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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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2016年浙江省杭州市中考语文模拟卷(十三)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姐姐

连谏

    ①母亲走的时候,她12岁,父亲给她擦泪,说不怕,还有我。虽然难过,但她真的不怕了,父亲像大山一样强壮地存在,让她的心很踏实。

    ②可父亲也病倒了,在她读大一的冬天,那个夜晚的寒冷,足以让她终生铭记,凛冽的寒风,像无情的小小野兽,撕咬着她的脸:怎么办?给父亲治病要花钱,可他们家并不富裕,姐姐的婚期将至……她拼命想该怎么办,除了退学,似乎没别的路可走。

    ③她泪流满面,在天寒地冻的校园里站了整整两个多小时,直到手机再一次响了,是姐姐。她轻声安慰着哭泣的妹妹,说和未婚夫商量好了,去婆家办完婚礼就和未婚夫搬回娘家住,一起照顾父亲,让她安心读书。

    ④她不相信,姐姐的未婚夫是独子,在乡下,结婚住在老婆的娘家,是会让人瞧不起的,就算姐姐的未婚夫会答应,他父母也未必想得开吧?

    ⑤将信将疑的她请假回了老家,和姐姐一起陪父亲做完手术,也见着了准姐夫和姐姐的准公婆,他们也异口同声承认,姐姐说得没错。

    ⑥她满心感激地回了学校,这期间,姐姐会给她写信或打来电话,大多是在说父亲的近况,也会说她和未婚夫的事,说婚期推迟了,想等父亲出院再办。

    ⑦学校一放寒假,归心似箭的她就跑回来了。却迟迟未见姐姐的未婚夫,姐姐先是支支吾吾,后来说,乡下人迷信,要过年了还往医院跑不吉利,让他过完春节再来。新年夜里,她以拜年的名义,悄悄给姐姐的未婚夫打了电话,才晓得,姐姐撒了个弥天大谎。她的未婚夫一家并未答应她的要求,而是退婚了。那天自己在医院见到他们,是姐姐提着礼物上门求来的。

    ⑧在医院的走廊上,她嚎啕大哭,姐姐闻声赶来,只看了一眼她手机上的号码,就明白了一切。她要去找姐姐的前未婚夫理论,却被拦住了。姐姐说他们来提退婚的时候,自己只求了他一件事,就是每周以准女婿的名义来医院看望一次父亲。他答应了,也做到了。姐姐说,咱和人家是素昧平生的陌生人,因为相亲认识了,因为打算结成夫妻就觉得亲近了,可是不管多亲近,那也是你情我愿的事,人,不能人对咱有感情,就成了人家为咱做啥都是应该的。

    ⑨她哽咽得说不出话。关于退学回家照顾父亲的话,她没说,因为知道,姐姐不仅不会答应,还会生气,就像姐姐说的,她们之间和她和前未婚夫之间不一样,她们是血脉相连的亲人。

    ⑩半年后,安葬好重病不治的父亲,姐姐来到她读大学的城市打工,遇上了憨厚温暖的姐夫,结婚生子,骑着三轮摆麻辣烫,风里来雨里去,虽然辛苦,但也其乐融融。她大学毕业,姐姐让她读研,她不肯,说想早点工作,帮姐姐买房养家,姐姐恼了,多年来相亲相爱的她们第一次起了争执,姐姐说别看她读的是名牌大学,将来也会有好生活,可自己永远都比她富,就因为她是姐姐!天下所有的哥哥和姐姐永远都比弟弟妹妹多享了几年父母之爱,姐姐大她5岁,就比她多享了5年父母的爱,这就是姐姐的财富,是永远都取之不尽的爱的源泉。

(1)、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文中姐姐所做的事。

(2)、阅读下列句子,简析划线词语反映的人物的心理。

①她泪流满面,在天寒地冻的校园里站了整整两个多小时。

②她哽咽得说不出话。

(3)、文章结尾的“姐姐大她5岁,就比她多享了5年父母的爱,这就是姐姐的财富,是永远都取之不尽的爱的源泉”,说说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4)、“姐姐”是一个怎样的人?请结合文章内容作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课外阅读。

为什么穷国多位于热带

卢国斌

      ①上中学地理课时,我曾问过老师:“热带地区日照时间长,降水比温带充沛,植物繁茂,有些在温带只能收获一季的作物,在热带甚至能收获三季。有如此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为什么大多数穷国还都在热带地区呢?

      ②我当然不会满足于地理老师给出的诸如黑奴贸易、列强征服掠夺之类含糊其词的答案:自然条件优势哪怕极微小,经过上百万年的复利累加,也会成为推动文明发展的巨大红利。如此优越的条件,热带民族不抢先发展,难道躺在家里等着抢劫犯和人贩子上门?

      ③戴维.S.兰德斯对此给出了三个答案:

      ④首先,炎热带来的不适大于寒冷。人类很早就学会了通过生火和狩猎获得动物毛皮取暖,这使得他们即使在温带寒冷的冬季也能过上相对容易、舒适的生活。

     ⑤热则是另一番情景,人体肌肉活动的能量,其中3/4以热能体现出来.,人体必须释放多余的热,才能保持适宜的温度,防止脏器和大脑被高温烧坏。排汗是最重要的散热方式,而热带普遍闷热潮湿,降低了出汗的降温效果。所以,在热带地区,无论动物还是人类,都难以保持长时间的运动状态,必须不时停下来休息散热,人类更发展出一种社会化的适应方式:午睡,即中午不活动。印度有句谚语;只有疯狗和英国人才在中午的骄阳下外出。 

       ⑥一名孟加拉外交官访问温带地区时深有感触:“我看到,在印度和其他热带国家,几乎所有体力劳动者和机关工作者的工作节奏都很慢,稍一用力或用脑就感到四肢乏力,经常休息很长时间。而在温带国家,工作节奏非常快,人们充满了活力,很少休息。”

       ⑦其次,高温环境,特别是全年炎热,大大加快了害虫及寄生虫、病原体的繁殖和传播。热带国家常年肆虐的血吸虫、疟疾、锥虫病等,使当地人的健康和经济水平长期低下。

      ⑧如非洲锥虫病的传播媒介是采采蝇,这是以吸食哺乳动物的鲜血为生的小飞虫.即使今天有了强效杀虫剂,飞虫仍大量繁殖,使得牲畜无法在非洲热带的大片地区存活。人类的生存也步履维艰。在热带医学和药理学出现以前,经济曾长期被这种灾害破坏,家畜养殖和运输都难以为继。且不管诗人如何评判冬季,冬天确实是人类的好朋友;寂静的白色杀手,害虫和寄生虫的天敌。中国北方的谚语说得好;瑞雪兆丰年。

      ⑨最后一个大问题是水。热带地区降水充足,但降水往往没有规律、无法预测,且多为暴雨。计算平均降水量是没有意义的,因为这里的降水会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每年每季都相差悬殊:在尼日利亚北部地区,90%的降水是25毫米每小时的暴风雨,一个小时的降水量(25毫米)等于伦敦郊区皇家植物因平均半个月的降水量。爪哇的降雨更为急迫-全年114的降水为60毫米每小时。在这种气候条件下-丛林和雨林杂生,种植颇为不易:这些物种多样的宝库滋养着各种生物,却偏偏不利于人类及农作物的生存。结果,人和自然都成了这场战争中的失败者。倘若人们砍伐了丛林,种植农作物,炙热的阳光直射而下,因为没有枝叶的阻隔,倾盆大雨便会冲走土壤的营养,造成土地大面积荒芜和沙漠化。新开垦出来的土地因此很快休耕,不久,藤蔓和卷须爬满了住宅和寺院,沙漠则吞噬了废弃的干旱农庄,而依赖周围地区食品供应的城镇也因此难以兴盛。大自然就是以这样一种匪夷所思的方式,把天使的福音变成了文明的诅咒。   

小说阅读,回答相关问题
                                                                      模特
                                                                     苏立华
      莫老汉已七十有余,岁数大了,做不动活了。
      儿媳妇粉花冲着家里那头老牛喊,光吃不干活,养你干啥。①一旁觅食的鸡鸭惊得满院子乱飞。
      莫老汉就在一旁默默地流泪,他知道那是指桑骂槐。
      儿子栓柱蹲在墙根端着一碗稀饭,依旧埋头唏留唏留地喝,并不停。
      莫老汉只有栓柱这一个孩子,老伴去得早,是莫老汉一人含辛茹苦地把栓柱拉扯大的。
      那时莫老汉劳作了一天,晚上就把栓柱搂在怀里。问栓柱,栓崽,爹将来老了不能动了,你养活爹不?
      当然了爹,俺要让你享清福哩。栓柱摸着爹的胡子。②蛙声四起,像是夜的鼓点,催得莫老汉心里乐开了花。
      如今帮儿子盖了房,娶了媳妇,有了孙子。自己却成了前墙角那个没用的石碾,遗弃在一边。
      莫老汉下了狠心,决定到省城拾破烂去。他没想过挣多少钱,他只想活个清净。
      走时,偷偷地抱着小孙子亲了又亲,他不敢让儿媳妇粉花看见,粉花从来不让他亲孙子。
      小孙子哇地一下哭了,莫老汉忍着泪水离开了家。
      来到省城,莫老汉白天收集别人丢弃的矿泉水瓶、易拉罐、塑料袋,攒多了然后去废品收购站卖,晚上就睡在一个废旧的空房子里。
      日子虽苦,莫老汉却也过得心爽。只是夜里做梦会梦见孙子,醒来两眼都是泪。
      想着孙子,他就想着多收两个易拉罐,三个易拉罐就是村里小卖部的一块口香糖。
      那天,他见一个背着画夹的女孩手里拿着一罐喝完的饮料,为了那个易拉罐,他跟着女孩走了两里多路。
      女孩发现了莫老汉,惊奇地盯着他端详,莫老汉有些心慌,说,我、我只是想要你手里的那个易拉罐呃。
      女孩说,大爷,可以为你画张像吗,很快的?看得出女孩怕莫老汉不同意。行,那你手里的易拉罐给我行吗?莫老汉有个要求。
      莫老汉按照女孩子要求摆了个动作,很快女孩画完了画。
      得到那个易拉罐,莫老汉满心欢喜。没想女孩还掏出十元,说是他应得的酬劳,莫老汉指了指她手里的易拉罐,说什么也不要。
      莫老汉是个爱干净的人,衣服虽旧,但也整洁。他那把胡子从年轻时蓄到现在,足有半尺多长,银须飘飘。
      快攒到五百元了,莫老汉准备一起给小孙子寄回家去。他不怪栓柱,栓柱在家也不容易哩,他想。
      第二天,没想到莫老汉又碰到了那个女孩。女孩说,大爷,你跟我去我们美院做专职模特好吗?
      莫老汉听说过模特,但没想自己也能当模特。莫老汉向后侧了侧身子,头摇得像拨弄鼓。不过莫老汉最后还是跟着女孩去了美院,他想看看文化人生活的地方。
      美院的老师十分欣赏莫老汉,他们说莫老汉的胡子非常有个性,肤色健康,符合他们的审美标准,是个难得的好模特。
      在美院环境好,挣得也多,比拾破烂强多了。莫老汉就尽心尽力地做模特,一个动作摆上两三个小时,莫老汉也不觉得累。做模特之余,帮学校打扫卫生。
      有了两千元存款时,莫老汉全部把它寄回了家里。
      儿媳妇粉花惊得直咂舌,也非要跟着栓柱一起找莫老汉去省城打工不可。
      他们来到美院,粉花看到莫老汉做着如此清闲的活就能挣不少钱,很是眼馋。
      经不起他们的死磨硬泡,莫老汉答应他们和美院的老师说说。
      美院的老师看了看他们,摇摇头。
      抹了口红的粉花问,为什么孩儿他爷行,我们就不行?
       美院老师说,你们不美。
      粉花说,俺咋就不美了,俺不比他年轻好看哩?
      栓柱在一旁扯了扯粉花的袖子,粉花甩了栓柱的手。她想不明白。
      城里别的活粉花嫌太累,就和栓柱回了家。
      莫老汉依旧做他的模特,③那时莫老汉就能听见村头的蛙声和蝉鸣 , 一脸安详。

阅读短文,完成后面小题。
                                                                                      母亲•我 •狗
        小时候我极怕狗。现在想来,虽称不上是“谈狗色变”,也确有些“说狗心寒”,对狗的怕简直甚于想像中的鬼怪。每到夜间,远处的几声狗叫都能把我的心吊起来,好长时间才在母亲的细语柔抚下慢慢落下去。到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学校要求上早学。
        可整个村子上三年级的就我一个,另有几个四五年级的学生在校住宿。我作难了:学校和我们村子之间正好有一个“恶狗云集”的大庄子,白天和别人一起倒还不怎么怕;这早上起来,黑咕隆咚的……
        邻居大婶也来劝母亲:“别让洪水上了吧,就弟兄一个,他爹又不在家,万一有个好歹咋向他爹交代呢?”母亲笑着谢了大婶,摸摸我的头说:“我送他,学不能不上啊。”大婶瞪了母亲一眼:“你,能行吗?”母亲顿了一下,点点头。
        第二天早上,我一觉醒来,发现母亲已点着灯在忙碌了。“五点半了,起来吧。”母亲见我醒了,转身为我打来洗脸水。待我洗好脸,她到院里找了一根木棒拿在手中,夹上我的书包,然后拉上我:“走吧。”摸了摸母亲手中的棍子,拉着母亲的手我顿时觉得安全多了。
        到了那个村子,我的心也不再那么恐惧了,只是紧紧地攥着母亲的手。母亲紧张地盯着周围,像是怕狗突然从暗处扑上来似的。
        忽然,我感到母亲的手湿漉漉的,有些发抖,我抬头看着母亲,母亲赶忙俯下身拍拍我的头:“洪水,别怕!有妈在,狗子不敢来的。”我便像置身于一把保护伞下似的,心慢慢的安稳下来。
        以后,母亲每天早晨起床后总是先把我送到学校,然后再回去做饭。
       几年过去了,有一次同大婶闲谈,一句话说得我的心猛得一颤:母亲对狗的怕其实一点也不亚于我!她小时候曾被狗咬得差点丢了命。母亲那湿漉漉的颤抖的手在眼前一闪,我真想跑到正忙碌的母亲身边,抱住她大哭一场——为她那颗受苦受累还经常受着惊吓的羸弱的心!
        如今我已不再是怕狗的小孩子了,而母亲依然很怕狗。于是每次外出,我总细心的守护在母亲的身旁----因为,我忘不了那个怕狗的童年;忘不了母亲那只手,湿漉漉的,有些发抖……
                                                                                                                                                                                             (选自《听雨轩——精短美文》)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传递

    ①夜色凄冷,阵阵江风袭来,她不禁打了个寒颤。

    ②一年前,她禁不住好友的怂恿,拿出所有的积蓄和朋友合伙开了一家火锅店。生意本来红红火火,不料厨师的一次失误,导致两位顾客食物中毒。尽管她们第一时间为对方治疗,火锅店的声誉还是受到了影响,顾客开始越来越少。关键时刻,好友撤资,一走了之,她内心十分痛苦。

    ③风更大了,她走到自己的汽车前面,竟发现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趴在车前睡着了,手里拿着一个脏兮兮的蛇皮口袋,看样子是捡废品的。

    ④她轻轻摇醒小男孩:“你怎么趴在这里睡觉?”男孩揉揉眼睛问:“阿姨,您丢东西了吗?”她下意识地一摸口袋,手 机居然不见了!小男孩见状,拿出一部手机,笑着说:“这是您的吗?”原来,小男孩捡废品时,在汽车旁边发现了这部手机,为了物归原主,他耐心等待,竟睡着了。

    ⑤真是个好孩子!他要捡多少废品才能换一部手机?她非常感动,问道:“天晚了,你一个人在这儿不怕吗?”男孩笑着说:“没啥怕的,每天放学后我都来,为了赚学费呀!”

    ⑥原来,男孩的母亲是聋哑人,他还有一个妹妹,一家四口人的生活全靠父亲打零工维持。男孩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就利用放学的时间出来捡废品。她看了看他的蛇皮口袋,里面放着几个饮料瓶子。她忽然想起来,放在汽车后备箱里的空饮料瓶还在。她赶快从后备箱里搬出来,又找出车内散落的旧报纸和杂志,全倒在男孩的蛇皮口袋里。男孩开心地笑了。

    ⑦风停了,她感到了一阵温暖。不久,重拾希望的她关了原先的店,筹钱开了一家新的火锅店。从那时开始,不管生意好坏,她都坚持资助小男孩上学,直到他大学毕业。男孩能自食其力了,他走过很多地方,尝试过很多工作,不管收入如何,他都会拿出一笔钱打到她的账户中。她把那些钱又重新汇给男孩,并打电话告诉他不必这样做,因为她出资援助他,完全是因为他的善良,根本不求回报。

    ⑧又过了几年,因房子要拆迁,曾经红火的火锅店生意再次变得冷清,最艰难的时候她甚至付不起房租。正在她心急如焚之际,小城电视台的记者忽然跑来采访她。原来当地的小学收到一笔捐款,捐款人正是她。她沉思了片刻,很快就明白,这件事的幕后策划者一定是男孩。这条新闻播出后,很多人被她的善良感动了,宁肯绕很远的路,也要到她的店里来吃饭,火锅店的生意很快又好转起来。

    ⑨重新赚到钱的她,十分感激所有帮助过她的人,继续资助贫困孩子。每次捐款,她总写下那个男孩的名字。其实,对她和男孩来说,写谁的名字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在他们手中,善心如一簇小小的火苗,正在悄悄传递,它无法照亮整个世界,却温暖了很多人的心。

                                                                                                                                                                                                            (原文有改动)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淤泥偏自出芙蓉

胡晓军

    我之爱莲,初与别人相同,是因观其盛开,恋羡其花纯洁、其叶圆碧、其香清远。其花,纳兰状为“白裁肪玉瓣,红翦彩霞笺”;其叶,东坡喻成“重重青盖”,诚斋夸作“接叶连天无穷碧”;至于其香,曹寅劝人晚上不要关门而睡,因有“夜夜凉风香满家”。

    我之爱莲,后又进了一层,是因读《爱莲说》称其“花之君子者也”,得以因物及人、由目入心,实现了从视觉、嗅觉到心境的升格。

    莲花与君子的相同处,周敦颐只用三句话便道中、道全了。第一句“出淤泥而不染、濯青涟而不妖”,君子即便身处污浊动荡之境,但心始终高洁稳正,不受污染,不为矫饰,这就是孔子说的“君子不器”;第二句“中通外直、不蔓不枝”,君子内心通达、气脉正直,不会倚靠附和,不会攀缘拉拢,这就是孔子说的“君子不党”;第三句“亭亭净植、香远益清”,君子腹有诗书,故而气质洁净,声息清新,这就是孔子说的“文质彬彬,然后君子”。我曾抄写、诵读《爱莲说》无数遍,每至文末“莲之爱,同予者何人”时,都不禁脱口而出:“我!”随后发出一声叹息,叹息与周敦颐相隔了近千年,不能同他一道,前去赏莲。

    据闻周敦颐为了赏莲,特命人挖了个大大的池塘,池塘中心置小亭一座,以九曲桥相通,以便从各个角度、近距离地观赏。我猜周敦颐赏莲时,可能独自一人,方出此言;即使有人伴随,却对他的爱莲之切、知莲之深,未必懂得,这反倒增了他的孤独。君子注定孤独,不在身边,就在心里。此番心境,还可再溯千年以上。屈原钟爱鲜花香草,曾让山鬼披薜荔、配女萝,又用各类花卉饰满了湘君与湘夫人相会的房间,其中就有莲叶。而他自己,则“制芰荷以为衣,集芙蓉以为裳”,作为“离骚”的装束。这身装束,自然难以被人理解,所以屈原紧接着说:“不吾知其亦已兮,苟余情其信芳。”孤独之强之烈,直到了使他绝望自尽的程度。我想屈原之所以选择投水,是想从一个君子变成一朵莲花吧。君子和莲花的区别,只是一个在大地上,一个在水中央。

    我之所以爱莲,先是慕其有君子之质,后是发现其有艺术之境。当然,泛泛而言,所有的花儿都可比作艺术;但我以为唯有莲花,最能揭示艺术的真谛。第一句“亭亭净植、香远益清”,艺术当予人以洁净清香的美好享受,使所思澄澈、所感幽远;第二句“中通外直,不蔓不枝”,艺术以通透简约为高,以含蓄蕴藉为尚,以少胜多、以简驭繁者方为妙境上品;第三句“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其他花儿只需如常孕育、萌生开放,期间未尝有太多的曲折艰难,好比从人间顺利升入天堂;唯独莲花,生于淤泥之中,必须先突围后方可孕育生长,恰似先要从地狱来到人间,然后进入天堂。艺术亦像莲花,生来便在淤泥之中。艺术要像莲花,须在淤泥里、也只能在淤泥里汲取营养、积攒力量。莲花将根向下扎入淤泥,为的恰恰是向上生长,当终于开出花来时,必向上空高高擎起,离得淤泥越远越好。艺术同理,其生存需要金钱的滋养,但她的目的,恰恰是离金钱越远越好。

    既然君子、艺术皆与莲花相类,那么两者必然互通,即君子可成就艺术、艺术也可成就君子。君子有了艺术,可以不再过于孤独。八大山人遭遇国破家亡,心中悲凄,却以书画一面遣怀、一面养生,享了当时罕见的高寿。他画莲花,寥寥数笔便神完气足,这莲花就是他的化身。君子有了艺术,可以不再耻于谈钱,至少不会像乞丐那样潦倒和无奈。板桥居士毕生鬻画,不但标明价码,大幅六两,中幅四两,书条对联一两,扇子斗方五钱,更关照不受别的,只收银子。“凡送礼物食物,总不如白银为妙”,因为“盖公之所喜,未必弟之所好也。若送现银则中心喜悦,书画皆佳”。

    我之所以爱莲,先是因爱君子,后是因爱艺术,爱其置身困顿而最终超越了困顿、借助金钱而最终摆脱了金钱。反过来说,也是淤泥成就了莲花、困境成就了君子、金钱成就了艺术……试想若不是流亡一生、若没有贫困半世,就不会有八大山人、板桥居士及其传世之作了。

    不过,有时即使白银在前,板桥居士也不予理会,甚至还要骂人;有时就算片铜皆无,他也会泼墨挥毫、慷慨赠送。这一点,连他都觉得不可思议:“索我画偏不画,不索我画偏要画,极是不可解处。”我想前者,他或是画得累了倦了,或是不想伺候某些俗物;后者,他正是达到了理想、赢得了自由,好比一朵莲花已从淤泥中攒够了营养、长足了枝叶,向空中张开了花瓣、散出了清香,只为君子、为艺术尽兴地开放。板桥居士曾咏过一朵入秋方开的莲花:“秋荷独后时,摇落见风姿。无力争先发,非因后出奇。”这朵莲花便是他的化身,不是不想顺时应序,只因困顿太久、积攒太难,故而开得稍迟一些罢了。

    淤泥偏自出芙蓉,代有前贤为此钟。屈子衣裳逐水去,周生笔墨待人逢。从来孤独皆难耐,当是艺文最适从。初夏深秋俱恰好,何妨盛放在春冬。

(选自朱自清《荷塘月色》李传鹏输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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