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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2016年浙江省杭州市中考语文模拟卷(十三)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姐姐

连谏

    ①母亲走的时候,她12岁,父亲给她擦泪,说不怕,还有我。虽然难过,但她真的不怕了,父亲像大山一样强壮地存在,让她的心很踏实。

    ②可父亲也病倒了,在她读大一的冬天,那个夜晚的寒冷,足以让她终生铭记,凛冽的寒风,像无情的小小野兽,撕咬着她的脸:怎么办?给父亲治病要花钱,可他们家并不富裕,姐姐的婚期将至……她拼命想该怎么办,除了退学,似乎没别的路可走。

    ③她泪流满面,在天寒地冻的校园里站了整整两个多小时,直到手机再一次响了,是姐姐。她轻声安慰着哭泣的妹妹,说和未婚夫商量好了,去婆家办完婚礼就和未婚夫搬回娘家住,一起照顾父亲,让她安心读书。

    ④她不相信,姐姐的未婚夫是独子,在乡下,结婚住在老婆的娘家,是会让人瞧不起的,就算姐姐的未婚夫会答应,他父母也未必想得开吧?

    ⑤将信将疑的她请假回了老家,和姐姐一起陪父亲做完手术,也见着了准姐夫和姐姐的准公婆,他们也异口同声承认,姐姐说得没错。

    ⑥她满心感激地回了学校,这期间,姐姐会给她写信或打来电话,大多是在说父亲的近况,也会说她和未婚夫的事,说婚期推迟了,想等父亲出院再办。

    ⑦学校一放寒假,归心似箭的她就跑回来了。却迟迟未见姐姐的未婚夫,姐姐先是支支吾吾,后来说,乡下人迷信,要过年了还往医院跑不吉利,让他过完春节再来。新年夜里,她以拜年的名义,悄悄给姐姐的未婚夫打了电话,才晓得,姐姐撒了个弥天大谎。她的未婚夫一家并未答应她的要求,而是退婚了。那天自己在医院见到他们,是姐姐提着礼物上门求来的。

    ⑧在医院的走廊上,她嚎啕大哭,姐姐闻声赶来,只看了一眼她手机上的号码,就明白了一切。她要去找姐姐的前未婚夫理论,却被拦住了。姐姐说他们来提退婚的时候,自己只求了他一件事,就是每周以准女婿的名义来医院看望一次父亲。他答应了,也做到了。姐姐说,咱和人家是素昧平生的陌生人,因为相亲认识了,因为打算结成夫妻就觉得亲近了,可是不管多亲近,那也是你情我愿的事,人,不能人对咱有感情,就成了人家为咱做啥都是应该的。

    ⑨她哽咽得说不出话。关于退学回家照顾父亲的话,她没说,因为知道,姐姐不仅不会答应,还会生气,就像姐姐说的,她们之间和她和前未婚夫之间不一样,她们是血脉相连的亲人。

    ⑩半年后,安葬好重病不治的父亲,姐姐来到她读大学的城市打工,遇上了憨厚温暖的姐夫,结婚生子,骑着三轮摆麻辣烫,风里来雨里去,虽然辛苦,但也其乐融融。她大学毕业,姐姐让她读研,她不肯,说想早点工作,帮姐姐买房养家,姐姐恼了,多年来相亲相爱的她们第一次起了争执,姐姐说别看她读的是名牌大学,将来也会有好生活,可自己永远都比她富,就因为她是姐姐!天下所有的哥哥和姐姐永远都比弟弟妹妹多享了几年父母之爱,姐姐大她5岁,就比她多享了5年父母的爱,这就是姐姐的财富,是永远都取之不尽的爱的源泉。

(1)、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文中姐姐所做的事。

(2)、阅读下列句子,简析划线词语反映的人物的心理。

①她泪流满面,在天寒地冻的校园里站了整整两个多小时。

②她哽咽得说不出话。

(3)、文章结尾的“姐姐大她5岁,就比她多享了5年父母的爱,这就是姐姐的财富,是永远都取之不尽的爱的源泉”,说说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4)、“姐姐”是一个怎样的人?请结合文章内容作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章,回答小题。

国宝——大熊猫

      ①大熊猫的学名其实叫“猫熊”,意即“像猫的熊”。也就是“本质类似于熊,而外貌相似于猫”。严格地说,“熊猫”是错误的名词。这一“错案”,是这么造成的:新中国成立前,四川重庆北碚博物馆曾经展出猫熊标本,说明牌上自左往右横写着“猫熊”两字。可是,当时报刊的横标题习惯于自右向左认读,于是记者们便在报道中把“猫熊”误写为“熊猫”。“熊猫”一词经媒体广为传播,说习惯了,也就很难纠正了。于是,人们只得将错就错,称“猫熊”为“熊猫”。

      ②其实科学家定名大熊猫为“猫熊”,是因为它的祖先跟熊的祖先相近,都属于食肉目。

      ③后来熊一直保持肉食习惯,而大熊猫却弃荤食素,最喜翠竹,偶尔也吃玉米秆、幼杉树皮。这是为什么呢?据科学家研究,大熊猫远祖虽是肉食动物,后来,由于寻不着肉食,只得吃满山丛生的竹子,代代相传,也就养成了吃竹子的习惯。大熊猫食用的竹类共有17种,其中最爱吃的是冷箭竹和华橘竹。不过,竹子中的营养成分不多,主要是难以消化的纤维素,所以大熊猫食量很大,一头成年的大熊猫每昼夜最少要吃15~20公斤竹子,排出大量消化不了的纤维素。凡是大熊猫活动的地方,最容易发现的就是一堆堆纤维素粪便。不过,大熊猫有时也显露食肉的本性,捕食竹鼠之类动物。

      ④大熊猫的活动范围与季节关系很大,冬春季多生活在3000米以下没有积雪或积雪较少的山谷地带。冬天照常活动,没有冬眠的习惯。夏秋两季则多在3000米以上的地带活动。天气炎热时,也常到山沟里的小溪、小河旁喝水,有时候还下水游泳。大熊猫没有固定的栖息场所,到处流浪,走到哪里,吃到哪里,睡到哪里。别看它笨重肥大,走路摇摇晃晃,爬起树来却挺高明。它的听觉非常灵敏,受到惊扰时,就非常灵活地攀上高高的树梢,躲藏起来。

      ⑤大熊猫性情孤僻,平时独来独往,只有在发情期,雌雄才暂时同居。它们的繁殖力很低,一般每胎产一仔,有时可产两仔。分娩期间多以枯树洞为巢穴。奇怪的是,一只体重100公斤以上的成年大熊猫,刚生下来的仔熊猫却小得出奇,体重只有0.1~0.15公斤,像只小老鼠,仅相当于母体重量的千分之一 , 因此不易成活。大熊猫从出生到长大为成体约需两年左右时间。

      ⑥正因为大熊猫繁殖艰难,存活又难,所以现今我国野生的大熊猫屈指可数,估计只有1000只左右。

      ⑦大熊猫之所以珍贵,不仅因为它体态可爱,数量稀少, 更重要的是,它是有着300万年历史的古老动物,对科学工作者研究古代哺乳动物具有珍贵的价值。化石研究表明,大熊猫几百万年来的形态构造变化不大。现今的大熊猫仍然保留着许多原始的特征。因此,大熊猫有着“活化石”之称。

阅读下面一篇文章,完成后面小题。

老师!老师!

阎连科

    ①我又见着我的老师了,如朝山进香的人见到他自幼就心存感念的一位应愿之神。

    ②在今年正月,我回家奔三叔的喜丧事。在这闲空间,张老师到了我家里,坐在我家堂屋的凳子上。乡间室内的空旷和凌乱,分隔着我与老师的距离。相向而坐,喝着白水,削了苹果,说了很多旧忆的伤感和喜悦,诸如三十几年前在初中读书时,我的学习,我的作业,我的逃课。

    ③我老师张梦庚的一生,清寂中夹缠暖意,暖意里藏裹着刺骨的寒凉。

    ④生于上世纪的20年代末,老师读书辍学,辍学读书,反反复复,走在田埂与人生的夹道中,经历了抗战和解放战争,有了1949年的红旗飘扬,记忆中从来都是饥饿辛劳,土改时家里却忽然成了地主。好在,他终归识字,也有文化,祖国的乡村,也最为明白文化的斤两,虽然文化不一定就是尊严富贵,可让孩子们认字读书,能写自己的姓名和粗通算术,也是生活的部分必然。于是,老师就成了老师。从一个乡村完小到另一个乡村完小,从一个乡村中学到另一个乡村中学。直至改革开放后,他被调入县里的一所高中,做了教导主任,最后主持这个学校的工作。一晃就让他全部人生的金贵岁月,43个春秋的草木荣枯,都在布满土尘、青草蓬生的学校里荣枯衰落,青丝白染。

    ⑤不知道老师对他的人生有何感想,从他写的一本《我这一生——张梦庚自传》的简朴小册里,读下来却是让人心酸胃涩,想到世事的强大和个人的弱小,想到命运和生命多么像流水在干涸沙地上蜒蜿涓涓,奔袭挣脱,流着流着,可终归无法挣脱干涸的吞没。最后的结局是,我们毕业了,老师白发了;我们中年了,老师枯衰了。我们成家立业了,而老师却在寂静的人生中,望着他曾经管教训斥抚疼过的学生们,过着忆旧的生活,想着那些他依然记得、可他的学生们早已忘却的往事。

    ⑥还记得,初一时,他是我的班主任,又主教语文。一天酷暑,我家棉花地里蚜虫遍布,多得兵荒马乱,人心恐惧,我便邀了班里十几个相好的男同学,去帮我母亲捕捉蚜虫。自然,那一天教室里学生寥寥,老师无法授课而只能让大家捧书阅读。从棉花地里回校的来日上午,老师质问我为什么带着同学逃课,我竟振振有词地说,是带着同学去棉花地捉了半天蚜虫;竟又反问老师道,地里蚜虫遍布,我该不该去帮我母亲捕捉蚜虫?说蚜虫三天内不除掉去净,棉花就会一季无收,时间这样急迫,我家人手不够,我请同学们去帮半天,到底又做错了什么?

    ⑦事情的结果,似乎我带同学们逃课捉虫正合校规事理,反让老师在讲台上一时有些哑言。回忆少时的无理取闹,强辞夺理,也许正是自己今天在写作中敢于努力把不可能转化为可能的开始。可是,现在,面对耄耋(mào dié,指年纪八九十岁)老人,给我一生养育呵护的父辈尊者,我心里三十几年不曾有的内疚,忽然如沙地泉水般汩汩地冒了出来。

    ⑧我们就那样坐着喝水聊天,说闲忆旧,直至夕阳西下,老师执意要走,不无快意地说他的子女们都在外工作,孝顺无比。真是天应人愿,让一生坎坷、教书认真的老师,年老时,子女有成,学生有成,仿佛曲折的枯藤根须,终于也繁漫出了一片森林。

    ⑨老师从我家离去时,是我扶他站起;离开院子时,是我扶他过的门槛;送至门口远去时,是我扶他过的一片不平不整的地面。我的父亲离开人世太早,扶着老师的时候,我就像扶着我年迈的父亲。望着村头远去的父亲般的老师,落日中他如在大地上移动的一棵年迈的树。直至他在村头缓缓消失,我还看见他在我心里走动的身影和慢慢起落的脚步,如同宁静里我在听我的心跳一样。

    ⑩说不出老师哪儿伟大,可就是觉得他伟大。也许这个世界,凡人才是真正的伟大,而伟大本身,其实正是一种被遮蔽的大庸大俗吧。

认真阅读下文,完成文后问题。

泡桐花开

    泡桐花开在农历四月。

    每天傍晚归来,只要一转进那条长着泡桐树的小巷,我的脚步就会放慢放轻,仿佛去赴一个一年一度的约定。

    我常常伫立树下凝望泡桐,它出奇地高大,仿佛与蓝云接壤,颇有伟岸的男子气。它枝繁叶茂、树冠如盖,在半空中流淌着旺盛的生命力。它的花朵紫中带白,密密地簇生着犹如一个个花塔,外层的花朵有点像塔上的铃铛,风吹过簌簌作响。也有不少花朵随风而落,在大地上铺陈出一小块紫色地毯,既诗意又清丽。仔细端详泡桐花会发现它们状如喇叭,安详地躺在地上构筑着“此时无声胜有声”的境界。

    泡桐花还散发着独特的芬芳。那气味不像玫瑰、百合的香气那样优雅,而是带点粗犷,会出其不意地窜入人的嗅觉,让人蓦地意识到它的存在。那气味并不浓烈,而是恬淡、辽远的,让人的心弥漫起一种温柔怅惘,陷入“什么都想、什么都不想”的空灵状态。那气味不属于精致的城市,而是带着乡间味儿,令人联想起森林、平原、山野,散发着幽深、潮湿的泥土气息。

    也许正是泡桐花的形、色、味在不经意间交织成了它的风骨,我总觉得泡桐花是一种淡泊、隐逸同时又有些寂寥的花。由于树干高大,它不仅超然于群花之上而且还超出了人的视线,显出一份“不与百花争春”的高古。很少听人提起“泡桐花开了”,它自生自长、花开花落,不用人操心也难以引人关注,有着“繁华飘零两不知”的清冷寂寞。

    记忆中泡桐花演绎得如火如荼的一次,是多年前的华山之行。当火车欢快地奔驰在关中平原上时,窗外一片片泡桐花轻盈掠过,柔美得仿佛一个个紫色的梦。华山脚下也遍植着泡桐,紫色的花朵无声无息地飘在农田、山野间,很有与世无争的远古韵味。

    我住的旅馆是一个典型的北方庭院,院中长着一棵高大的、开花的泡桐,站在树底下仰望蓝天,我感觉红尘仿佛片片落英于顷刻间坠落,我的心灵在一阕古老的田园牧歌中穿梭,有着尘埃落定之后的清爽与澄明。

    后来泡桐就见得少了,要么是孤独的一棵,最多也是齐齐的一排。而且它们继续在都市中隐身而去,远望仿佛一个身材优美的紫色背影。城市在扩大着、发展着,常可见泡桐与拆迁的老屋一起倒地的场面,而新城的建设中绝难再见泡桐的踪影了。

    泡桐的气质似乎不太适合以速度、效率为代表的现代繁华,它们渐渐走远了,同时永远地带走了一段超脱、悠闲、宁静的古老岁月,也带走了我那个紫色的梦幻。

(选自2002年6月15日《无锡日报》,作者庄红蕾)

阅读下面的文段,回答问题。

读书的五个秘诀

余秋雨

    ①读书是件很快乐的事,可现代人读书却读得很累很痛苦,怎么办?我给大家说一些秘诀。这些秘诀很形象,分别是:减肥、抬头、排序、返回自己、脱敏。

    减肥

    ②我们读得太多了,要减肥瘦身。我们见过许多这样的读书人:他们勤奋地借书、买书、藏书、啃书,但是如果你问他们,这么多年读下来最喜欢哪几本书,最敬畏哪几本书,对自己的人格学问影响最大的是哪几位作家,他们往往答不出来。倘使把读书比作交友,这样的读书人,近似交际场中那类四处点头握手、广散名片的人物,他们没有知已、没有深交。读书的无效和无聊,莫过于此,这样读书,有何快乐?

    ③要精读书,有选择地读,千万不要滥读,对不爱读书的人,我劝他多读,而对爱读书的人,我劝他要少而精。郭沫若和胡适都说过类似的话,即“书桌上不要出现第二本书”,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抬头

    ④要读一些读起来需要费点劲、出点汗的书,用抬头仰望的姿势读书,更能找到生命的快感。

    ⑤一个作家、,他总是读水平和他一般甚至更差的作品,能进步吗?读书也是一样,要读第一流的书。读第一流的书,就是仰望星空,接近最高处,尽管这些书读起来可能需要费点劲,但它是阅读的最重要的快乐所在。

    排序

    ⑥“抬头”读书之后,还要会排序。每当自己进入一个新的领域时,首先要对阅读书目排队,分清主次,然后进行学习和硏究,这样就首先掌握了制高点,很快便能获得成果。

    返回自己

    ⑦不喜欢读的书就不要读。读书最后一定要“返已”,也就是返回自己。不喜欢读的书就不要读!第一流的书太多怎么办?解决的办法是看自己最喜欢的书。和自己的生命结构有直接关系的知识只有一小块,但总会找到……有时候你会发现自己特别喜欢的作品,对其中的用语、思维方式等都很欣赏,这说明你和作者有“同构”关系,通俗地说就是一种缘分。

    脱敏

    ⑧读书要学会“脱敏”。就好像很多朋友在一起吃饭时,会聊聊娱乐八卦,这些东西不是不可以谈,但一点也不重要。读书也是这样,很多流行的书,大家都在哄传,很重要吗?必读不可吗?我的态度是要警惕。在我看来,真正的好书,不是那么容易流行的,大家想想看,孔子、老子的著作,放到当时的时代、情境,参加海选,能选得上吗?不可能的事。

(选自《教育文摘》2016年第7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缺氧气,但不能缺志气

    ①“祖国的需要,就是我的选择!”1958年,21岁的吴天一响应党中央“支援大西北”的号召,带着这句誓言来到青海。

    ②那时的青海,遍地荒漠,满目苍凉。面对艰苦的自然环境,面对肆虐的高原疾病,吴天一像胡杨树一样,把根深深扎在青藏高原,以碧血丹心守护高原人民的生命健康,被藏族群众誉为“马背上的好曼巴(医生)”。每当谈起自己的经历,吴天一总是说:“中国的高原医学搞得好,不是我吴天一有多了不起,而是高原人民了不起,青藏高原了不起。这里,是我科研事业的‘江河源’!”

    ③吴天一清晰记得,一名退伍军人被紧急送到医院,他呼吸困难,脸色发紫,大口大口的白沫从口鼻中喷出……医生们两天两夜没合眼,也没能挽回他的生命。“战场上,敌人的飞机大炮没把我打倒,在高原上得了这种怪病,看样子是挺不过去了!”患者离世前的这句话,刺痛了吴天一的心。

    ④此后,这种要命的“怪病”接连出现。吴天一意识到,这不是寻常的肺炎、肺充血症,而是高原低氧环境中的特发性疾病。当时,国内关于高原医学的研究还是一片空白。吴天一暗下决心,要闯一闯这片“无人区”!经验表明,只有对自然人群的普查率达到90%以上,才能准确掌握疾病的人群分布和患病因素。而在高原上,牧民的毡房动辄相隔几公里,调查之难可想而知。

    ⑤“群体调查,一家也不能落!问题,可能就在这一家。”话音未落,吴天一蹬上皮靴,戴上毡帽,跃上骏马,置着冰雪风沙,向最高最远的地方奔去。吴天一边治病、边调查,这项调查持续多年,覆盖人群达10万。在系统摸底基础上,吴天一首先提出了“高原心脏病”“高原红细胞增多症”等理论,钻研出符合我国实际的高原病防治措施。

    ⑥吴天一写了一篇介绍高原藏族人群的科普文章,发表在《光明日报》上,这篇短文竟给他带来了意外收获。“吴天一,你在美国的父母来电话找你了!”1981年的一天,吴天一刚从昆仑山西大滩考察归来,同事兴奋地告诉他。

    ⑦原来,早在1948年,吴天一11岁时,就同远在美国的所有亲人失去了联系。30 多年来,他独自生活、求学、参军、从医。

    ⑧机缚巧合,大洋彼岸的妹妹翻看报纸时,“吴天一”的名字令她抨然心动。一番辗转联络,电话两端,无尽唏嘘。父母和妹妹向吴天一倾诉相思之苦,呼唤他来美国定居。

    ⑨吴天一渴望团聚,但他放不下晕爱的事业,更放不下肯氮高原和这里的人民。“高原医学只能诞生在青藏高原,我不能离开这里!等攻克‘高原人类适应和高原病防治’的课题后,我再去看望你们!”在给父母的信中,吴天一写道。这又是一次无悔的选择。

    ⑩常年穿行于高山、草地、冰川,吴天一数不清遭遇过多少回事故。如今84岁的他,虽全身曾14处骨折,却步履稳健虽经历两次耳联穿孔、多次白内障手术,却耳聪目明。每年,他都坚持带队到“黄果树”(黄南、果洛、玉树)等地又诊。

    ⑪2021年6月底,吴天一由西宁启程前往北京,参加“七一勤拿”颁授仪式。透过飞机舷窗,他深情凝望着这片扎根63年的土地————昔日的荒山,早已变了模样;天壁滩上,胡杨林蓬勃生长一条条江河,在高原流淌,百折不回,奔向远方……

(选自《光明日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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