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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问答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傅雷家书两则

阅读课文,说说傅雷希望儿子成为怎样的一个人。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这篇文章,完成小题。
                                                                                       荒漠中的苇
                                                                                         王剑冰
      ①汽车穿行于茫茫戈壁已经很久了,人们初开始的兴趣早已变成了朦胧的睡意。公路像条细细的带子在沙漠中甩来甩去,不知尽头在何处。有人不停地在后悔,应该走另一条国道的,是我等少数几个出的点子,说走这条路可以看到五彩城。远远的五彩城直到我们走到了天黑,看到一颗好大的月亮,也没有见到它的踪影,旅途上的事情是不能凭美丽的想象来完成的。慢慢地我也没有了什么兴趣。除了沙漠还是沙漠,而且沙漠的颜色还不是金黄色的,很多都是粗糙的暗褐色的沙石,在公路的两边铺向无尽的远方。胡杨呢?红柳呢?几乎看不到什么植被,偶尔的几株沙棘,一晃就过去了。有时出现的不高的丘陵,也仅够让视线有个起伏的弧度。沙海茫茫,真正是茫茫了。
      ②窄窄的戈壁公路上跑着的几乎就是我们这一辆汽车,弱小的一叶扁舟样地在大海的波涛中翻涌。
      ③中间在什么地方吃了一顿午饭,然后就昏昏沉沉睡着了。醒来已是半下午了,车子还是不急不躁地跑着。我又一次地把头靠在窗户上,无聊地看着已不成风景的风景。就在这时,我竟然看到了一种熟悉的植物,是的,是那种水乡才能看到的植物——苇!起先我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以为是看错了,当这种植物又一次在我的视线中出现的时候,我真正地看清了,是苇。
      ④在我的感觉里,苇属于弱者,弱者都是以群居的形式出现的,所谓“芸芸众生”。群居才能产生勇气,才能产生平衡,才能产生力量,才会便于生存。苇便是一种群像的结合体,荡漾是她的形容词。我曾在双台河口湿地保护区,在我的家乡渤海湾,在孙犁笔下的白洋淀,都看到过面积逾十万亩甚至百万亩的大芦苇荡。那一望无际的芦苇,像纤腰袅娜的女子,一群群相拥相携地在风中悠悠起舞。“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诗经》中对一位玉人的思念也是以这美丽的植物为衬物。作为一种最为古老的植物,苇给人们带来的总是美好的向往。很多的女孩借用了苇的名字,那是一种带有情感的、内涵丰富的、柔韧的、温馨的表达与体现。
      ⑤可眼前这些苇却显得这般瘦削,不成气势。就像初生小女的头发,稀稀落落地表明着生命的再生。或像耄耋老者,以几许羊胡迎风,扬头看着不多的时日。我想象不到在这样荒凉(不只是荒凉,简直是恐怖)的地方,怎么会有苇这种植物生长。是鸟的羽翅?是风的神力?她们真的不该诞生在这里。在白洋淀、沙家浜,苇正牵裳起舞,接受着游人的赞叹;在渤海湾、黄海滩,苇也是丰足地吸吮着大地的乳汁,欢快地歌唱。
      ⑥这该是植物中的弱女子啊,给她一片(不,哪怕是一点)水,她就敢生根、发芽、开花,摇曳出一片星火,一片阳光。那确实是一小片水,好像是修路开挖出的低洼地,仅仅是存留的一点点雨水,而绝不会是人为的故意,她们就结伴地生长起来,那是多么少的伴儿啊。但女子们还是愿意有伴的,这是她们的天性。孤芳自赏的苇似乎不称为苇,况且在这样的地方她们别说孤芳,连群艳也无可夺目。如果不是我惺忪中的一瞥,一个王姓男子也就同她们连一目的交情也错过了。
      ⑦那片水已经剩了一点点,而她们的长大,还不是借助那一点水吗?看她们的样子,也就是刚刚过了童年而进入了青春期。那可是戈壁滩,是茫茫大漠,她们会摇曳、会挣扎多久呢?水涸地裂,沙丘涌动,她们都活不了。我已经看到,离水稍远的几株已经干枯颓折。
      ⑧不过我想,既然作为一种生命,站立于这个世界上,就有她生命存在的意义和可能。这个生命就会不讲方式,不图后果地向上生长,直至呼出最后一息。苇,或被风收去,或被沙掩埋,都会以她最后的努力,度过她最美丽的时光。苇,你的意思不是萎,是伟!
      ⑨西部,戈壁,荒漠,苇,我把这样的字眼在寂寞的旅途上相连,竟就连出了一种美妙的景象。

      阅读《神秘的运动常数》,完成问题。
                                                                                                  神秘的运动常数
        ①鸟儿在空中飞翔时,翅膀每分钟拍几次?每次幅度有多大?鱼儿在水里游动时,尾巴每分钟摆几回?每回幅度又是多少?这些问题看上去似乎没什么意义,难道空中的飞鸟和水里的游鱼不是完全自由的吗?它们的运动不是完全无拘无束的吗?
        ② 答案真是出乎我们的意料。看上去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飞行动物和游水动物,它们的运动似乎恰恰遵循着严格的规律。科学家们通过大量的观察和实验,发现飞行动物和游水动物的运动过程中存在着一个神秘的常数,那就是它们的翅膀和尾巴的振动频率、振幅以及运动速度三者之间的关系——振动频率乘以振幅再除以运动速度,计算得到的数值总是落在0.2-0.4之间。
         ③比如,世界上最小的鸟类——蜂鸟,其双翅展开仅有10厘米左右,飞翔时振幅大约是20厘米。蜂鸟的飞行速度非常快,大约能达到50米/秒。而科学家们以往观察到的蜂鸟飞行时双翅震动频率在50—70赫兹之间,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出来的蜂鸟的运动常数就落在0.2-0.4之间。
         ④与蜂鸟形体相差悬殊的海豚也是科学家们观察的一个对象。成年海豚的体长一般在3米左右,在大海里游动时,海豚尾巴摆动的振幅大约是1米,频率每分钟30次左右,游泳速度是每小时100公里。根据公式计算出来的海豚的运动常数是0.3,也落在0.2-0.4之间。
         ⑤这不仅仅是巧合,研究者们做了大量的试验,发现几乎所有的飞行动物和游水动物的运动机制中都存在这个神秘的常数。事实上,只有当这一运动常数的值处于0.2-0.4之间,动物们才能达到最佳的运动状态。
        ⑥虽然目前科学家们还不清楚为什么会存在这个运动常数,它的值又为什么恰恰落在0.2-0.4之间,但这一神奇常数似乎像物理学中著名的光速不变原理那样放之四海而皆准,也像光速一样神秘。它能够帮助生物学家们根据动物化石的身体构造,判断出那些早已灭绝了的动物曾经具有怎样的运动速度。甚至,不能排除,这一常数很可能对外星生物也同样适用。很多科学家都表示:“如果在其它星球上真的存在游水生物或飞行生物的话,我们相信,它们的运动也遵循着同样的规律。”

阅读《又到麦浪翻滚时》,完成小题。

又到麦浪翻滚时

周霞

       蜗居小城,终日上班下班,做饭吃饭,庸庸常常,忙忙碌碌。傍晚,出去散步,信步走远了些。不知不觉就远离了车马人喧,走上了一条土路。走着走着,田野里就有一阵阵植物的气息飘荡过来,那是【甲】麦子的味道,暮色里,一片金黄的暖色吸引了我,只不过是一小片麦地,却在一瞬间弥漫开来,一直弥漫到老家那翻滚着的无边麦浪里。

       我的老家在鲁西北平原,每到这个时节,一望无垠的金色麦浪随风起伏,煞是壮观,乡亲们的脸上也荡漾起富足的笑意。然而,我小时候,抢收麦子却是很辛苦的活儿,早了不好,晚了麦粒就容易掉进地里,那时收割没有机械化,完全要用镰刀一把一把割下来,再一捆捆系紧,运回场院,再翻晒碾压,或用脱粒机脱出麦粒,再晒干贮藏。不管天多热,不管人多累,都要马不停蹄地劳作,就担心会遇到雷雨天气。

       小时候,麦子成熟前,我们总爱搓麦粒吃,我会先找几颗大麦粒,揉碎在手心,两手相对,搓来搓去,于是一种幸福和喜悦的味道就从手心里慢慢弥散开来,搓好了,就张开两手,轻轻一吹,那些皮儿就四散开去,往嘴里一捂,清爽的麦香就从舌尖传递到全身,于是,满心就都是【乙】麦子的味道。等麦收结束了,我们小孩子们就挎上小篮子,到麦地里拾麦穗,拾得多了,父亲会夸我,母亲会把麦穗晒起来,搓成粒,然后用麦子换挂面,母亲做的挂面汤,只是滴几滴香油,倒点香醋,就很好喝。

       印象最深的是在一个月光皎洁的晚上,我们全家收割麦子,虽然天色暗了些,也有露水,但不用受曝晒之苦,那时的我还不懂稼穑的辛苦,休息时,还有闲情望望皓月,和家人不停地说笑着,觉得是一种乐事。割麦子,要是谁落下了太远,前面的人就会接趟子,这样,有人帮忙,割得慢的人也就有了信心。等到都割完长长的一垄,全家人再齐头并进,累了,就直起腰,抹抹汗,甩甩手,再埋头继续干。天气再热也要穿长袖衣裳,不然,尖尖的麦芒会扎得生疼,脚上穿着母亲在灯下一针一线纳的千层底,倒是不再怕麦茬刺破脚。

       麦收时节是一年里很累人的时候,又没有工夫去集市买东西,父母总是提前把鸡蛋腌制好,偶尔也会储存上春天里的香椿芽,当疲惫地回到家,大家就齐动手,烧火,擀面条,切菜。天热,面条煮好后,要放进刚挑来的井水里浸泡一下,再捞出,这样吃起来才过瘾。这个时节的菜,只有黄瓜、西红柿和菜豆,反正地里长什么就吃什么,吃饱了,好好睡个午觉,再切开一个大西瓜,美美地吃一顿,舒坦极了,太阳稍稍收威,就又起身下地了,麦收不等人呢。

       麦收时节,大人们总是让自家的娃们去帮老师割麦子,于是,我和伙伴们就组织起来,在麦田里穿梭,师生你追我赶,割得快的同学会善意地取笑一下比他们大不了几岁的老师,不到半天时间,几亩地就割完了,今年春节,和儿时的伙伴通电话,说起当年每到开镰时麦地里弥漫着的【丙】麦子的味道 , 觉得是那样美好,是呀,那时真好,那时的麦子好,那时的空气好,那时的师生关系也和谐自然。偶尔的田间劳作,给了我们美好的回忆。

       那时的感情是那么淳朴,那么温馨,亲切而悠远,令我至今难忘。于是,我拨通了老家的电话,想从乡音里捕捉【丁】麦子的味道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天才与凡人

    书柜里那把木刻的手枪,是我为数不多从童年时代一直保留至今的东西。

    没有如今高仿作品的精细,更不是工厂流水化生产的产品。只有简单的手枪轮廓,用小凿子磨出的扳机,用锯齿慢慢掏空的枪管。制作这把枪的人,叫做赵小雷。1988年出生。制作这把枪的时候,他只有9岁。

    赵小雷是我的童年玩伴。他爸是街头卖羊肉串的,起早贪黑,拖着炭筐烤箱,和赵小雷的母亲一起在外奔波。没人照料,赵小雷就成了野孩子。他瘦小,皮肤黝黑,眼睛却大、有神。没有爹妈照看的孩子,一般只有两种下场,要么是被其他小孩儿欺负得哭爹喊娘,要么是自己奋斗称王称霸。赵小雷却另辟蹊径,用发明创造改变了自己,并改变了其他孩子的童年生活。

    他能用纸折出各种样式的人物、怪兽恐龙以及电视机里的奥特曼头像。那些纸张,都是赵小雷父母裁下,做羊肉串铁盘子垫纸用的。他能用小吸管和肥皂水,吹出各种各样的泡泡。他能用泥捏小人儿,用我们提供的扑克牌搭起不倒塌的建筑。

    除了那把手枪,他还制作许多木雕玩具送给身边的小伙伴,连大人看了也啧啧称奇。

    那时,我一直认为,赵小雷是个天才。

    他动手能力极强,家里的闹钟拆了再装根本不是问题。我们小时候还有一门课,叫劳技课,大多是教一些折纸、绘画、雕塑、拼接的东西。一大本厚书,那上面的赵小雷全都会。对于我这种动手白痴来说,他简直是一个活在同龄人中的发明家。

    搬家之后,我们渐渐没有交集了。我一直觉得,他会成为一个科学家。

    不过,所谓的天分,或者天资,是需要机会和舞台的。赵小雷的天资,或许是没有机会施展了。他的父母出摊,因为天黑路滑,被一辆车迎面撞上,夫妻双双重伤。这是一个俗套,而听起来又很悲伤的故事。

    再后来,都是从旁人口中听来的了。“那孩子啊,挺可怜的,可惜那么聪明,也不能去上学了,还得自己出去赚钱养家。”“能干什么?好像是做了学徒,后来又出摊卖水果之类的……”“哎,可惜可惜……”再往后,赵小雷就渐渐泯灭在大众之中了。

    那把手枪,我一直摆在家里。看见的时候,总会想起赵小雷。

    这个世界上如同他一样的人,还有许多。天才的展露,或许除了天资之外,更重要的,却还是滚滚红尘能够为他让出一条道路来。

    年底的时候,我回了原来居住的那片老区。相熟的哥们儿,请我吃饭,去了一家串儿店。不大,有二三十平方米,收拾得很干净。黑色的漆,红色的字,看着有种莫名的工业美感。

    进里屋以后,发现桌子很有特色。所有的桌子都带接口,能几张拼在一起,而且不像普通的拼桌儿,不稳当,这里的桌子是一个萝卜一个坑,严丝合缝。饮料杯子也不一样,不知道是用什么东西粘住的,杯子底部都带一个垫子,无论是泼是洒,都不会弄脏桌子。

    哥们儿解释说,这店有意思吧,我老觉得这不像一串儿店,倒像是一个人的设计展览会。你可以瞧瞧门口烤串儿的东西,瞧着跟高科技电影里似的。

    我扭脸儿去看。一般串店烤串儿都是炭烤炉子,拿一个大电风扇在旁呼呼地吹风。可这家像是装了个大棚似的,烟气从烤炉冒出来,又顺着管子通到底部接着吹进了炭炉里。

    哥们儿说:“我问了老板才知道,这叫什么资源的收集与循环利用,副标题——论煤炭的充分燃烧。我琢磨,这家烤串儿店老板,得是一高材生。”

    我细细去瞧那正在烤串儿的店主人。他背对着我,但依旧能看出轮廓。皮肤黝黑,身体虽然瘦小,却看着很精神。

    门口有相熟的顾客,大声吆喝:“赵小雷,给我烤好了,送楼上去啊!”

    嘿!一个烤串儿的天才,一个混迹尘世的凡人。造不出火箭,咱们就玩儿火炭,一样有意思。

选自《不想讨好全世界》,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温暖心窝的话语

    ①初中时,语文老师是个严厉的中年女人,姓王,那时我刚从农村转来县里中学,由于不了解这个老师,被她狠狠地批评了几次,以致一见她就害怕,心里有了阴影。

    ②当时我写字极潦草,虽然在王老师的调教下,已经工整了许多,却依然难以入眼。来新学校上学后,有一次交作文,我对作文还是有信心的,心想就算字写得难看些,作文的质量也能弥补不足。而且,听说王老师就要调走了,这些天上课一直有个年轻的林老师跟着听课,准备接手我们班的语文课。

    ③当我满怀希望地盼到把作文本发下来时,迫不及待地翻开,却如遭了当头一棒,我的三页作文被撕掉了!王老师有这个习惯,谁的作文写得不好,都会撕掉重写。我就经历了好几次。可是没想到,自己很有信心的作文,也是这个命运。而且全班就我一个人被撕了,心里黯淡到了极点。当我把重新写的作文交上去后,过了两天,课代表把我的作文本拿了回来。我翻开一看,还好,这次没有撕。

    ④我随意翻了翻,就在作文后面看到一句鲜红的评语:“你的作文写得是班上最好的,所以我把前一篇撕下来,留着作纪念了!”那一瞬间,我心里猛然一暖,再也没有了怨恨和不满,眼睛一下子就濡湿了!我跑去办公室,却见那个一直跟着听课的林老师在那里,她说:“王老师已经走了,调到别的城市去了!”

    ⑤王老师留在我作文本上的那句话,久久地温暖着我的学生岁月,及至以后走上写作这条路,与此也有着极大的关系。只是那以后,到现在的二十多年里,却再也没能见到她。

    ⑥大学毕业后我走上社会。有一年,我去了一个极偏僻遥远的大山深处的村庄,当了一段时间的代课老师。在那天涯海角般的地方,面对那些纯净的笑脸和清澈的眼睛,我渐渐地爱上那里。每天,除了给孩子们上课,更多的时候,孩子们会问我山外的事,听着我有声有色的讲述,他们的眼中全闪着向往的光。

    ⑦我在那里呆了三个月,离开时,正是秋天,满山的树和花正绚烂得一片深情。孩子们爬上前面的那座山,然后,那个当班长的女生给了一张叠着的纸,让我出了山再看。当我来到镇上,坐上通往县城的汽车,大山已被远远地甩在了身后。我打开那张纸,是一行字:舍不得老师,可不会留您,以后我们会去山外找您!二十个字,二十种笔体,我知道是班上的二十个孩子每人一个字写下的!我回望去,,大山已淡成一道浅影,又在我濡湿的目光中朦胧起来。

    ⑧这几句温暖心窝的话语,都留在我的心里,在我的生命里开出永不凋零的花朵

    ⑨前年,我回到家乡的县城,在街上邂逅初中时后来教我们语文的林老师,她都已经有了白发,提起曾经给我作文本写下那句话的王老师,她却笑着说:“其实,那句话是我写的。王老师走了,我怕你对她有抱怨,我怕你因此对任何人失去信心,所以……”

    ⑩在七月的阳光下,我的眼睛刹那间又濡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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