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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河北省广平县第一中学2016-2017学年高二上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朱自清:生不逢时的完美人格

    朱自清的一生,如同一根紧绷的弦,从未松懈;又如同上紧的发条,无比精准。他的一生,极其认真。

    朱自清写作时,往往要先细心斟酌后才会动笔,往往写完无须修改。但因为注重质量,他每天最多写500字。所以,他的清贫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写得太慢。《荷塘月色》中提到了蝉鸣。有人写信给朱自清,说蝉夜晚是不叫的。朱自清也写信向昆虫学家请教。后来又两次亲耳听到月夜的蝉声,他才相信自己没有写错。为此,朱自清专门写了一篇文章。

    他不断地学习,以求自我完善,大量阅读各种书籍,虚心向语言学家王力、诗词专家黄节、俞平伯等人请教。平时,他也坚持用中、英、日三种文字书写日记,以此来巩固和提高自己的外语水平。

在教学上,朱自清也是极其认真。比如,他开设的选修课“文辞研究”只有王瑶一个学生。尽管这样,朱自清仍然如平常一样地讲授、考试。在工作上,朱自清做事原则性很强。他在辞去图书馆馆长职务准备办理移交时,特地将一个不称职的馆员辞退。朱自清说:“我不能把确实无法胜任图书馆工作的人留给继任的图书馆馆长,让我充好人而继任馆长当恶人。”朱自清在清华中文系执教23年,担任系主任16年,开了16门课,是对清华中文系学风影响最深的人。如今,清华园里的“荷塘月色”和“自清”亭,为这个理工大学增添了一抹人文色彩。

    人,应该怎么样度过这一生?1916年,刚刚成年的北京大学预科学生朱自华在思索这个问题。1916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处于关键阶段,战事正隆。当时的中国,因为袁世凯去世,进入了军阀割据混战时期。这样的时代,称之为乱世并不过分。在父亲的勉力张罗下,朱自华举办了一场体面的婚礼。妻子武钟谦是名医之女,温柔贤惠,善于持家。作为结婚礼物,父亲为朱自清置办了一件紫貂皮大衣——《背影》里的紫毛大衣即是。然而,在大学期间,为了买一本《韦伯斯特大字典》,他将这件紫貂皮大衣当掉了。

    为了明志。朱自华改名“自清”,以勉励自己在困境中保持清白,不同流合污。朱自清顺便把表字也一并解决了,他以“佩弦”为字,时刻警策自己。为了达到自清的目的,便于自我反省,朱自清每天都写日记。但后人从他的日记里,感受最深的却是清贫。他的日记,几乎就是一部民国知识分子贫困史。朱自清从1924年7月28日开始记日记。翻开日记第一页,就是两条借贷记录:1924年7月29日,晚与房东借米四升。旧历年关亦有相似情形:30日,午后向张益三借五元,甚忸怩!

    “七七事变”后,朱自清先后在长沙临时大学和昆明西南联大任教。昆明时期,物价奇高,他不得不开源节流。吃,靠和青年助教合住一室搭伙、包饭,或到朋友家蹭饭,因饭菜粗硬、食无规律,胃病长期不愈,日记中常常看到胃病发作的文字;穿,则常年不添新衣,一度经常披件赶马人的蓝毡“一口钟”到昆明城里授课,成为联大一景。至于开源,则是拼命写文章、做兼职。因为经常借不到钱,朱自清不得不和当铺打交道。在1942到1943年间,他隔三岔五地跑寄卖行,先后拿去寄售的物件有:网球拍、字典、灯泡、行军床、被单、橡皮管、墨盒、皮外衣、窗帘。为此,朱自清没少受奸商的气。

    1945年夏天,抗战临近胜利,据友人回忆,47岁的朱自清已经衰老得令老友感到吃惊。

    当时,法币急速贬值,到1948年的时候,买一包纸烟都要几万块钱。朱自清每月的薪水仅够买3袋面粉。国民党政府为了平息高级知识分子的怨气,向他们派发一种配购证,可用很便宜的价格买到“美国支援的面粉”。清华大学学生吴晗和其他人为了揭穿国民党政府的阴谋,抗议美国政府的侮辱,发表一个公开声明,号召大家拒绝购买美援平价面粉,一致退还购物证。

声明写好了,要征集签名。朱自清第一个在声明上签了字,并愤然地说:“宁可贫病而死,也不接受这种侮辱性的施舍!”1948年8月,朱自清的体重仅有38.8公斤。1948年8月12日,弥留之际的朱自清对第二任妻子陈竹隐断断续续地说:“我……已拒绝美援,不要去买配售的美国面粉……”这成了他的遗言。

    朱自清去世时,钱包里仅有6万元,这点儿钱在当时连一个包子都买不到……

    一代散文大师,匆匆而去,背影长留。朱自清去世后,清华园第一次为一位老师去世降半旗志哀。友人是这么评价他的——“纯粹的君子”(沈从文)、“最完整的人格”(李广田)、“完美的人格”(叶圣陶)

相关链接:《声明》原文:“为反对美国政府的扶日政策,为抗议上海美国领事卡宝德和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对中国人民的诬蔑和侮辱,为表示中国人民的尊严和气节,我们断然拒绝美国具有收买灵魂性质的一切施舍物资,无论是购买的或给予的。下列同仁同意拒绝购买美援平价面粉,一致退还配购证,特此声明。三十七年六月十七日。”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如同一根紧绷的弦,从未松懈;又如同上紧的发条,无比精准“,表现了朱自清一生认真的一面,也表现了他生活中机械刻板的一面。 B、朱自清在清华中文系执教23年,担任系主任16年,开了16门课,他是对清华中文系学风影响最深的人,为清华增添了一抹人文色彩。 C、据友人回忆,47岁的朱自清已经衰老得令老友感到吃惊,友人对其外貌的回忆,从一个侧面烘托出朱自清备尝艰辛、极其贫困的生活。 D、朱自清经常披件赶马人的蓝毡“一口钟”到昆明城里授课,一方面说明他为生活所迫而不得不在穿着上“节流”,一方面说明他乐观豁达。 E、朱自清退回配购证,弥留之际留下遗言,拒绝美国的救济粮,没有向贫困低头,也没有向权贵低头,可见其“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节操。
(2)、朱自清“认真”的秉性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简要概括。
(3)、文中画线处作者引用传主自己的话以及他人对传主的评价,有什么作用?
(4)、文章题目是“朱自清:生不逢时的完美人格”,可以说朱先生的人格因“生不逢时”而显得更加完美。请结合文本的具体事例谈谈你的理解。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文化大师钱钟书出生于无锡的一个书香之家。幼时抓周时抓得一本书,得名钟书;考大学时数学只有15分,却因国文英文成绩出色被清华大学破格录取;后留洋深造,恣意读书,因用眼过度而患上头晕的顽疾。

    学成归国,钱钟书左手创作右手治学。一部《围城》,嬉笑怒骂,妙趣横生,神来之笔随处可见,风靡海内外,畅销几十年;一部《管锥编》,博大精深,振聋发聩,妙绝之论,震惊学术界,倾倒读书人。

    钱钟书著作等身,声名远播,却特别谦逊。

    对于年轻人,钱钟书一向以友相待,不摆长者和老师的架子。王水照是他指导的研究生,但他收到王水照寄赠的《唐宋文学论集》时,在回信中说:【甲】吾友明通之识,缜密之学,如孙悟空所谓自家会的,老夫何与焉。王水照曾师承钱钟书,不敢说自己的本领如孙悟空所谓自家会的。一次见面对钱钟书说:我是您的学生,有‘文’可证。当年我的进修计划和您的审批意见俱在,白纸黑字。钱钟书听了大笑:给你写的题签,特地盖上我的印章,已经表示咱们的交情了。但事后写信,钱钟书仍以平辈待之,称王水照为贤弟贤友吾兄。 钱钟书把王水照这个弟子当做朋友,那是他的谦虚了。其实,他曾手把手教王水照写论文。王水照执笔写的《唐诗选•前言》全文一万多字,钱钟书为此写的审读意见有一千六百多字。王水照文章开头说:唐代是我国古代诗歌发展史上极其重要的阶段,呈现出空前繁荣的景象。诚如鲁迅先生所说‘我以为一切好诗到唐已被做完’。钱钟书以为不妥,指出:首句‘我国古代诗歌发展史’宜改为‘我国文学史’更妥,因‘诗歌’与其他文学体裁在语言上血肉联系,且唐诗至今还是有它不可磨灭的价值。此为开宗明义之句,应说得高瞻远瞩些。何况隔一句又说‘我国古代诗歌’,似不须重复如此。鲁迅语可引,但其意(‘到唐已被做完’)是绝后,而把它来承上句‘空前繁荣’,稍觉不贯,至少得说‘鲁迅先生还(甚至)说’这一类字样。

    王水照文稿中还有这样一句:在唐诗研究中,困难不在于描述唐诗繁荣的盛况,而在于正确解释繁荣的原因。我们下面提出一些不成熟的看法,希望能引起进一步的探讨。“不成熟”三个字引来了钱钟书的批评:“‘不成熟’三字似可删,因主观上是‘成’而大成、‘熟’而烂熟,方敢提出公之于世。此序义非即席临时发言或考场试卷,无人催促,非急就章,如觉“不成熟”,不妨再加深思熟虑。虽客气话,亦当切合体裁。”

    钱钟书的谦虚对年轻学者有极大的感染力。学者陆文虎有过这样的体会。陆文虎曾读到一篇讽刺自己的文章,他想到当前学界多吹捧少批评,就将此文收入自己编的一本文集中。钱钟书得知此事后很高兴,说:欢迎批评的人是有力量的人,一是有实力,批不倒;二是有胸怀,经得起。

    钱钟书1979年赴美返国后,美国多所大学邀他去讲学,但钱钟书对所有的邀请都一概婉拒,他在给夏志清的信中多次谈及此事:Princeton,Chicago等来函,邀弟明年携眷来美‘讲学’,【乙】七十老翁,夜行宜止,宁作坐山虎,不为山林狼,已婉谢矣。钱钟书的桌上堆满了国外的邀请函,他的外甥女曾问:“舅舅,难道你就从不考虑。”钱钟书答:“法国总统密特朗的邀请我都没答应,还会答应其他人?”

    钱钟书自视甚高、性情狷介,对同辈学人多有臧否。

(选自魏邦良《钱钟书的谦逊》,有删改)

【相关链接】①实在说,先生赶上的并不是一个钟书的人理想的时代,他留学归来,即逢战乱,所谓海水群飞,淞滨鱼烂,忧天将压,避地无之,安得读书的好环境?此时完成的《谈艺录》,真正是一部忧患之书。纵是如此,他仍出入于中西古今,兼采博搜,极深研几,于诗话一方领域,打造出一片光天霁月读书的化境,令世上无数读书人折腰。爰至和平建设时期,却又风波迭起,动荡日剧,复有浩劫来临,以一国宝级的大学者,只能去烧开水度日。迨至文革收场,纷乱渐靖,先生始能重理书箧,抉剔爬梳,锥指管窥,神游八极,立意使小说、诗歌、戏剧与哲学、历史、社会学为一家。而此时,先生又因声望大震而多受干扰,乃杜门谢客以拒之。(杨联芬《钱钟书评说七十年》)②1933年夏,钱钟书清华即将毕业,外文系的教授都希望他进研究院继续研究英国文学,为新成立的西洋文学研究所增加光彩,可是他一口拒绝了,他对人家说:整个清华没有一个教授够资格当钱某人的导师。钱钟书不愿在清华读研究所、不愿在牛津与人合作写书、不愿长期呆在西南联大。(史飞翔《狂狷钱钟书》)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山城

施蛰存

    如果你相信昆明是一个山城,那么拿我现在所小住着的地方比较起来,她就有点不配这个称了。昆明的确是一个建筑在山国中的城市,但是我们如果要想像一个山城,那么像目下的昆明样地不缺少一切近代物质设备的城市是不会浮现在我们眼前的。我愿意把山城这个名词用之于良,用之于路南,甚至用之于大理,但决不是昆明。

    我现在所住着的是一个离昆明一百余公里的小城。说她是一个小城,这是一个外省人的口吻她实在并不比我所曾到过的宜良、路南这些县城更小。她有邮政局和电报局,她能够供给你法国的脂粉,甚至德国制的注射剂。然而不管一切,她还是我所旅行过的许多县城中最配称之为山城地方。这是因为她还保留了一个山城所该有的特殊气息。

    我在这里已经算是住下来了。早晨,我定首先看见妇女们在门口操作,或是扛了农具出城去。当那些幸福的男子起床来,端一个矮凳坐在门口,吃茶、晒太阳的时候,一定是快要到正午了。正午,城里的街上是寂静的,年轻人都聚集在城外汽车站旁边的几家茶馆或小食铺里,等侯来往的车看热闹。无所事事的日子虽然好像很悠长,但终于到了黄昏,于是你可以听见牧人在吹起哨子赶着牛羊进城了;驻屯营里吹起生疏的喇叭,召集士兵归队了;打柴的老妇人伛偻的背上负着一捆柏枝或松毛从小巷里穿出来了……一排荒凉的雉堞渐渐没入黑暗的夜色中,于是这小城中惟一西街上是透露着光亮的地方,因为一切的店铺都在西街上,别的铺子虽然都早已关了门,而茶馆宵夜铺却正当热闹的时刻,何况茶馆及宵夜铺又占了所有的商铺的半数以上。

    但是,它们虽则卖夜市,才过十点钟,所有的光亮便已全部熄灭掉。现在是狗的城市了。它们逐着,叫嗥着,在绝对的黑暗中,使一个不习惯早睡的旅客,在枕上会仿佛感到土匪来攻城的征兆。赶街子是使人们的生活形成一种特殊样式的主因。这里的人从来不作每天的计划。“一日之在于晨”,这句古谚于他们是没有用处的。对于他们,每一个月并没有三十天,而是只有六天,因为他们每五天赶一次街子。一切的事情都得在街子天做。买鱼肉鸡蛋蔬菜米粮,均须到街子天,错过了这个街子天,就得等下一个街子,于是五天就很容易地过去了。医生什么人,也是赶街子的。人倘若生了什么病,五天之内没有变化是幸福的。医生给你诊了脉,给你留下五天服食的药,你就等到下一个街子天再请教他。警察也是赶街子的,当警察不够维持秩序时,不得不让过去被裁的警察来临时服务一下。这就是赶街子的警察,谁知道他们在非街子天做些什么事呢。

    人们永远很迟缓,永远很闲懒,永远没有时间的观念。很少人家有一个钟或表。既然今天或明天都没有什么关系,上午与下午更有什么分别呢?你说,这不是赶惯了街子对他们的生活方式的影响吗?

我不喜欢,并且也不习惯于这种山城里的生活,但我既在这里住了几天之后,也似乎稍微发现了她一点好处。我常常会想起“山静似太古,日长如小年”这一副对联,仿佛很可以用来贴在这里的城门上。然而这种和平与淳朴的好处,到底只堪从想像中去追求的,比如你身处于一个烦嚣的都会里,偶尔憧憬一下这样的山城生活,那是对你很有补益的。若果你真的来到这里住下去,像我一样,我想你倘若不能逃走,一定会苦闷至极的。然而你或许要问,为什么我终于没有逃离,而还在这里住下去呢?是的,请你凑过耳朵来,我将指点给你看一个地方,并且告诉你,那是怎样一个地方,会使我对于这寂寞的山城抱着希望。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司机

李喜丹

    孙华是个司机,不会别的,只会开车。大货、客车、小轿,孙华都开过,而且一开就是三十年。

    孙华在医药公司上班,医药公司上至老总下至看大门的,都坐过孙华的车。都说孙师傅的车子开得好,开得稳,感觉不像坐在车上,倒像坐在船上,那么悠然自得,那么悄然无声。

    医药公司是国营的。国营单位不景气,人浮于事,各怀心计,直至把医药公司逼得上气不接下气。只剩最后一口气了,老总才不得不提出了改制。再不改,百号职工就要断粮了。改制改什么,就是改老总为老板。

    公司财产连同百号职工,一起卖给了江苏老板,孙华也被江苏老板买了。老总离开医药公司时,特地请同事在天然居聚餐。自然孙华也要去。老总屡屡给孙华敬酒,回忆风雨同车的往事,不禁潸然落泪。作为司机,没有谁比你更优秀了。老总这么评价孙华。

    老板会开车,但老板不开车。老板的车是劳斯莱斯,五六百万呢。老板要在公司里选最好的司机。没有悬念,孙华当之无愧地做了老板的司机。

    孙华做了三十年的司机,还是第一次开这么名贵的车,很是忐忑。坐上劳斯莱斯,孙华像坐在金銮殿上,战战兢兢。老板又是不苟言笑的人,坐在后面一言不发,孙华便越发地紧张。

    孙华发现老板和老总不一样。老总坐车时,坐在副驾驶室,和孙华一路交谈,偶尔还讲点笑话,活跃一下沉闷的气氛。可老板不然。老板坐在后排,要么打电话,要么看风景,或打个瞌睡,或者抽支烟。除发出指令外,不和孙华多说一句话。

    老板还有许多特别的规定,老总没有。老板说,你是司机,只管开车,一句话都不要会多说。孙华说,我总该知道去哪里吧?老板说,你不需要知道任何事,该你知道的,我会让你知道。老板说,你要擦车,天天擦,像疼爱自己的孩子一样。孙华说,这么贵的车,最好去洗车场去才洗得干净。老板说,洗车要钱,几十块钱也要节约。

    老板还规定孙华不能穿西装,因为老板个矮,比孙华矮半个头。有次孙华穿西装,客户就把孙华当成老板,把老板当成司机了。

    高速路上开车,孙华特别反感别人指手画脚,可老板偏偏喜欢。有时车子快了,老板便敲孙华的座椅:慢点,再慢点,你赶着去投胎呢。孙华解释,一百,不快啊。老板不高兴了。孙华记住了老板的规定,车速定格在一百左右。老板又敲孙华的座椅,快点,再快点。孙华说,一点不慢啊。老板不悦了。老板说,以后记住了,你是给我开车,不是我搭你的车,我说什么就是什么,而不是你做什么就是什么。车速的快慢,不是由你的技术决定,而是由我的时间决定的。我赶时间呢,速度要快;我没急事呢,速度要慢。

    老板还和孙华约法三章:老板的安全至高无上,老板的利益至高无上,老板的命令至高无上。老板说,老孙啊,你很会开车,但你很不会做人哦。有些道理你是不懂的。老板和普通人不一样,普通人出了车祸,赔点钱就知足了。可老板多少钱也不在乎,在乎的是生命。只要活着,多少钱老板都能赚。所以无论什么情况,你第一时间要考虑的,是确保老板的安全。

    一向开车得心应手的孙华,现在不再应付自如了,时刻要听从老板的指挥。劳斯莱斯像是虎穴,每次上车,孙华都提着胆子,等着老板发落。

    孙华是个好人,更是个实在人。老板发落了,孙华心里便沉甸甸的。孙华很想做好,让老板满意,可越想做好,就越做不好。

    开车不果断,做事没主见,老板对孙华越来越不满意了。

    春天里,老板要去北京和一家大医院谈一笔大生意。老板说,这次事关重要,你开车要快,要稳,要安全。孙华不敢怠慢,让劳斯莱斯稳健飞驰。

    可是到了河北境内时,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当时,劳斯莱斯正匀速地行驶在高速上,突然前方的右侧,蹿出一条黑狗。黑狗高大,健硕,正快步跑着,欲横穿高速。

    黑狗本以为它的速度能迅速过马路,但与劳斯莱斯相比,它的速度不过是劳斯莱斯的百分之一。劳斯莱斯像一粒子弹,射向黑狗。孙华看见黑狗了,本能地点了点刹车。

    老板感觉到了,命令孙华:我赶时间,一分钟都耽搁不得,这可是一笔大买卖啊。冲过去!冲过去!一旦冲过去,黑狗必然当场毙命,孙华犹豫着,一只脚在刹车和油门上徘徊。老板再命令:撞死它!于是劳斯莱斯一点点射向黑狗。

    孙华看清了这是一条很高很壮的狗,毛色发亮,四肢轻盈,像一匹黑马,在疾步飞奔,在争夺生存的权利。孙华不再犹豫,一点刹车,削弱了劳斯莱斯咄咄逼人的杀气。但还是晚了,孙华听到了悲惨的一声狗叫。

    孙华停车,下去看黑狗。黑狗卧倒在宽阔的高速路上,在春风中苟延残喘。

    孙华抱起黑狗,黑狗轻轻地哼了一声。孙华检查黑狗的伤处,好几处撞伤了,腿也折了,不过伤势不算太严重。

    孙华想带上黑狗,找个卫生所包扎一下。可等孙华回过头,才发现劳斯莱斯早已没有影子了。

(选自《微型小说月报》2014年第6期,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多面梁启超

    梁启超很欣赏孔子所说的“智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并以此自励,大智、大仁、大勇的梁启超为后人铭记。

    在近现代学术史上,梁启超的成就和影响都非常大。他留下了1400多万字的著述,在33年著述生涯中平均每年要写40多万字,他撰写《陶渊明年谱》三日而成,他用一昼夜完成《戴东原先生传》,他最有名的著作《清代学术概论》,本是为别人作序,结果一发而不可收,用15天写成一本6万字的著作……而这一切都是在他自戊戌以后的政治运动无不参与的情况下完成的。梁启超的治学领域及其广泛,他的著作涉及哲学、史学、文学、图书馆学、社会学等诸多学科。在学术研究上,他不动手则已,一动手便有极大的格局放在那里,不管能否成功。他喜于将某一件事物、某一国学术做一个通盘的打算,进行大规模的研究,永不肯安于小就,做一种狭窄专门的精密工作。

    梁启超在《新民说》中把敢于进取冒险作为新国民应具备的品德之一,他一生至少有三次冒险,尤以1916年只身劝广东都督龙济光反袁护国最为惊险——此前梁启超好友汤觉顿前往劝说摇摆不定的龙济光时,竟被龙济光的部下开枪打死。梁启超强压悲愤,冒险出马,与龙济光苦口婆心地谈了十几个钟头,龙济光当时表示心悦诚服,随后龙济光把他手下的军官聚集起来给梁启超开欢迎会,这帮军官个个拖枪带刀,一开始还客客气气,酒过三巡,凶相毕露。梁启超一看耐心说服已无可能,索性豁出去了,对龙济光吼道:“我单人独马,手无寸铁,跑到你千军万马里头,我本来不打算带命回去。我一来为中华民国前途求你们帮忙,二来也因为我是广东人,不愿意广东糜烂,所以我拼着一条命来换广州城里几十万人的安宁,来争全国四万人的人格。既已到这里,自然是随你们的便,要怎样就怎样!”梁启超滔滔不绝地演说一个多钟头,声音之大就像打雷,一面说一面不停地拍桌子,把桌子上的玻璃杯震得叮当作响,一时举座皆惊,左右皆靡。梁启超这一吼,不仅救了自己一命,也逼着龙济光宣布独立。

    梁启超一生经历过多次大风大浪,但他成不了一个老练的政治家,这与当时的政局有关,也是他的性格使然。他特别看重趣味,曾说:“有人问我,你的人生观拿什么做根底?我便答道‘拿趣味做根底’,凡人必常常生活于趣味之中,生活才有价值。”“我所做的事常常失败——严格的可以说没有一件不失败——然而,我总是一面失败一面做,因为我不但在成功里头感觉趣味,在失败里头也感觉趣味。”梁启超的学问涉及面广,就是因为他兴趣特别广泛。他曾对子女说:“我是学问趣味方面极广的人,我之所以不能专积有成者在此,然而我的生活内容异常丰富,能够永久保持不厌不倦的精神,亦未始不在此。我每历若干时候,趣味转过新方面,便觉得像换个新生命,如朝旭升天,如新荷出水,我自觉这种生活是极可爱的,极有价值的……”

    梁启超一生多变,世所共知。他的多变颇遭时人及后人的诟病。有人认为他一生所为学问除文学外都无大价值,不过于初学者有启迪之用,为他学问不能精深而感到惋惜;有人说他政治上“反复无常”——与康有为始合终分,与孙中山合作又对抗,对袁世凯先拥后反。梁启超晚年对自己的学生说,他是有中心思想和一贯主张的,决不是望风转舵、随风而飘的投机者。郑振铎认为,梁启超最伟大之处,最足以表示他的光明磊落的人格处便是他的“善变”,他的“屡变”。他的变不过是变化的方法而已,他的宗旨、他的目的并未变,那就是爱国。

(选自《梁启超:趣味人生》,有删改)

相关链接:①梁启超最初参与政治活动的主要方式就是办报。他的《变法通议》明目张胆地批评晚清朝廷,要求改制变法,抑制君权,伸张民权,说出了当时人人所欲言而未能言说的议论。

1897年至1901年是梁启超思想最为激进、革命激情最高涨的时期。“戊戌变法”失败后,1898年,梁启超流亡日本。尽管此时他仍跟着康有为力倡保皇,但实际上,他的革命激情正日益高涨,表现之一就是欲与孙中山的革命派联合,并曾与孙中山融洽亲密地辩论革命之道。康有为曾责备梁启超,过于轻信卢梭学说,鼓吹破坏主义。这时的梁启超与其说是“改良派”,不如说是“革命派”。

②梁(启超)先生学问是第一,道德人品是第一,他是名副其实的大师。(梁实秋)

(摘自《深圳晚报》2015年4月27日《近代史学者解玺璋还原多面梁启超》)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祝福

(鲁迅)

    旧历的年底毕竟最像年底,村镇上不必说,就在天空中也显出将到新年的气象来。我回到了我的故乡鲁镇。虽说故乡,然而已没有家,所以只得暂寓在鲁四老爷的宅子里。他是我的本家,比我长一辈,应该称之曰“四叔”,是一个讲理学的老监生。他比先前并没有什么大改变,单是老了些,但也还未留胡子,一见面是寒暄,寒暄之后说我“胖了”,说我“胖了”之后即大骂其新党。但我知道,这并非借题在骂我:因为他所骂的还是康有为。但是,谈话是总不投机的了,于是不多久,我便一个人剩在书房里。   

    第二天我起得很迟,午饭之后,出去看了几个本家和朋友;第三天也照样。他们也都没有什么大改变,单是老了些;家中却一律忙,都在准备着“祝福”。这是鲁镇年终的大典,致敬尽礼,迎接福神,拜求来年一年中的好运气的。杀鸡,宰鹅,买猪肉,用心细细的洗,女人的臂膊都在水里浸得通红,有的还带着绞丝银镯子。煮熟之后,横七竖八的插些筷子在这类东西上,可就称为“福礼”了,五更天陈列起来,并且点上香烛,恭请福神们来享用;拜的却只限于男人,拜完自然仍然是放爆竹。年年如此,家家如此,——只要买得起福礼和爆竹之类的,——今年自然也如此。天色愈阴暗了,下午竟下起雪来,雪花大的有梅花那么大,满天飞舞,夹着烟霭和忙碌的气色,将鲁镇乱成一团糟。我回到四叔的书房里时,瓦楞上已经雪白,房里也映得较光明,极分明的显出壁上挂着的朱拓的大“寿”字,陈抟老祖写的;一边的对联已经脱落,松松的卷了放在长桌上,一边的还在,道是“事理通达心气和平”。我又无聊赖的到窗下的案头去一翻,只见一堆似乎未必完全的《康熙字典》,一部《近思录集注》和一部《四书衬》。无论如何,我明天决计要走了。

    况且,一想到昨天遇见祥林嫂的事,也就使我不能安住。那是下午,我到镇的东头访过一个朋友,走出来,就在河边遇见她;而且见她瞪着的眼睛的视线,就知道明明是向我走来的。我这回在鲁镇所见的人们中,改变之大,可以说无过于她的了:五年前的花白的头发,即今已经全白,全不像四十上下的人;脸上瘦削不堪,黄中带黑,而且消尽了先前悲哀的神色,仿佛是木刻似的;①只有那眼珠间或一轮,还可以表示她是一个活物。她一手提着竹篮,内中一个破碗,空的;一手拄着一支比她更长的竹竿,下端开了裂:她分明已经纯乎是一个乞丐了。

    我就站住,豫备她来讨钱。

    “你回来了?”她先这样问。

    “是的。”

    “这正好。你是识字的,又是出门人,见识得多。我正要问你一件事——”②她那没有精采的眼睛忽然发光了。

    我万料不到她却说出这样的话来,诧异的站着。

    “就是——”她走近两步,放低了声音,极秘密似的切切的说,“一个人死了之后,究竟有没有魂灵的?”

    我很悚然,一见③她的眼钉着我的 , 背上也就遭了芒刺一般,比在学校里遇到不及豫防的临时考,教师又偏是站在身旁的时候,惶急得多了。对于魂灵的有无,我自己是向来毫不介意的;但在此刻,怎样回答她好呢?我在极短期的踌蹰中,想,这里的人照例相信鬼,然而她,却疑惑了,——或者不如说希望:希望其有,又希望其无……。人何必增添末路的人的苦恼,为她起见,不如说有罢。

    “也许有罢,——我想。”我于是吞吞吐吐的说。

    “那么,也就有地狱了?”

    “阿!地狱?”我很吃惊,只得支梧着,“地狱?——论理,就该也有。——然而也未必,……谁来管这等事……。”

    “那么,死掉的一家的人,都能见面的?”

    “唉唉,见面不见面呢?……”这时我已知道自己也还是完全一个愚人,什么踌蹰,什么计画,都挡不住三句问,我即刻胆怯起来了,便想全翻过先前的话来,“那是,……实在,我说不清……。其实,究竟有没有魂灵,我也说不清。”

    ……

    我总觉得不安,过了一夜,也仍然时时记忆起来,仿佛怀着什么不祥的豫感,在阴沉的雪天里,在无聊的书房里,这不安愈加强烈了。不如走罢,明天进城去。福兴楼的清炖鱼翅,一元一大盘,价廉物美,现在不知增价了否?往日同游的朋友,虽然已经云散,然而鱼翅是不可不吃的,即使只有我一个……。无论如何,我明天决计要走了。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草原上的马鞍

艾平

    呼伦贝尔一代鞍具大师,我哥哥巴特尔,他一直坐在那个黢黑发亮的砧子跟前,“咔——咔——咔——”地打錾鞍具,金银铜铁,在他的凿子下熠熠闪光,慢慢绽放出海棠卷草和吉祥八宝的图案。当暴风雪肆虐的夜晚,这声音汇入骏马的嘶鸣;当第一棵灰绿色的牧草钻出地面,这声音追赶着激荡的春雷。我哥哥巴特尔把一生的梦想,錾入了沧桑的岁月里。

    五十年前,我哥哥巴特尔虽然还是个年轻人,但他那驯马的本领,已经像一首诗那样传遍了草原。他牧放的马,跑起来比苍鹰飞得快;他调教的马,懂得岔开四条腿,用身子给主人挡风雨;他饲养的马,蹄子就像成吉思汗拋出的石块,踢死过一头凶猛的狼王。好马需要好鞍,我哥哥也是一样。

    有一次,我哥哥巴特尔的马蹄踏过幽幽的山谷,一副隐于枯草中的旧鞍鞯,显现在他的眼前。这片草原历史上是鲜卑先祖迁徙的驿站,是成吉思汗子孙征战的沙场,也是蒙古人百代千年的游牧地,不知道掩埋着多少英雄的诗篇。岁月像鸿雁那样飞远了,天上没有痕迹;骏马的躯体慢慢融化成泥土,大地保留着这静默的马鞍。哥哥慢慢拿起那架鞍子,鞍桥、鞍座和残存的鞘皮,瞬间噗簌簌地散落成粉末,他手里剩下的,只有几根景泰蓝,那原本是鞍子的镶边,此刻,筋骨一般勾勒出鞍子的轮廓。虽然是风雨剥蚀,那景泰蓝锈而不腐,上面古老的缠枝花叶竟栩栩如生,可谓鬼斧神工。

    不知问了多少人,我哥哥才知道在草原的更深处,有一位叫达拉嘎的老人能修复古老的马鞍。当他把马鞍的骨架放到老人面前时,老人跪倒在地,浊泪纵横,唱起了古老的蒙古史诗。

    半年后,当达拉嘠把修复好的马鞍拿到我哥哥巴特尔面前的时候,我哥哥感到眼前陡然一亮,心里热血沸腾,一种纵马飞驰的冲动几乎不可遏止。谁的双手如此神奇、神妙?这架镶嵌着老景泰蓝的新鞍子,黑桦木的鞍座,湘竹的鞍桥,配以月光般的银饰,翡翠色的玛瑙石片,捧起来轻盈玲珑,放下去敦厚结实。我哥哥巴特尔把这个鞍子鞴在自己的铁青马马背上,伸出一个拳头,探探马背和鞍座之间的距离,也是恰到好处。他不由飞身上马,如一面旌旗猎猎展开,驰骋向远。这个马背上长大的少年,明白了自己满心的喜悦来自骏马的敏悟,而那非凡的骏马,靠的是一副贴心的鞍子。鞍子是草原人的心。哥哥被这个马鞍折服了,也被这门手艺折服了。于是,他拜达拉嘎为师,造起了鞍具。

    我哥哥巴特尔终日坐在师傅留下的砧子跟前,打錾紫铜和白钢,琢磨玉石,修整鞍具的木构件,很久才会抬起头来,轻轻抿一口奶茶,复又埋头于手里的活计。我哥哥学徒的第一课,是使用斧子和凿子,练习斧凿马鞍的木头底座。这个惯于在草原上四处飞跑的年轻人,完全不适应如此单调乏味的营生,他玩心太盛,不时走神,每每戳伤了手,然后就开始大呼小叫。每当这时,师傅就会让他过来陪自己坐着,望着呼伦贝尔远处的山包,一言不发。后来,我哥哥终于完成了基本功训练,把斧子和凿子变成了无所不能的魔术棒,掌握了金、银、铜、铁、木、皮、竹、漆全套手艺。

    他们师徒最喜欢做的事,依然是静静地望着草原远处的山包。几年后,师傅去世了。我哥哥巴特尔就这样成了师傅的继承人。

    记不得那是哪一年,草原上改变了游牧的传统,家家圈在包产到户的小草场里放牧,远方和天边的概念消失了,摩托车的轮子替代了骏马的四蹄。由于生意清淡,鞍具社倒闭,师傅的徒弟们也散了。只有我哥哥巴特尔,还在做鞍子。他每天用狼油揩拭师傅传给他的铁砧子,揩着揣着就回到了以往的日子里,嫂子不喊他,他就忘记了吃饭的事儿。他卖掉了家里的羊群,去买制作鞍具的原材料;他让嫂子辞了工作,帮他绣鞘皮的花纹。有人说,这个老头儿吃了醉马草,醒不过来了。我的哥哥巴特尔,就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做他的鞍子。他做的鞍子摆满了一屋地,一架比一架更带劲儿,既有来自师傅的神韵,又添以时尚的华彩。虽然那些赞叹我哥哥巴特尔手艺的人没有减少,却没有谁愿意买走他做的马鞍;虽然女儿结婚时家里的存折上仅仅剩下五十元钱,我哥哥巴特尔一点儿都不慌乱,他相信只要草原和天空不分离,蒙古人还在马背上,长调和史诗就还在蒙古人的血液里,自己做的鞍子就会有人要。

    只有一件事儿,让我哥哥巴特尔惦记很久了。终于有一天,他雇来汽车,把一架架漂亮的鞍子往一个个学校送。他说老师们,你们让咱们的孩子看看鞍子,他们就知道自己是从哪里来的了。学校的老师很感动,连连说传承民族文化是必须的。我哥哥巴特尔把这事儿办妥了,便心满意足地回了家。他做的鞍子放在学校的陈列室里,上面小心翼翼地覆盖着塑料布,有人按时去擦塑料布上的灰尘,却没有人触动那鞍子。我哥哥巴特尔没有看到这一幕,他坐在铁砧子跟前等待着,他觉得学校应该请他去给孩子们讲一讲马鞍的故事……

    到底是大自然唤醒了草原上的畜牧业,牧民之家纷纷剪断了阻挡马蹄的铁丝网,开始互助游牧。辽阔的草原回来了,无垠的大地回来了,再没有什么可以阻止他们飞奔的心!马群如云从天而落,牧马人的唿哨随夙传送,四面八方的客人相约草原,马鞍不仅恢复了它的实用功能,还作为一种光荣的象征,矗立在每一个有蒙古包的地方。一代鞍具大师我哥哥巴特尔,他忙极了,每天都有人眼盯着他手里的凿子和身前的铁砧子,渴盼着脱颖而出的新鞍子。有人一掷万金,有人开来宝马豪车,只为获得一副大师的杰作。

    我哥哥巴特尔,草原上的一代鞍具大师,他无动于衷,不言不语,脸上的微笑像湖水一般宁静,将手中的凿子徐徐举起,徐徐放下,在他面前,呼伦贝尔大草原,微风吹过,像一匹青骢宝马正在慢幔苏醒,而远处那一座山包,两头微微翘起,中间凹陷,稳稳地架在草原之上……

(原文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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