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论述类文本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江西省南昌三中2016-2017学年高二上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略谈陈三立

傅璇宗

    陈寅恪是一位史学家,但是他的成就的意义与影响已远超过历史学界。他在近现代中国文化思想史上,是一个很有代表性的人物。

    我们知道,陈寅恪的祖父陈宝箴,父亲陈三立,都是他们那一时代的改革者,深为中华民族受到外国侵略者的蹂躏而扼腕愤慨。陈宝箴作为地主要员,特别是1894年中日甲午战后,任湖南巡抚,一种深刻的民族危亡感使他力图振兴实业,讲求维新自强,他的得力助手就是其子三立。

    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清政府因战争失败引起进一步的割地赔款,这对知识界触动极大。当时陈宝箴已由湖北改迁直隶布政使。马关条约签后,1895年5月,他曾致电张之洞,请诛李鸿章以谢国人。同年9月,陈三立至上海,与康有为、黄遵宪等会晤,参预筹备上海强学会事。也就在这一年秋,陈宝箴被任命为湖南巡抚。陈宝箴长期居于湘中,对当地民情甚为熟悉,又激于时势风云,积极推行新政。陈三立此时也返湘,协助其父,并推荐梁启超任湖南时务学堂总教习。

但是正当湘省新政轰轰烈烈开展之时,八月份北京变法宣告失败,清廷下令,陈宝箴父子均革职,且永不叙用。这是陈三立一生的转折点。他随即陪侍其父归江西修水老家居住。三立为其父所写行状,以极沉痛的笔调描述他们这一段的生活情景:“往往深夜孤灯,父子相语,仰屋欷歔而已。”1900年,义和团事起,八国联军入京,慈禧太后带着光绪西逃陕西,就在这世难亟变之际,陈宝箴在焦虑抑郁中去世。此后,陈三立移居南京,并经常来往于武昌、南昌、庐山、上海等地,虽然其间他曾一度与其家乡江西修建铁路事情,但始终远离政治,以超然于世的诗人自许。只是他仍关心国家与民族的前途。1932年他住庐山,正值“一•二八”事变,日军发动对上海的进攻,据吴宗慈《陈三立传略》:“忆民国二十一年壬申,日寇侵占上海闸北,沪战遂作。先生居牯岭,而日夕不宁,于邮局订阅航空沪报,每日望报至,读意,则愀然若有深忧。”而宗九奇《陈三立传略》记此事,更谓:“每日望报至,至则读,读毕辄愀然形于色,郁郁不语。一日深夜,忽于梦中狂叫,喊杀日寇。”1933年秋冬,移居北平城中。1937年7月芦沟桥炮声起,日本侵略军进城,八十五岁的老人不胜家国之悲,一气之下,绝食而死。

    陈三立年青时自许甚高,他随侍其父游宦各地,目睹清朝吏治的腐败,往往“醉后感时事,讥议得失,辄自负,诋诸公贵人”,自以才识当出诸公贵人上。封建政治的腐败与列强的侵略,一种民族危亡感使他投身于维新变法的大潮流中。但是他与其父在湖南推行的新政,看似和康梁的变法相同,所走的路子却各异。

    陈三立在清末民初,一直以诗文名家,有盛名于东南。如1924年,印度大诗人泰尔戈访华,时陈三立七十二岁,正寓居杭州,徐志摩等特地从北平前往杭州,介绍他们两位见面、合影。如吴宗慈《陈三立传略》所说:“华、印两诗人,各为其本国之泰斗,比肩一帖,接迹重洋,诚近代中印文化沟通之佳话。”1925年,《甲寅》杂志第一卷第五号至第九号,刊载汪国垣《光宣诗坛点将录》,将陈三立以“天魁星及时雨宋江”当之,可见当时人视之为执中国诗坛之牛耳。1936年陈三立已依随陈寅恪移居北平。那年伦敦国际笔会曾邀请他和胡适与会,以胡代表新文学,他代表传统文学,终因陈三立时年已八十四,不能远涉重洋而止。在后世一般人印象中,散原老人只是一个足迹仅涉山林、只以诗文自娱的诗翁,而不太了解他前半生还是一位站在时代前列、颇有新见的改革家。

    他为一些清室故臣所作序跋、墓志中,对清之覆亡表示痛惜,而对武昌起义却抱对立情绪。但尽管他当时对西方的认识还茫然得很,尽管他仍以遗老自居,却尽可能送几个儿子出国,去接受与故老传统迥异的西学,并且还寄以厚望,这可以提供我们去进一步认识处于新旧交替中而又急剧变化的近代中国,人们思想面貌的异常复杂性。

(选自《中国文化研究》)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作为史学家的陈寅恪,之所以成为近现代中国文化思想史上一个很有代表性的人物,是因为他生活在一个思想开放的家庭环境里。 B、陈三立在湘协助其父轰轰烈烈推行新政时,北京变法失败,父子二人均革职,且永不叙用,这让陈三立心灰意冷而远离政治。 C、陈三立年青时自许甚高,目睹清朝吏治的腐败,往往诋毁诸公贵人,且在投身于维新变法的大潮流中时,和康梁的变法路子不同。 D、吴宗慈《陈三立传略》和宗九奇《陈三立传略》中记录的陈三立在日军发动对上海的进攻时的深切忧虑,展示出他爱国者的形象。 E、伦敦国际笔会曾邀请他和胡适与会,但他当时足迹仅涉山林、只以诗文自娱,因此以年迈不能远涉重洋为由,没有参加这次笔会。
(2)、文章写陈三立,又安排了对陈宝箴和陈寅恪的介绍,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3)、认真阅读文章内容,用简要的文字概括陈三立的主要事迹。
(4)、作为改革家,陈三立又往往以遗老自居;他对武昌起义抱对立情绪,而又送孩子们出国学习。他的思想是否矛盾?请就此谈谈你的看法。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周汝昌:65载红楼情

京梅

    1918年,周汝昌降生。先生自幼聪慧,少年时就常听母亲讲《红楼梦》的故事,后来又从母亲手里看到古本《石头记》。然而,真正使他步上“研红”之路的,是著名学者胡适先生。

    1947年,一次偶然的机遇,周汝昌在燕京大学图书馆发现了曹雪芹好友敦敏的诗集,并根据其中六首吟咏曹雪芹的诗,写下了第一篇红学文章,发表在当年的《民国日报》上。已是名家的胡适见到后,主动给他写了一封信。从此,两人有了交往。1948年,周汝昌向胡适借阅他收藏的极为珍贵的“甲戌本”( 《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胡先生慨然允诺。当年暑假,周汝昌将这部书带回老家,花费两月时光,用墨笔和朱笔工楷把书抄录一遍,并向胡先生提出建议:应当依据《甲戌本》,加上《庚辰本》以及有正书局的《戚序本》,整理核订出一部接近曹雪芹原著的版本,不要再宣扬、散布那种被伪续者大肆删改的《程乙本》了。见到周汝昌的信,胡先生当即回复说:“这是笨重的工作,故二十多年来无人敢做。你若肯做此事,我可以给你一切可能的便利与援助。”

    正是从那一天起,周汝昌开始了他长达60多年的“红楼”之旅,一直到他生命的尽头!历经种种曲折,直到2004年5月1日,一部10卷本的《石头记会真》(对11种《红楼梦》古抄本的汇校勘本,堪称当今红学版本研究之最)才正式出版。

    一愿已酬,然此时距他当初慷慨激昂向胡先生提出建议已历56年矣!周汝昌百感交集赋诗道:“五十六年一愿偿,为芹辛苦亦荣光。”

    周汝昌出版的第一部红学专著,是40万字的《红楼梦新证》,其时(1953年)他正在四川大学任教,后来听说此书在当时的北京文代会上差不多人手一册。《红楼梦新证》后来也成为毛泽东的枕边书。毛在他自己的文章《评读五部经典小说》中,有两处提及该书。

    周汝昌是一位博学、勤奋的真学者,其治学初以语言、诗词理论、笺注、赏析和中外文翻译为主,国学基础博厚,一生著作可谓等身,自1959年出版《范成大诗选》后,又连续出版《白居易诗选》《杨万里选集》《诗词赏会》《岁华晴影》等古典文学和诗词的研究专著数种,而他自己也极善诗词,所作诗词曾得到著名学者钱钟书的赞叹。此外,周汝昌的书法也极有造诣,自谦“不是书法家”的他,自幼研习欧楷笔法,20岁后深研“兰亭”,所写瘦金体,刚风俊骨,墨采焕然。只是受视力所限,70岁后便极少动墨,这也是周汝昌书法作品存世稀少的原因。周先生还擅长京剧,据说当年燕大舞台上,“周氏小生”曾经倾倒过无数“粉丝”。

    有人说,曹雪芹痴,写《红楼梦》用了10年;周汝昌更痴,研究《红楼梦》用了65年!从青年时起,周汝昌双耳便逐渐失聪,戴助听器还得别人在他耳边高喊。1975年他的左眼又因视网膜脱落失明,右眼则需将两个高倍放大镜叠在一起才勉强可以看书写字。此后的岁月,他几乎每天就是趴在一张简易的旧折叠桌上,凭着仅存的一丝视力,将自己的所思所想写在小纸片上,由他女儿将它们誊写在稿纸上、敲击到电脑中。近年,他的双目已完全失明,仅剩余些许听力,写作也只好改成了口述的方式……在如此恶劣的条件下,老人才思泉涌,后又出版了《谁知脂砚是湘云》《红楼真本》等数部专著。

    《红楼梦》对广大读者有着巨大的魅力。时至今日,这魅力之后则是无数巨大的商机。近年来,围绕《红楼梦》研究,不知不觉间已形成了一条巨大的商业产业链,从出版、影视、旅游,到各种文化活动、学术会议……据估算,一本《红楼梦》产值已达数十亿!《红楼梦》正迅速成为很多人眼中的“金楼梦”。而被公认为中国红学三泰斗(胡适、俞平伯、周汝昌)之一的周先生,却一直蛰居在一幢小楼内,过着在常人看起来俭朴至极的晚年生活。周先生只是很快乐地沉浸在他的研究中。他说:“我心中常有几段妙曲,几幅佳画,几声入耳之言,几处动人之色,又何须外求乎?”

    “百读红楼百动心,哪知春夜尚寒侵。每从细笔惊新悟,重向高山愧旧琴。只有英雄能大勇,恨无才子效微忱。寻常言语终何济,不把真书换万金。”这便是这位泰斗级学者——一位真正意义上的中国传统知识分子最值得骄傲的精神写照。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绝盗

冯骥才

    老城区和租界之间那块地,是天津卫最野的地界,人头极杂,邪事横生。在上世纪二十年代,这里一处临街小屋,来了一对青年男女租房结婚。新床新柜,红壶绿盆,漂漂亮亮装满一屋。大门外两边墙垛子上还贴了一双红喜字。结婚的第二天一早,小两口就出门上班。邻居也不知他们姓甚名谁。

    事过三天,小两口出门不久,忽然打东边飞也似的来了一辆拉货的平板三轮。蹬车的是个老头子,骨瘦肉紧,皮黑牙黄,小腿肚子赛两个铁球,一望便知是个长年蹬车的车夫。车板上蹲着两个小子,全是十七八岁,手拿木棍、板斧和麻绳。这爷仨面色都凶,看似来捉冤家。

    老头子把车直蹬到那新婚小两口的门前,猛一刹车,车上两小子蹦下来,奔到门前一看,扭头对那老头子说:“爹,人不在家,门还锁着呢!”门板上确是挂着一把大洋锁。

    老头子登时火冒三丈,眼珠子瞪得全是眼白,脑袋脖子上的青筋直蹦,跳下车大骂起来:“这不孝的禽兽,不管爹娘,跑到这儿造他妈宫殿来了。小二、小三,给我把门砸开!”

    应声,那两个小子抡起板斧,把门锁砸散。门儿大开,一屋子新房的物品全亮在眼前。老头子一看更怒,手指空屋子,又跳又叫,声大吓人:“好啊,没心没肺的东西!从小疼你抱你喂你宠你,把你这白眼狼养活成人。如今你娘一身病,请大夫吃药没钱,你一个子儿不给,弄个小妖精藏到这儿享福来。你娘快死啦!你享福?我就叫你享福享福享福!小二、小三!站着干嘛!把屋里东西全给我弄回家去!要敢偏向你们大哥,我就砸折你俩的腿!”

    那两个小子七手八脚,把屋里的箱子包袱、被褥衣服抱出来,往车上堆。

    邻居们跑出来围观,听这老头子一通骂,才知道那新婚小两口的来历。这种连快死的老娘都不管的白眼狼,自然没人出来管。再说那老头子怒火正旺,人像过年放的火炮,一个劲儿往上蹿,谁拦他,他准和谁玩命!

    东西搬得差不多了,那两个小子说:“爹,大家伙抬不动,怎么办?”

    老头子一声惊雷落地说:“砸!”跟手一通乱响,最后玻璃杯子打屋里也扔了出来,这才罢手。老头子依旧怒气难消,吼一句:“明儿见面再说!”便扬长而去。

    门儿大敞开没人管,晾了一整天。邻居们远远站着,没人上前,可谁也没离开。等着那小两口回来有戏看。

    下晌,新婚的小两口打西边有说有笑地回来。到家门口一看,懵了。过去问邻居,一直站在那里的邻居反而纷纷散开。有位大爷出来说话,显然他对这不尽孝心的年轻人不满,朝新郎说道:“早上,你爹和你兄弟们来了,是他们干的。你回你爹妈那儿去看看吧!”

    新郎一听,更懵。忽然禁不住大声叫道:“我哪还有爹呀!我三岁时爹就死了,我娘大前年也死了。只一个姐姐嫁到关外去,哪来的兄弟?”

    “嘛!”大爷一惊。可早上的事真真切切,一时脑筋没转过来,还是说:“那明明是你爹呀!”

    小两口赶紧去局子报案。但案子往下足足查了十年,也没找到他们那个“爹”。

    天津卫的盗案千奇百怪,这一桩却数第一。偷盗的居然做了人家的“爹”;被盗的损失财物不说,反当了“儿子”,而且还叫人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来。若是忍不住跟人说了,招不来同情,反叫人取笑,更倒霉。多损,多辣,多绝——多邪!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2年第5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张充和,她选择留在自己的世界里

慕容素衣

    在不知道充和的存在之前,我以为闺秀这种生物已经在中国大地上绝迹了。完全无法想象,时至今日,在与我相隔数万公里的大洋彼岸,一位101岁的老人仍保持着上个世纪初的生活方式:每日晨起,即磨墨练字,吟诗填词,偶尔和同好们举行昆曲雅集,拍曲互和,以乐终日。

    这位老人,就是现居于耶鲁的张充和。

    她从遥远的民国走来,在旧时月色和习习古风中长大。她的名字,曾经和沈从文、卞之琳、俞振飞等人相连,一同成为那个年代的传奇。如今,故人早逝,时移世易,属于她的时代已经永久地过去了,她却仍然选择活在她的时代里,在去国离乡数万里之外。这是一个奇迹,独属于她的奇迹。

    和林徽因、唐瑛等民国名媛不同的是,张家四姐妹属于传统仕女。她们的爱好、才艺乃至心性都很“旧派”,即使时代再跌宕起伏,生活再颠沛流离,她们仍固执地保持着她们闺秀式的生活方式,时代影响了她们的生活轨迹,她们的生活本质却并未改变。这一点,在充和身上表现得尤为突出:

    她考北大,国文是满分,数学却拿了零分;她嫁给了洋人傅汉思,可他是个汉学家,对中国历史比她还要精通;她在美国的耶鲁大学任教,教的却是中国最传统的书法和昆曲;

    她常和一位叫咪咪的美国女士切磋中国艺术,后来那位女士成为了比尔盖茨的继母;年少的时候,她在苏州拙政园的兰舟上唱昆曲,如今,她仍在耶鲁的寓所和人拍曲。

    充和出生于合肥一个大家庭,曾祖父张树声曾是淮军将领,官至两广总督。到了充和父亲张武龄这一代,已经“弃武从文”,他索性离开了合肥,在苏州创办了乐益女子中学。

    充和是在上海出生的,后被她的一个叔祖母收养。叔祖母把还只有八个多月的充和带回了合肥老家,在那里,她一直生活到十六岁。叔祖母是李鸿章的侄女,很有见识,相当重视小充和的教育。高薪为她聘请了一位老师,名叫朱谟钦,是吴昌硕的弟子,既有才学也很开通,他教充和学古文,还专门弄来了颜勤礼碑的拓本,教她练字。那时的教育是先生和学生朝夕相处言传身教,充和随朱先生从九岁一直学到十六岁,这七年间,朱先生也只有她一个学生,他留给充和的,应该不仅仅只是深厚的国学知识。

    叔祖母去世后,十六岁的充和回到了苏州九如巷。苏州生活让充和的人生路上从此多了项终身陪伴的爱好-----昆曲。

    汪曾祺在回忆西南联大的往事时,在文章中写道:“她唱得非常讲究,运字行腔,精微细致,真是‘水磨腔’。她唱的‘受吐’,娇慵醉媚,若不胜情,难可比拟”。抗战年代,她凭着一出《游园惊梦》,惊艳了当时的重庆。上个世纪80年代末,为纪念汤显祖诞辰三百周年,她回国和大姐元和演了一出《游园惊梦》,仍赢得了满堂彩,其中一张剧照被俞平伯评为“最蕴藉的一张剧照”。

    二十一岁这年,充和以语文满分、数学零分的成绩被北大破格录取。她听过胡适讲文学史和哲学史,钱穆、俞平伯、闻一多都是她的老师。

    抗战爆发后,充和到重庆教育部礼乐馆工作,结交沈尹默、章士钊等名士,并师从沈尹默学习书法,书法可以说是充和一生至爱。她曾说,自己不爱打扮,不喜欢金银珠宝,但笔墨纸砚一定要用最好的。由于长期练习书法,她年老了臂上肌肉仍有如少女般有力。

    谈到女子,总绕不过一个情字。充和最初为大众所知,就是源于一段情事。情事的男主角大家并不陌生,他是当时有名的诗人卞之琳。相传那首知名的“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就是诗人为充和所作。

    1948年,充和在炮火声中嫁给了傅汉思。这段婚姻对充和的最大影响是她终于选择了远渡重洋。这个最着迷于中国传统文化的人,最终却选择了去国离乡。她离开的时候还预想不到,二十多年后,她所着迷的文化在故国大地上被粗暴地清除,三姐夫沈从文被迫去扫女厕所,二姐夫周有光下放到农场。而孤悬于海外的她,反倒保存了一方传统文化的小天地。天地虽小,但能够容下一个优雅而干净的灵魂,已经足矣。

    充和一生醉心艺术,但始终保持着老派人游于艺的态度,书法也好,诗词也好,都是写了就写了,没想过要结集出版,更没想过要去抢占艺术史上的一席之地。

    英国诗人济慈的墓志铭上写着一句话:这里躺着一个人,他的名字写在水上。充和,也是这样一个“把名字写在水上”的人啊。写的过程就是消失的过程,像飞鸟掠过,天空却并没有任何痕迹。

    不过,充和这样旧派的人,未必会喜欢这类新诗风味的句子。她自撰的诗中有一句意思和此相仿,足以概括平生:十分冷淡存知己,一曲微茫度此生。

    这一曲微茫,正是民国年间的古韵遗响。随着那个年代的远去,已成绝唱。

相关链接:2015年6月17日,“合肥四姐妹”唯一在世者、著名书法家张充和在美国家中逝世,享年102岁。她自幼学习古文及书法,十六岁师从沈传芷等学习昆曲。1934年考入北京大学中文系。抗战爆发,辗转重庆,研习古乐,并师从沈尹默习书法。1948年,与德裔美国汉学家傅汉思结婚,1949年移居美国,在耶鲁大学教授书法二十多载,成为中国古典传统文化在海外的珍贵薪传。(京华时报)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文后各题。

不识

(台湾)张晓风

    家人至亲,我们自以为极亲爱了解,其实我们所知道的也只是肤表的事件而不是刻骨的感觉。父亲的追思会上,我问弟弟:“追述生平,就由你来吧,你是儿子。”

    弟弟沉吟了一下,说:“我可以,不过我觉得你知道的事情更多些,有些事情,我们小的没赶上。”

    然而,我真的明白父亲吗?我曾认识过父亲吗?我愕然,不知怎么回答。

    “小的时候,家里穷,除了过年,平时都没有肉吃。如果有客人来,就去熟肉铺子里切一点肉,偶尔有个挑担子卖花生米的人经过,我们小孩子就跟着那人走。没得吃,看看也是好的,我们就这样跟着跟着,一直走,都走到隔壁庄子去了,就是舍不得回头。”

    那是我所知道的,他最早的童年故事。我有时忍不住,想掏把钱塞给那九十年前的馋嘴小男孩,想买一把花生米填填他的嘴……

    我问我自己,你真的了解那小男孩吗?还是你只不过是在听故事?如果你不曾穷过饿过,那小男孩巴巴的眼神你又怎么读得懂呢?

    读完徐州城里的第七师范的附小,他打算读第七师范,家人带他去见一位堂叔,目的是借钱。

    堂叔站起身来,从一把旧铜壶里掏出二十一块银元。

    堂叔的那二十一块银元改变了父亲的一生。

    我很想追上前去看一看那目光炯炯的少年,我很想看一看那堂叔看着他的爱怜的眼神。他必是族人中最聪明的孩子,堂叔才慨然答应借钱的吧!……

    然而,我真的认识那孩子吗?那个捧着二十一块银元来到这个世界打天下的孩子。我平生读书不过只求随缘尽兴而已,我大概不能懂得那一心苦读求上进的人。那孩子,我不能算是深识他。

    “台湾出的东西,就是没老家的好!”父亲总爱这么感叹。

    我有点反感,为什么他一定要坚持老家的东西比这里好呢?他离开老家都已经这么多年了。

    “老家没有的就不说了,咱说有的,譬如这香椿。”他指着院子里的香椿树,“台湾的,长这么细细小小一株。在我们老家,那可是和榕树一样的大树咧!而且台湾属于热带,一年到头都能长新芽,那芽也就不嫩了。在我们老家,只有春天才冒得出新芽来。忽然一下,所有的嫩芽全冒出来了,又厚又多汁,大人小孩全来采呀,采下来用盐一揉,放在格架上晾,那架子上腌出来的卤汁就呼噜——呼噜——地一直流,下面就用盆接着,那卤汁下起面来,那个香呀——”

    ……但父亲形容香椿在腌制过程中竟会“呼噜——呼噜——”流汁,我被他言语中的拟声词所惊动。那香椿树竟在我心里成为一座地标,我每次都循着那株树去寻找父亲的故乡。

    但我真的明白那棵树吗?

    父亲晚年,我推轮椅带他上南京中山陵,只因他曾跟我说过:“总理下葬的时候,我是军校学生,上面在我们中间选了些人去抬棺材,我被选上了……”

    他对总理一心崇敬——这一点,恐怕我也无法十分了然。我当然也同意孙中山是可佩服的,但恐怕未必那么百分之百地心悦诚服。

    “我们,那个时候……读了总理的书……觉得他讲的才是真有道理……”

    能有一人令你死心塌地,生死追随,父亲应该是幸福的——而这种幸福,我并不能完全体会。

    年轻时的父亲,有一次去打猎。一枪射出,一只小鸟应声而落,他捡起一看,小鸟已肚破肠流。他手里提着那温热的尸体,看着那腹腔之内一一俱全的五脏,忽然决定终其一生不再射猎。

    父亲在同事间并不是一个好相处的人。听母亲说,有人给他起了个外号叫“杠子手”,意思是耿直不圆转。他听了也不气,只笑笑说“山易改,性难移”,从来不屑于改正。然而在那个清晨,在树林里,对一只小鸟,他却生出慈柔之心,发誓从此不射猎。

    父亲的性格如铁如钢,却也如风如水——我何尝真正了解过他?

    《红楼梦》第一百二十回,贾政眼看着光头赤脚、身披红斗篷的宝玉向他拜了四拜,转身而去,消失在茫茫雪原,说:“竟哄了老太太十九年,如今叫我才明白——”

    贾府上下数百人,谁又曾明白宝玉呢?家人之间,亦未必真能互相理解吧?

    我于我父亲,想来也是如此无知无识。他的悲喜、他的起落、他的得意与哀伤、他的憾恨与自足,我哪里都能一一探知、一一感同身受呢?

    蒲公英的绒球能叙述花托吗?不,它只知道自己在一阵风后身不由己地和花托相失相散了,它只记得叶嫩花初之际,被轻轻托住的安全的感觉。它只知道,后来,一切就都散了,胜利的也许是生命本身,大地上的某处,会有新的蒲公英冒出来。

    我终于明白,我还是不能明白父亲。至亲如父女,也只能如此。

    我觉得痛,却亦转觉释然,为我本来就不能认识的生命,为我本来就不能认识的死亡,以及不曾真正认识的父亲。原来没有谁可以彻骨认识谁,原来,我也只是如此无知无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阎肃:一位受欢迎的艺术家

余秋雨

    世上有些朋友,彼此交往既不长也不深,但一见就高兴,说个没完没了。我与阎肃先生,就是这样的朋友。我在中央电视台的全国青年歌手大奖赛中,曾与阎肃先生一起担任评委很多届,从旁观察,反复思考,发现他被当代电视观众喜爱是有原因的。

    第一个原因,他身上完全没有让人厌烦的架子。他从来不曾在公开讲评和私下聊天中,夹带一丝一毫有关自己的职位以及以前作品的信息,哪怕是暗示也没有。于是,他在观众和朋友面前,不再是官员,不再是老艺术家,不再是学者,甚至,也不再有军队背景,而只是一个单纯、轻松的普通人。于是,他成了一个似乎没有显赫履历、官位、成就的和蔼老人,这等于拆除了他与广大观众之间的层层围墙、道道阻隔。观众面对他,并不需要穿越什么障碍,直接碰撞他诚恳的言辞和话语,倾听他毫无矜持地畅怀大笑。相比之下,那些喜欢抖搂“身份”的人可能一时让观众敬畏,却很难让观众融入,观众也就很快把他们冷落了,冷落在他们的那些“身份”中。

    阎肃先生对“身份”的自我卸除,不是出于一种谋略,而是出于本心。我了解他,他在内心也对种种外在的地位毫不在乎,别人问起来,他只是轻描淡写地匆忙绕过,绝不留连。

    阎肃先生受欢迎的第二个原因,是他真懂艺术。他的强项,是编剧、作词和音乐。他对剧本的要求,是干净而有力;他对唱词的要求,是流畅而典雅;他对音乐的要求,是浓烈而悠扬。正是出于这种等级,他即使应邀创作一首配合“打假行动”的歌词,也能写成“借我一双慧眼吧”这样高品位的流行歌曲而广泛流传。在艺术上,等级和品位是生命所在,这比题材重要。只要等级和品位高超,哪怕是处置一个平凡的社会题材,也能闪现出审美光亮。在我的观察中,阎肃先生对于一首歌词、一段音乐的点头、摇头,总是基本符合普遍而公平的艺术标尺。他可能说得比较客气,比较简单,但他对艺术的取舍、扬抑一清二楚。因此,请他来评审各种作品,就会显得很“内行”,社会各界都服气。

    艺术良知使阁肃坚守住了审美本位。所以,广大观众都看到了,不管他出现在什么电视节目中,总是温和如春,切实可行,毫无作秀嫌疑。邀请他,不会有什么让人尴尬的风险。

    阎肃先生受欢迎的第三个原因,是他天真烂漫,好学不倦。他永远处于一种李白抬头看瀑布的惊喜状态。他不执着专业门户,不摆弄专家派头。他有很好的传统文化根基,但他从来没有在镜头前背诵名篇、甩弄典故,每次出来都是一副兴致勃勃、其乐融融的学习劲头。他像一个忘了年龄的“粉丝”,面对着各种新出现的艺术现象,天真而欣喜的表情是那么真诚。在讲评时,他没有教训口吻,更没有训斥语气,即使批评,也善良温和,让年轻的艺术爱好者们乐于接受这种镜头态度,与他在生活中充满好奇的学习精神有关。在中央电视台的多次合作中,他非常注意我的讲述,只要我提到一个他所不清楚的历史细节,或者他不明白的国外文化生态,等到休息时总会不断询问,认真的态度就像一个学生。但从他的问题就知道,他其实对那些课题的背景并不陌生。我有时也会突然一愣,心想自己年轻时,他不曾经是我的崇拜偶像么!偶像为什么永远高大?因为他心胸开阔,不断充溢。

    阎肃先生的谦虚好学,使他每时每刻都对世界、对他人保持着一种新奇感。这样的人是可爱的,他几乎喜欢一切给他带来任何审美愉悦和思维愉悦的人,因此他自己也让人喜欢了,没有人不喜欢他。

    说到这里,我想对阎肃先生做一个印象性的归纳。首先,他是一个稳稳地站在中国土地上的当代君子;其次,他是一个热爱生活、热爱人民的天真艺术家;第三,他是一个直到晚年还深受广大观众喜爱的奇迹般老人。有此三点,此生足矣。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