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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鼎,解州闻喜人。生四岁而孤,母樊授之,通经史百家之书。
高宗即位,除司勋郎官。刘光世部将王德擅杀韩世忠之将,而世忠亦率部曲夺建康守府廨。鼎言:“德总兵在外,专杀无忌,此而不治,孰不可为?”命鼎鞫德。鼎又请下诏切责世忠,而指取其将吏付有司治罪,诸将肃然。
五年,上还临安。制以鼎守左仆射知枢密院事、张浚守右仆射兼知枢密院事,都督诸路军马。鼎以政事先后及人才所当召用者,条而置之座右,次第奏行之。制以贵州防御使瑗为保庆军节度使,封建国公,于行宫门外建资善堂。鼎荐范冲为翊善、朱震为赞读,朝论谓二人极天下之选。
建炎初,尝下诏以奸臣诬蔑宣仁保佑之功,命史院刊修,未及行,朱胜非为相,上谕之曰:“神宗、哲宗两朝史事多失实,非所以传信后世,宜召范冲刊定。”会胜非去位,鼎以宰相监修二史,是非各得其正。上亲书“忠正德文”四字赐鼎。
初,车驾还临安,内侍移竹栽入内,鼎见,责之曰:“艮岳花石之扰,皆出汝曹,今欲蹈前辙耶?”因奏其事,上改容谢之。有户部官进钱入宫者,鼎召至相府切责之。翌日,问上曰:“某人献钱耶?”上曰:“朕求之也。”鼎奏:“某人不当献,陛下不当求。”遂出其人与郡。
始,浚荐秦桧可与共大事,鼎再相亦以为言。桧遂稍掌权柄。然桧机阱深险,外和而中异。鼎与浚渐觉,乃谋共劾之。桧阴知其事,乃先劾之。浚初求去,有旨召鼎,桧恶其逼己,徙知泉州。
中丞詹大方诬其受贿,鼎谢表曰:“白首何归,怅余生之无几,丹心未泯,誓九死以不移。”桧见之曰:“此老倔强犹昔。”鼎遣人语其子汾曰:“桧必欲杀我。我死,汝曹无患;不尔,祸及一家矣。”遗言属其子乞归葬,遂不食而死,天下闻而悲之。明年,得旨归葬。
孝宗即位,谥忠简,赠太傅,追封丰国公。论中兴贤相,以鼎为称首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