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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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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安徽省阜阳市第九中学2018届九年级上学期语文第一次月考试卷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小题。

桥在水上

       这是一座美丽的城市,有许多座桥,桥总是架在水上。

       星期天清晨,一片宁静。我站在一座桥上看风景。

       桥上没有行人,桥中央的栏杆旁躺着个男子。这几天,我每天从桥上走过,总能看见他蜷缩在这里。

       一辆红色小轿车出现在桥头边。车门开了,两个孩子从车里跑了出来,后面是一位中年妇女。男孩六岁模样,女孩小一些。孩子们朝桥上跑来,女人站在桥头观望。

       两个孩子各抱一个纸袋,奔到男子身旁站住。早上好!男孩女孩异口同声说。

       早上好!男子翻了个身,坐了起来,靠在桥栏上。他头发蓬松,胡子拉碴,深色的夹克衫满是污迹。

       这是你的早餐!男孩把手里的纸包递过去。这是你的苹果!女孩把手里的纸包也递了过去。

       女孩双手撑在膝盖上,你吃吧,这是我妈妈做的三明治。

       男子疲惫地说,对不起,昨天晚上我发烧了,还不想吃,谢谢你妈妈,我一定会吃的。女孩说,哦,我发烧的时候,也不想吃饭。

       我克制不住自己的好奇,站在桥栏边,装作欣赏河上的风景,一字不漏地听着他们的对话。

       先生,男孩问,你为什么睡在这里呢?

       我没有房子。

       女孩马上说,你可以住到我们家去,我们家有房子。

       谢谢你,可我不能去你家。

       为什么呢?女孩很惊奇。

       那不是我的家,每个人都应该住自己的家。

       你的家在哪里?男孩问。

       我的家在外地,房子被大水冲掉了,我没有家。

       两个孩子沉默了。过了一会儿,女孩问,先生,我能不能抱抱你呢?不,不不,男子惊慌地缩了缩身子,低头看看肮脏的衣服,我很久没有洗澡了……话还没说完,女孩伸出细小的胳膊,绕住男子的脖子,男子犹豫了一下,紧紧地抱住了女孩。随即,男孩也扑过去,三个人拥抱在一起。

       我的眼睛湿润了。我一动也不敢动,怕扰了桥上这无比温馨的一幕。我问自己,我会让自己的孩子去拥抱一个肮脏的发着烧的乞讨者吗?我知道,我是宁愿给钱给物也不愿让孩子这样做的。我遥望对面桥头的母亲,她依然站在那里,粉红的围巾飘动。

       我能和你玩一会儿吗?一转眼,女孩已经坐到男子的膝盖上,像自家亲人一样。男子激动得声音发颤,我怕是感冒了,会传染给你的。女孩说,不要紧的,我打过感冒预防针。男子说,可是,我没有什么可以给你玩的呀。

       我有玩具!男孩从口袋里掏出一辆掌心大小的玩具汽车,递给男子。男子接过去。看了看,往地上一收一放,小汽车呼啦一下滑了出去。三个人趴在桥上一起玩了起来。咯咯咯的笑声在空气里震荡,传得很远。

       太阳升高了。桥头的母亲抬手看了看表,喊道,孩子们,时间到了,该走啦!两个孩子依依不舍地站起来,和男子挥手说再见。可是不一会儿,两个孩子再次飞奔而来,每人给男子手里放了一张纸币。女孩说,妈妈说了,谢谢你陪我们玩得那么开心!男孩说,谢谢你让我们有这样快乐的早晨!

       谢谢你们,我也非常快乐。坐在地上的男子扒着栏杆摇晃着站起来,他伛偻着身子,不停地挥手,谢谢,谢谢,告诉你妈妈,这是我来到这个城市最快乐的一天!

       桥上这感人的一幕,让我怎么也平静不下来。良久,我缓过神来,走过去,给了男子一些钱。男子正在流泪,他说他的孩子们寄养在亲戚家,等他赚钱寄回去。可是他病了,没钱医治,又不能打工,只能暂时在桥上乞讨度日,这几天发烧了,头痛欲裂。他曾想从桥上一跃而下,可是今天,上帝派这两个孩子带信来,让他一定要活下去!

(作者王周生。有删改)

(1)、请简要概括故事情节。
(2)、结合全文,说说题目“桥在水上”的作用。
(3)、从画线句中找出几个体现细节的词语,结合具体内容进行赏析。
(4)、文中那个中年妇女的形象耐人寻味。请结合全文探究她是个什么样的人。
(5)、依据本文的主题和意境,写几句描写景物的话作为本文的结尾。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晨读如沐
                                                                                                 李丹崖
        ①看《世说新语》,发现古代名士有两大习惯,一为晨沐,二为晨读。
        ②晨沐很好理解,就是早晨洗个热水澡,冲走梦魇和惊悸,洗去美梦里的虚幻和不切实际,精神抖擞地走向崭新而美妙的一天。
        ③那么晨读呢,也很好理解。人云,三日不读书便觉面目可憎,其实,对于某些“精神上的垦荒者”来说,半日不读书就架不住心灵的虚空和焦灼了,因此,就需要展卷阅读,让浓浓的墨香熏陶自己混沌的灵魂,让书里的警句激活自己的慵懒和困倦,精神饱满地去耕耘奋斗和打拼的心路。
        ④看过无数个“偎雪夜读”的典故,听过了太多“头悬梁、锥刺股”的传说,“凿壁偷光”也在我们耳边回响了不知多少遍,还有“红袖添香夜半读”,我总觉得这些人要么把“阅读”弄得太苦情,要么把“阅读”弄得太煽情,要么把“阅读”弄得太矫情。真正理想化的阅读都不是这个样子,他们生错了时代,这不怪他们,但他们也选错了阅读的最佳时机。
        ⑤阅读的最佳时机应该是早晨:耳根清净,满目鲜活,书卷在握,清风徐来,舒适惬意。沉进书里,或作吮指状,或凝神屏息;看到妙处,或拍案叫绝,或手舞足蹈;读到悲情,双目红润,泪眼婆娑;读出谐处,仰天大笑,喜上眉梢。真正的阅读就应该是这种禅定的状态,任尔东西南北风,手握册页,我自岿然不动。文字在精神的外围蒙上了一层金刚罩,管他外面风雨琳琅,翻开书,满目都是晴天。
       ⑥现代人的起床方式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三种——被嘹亮的鸡鸣叫起来;被闹钟叫起来;被书房叫起来。
       ⑦被鸡鸣叫起来的人要么是辛苦的农人,要么是向往自然的隐士;被闹钟叫起来的人要么是重荷再肩的上班族,要么是累于生计的“穷忙族”;被书房叫起来的人就不同了,他们在心灵里无形中植入了一种习惯:每当太阳初升,大地复苏,他们不光知道喂饱自己的“肚子”,更懂得喂饱自己的“脑袋”。
        ⑧我想,这也许就概括了当下人的三种生存状况吧:身生活,心生活,魂生活。这是生活在俗世里建造的金字塔,身生活在塔底,心生活在塔中,魂生活在塔尖。
        ⑨站在塔尖的人最早感知生命里的第一缕曙光,最早接到宇宙里的灵光发给他们的信号,最早悟出生命的真正奥妙“不在透支,而在不断地储蓄”。
       ⑩我向来喜欢“书”字,这个字单单从字形上看,就像是一架梯子,你看它右肩上的一“点”,多像是那最先登顶的勇士,总有太多的人羡慕他一览众山小的豪迈,却不去想想他从山脚出发的每一步。书海滔滔,那些潜泳的人总能最先找到深处的暗礁,巧妙地避开绕道,而那些不习水性或者是从不“让目光下海”的人,总是刚刚出发不久就撞沉了自己的“泰坦尼克号”!
        ⑪清晨推开窗,阳光就洒满了整个屋子;翻开了书本,智慧的光芒就溢满了整个心房。
        ⑫晨跑是锻炼身体的方式,晨读是砥砺心灵的长跑。
        ⑬如果说每一个文字都是一个脚步,那么,在我们打开书页的瞬间,我们距离梦的驿站岂不是又近了一程吗?
        ⑭如果说每一个文字都是一滴水,那么,在我们翻开一本书去读的时候,不就是在举行一场心灵的晨沐吗?还有什么能抵得上一场晨读?我还真想不出,想不出就继续读,我在晨读里亦步亦趋,逐渐领悟……

      阅读下文,完成(1)~(5)题。

落叶也精彩

郑荣来

      日前一场不小的秋雨,打落了树上的许多黄叶,飘飘零零,构成一色景致。往年立冬一过,更是飘飘洒洒,纷飞不断。特别是那些银杏树,金黄的叶片被阵风吹落,地上如同盖上层层黄金。一阵四五级西北风刮过,树上的黄叶,几乎全部离开枝头,无一残留。大马路边的那两溜同类也是如此,都把金黄献给了大地。步调是如此一致,说走就走,毫不留恋枝头。

      我住的大院里,有二三十种乔木,落叶时间都各有其序。大道两边的柿树,个性最为特别,它的叶子本属红叶类,但从不大红大紫,只是奉献些微红的颜色,更多的是黄绿相间的斑驳,把红黄让给自己的果实。那柿子也是抢尽风头,总是以自己的丰满和金黄,吸引着人们的眼球。当叶子纷纷飘落,它仍独留风姿在枝头,奉献着多彩多姿的美丽。你看那一嘟噜一嘟噜的柿子,展示着与众不同的风韵,让所有的行人都不能不顾盼乃至流连。

      为数最多的槐树,显示了树多势众的气派,院里的几乎所有的大道小路,都是它的领地,地上都有它的叶片。它们的落叶,不像银杏那样同步,而是先后有序,次第而落。它不断提醒人们,及时注意增添衣服。如同花开的时间,它们同科同属不同种,好几种槐树,总是你刚谢罢我又开,整个夏秋两季,没有间断过,仿佛时刻要人们关注它美丽的存在。它的叶子也是如此,虽不如槐花那样美丽,但那浅浅的黄色,也是一种不可多得的精彩。

      树也是不可貌相。那几棵泡桐树,高大魁梧,可谓材大体粗,但落叶却早,与它的个子、块头不相称,老大没有老大的样儿。它尤其经不起打击,西北风一来,比谁都大的叶片,竟哆嗦得厉害,惊吓之声,比谁都大。甚至高叫“怕啦怕啦”,夜深人静时,制造恐怖气氛,真是没出息!我也是念及它叶阔荫大,夏天给人荫凉,对我等有过奉献,也就谅解它了。不然的话,它那叶片抽抽巴巴,不红也不黄,毫无姿色,风一吹就跌落满地,连草地都被遮盖住,给环保工人添了许多麻烦,实在不敢恭维。

      垂柳却是不同。它身躯较瘦,腰细枝软,体态轻飘,仿佛弱不禁风。但它经得起雪打风吹,那年特大雪,压得柳枝垂地,它们都挺过来了。多少次大风的吹袭,好几场四五级西北风,它都满不在乎。除了松、柏、竹,就数它落叶最晚。看看金台园里水池边的垂柳就知道,它像是要站最后一班岗,大家都撤了它才撤。它真是名副其实的“早来晚走”的敬业者。当春天到来之前,寒风料峭,乍暖还寒,它最早见绿于枝头,率先透露春的消息。春风杨柳万千条,又是它营造了热闹的春意。

      法国梧桐也值得一说。它在院里落户十几年,都种在很不起眼的地方,远不像它们在南京那么有地位,市中心多少条马路都是它们的地盘。我们现在才见识到,它其实是最有抗争精神者。前面所述各树都不如它,它们的叶子至今还济济一堂于树梢,少有飘落者。它们也是叶阔荫大,但比泡桐坚强得多,勇敢得多。

      看京城大街上和院里的落叶,精神上丝毫没有抽缩之想。许多人都说喜欢冬天,那是因为,冬日的树木不因叶落而颓败,而是蓄势待发,准备来年更加蓬勃。

      落叶,奉献了八九个月的绿色,也就完成了自己的使命,现在再以金黄谢幕,也算是一种圆满。你看它们,来时欣欣向荣,走时充满希望。所谓“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的诗意,正是它最乐于表达的真情。树叶的一生只有大半年,它没有愧对这一生。它的一生都是为他人而活,春天以嫩绿励人朝气,夏天以浓荫给人荫凉,秋天或以颜色悦人心情,或零落给大地增添营养。它潇洒来去,可谓活得自豪而有价值。

      落叶是别有风貌的景致,当红叶黄叶铺洒满地,实在是美丽至极的风景,不少人希望此种赏心悦目的金黄,能够多存留一些日子。但在我,却要感谢环保工人,及时打扫落叶,不使行人践踏,让它保留一个完整的身躯,洁净的容颜,留给人们一个完美,也给人一种哲理的思考。

(选自《中华活页文选》2013年初中三年级第6期,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老胡

    ①我不喜欢老胡。但是,父亲去世一年后,他娶了我妈。

    ②我们都知道,我们母子俩需要一个男人。后来便遇见了老胡,他是小城的一个包工头。

    ③我讨厌他。母亲炖的排骨,他总是跟我们娘俩平分;他站在路边看着刚放学的我半天搞不定自行车的链子,却袖手旁观;他暑假把我带到他的工地上,给他手下的人打工,看我晒得又黑又瘦却是喜欢得很,虽然他给了我工钱;他对母亲好,给母亲买衣服从来都舍得,对母亲从来没有吼过,对外婆也是大方得很,所以,他们都说母亲的命不薄。

    ④我知道他也不喜欢我,他总是嫌我太女孩子气,他不喜欢我说话用那么小的声音,甚至不喜欢我白白的衬衣领子。他说,爷们儿要有个爷们儿的样子。

    ⑤3个月之后,我在学校打了架,一个同学拿了我的笔,硬说是他自己的。这笔是老胡给的,给的时候说不值钱让我拿去用,第一天就被班里最强悍的男生拿了去,还放肆地在笔端上刻下了自己的名字。他一脸的鄙夷:“就凭你的后爹,能给你买这派克笔吗?”最终,我们动了拳头。老胡被叫到老师的办公室训话,开始还低眉顺眼地道歉,后来,知道了原因,就跟我们老师好一顿激辩,他主张这架打得没错,领我出办公室的时候,还是雄赳赳气昂昂的。

    ⑥出校门正是放学的时候,他拦在门口,等着那几个男生。他说,来,你们一个一个来打,是爷们儿就要有爷们儿的解决方式。于是那天傍晚,很多人围在学校旁边的胡同里,看我怎样地歇斯底里。最终,我拿着那支派克笔一瘸一拐地跟老胡回了家。他揉揉我的脑袋,夸奖我“爷们儿不错,像我的儿子”。

    ⑦这件事情,母亲始终不知道,这成了我们两个人的小秘密,有了秘密的两个人总会有些小小的亲近。

    ⑧高考的那年,我意外地失利,成绩只能上个专科。母亲征求我的意见是否复读,被他一口拒绝了。他说,复读什么,浪费时间,浪费钱。我和母亲都沉默着,毕竟是继父,大抵是计较的。填报志愿的时候,他也说得轻松无比,他说,别管有用没用,挑个自己喜欢的。最终我报了警校。

    ⑨我毕业的时候,为了爱情执意要去千里之外的城市闯出一番天地。老胡生平第一次对我大发雷霆。我知道我应该留在他和母亲身边尽孝,但是那个城市里有我梦寐以求的爱人和生活,我最终是自私的。

    ⑩走的时候,是凌晨四点的车,摩托车坏掉了,为了赶时间,老胡在楼下随便找了辆邻居没锁的破自行车,用袖子擦了下后车座,让我上车。我有些迟疑,他却已经蹬上了车子,我小心地坐着,小城的街道很空旷,他的后背努力地向前弯,他的衣服被清晨的风吹起来,我突然便落了泪。我上车的时候,他说,存折在你的口袋里。我打开,一笔一笔,有百元的,也有千元的,我想象着他拿着它们去银行一点点地攒起来,为一个与他毫无血缘关系的儿子的未来做准备,而这个儿子,从来没有叫过他一声爸爸。

    ⑪我看着老胡,眼圈就红了,我说:“爸爸,你多保重。”老胡一巴掌拍过来,说:“怎么跟个娘们儿似的。”可是,车开出去之后,我看他扭过头去擦眼泪,比娘们儿还娘们儿。我以为他会一直在我的生命里,给我坚强的爷们儿样的支撑,没想到时光已经让他那么脆弱。半年之后,我回家,带了我的女朋友,带了他爱抽的烟,还有一身好西服,而他已经躺在了床上。

    ⑫我请了假留下来照顾他,那是我们生平最快乐的日子。天晴的时候,我推着他去近郊的每一个景点。过马路的时候,即使推着他,我也会握住他的手,那是我第一次真正地握住他的手,厚实而温暖。他像个孩子般听话与依赖。他的笑容始终没有停过,跟问候他的每一个人说,这是我儿子,老胡的儿子。

    ⑬公司有急事,我对老胡说我要回去处理一下,我说,我只要两天,你等着我。可是,只隔了48小时,我回来的时候,客厅里已经有了他的遗像,他最终没有等我。

    ⑭他最后的时光,我却不在他的身边,这成了我一生的痛。

(摘自《航空报》,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孤独的老乡

    ①我不知道他叫什么,暂且叫他小吴吧。

    ②第一次盘问小吴,真不能确定他在我眼皮底下多久了。偌大的天安门广场,游客络绎不绝,人流涌动如潮。大家背对巍峨的城楼,无不在忙着摄影留念。小吴不是这样。他到处转悠,瞅瞅这个,看看那个,总是撵在人家身后,时不时还支棱起耳朵,偷听人家在讲些什么,形迹可疑。

    ③我作为广场的巡逻人员,截住小吴,问:“你干吗?”他捏着衣角,嗫嚅道:“我在丰台那边打工。”

    ④“我是问你来天安门广场想干吗?”

    ⑤“没干吗呀。”

    ⑥“老实点,我注意你不是一回两回了,你老盯着人家游客干吗?”

    ⑦“我……我在找人。”

    ⑧“找谁?”

    ⑨“找老乡。我来北京三年,还没遇到过一个老乡。”

    ⑩我鼻子一酸,拍了拍小吴的肩,叮嘱道:“注意点形象,别太露骨,更不准妨碍人家。”他眼里汪着泪,点点头。

    ⑪天安门广场,草原一样广袤,来自祖国四面八方的人群,河流一般朝这里涌来。黄昏时候,夕阳之下,人流涌得愈加湍急。小吴迎着无数面孔走去,仔细辨别暮色下的每一张脸、每一句方言。

    ⑫夜深了,广场上游客稀疏,灯火慵懒,小吴拖着疲惫的身躯,追上了20路公交车。公交车从我跟前一闪而过时,我看见小吴抓着吊环,挤在一群人中间,眼里满是恋恋不舍。

    ⑬小吴来的时间很固定。每个星期天早上,换乘三趟公交车来,晚上又换乘三趟车回去。我巡逻时经常遇到他,有时会问:“找到了吗?”他总是一脸黯然。

    ⑭有一次,我发现他神情大异,跟着一个旅行团很久,最后还是悄悄地离开了。我问他:“不是吗?”他失望地答道:“不是,是相邻那个县的。”

    ⑮“相邻那个县也是老乡啊。”

    ⑯他摇了摇头,固执地说:“连一个县的都不是,能算是老乡吗?”我安慰他说:“实在想家了,就回去看看吧。”他笑道:“回家?我爹在山上打石头被炸死了,那个女人改嫁去了外省,哪有什么家?”说完,撇开两条瘦腿,消失在人海中。

    ⑰小吴找到按照他的标准定义的老乡,是在一个下午。远远 地,看见他和一个夹着公文包的中年男人在国旗下拉扯。我立即赶了过去。小吴看见我,激动地说:“他是我老乡,绝对的老乡!”那中年男人甩开小吴的手,整了整领带,呵斥道:“老乡?谁和你是老乡,老子是北京人!”小吴说:“你耍赖,你刚才打电话说家乡话,我听出来了,你是我们县的。”中年男人厌恶地挥了挥手,骂道:“神经病。”听了这话,小吴的身体晃了一下。

    ⑱这件事后,很长时间没有看见小吴在我眼皮底下转悠了。我心中不禁想:是死心了还是离开北京了?这孩子,挺好的,时间长了没见,还真让人心里有点挂念。

    ⑲小吴再一次出现,是带一对老人来看升国旗。这对老人脸色凄苦,衣衫褴褛。我问他:“你找到老乡了?”小吴说:“没呢。他们是一对聋哑夫妇,东北的,也没有老乡,我就对他们说,我们做老乡吧。”

    ⑳我欣慰地笑了,说:“那加我一个吧。”小吴狐疑地问:“你?”我看着远方,沉默了一会儿,说:“我在这里巡逻快三年了,也没遇见一个老乡。”

(选自《2015中国年度小小说》,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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