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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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真题 难易度:普通

2013年湖北省十堰市中考语文试卷

阅读下文,根据要求回答问题。

人类是唯一会脸红的动物

       ①人类是唯一会脸红的动物,达尔文把这一行为称作“最独特和最具人类特征的表情”。达尔文早在研究进化论时就已注意到这个问题了。他发现,不论是哪个国家、哪个民族的人,在感到难为情时都会面红耳赤,而包括一些灵长类在内的高级动物却不会出现脸红。达尔文解释不了这种奇怪的现象。著名生物学家、美国埃默里大学的弗朗斯•德瓦尔教授也把脸红描述为“进化史上最大的鸿沟”之一。他说:“我们是唯一在尴尬情境下或者谎言被揭穿时脸会变红的灵长类动物。”可是,为什么我们需要这种表达内心情感的信号呢

       ②科学家经过研究发现,脸红是由人的大脑决定的。当遇到特殊刺激时,人们通过眼睛、耳朵等感受器官把刺激信号传给大脑皮质,而大脑皮质的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刺激肾上腺,而肾上腺受到刺激,就会分泌出肾上腺素。肾上腺素在体内由酪氨酸转变而来,它的作用的特点是,少量分泌时能够使血管扩张,尤其引起脸部的皮下小血管扩张;可是大量分泌肾上腺素的时候,反而会使血管收缩。当外界刺激比如害羞等信号传入大脑的时候会分泌少量肾上腺素,就引起面部血管扩张,血流增加,血的颜色是红的,所以容易引起心理性脸红。

       ③科学家认为,如果用“险恶、野蛮和无礼”来描述人类早期社会是正确的话,那么冒犯是可能导致暴力冲突的。结果,人类就发展出了表达歉意的方法,以告诉别人他们为自己所做的事而感到后悔。

       ④想想你们家那条狗的表现,当它在你的院子里刨坑被你发现时,它就在地上打滚。你的狗躺在地上向你展示它的肚子,告诉你它不想在此时挑战你的愤怒﹣﹣这是痛悔的表示。对大多数人来说,很难对一条在地上翻滚的狗继续保持愤怒。与此类似,脸红可能是人为自己的错误行为而懊悔的标志。通过脸红,我们可以告诉别人我们认识到了自己做得不对,我们正为此付出代价。而此时看到我们脸红的人则可以了解我们在那一刻所经历的不快感受,脸红也许就是我们对所犯错误表示歉意的身体语言。

       ⑤当然,对人类来说,语言才是最主要的交流方式。但是语言是受意识控制的,可以进行欺骗,而不受意识控制的脸红却能透露真实的想法。这些想法有时是你想用语言掩饰的。脸红发出的信号有时甚至比语言还要准确。脸红会让人们的撒谎变得困难。因此脸红使人类保持诚实可信,促使 群体更团结。

       ⑥在哺乳动物中,只有灵长类具有三色视觉,能够看到由三原色组成的彩色世界,其他哺乳动物都是色盲。如牛、羊、马、狗、猫等,几乎不会分辨颜色,反映到它们眼睛里的色彩,只有黑、白、灰3种颜色,如同我们看黑白电视一样单调。感谢造物主让人类有一双最敏感的眼睛,也只有这双眼睛才能捕捉到脸红的信息。

(节选自《课外阅读》)

(1)、请用简明的语言说说本文说明了什么样的事理。
(2)、下列对文章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第①段划线的句子运用设问,激发读者阅读的兴趣,引出下文说明内容。 B、人类需要脸红这种表达内心情感的信号,可能是为了告诉别人自己正因错误行为而懊悔,以避免冒犯可能导致的暴力冲突,从而促使人类讲诚信,更团结。 C、第④段“对大多数人来说,很难对一条在地上翻滚的狗继续保持愤怒”中的“大多数”从范围上对对象加以限定,体现了说明文语言的准确性。 D、脸红和语言相比,不受意识控制的脸红更能传递人类的真情实感,脸红发出的信号比语言要更准确。
(3)、第⑥段运用了什么说明方法,请结合文段内容,说说它的作用。
(4)、人为自己的错误行为而懊悔时往往会脸红,但也有犯了错误却不脸红的情况出现,请从生活中举出一例,运用文中的科学原理,简要探究其原因。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一篇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我的读书经验

冯友兰

       ①我7岁上学就读书,一直读了80年,基本上没有间断,不能说对于读书没有一点经验。我所读的书,大概都是文、史、哲方面的,我的经验总结起来有四点:            , 解其言,知其意,           

       ②先说第一点。古今中外,积累起来的书真是多极了,浩如烟海。但是,书虽多,有永久价值的还是少数,我们要学会选择。可以把书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要精读的,第二类是可以泛读的,第三类是只供翻阅的。怎样知道哪些书是值得精读的呢?自古以来,已经有一位最公正的评选家,有许多推荐者向它推荐好书。这个评选家就是时间,这些推荐者就是群众。历来的群众,把他们认为有价值的书,推荐给时间。时间照着他们的推荐,将那些没有永久价值的书刷下去了,让那些有永久价值的书流传下来。现在我们所称为“经典著作”或“古典著作”的书都是经过时间考验,流传下来的。这一类的书都是应该精读的书。

       ③读的时候先要解其言,这就是说,首先要懂得它的文字,它的文字就是它的语言。语言有中外之分,也有古今之别,这叫语言文字关。攻不破这道关,不知道关里边是些什么东西,只在关外指手画脚,那是不行的。当然,攻语言关,要先作许多准备,用许多工具,如字典和词典等工具书这类。

       ④中国有句老话说是“书不尽言,言不尽意”,读书时即使书中的字都认得了,话全懂了,也未必能知道作书人的意思。从前人说,读书要注意字里行间,又说读诗要得其“弦外音,味外味”。这都是说要在文字以外体会它的精神实质。这就是知其意。司马迁说过:“好学深思之士,心知其意。“意”离不开语言文字,但有些是文字所不能完全表达出来的。如果只局限于语言文字,死抓住语言文字不放,那就成为死读书了。语言文字是帮助了解书的意思的拐棍。既然知道了那个意思以后,最好扔了拐棍。这就是古人所说的“得意忘言”。在人与人的关系中,过河拆桥是不道德的事。但是,在读书中,就是要过河拆桥。

       ⑤上面所说的“书不尽言,言不尽意”之下,还要加一句“意不尽理”。“理”是客观的道理,“意”是著书人的主观认识。人总是人,不是全知全能。他的主观上的体会和判断,同客观的道理总要有一定的差距,有或大或小的错误。所以读书只到“得其意”还不行,还要名其理,才不至于为前人的意所误。要把前人的“意”作为参考,和自己明白的那些客观道理,互相比较,互相补充,互相纠正。这就可能有一个比较正确的“意”。这个“意”就是自己的。读书到这个程度就算是能够现学现用,把书读活了。

       ⑥会读书的人能把死书读活,不会读书的人能把活书读死。把死书读活,就能使书为我所用;把活书读死,就是使我为书所用。能够用书而不为书所用,读书就算读到家了。

                                                                                                                         (选自《冯友兰读书与做人》,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11版,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面小题。

向泥土敬礼

耿立

       ①人们说乡村是泥土做的,是啊,木镇的一切都在泥土上。木镇的人不识字,但不妨碍他们把泥土当作《圣经》,他们知道大地上的一切都是泥土给的,炊烟呼吸,鸡啄驴鸣,花草物种,这些只是“圣经”上不同的文字。

       ②如果说草的种子是汉语印制的,父亲能读懂;那村长折腾土地的脾气就是英文印制的,他读不懂。因为有时村长让大家种水稻,但却颗粒无收。父亲说我们这里的地寒,水稻是金贵喜暖的玩艺,泥土有脾气,你不要拗,种子也有脾气,你不要拗,你能把庄稼种到石板上?

       ③有时,我看到父亲在田埂上扛着锄头走,一遇到牛从对面思索着走过来,父亲就退后一步,虽不像西方的人把手捂着胸脯那样,但绝对的虔敬,如同除夕从祖坟上把先辈的神灵请回过年一样。父亲相信离牛和人一样,离头三尺的地方有神灵。

       ④父亲的手,虽然如树皮一样皱褶苍老,有点变形,条条青筋如蚯蚓,但有着泥土的温暖,我一握的时候,就感觉像庄稼的汁液传到我的血管,这是泥土的温度。这样的手在泥土里绝对灵活,他锄地时,绝对不伤害庄稼,而对草,也是尽量照顾,只要和和庄稼和谐相处,父亲是不会对草痛下杀手的。

       ⑤父亲年老了,手指有时不太灵便,有一年惊蛰后,他在麦田松土的时候,不小心把一根在泥土下路过的蚯蚓斩断了,父亲内疚喃喃:这怎么好,这怎么好。父亲停下手,拿眼睛乜斜看我一下,从兜里掏出一枝卷烟,咝咝地吸着。然后闭上眼睛,他说出了令我吃惊的话:让我装死一会。这是在推己及物想像蚯蚓的痛吗?

       ⑥即使冬令时节,父亲也闲不住。他会和叫做家贼的麻雀对话,有时就撒出一些苞谷给这些小家伙,作为对它们一年来在窗前恪尽职守叫醒农人的犒赏。有时父亲要在阳光晴好的时候堆粪翻粪晒粪,这是对泥土的滋补。你想他们陪伴着小麦走了一春,陪伴着苞谷走了夏季秋季,如今到了该歇息的时候,就如女人产后要吃红皮鸡蛋喝红糖水。父亲还会到田地里去,他像逡巡的士兵,把泥土里的瓦块、砖头了剔除了,怕这些骨头硌着睡眠的泥土,怕在地里漫游的小动物们闪了腰,怕来年开春撞坏了犁耙。父亲心里最清楚,土地糊弄不得,土地和人是兄弟,多少辈子都比邻而居,对别人好也是对自己好。

       ⑦从地里回来的父亲脸上有一块泥巴,母亲想用手抠下,又想卷起衣襟擦,父亲招呼了一下说不用了——父亲羞涩了,但母亲的亲昵是对劳作的一种尊重,泥土在脸上怎么了?有时米粒和碎馍掉到地上,父亲拾起吹一下,或者母亲用衣襟擦一下,就填到嘴里。泥巴在父亲的脸上,不就是土地的徽章么?作为对一辈子的老邻居的奖赏,是否在父亲的脸上撒一把草籽,用洗脸水一浇就能发芽?诗人雅姆说:如果脸上有泥的人从对面走来要脱帽致敬 先让他们过去。

       ⑧是啊,我们什么时候,对有泥的人有过足够的尊重呢?我们向泥土敬个礼吧。

阅读下文,完成各题。

壶口瀑布(节选)

    但第二次看黄河,我专选了个枯水季节。春寒刚过,山还未青,谷底显得异常开阔。我们从从容容地下到沟底,这时的黄河像是一张极大的石床,上面铺了一层软软的细沙,踏上去坚实而又松软,我一直走到河心,原来河心还有一条河,是突然凹下去的一条深沟,当地人叫“龙槽”,槽头入水处深不可测,这便是“壶口”。我倚在一块大石头上向上游看去,这龙槽顶着宽宽的河面,正好形成一个丁字。河水从五百米宽的河道上排排涌来,其势如千军万马,互相挤着、撞着,推推搡操,前呼后拥,撞向石壁,排排黄浪霎时碎成堆堆白雪。山是青冷的灰,天是寂寂的蓝,宇宙间仿佛只有这水的存在。当河水正这般畅畅快快地驰骋着时,突然脚下出现一条四十多米宽的深沟,它们还来不及想一下,便一齐跌了进去,更闹、更挤、更急。沟底飞转着一个个漩涡,当地人说,曾有一头黑猪掉进去,再漂上来时,浑身的毛竞被拔得一根不剩。我听了不觉打了一个寒噤。

    黄河在这里由宽而窄,由高到低,只见那平坦如席的大水像是被一个无形的大洞吸着,顿然拢成一束,向龙槽里隆隆冲去,先跌在石上,翻个身再跌下去,三跌、四跌,一川大水硬是这样被跌得粉碎,碎成点,碎成雾。从沟底升起一道彩虹,橫跨龙槽,穿过雾霭,消失在远山青色的背景中。当然这么窄的壶口一时容不下这么多的水,于是洪流便向两边涌去,沿着龙槽的边沿轰然而下,平平的,大大的,浑厚庄重如一卷飞毯从空抖落。不,简直如一卷钢板出轧,的确有那种凝重,那种猛烈。尽管这样,壶口还是不能尽收这一川黄浪,于是又有一些各自夺路而走的,乘隙而进的,折返迂回的,它们在龙槽两边的滩壁上散开来,或钻石觅缝,汩汩如泉;或淌过石板,潺潺成溪;或被夹在石间,哀哀打旋。还有那顺壁挂下的,亮晶晶的如丝如缕……而这一切都隐在湿漉漉的水雾中,罩在七色彩虹中,像一曲交响乐,一幅写意画。我突然陷入沉思,眼前这个小小的壶口,怎么一下子集纳了海、河、瀑、泉、雾所有水的形态,兼容了喜、怒、哀、怨、愁,人的各种感情。造物者难道是要在这壶口中浓缩一个世界吗?

    看罢水,我再细观察脚下的石。这些如钢似铁的顽物竟被水凿得窟窟窍窍,如蜂窝杂陈,更有一些地方被旋出一个个光溜溜的大坑,而整个龙槽就是这样被水齐齐地切下去,切出一道深沟。人常以柔情比水,但至柔至和的水一旦被压迫竟会这样怒不可遏。原来这柔和之中只有宽厚绝无软弱,当她忍耐到一定程度时就会以力相较,奋力抗争。据徐霞客游记中所载,当年壶口的位置还在这下游一千五百米处。你看,日夜不止,这柔和的水硬将铁硬的石一寸寸地剁去。

黄河博大宽厚,柔中有刚;挟而不服,压而不弯;不平则呼,遇强则抗,死地必生,勇往直前。正像一个人,经了许多磨难便有了自己的个性;黄河被两岸的山,地下的石逼得忽上忽下,忽左忽右时,也就铸成了自己伟大的性格。这伟大只在冲过壶口的一刹那才闪现出来被我们看见。

阅读下文,完成题目。

拥你入睡

肖复兴

    ①儿子上初一以后,忽然一下子长大了。换内裤,要躲在被子里换;洗澡,再也不用妈妈帮助洗,连我帮他搓搓后背都不用了。

    ②我知道,儿子长大了,像日子一样无可奈何地长大了。原来拥有的天然的肌肤之亲和无所顾忌的亲昵,都被儿子这长大拉开了距离,变得有些羞涩了。任何事物都有一些失去,才有一些得到吧?

    ③有一天下午,儿子复习功课,累了,躺在我的床上看电视,刚看了一会儿眼皮就打架了。他忽然翻了一个身,倚在我的怀里,让我搂着他睡上一觉,迷迷糊糊中嘱咐我一句:“一小时后叫我,我还得复习呢!”

    ④我有些受宠若惊。许久,许久,儿子没有这种亲昵的动作了。以前,就是一早睡醒了,他还要光着小屁股钻进你的被窝里,和你腻乎腻乎。现在,让你搂着他像搂着只小猫一样入睡,简直类似天方夜谭了。

    ⑤莫非睡意朦胧中,儿子一下子失去了现实,跌进了逝去的童年,记忆深处掀起了清新动人的一角?让他情不由己地拾蘑菇一样拾起他现在并不是想拒绝的往日温馨?

    ⑥儿子确实像小猫一样睡在我的怀里。均匀的呼吸,胸脯和鼻翼轻轻起伏着,像春天小河里升起又降落的暖洋洋的气泡。

    ⑦我想起他小时候,妈妈上班,家又拥挤,他在一边玩,我在一边写东西,玩着玩腻了,他要喊:“爸爸,你什么时候写完呀?陪我玩玩不行吗?”我说:“快啦!快啦!”却永远快不了,心和笔被拽走得远远的。他等不及了,就跑过来跳在我的怀里带有几分央求的口吻说:“爸爸!我不捣乱,我就坐这儿,看你写行吗?”我怎么能说不行?已经把儿子孤零零地抛到一边,寂寞了那么长时光!我搂着他,腾出一只手接着写。

    ⑧那时候,好多东西都是这样搂着儿子写出来的。他给我安详,给我亲情,给我灵感。他一点儿也不闹,一句话也不讲,就那么安安静静倚在我的怀里,像落在我身上的一只小鸟,看我写,仿佛看懂了我写的那些或哭或笑或哭笑交加的故事。其实,那时他认识不了几个字。有好几次,他倚在我的怀里睡着了,睡得那么香那么甜,我都没有发现……

    ⑨以后我常常想起那段艰辛却温馨的写作日子,想起儿子倚在我怀中小鸟一样静静睡着的情景。我觉得我的那些东西里有儿子的影子、呼吸,甚至睡着之后做的那些个灿若星光的梦。

    ⑩儿子长大了。纵使我又写了很多比那时要好的故事,却再也寻不回那时的感觉、那一份梦境。因为儿子再不会像鸟儿一样蹦上你的枝头,倚在你的怀里睡着了。

    ⑪如今,儿子居然缩小了一圈,岁月居然回溯几年。他倚在我的怀里睡得那么香甜、恬静。我的胳膊被他枕麻了,我不敢动,我怕弄醒他,我知道这样的机会不会很多甚至不会再有,我要珍惜。我格外小心翼翼地拥着他,像拥着一支又轻又软又薄又透明的羽毛。生怕稍稍一失手,羽毛就会袅袅飞去……

    ⑫并不是我太娇贵儿子,实在是他不会轻易地让你拥他入睡。他已经长大,嘴唇上方已经展起一层细细的绒毛,喉结也已经像要啄破壳的小鸟一样在蠕动。用不了多久,他会长得比我还要高,这张床将伸不开他的四肢……哦,我亲爱的儿子,你懂吗?此刻的睡梦中,你梦见爸爸这一份温馨而矛盾的心思了吗?

    ⑬一个小时过去了,我没有舍得叫醒儿子。

(选文有删改)

现代文阅读

葵花地

①我始终记得乡下老家的那一片葵花地。

②那是许多年前的事情了。那时候,祖母的身子骨已经不再硬朗,她的一头青发,也被岁月的风雨洗刷成根根银丝,而一双被旧时代裹得变了形的小脚,蹭啊蹭的,一天中总要去葵花地里跑几个来回。祖母是在侍弄她的宝贝葵花苗。其时,我还是一个混沌未开的蒙童,常常是屁颠屁颠地尾随着祖母,不是帮忙,而是添乱。祖母是从不生气的,那一张布满沟壑的脸庞上,总是流淌着笑意。“你看,你看,又把葵花苗给踩翻了。”她这么说着,一双爬满青筋的手便很是小心地将葵花苗扶正。

③曾听大人们讲,我祖母出生在富贵人家,幼年时念过私塾,很在行的却是裁剪缝制的手艺活儿。她年轻时飞针走线绣出的花卉禽类,形同活物,让人看着看着,稍一走神,那花儿仿佛就从锦缎上开了出来,鸟儿仿佛就扑扇着翅膀飞了起来……然而,祖母的人生却无锦上添花那么美好。她28岁那年,我祖父便撒手人寰,留下娇妻幼子,在人世的凄风苦雨中煎熬。也是从那以后,我祖母便再无闲情去绣那些精美之至的花卉禽类。拖儿带女,养家糊口,她那双纤纤素手不得不开始干起陌生的农活。祖母从不对我们讲述自己的身世,至于她怎样拉扯着我的父辈走过那一段漫漫人生路,也不是幼小的我能够猜想得出来的。

④在我的记忆中,印象最深刻的便是祖母费尽心力侍弄的那一片葵花地。

⑤葵花地就在老家门前的一片开阔地中间。那是被祖母的心血和汗水浸润得十分肥沃的土地。每年开春,祖母都会小心翼翼地从火塘挂钩上的竹篮里取出备好的葵花种子,一颗一颗放进盛满清水的木盆里浸泡,又一颗一颗地插入铺着白色柴灰的土钵中等待它们萌芽。然后,她便佝偻着身子一锄一锄去翻垦被冬日的雪雨浸淫得紧实的葵花地。直到把那块葵花地整理得松松软软、平平展展,她才一边反手捶着背脊,一边溢着满脸的笑容,望一望当顶的太阳,舒一口长气。倏忽就想,倘若我那早逝的父母还在人世,年迈的祖母该不用亲自下地了吧。然而祖母却说:“真正累人的并不是这些农活哩!”

⑥两三场春雨过后,种在土钵里的葵花子终于长出了嫩芽,祖母便在一个雨后天晴的早上,用竹签将葵花苗一棵一棵地掀出来,再一棵一棵地栽进肥黑的葵花地,继而撒下一层薄薄的火土灰。这以后的每一天,祖母总要去葵花地跑几个来回,为葵花苗锄草、松土、浇水和施肥。祖母做这一切时,总是小心翼翼的,就如同月子里母亲奶婴儿般不厌其烦。

⑦几番风雨,几番日月,葵花苗渐渐长成了人那么高,展开了金色的葵瓣,结出了牙状的籽粒。其时,佝偻着身子的老祖母同年幼的我,置身于茂密的葵花丛中,阳光从绿叶及金色的花瓣间筛落下来,祖母脸上的沟沟壑壑也闪烁着金色的喜悦。

⑧有一回,祖母站在阶沿的麻石条上,指着阳光下耀眼的葵花,意味深长地说:“这葵花多么可爱啊!它们总是追随着太阳旋动自己的身子,哪怕在阴天或雨天,也会凭着记忆寻觅太阳的方向,仰头望去。”祖母说这番话时,哥哥和姐姐也在旁边,我见他们一脸沉思地点着头,眼睛里闪烁着一种异样的光彩。莫非他们已经领悟到了祖母话语中的含义?葵花的生命,是激情的,是奔放的,是火一般热烈的;而如同葵花的人生,是积极的、向上的,即使遭遇凄风苦雨,也永远不会迷失生活的方向。

⑨我也渐渐地明白,祖母一直精心侍弄着葵花地,其实是在精心地侍弄着她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生命意义的追求,侍弄着人生长旅中支撑着她前行的意志与毅力。举目再望葵花地时,我忽然发现那一张张金色的花盘,就像是一张张天真无邪的脸庞,在这开阔而热烈的秋季,正昂然拥抱着太阳的光焰。仿佛觉得,我也变成了阳光下的一棵向日葵

⑩我怎么能够轻易忘却乡下老家的那一片葵花地呢!

(选自《光明日报》,有改动)

阅读下面这篇文章,完成各题。

舌尖上的乡愁

①无论怎样的匆忙,不管聚散与悲欢, 纯粹的美食伴随着每天三次舌尖上的提醒,总会让我们停下脚步,围坐一起,味不分咸淡,菜不分南北,在酣畅火热或孑然一身中,孜孜不倦的追寻每一口美食。这一场场别具风味的盛宴不停流转在每个不同的角落,即使用化学式分析分解食物的构成,想看出其中的端倪,却无法参透真正的美味。我们只能用舌尖体会,感受着生命中的最新鲜味道。

②美食对于中国人,似乎总是凝结了精神和肉体上的二重享受——古朴的食材承载着血亲之间的取舍关联。它承载的不仅是味蕾上的感官刺激,更是灵魂深处的涤荡和牵引。虽然地域的辽阔造就了各地饮食的差异。但即便差异再大,饮食中也有一种味道是相似的。乡音跟味觉,就代表故乡的味道,总是熟悉而顽固。 

③我是抵挡不住这种味道的诱惑的,抑或是好吃不懒做,能吃不体宽的缘故,这种熟悉而顽固的味道, 让我对家中美食的喜好更是欲罢不能。

④工作在外,不能常伴父母身边,最本真的感受即是思亲、念家,就会常想起家里的一碗饭一桌菜,泛起的乡愁,在舌尖酝酿。这些感受与经验 , 在作家那里写成了文字,在诗人那里吟成了诗,在妈妈那里变成了唠叨,煮成了饭,炒成了菜。父母朝五晚九,餐风饮露,为的不过是一家人能吃饱穿暖,能好吃好喝一顿,能安逸舒适睡上一觉。 

⑤跳跃于我舌尖上的记忆,莫过于妈妈一手焖炖的清汤排骨。去菜场买来最好的肋排,配以笋片、墨鱼、花生,清泉洗之,烈油烹之,文火炖之,巧搭成一锅营养均衡、鲜嫩爽口的佳肴。尝一口,齿颊留香,是青丝换了华发都不会忘却的记忆。吞没口中的涎,脑海里开始一帧帧闪现,仿佛一切都是那样的清晰,让我清楚地看见妈妈系上围裙,忙碌的身影,还有那一碗鲫鱼汤。几尾野生的鲫鱼,撒上几滴鲜奶,几片豆腐,文火慢炖,就可以熬成一锅靓汤。抛些提神的香菜,翠泽的葱花,肉质细嫩,汁液浓郁。 

⑥而所有的美食,都是时间沉淀下来的火候和手感。越是弥足珍贵的美味,外表看上去往往越是平淡无奇。妈妈懂得美味需要耐心的等待,也感谢大自然给予的恩赐。只有妈妈最明白自家胃口,她所挑拣的新鲜香菇肉质肥厚,伞盖匀称,剪去蒂,洗净放置竹篮里,借助阳光和风,肥美的香菇慢慢散失水分,鲜美的味道一点点凝聚。这便是最好的增味品,跟其他海鲜和菜肴搭配,提鲜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保持食材的本味。 

⑦眼见妈妈辛苦劳作奉献精彩的烹饪过程,我会迫不及待地第一个品尝着来自妈妈创造的美味。不懂得人生厚味的人,只会喜欢舌尖上的厚味。我那时虽然不懂什么叫人生厚味,却知晓了家中美味。等一切的辛劳换来一顿喷香的饭菜,家人围坐一起的时候,沉甸甸的爱融聚在一锅美味之中。朴素,而有力量的幸福,是回荡在舌尖的福报。 

⑧滚烫而粗糙的甜蜜,储存在心底的思念和期盼,简简单单的美食,纯纯粹粹的世间真情。美味之所以值得回味,只是因了那一饭一粥皆由满满的温情和爱意慢慢熬煮煨炖,用一生的时光盛好等待。 

⑨最珍贵的等待,也许就是餐桌上另一副碗筷的归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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