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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单选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台阶

下列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本文的语言十分口语化,读来就好像在听作者娓娓为我们讲述一个发生在自己身边的平常如邻家一般的故事。 B、文中的父亲一年辛勤劳作,在半个月的过年中还要编织草鞋,可见父亲是一个淳朴、厚道、待人宽厚、吃苦耐劳的人。 C、父亲一生劳作的目的是为了抬高自家的台阶,表现了父亲好强、爱慕虚荣的性格特点。 D、本文围绕“台阶”命题立意,组织材料,使造房这个一般性的题材有了侧重点,有了特色,突出了父亲对社会地位的追求,突出了父亲希望受人尊重的思想性格。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问题。
                                                                                                                                    成长的桥
        ①我记事很晚,所有关于童年的记忆,差不多都在父母与别人闲谈中得知。在很多人眼里,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笨小孩。
        ②上学第一天回家在巷口碰上母亲,她问:“老师今天讲了啥?”我想了半天才挤出三个字,“脚板印”。母亲又问一起回来的同学,她说:“老师要我们脚踏实地,好好学习。”大家一阵笑,我也跟着笑。一次不小心摔破了家中珍爱的花瓶,我把碎渣扫到地板中央,再搬个小凳老实地坐在旁边。母亲回来生气地责骂时,我振振有词地说:“老师讲要表扬诚实的孩子,您却批评我!”母亲忍不住扑哧笑了。
        ③也许智商有限加上读书不用心,虽然花了时间做了副努力的样子,小学时成绩并不理想。别人家的父母见了面总是夸自己的孩子如何了得,我父母只能一边讪笑一边借机脱身,回来了他们彼此安慰说,孩子老实,心眼又好,读书也自觉,就别逼她了。那时真想像皮皮鲁那样,把课本煮了熬汤喝,除此外我想不到法子读好书。
        ④懵懵懂懂长到九岁,我的思想第一次发生重大转折。
        ⑤那年,春天的花开得特别艳,尤其我家向阳的窗下(那里有个半米宽的窄台),花朵更是美不胜收。我喜而忘形,一手扳窗,一手摘花,却忽略了扳着的窗子是没有插销的。一分钟后那扇要命的窗子开了,把我像球一样从二楼抛下去做了自由落体运动;仙人掌又火上浇油,落地我已变成昏迷不醒的“刺猬”。后来听说,是好心的行人送我进了医院;私下嫌我笨的母亲,听到这个消息竟在柜台内晕倒了,苏醒过来跌跌撞撞推开同事就往医院跑;而父亲一脸煞白,骑自行车撞到了电线杆,爬起来车子不要、泥水不管地直往前冲……那天医生差点下死亡通知书,警告说,病人必须一直保持清醒意识。于是父母每隔一个小时便忐忑不安地唤我一次。昏昏沉沉往下坠落的我,就被父母一声又一声、柔和而又有力、平稳而又[甲]、掺杂着心疼与希翼的呼唤拉回了这鸟语花香的世界。
        ⑥那年期末,我破天荒考了个全年级第一。邻居说这一摔没留个后遗症已是万幸,想不到还摔开了窍,变聪明了。只有我自己知道,是48小时的昏迷中母亲带泪的呼唤,父亲紧握我手的力量,及一睁开眼他们憔悴面容上的极大喜悦,与眼眶里滑落的中年人的泪水,让我一刹那长大了。我才知道我对父母是那样重要。心中渐渐清晰的爱滋生成牢不可破的愿望——我要为父母好好读书。拿到成绩单时父母的[乙]和欣慰,让我开心了好久。后来读书成了习惯,一读读到了研究生。
        ⑦我至今仍不知道我的智商属高属低,这对人的一生也许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怎样的父母,从懵懂到明事,其实只有一桥之隔;这座桥,就是父母温厚的爱。就像黑云经过太阳的亲吻也会变成绚丽的彩霞,再笨的小孩,有父母的爱来呵护,也会成长为顶天立地的栋梁。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姐姐

连谏

    ①母亲走的时候,她12岁,父亲给她擦泪,说不怕,还有我。虽然难过,但她真的不怕了,父亲像大山一样强壮地存在,让她的心很踏实。

    ②可父亲也病倒了,在她读大一的冬天,那个夜晚的寒冷,足以让她终生铭记,凛冽的寒风,像无情的小小野兽,撕咬着她的脸:怎么办?给父亲治病要花钱,可他们家并不富裕,姐姐的婚期将至……她拼命想该怎么办,除了退学,似乎没别的路可走。

    ③她泪流满面,在天寒地冻的校园里站了整整两个多小时,直到手机再一次响了,是姐姐。她轻声安慰着哭泣的妹妹,说和未婚夫商量好了,去婆家办完婚礼就和未婚夫搬回娘家住,一起照顾父亲,让她安心读书。

    ④她不相信,姐姐的未婚夫是独子,在乡下,结婚住在老婆的娘家,是会让人瞧不起的,就算姐姐的未婚夫会答应,他父母也未必想得开吧?

    ⑤将信将疑的她请假回了老家,和姐姐一起陪父亲做完手术,也见着了准姐夫和姐姐的准公婆,他们也异口同声承认,姐姐说得没错。

    ⑥她满心感激地回了学校,这期间,姐姐会给她写信或打来电话,大多是在说父亲的近况,也会说她和未婚夫的事,说婚期推迟了,想等父亲出院再办。

    ⑦学校一放寒假,归心似箭的她就跑回来了。却迟迟未见姐姐的未婚夫,姐姐先是支支吾吾,后来说,乡下人迷信,要过年了还往医院跑不吉利,让他过完春节再来。新年夜里,她以拜年的名义,悄悄给姐姐的未婚夫打了电话,才晓得,姐姐撒了个弥天大谎。她的未婚夫一家并未答应她的要求,而是退婚了。那天自己在医院见到他们,是姐姐提着礼物上门求来的。

    ⑧在医院的走廊上,她嚎啕大哭,姐姐闻声赶来,只看了一眼她手机上的号码,就明白了一切。她要去找姐姐的前未婚夫理论,却被拦住了。姐姐说他们来提退婚的时候,自己只求了他一件事,就是每周以准女婿的名义来医院看望一次父亲。他答应了,也做到了。姐姐说,咱和人家是素昧平生的陌生人,因为相亲认识了,因为打算结成夫妻就觉得亲近了,可是不管多亲近,那也是你情我愿的事,人,不能人对咱有感情,就成了人家为咱做啥都是应该的。

    ⑨她哽咽得说不出话。关于退学回家照顾父亲的话,她没说,因为知道,姐姐不仅不会答应,还会生气,就像姐姐说的,她们之间和她和前未婚夫之间不一样,她们是血脉相连的亲人。

    ⑩半年后,安葬好重病不治的父亲,姐姐来到她读大学的城市打工,遇上了憨厚温暖的姐夫,结婚生子,骑着三轮摆麻辣烫,风里来雨里去,虽然辛苦,但也其乐融融。她大学毕业,姐姐让她读研,她不肯,说想早点工作,帮姐姐买房养家,姐姐恼了,多年来相亲相爱的她们第一次起了争执,姐姐说别看她读的是名牌大学,将来也会有好生活,可自己永远都比她富,就因为她是姐姐!天下所有的哥哥和姐姐永远都比弟弟妹妹多享了几年父母之爱,姐姐大她5岁,就比她多享了5年父母的爱,这就是姐姐的财富,是永远都取之不尽的爱的源泉。

阅读余显斌的《友情不应两败俱伤》一文,完成后面小题。

    ①十五岁时,正读初三,我如愿以偿地当上了班长。那种感觉,只有三个字:爽歪歪。

    ②当上班长,得发表任职感言。

    ③我站在讲台上,眉飞色舞地说,这一刻,我很幸福,我发誓,我会带着全班,夺得全校的文明班级称号。我的话,赢得了一片掌声。

    ④可是,铁姐们儿朱芷却没鼓掌,假装睡着了。

    ⑤下课,张逸跑到我跟前白着眼道:“班头,那样的狗屁死党,踹了。”当时,张逸是副班长,所以,我们俩志向道合。

    ⑥张逸另一个对朱芷不满的原因,是朱芷拿了她的一支笔。

    ⑦那支笔很好看,是张逸书法竞赛时得的。可是,不久就不见了。也就这时,我发现,朱芷也有这样的一支笔。

    ⑧于是,我悄悄告诉了张逸。

    ⑨当时,我的心里暗喜,觉得自己班头在望了。

    ⑩是的,张逸当时也想竞聘班长。

    ⑪ 她曾私下里对我说:“莫颜,让我们公平竞争吧。”说着,指头一弹,“嗒”的一响。那一刻,我心里一沉,知道自己一定会输,因为,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讲,朱芷都比我突出。

    ⑫ 我想当班头,特想当班头,那多出彩啊。

    ⑬ 我想,我得盯紧了,赶紧找找朱芷的死角,给她致命一击。

    ⑭ 朱芷落选后,每次见我,态度都冷冷的。

    ⑮ 我当然不能,因为我是班长,是全班的领导,领导得大度。一次,我赶上她,特意套近乎道:“朱芷,我们一块走吧。”朱芷轻轻一笑,没回答。张逸后来说:“妒忌。”还说,我当选班长,全班53票,唯一少朱芷一人。

    ⑯ 张逸从大局着想,喟然长叹:“有这样一个爱拿别人东西的人,班头,我们想当文明班级,不可能的。”说完,她悲天悯人地摇摇头。

    ⑰ 本来,张逸偷笔的事,张逸准备上报老班的,被我拦住了。张逸狠狠哼了一声,说饶了她一次。事后,没在班上宣传,仅限于自己的一个小圈子里说说罢了。即使这样,对朱芷仍然十分不利。

    ⑱ 不利的表现,第一,她竞选班长失败。

    ⑲ 第二,大家都冷着她,好像她身上有细菌一样。她从大家旁边走过时,大家都纷纷让开。

    ⑳ 她无法在班上呆下去,转到了另一个班。

    ㉑ 她走时,大家没人理她,也没人去送。外面,只有小雨在不停地下着。

    ㉒ 张逸的笔,后来得知,是她小弟弟拿去了。

    ㉓ 一次,她回家写作业,小弟弟看见那支笔漂亮,偷偷拿着跑了,到小区的小朋友们面前显摆。显摆结束,不见了,怕张逸修理她,就咬着指头没敢告诉张逸。

    ㉔ 当张逸把这些告诉我时,中考刚刚结束,天气炎热的火一样。

    ㉕ 我气坏了,质问她:“怎么不早说?”

    ㉖ 张逸白着眼睛,很丧气地说,自己也是刚刚知道的。

    ㉗ 我们说完,都站在太阳光下不说话,只有树上的蝉儿在一声声地叫,知了,知了!叫得人直想流泪。

    ㉘ 老班也是此后听我说的,她一声长叹:“那次学校奖励的笔,是一个制笔公司赞助的。”老班接着解释说,公司老板就是朱芷的老爸。

    一刹那间,我明白了,朱芷为什么有那样一支笔。

    其实,她当时可以申明啊,为什么就忍了下去?我发了信息给她,询问原因。不一会儿,接到回信:我们是朋友,如果我申明,大家一定会怀疑你是为了竞争班长,故意诬陷我,你怎么办呢?

    言外之意,既然有一方要受到伤害,就让自己去承担吧。

    那一刻,我泪水流出,第一次,我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友谊。友谊,就是一方受到伤害时,宁愿遍体鳞伤,也要让朋友全身而退。

    这一切知道的还不算晚,因为,高中,我和朱芷仍可以在一起。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4年第23期)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谢谢你,盛装莅临我的成长

汪微微

    小学二年级时的班主任,是个不怒自威的退伍军人。平日里话不多,习惯用眼神制止并解决纷争与事端。

    对男生,他实行军事化管理。课间十分钟,其他班的男生疯得东倒西歪,我们班的男生则挺拔地站立着,有序地排队,轮流着立定跳远,玩得像上课一样规规矩矩又铿锵有力。

    对女生,他力推淑女教育。说话要不疾不徐,微笑要张弛有度;裙子要过膝,不许撩起下摆擦汗,不能光脚穿凉鞋;坐不能弯腰驼背,站不能含胸低头;课外少看电视多读书,每天练习毛笔字……

    乡村的孩子平时散养惯了,一个个野得像泼洒一地的阳光,哪里收得住?一学期过去,没几个能真正坚持下来的。做得最好的,是和我们同班的他的女儿。我们既同情她的别无选择,又钦羡她的与众不同。她不是班上最漂亮的女孩,却自有一种说不出的美,眼中闪烁着看得见摸得着的柔软和善意。连最捣蛋的男生路过她身边时,都会不由自主地屏声敛气。

    多年后,在家乡的街头,她穿一袭蓝底白花的连衣裙,绾着低低的发髻,静静地站在那里。嘈杂如水,流到她身边,却自觉地绕道而行。有人和她打招呼,她轻轻地点头,微笑致意,温婉得既优雅高贵又接地气。

    原来,她被打磨出来的与众不同的美,过去叫教养,现在叫气质。

    初一时的语文老师,是个有着慢条斯理智慧的老头儿,他惩戒我们的惯用伎俩是写检讨。检讨的内容直接照搬作文要求:文笔要好,感情要真,题材不限,风格却要自成一家,字数不能少于800字。最可怕的是,要一式54份——班上共54个人,人手一份。字迹要沿用书法课上的工整与气势。

    有一回上课,他迟到了几分钟。不待他道歉并解释原因,台下一片亢奋的叫喊声,大家一起喊:54,54,54!他也不恼,乐呵呵地看着我们,眼里的宠溺能湮没掉每个人。

    从此,他再也没有让我们写过检讨,却要求大家记日记。算算,一天不过就一篇,我们胜者为王居高临下地同意了。

    毕业后和一干人去看望他,说起这段往事,他笑:小小少年是一块块璞玉,但雕琢要讲究方式和技巧。写检讨是假,练笔练字才是真。然后他转过头,对我说:“你的字,有蝇头小楷的功底;你的日记,也最好看。”

    原来,我们最终学会的,是不要错过自己。

    高二时的语文老师,是个忧郁的诗人。他为人低调又不羁,平时见他背影的机会比正面还要多。有一次上课讲诗歌的结构与特点,他找来了几本自己以前写的诗集。讲台上的他,眼神干净明亮,有一种未经世事的洁白,像正在做梦的少年。他一字字念,一句句写,一段段讲其间饱满的感情、丰富的想象、和谐的音韵,以及写诗的心境和曾经沉睡的梦想。讲到动情处,他会停下来,一言不发地看向窗外,眼神比远方还远。

    课后很久,我心里仍蓬勃得静不下来。那是我第一次感受到了诗歌的美,它干净清洁,美好亲切,散发着梦想的味道。最难得的是,它离我这样近,一声轻唤便足以叫醒我,而不只是远远地隔空感动我。

    后来,我开始偷偷写诗,不在乎写得好不好,不去想有没有用,也不在意是否有人懂,愿意写下去并能很好地写出来,对自己而言已经足够。

    原来,梦想是一种让你觉得坚持就是幸福的东西。

    德国哲学家雅斯贝尔斯说过:教育意味着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谢谢你,盛装莅临我的成长……

阅读下面选文,完成下列小题。

    ①县政府拨款让修水泥路,我的爷爷不知怎么兴致高涨,自动请缨加入了修路的队伍。六十七岁的老人家,任是由不得我们劝。第二天五点多便起来,扛着水泥袋,推着独轮车,一路晃晃悠悠地向前去。我的爷爷一一那个谢了顶、倔强地扛着水泥石袋走遍大街小巷的老人,他滴下的汗水折射了秋日里最凛冽的寒光,清冷的寒光里,我瞧见了令他愧疚一生、遗憾一生、迟来却未曾缺席的孝意。

    ②黄沙、水泥、石子堆成了三座小山,爷爷弓着身,操起铲子沿路将泥沙铲平。蓝色的中山装袖口开了两三条缝,露出白色的长长的细线,像极了人生中永远绵延不断的思念。浑黄的泥水在爷爷卷起的裤脚留下斑斑点点的痕迹,额角滑下的细密汗滴在衣领处迅速销声匿迹。爷爷宽大的手掌牢牢地掌控住铲子,又稳又狠的一铲子下去,将凸出的沙石填补到凹处。手肘一上一下,微微凸出的血管一收一缩,爷爷哼哧哼哧地喘着粗气,单薄的脊梁在空中形成优美而脆弱的弧度,铲子带起的黄沙在风里飘飘扬扬。晚上吃过饭,爷爷在院子里的石阶上坐下,缓缓脱下鞋子,宽大的脚板踩在凉凉的地上,粗糙的皮肤里镶嵌着细细的沙子。拧开水龙头,爷爷就着清水拿手抹下鞋沿的黄泥。“我还在队伍里的时候规定都极严,过年放假都不能与母亲见上几面。每每我回家,她总来接我。那时候还没有水泥路,大伙儿来来往往,踩歪了野草,踏实了泥土,就成了‘路’。母亲总喜欢穿小碎花的裙子,每到下雨天,来接我一趟都会弄脏,气呼呼地跟我保证下次不来了。”爷爷歪头笑了一下,我却分明看见他眼里晶亮的光点,“可母亲总是口是心非的啊,每次都梳了大麻辫,眼睛弯成了月牙,笑着等我走过去。我就琢磨着该给她修条正经的好路,那种笔挺挺又干净的路,心里总不愿苦了母亲……”一种不知名的酸涩和不可抑制的温暖渗进我心中,也就是那个时候,我的脑海里,形成了清晰的一条路的意识,一种不知名的心境。

    ③晚风很甜,豌豆荚开着淡紫色的小花。

    ④隔一天夜里,急促的狗吠声撕破了宁静,拴狗的链子被拖在地上响个不停。另一边房里的灯亮了起来,汹涌的风携着雨滴撞在窗玻璃上,榕树摇摆着身子企图挣脱桎梏,发出苍老的喘息。大门被急急地冲开,爷爷顾不上打伞便从院里冲出。我心里发怵,脑袋昏昏沉沉,只能听见歇斯底里似猛兽般乱闯的风声雨声。约莫十几分钟后,雨势小了。爷爷缩着身子缓缓踱步回来,满头满脸的雨顺着裤管滑下,在地上拖成了一条长长的水线。不知是摇晃的光线,是氤氲着的水汽,还是爷爷无形中表露的某种心境,竟使我模糊了双眼。

    ⑤后来我才知道,那天晚上爷爷原是担心修路用的黄沙被打湿,急着找塑料布给盖严实。那种不知名的心境在我心里开始渐渐清明,并不是世间所有来不及的孝,都会被遗忘搁浅,都会被干爽的清风吹散殆尽。

    ⑥过年我再回乡下的时候,敞亮笔直的大路早已铺开。午后与爷爷散步,走在平坦的水泥路上,路两旁的庄稼都被盖上了厚厚的塑料布,只能隐隐约约地看见些许绿意。那天淡淡的风,淡淡的太阳。“每次走在这路上,我心里都踏实得很。”爷爷走在我前面半步,低哑的嗓音里流转着令人心旌摇动的浓愁与长情。“我的母亲幼时裏了小脚,后来放开了,走在路上也总是喊疼。那时候的路其实也并不算得路。我在外边时,她摔断了腿,我也没得法子,留了后遗症,雨天里疼得厉害也没办法。”我心里极力想象着当时的场景,想象着一位身为后辈面对母亲伤痛时无能为力的焦灼与煎熬。“我心里总想着得给她修上条好路,不能再摔了伤了。你太奶奶这辈子都没有走过柏油路,现在有了这个条件,人却早就没了。人一走什么都没了,什么都空了,我真怕她迷了南北,找不到我,害怕得直掉眼泪。”我没有接话,只看见爷爷挺直的鼻梁、高高的额骨,被淡淡的太阳镀上一层脆弱的薄薄的金光。漫长的思念和等待尽孝的岁月在老人松巴巴的皮肤上留下缱绻的刻痕。

    ⑦总听人说,百善孝为先。有时候我想,短促的人生,其实就像一条路,温情冷暖、悔恨遗憾,都缺不得。爷爷修了这条路,尽了一个儿子的孝,也补全了自己漫漫人生路上的坑坑洼洼。

    ⑧一切都已过去,然而爷爷修路的形象我却无法忘记,总觉得这是孝心的最好象征。子欲养而亲不待,又如何?太奶奶啊,请你在某一月色阑珊的夜里,沿着这条路,找到方向,找到无处安放的疼痛的归宿,踏进你儿子的梦里与他一叙吧。

    ⑨我谨以最真挚、最感动的心意将老人淳淳的孝道铭记。

(选自《美文》,有改动)

阅读选文,回答问题

我记忆中的老舍先生

季羡林

    ①老舍先生是我毕生最喜爱的作家之一,我对他怀有崇高的敬意。

    ②但是,我认识老舍先生却完全出于一个偶然的机会。三十年代初,我离开了高中,到清华大学来念书。当时老舍先生正在济南齐鲁大学教书。济南是我的老家,每年暑假我都回去。李长之是济南人,他是我的惟一的一个小学、大学“三连贯”的同学。有一年暑假,他告诉我,他要在家里请老舍先生吃饭,要我作陪。在旧社会,大学教授架子一般都非常大,他们与大学生之间宛然是两个阶级。要我陪大学教授吃饭,我真有点受宠若惊。及至见到老舍先生,他却全然不是我心目中的那种大学教授。他谈吐自然,蔼然可亲,一点架子也没有,特別是他那一口地道的京腔,铿锵有致,听他说话,简直就像是听音乐,是一种享受。从那以后,我们就算是认识了。

③我现在已经记不清楚我们重逢时的情景。但是我却清晰地记得五十年代初期召开的一次汉语规范化会议时的情景。当时语言学界的知名人士,以及曲艺界的名人,都被邀请参加,其中有侯宝林、马増芬姊妺等等。老舍先生、叶圣陶先生、罗常培先生、吕叔湘先生、黎锦熙先生等等都参加了。这是解放后语言学界的第一次盛会。当时还没有达到会议成灾的程度,因此大家的兴致都很高,会上的气氛也十分亲切融。

    ④有一天中午,老舍先生忽然建议,要请大家吃一顿地道的北京饭。大家都知道,老舍先生是地道的北京人,他讲的地道的北京饭一定会是非常地道的,都欣然答应。老舍先生对北京人民生活之熟悉,是众所周知的。有人戏称他为“北京土地”。结交的朋友,三教九流都有。他能一个人坐在大酒缸旁,同洋车夫、旧警察等旧社会的“下等人”,开怀畅饮,亲密无间,宛如亲朋旧友,谁也感觉不到他是大作家、名教授、留洋的学士。能做到这一步的,并世作家中没有第二人。这样一位老北京想请大家吃北京饭,大家的兴致哪能不高涨起来呢?商议的结果是到西四砂锅居去吃白煮肉,当然是老舍先生做东。他同饭馆的经理一直到小伙计都是好朋友,因此饭菜极佳,服务周到。大家尽兴地饱餐了一顿。虽然是一顿简单的饭,然而却令人毕生难忘。当时参加宴会今天还健在的叶老、吕先生大概还都记得这一顿饭吧。

    ⑤还有一件小事,也必须在这里提一提。忘记了是哪一年了,反正我还住在城里翠花胡同没有搬出城外。有一天,我到东安市场北门对门的一家著名的理发馆里去理发,猛然瞥见老舍先生也在那里,正躺在椅子上,下巴上白糊糊的一团肥皂泡沫,正让理发师刮脸。这不是谈话的好时机,只寒暄了几句,就什么也不说了。等我坐在椅子上时,从镜子里看到他跟我打招呼,告别,看到他的身影走出门去。我理完发要付钱时,理发师说:老舍先生已经替我付过了。这样芝麻绿豆的小事殊不足以见老舍先生的精神;但是,难道也不足以见他这种细心体贴人的心情吗?

⑥老舍先生的道德文章,光如日月,巍如山斗,用不着我来细加评论,我也没有那个能力。我现在写的都是一些小事。然而小中见大,于琐细中见精神,于平凡中见伟大,豹窥一斑,鼎尝一脔(luán,切成块的肉),不也是老舍先生整个人格的一个缩影吗?

(本文节选自《季羨林谈师友》)略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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