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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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那树

阅读文段,回答问题。

    尸体的肢解和搬运连夜完成。早晨,行人只见地上有碎叶,叶上每一平方厘米仍绿着。它果然绿着生,绿着死。缓缓的,路面染上旭辉;缓缓的,清道妇一路挥帚出现,她们戴着斗笠,包着手臂,是树的亲戚。扫到树根,她们围着年轮站定,看那一圈又一圈的风雨图,估计根有多大,能分裂成多少斤木柴。一个说,昨天早晨,她扫过这条街,树仍在,住在树干里的蚂蚁大搬家,由树根到马路对面,流成一条细细的黑河。她用作证的语气说,她从没有见过那么多蚂蚁,那一定是一个蚂蚁国。她甚至说,有几个蚂蚁像苍蝇一般大。她一面说,一面用扫帚划出大移民的路线,汽车的轮胎几次将队伍切成数段,但秩序毫不紊乱。对着几个睁大了眼睛的同伴,她表现出乡间女子特有的丰富见闻。老树是通灵的,它预知被伐,将自己的灾祸先告诉体内的寄生虫。于是弱小而坚忍的民族,决定远征,一如当初它们远征而来。每一个黑斗士在离巢后,先在树千上绕行一周,表示了依依不舍。这是那个乡下来的清道妇说的。这就是落幕了,它们来参加树的葬礼。

(1)、应如何理解“早晨,行人只见地上有碎叶,叶上每一平方厘米仍绿着”这句话?
(2)、你能否由下句话联想到生活中的一句俗话?一个说,昨天早晨,她扫过这条街,树仍在,住在树干里的蚂蚁大搬家,由树根到马路对面,流成一条细细的黑河。
(3)、为什么蚂蚁搬家时被汽车的轮胎几次将队伍切成数段,但是秩序毫不紊乱?
(4)、“每一个黑斗士在离巢后,先在树干上绕行一周,表示了依依不舍。”请你们想象一下“依依不舍”的场面,说一说蚂蚁和大树互相倾诉了什么。
举一反三
济南的冬天(节选)
  设若单单是有阳光,那也算不了出奇。请闭上眼睛想:一个老城,有山有水,全在天底下晒着阳光,暖和安适地睡着,只等春风来把它们唤醒,这是不是个理想的境界?小山整把济南围了个圈儿,只有北边缺着点口儿。这一圈小山在冬天特别可爱,好像是把济南放在一个小摇篮里,它们安静不动地低声地说:“你们放心吧,这儿准保暖和。”真的,济南的人们在冬天是面上含笑的。他们一看那些小山,心中便觉得有了着落,有了依靠。他们由天上看到山上,便不知不觉地想起:“明天也许就是春天了吧?这样的温暖,今天夜里山草也许就绿起来了吧?”就是这点幻想不能一时实现,他们也并不着急,因为这样慈善的冬天,干什么还希望别的呢!   
     最妙的是下点小雪呀。看吧,山上的矮松越发的青黑,树尖上顶着一髻儿白花,好像日本看护妇。山尖全白了,给蓝天镶上一道银边。山坡上,有的地方雪厚点,有的地方草色还露着;这样,一道儿白,一道儿暗黄,给山们穿上一件带水纹的花衣;看着看着,这件花衣好像被风儿吹动,叫你希望看见一点更美的山的肌肤。等到快日落的时候,微黄的阳光斜射在山腰上,那点薄雪好像忽然害了羞,微微露出点粉色。就是下小雪吧,济南是受不住大雪的,那些小山太秀气!   
      古老的济南,城里那么狭窄,城外又那么宽敞,山坡上卧着些小村庄,小村庄的房顶上卧着点雪,对,这是张小水墨画,也许是唐代的名手画的吧。   

阅读下面语段,回答问题。
      ①中学课本里鲁迅先生的文章,让我认识了那位在咸亨酒店里以几粒苗下酒的孔乙己。且莫言他的潦倒和窘迫,留在我记忆里的是他那似乎永远也脱不下的长衫。孔乙己无疑是旧知识分子的一个典型代表。透过他那破旧的长衫,我们窥见的是那个时代的无奈与守旧,是那种既不愿意承认窘境又执意恰守“清高”的心态。这,不得不让我寄予极大的同情和怜悯,其间夹杂些许困惑。
      ②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虽不见了孔乙己的长衫,但类似的人却远没绝迹。虽说一些人不再身着那灰布长衫,但在他们名牌服饰的里面还固执地罩着那件脱不下的无形的“长衫”。
      ③很显然,这“长衫”存在于人们的意识深处。它禁锢了思维方式的变化,妨碍了观念的更新和思想的解放,使一些人的视野不能开阔,目光流于短浅。在现实生活中,何曾不见这“长衫”一如影子似地制约和束缚着我们?我们这个时代倡导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而在一些人眼里,这只是一句书面的口号,一些文字材料上的“添加剂”。这些人思想僵化,因循守旧,处处为自己考虑,不愿放弃既得利益,把解放思想当作装点门面的饰物。
      ④毕竟我们生活在日新月异的时代,必须迅即脱下那陈旧的“长衫”,做一个r步如飞的先行者,做一个敢为天下先的弄潮儿。遗憾的是。那些”长衫者”对瞬息万变一日千里前形势无动于在,依旧我行我素。沉浸于往日的陈规陋习之中,甚至连承认那件长衫存在的勇气都没有。只要我们认真搜寻和思索一下周围的人和事,就不难发现,这该死的“长衫”还继续扮演着重要角色,在现实生活的舞台上仍然存在着那不死的身影。我们到底是以此为荣,还是以此为辱?
      ⑤孔乙己的时代早已消失。往昔渐去渐远,思想常虑常新。只要触及到关于思想关于观念的问题,我便会很自然地想到孔乙己那件灰布长衫。这互不关联的东西所引发的思考,一直萦系于心。可以断言,彻底脱下“长衫”之日,便是时代进步之时。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挽歌

徐树建

      老牛头祖祖辈辈生活在农村,农村的青山就是他的骨骼,黑土就是他的肌肉,绿水就是他的血液。可是现在却不得不离开农村了,而且这一离开就是永远,因为土地被征用了,房子被拆迁了,老牛头将不得不进城和儿子生活在一起,过上一种完全陌生的生活。

      老牛头走倒不要紧,哪里的黄土不埋人?问题是家里那些牛怎么办。老牛头一辈子养牛,靠养牛养活了一家人,并送儿子上大学、在城里安家结婚。当听说非搬家不可后老牛头蒙头睡了三天三夜,起床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卖牛,一头一头油光水滑的牛给人家牵走了,那时刻牛纷纷回过头朝着他哞哞叫,老牛头背过脸去假装看不见,假装那是人家的牛。

      可到只剩下最后一头最高最健壮、短短的黑毛如绸缎一样闪光的大黑时,无论人家出多少钱老牛头都不卖了,因为大黑非同寻常,它救过自个儿的命。前年的一场洪水中,是大黑用两只犄角把老牛头拱上了岸。

      它是老牛头的救命恩人,也是老牛头对农村的最后一丝依恋,你说他哪舍得把它卖掉?可是不卖不行啊,城里那鸽子笼一样的房子哪能容得下一头牛?

      在一次又一次地给大黑喂过最鲜嫩最芳香的蒿草后,老牛头一遍遍抚摸着它,终于开口说:“老伙计,大黑……对不起你了……”

      老牛头把大黑牵上了集市。这样的一头大黑牛太馋人了,大伙纷纷簇拥过来,价钱出的一个比一个高。老牛头只是不言语,到最后老牛头问人家:“牛卖给你后你怎么对它?”

      有人说耕田,老牛头黑了脸;有人说杀了卖肉,被老牛头啐了一脸的唾沫星子……大半天过去了,谁也没能买走大黑。天色渐渐黑下来,他看到还有个人一直没走。

      那人老牛头认识,是邻村的一位老哥们儿,也是个常年养牛的。

      老牛头问他:“我说老哥,你怎么还不回家?”

      那人听了先递根烟给老牛头,点上后叹口气,说:“我养了一辈子牛,从没见过这么好的牛,老哥,你怎么就狠了心卖它呢?”

      老牛头正抽烟,一听这话含在嘴里的烟就抖起来了,好半晌才开得了口:“不卖不行啊,房子全拆迁了,没处养它了。你们村子没拆吧?唉,真好啊!”

      那人点点头,看着大黑的眼里全是赞叹的神色,又像老牛头一样爱怜地一遍遍抚摸牛,说:“我倒是想买它哩,它要是到我家啊,我天天让它喝最干净的泉水 ,吃最嫩最香的草,不会让它受一丁点委屈的,可是,我出不起钱啊……”

      老牛头大叫起来:“老哥,就冲你这番话,大黑——我送给你,一分钱都不要!我只有一个条件,隔三差五的我从城里回来时,你得让牛跟我做会伴!”

      就这么谈成了,真的一分钱不要,老牛头把缰绳交到那邻村的老哥手里后,掉头就走,在夜色里一步也没有回头,任凭大黑一个劲地叫唤,他决不回头!

      一晃,一个多月过去了,老牛头从城里回来了,直奔邻村。那老哥正在小溪边为大黑牛冲洗,一个多月不见,大黑的毛发越发乌亮了。

      乍见老牛头,那老哥一脸的惊诧,说:“我说,个把月不见,你白是白了,可精气神不那么旺哩。”

      老牛头喉头涌动,双眼痴迷地盯着大黑看,说:“老伙计,可想死你了,我夜夜睡不着觉哩……”便伸出手去摸,谁知大黑牛猛地一伸脖子,那双月牙一样的尖角示威似的一扬。

      老牛头大惊:“大黑,是我啊,我是老牛头啊!”

      可是大黑还是冲他发脾气,一点也不让他亲近。

      老牛头终于双手捂脸凄叫起来:“老伙计,连你都不认识我了……”

                                                                                                                             (选自《2013年中国微型小说精选》,略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父爱的高度吴宏博

       好多年都没有看过露天电影了。

       记得小时候,家在农村,那时电影、碟机之类玩意在乡下压根就没见过,更不用说是享用了。所以要是逢有哪个村子放电影,周围十里八村的人就都赶着去,在那露天地里,黑压压的一片,煞是壮观。

       那时父亲还年轻,也是个电影迷。每遇此等好事,就蹬着他那辆已不可能再永久下去的老“永久”,带着我摸黑去赶热闹。

       到了电影场,父亲把车子在身边一撑,就远远的站在人群后边。我那时还没有别人坐的板凳腿高,父亲就每每把我架在他的脖子上,直至电影结束才放下。记得有一次,看《白蛇传》,我骑在父亲的脖子上睡着了,竟尿了父亲一身,父亲拍拍我的屁股蛋子,笑着说:“嗨!嗨!‘水漫金山’了。”

       一晃好多年就过去了,我已长得比父亲还高,在人多的地方,再也不用靠父亲的肩头撑高了。

       春节回家,一天听说邻村有人结婚,晚上放电影,儿时的几个玩伴就邀我一同去凑热闹。我对父亲说:“爸,我去看电影了!”

父亲说:“去就去嘛,还说什么,又不是小孩子了!”

       “你不去?”

       “你自个去吧,我都六十几的人了,凑什么热闹!”

       来到电影场,人不算多,找个位置站定。过了不大一会儿,身边来了一对父子,小孩直嚷嚷自己看不见,如多年前父亲的动作一样,那位父亲一边说着“这里谁也没有你的位置好”,一边托着孩子骑在了自己的脖子上。孩子在高处“咯咯”地笑着。

       不知怎么搞的,我的眼睛一下子就湿润了。这么多年了,我一直寻找一个能准确代表父爱的动作,眼前这一幕不就是我寻找的结果吗?

       想起许多往事,再也无心看电影。独自回家。

       敲门。父母已睡了,父亲披着上衣来开门:“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电影不好看吗?”

       看着昏黄灯光里父亲花白的头发和那已明显驼下去的脊背,我的泪一下子涌了出来,什么也没回答,只是把自己身上那件刚才出门时父亲给披上的大衣又披在了他那单薄的身上。‖

       是啊,父亲一生都在为儿子做着基石,把儿子使劲向最理想的高度托,托着托着,不知不觉间就累弯了腰,老了。

       我知道,这一生,无论我人生的坐标有多高,都高不出那份父爱的高度,虽然它是无形的,可我心里有把尺啊。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我童年读书的故事

莫言

    我童年时的确迷恋读书。那时候既没有电影更没有电视,连收音机都没有。只有在每年的春节前后,村子里的人演一些《血海深仇》《三世仇》之类的忆苦戏。在那样的文化环境下,看“闲书”便成为我的最大乐趣。

    我体能不佳,胆子又小,不愿跟村里的孩子去玩上树下井的游戏,偷空就看“闲书”。父亲反对我看“闲书”,大概是怕我中了书里的流毒,变成个坏人;更怕我因看“闲书”耽误了割草放羊;我看“闲书”就只能像地下党搞秘密活动一样。后来,我的班主任家访时对我的父母说其实可以让我适当地看一些“闲书”,形势才略有好转。但我看“闲书”的样子总是不如我背诵课文或是背着草筐、牵着牛羊的样子让我父母看着顺眼。

    人真是怪,越是不让他看的东西、越是不让他干的事情,他看起来、干起来越有瘾,所谓偷来的果子吃着香就是这道理吧。我偷看的第一本“闲书”,是绘有许多精美插图的神魔小说《封神演义》,那是班里一个同学的传家宝,轻易不借给别人。我为他家拉了一上午磨才换来看这本书一下午的权利,而且必须在他家磨道里看并由他监督着,仿佛我把书拿出门就会去盗版一样。这本用汗水换来短暂阅读权的书留给我的印象十分深刻,那骑在老虎背上的申公豹、鼻孔里能射出白光的郑伦、能在地下行走的土行孙、眼里长手手里又长眼的杨任,等等等等,一辈子也忘不掉啊。

    后来又用各种方式,把周围几个村子里流传的几部经典如《三国演义》《水浒传》《儒林外史》之类,全弄到手看了。那时我的记忆力真好,用飞一样的速度阅读一遍,书中的人名就能记全,主要情节便能复述,描写爱情的警句甚至能成段地背诵。现在完全不行了。后来又把“文革”前那十几部著名小说读遍了。

    记得从一个老师手里借到《青春之歌》时已是下午,明明知道如果不去割草羊就要饿肚子,但还是挡不住书的诱惑,一头钻到草垛后,一下午就把大厚本的《青春之歌》读完了。身上被蚂蚁、蚊虫咬出了一片片的疙瘩。从草垛后晕头涨脑地钻出来,已是红日西沉。我听到羊在圈里狂叫,饿的。我心里忐忑不安,等待着一顿痛骂或是痛打。但母亲看看我那副样子,宽容地叹息一声,没骂我也没打我,只是让我赶快出去弄点草喂羊。我飞快地蹿出家院,心情好得要命,那时我真感到了幸福。

    我的二哥也是个书迷,他比我大五岁,借书的路子比我要广得多,常能借到我借不到的书。但这家伙不允许我看他借来的书。他看书时,我就像被磁铁吸引的铁屑一样,悄悄地溜到他的身后,先是远远地看,脖子伸得长长,像一只喝水的鹅,看着看着就不由自主地靠了前。他知道我溜到了他的身后,就故意地将书页翻得飞快,我一目十行地阅读才能勉强跟上趟。他很快就会烦,合上书,一掌把我推到一边去。但只要他打开书页,很快我就会凑上去。他怕我趋他不在时偷看,总是把书藏到一些稀奇古怪的地方,就像革命样板戏《红灯记》里的地下党员李玉和藏密电码一样。但我比日本宪兵队长鸠山高明得多,我总是能把我二哥费尽心机藏起来的书找到;找到后自然又是不顾一切,恨不得把书一口吞到肚子里去。

    有一次他借到一本《破晓记》,藏到猪圈的棚子里。我去找书时,头碰了马蜂窝,嗡的一声响,几十只马蜂蜇到脸上,奇痛难挨。但顾不上痛,抓紧时间阅读,读着读着眼睛就睁不开了。头肿得像柳斗,眼睛肿成了一条缝。我二哥一回来,看到我的模样,好像吓了一跳,但他还是先把书从我手里夺出来,拿到不知什么地方藏了,才回来管教我。他一巴掌差点把我扇到猪圈里,然后说:活该!我恼恨,与疼痛交加,呜呜地哭起来。他想了一会儿,可能是怕母亲回来骂,便说:只要你说是自己上厕所时不小心碰了马蜂窝,我就让你把《破晓记》读完。我非常愉快地同意了。但到了第二天,我脑袋消了肿,去跟他要书时,他马上就不认账了。

    我发誓今后借了书也决不给他看,但只要我借回了他没读过的书,他就使用暴力抢去先看。有一次我从同学那里好不容易借到一本《三家巷》,回家后一头钻到堆满麦秸苹的牛棚里,正看得入迷,他悄悄地摸进来,一把将书抢走,说:这书有毒,我先看看,帮你批判批判!他把我的《三家巷》揣进怀里跑走了。我好恼怒!但追又追不上他,追上了也打不过他,只能在牛棚里跳着脚骂他。几天后,他将《三家巷》扔给我,说:赶快还了去,这书不好看!我当然不会听他的。

    我怀着甜蜜的忧伤读《三家巷》,旧广州的水汽市声扑面而来,在耳际鼻畔缭绕。一个个人物活灵活现,仿佛就在眼前。当我读到区桃在沙面游行被流弹打死时,趴在麦秸草上低声抽泣起来。我心中那个难过,那种悲痛,难以用语言形容。那时我大概九岁吧?六岁上学,念到三年级的时候。

    读罢《三家巷》不久,我从一个很赏识我的老师那里借到了一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晚上,母亲在灶前忙饭,一盏小油灯挂在门框上,被腾腾的烟雾缭绕着。我个头矮,只能站在门槛上就着如豆的灯光看书。我沉浸在书里,头发被灯火烧焦也不知道。保尔和冬妮娅,肮脏的烧镉炉小工与穿着水兵服的林务官的女儿的迷人的初恋……那些当年活现在我脑海里的情景还历历在目。

    读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文化大革命”就爆发,我童年读书的故事也就完结了。

(原文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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