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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致女儿的信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给女儿的一封信

刘墉

    今天我看美国网球公开赛的时候,你过来瞄了几眼,说:“奇怪,这个达文波特为什么没表情?她赢球没露出特别高兴的样子,失分好像也不在乎。”当时我笑笑,对你说:“就因为她没有得失心,所以能成为世界顶尖高手哇!”

    其实,很多顶尖高手在赛场上都这样。我记得2000年全美高尔夫职业赛时,“老虎”伍兹到最后一天早上,还落后七杆,下午居然反以两杆赢得冠军。他对记者说:“我完全没有感受到什么戏剧性 , 因为当时只专心比赛,我关心的就是怎么打好下一杆。”

    比赛到最后往往比的是“心理”,谁能承受较大的压力,发挥出原有的水准,谁就能获胜。因为比赛时状态容易失常,选手能保持原来的水平就已经不错了。你看世界溜冰大赛,选手练习的时候,是不是个个神勇?连名不见经传的都能连着三转跳。但是到了正式比赛,面对满场观众和电视转播,却又一个接一个摔跤。

    除了在赛场上要有一颗平常心,赛前保持体力也是重要的。想想,如果一张弓总被拉满,即使不用时,也用东西撑开,它能有力量吗?当然没有!它平常必须放松,到张弓射箭的时候,才能表现最佳的弹性。

    所以好的选手,无论他是运动员,还是作文、演讲比赛的参与者,在他比赛之前,甚至前一阵,都会特意让身体休息。只有在真正比赛时,才使出全力。有些人甚至在动静之间,判若两人。

    我以前有个学画的女学生就如此,她上课时差羞怯怯,好像连有问题都不放开口,但她居然是华人圈有名的演艺天才。有一次,我看到她在台上又唱又跳,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我后来常想,那些明星之所以在台上能魅力四射,都因为私下尽量收束自己,保留发光发热的能量。他们的“一飞冲天”,来自“三年不飞”;他们的“一鸣惊人”,来自“三年不鸣”。

    你记不记得去年年初我们在北京时,有人在席间谈到太空人杨利伟?说上太空的前一晚,有人偷偷到他房门外听,里面传出呼呼大睡的声音。第二天,太空船穿出大气层,那最危险的时候,杨利伟的心跳居然也不过七十几下。养精蓄锐,临危不乱,他才能成功啊。

    孩子,你未来会面对许多大的考验、大的比赛,希望你能记住我说的这番道理

(1)、信中作者希望女儿记住的“这番道理”是什么?
(2)、下列名言中,与文中“女学生”一例所要表达的意思相一致的一项是(    )
A、才能是长期努力的报酬。——福楼拜 B、静如处子,动如脱兔。——孙子 C、自信是成功的第一要诀。——爱默生 D、终身之计,莫如树人。——管子
(3)、第二段中的“戏剧性”在文中指什么?第四段中“一张弓总被拉满”比喻什么?
(4)、向年轻人讲道理的文章不少,本文却耐读易接受,原因是什么?请谈谈你的看法。
(5)、请你提取本文中故事的主要情节,向不熟悉的人讲述,200字左右。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刚刚搬入新居不久。这天,我面朝着宽大的落地玻璃窗,端坐在电脑前,专心打字。明媚的阳光像瀑布一样成桶地泼洒进来:温暖、清亮、宁静。心情,也沐浴在一片暖融融的气氛中。
        突然,大门响起一阵很不规则的敲门声。“你找谁?”我警惕地将门打开一条缝隙。
       “我是在您这片小区里干活的民工,想请您帮个忙。”那个陌生人嗫嗫嚅嚅地说。
        “什么事?你说吧。”“快到暑假了,我儿子要到城里来看我,他很想知道自己的父亲在城里盖了多少漂亮的房子。房子是盖了许多,可我从不知道城里人住在里面的情况,我很难给孩子描述清楚。要是他来了,我能带他到您家看一看吗?”
        这位民工一口气把话说完后,他望着我,一脸的焦灼和企盼,两眼露出渴求的神情。
        我恍然大悟——真是一个心细、慈爱的父亲啊!我也是一个父亲,在工作中取得了一点成绩,或在报刊上发表了一篇小文章,不也是喜欢在儿子面前表现一番吗?那是一个做父亲的自豪和骄傲啊!想到这,我答应了。
        他激动得连手也不知道放在哪里好了,脸上现出喜悦的神色。他连声说道:“您真是大好人啊!我问了好几家,有的一句话也不说,随手就将门咣地关上了;有的还怀疑我是坏人,一直看着我走进了工棚……”
        几天后,这位民工父亲果然带着一个小男孩来到我家。小男孩十三、四岁,黝黑的皮肤,结实的身体,明亮的双眸。
        “换上吧。”我热情地说。父子俩换上了鞋套,像是生怕将木地板踏坏了似的,步子迈得格外轻缓,给人一种拘谨的感觉。我看到,一只大手和一只小手紧紧地握在一起。父亲对孩子说:“这位叔叔住的这套房子就是爸爸建筑公司盖的。我负责砌墙,眼细、心细、手细,不能有丝毫的偏差……对了,爸爸也通过了中级工的考试。现在,我也是有文凭的建筑工人了。”儿子听着,眼里流露着一种自豪和骄傲的神色。我又看到,一只小手和一只大手紧紧地握在一起,父亲的腰板似乎挺直了许多
        一会儿,这对父子就看完了我的新居。退到门边时,这位民工父亲伸出手,重重地握住了我的手,感动地说道:“今天,是我进城打工以来过得最幸福的一天。我能带孩子到城里人家来看看,感受到了城里人家的温暖,这种幸福我一辈子也忘不了。”我看到这位民工父亲的眼里闪着晶莹的泪光。真没想到,在我看来一件简单、普通的事,竟让这位民工父亲这么激动。一下子,我也感动了,我和这位民工父亲的距离拉近了许多。
        父子俩互相搀扶着下楼,那孩子对他父亲说道:“爸爸,您真了不起,盖出这么好的房子,城里人住得真舒服。如果我们在城里也能住上这么漂亮的房子就好了。”儿子的语气里有一种羡慕和向往。父亲爱怜地摸了摸孩子的头,说道:“傻孩子,这怎么不可能呢?你要在家里把书念好,将来就一定能住进这样好的房子里了。”
         孩子仰起稚气的脸,眨着双眼,高声说道:“我一定好好读书,将来有出息了,一定要让您和妈妈住上这么好的房子,过着城里人一样的生活。”听了孩子的一番话,这位民工父亲将孩子往怀里搂了搂。我看到,这位民工父亲的腰杆努力地挺了挺。顿时,他在我眼里一下子变得高大起来——一个父亲的伟岸和善良!

阅读下面短文,完成下列小题。

读书使人优美

毕淑敏

    ①优美在字典上的意思是:美好。

    ②做一个美好的人,我相信是绝大多数人的心愿。谁不愿意美好啊?除了心灵的美好,外表也需美好。为了这份美好,人们使出了万千手段。比如刀兵相见的整容,比如涂脂抹粉的化妆。为了抚平脸上的皱纹,竟然发明了用肉毒杆菌的毒素在眉眼间注射,让面部微小神经麻痹,换来皮肤的暂时平滑……让我这个曾经当过医生的人,胆战心惊。

    ③其实,有一个最简单的美容之法,却被人们忽视,那就是读书!

    ④读书的时候,人是专注的。因为你在聆听一些高贵的灵魂自言自语,不由自主地谦逊和【甲】。即使是读闲书,看到妙处,也会忍不住拍案叫绝……长久的读书可以使人养成恭敬的习惯,知道这个世界上可以为师的人太多了,在生活中也会沿袭洗耳倾听的姿态。而倾听,是让人神采倍添的绝好方式。所有的人都渴望被重视,而每一个生命也都不应被忽视。你重视了他人,魅力就降临在你双眸。

    ⑤读书的时候,常常会【乙】。那些智慧和精彩,那些英明与穿透,让我们在惊叹的同时拈页展颜。微笑是最好的敷粉和装点,微笑可以传达比所有语言更丰富的善意与温暖。有人觉得微笑很困难,以为是一个如何掌控面容的技术性问题,其实不然。不会笑的人,我总疑心是因为读书的不够广博和投入。书是一座快乐的富矿,储存了大量浓缩的欢愉因子,当你静夜抚卷的时候(当然也包括网上阅读),那些因子如同香氛蒸腾,迷住了你的双眼。你眉飞色舞,中了蛊似的笑起来,独享其乐。也许有人说,我读书的时候,时有哭泣呢!哭,其实也是一种广义的微笑,因为灵魂在这一个瞬间舒展,尽情宣泄。告诉你一个小秘密:我大半生所有的快乐累加一处,都抵不过我在书中得到的欢愉多。而这种欣悦,是多么地简便和利于储存啊,物美价廉重复使用,且永不磨损。

    ⑥读书让我们知道了天地间很多奥秘,而且知道还有更多的奥秘,不曾被人揭露,我们就不敢用目空一切的眼神睥睨天下。你在书籍里看到了无休无止的时间流淌,你就不敢奢侈,不敢口出狂言。自知是一切美好的基石。当你把他人的聪慧加上你自己的理解,【丙】地轻轻说出的时候,你的红唇就比任何美丽色彩的涂抹,都更加光艳夺目。

    ⑦你想美好吗?你就读书吧。不需要花费很多的金钱,但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坚持下去,持之以恒,优美就像五月的鲜花,某一天飘然而至,簇拥你胸前。(文章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记得有次我把一堆水鸭蛋拿给一只麝香鸭代孵,小凫的羽毛一干,也是马上就逃走了,我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把它们抓了回来。又一次我让农场里的一只胖大白鸭代孵,那些小家伙却高高兴兴地跟在她后面,好像她是它们真正的母亲似的。我猜想关键一定在母鸭的叫声上,因为从外表看来,不管是那只家养的白鸭还是麝香鸭,都和真正的水鸭长得大相径庭;不过白鸭的叫声却和水鸭一样——这是因为农场的家鸭原是由野鸭驯养而来的,在这段驯养的过程之中,野鸭羽毛的颜色和身体的形状都已大变,但是叫法却还保持原样。

       我因此得出一个颇为清晰的结论:如果我要小凫跟着我走,我得学母凫一样叫才行。“他在脖子上挂个铃铛,嘴里发出哞哞的叫声,小牛就以为他是母牛。”布什的诗句正是这种情况的最佳写照。

       于是我立刻着手去做这个实验。就在复活节后的第七个星期天,我把一窝待孵的水鸭蛋放在人工孵卵器里。小凫一出壳,羽毛刚干,我就学着母水鸭的叫声,不停地唤着它们。果然,这一次这些小鸭子一点也不怕我,它们信任地望着我,挤成一堆,听任我用叫声把它们带走。我的猜想因此完全得到证实:新出世的雏凫只对母凫的叫声有本能的反应,却不知道母亲该像什么;只要会像母鸭一样叫唤,不管是只肥胖的北京鸭还是一个更胖的人,都成了它们的母亲。

       不过,这个代替物却不能太高。在实验开始时,我原和小鸭子一样匍匐在草中,后来我逐渐换成坐的姿势。可是,等我一旦站起来试着带它们走,它们就不动了;它们的小眼睛焦急地向四周探索,却不会朝上方看,没有多久,就像被弃的小鸭子一般,发出细细的尖叫,哭起来了。因此,为了要它们跟着我,我不得不蹲着走,这自然颇不舒服。尤其糟的是,做母亲的水鸭子得时刻不停地叫唤,只要有半分钟的时间忘了“呱格格格、呱格格格”地唱着,小凫的颈子就拉长了,和小孩子拉长了脸一样。要是这时我不继续叫喚,它们就要尖声地哭了。好像只要我不出声,它们就以为我死了,或者以为我不再爱它们了。这真是值得大哭特哭的理由呢!

——选自《动物笑谈》(劳伦兹)

      【链接一】我很少笑话动物,有时笑过,后来总是发现其实笑的是自己,或者也是因为动物的某一种滑稽样很像人才笑的。我们总是站在关猴子的笼子前面笑,但是当我们看见一只毛虫或蜗牛的时候,就不觉得那么可笑了。如果我们觉得公雁鹅追求雌鹅时的举动滑稽得不得了,那是因为我们自己在恋爱时,也一样做过许多荒唐事啊。

       凡是有经验的观察者都不会随便取笑动物的奇形异相。我每次看到那些去逛动物园或水族馆的人,站在一只因为演化的关系而变得奇形怪状的动物面前大声嘲笑的时候,就觉得生气;我认为他们其实是在嘲弄一些神圣的东西——生命的来源,创造和造物者之谜。我一点也不觉得变色蜥蜴或是河豚、或是食蚁兽的样子有什么可笑的,每次看到它们,我心里就会升起一股惊奇的敬意。

——选自《所罗门王的指环》(劳伦兹)

      【链接二】人吃蝗虫需要有非常健壮的胃,而这样的胃并不是人人都有的。我只能说,蝗虫是老天爷赠给许许多多鸟类的食物。

其他许多动物,尤其是爬行动物都喜欢吃蝗虫。我曾多次看到小壁虎的小嘴叼着一只蝗虫的残骸。甚至鱼如果幸运能吃到蝗虫也会很高兴。蝗虫的跳跃是没有明确目的的。它盲目地跳就随便落在什么地方,如果落到水里,鱼就立刻把淹死者吃掉。

用不着进一步列举吃蝗虫的动物,我已经清楚地看到它的用途了,它通过迂回曲折的途径把植物变成佳肴给人享用。只有一点我还说不准,那就是直接吃虫。人是不是讨厌直接吃蝗虫呢?我曾经抓了一些肥大的蝗虫,裹上牛油和盐,简单地煎一煎,晚餐时大人小孩分着吃,它比亚里士多德吹嘘的蝉好吃多了,有点虾的味道,有点烤螃蟹的香味,我甚至可以说滋味鲜美,不过我根本不想再吃了。

——选自《昆虫记》(法布尔)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小题。

为什么蜂蜜能千年不腐?

    ①2014年,考古学家在格鲁吉亚发现了一个青铜器时代早期的坟墓,出土文物中,最特别的是一罐野果子竟然保存完好,当研究人员将这些至少有4000年历史的野果子切开时,果子还散发出了新鲜水果的香气。这些果子为什么能保存如此完好呢?答案就在于它们保存在蜂蜜中。蜂蜜非常特别,因为它是考古学家发现的唯一过了几千年仍然可直接食用的食物。

    ②为什么蜂蜜能千年不腐?

    ③食物的变质通常与微生物有关,细菌分解食物中的多糖、蛋白质,然后产生一些低分子的物质如氨、硫化氢、酮等,使食品变质。蜂蜜是一种饱和的高渗高糖溶液。细菌和其他生物身体体液是低渗的,在高渗透压的蜂蜜中,微生物会被吸走细胞体内的水分,最后脱水而死。

④同时,蜂蜜也非常酸。大多数病原菌生长繁殖的适宜pH值在7.2~7.4之间,而蜂蜜的pH值大约介于3~4.5之间,蜂蜜这种酸度将杀死任何想要在蜂蜜内部生长的细菌。

    ⑤此外,蜂蜜的酿造者——蜜蜂,它有着特殊的“炼金术”。

    ⑥在蜜蜂酿蜜前,需要采集植物蜜腺的花蜜,花蜜的主要成分为蔗糖与水,水分非常多,大概占到60%~80%。但是通过酿蜜,蜜蜂可以去除花蜜大部分的水分。当采集蜂采蜜时,会将花蜜一滴滴吸入囊中,然后返回蜂巢,吐给内勤蜂继续加工。内勤蜂在加工中,先把蜜汁吸到自己的胃里和转化酶进行混合,然后再吐出去,再吸进来,如此轮番吞吞吐吐要进行100多次,同时其他蜜蜂还会用翅膀不断扇风,排出巢内湿气。这也就使得蜂蜜的水分非常少。

    ⑦另一方面,蜜蜂胃中有一种叫做葡萄糖氧化酶的酶,当蜜蜂从嘴里反刍花蜜到蜂巢酿蜜,这种酶会和花蜜发生化学反应,把花蜜分解成两个副产品:葡萄糖酸和过氧化氢。过氧化氢,是一种氢的氧化物,可能听起来有点陌生,但说到它的水溶液——双氧水,可能大家都会非常熟悉。过氧化氢有很强的氧化性,且具弱酸性,这种化学物质可以杀死可能在蜂蜜里生长的所有细菌。

    ⑧在古代,人们就发现蜂蜜是细菌“绝缘体”,有防止伤口感染等治疗功效。闪米特人的粘土板最早记录了蜂蜜的医疗用途,上面详细记载了蜂蜜是如何治疗烫伤和割伤的。古埃及人还经常使用药用蜂蜜,制成药膏治疗皮肤和眼睛疾病。而在中国,迄今蜜丸仍然是制药业最常用的制剂之一。现在,世界各地的医院还在使用一种涂满了蜂蜜的绷带,用于防止病人伤口感染。

    ⑨当然了,虽然蜂蜜堪称是不朽的食物,但如果没有密封好,在潮湿的环境下还是会变质的,而如果密封良好,蜂蜜真能做到永不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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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的世界

李娟

①外婆大部分时候跟着我生活,有时也送到乡下由我妈照顾。我妈家大业大,又是鸡又是狗又是牛,整天忙得团团转。能专心照顾外婆的,只有我。

②我在阿勒泰,外婆便跟着我。我白天上班,她一个人在家。我每天下班回家,一进小区,远远就看见外婆趴在阳台上眼巴巴地朝小区大门方向张望。她一看到我,赶紧高高挥手。

③每到周六周日,只要不加班我都带她出去闲逛。逛公园的绿化带,逛超市,逛商场。每到那时,她被我收拾得浑身干干净净,头发梳得一丝不乱。外婆一手牵着我,一手拄杖,在人群中慢吞吞地走啊走啊,四面张望。

④看到人行道边的花,外婆喜笑颜开:“长得极好!我今天晚上要来偷……”看到有人蹲路边算命,外婆就用以为只有我听得到的大嗓门说:“这是骗钱的!你莫要开腔,我们悄悄密密在一边看他怎么骗钱……”在水族馆橱窗前,外婆举起拐棍指指点点:“这里有条红的鱼,这里有条白的鱼,这里有条黑的鱼……”水族馆老板非常担心:“老奶奶,可别给我砸了。”进入超市,外婆更是高兴,走在商品的海洋里,一样一样的细细地看,还悄声叮嘱我:“好生点儿,打烂了要赔。”

⑤除此之外,大部分时间她总是糊里糊涂的,总是不知身处何地,常常每天早上一起床,就收拾行李,说要回家,还老是向邻居打听火车站怎么走。但她不知道阿勒泰还没通火车。她只知道火车是她唯一的希望,火车意味着最坚定的离开。在过去漫长的一生里,只有火车带她走过的路最长,去的地方最远。只有火车能令她摆脱一切困境,火车是她最后的依靠。

⑥她总是趁我上班时,自己拉着行李悄悄跑下楼。有一次我回家,发现门把手上系了根布条,以为是邻居小孩子的恶作剧,就解开扔了。第二天回家,发现又给系了一根。后来又发现单元门上也有。原来,每次她偷偷出门回家,都认不出我们的单元门,不记得我家的楼层。对她来说,小区的房子统统一模一样,这个城市犹如迷宫。于是她便做上记号。这几根布条,是她为适应异乡生活所付出的最大努力。

⑦我很恼火。我对她说:“外婆你别再乱跑了,走丢了怎么办?摔跤了怎么办?”她之前身体强健,自从前两年摔了一跤后,便一天不如一天。我当着她的面,把门上的布条拆掉,没收了她的钥匙。她破口大骂,又哭喊着要回四川,深更半夜她拖着行李就走,我筋疲力尽,灰心丧气。第二天我上班时就把她反锁在家里。她开不了门,在门内绝望地号啕大哭。我抹着眼泪下楼,心想,我一定要赚很多钱,有一天一定要带外婆离开这里。

⑧我和她生活在一起,却终日在她的世界边缘徘徊——奇异的、难以想象的孤独的世界,如蚕茧般的世界。

⑨每天我下班回家,走上三楼,她拄着拐棍准时出现在楼梯口。那是我今生今世所能有的最隆重的迎接。每天一到那个时刻,她艰难地从她的世界中抽身而出,我向她百般承诺,带她回四川,坐火车回,坐汽车回,坐飞机回,想尽一切办法回。回去吃甘蔗,吃凉粉,吃一切她思念的食物,见一切她思念的旧人……但是我做不到。

⑩我妈把外婆接走的那一天,我送她们去客运站。再回到空旷安静的出租屋,看到门把手上又被系了一根布条,我终于痛哭出声……

(选自《文汇报》2017年4月19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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