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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锁定)广东省河源市正德中学2016-2017学年七年级下学期期末复习考试语文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好望角

    ①老人划着船向岸边驶来。我踏上船板,船身晃荡了几下,荡出去一层层细密的波纹。我回头朝岸边望去,老人问:“岸边像什么?”我盯着那个凸出的尖端,想给老人一个精当的比喻。他乐呵呵地说:“非洲好望角!”我愣住了。老人脸上流露出一丝诡秘的笑:“跟好望角长得一模一样!”

    ②我不解地问:“您到过好望角?”老人呵呵一笑:“非洲那个我倒是没去过,但我现在不整天都在好望角吗?”他将目光送到了远处的河岸。河水哗哗地响。河上无风。芦苇丛簇挺立。

    ③“我小的时候,在一本地图册上看到了这个地名。当时我就想,长大后一定到好望角,看看那里到底是个啥样子!可我连小学都没读完,日本鬼子就扛着枪进村了。人们四处逃难,我和爹娘跑散了。后来,我就参军打鬼子、打老蒋,差不多把山南海北都跑遍了。那本地图册一直揣在怀里,行军或休息时总把手放在胸口上摸一摸。”老人说着,掏出一本面黄肌瘦的小册子——中间破了个圆圆的洞。有一页折起一角,翻到那页,好望角的浪潮就从灰黄粗糙的纸页上拍打了出来,我似乎闻到了咸腥的海浪气息。

    ④“这怎么破了一个洞啊?”

    ⑤老人笑了笑,眼角的皱纹亲密地挤到一起,说:“鬼子枪子打的,还在我肚子上打了一个洞。”老人微笑着摸了摸小肚子:“解放后我买了很多书,我想,只要把书念成了,迟早会被国家派到国外学习。可书没读多少,又是‘革命’什么的。干脆不念了,这辈子就没有念书的命。那年我托人说了个媳妇成了家。我想,这好望角啊,它就在这张书页里,世上压根儿就没有!”老人向远处望了一眼:“可后来我儿子非说,好望角就在非洲南端。”

    ⑥“你儿子?”这时,一只白色水鸟从芦苇丛中飞来,落在了我们小船上。老人伸手抚摸着,呵呵地笑了起来:“是啊,后来有了个儿子。不光我儿子说有,连这家伙也呱呱叫着,一个劲地说‘有’呢。”水鸟果真朝他吆喝了起来。老人从口袋里抓出一把米粒,丢在船板上。水鸟啄了一阵,在老人头顶飞旋了两圈,飞回了芦苇丛。那里传来了很多鸟嬉戏的鸣叫声。

    ⑦老人激动地说:“儿子很争气,考上了大学,后来恰好到非洲工作。那次他差点就把我接过去看好望角了。”A老人的手微微颤动了一下,然后深深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呼了出来

    ⑧河上起了一阵风,吹得芦苇沙沙地响。老人轻轻地摇了摇头:“他在非洲被当地人给绑了。老婆子一听就晕了过去。她在床上躺了半年,我想了各种办法骗她,可她就是想走了,谁也拦不住。一个人有一个人的命。”老人的讲述纯净如清澈的河水。

    ⑨B“老婆子一走我就觉得院子太大了,就像穿了一条肥裤子一样老是那种松松垮垮的感觉。有时候又觉得院子太小了,压得我胸闷。那天我走到村外,在河边一直坐到傍晚。日头把整条河照得黄灿灿的,我跳进河里,游了很远。回头一看,他娘的!河岸跟地图册上画的一模一样。这不就是好望角吗?我盼了一辈子好望角,竟在家门口找到它了。我哇哇地叫喊了起来,让鼻涕眼泪也痛快了一回......”老人哈哈笑了起来,笑声随着波纹微微荡漾。

    ⑩“现在我啥也不想了,我划划桨、喂喂鸟,整天都能看到好望角,自在得很!”老人的脸庞像天空一样明净而深远……

    夕阳正红,映得老人满身古铜色。

(1)、阅读全文后,围绕“好望角”,在方框中补全对故事内容的概括。

小时候

企盼长大后到好望角

执着追求梦想

长大成家时

怀疑好望角的存在

老年时

找到新的精神慰藉

(2)、请在文中划横线的A,B两处中选择一处进行赏析。
(3)、文中描绘了一个怎样的老人?结合文章内容具体分析。
(4)、每个人在追逐“好望角”的过程中,都会遇到一些不如意,你觉得应该怎样对待?请结合生活实际谈谈。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山就这么高
         那年,他在学校的成绩非常不理想,他觉得无颜面对父母,是父母在外拼命地打工,积攒下来钱供他来城里的这所学校读书,希望他将来能够出人头地,可是他现在的成绩根本就没有什么希望考上好的大学,至于将来的高考更是他不敢想象的。
        他不敢对父母说:“我不想读下去了。”那样,即使父母什么也不说,仅仅是他们那失望的眼神就会将他击垮。他想偷偷地出去打工,等到生米煮成熟饭再跟父母讲明。他们叹息也好,怒骂也罢,随他们去。
         经过一夜的思考,他做了决定,这个星期正好父母从外地回家,他先陪他们过上一晚。也许,这个夜晚是一道分水岭,从此就决定了他未来的人生方向。
        父亲看到他回家,很热情地和他讲外面的事情,母亲则在厨房里忙着做他喜欢吃的一切。他在等父亲问他的学习情况,可是父亲就是不问。
        吃过晚饭,父亲少见地和母亲陪着他一起去村庄西边的小山脚下,父亲说:“娃儿,你看这山有多高?”他小时候爬过这山,因为山势陡峭,荆棘丛生,从未爬到过山顶,所以很难回答。没有经历过,怎么会知晓呢?面对父亲的提问,他不知如何作答。
        父亲见儿子沉默,就说:“这山,说高也不高,努力去爬了,到达山顶就知道了。如果从未爬到过山顶,你就永远也不知它有多高。”其时,皎洁的月光洒下来,如同白昼,山在那里坦然地呈现出它的身姿。
        父亲说:“孩子,今天,你母亲在山下看着,我们俩一起开始爬山,看谁先到山顶。”他想不明白,父亲今天为什么有闲心陪他来爬山,而且是晚上,以前,他很少有这样的闲情逸致啊!
        不过,他看了父亲一眼,那个在他的眼里曾经高大的身躯,现在已经有些苍老了,他不相信会输给父亲。就答应了父亲的要求。
        山虽然很陡峭,但是他熟悉这座山的身体,哪里有坡,哪里有路,还有他年轻矫健的身体,他相信自己会爬到山顶的。在母亲的注视下,他们父子俩开始爬山,月光下,两个身影用自己的方式向山顶攀去。
        脚下凹凸不平,手被刺破了,腿受了伤,胳膊擦破了皮,脸上还划了条伤口,虽然如此,他还是爬上了山顶,这是他第一次到达山顶。他的心忽然有了一份豪情,他真想大喊一声,告诉别人他内心的快乐。
        看到父亲也快爬到山顶了,他弯下腰,拉了一把父亲。父亲也到达了山顶。站在山顶上,父子俩一起大声地对着夜空喊了起来:“噢——,噢——”整个小村都回荡着他们的声音。
        他对父亲说:“山就这么高!”
        父亲笑笑:“其实山就这么高。”
        他决定回校去好好读书。任课的老师都感到奇怪,他怎么像变了一个人,成绩像雨后的竹笋,蹭蹭地升了上来。后来,他考上了一所名牌大学,成了一位非常有名的律师。在他的心中,一直屹立着一句话:山就这么高。

阅读文段,完成问题。

       有一次,他从昏迷中被一种喘息的声音惊醒了。他听到病狼喘着气,在慢慢地向他逼近。它愈来愈近,总是在向他逼近,好像经过了无穷的时间。他始终一动不动地躺在那儿,静静地等着。它已经到了他耳边,那条粗糙的干舌头正像砂纸一样地摩擦着他的两腮。他的两只手一下子伸了出来,他的指头弯得像鹰爪一样,可是抓了个空。

       狼的耐心真是可怕。人的耐心也同样可怕。

       这一天,有一半时间他都一直躺着不动,尽力和昏迷斗争,等着那个要把他吃掉,而他也希望能吃掉的东西。

       当他又一次从梦里慢慢苏醒过来的时候,觉得有条舌头在顺着他的一只手舔去。他静静地等着。狼牙轻轻地扣在他手上了,扣紧了。狼正在尽最后一点力量把牙齿咬进它等了很久的东西里面。突然,那只被咬破了的手抓住了狼的牙床。于是,慢慢地,就在狼无力地挣扎着,他的手无力地掐着的时候,他的另一只手也慢慢地摸了过去……

       五分钟之后,这个人已经把全身的重量都压在了狼的身上。他的手的力量虽然还不足以把狼掐死,可是他的脸已经紧紧地压住了狼的咽喉,嘴里已经满是狼毛。半小时后,这个人感到一小股温暖的液体慢慢流进他的喉咙。后来,这个人翻了一个身,仰面睡着了。

阅读下面一篇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落红

曾绍炉

    我对红色,有着十分的喜爱。虽然红曾经对我是那样的吝啬,少年时代与我情同手足的两位女友:红枝、红梅都因生存的艰难离我而去了,我的每一份真诚,变成幻想成空的泡影。然而在我生命的后来岁月里,红却仍然是我情感寄托的力量,诗意常新的泉源。

    我喜欢的不是令人恐怖的血的红,而是另一种温和明艳的红.想起它就让人想起光明,想起它就让人想起生活的美丽;看到它就让人温暖无比,心生惊喜,看到它就让人体会到生命的活力……

    它是质朴而骄矜的颜色,是大自然吐露出来的一种无上的秀美,是生命对于自身赞颂的一种语言。它最初的方式就是不断地蕴藏来自生命之父太阳的光华,并且柔化了它的灼热,把它的那份热情,悄悄地藏于自己的根茎叶芽中。

    它又具有美的本质,借着开花的世界,借着果实成熟的契机,借着秋夜载誉而归的儿子,把那份热情喷发出来——以花、以果实、以瑰丽深沉的红叶,装成一个浪漫的世界、诗意芬芳的世界。这个世界的童话,就是让一切美的而尽美,让一切孤零的、失意的、苦陋而凋残的,都在红艳的祈祷中,也变得美,变得动人心扉。

    我便是被这美陶醉了的一个。我常像孩子一样奔跑于花色斑斓的花丛中,并常常对着那些红色的花朵,低下头来,以含情的目光和它接触,与它交谈,而在美丽的惊叹中,领略大自然的一种超凡的灵气。

    然而,落红更令我称颂和敬佩。

    飒飒的东风裹挟那满树满坡的游丝花片,春日里卷来一场铺天盖地的“红雪”;果实蒂落的世界,你会为“飞焰欲横天”、“红云几万重”景观的魔幻般“烟消云散”而惊诧得目瞪口呆;秋风像大地母亲的手臂召唤那些奉献了一生的使者回到自己的怀抱,你会欣赏到红叶那惊世一绝的翩翩舞姿……红的飘落,气势磅礴,撼人心魄。

    虽然落红不像初放成长时那样的无忧,爱却不因花的凋零、叶的飘逝、果的蒂落而丧失。那份爱是牢固而长久的,就像虹,在空中短暂地划过,却留下了永不消逝的痕迹,永远芬芳灿烂的痕迹;就像一个故事的高潮,以充满悲壮的英雄般的举动,赢得了永世的颂扬和惊叹。

    一个秋天,我捡拾了许许多多的红叶,夹满了书架上的每一本书,像珍藏一个无人知晓的红叶梦。过了许久,当我重温那些故旧的梦时,才发现那些固执的精魂们,早已在我情感疏忽的瞬间,翩然化蝶而飞了,空留下一些毫无色泽的枯败的树叶。这是我无意间犯下的一桩错误,既使我伤透了一颗爱红的心,更使我受到了一次灵魂的启发—— 落红并不是生命颓败的结果,而是生命的复归与起 点,在这诚挚的复归自然的途中,谁也阻挡不了它的脚步。而只有在这不断的开落中,红,才有着它的延续,才有着它的重生,才有着它的永恒,才能看到那一份不灭的精神与顽强的生命力。

    于是,我学会了在红将飘落的时刻去看花,去森林里散步,见玫瑰花毫无怨悔地告别枝头,便忍不住把它捧在手里,轻轻地印上我的唇吻,再潇潇地散落泥土中;或者拾起地上的一枚红叶,对着夕阳去窥探那脉筋间的秘密,从那纵横交错的艳红中,读生命对太阳的赞歌;而当我面对一树通红的鲜果时,又沉浸在生命奋斗与慷慨奉献的自豪中!

    在捧掬、拾捡、探读的过程中,我想到了与落红同处一个世界的另类:人当艳红吐翠时自也慷慨大度,一旦凋残飘零却又悲凉不堪;人当兼收并蓄之时面对风雨也不屈不挠,而一旦实满果红回报滋育时常不免患得患失。在落红面前,我不仅热泪盈眶……

    由此我的梦变得离奇而瑰丽:我化作了一页花瓣、一片红叶、一颗绚丽馨香的果实。

阅读文章,根据要求,回答小题。

老堆

孙宗信

    ①老堆五十多岁,一张倭瓜脸,几根黄胡子,佝偻着腰,黑黄的老脸上唯两腮潮红,他常常扛一柄磨细了柄的锄,不绝声地咳,青布裤子下两截干瘦的腿脚满是黄土。

    ②他有几个不舍得:一不舍得吃。不只不舍得吃粮,连盐也不舍得吃,按他的理论,饭里撒了盐,便要吃得多,因此他家一年四季寡水煮稀饭,高粱面掺糠蒸窝头,三两盐盖进瓦罐藏在床底下,过年饭才能撒几粒。婆媳们熬不住清淡,偷偷摸摸攒点私房盐,吃饭时避开他,碗里撒一点,不能让老堆看见,看见要骂:“败家子!没有盐就吃不下去了?不知道俭省,真不会过日子!”

    ③老堆第二个是不舍得穿。他常说,脚是娘老子给的鞋,越磨越厚;皮是娘老子给的衣,越穿越结实,放着娘老子给的不用,非要再买衣裳做鞋,真是有钱烧得慌。他身体力行,一生赤脚。年节里走亲戚非穿鞋不可,他也把一双鞋夹在胳肢窝里,走到亲戚门边,才拍拍脚穿鞋进屋。五年穿破了一双鞋,真心疼得不行。

    ④他一生很少穿衣服,从春到秋,基本光脊梁,身上晒得如同非洲黑人。炎热的夏天火一样热,空气干燥得擦根火柴就能点燃,人们躲在树荫下还热得难受,老堆专拣天热时下地锄草,黑脊梁被毒太阳烤褪了几层皮,别人问他热不热,老堆说:“舒坦。”他结婚时扯一件青布衫,每年大年初一穿半天,直到六十七岁亡故仍做了寿衣穿着入了土。

    ⑤老堆第三个是不舍得借东西给人。谁借他东西仿佛剜了他的肉。邻居借他的锄头耪了一天地,他黑着脸几次要,掂起锄左看右看,硬说锄刃磨下去一韭菜叶。有一年他大舅借他的驴拉了半天磨,他心痛得直掉泪花,硬说驴累瘦了,要赔三斤麦麸子,为此,两家至亲翻了脸。他有了屎尿,无论走多远,也要拉在自家地里头。有一次,上城赶集,有了一泡尿,憋得脸通红,把尿憋住,四五里地紧赶慢赶往家里跑,路上有人看他着急慌忙的样子,料想出了什么事,拦住问问,他顾不上搭话,急赤白脸地跑回家,尿到自家地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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