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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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2017-2018学年部编版初中语文八年级上册第一单元测试卷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年灯

肖复兴

    ①去年的大年夜,我家后面老爷子家的那盏年灯,在他家封闭阳台的落地窗前,照往年一样,又亮了起来。

    ②老爷子是位老北京,讲究老理儿。老爷子家这盏年灯,好几年过年的时候,都在点亮。从我家的后窗一眼就能望见,正对面老爷子家阳台窗前的这盏年灯,就这样一直亮到正月十五满街花灯绽放的时候。如今,满北京城,如老爷子这样坚持守候过年老理儿的人,不多见了。

    ③每年过年期间,望着老爷子家这盏年灯,我都会想起自己年轻的时候,那时候母亲还在世,不管晚上我回家多晚,她老人家都会让家里的灯亮着。每次骑着自行车回家,四周房屋里的灯光都没有了,一片漆黑,老远,老远,一望见家里那橘黄色的灯,灯光闪亮着,跳跃着,像跳跃着一颗小小的心脏,我的心里便会充满温暖,知道母亲还没有睡,还在等着我。母亲去世之后,我晚上回家,再也看不见那橘黄色的灯光了,好长一段时间都不适应,心里都会有些伤感。对于我,灯,就是家;灯下,就是母亲。无论你回来有多晚,无论你离家有多远,灯只要在家里亮着,母亲就在家里等着。

    ④因为老爷子和我的儿子都在美国,一样读完博士,在美国成家、生子、工作,我们有很多共同的话题,比较熟,也比较说得来。我知道,前些年,老爷子和老伴还常常去美国,看他的儿子,帮助带带孙子。如今,孙子都上中学了,老爷子真的老了。他不止一次对我说:快八十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坐不了喽,前列腺不争气,总得上厕所。便盼望儿子能够带着儿媳妇和孙子回来过一回春节。盼了好几年,不是儿子和儿媳妇工作忙,就是孙子春节期间正上学请不了假,都没有能够回来。每年春节,老爷子家阳台的窗前,都亮起了年灯。

    ⑤去年老爷子家的这盏年灯,变了花样。以往,都只是一盏普通的吊灯,半圆形乳白色的灯罩,垂挂着一支暖色的节能灯。有时候,为了增添一些过年的气氛,老爷子会在灯罩上蒙上一层红纸或红纱。去年,换成了一盏长方形的八角宫灯,下面垂着金黄色的穗子,木制,纱面,上面绘着彩画,因为距离有点儿远,看不清画的是什么,但五颜六色的,显得很漂亮,过年的色彩,一下子浓了。不知道老爷子是从哪儿淘换了这么一个玩意儿。

    ⑥老爷子家的这盏年灯,就这样又像往年一样,在大年夜里亮了一宿。烟花腾空,缤纷辉映在他家窗前的时候,暂时遮挡了年灯,但当烟花落下之后,年灯又亮了起来。让我觉得特别像是大海里的浪涛,一浪一浪翻滚过后,只有它像礁石一样立在那里不动。那岿然不动的样子,那执着旺盛的心气,颇有点儿像老爷子。

    ⑦大年初一过去了,大年初二也过去了……老爷子的年灯,就这么一直亮着。在整个小区里,不知道还有没有什么人,会注意到有这样一盏年灯;在偌大的北京城,不知道还有没有什么人,能守着这么一份过年的老理儿,点亮这样一盏守候着亲人回家过年的年灯。

    ⑧一天半夜里,我起夜,在厕所的后窗前瞥见那盏年灯,无月无星只有重重雾霾的夜色里,它比一颗星星还亮,亮得如同一个旷世久远的童话。心里不禁有些感慨,既为老爷子,也为老爷子的儿子,同时,也为自己。

    ⑨大年初五的早晨,我起床后,从后窗望去,忽然发现,老爷子家阳台落地窗前的那盏年灯,没有了。这一天的天气难得格外的晴朗,太阳斜照在他家阳台的落地窗上,明晃晃地反光,直刺我眼睛。我以为眼花了,没有看清。定睛再细看,年灯真的没有了。

    ⑩正有些奇怪,看见一个男人领着一个十几岁的男孩子,走进阳台,他们都穿着一身运动衣,两人做起了体操来。不用说,老爷子的儿子和孙子回家了。虽然没有赶上年夜饭,毕竟赶上了当天晚上破五的饺子。离正月十五还有十天,年还没有过完呢。

    ⑪又要过年了,想起老爷子的那盏年灯。

(选自《人民日报·海外版》2016年2月25日,有删改。)

(1)、文章围绕“年灯”主要写了哪几件亊?请用简洁的语言加以概括。
(2)、赏析第⑥段画线句子。

让我觉得特别像是大海里的浪涛,一浪一浪翻滚过后,只有它像礁石一样立在那里不动。

(3)、全文反复出现“年灯”有什么作用?请从结构和内容上加以分析
(4)、文中老爷子年年亮起年灯,期盼儿孙回家过年。现实生活中,人们对于“回家过年”却观点不一。下面是某社区工作人员就“我们是否应该回家过年”的100份抽样调查结果。

  态度

数据     

对象         

赞成

反对

无所谓

年轻人

63%

19%

18%

中老年人

89%

3%

8%

①请根据调查结果,提炼出两条主要信息。

②针对本话题你的态度是什么,请简要陈述。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选文,完成下列各。

神秘的人体“天网”

    ①常言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意思是说,在人类社会中,一些坏人在作恶以后,自以为能侥幸逃脱,但最终还是鬼使神差地被缉拿归案,就好像冥冥之中有个天网,使得坏人终究得伏法认罪。冥冥之中究竟有没有天网?这暂且不论。科学家发现,人类社会中看不见、摸不着的天网,在人体里竟然真的存在!

    ②前不久,德国科学家在观察人体免疫系统对付细菌的过程中意外发现,在那些被人体灭菌勇士白血球杀死的细菌周围,经常会看到一些丝状体物质。起初,他们以为这是显微镜的镜片不干净导致的观察错觉。但后来他们发现,这些丝状物总是在细菌进入人体后,很快就出现在细菌周围。它们相互缠绕,构成了网。这些网就像蜘蛛网那样,能够迅速把细菌横七竖八地粘在上面,从而将细菌擒拿。随后,这些网就密切配合人体白细胞里的其他物质,把被擒拿的细菌毒杀或者吞吃掉。

    ③更为奇特的是,这种由丝状体物质构成的网还能对人体内健康的细胞起到保护作用。实验发现,在对付病毒的战斗中,有一种细胞分泌出来的蛋白酶在同细菌作战的时候,有时候会伤及无辜,给人体健康细胞造成伤害。为了避免或减少这种伤害事件的发生,这个网凭借自身的粘性,主动把这些蛋白酶集中到病菌密集的局部地方,帮助它们认准来犯之敌,同时避免误伤健康细胞。最让人感动的是,这些由丝状体物质编成的网,在发挥完杀敌和护体作用后,就自行化解,神秘地消失了。

    ④为了搞清楚人体免疫系统内部发生的这一神奇现象,德国科学家把目光锁定在了一种叫做中性粒细胞的身上,因为“天网”总是出现在它们周围。中性粒细胞已是人体白血球中的主力成员:正常人每立方毫米的血液大约有白血球5000~10000个,这其中,中性粒细胞就占了55%~70%。他们也知道,中性粒细胞具有追踪病菌和吞噬、毒杀病菌的能力,是人体内抵御病菌最出色的勇士。但中性粒细胞究竟与“天网”有没有关系,还是个未知数。在电子显微镜下,德国科学家对一群中性粒细胞进行了追踪观察,结果发现,中性粒细胞在有细菌的环境里,会马上被唤醒并向细菌围拢。当它们靠近细菌后,先前没有出现的“天网”不久便悄然出现了,但在没有细菌出现的环境里,则只有中性粒细胞在自由活动,唯独不见“天网”的踪影。

    ⑤科学家通过细致观察和辨认,最后揭开了谜底。原来,白血球里的中性粒细胞在发现细菌入侵的敌情后,会马上奔赴疆场,与细菌拼杀。这些投入到疆场的中性粒细胞注定要成为烈士,因为它们就像是过河的小卒,从不知道退路在哪里,而且它们的寿命只有几个小时。这些投入疆场的勇士,在与细菌拼杀到筋疲力尽的时候,便自行“剖腹”解体,从体内抛出丝状体物质。众多勇士的丝状体物质缠绕在一起,就构成了细菌难逃的“天网”。让人惊讶的是,构成“天网”的丝状体物质,恰恰就是隐藏在中性粒细胞内部的DNA!

    ⑥人体内由DNA编织的“天网”被发现后,这种奇特现象立即触发了许多医学家的联想和灵感。他们发现,过去许多非常难解的医学迷案,现在看来可能与人体“天网”有关。例如医学上有一种叫做先天性黏液稠厚症,它的特点是人体肺部的分泌物过于黏稠,很容易堵塞人的呼吸通道,使人断气而亡。奇怪的是,那些分泌物中总是有数量极大的DNA.长久以来,医学专家只知道这种疾病肯定和基因有关,但其中的疾病制造内幕总是弄不清楚。现在,他们才明白,这很可能是中性粒细胞在肺部抛出的“天网”过密、过多导致的。

    ⑦科学家认为,人体“天网”的发现,为人类研究自身免疫系统和相关疾病的研究,开辟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天地,但现在只是一个开端,因为人体“天网”本身还有许多谜题待解,如究竟是什么信号会促使中性粒细胞抛出它们“天网”的;细胞内的DNA又是通过什么路径被释放出来的;当它们把细菌一网打尽之后,又是怎样神秘消失的……等等。尽管如此,科学家坚信,这个惊人发现,定能为人类健康带来福音!

(选自《知识窗》)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灯下的女人

龚妮纳

    昏黄的灯光下,母亲的身影一直烙在我的心上。

    小时候,家境并不富裕,常常可以看到母亲彻夜手工的场景。长大后,我才知道,母亲曾经是多么的辛劳。但是,我却从来没有在她那明媚的笑容中发现丝毫的哀怨。那是物质贫乏的七十年代,好强的父亲从村里租来了人家不愿耕种的田地,满腔热情地干了起来。当时,年轻漂亮的妈妈,白天除了照顾我们姐妹俩外,也下地帮老爸做点力所能及的农活。到了晚上,那是母亲的天下了。心灵手巧的她特别会持家,为了省点开支,她每晚都有干不完的活:织毛衣,缝鞋底,裁衣服等等。父亲的衬衫领子破了,她把领子拆下翻过来重新缝上,这样又可以穿它一年半栽。姐姐的衣服穿不着了,妈妈从不马虎地让我继续穿,她总是耐心地拆开来,小心地熨平,然后再用心地重新裁剪,把磨损的层面裁换到不易磨擦的部位。在母亲的巧手下,别人眼里看到的小女儿也是件件新衣服。最让我感动的,母亲常常从箱子里挑出自己的漂亮嫁衣,一件件地修改给姐姐穿。母亲自己穿的大部分是毛衣,因为毛衣可以拆了再织,可以循环使用。一般情况下,我们家的毛衣规律是先外套,再内衣,最后是背心。妈妈还喜欢创新,常在毛衣上绣上花朵或者订上几粒盘纽来做点缀,令村里人羡慕不已。

    八十年代初,社办厂活跃起来,我的母亲被首批录用。由于妈妈接受能力强,很快做上了检验员的岗位。当时,检验员人手缺,领导常常让妈妈把产品带回家检验。这样可以赚点外快的美差,妈妈当然不会放弃。于是,常常可以看见灯下有个女人在检验产品,母亲柔美的影子静静地映在窗前。

    改革开放后,父亲不再甘心种田地了,他先半脱产跑供销,后来慢慢地,也接了些加工业务自己家里做。当时,老爸和老妈还顾虑重重,不敢一下子投入生产,更不敢放弃工人的职业去盲目创业。只是利用晚上时间,小量试作,慢慢量产。当时所谓的“量产”,大部分都是妈妈熬夜做出来的。接下来的几年,老爸根据加工业务的项目,选择了走五金加工的路子。发展到现在,虽然早已不用母亲熬夜赶活,但母亲还是难逃“灯下女人”的命。因为小厂办在妈妈家,老妈总得开门和关门。每当工人上夜班时,母亲还是没法闲下来,还是会帮着做些活。由于眼力不再好使,她就选择包装产品、整理工具、打扫卫生等活,然后和员工一起下班歇息……

    如今,我也做了灯下的女人。当白日的尘埃落定后,我会坐在灯下读一点书,会网览几篇佳作,也会静静地想一些事情。同样坐在灯下做个女人,我却不敢跟母亲相提并论,因为我远不及母亲那么朴实、那么伟大

(选自《散文百家》2015年第3期)

阅读下面短文,完成后面小题。

选择

    ①他本在一家外企供职,一次意外,使他的左眼突然失明、为此,他失去了工作,到处求职都因“形象问题”连连碰壁。“挣钱养家”的担子落在了他那“白领”妻子的肩上。

    ②妻子日渐感到他的老父亲是个负担,不止一次跟他商量把老人送到老年公寓去,他都没同意。一天晚上,他们在卧室里吵了起来,妻子嚷:“不把你爸送走,咱们就离婚!”

    ③第二天早饭时,父亲说:“有件事我想跟你们商量一下,你们每天上班,孩子又上学,我一个人在家太冷清了,所以,我想到老年公寓去住,那里都是老人……”

    ④他一惊,父亲昨晚果真听到他们争吵的内容了!“可是,爸——”他刚要说些挽留的话,妻子瞪着眼在餐桌下踩了他一脚。他只好又把话咽了回去。

    ⑤第二天,父亲就住进了老年公寓。

    ⑥星期天,他去看父亲。父亲问他工作怎么样,身体好不好……他好像被人打了一记耳光,脸上发起烧来。“你别过意不去,我在这里挺好,有吃有住还有得玩……”父亲看上去很满足,可眼睛里却渐渐涌起一层雾。

    ⑦几天来,他因父亲的事寝食难安。挨到星期天,又去看父亲,刚好碰到市卫生局的同志在向老人们宣传无偿捐献遗体器官的意义,问他们有谁愿意捐,很多老人都摇头。父亲站了起来,问了两个问题:一是捐给自己的儿子行不行?二是趁活着捐可不可以——“我不怕疼!我也老了,捐出一个角膜,生活还能自理,可我儿子还年轻呀,他为这只失明的眼睛,失去了多少工作的机会!要是能将我儿子的眼睛治好,我就是死在手术台上,心里也是甜的……”

    ⑧所有人都停止了谈笑,把震惊的目光投向老泪纵横的父亲。一股看不见的潮水瞬间将他裹围。他满脸泪水,迈着沉重的步子,一步步走到父亲身边,和父亲紧紧地抱在一起……父亲用手给他挼了挼衬衣上的皱褶,疼爱的目光像一张网,将他兜头罩下。他再次哽咽,感受如灯的父爱,在他有限的视力里放射出了无限神圣的亮光。

    ⑨当天,他就不顾父亲的反对,把父亲接回了家。至于妻子,他已做好最坏的打算。

文学作品阅读

谁是赢家

(英)克里斯·罗斯

    四名评委已经在电视台的一个密室里坐了两个小时。谁将赢得本届“环球音乐奖”的四个重要奖项,评委们必须达成一致。这四个重要奖项是:最佳专辑、最佳歌曲、最佳新乐队和终身成就奖。电视台的演播大厅里,几百人正在等候结果。电视直播将在半个小时后开始。
    但是两个钟头过去了,评委们仍然没有决定一个奖项。
    这四名评委分别是:音乐评论家弗洛斯、唱片公司老板威尔、上一届最佳歌曲奖获得者丹泽斯以及一名叫史纳斯的音乐发烧友。史纳斯是音乐杂志《新音乐周刊》的一名读者,他在《新音乐周刊》举办的“赢取环球音乐奖评委资格”的比赛中击败所有对手,获得了评委资格。
    “好了,伙计们,我们必须做出决定了。”弗洛斯说道,“不能再等下去了。‘最佳专辑’——我提名格里拉斯乐队的首张专辑。他们富有磁性的声音和灵动的歌词使他们成为当今最好的乐队。”
    “我同意,”威尔说道,但他们都太年轻——我们可以把‘最佳新乐队’授予他们。嗯……我们可以把‘最佳专辑’授予詹妮·沃勒。她的专辑《如巧克力般润滑》是一张极佳的爵士乐专辑。”
    “听说这张专辑已经卖出了一百万张。”丹泽斯说道。
    “没错!”威尔说道。
    “那我不能同意你的提议。”丹泽斯说道,“既然她的专辑已经卖出一百万张,那么她就不需要这个奖了。‘最佳专辑’应该给米西·奎恩。她的专辑《女生可以批评》创造了近年来说唱音乐最好的销售纪录。”
    “嗯……这确实是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纪录。”弗洛斯说道,“但我认为这张专辑只有一首歌不错。呃……是什么来着?对了——《嘿!你!听着!》,就这首。”
    “那么,我们可以授予她‘最佳歌曲’奖。”丹泽斯说。
    “好了,现在就差一个奖项了。”弗洛斯兴奋地说道,“终身成就奖授予谁呢?请记住,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奖项。它是对一个对流行音乐作出了杰出的贡献的歌手的承认。”
    “我认为本人应该获得这个奖项。”丹泽斯推荐了自己。
    但没有人听他的。
    “史纳斯,你觉得呢?”弗洛斯问史纳斯。
    史纳斯没有作声。作为“环球音乐奖”的一名评委,一开始他很兴奋,但现在他很失望。史纳斯知道弗洛斯想让格里拉斯乐队赢得奖项,是因为他“发掘”了格里拉斯乐队,当格里拉斯乐队变得非常出名时,他也能赚取更多的荣誉。威尔想让詹妮·沃勒获得奖项,因为詹妮·沃勒的唱片是由她的唱片公司发行的,如果詹妮·沃勒获奖,她的唱片就会卖得更火。而丹泽斯提名米西·奎恩,因为米西·奎恩是他的女朋友。史纳斯之所以感到失望,是因为他现在知道“环球音乐奖”其实是一场潜规则下的闹剧。
    “看,时间到了。”弗洛斯说道,“我们就这么决定:詹妮·沃勒,最佳专辑奖;米西·奎恩,最佳歌曲奖;格里拉斯乐队,最佳新乐队奖。而终身成就奖……好吧,史纳斯,我们把这个决定权交给你。但请你记住这三个人:迪伦·罗伯茨,代表了一代人的声音;丹泽斯·迈克尔森,非常非常有钱;X5乐队的诺布是世界和平使者,他还是联合国秘书长的朋友。你自己选择吧。”
    评委们走出密室,来到了电视台演播大厅的舞台上。当他们走到舞台中央时,几百台相机闪起了亮光。史纳斯感到非常害怕。他知道,世界各地数百万人正在收看这个节目。
    评委们假装打开信封。
    “获奖者是……”他们同时说。停顿了一会儿,评委读出了他们商定的名字。顿时,大厅里爆发出了雷鸣般的掌声。
    然后,轮到史纳斯宣布最后一个奖项,今晚最重要的奖项——终身成就奖。
    史纳斯紧张地站到麦克风前。
    “晚上好!”他说道。他打开一个信封,信封里放着一张纸。实际上纸上什么也没写。史纳斯继续说道:“嗯……获奖者是……”他停了下来。大厅里的声音也完全停了下来。
    “获奖者是……你们!”
    大厅里更安静了。好一会儿,有几个人说道:“什么?”
    “没错!”史纳斯继续说道,感到更自信了。“是你们!”他直接看着电视台的摄像机说,“全世界所有听音乐、写音乐和爱音乐的人。你们是最重要的人!”
    大厅里响起了惊讶的声音。史纳斯看到迪伦·罗伯茨、丹泽斯·迈克尔森和诺布离开了大厅。
    史纳斯继续说道:“如果没有人听或者买音乐,今晚这里就不会有获奖者。这就是你们是获奖者的原因!”
    有人欢呼,鼓掌。有人骂道:“疯子!”
    但今晚,史纳斯知道,他也是赢家。

阅读下面文本,完成问题。

远去了,母亲放飞的手

刘心武

①从1950到1959年,我8岁到17岁。家里平时就我和母亲两人。回忆那10年的生活,母亲在物质上和精神上对我的哺育,都是非同寻常的

②物质上,母亲自己极不重视穿着,对我亦然,有得穿就行了;用的,如家具,也十分粗陋。但在吃上,那可就非同小可了,母亲做得一手极地道的四川菜,且不说她能独自做出一桌宴席,令父亲的那些见过大世面的朋友交口称誉,就是她平日不停歇地轮番制作的四川腊肠、腊肉等,也足以叫邻居们啧啧称奇。有人就对我发出警告:“你将来离开了家,看你怎么吃得惯啊!”但是母亲几乎不给我买糖果之类的零食,偶尔看见我吃果丹皮、关东糖之类的零食,她总是要数落我一顿。母亲坚信,一个人只要吃好三顿正经饭,便可健康长寿,并且那话里话外,似乎还传递着这样的信念:人只有吃“正经饭”才行得正,吃零嘴意味着道德开始滑落——当然很多年后,我才能将所意会到的,整理为这样的文句。

③母亲在饮食上如此令邻居们吃惊,被一致地指认为对我的“娇惯”和“溺爱”。但跟着还有令邻居们吃惊的事,那就是我家是大院中有名的邮件大户。如果那几十种报刊都是我父亲订的,当然也不稀奇,但我父亲其实只订了一份《人民日报》,其余的竟都是为我订的。就有邻居大妈不解地问我母亲:“你怎么那么舍得为儿子花钱啊!你看你,自己穿得这么破旧,家里连套沙发椅也不置!”母亲回答得很坦然:“他喜欢啊!这个爱好,尽着他吧!”

④1959年,我被北京师范专科学校录取,勉勉强强地去报了到。我感到“不幸中的万幸”,这所学校就在市内,因此我觉得还可以大体上保持和上高中差不多的生活方式——晚上回家吃饭和睡觉。我满以为,母亲会纵容我“依然故我”地那样生活。但是她却给我准备了铺盖卷和箱子,显示出她丝毫没有犹豫过。母亲不仅把我“推”到了学校,而且也不再为我负担那些报刊的订费,我只能充分地利用学校的阅览室和图书馆。

⑤1960年春天,有一个星期六我回到家中,一进门就发现情况异常,仿佛在准备搬家似的……果不其然,父亲奉命调到张家口一所军事院校去任教,母亲也随他去。我呢?父亲和母亲都丝毫没有犹豫地认为,我应当留在北京。问题在于:北京的这个家,要不要给我留下?如果说几间屋都留下太多,那么,为什么不至少为我留下一间呢?但父亲却把房全退了,母亲呢,思想感情和父亲完全一致,就是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我应当开始完全独立的生活。父母迁离北京后的那周的星期六下午,我忽然意识到我在北京除了集体宿舍里的那张上铺铺位,再没有可以称为家的地方了!我爬上去,躺到那铺位上,呆呆地望着天花板上的一块污渍,没有流泪,却有一种透彻肺腑的痛苦,难以言说,也无人可诉。

⑥1966年春天,我在北京一所中学任教。就在那个春天,我棉被的被套糟朽不堪了,那是母亲将我放飞时,亲手给我缝制的被子。它在为我忠实地服务了几年后,终于到了必须更换的极限。于是我给在张家口的母亲,写信要一床被套。这对于我来说是自然到极点的事。母亲很快寄来了一床新被套,但同时我也就接到了母亲的信,她那信上有几句话我觉得极为刺心:“被套也还是问我要,好吧,这一回学雷锋,做好事,给你寄上一床……”睡在换上母亲所寄来的新被套里,我有一种悲凉感:母亲给儿子寄被套,怎么成了“学雷锋,做好事”,仿佛是“义务劳动”呢?现在我才憬悟,母亲那是很认真很严肃的话,就是告诉我,既已将我放飞,像换被套这类的事,就应自己设法解决。她是在提醒我,“自己的事要尽量自己独立解决”。

⑦母亲将我放飞以后,我离她那双给过我无数次爱抚的手,是越来越远了,但她所给予我的种种人生启示,竟然直到今天,仍然能从细小处,挖掘出珍贵的宝藏来……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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