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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陕西省黄陵中学2018届高三(重点班)上学期语文开学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徐志摩的另一面

    1897年1月15日,徐志摩出生在浙江省海宁县硖石镇。徐志摩的父亲徐申如是硖石镇首富,对于儿子,徐老先生不仅给他丰厚的物质、无私的爱和呵护,更多的是给他优越的教育条件。徐志摩上的小学、中学,都是当地最好的学校。1914年,徐志摩中学毕业,考入北京大学预科,攻读法律专业。在北京求学期间,徐志摩最重要的收获是他在父亲的支持下,由内兄张君劢介绍,于1918年夏拜在了梁启超的门下。

    带着亲友的厚望,1918年8月14日,徐志摩赴美,进入克拉克大学学习历史,当时他的抱负是未来在中国的政治经济舞台上大显身手,改造中国社会,使之尽快走向民主、独立与富强。他选修了社会学、心理学、商业管理、19世纪欧洲社会政治学等课程,还参加了国防训练团,和同学一起携手并进,显示了中国留学生的气节。

    1919年底,徐志摩来到纽约,进入哥伦比亚大学攻读硕士学位,学习政治学。徐志摩对于社会主义抱有同情的看法,在纽约的这一年,他购买了相关书籍,并撰写了一系列论文和书评,宣传社会主义学说。他因此被叫作“鲍雪微克”,就是布尔什维克。值得一提的是,徐志摩是从人道主义出发的,他接受的空想社会主义学说与真正的马克思主义相距甚远。

    为了追随罗素,徐志摩于1920年9月去往伦敦,此行的代价是他放弃了即将拿到的哥伦比亚大学的博士学位。这是徐志摩的又一次转折,从此,“中国少了一个政治经济学家,多了一个诗人、文人”。在伦敦,徐志摩喜欢这里频繁的社交活动和自由的民主学术气氛,他和陈西滢、章士钊等留英中国学者混熟了,也结识了傅斯年、赵元任、刘半农等中国留学生,还认识了不少英国的作家、诗人。这对于徐志摩从事文学创作并加深对文学的认识,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1921年春,徐志摩进入剑桥大学皇家学院学习,从此开始了剑桥生活。他说:“我在康桥的日子,可真幸福,深怕这辈子再也得不到那样甜蜜的洗礼。”可以说,康桥的美唤起了徐志摩心中的灵性,让他苏醒。康桥的一切给了徐志摩新的洗礼—一生命的蓬勃、自然的和谐。在这里,他开始步入文学殿堂,情感的孤独与荑景的融合,个性的追求与现实的困顿,使徐志摩在康河的波光潋滟中沉淀了丰富的文学孕思。可以说,康桥情结贯穿在徐志摩一生的诗文中。

    1922年10月,徐志摩回国。在他回国之前,已经出现了两个颇具声势的文学社团,一个是1921年年初在北京成立的文学研究会,一个是同年7月在东京成立、很快移师上海的创造社。这两个文学社团可以说都是由五四运动精神催生的,都有不可抹杀的功绩。但赓续五四精神、影响广泛的还要数1923年徐志摩首倡成立的新月社。他是新月派的中坚分子,曾一度出任《新月》的主编。梁实秋晚年回忆说:“胡适先生当然是新月的领袖,事实上志摩是新月的灵魂。”

    领袖要的是德高望重,应者云从。而灵魂即生命,有他在,不管人多人少,这一轮新月升起落下、落下升起,运转自如;没了他,这轮新月只会落下,不复升起。事实上也确实如此,1931年11月,徐志摩遇难后,标志着新月派活力的《新月》月刊,虽经叶公超等人艰难支撑,终是气数已尽,不久便寿终正寝。

    徐志摩是这么悄悄地来,又这么悄悄地去了。他虽然不曾带走人间的一片云彩,却把永远的思念留给了中国诗坛。像徐志摩这样做一个诗人是幸运的,因为他被人们谈论。徐志摩以他短暂的一生而被人们谈论了这么久(相信今后仍将被谈论下去),而且人们的谈论中毁誉的“反差”是如此之大,这一切就说明了他的价值。不论是人们要弃置他,或是要历史忘掉他,也许他真的曾被湮没,但他却在人们抹不掉的记忆中顽强地存在着。

【相关链接】①我觉得在他所有努力过的文学体裁里,他最高的成就是在他的散文方面。(梁实秋《谈徐志摩的散文》)②徐志摩是一位说不清楚的复杂的人。他的思想驳杂这一事实,长期受到了忽视。一些评论家论及他的艺术,往往以漫不经心的方式进行概括,判之以“唯美”“为艺术而艺术”一类结论;论及他的思想倾向,则更为粗暴,大概总是“反动、消极、感伤”一类。在徐志摩那里,由于视野的开阔,培养了一个世界性的文化性格。(谢冕《云游》)

(1)、下列对材料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徐申如先生具有长远的教育眼光,徐志摩能成为现代中国著名的诗人与文化人,与他的教育和支持是分不开的。 B、徐志摩在国外结交中西方贤达名流,积极参与社会活动,游学于西方名校,涉猎广泛,在多个领域均有建树。 C、徐志摩对社会主义学说抱有同情,他购买相关书籍、撰写论文和书评、获称“鲍雪微克”等都是很有力的证据。 D、文学研究会和创造社是20世纪20年代初国内很有影响的文学社团,但就文学创作的实绩而言,二者远远不如新月社。
(2)、下列对材料的分析和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
A、徐志摩进入克拉克大学学习历史,立志在中国的政治经济舞台上大显身手,这是他人生中的一次最重要的转折。 B、在康桥的学习经历,对徐志摩而言至关重要,因为他的创作灵感是康桥唤醒的,这一时期是他的文学观和美学观形成的重要阶段。 C、徐志摩是一位具有世界性文化性格的著名诗人,同时也是著名的散文家,其散文创作获得同时代名家的高度评价。 D、胡适和徐志摩,一为新月社的领袖,一为新月社的灵魂,对于新月社而言,两人的地位与发挥的作用同等重要。 E、徐志摩的思想性格复杂多变,对这样一位文化名人不应该只是简单的肯定或否定,而应站在历史的高度作出全面评价。
(3)、徐志摩取得成功的原因是什么?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魂魄犹在江山图

范曾

    当一个时代的艺术整体奔向浑浑噩噩的时候,需要圣洁的艺术;而艺术风貌整体堕入轻佻时,需要凝重的艺术,这正是李可染适时而生的缘由。

    当可染先生沉浸于自己宁寂而庄严的心灵王国的时候,他趋近的美便与教养合而为一。他的作品陶冶了整个一代人,还将千秋万代地陶冶下去。艺术的助人伦、成教化,在潜移默化之中使人们心悦诚服地趋向社会的崇高,可染先生的艺术正是如此内在地激励着人们的心灵。

    可染是一位深具艺术理念的大师,然而当这种理念进入可染的审美时,大地山河与精神是那样地天然合拍,那样地不假说教,使人觉得他的理念和审美在山川林壑、飞瀑流泉中不期而遇,那是最融洽最自然的流露。

    可染先生生活于一个风云动荡的时代,他当然有关心国家民族命运和服务于时代的直接的一面,如抗日烽烟中他的作品体现了一位卓越艺术家的爱国良知。然而可染先生也同样有着纯洁心灵、表达一己情怀的一面,这时的可染先生的画,是心灵与广宇的邂逅,当审美与自然融而为一的时候,他的精神升腾到一个清明而纯净的、不染凡尘的境界,这对于一个山水画家来说是何等难得。

    可染先生当然是不世的天才,他的“生而知之”透露出他异乎常人的语言方式。这是一种只可有一不可有二的语言方式,一种极具个性化的符号,它的存在表现了先生俯仰天地、浩然长叹的襟怀。当然可染先生知道自己有“生而知之”的本能,但凭着他更深邃的智慧,认识到它的不可靠,或者他甚至看到一些恃一曲之才而毁掉自己艺术的聪明人,当昙花一现的时节过去之后,留下的是残枝败叶。

    可染先生告诉我,他年轻时作画极快,有一次到一位朋友家,朋友留可染作画,可染不允。忽然一阵敲门声,远客来归,主人越过天井开门,寒暄,回到画室时,可染却已画毕,主人大为赞叹,以为神来之笔,先生亦颇自喜。先生说完这段故事后,告诉我,多年之后,他才警然有悟,必须力矫这样的用笔。先生还告诉我,他少年时有一位极富才华的朋友,写给他的信,毛笔字的稚拙天真、浑厚朴雅使他有一种不可言喻的内心的感动。这感动是如此地刻骨铭心,谈到此事时,先生的表情竟显得那样地庄肃和神往。

    可染先生好学而敏求,这是他“苦学派”的唯一解释,苦学者不意味着枯涩无味地下笨功夫。我曾有幸上可染先生的书法课,他不强求碑帖的选择。我选了一本礼器碑,他说要平心静气地读碑,知其间架,重其用笔,悟其风神,能于此三者有所悟,则去书道不远矣。书法课上,可染先生不喜欢一挥而就式的所谓笔动心不动、麻木不仁的写字习气。

    可染先生于书法所下功夫可谓焚膏继晷,30多岁时的风华婉转至50岁后一扫而空,无丝毫泥古、媚俗、求奇、娇饰、市井、乡愿……一切的书画艺术可恶的痕迹与可染先生的书法格格不入,近之则畏,远之则敬。

    有一次说到线,可染先生联想起京剧,他说一个卓越的京剧演员会将每一个字送到听众的耳中,其原因很多,但其中一点是他会把中国字的声母和韵母前后慢慢吐出,名角能控制声调的每一丝变化,这和用笔是一个道理。我恍然大悟,又想起每逢新年联欢,李可染可能会拉一下二胡,那真是铿锵老辣、苍凉哀婉的高度统一,这其中固然有先生青年时代国家山河破碎的难伸孤愤,也有先生倔强不拔的满怀壮志。

    先生称自己是“困而知之”,人们不要以为可染先生当真为自己才情不逮而困。可染先生的“困”是他推动中国画史这座沉重的列车所需的移山心力,他要弘扬的是中华文化所素有的伟岸与高华,他极端鄙弃浮光掠影的、油腔滑调的、市侩的艺术。这神圣的自尊支撑着他博大的灵魂。

    可染先生通过自己不朽的笔墨所倾诉的爱恋,感动了全世界。这是可染先生的山水画不可取代的历史地位和时代精神。走向现代,可染先生已为我们作出了杰出的榜样,和那些食西方剩菜残羹的光怪陆离的艺术不同,可染先生所开启的是宏门正学,而不是旁门左道。

(选自范曾《魂魄犹在江山图》,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优雅的科学独行者

卡迈什瓦尔·C·瓦利

    难以想象,如此优雅的美感,竟能在一个物理学家身上得到完美的演绎。

    他总是无瑕疵地穿着做工考究的西装,其颜色在秋冬季变化于深黑和深灰之间,而在春夏季则变化于浅灰和棕黄色之间。他爱好文学和音乐。他是世界上唯一在方程式中使用哥特体字符的科学家。据说在所有用英语写作的科学论文书籍中,他的语言是最优美的。

    他叫钱德拉塞卡,原本是个有点羞涩的印度青年。19岁那年,他因成绩优异获得政府奖学金,只身乘船前往英国剑桥求学。在长达十几天的漫长航行中,他奇迹般地初步计算出一个结果:在当时,恒星的白矮星阶段被认为是一切恒星演化过程的最终阶段,但是钱德拉塞卡的计算表明,当恒星质量超过某一上限时,它的最终归宿将不会是白矮星。

    经过在剑桥的学习,钱德拉塞卡逐步完善了自己的发现。在1935年皇家天文学会的会议上,这个24岁的青年终于得到宣读自己论文的机会。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他年纪轻轻便将功成名就。然而,事情的发生并不如他所愿。当钱德拉塞卡在会上宣读完自己的论文时,当时天体物理学界的权威爱丁顿走上讲台。他当众把钱德拉塞卡的讲稿撕成两半,宣称其理论全盘皆错,原因是他得出了一个“非常古怪的结论”。听众顿时爆发出笑声。会议主席甚至没有给这位年轻人答辩的机会。会议结束后,几乎所有人都走到钱德拉塞卡跟前,说:“这太糟糕了,太糟糕了……”

    “世界就是这样终结的,不是伴着一声巨响,而是伴着一声呜咽。”多年后,钱德拉塞卡仍然记得自己当时的自言自语。

    与爱丁顿的争论持续了几年,没有一个权威科学家愿意站出来支持钱德拉塞卡。最后,他终于明白应该完全放弃这个研究课题。在1937年到了芝加哥大学以后不久,他把自己的理论写进了一本书里,然后不再去理会它。差不多30年后,这个后来被称为“钱德拉塞卡极限”的发现得到了天体物理学界的公认。然后又过了20年,钱德拉塞卡获得了诺贝尔奖。1983年,当他从瑞典国王手中接过诺贝尔奖章时,已是两鬓斑白的垂垂老者。

    此时,回顾年轻时的挫折,钱德拉塞卡却已有了不同的看法。“假定当时爱丁顿同意自然界有黑洞……这种结局对天文学是有益处的。”他说,“但我不认为这对我个人有益。爱丁顿的赞美之词将使我那时在科学界的地位有根本的改变……但我的确不知道,在那种诱惑的魔力面前我会怎么样。”

    钱德拉塞卡的结论是,这些成功的人“对大自然逐渐产生了一种傲慢的态度”。这些人以为自己有一种看待科学的特殊方法,并且这种方法一定是正确的。但实际上,“作为大自然基础的各种真理,比最聪明的科学家更加强大和有力”。

    因此他的一生都是谨慎、谦逊和勤奋的。每当投入工作时,他就会坐在一张非常整齐、清洁的书桌前,寻觅数学的秩序。每天至少工作12小时,一周工作7天,花费10年左右,得到了“某种见解”以后才罢休------也就是说,直到宇宙的某一个方面已经完全约化为一组方程时才罢休。然后,他总是把研究的结果写成一本书,就不再关注这个领域,而去寻找天体物理学中另一个完全不同的课题,重新埋头研究下去。直到60多岁,钱德拉塞卡仍能定期把精力转向以前从未涉足的新领域。

    他的教学同样以严谨和一丝不苟著称。据说,他的板书和讲稿是那样整洁和优美,以至可以直接拿去印刷。一个有名的故事是,在20世纪40年代中后期,钱德拉塞卡每星期从叶凯士天文台驱车数百英里到芝加哥大学为只有两名学生的班级上课(另一种说法是包括费米在内的其他几个人偶尔也来插班听课),而1957年的诺贝尔物理学奖,就授予了这个班级仅有的两名学生——杨振宁和李政道。

    钱德拉塞卡的一生注定是孤独和寂寞的。远离自己的祖国,研究不被认可,还因肤色遭受歧视。但他不以为意,并以始终如一的优雅默默回应一切。1999年,一只以“钱德拉塞卡”命名的天文望远镜升空。尽管它经常因做出新的发现而出现在世界各地的新闻报道中,钱德拉塞卡却并未因此更多地被人提及和了解。

    因孤独而优雅。或许,只有一个物理学家,才能拥有如此优雅的美感。

(摘编自《孤独的科学之路:钱德拉塞卡传》

相关链接:钱德拉塞卡兴趣广泛,年轻时曾学习过德语,并读遍自莎士比亚到托马斯.哈代时代的各种文学作品。(摘自“百度百科”)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荆轲之死

    荆轲从秦武阳手中的托盘里取过地图,身子前倾,双手举过头顶。” “秦王,这是我们燕国地图,从此以后,燕国将俯首称臣,如大秦之属县,岁岁纳贡,不敢有半点异图。”

    秦王喜不自禁,俯身来看。

    地图一点儿一点儿展开,一点点展开,末了,寒光一闪,一柄锋利的匕首出现在眼前。

    荆轲突地执匕朝秦王猛刺,秦王情急中躲开利刃,荆轲奋力追赶……

    “停停停停,”台下赵团长击着手掌,示意台上停下来,“金科,你演荆轲演了多少年?三十年。三十年一直都这么演?”

    “这是历史正剧,当然这么演!”

    “啧啧啧!”赵团长不停地摆头,“难怪我们剧团濒临倒闭,三十年啊,一成不变!时代不同了,金科,老戏要演出新意,要融入时代元素嘛!这戏要改,一定要改!”

    怎么改?

    赵团长经过一个星期的编写,终于拿出了一个自己十分满意的剧本,剧情是这样的:荆轲并不是什么义士,而是一个无赖,整天好酒贪杯爱色敛财,一心想着飞黄腾达。于是买通关系,混骗到了燕王身边。后来见秦国势力强大,燕国岌岌可危,便假托刺秦,携燕国地图、奇珍异宝投靠了秦王……

    金科开始认真地看了两页,看着看着,脸色大变,一抬手将剧本扔出了窗外。

    “狗屁!”金科愤怒地说。

    赵团长心痛地捡回剧本,赶紧收回公文包里。“我说金科,现在不是流行戏说吗?不是流行穿越吗?不是流行搞笑吗?你那什么什么义薄云天,忠肝义胆,狗屁!谁信?谁看?没人看,哪来钱?没钱哪来房?哪来车?金科呀金科,你不能再固执下去了,好好想想吧!”赵团长痛心疾首地说。“要演你演!”金科剑眉倒竖,黑着脸甩手走了。

    赵团长还真想演,但他演得好吗?金科是县剧团的台柱子,金科饰演的荆轲神形毕肖,唱念做打,无不精彩绝伦。只是这金科演荆轲久了,出不来,总以为自己就是荆轲,他耿直,敢怒敢言,这不,连赵团长他都不给一点面子。

    赵团长只得强忍着,低下身价去求金科,“金科啊,我初来乍到,您是老革命,一定要支持我的工作啊!如果我们把这个戏演好了,到省里拿个一等奖什么的,奖金可是两万呢!”

    赵团长软磨硬泡了几天,

    金科才心一软,勉强默认了下来。

    经过两个月精心排练,新版《荆轲刺秦》终于隆重上演。首演在县大剧院举行。锣鼓铿锵,大幕开启,艳丽的灯光下,十位盛装女子且歌且舞,巧笑倩兮,美目流转,妖冶异常,歌舞升平中,荆轲摇摇晃晃,晕晕乎乎,醉眼蒙眬,美女们挤眉弄眼,极尽挑逗,荆轲左牡丹,右芙蓉,沉醉在温柔乡里……

    易水送别……

    图穷匕见……

    荆轲从秦武阳手中取地图在手,突然间神情大变,脸色异常凝重起来。地图一点点展开,一点一点展开,图穷,寒光一闪,一柄锋利的匕首出现在眼前。赵团长大惊,按照新剧本,地图里是没有匕首的。

    荆轲左手扯住秦王衣袖,右手执匕首朝秦王猛刺。饰演秦王的演员覃望也吃了一惊,戏不是改了吗?怎么还刺?金科朝覃望使了一个眼神,低声道:“按老剧本演。”覃望愣了一下,只好拔剑,一边拔一边奔跑,一边奔跑一边想,赵团长不是吩咐过吗?不,不能按老剧本演,荆轲不能死,死了后面的戏怎么演。于是继续奔跑,装作剑始终拔不出来的样子。金科瞧出来覃望的意思。

    荆轲止步,仰天长笑:“哈哈哈哈!秦王施暴政天怒人怨,荆轲我受重托为民除奸,焉能好美色贪钱财忠义扫地,留千古骂名遗臭万年!罢罢罢!难手刃秦贼,我怎能苟且偷安,纵万死无生也不污我忠肝义胆。”金科突然擅自加进了一段唱词,还好琴师老练,跟了上去。唱罢,荆轲将匕首在脖子上一横,身子一斜,栽倒在地,倒地的那一刻,看得见金科眼中噙满泪水。

    戏完全演乱套了,赵团长急忙令人将幕布拉上。

    奖牌呀!奖金呀!赵团长捶胸顿足。为了奖牌,为了两万元奖金,不管怎样,戏还得演,赵团长只得压住满腔怒火上金科家去求他。金科避而不见,让老婆传出话来,荆轲已死!

    从此以后,金科告别舞台,不再演戏。

(选自《小小说月刊》,有删改)

现代文阅读Ⅱ

暖脚

①南方的小城。将军退居二线,门前冷落鞍马稀,日影陡然增长许多。

②哥从老家打来电话,说娘近些日子,拿东西、使筷子都不方便了。于是,对娘的思念越来越执拗地浮上来,如丝如缕,扯不断理还乱,好多个梦也压向他,几乎每个梦里都有娘的影子,老家的风景。

③娘在梦里还是年轻时俏生生的模样,斜襟棉袄蓝底白色碎花,头发用水拭过,梳得光溜溜的,在脑后面绾了髻,团上黑色的发网,一根银簪一把簪住。娘站在满山满坡的杏树底下,笑盈盈的。那山他认得,就在老家的村子后面,儿时他没少往山上跑。他还在梦里看到了自己,五六岁的样子,捡柴割草,在娘身边跑前跑后。

④他小时候很能闹腾,像只调皮狗,只有娘能降住他。娘不打他也不骂他,只在他乖的时候,给他讲故事。娘认识字。娘的爹是一位私塾先生,她跟着她爹识了不少字,《三字经》《龙文鞭影》都溜溜熟,知晓不少故事。娘说:“有孝才有德,有德才无敌。”他被那些故事吸引着。60年后仍然记得一个叫黄香的男孩,冬天的夜晚,给他爹爹暖冰凉的被窝。那时,他听了这个故事,就坚持着天天给娘暖被窝。五六岁的他,把光溜溜的身子蜷在冷硬的被子底下,像搁在石板上一样,冻得上下牙齿打战,身子好半天伸展不开。娘说:“俺孩儿懂事理,将来一定干大事!”

⑤果然被娘说中!十三岁那年,他悄悄离开家,跟着征兵的队伍走了。一走就是二十多年。等他再见到娘时,娘鬓发已苍,岁纹丛生,他则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军官,英姿飒爽,在南方的一个城市娶妻生子,呼风唤雨,落地生根。娘看他的眼神,客客气气小心翼翼,像看一个大人物,跟他隔着十万八千里的距离。后来,他又回过老家两三次,电话打了无数遍,想把娘带出去,可是,娘都婉言拒绝了。做了将军以后,他身不由己,再也没回过老家。娘已经进入耄耋之年。他南征北战几十载,保家卫国,暮年真该回去尽点孝啊!寒冷的冬天已经来临,不知娘跟前的儿孙们,会不会有谁给娘暖一回被窝?

⑥如今的将军少了许多的顾忌,说走就走。他急急忙忙下了飞机,风尘仆仆,回到山村。整个村子都轰动了,好多干部、乡亲簇拥着他,众星捧月一般。娘眼巴巴地站在村口,站在寒冷的风中迎接他,不知道站了多少时辰!娘扎着黑色的绑腿,穿着深蓝的棉衣棉裤,身子又瘦又小,看上去很轻,不经风吹。再近,看清娘黑瘦的脸,如一枚干巴巴的红枣,满嘴的牙齿掉得光光,微张着,像老屋的破窗户洞开。那梦里的乌发银簪,俏生生的容颜,全部遗失在岁月深处!他泪花闪闪,腿一软,大老远跪下:“娘!儿子回来孝顺您了!”娘早已泪涌如泉。

⑦晚上,他说什么也要跟娘睡在一床,给娘暖一回脚。娘把电热毯开上,他又不声不响地关上。哥嫂孝顺,给娘盖的被子很柔软,可他的身子触到娘时,还是禁不住哆嗦了一下。

⑧娘的气息蕴上来,是陌生的。他蒙上头,抽动着鼻孔,使劲儿嗅,搜索童年时的记忆,末了,无声地哭了。他像一只倦怠的鹰,穿越五六十年光阴的山川河流,又回到生命的起始地。他心里说,娘,儿子再不离开您了!

⑨直到他把被窝暖得没有一片凉的地方,才服侍娘在床的另一头脱衣睡下。娘腿脚冰凉,碰到了他,被他一把搂住,焙在腋窝底下,暖。

⑩不知不觉,他睡着了。

⑪他又梦到了娘,娘依然俏生生的,站在满山满坡的杏树底下。这次,娘是向他告别。娘说:“娘该走了!”他急,追着娘跑,又追不上。撒泼,号哭,顿时惊醒。娘的身子像一块冰,抱在怀里凉飕飕的。再看娘,鼻息全无,驾鹤西去。将军大恸。(有删改)

现代文阅读Ⅱ;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一天的等待

[美]海明威

他走进我们的房间关窗时,我们还没有起床,不过我发现他好像生病了,全身哆嗦,脸色苍白,步履蹒跚,似乎动一下就会疼痛至死。

“哪儿不舒服了,宝贝儿?”

“头痛。”

“赶快回床上躺着去。”

“不,我没事儿。”

“你先回床上去,我穿好衣服就去看你。”

不一会儿,他穿好了衣服,坐在火炉旁。这个九岁男孩看上去既虚弱又可怜,我摸了摸他的额头,烧得很厉害。

“上床躺着,”我说,“你发烧了。”

“我没事儿。”他说。

医生很快来了,给孩子量了体温。

“多少度?”我问医生。

“一百零二度。”

下楼后,医生留下三种药,是三种不同颜色的胶囊,并交代如何服用。一种是退烧药,一种是止泻药,还有一种是抗酸药。他解释说,流感病菌只有在酸性环境中才能存活。他似乎对治疗流感很在行,还说只要发烧不超过一百零四度就没什么好担心的。只是轻度流感,只要当心别引起肺炎,就没有什么危险。

我回到房里,记下孩子的体温和服药的时间。

“要不要我读书给你听?”

“好的,您想读就读吧。”孩子说。他脸色苍白,眼窝下方有黑晕。他静静地躺在床上,对周围发生的一切似乎漠不关心。

我大声读起霍华德·派尔的《海盗故事》,可我发觉他根本没有听。

“感觉怎么样,宝贝儿?”我问道。

“目前为止,还是那样儿。”他说。

我坐在床尾,自顾自地念着书,等着到时间再给他吃另一种胶囊。按理说他应该睡着了,可是我抬头一看,他正神情古怪地盯着床脚。

“怎么不去睡会儿?吃药的时候我会叫醒你。”

“我还是醒着好。”

过了一会儿,他冲我说道:“爸爸,要是您觉得心烦的话,就不用在这儿陪我。”

“没有什么可心烦的。”

“不,我是说,如果这事会给您带来烦恼的话,您就不用待在这里了。”我以为他有点儿神志不清了,十一点按医嘱给他吃完药,我便出去了。

户外有些寒冷,天空中下着雨雪,飘洒在地面,形成一层薄冰,那光秃秃的树木、灌木丛,修剪过的树枝、草坪和空地,似乎都被笼罩在寒冰里。我牵着小爱尔兰赛特犬出门,沿着大路和结了冰的小溪往前走,可是,要在光溜溜的冰面上站立和行走,真是有点困难。红毛犬连跌带滑,一路趔趄,我也重重地摔了两跤,猎枪都被甩了出去,在冰面上滑出去老远。

一群鹌鹑躲在悬着树枝的高高的堤岸下,被我们惊飞了,我立刻举枪击落两只。有几只仍然栖息在树上,其他大部分都钻进了灌木丛。要想把它们赶出来,你得在生长着灌木丛的土地上跳几下。结果,你在这些又滑又有弹性的树枝上摇摇晃晃,还没站稳时,它们又飞了出来,你很难瞄准。我击落了两只,放跑了五只。不过,我在动身返程时,在离家不远的地方发现了一群鹌鹑,不禁窃窃自喜,还剩下许多,改日再来寻觅猎捕。

回到家,家里人告诉我孩子不让任何人进他的房间。

“你们不能进来,”他说,“千万不要被我传染。”

我走到他身边,发现他还保持着我离开时的姿势。他面色苍白,但两颊烧得通红,眼睛依旧一动不动地盯着床脚。

我测了他的体温。

“多少?”

“一百来度吧。”我说。其实是一百零二度四分。

“刚才是一百零二度。”他说。

“谁说的?”

“医生。”

“你的体温没问题,”我说,“没什么好担心的。”

“我不担心,”他说,“可是我忍不住。”

“不要想。”我说,“放松点儿。”

“我挺放松的。”他说着,眼睛直直地盯着前方。显然,他在极力克制自己。

“喝点水,把药吃了。”

“您觉得这有用吗?”

“当然有用了。”我坐下来,打开《海盗故事》,读给他听,但看得出来,他根本没兴趣。于是我停了下来。

“我大概什么时候会死?”他问道。

“什么?”

“我还能活多久?”

“你不会死。你这是怎么了?”

“哦,不,我会死的。我听到他说一百零二度。”

“人发烧到一百零二度是不会死的,你真是在说傻话。”

“我知道会的。在法国上学的时候,同学们告诉我,发烧到四十度就活不了了。我已经一百零二度了。”

原来自早上九点起,整整一天时间,他都在等死。

“你这可怜的宝贝儿,”我说,“哦,可怜的傻宝贝儿,这就像英里和公里的问题。你不会死的。那种温度计不一样。用那种温度计测,三十七度是正常体温。而用这种温度计测,正常体温是九十八度。”

“您肯定?”

“十分肯定。”我说,“这就像英里和公里的换算一样。你知道,就好像我们车速开到七十英里,该换算成多少公里一样。”

“哦。”他说。

他紧盯着床脚的目光渐渐轻松了一些,一直绷着的那股劲儿也终于缓了下来。第二天,他轻松极了,为了一点儿无关紧要的小事儿就大哭大叫起来。

现代文阅读Ⅱ;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征途上(节选)

王愿坚

小赖犹豫地指了指牦牛身上的粮食,“那里还有……”

“你,你要打这些粮食的主意?不成!”老姚气呼呼地说着,又瞥了小赖一眼,随手从自己粮袋里抓了把面,悄悄扔进小赖的小碗里,“你,这是没骨气嘛!”

小赖的头勾得更低了。

“好了,好了。来,小同志,接着。”对面,一只攥满了炒面的手绕过篝火伸过来,要往小碗里装。小赖刚想抬头看看,那只手却被老姚一下挡开了:“加一点吧,加一点吧,饿了,你就加,这怎么成?打仗嘛,敌人一攻,你就退,退!”趁小赖低头的工夫,他又从自己粮袋里抓起一把面,扔进碗里,嘴里还在数落着,“要知道,吃苦,是个革命的本事,硬是得学哩!”

“这娃娃也算是好样的了,”篝火那边又有人插话了“这,是第一次嘛……”

“第一次?有初一,就有十五!”老姚盯住小赖的脸,“叫你自己说说看,为什么从昨天起,你不唱歌啦?为什么……”他用小树枝子把小马号敲得当当响;趁小赖低头看号,又向碗里扔了一小把面,“①一整天,没听见你吹一次号、拔一次音!唵?

他越说火越大,声音越高,索性一按地皮站起来;刚一直腰,身子一晃,打了个趄,差点倒在火堆上。他慌忙捂住了肚子,蹲下身,就势把小碗里的糊糊搅了搅,话却没有停:“哭,眼泪要能把革命泡成功,大伙抱着头哭好了,还要咱们这些穿军装、扛枪的干啥?”他生气地把小碗从火上端下来,搅着,轻轻地吹着,好一阵才用树枝敲着碗边说,“呶,这顿饭,就是这些,多一点也没有。要想动这个,”他拍着牦牛背上的粮袋,斩钉截铁地说,“不成,一丁点也不成!”

老姚的话停住了。草原上一时变得很静。静得只听见火星爆裂、牦牛嚼草的声音。这支用牦牛运送粮食的小小的送粮队伍,踏着烂泥,踏着水草,已经紧脚紧步地走了三天。西面的远处,传来了低沉的雷声。乌黑的雷雨云,变得更浓了,更黑了,它像被根看不见的大棍子搅着似的,翻滚着,奔跑着,飞快地布满了天空。老姚默默地抬头望了一阵,然后端起小碗,放到唇边试了试,递到小赖手里,缓慢地说:“好了,快吃了吧。前天不是就给你讲过:‘吃粥不愁,越搅越稠’嘛,看,这不是好了?”

小赖擤把鼻涕,接过碗,大口大口地吃起来。不知吃得太急还是什么原因,还呛了一口。

老姚看看那张沾着面糊的嘴巴,猛地转过脸去,扬起手掌揩了揩眼睛

停了一会儿,他干咳了两声,又说话了:“我的好同志啊!你饿,我也知道。可闹革命嘛,还能一年到头都使顺风船?肚饿,脚软,骨头可千万软不得啊!”他把话说得很慢,沉甸甸的,说着,从怀里摸索着,又拿出了那顶军帽,小心地放到地上,抓着里头的草抖落着。草叶早已干了,发出唰唰的声响。“看看,那边的同志们能吃草为生,咱就不能把裤带子勒紧点?想办法嘛……”他扶着牦牛站起身,从牦牛背上把一捆捆野菜拿下来。野菜,有的有点蔫巴了,有的还很鲜嫩,一律洗得干干净净,捆得整整齐齐。这,只有小赖最清楚,这是老姚两天来沿路捡了,又精心挑选出来的。

老姚抱着一捆捆野菜,围着篝火一瘸一拐地走着,把野菜分给每一个同志。看看同志们把菜放进各自的碗里了,他从腰间摸出那条皮条,又从一个同志腰间抽出把刺刀,把它一截截切开。一边切,一边还叨咕着:“把这玩意儿吃了,日后有了马,使什么牵哟……”说着,脸上浮上了惋惜的神色。

这工夫,小赖已经吃完了最后一点面糊渣渣,并且换上了水,煮上了野菜,正聚精会神地看着老姚的动作,听到这话,凑过来,好奇地问:“这东西也能吃?”

“能,怎么不能?我的好同志,这还是从江西带出来的,吃吃看,还有点家乡味哩。”他切下了一小段,扔进柴炭里,用树枝拨弄着。牛皮咝咝地叫着,浮起轻烟,发出一股焦煳味儿。

把烧好的一截牛皮捡出来,吹掉了浮灰,扔进小碗里煮着。③他又挑了一段稍长些的,然后向小赖身边挪了挪

“看,这一截是明天早上的。怎么样,不算少吧!要赶路多吃点嘛,这叫作‘早饭吃饱’,懂不懂?”他量出了四指长的一段,刻上了一条道道,“这是中午饭,‘午饭吃少’。”他又画出了一段,比第一截少些,比第三段又稍长了一点,“晚上,吃这么多。再配上点野菜,撒点面粉,改善改善生活——嘿,‘晚饭吃好’嘛!”他画着,唠叨着,短短的皮条上刻上了五条白印子,刚好可以吃两天。刻好了,他摸着小赖的脑袋说:“就这么吃,往后别哇哇叫啦。吃饭嘛,老要人卡着手脖子咋成?我老姚能跟你一辈子?”

小赖接过了牛皮,心里热乎乎的。他瞅着那一道道白印子,心想:明天,就按这个印印吃,我一定不叫他,一定自己来。

“学问就在这里。一顿两顿,心一硬,就学会啦。来,咱们尝尝!”老姚笑着,把刺刀伸进小碗里,挑起了那块牛皮,咬了一口。他用力嚼着,长胡子急速地抖动了一阵,突然孩子似的叫了起来:“要得,要得,简直抵得上宣威火腿呀!”他一抹胡子,纵声地笑起来。

“宣威火腿?……”小赖噗的一声笑了。④整个篝火四周,全笑了。

(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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