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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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事物的正确答案不止一个

阅读短文,回答问题。

习惯于失去

周国平

    ①一般来说,人的天性是习惯于得到,而不习惯于失去的。我们比较容易把得到看作是应该的,正常的,把失去看作是不应该的,不正常的。所以,每有失去,仍不免感到委屈。所失愈多愈大,就愈委屈。我们暗暗下决心要重新得到,以补偿所失。在我们心中的蓝图上,人生之路仿佛是由一系列的获得勾画出来的,而失去则是必须涂抹掉的笔误。总之,不管失去是一种多么频繁的现象,我们对它反正不习惯。

    ②道理本来很简单:失去当然也是人生的正常现象。整个人生是一个不断地得而复失的过程,就其最终结果看,失去反比得到更为本质。我们迟早要失去人生最宝贵的赠礼——生命,随之也就失去了在人生过程中得到的一切。有些失去看似偶然,例如天灾人祸造成的意外损失,但也是无所不包的人生命题中的应有之义。“人有旦夕祸福”,既然生而为人,就得有承受旦夕祸福的精神准备和勇气。至于在社会上的挫折和失利,更是人生在世的寻常遭际了。

    ③由此可见,不习惯于失去,至少表明对人生尚欠觉悟。一个只求得到不肯失去的人,表面上似乎富于进取心,实际上是脆弱的,很容易在遭到重大失去之后一蹶不振。

    ④东西方宗教都有布施一说。照我的理解,布施的本义是教人去除贪鄙之心。由不执著于财物,进而不执著于一切身外之物,乃至于这尘世的生命。如此才可明白,佛教何以把布施列为“六度”之首,即从迷惑的此岸渡向觉悟的彼岸的第一座桥梁。俗众借布施积善图报,寺庙靠布施敛财致富,实在是小和尚念歪了老祖宗的经。我始终把佛教看作古今中外最透彻的人生哲学,对它后来不伦不类的演变不以为然。佛教主张“无我”,既然“我”不存在,也就不存在“我的”这回事了。无物属于自己,连自己也不属于自己,何况财物。明乎此理,人还会有什么得失之患呢?当然,佛教毕竟是一种太悲观的哲学,不宜提倡。只是对于入世太深的人,它倒是一贴必要的清醒剂。我们在社会上尽可以积极进取,但是,内心的深处一定要为自己保留一份超脱。有了这一份超脱,我们就能更加从容地品尝人生的各种滋味,其中也包括失去的滋味。

    ⑤我失去了的东西,不能再得到了。我还能得到一些东西,但迟早还会失去。我最后注定要无可救药地失去我自己。既然如此,我为什么还要看重得与失呢?到手的一切,连同我的生命,我都可以拿他们来做实验,至多不过是早一点失去罢了。

    ⑥我们总是以为,已经到手的东西便是属于自己的,一旦失去,就觉得蒙受了损失。其实,一切皆变,没有一样东西能真正占有。得到了一切的人,死时又交出一切。不如在一生中不断地得而复失,习以为常,也许能更为从容地面对死亡。

    ⑦大损失在人生中的教化作用,使人对小损失不再计较。对于一颗有接受力的心灵来说,没有一样东西会真正失去。

(摘自《做人与处世》2005年第12期)

(1)、作者认为“不习惯于失去,至少表明对人生尚欠觉悟”,这种对人生的觉悟指的是什么?
(2)、文章最后说“对于一颗有接受力的心灵来说,没有一样东西会真正失去”。对此,你是如何理解的?
(3)、假如你要和周国平先生对话,针对“习惯于失去”这一观点进行辩论,你会提出什么问题?写出你对所提问题的看法。
(4)、对文章的理解和赏析正确的一项是(    )
A、作者认为,富有进取心的人实际上是很脆弱的,很容易在遭到重大失去之后一蹶不振。 B、文章第一段,从“人的天性是习惯于得到,而不习惯于失去的”入手,提出问题,下文采用对比论证、举例论证和比喻论证等方法论证了“要习惯于失去”这一中心论点。 C、作者反复强调得到的东西迟早会失去,人注定要无可挽救地失去自己,文字中流露出宿命和消极悲观的情绪。 D、文章启示我们要正确地面对失去,习惯失去,使自己避免遭到失去的打击,这样,我们就能在不断的得而复失中更加从容地品尝人生的滋味。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土壤中的“生态系统工程师”——蚯蚓
①蚯蚓是土壤动物最大的常见类群之一。它在生态系统中既是“消费”者、也是“创造”者。它通过取食、消化、排泄、分泌和掘穴等活动对土壤过程的物质循环和能量传递作贡献,可以对多个决定土壤肥力的过程产生重要影响,被称为“生态系统工程师”。它在土壤中的一切活动都是对土壤环境的“改造”。
②蚯蚓可被认为是农业系统的一种资源,但是,蚯蚓的这些活动过程也不总是有利的: 比如蚯蚓将地表凋落物移走或埋入土中,蚓粪在地表的覆盖等都可能会增加水土流失;蚯蚓也可能传播杂草种子或动物病原菌。事实上,根据它们的自然生态作用, 我们可以有意识地利用合适的蚯蚓物种来为环境保护服务:利用蚯蚓来指示、监测土壤污染;利用蚯蚓与微生物协同作用加速有机物质分解转化的功能来处理有机垃圾——蚯蚓分解处理;通过实验室或田间的生态毒理学试验来评价土壤中化学污染物的生态毒性;甚至还可以利用蚯蚓过滤处理城市生活污水、蚯蚓富集处理土壤重金属污染。
③然而,现代农业技术的应用,尤其是化学药品的大量使用,给土壤动物区系造成了灾难性的后果,可能毁掉这一宝贵的自然财富。因此,保护蚯蚓,让它继续其在土壤中进行生物、物理和化学活动将有益于农业生产和环境保护。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童年读书(节选)

莫言

    ①我童年时的确迷恋读书。那时候既没有电影更没有电视,连收音机都没有。只有在每年的春节前后,村子里的人演一些《血海深仇》,《三世仇》之美的忆苦戏。在那样的文化环境下,看“闲书”便成为我的最大乐趣。我体能不佳,胆子又小,不愿跟村里的孩子去玩上树下井的游戏,偷空就看“闲书”。父亲反对我看“闲书”,大概是怕我中了书里的流毒,变成个坏人;更怕我因看“闲书”耽误了割草放羊:我看“闲书”就只能像地下党搞秘密活动一样。后来,我的班主任家访时对我的父母说其实可以让我适当地看一些“闲书”,形势才略有好转。但我看“闲书”的样子总是不如我背诵课文或是背着草筐、牵着牛羊的样子让我父母看着顺眼。

    ②我偷看的第一本“闲书”,是绘有许多精美插图的神魔小说《封神演义》,那是班里一个同学的传家宝,轻易不借给别人。我为他家拉了一上午磨才换来看这本书一下午的权利,而且必须在他家磨道里看并由他监督着,仿佛我把书拿出门就会去盗版一样。这本用汗水换来短暂阅读权的书留给我的印象十分深刻,那骑在老虎背上的申公豹、鼻孔里能射出白光的郑伦、能在地下行走的土行孙、眼里长手手里又长眼的杨任,等等等等,一辈子也忘不掉啊。

    ③后来又用各种方式,把周圈几个村子里流传的几部经典如《三国演义)《水浒传》、《儒林外史》之类,全弄到手看了。后来又把“文革”前那十几部著名小说读遍了。记得从一个老师手里借到《青春之歌》时已是下午,明明知道如果不去割草羊就要饿肚子,但还是挡不住书的诱感,一头钻到草垛后,一下午就把大厚本的《青春之歌》读完了。身上被蚂奴、蚊虫咬出了一片片的疙瘩。从草垛后荤头涨脑地钻出来,已是红日西沉。我听到羊在圈里狂叫,饿的。我心里忐忑不安,等待着一顿痛骂或是痛打。但母亲看看我那副样子,宽容地叹息一声,没骂我也没打我,只是让我赶快出去弄点草喂羊。我飞快地蹿出家院,心情好得要命,那时我真感到了幸福。

    ④我的二哥也是个书迷,他比我大五岁,借书的路子比我要广得多,常能借到我借不到的书。但这家伙不允许我看他借来的书。他看书时,我就像被磁铁吸引的铁屑一样,悄悄地溜到他的身后,先是远远地看,脖子伸得长长,像一只喝水的鹅,看着看着就不由自主地靠了前。他知道我溜到了他的身后,就故意地将书页翻得飞快,我一目十行地阅读才能勉强跟上趟。他很快就会烦,合上书,一掌把我推到一边去。但只要他打开书页,很快我就会凑上去。他怕我趁他不在时偷看,总是把书藏到一些稀奇古怪的地方,就像革命样板戏《红灯记》里的地下党员李玉和藏密电码一样。但我比日本宪兵队长鸠山高明得多,我总是能把我二哥费尽心机藏起来的书找到;找到后自然又是不顾一切,恨不得把书一口吞到肚子里去。

⑤有一次他借到一本《破晓记》,藏到猪團的棚子里。我去找书时,头碰了马蜂窝,嗡的一声响,几十只马蜂蜇到脸上,奇痛难挨。但顾不上痛,抓紧时间阅读,读着读着眼睛就睁不开了。头肿得像柳斗,眼睛肿成了一条缝。我二哥一回来,看到我的模样,好像吓了一跳,但他还是先把书从我手里夺出来,拿到不知什么地方藏了,才回来管教我。他一巴掌差点把我扇到猪圈里,然后说:活该!我恼恨与疼痛交加,鸣呜地哭起来。他想了一会儿,可能是怕母亲回来骂,便说:只要你说是自己上厕所时不小心碰了马蜂窝,我就让你把《破晓记》读完。我非常愉快地同意了。但到了第二天,我脑袋消了肿,去跟他要书时,他马上就不认账了。我发誓今后借了书也决不给他看,但只要我借回了他没读过的书,他就使用暴力抢去先看。

    ⑥有一次我从同学那里好不容易借到一本《三家巷),回家后一头钻到堆满麦秸草的牛棚里,正看得入迷,他悄悄地摸进来,一把将书抢走,说:这书有毒,我先看看,帮你批判批判!他把我的《三家巷》揣进怀里跑了。我好恼怒!但追又追不上他,追上了也打不过他,只能在牛棚里跳着脚骂他。

阅读《奇妙的克隆》一文的节选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克隆技术会给人类带来极大的好处,例如,英国PPL公司已培育出羊奶中含有治疗肺气肿的a-1抗胰蛋白酶的母羊。这种羊奶的售价是6千美元一升。一只母羊就好比一座制药厂,用什么办法能最有效、最方便地使这种羊扩大繁殖呢?最好的办法就是“克隆”。同样,荷兰PHP 公司培育出能分泌人乳铁蛋白的牛,以色列LAS公司育成了能生产血清白蛋白的羊。这些高附加值的牲畜如何有效地繁殖?答案当然还是“克隆”。

    母马配公驴可以得到杂种优势特别强的动物――骡,然而骡不能繁殖后代,那么,优良的骡如何扩大繁殖?最好的办法也是“克隆”。我国的大熊猫是国宝,但自然交配成功率低,因此已濒临绝种。如何挽救这类珍稀动物?“克隆”为人类提供了切实可行的途径。

    除此之外,克隆动物对于研究癌生物学、研究免疫学、研究人的寿命等都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

    不可否认,“克隆绵羊”的问世也引起了许多人对“克隆人”的兴趣。例如,有人在考虑,是否可用自己的细胞克隆成一个胚胎,在其成形前就冰冻起来。在将来的某一天,自身的某个器官出了问题时,就可从胚胎中取出这个器官进行培养,然后替换自己病变的器官,这也就是用克隆法为人类自身提供“配件” 。

    有关“克隆人”的讨论提醒人们,科技进步是一首悲喜交集的进行曲。科技越发展,对社会的渗透越广泛深入,就越有可能引起许多有关伦理、道德和法律等问题。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小题

酸橙

    ①金华的亲戚送了我家一麻袋的橙子。橙甜,汁液淌嘴角。吃了橙,手也舍不得马上洗,用舌头舔一遍,把橙汁舔干净。村里没有人种橙。父亲说,这个橙好吃,下次来你带两棵橙苗来。

    ②第二年,我家后院的空地上种上了橙苗。

    ③又三年。橙子树高过了瓦屋,开了花。树冠伞形,圆圆的,撑开的伞一样。橙子花白白的,五片花瓣,中间黄色的花芯。满树的花,绿叶白花披在树上。我每天早上,起床第一件事,便是去看橙子花。花开时节,正是雨季,雨滴滴答答,也不停歇。每下一次暴雨,花落一地,树下白白的一片。雨季结束,花也谢完了。花凋谢了,青色的黄豆大的橙子,结了出来。

    ④橙子的皮还没发黄,青蓝青蓝,但个头已经塞满一只手掌心了。我便跑去摘橙子吃,用刀切开,掰开肉瓤,黄白色,汁液饱胀。我塞进嘴巴,又马上吐出来,眯起眼睛,浑身哆嗦。母亲笑了起来,是不是很酸啊。我说,牙齿都酸痛了,没见过比它更酸的东西,比醋还酸。母亲说,没熟透的果子都酸不溜秋的,等皮黄熟透了,酸就变成甜了。

    ⑤皮黄了,和油菜花一样黄得澄明纯粹,可橙子还是酸得牙齿漂浮。我对这棵橙子树再也指望不上了。可父亲不死心,说,还是霜降呢,冬至以后肯定甜蜜蜜,野柿子也是冬至后甜蜜蜜的。过了冬至,剥橙子吃,还是酸。

    ⑥金华的亲戚又来了,我们这才知道原来是他给错了树苗。我们全家彻底死心了。橙子吊在树上,再也无人问津。

    ⑦橙子熟了,唯一吃它的,是鸟。鸟啄食的橙子会腐烂,掉下来。没有啄食的橙子,不落地,还吊在枝桠上,第二年又返青。

    ⑧过了几年,橘子树蓬蓬勃勃,树冠有一个稻草垛那么大。看着满树的花,我大哥不免叹气,说,这棵橘子树,像一个漂亮的女人却生怪胎。我书读不好,母亲以橙子树作例子,教育我:“你看看这棵橙子树,好看,结的橙子却难吃,是没用的。做人也一样,肚子里要有货。”

⑨有一次,我表哥来,他是镇里有名的厨师,看着树上黄澄澄的橙子说:“酸橙?这可是个好东西!烧鱼,用半个橙子,放点盐煮,比什么都鲜,什么佐料也不用放。做酸汤也好,不用醋不用酸菜,是做酸汤最好的料了。”我母亲说,哪有用酸橙子烧菜的。表哥掌勺,烧了鱼,烧了酸汤。我母亲吃了,说,确是好味道,一个酸橙,烧出两个好菜。

    ⑩邻居知道了酸橙可烧鲜鱼,烧酸汤,家里做喜事,提一个篮子来,向我母亲要十几个酸橙。提篮里,还拎十几个鸡蛋来。我母亲怎么也不收,说,以前觉得没用,现在可以提鲜,算是没白白种了它。

    ⑪后来,我父亲患了一种病,就是打嗝,怎么也控制不住。一次,有客人来,见我父亲不停打嗝,说,你这个病是不是好几年了。父亲说,是啊,大小医院看了十几家,没结果。客人是个医生,他说,有一样东西,可以断病根,只是很难找。父亲说,打嗝太难受了,难找也要找。客人说,用酸橙泡水喝,喝三个月,便好了。我父亲把他拉到后院,客人满脸惊喜:“这就是酸橙,熟后不落蒂,四季有鲜果。”

    ⑫有一年,村里来了一个收木料的人,对我父亲说,这棵树要不要卖呢?我出好价钱。父亲说,收它干啥?收木料的人说,酸橙木打木床,比任何木头都好,蚊子不入屋。我父亲说,钱再多,也会用完,树却年年开花,是钱换不来的。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乡土情结

柯灵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方魂牵梦萦的土地。得意时想到它,失意时想到它。逢年逢节,触景生情,随时随地想到它。辽阔的空间,悠邈的时间,都不会使这种感情褪色:这就是乡土情结。

    人生旅途崎岖修远,起点站是童年。人第一眼看见的世界,就是生我育我的乡土。他从母亲的怀抱,父亲的眼神,亲族的逗弄中开始体会爱。乡土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都溶化为童年生活的血肉,不可分割。而且可能祖祖辈辈都植根在这片土地上,有一部悲欢离合的家史,在听祖母讲故事的同时,就种在小小的心坎里。邻里乡亲,早晚在街头巷尾、桥上井边、田塍篱角相见,音容笑貌,闭眼塞耳也彼此了然,横竖呼吸着同一的空气,濡染着同一的风习,千丝万缕沾着边。一个人为自己的一生定音定调定向定位,要经过千摩百折的摸索,前途充满未知数,但童年的烙印,却像春蚕作茧,紧紧地包着自己,又像文身的花纹,一辈子附在身上。

    “金窝银窝,不如家里的草窝”。但人是不安分的动物,多少人仗着年少气盛,横一横心,咬一咬牙,扬一扬手,向恋恋不舍的家乡告别,万里投荒,去寻找理想,追求荣誉,开创事业,富有浪漫气息。有的只是一首朦胧诗,——为了闯世界。多数却完全是沉重的现实主义格调:许多稚弱的童男童女,为了维持最低限度的生存要求,被父母含着眼泪打发出门,去串演各种悲剧。人一离开乡土,就成了失根的兰花,逐浪的浮萍,飞舞的秋蓬,因风四散的蒲公英。但乡土的梦,却永远追随着他们。浪荡乾坤的结果,多数是少年子弟江湖老,黄金、美人、虚名、实惠,都成了竹篮打水一场空。

    安土重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鸟恋旧林,鱼思故渊;树高千丈,落叶归根。但百余年来,许多人依然不得不离乡别井,乃至漂洋过海,谋生异域。有清一代,出国的华工不下一千万,足迹遍于世界。美国南北战争以后,黑奴解放了,我们这些黄皮肤的同胞,恰恰以刻苦、耐劳、廉价的特质,成了奴隶劳动的后续部队,他们当然做梦也没有想到什么叫人权。为了改变祖国的命运,孙中山领导的革命运动发轫于美国檀香山,第一代中国共产党人,很多曾在法国勤工俭学。改革开放后掀起的出国潮,汹涌澎湃,方兴未艾。还有一种颇似难料而其实易解的矛盾现象:鸦片战争期间被割弃的香港,经过一百五十年的沧桑世变,终于回到祖国的怀抱,这是何等的盛事!而一些生于斯、食于斯、惨淡经营于斯的香港人,却宁愿抛弃家业,纷纷作移民计。这一代又一代炎黄子孙浮海远游的潮流,各有其截然不同的背景、色彩和内涵,不可一概而论,却都是时代浮沉的侧影,历史浩荡前进中飞溅的浪花。民族向心力的凝聚,并不取决于地理距离的远近。我们第一代的华侨,含辛茹苦,寄籍外洋,生儿育女,却世代翘首神州,不忘桑梓之情,当祖国需要的时候,他们都做了慷慨的奉献。香港蕞尔一岛,从普通居民到各业之王、绅士爵士、翰苑名流,对大陆踊跃捐助,表示休戚相关、风雨同舟的情谊,是近在眼前的动人事例。

    “美不美,故乡水,亲不亲,故乡人”。此中情味,离故土越远,就体会越深。科学进步使天涯比邻,东西文化的融会交流使心灵相通,地球会变得越来越小。但乡土之恋不会因此而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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