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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福建省厦门六中2016-2017学年高二上学期语文开学考试试卷

阅读下列文段,完成下列各题

下一代触屏手机什么样?

    不管触屏手机多么方便,有一点你不能不承认:你手指下的东西,一支笔也罢,一片树叶也罢,摸起全像玻璃。因为目前的触屏技术,还无法赋予虚拟物体以真实的质地感。人有5种感觉,但在手机和平板电脑上,目前充分实现的只有视觉和听觉,对触觉的模拟还处于初步阶段,味觉和嗅觉则还完全没有。

    下一步我们将有望进入超级触屏的时代。未,虚拟事物将更加逼真地呈现在你的面前,对它们的操作几乎可以跟操作真实物体相媲美。在指尖这么小的方寸之地,如何才能实现这一点呢?唯有借助触幻觉。

    有一种触幻觉叫电振动,这一现象是在1953年偶然发现的。一天,美国化学家爱德华一马琳克洛德接触了一个黄铜制的插座,他注意到,当灯亮时,其表面给人的感觉好像要粗糙些。通过进一步的实验,他发现正是微羁的交流电导致了这种幻觉。我们知道,交流电以某种精确的频率振荡。当你把手指放在通交流电的屏幕上,由于静电吸引,在你手指皮肤下面就有电荷堆积起。电荷的数量将随着交流电一起振荡,所以在你手指和屏幕之间的静电吸引力也随着时间变化。当手指在屏幕上移动时,这个静电力将吸住你手指的皮肤,阻碍它移动:由于静电力是周期性变化的,这将诱导你手指上的皮肤也发生周期性振动。这种轻微的振动将会被手指上的触觉感受器探测到。由于这类皮肤的振动本质上跟手指滑在像木头、砂纸等毛糙物体表面时的感觉是一样的。所以大脑就把它解释成了你在触摸质地粗糙的物体。

    2010年,美国一位工程师利用电振动制造触幻觉的原理开发了一款具有虚拟质地感的触屏,可以安装在自动取款机、手机上。测试表明,一般说,高频电流比起低频电流会让屏幕摸起更光滑些。比如,当电流频率在400赫兹时,屏幕摸起像一张纸,而在80赫兹时,则像凹凸不平的皮革。原则上,设计者还可以用这个效应设计具有不同质地感的网页或者应用程序。例如,我们可以把电子书的页面做成像真实的纸张一样粗糙。当然了,这种虚拟的质地感目前让人感觉还不太自然,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未的手机或者ipad上,任何囹标再不会摸起千篇一律都像玻璃了。

    在现实世界中,一个装满东西的筐总比没装东西时提起更加费劲些。可是在触屏手机或平板电脑上,一个文件夹不论空的还是满的,用指尖拖动起并没有区别。这说明,目前的触屏比起真实世界还缺少一样元素:力感。

    美国科学家伊德。科格特正致力于改进虚拟键盘,使它用起感觉更像真实的键盘:当你按下一个键的时候,你的手指会感到有一股轻微的抵挡力。科格特的设计也用到了电振动的原理。他设计的振动发生在两个方向:垂直于屏幕的方向和沿屏幕的水乎方向。所以,最后的效果是两个方向上的振动之合力。我们只要事先把两个振动调整到合适的“步调”(在物理学上称为相位),这股合力就可以把手指一瞬间推向左边,一瞬间推向右边。由于振动频率非常高,我们最后所能感觉到的平均效果是,手指在垂直方向遇到了一股阻力。经测量,这个力大约70毫牛顿,大致相当于按下一个真实的键时所受的抵抗力。通过这种技术,我们就可以在虚拟键盘上获得真实的按键体验。

    总而言之,未触屏技术将极大地改变我们跟数字世界打交道的方式。对于信息,我们将不仅局限于看和听,还可以触摸。在真实世界日益虚拟化的同时,虚拟世界却日益真实化了。

(选自《大科技科学之谜》2013年第1期,有删改)

(1)、下列关于“触幻觉”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借助触幻觉,在触摸屏上,你手指下的任何东西,无论是看、听,还是摸、闻,都可以像一件真实的物品。 B、在指尖大小的地方,要达到对虚拟事物的操作与操作真实物体差不多的效果,唯有借助触幻觉,才可能以假乱真。 C、灯亮时插座表面好像变粗糙了,手指放在通交流电的屏幕上移动时会感受到轻微的震动,都可以表明正是交流电导致触幻觉的产生。 D、2010年,美国一位工程师利用电振动制造触幻觉的原理开发了一款可以安装在自动取款机、手机上的具有虚拟质地感的触屏。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人有5种感觉,但在手机和平板电脑上,目前充分实现的只有视觉和听觉,味觉和嗅觉还完全没有,而对触觉的模拟已经开始。 B、由于大脑能把手指皮肤的周期性振动解释成你在触摸质地粗糙的物体,所以这类皮肤的振动本质上跟手指划过毛糙物体表面时的感觉是一样的。 C、一般说,高频电流比起低频电流会让屏幕摸起更光滑些。设计者可以用这个效应设计具有不同质地感的网页或应用程序。 D、在触屏手机或平板电脑上,一个文件夹不论空的还足满的,用指尖拖动起并没有区别。这说明目前的触屏技术还无法让人产生力感。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准确的一项是(    )
A、在即将到的超级触屏时代,触屏手机将极大地丰富人们的触觉体验,使人们对虚拟事物的操作跟操作真实物体毫无差别。 B、科格特设计的振动发生在两个方向:垂直于屏幕的方向和沿屏幕的水平方向。而我们最后所能感觉到的平均效果是,手指在水平方向遇到了一股阻力。 C、在真实世界日益虚拟化的同时,虚拟世界却日益真实化了。因此,未的世界将不会再有虚拟与真实的区别。 D、目前,利用电振动制造触幻觉的原理开发的具有虚拟质地感的触屏,它的虚拟质地感让人感觉还不太自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种树小记

于 坚

①有一天读希腊神话,尤利西斯流浪一生,经历无数磨难,几十年后回到故乡,认出了童年时跟着父亲种下的树。这是一种幸福。我小时候特别崇拜我们大院里的一位爷爷,他总是很得意地告诉我们,院子里的老枇杷树是他种的,然后咧嘴一笑:那个枇杷鬼也是我放进去的。我们在黄昏里吓得四处逃开,躲到母亲的背后。有一天与黑人诗人阿发聊天,他老家在美国,他说他的家门口有一棵老柳树,他母亲去世时,老柳树也倒下死了。

②我平生第一次种树是在上小学的时候。那是1964年的春天,我正上小学,有一天,学校宣布,要种树了!我们高兴着,盼望着。那天,艳阳高照,我们提着水桶,扛着比我们的个子还高的锄头,唱着歌去种树。对我来说,这是个非常神圣的时刻。我有一种父亲般的感觉,少年时的一件大事开始了,我坚信我自己种下的树在我长成大人的时候,也会长成一棵高高的大树。我们种的是银桦树,我把种那棵树的坑挖得很深,埋下树苗,培土,浇水,最后把红领巾系在树脖子上,让它飘扬了一回。我激动而严肃,像在寺院里面对着佛像,我相信这是一件与永恒有关的事情,我的生命有了一个具体的期待,我埋下的那一小片黑暗是将来的一个丰功伟绩。树种好以后,我过几天就要提一桶水去浇,放学回家也要去看看,摇摇它,看它长结实了没有。

③几个月后的某日,忽然发现我们种的几百棵树全部被拔了出来,丢在地上,被太阳暴晒着。几辆推土机停在附近。这里已经成为一个建筑工地,后来盖起了春城饭店。那个早晨我看见这情景的时候,脑袋嗡嗡地响。没有任何人通知我这件事情,也从来没有人向我解释过这件事情。大人们根本没有把这当回事,谁会向一个三年级的少年去解释什么呢?但一个少年却遭遇了世界猛力的一击。我种的树啊,我人生第一件完全是我自己干的正大光明的大事情。

④这个世界还有比我的树更强大的东西,那一天我模糊地感觉到了这点。它可以根本不与我商量,哪怕我的事属于真理,它就那么在黑暗里咔嚓一下。春城饭店的设计师也一样,他一定严肃认真,以设计百年大计的激情干了一个夏天,在我的树坑上设计了他的“树”,那是昆明上世纪60年代最早的高级饭店。但10年后,我发现那里再次成为一个巨大的坑,他的“树”也被拔掉了。

⑤我记得上世纪80年代末的一天,我去滇池游泳,忽然发现水是臭的。我才3个月没来啊,这里已经成了臭水坑!这不是一个盆,一个洗澡堂,一个水库,这是一片海啊!那个下午我仓皇逃出滇池,回到岸上坐着发呆。我又一次感觉到那个巨大的力量,它比滇池都强大啊!我看着太阳,说不定它什么时候会被一把大刷子刷成黑的,我不以为这是神话。

⑥后来我又种过许多树,我几乎是在回家的路上就永远忘记了它们种在哪里,我不想像个守财奴或者庄园主那样把它们视为自己的财产。生命中还有无数的树等着我去种呢!种树只是生命的无数过程之一,结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种树的时候你体验了某种喜悦或者悲痛。人生的意义并不在这些具体的事件中,种树只是种树这件事而已,这件事并没有什么根本的意义,它将来是否会死掉,或者长成一棵大树,那是另一件事情,那是宇宙的事情。天地无德,宇宙大千不是按照人类此一时彼一时的价值观、主义、尺度、喜怒无常的情绪来安排世界的。

⑦多年前我曾经在澳大利亚的荒野漫游,看见一棵树。不知道是谁种的,那么遥远,那么自由蓬勃地生长着,那荒原上没有人,风吹过的时候,把树上的一点什么带去了远方。那些风就是荒原上的种植者,它们从来不在乎结果、意义,天地无德,因此它们的树遍布大地。

⑧而且,也许,它们就是1964年的春天种下的。

(选自《散文选刊》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④题。

                                                                                                        一步棋

                                                                                                        许 行

绿冠擎天,清风徐来。树下,豪与一老者对弈,观者如堵,但鸦雀无声,无敢妄议者。忽一少年过此,无意间一搭眼便断言:“再一步便定局矣!”

众皆一惊,豪与老者亦愕然,抬头见少年面若敷粉,唇如涂朱,潇洒倜傥,甚是不俗。豪不为怪,且甚喜,遂与搭言:“敢问公子亦嗜此道?”

        “偶尔消遣。”

        “请问何谈一步定局?”

        “老翁已走华容,是擒是纵,全凭先生之一步棋矣。”

         豪是当地棋坛高手,艺高胆大,善走险着,每每出其不意,以一步棋而赢全局,人称 “一步棋”。少年之言甚中豪之下怀,遂拱手揖坐,邀与对弈。

         少年名杰,幼受祖传,棋多诡谲,擅破旧出新,以奇制胜。也有“一步棋”之称。今日两强相遇,异着叠出,精彩纷呈。令围观者眼目一新,不断暗中叫好。杰看来已使尽全身招数,但最后终不敌豪,为其一步绝棋所败。豪哈哈大笑,甚为得意,对杰连称:“高手,高手!”此时此刻,这与其是称赞他人,莫如说是炫耀自己。

    杰少年老成,声色不动,连说:“惭愧,惭愧!”并问:“还能令小子再学一局乎?”

         豪忙说:“当然奉陪。”

         开局前杰有意无意中忽然提出:“能否下一赌注,以助棋兴?”说时颇有几分羞涩。

         豪冷笑说:“君一过路之人,可身带重金?”

         杰似被激怒,稍一沉吟,愤然从臂上脱下一镶金之玉镯,乃极难得之祖母绿,而以黄金衬里贴边。往棋盘上一放,金玉生辉,熠熠夺目。豪大吃一惊,观者亦眼前一亮,交头接耳,啧啧连声。

         杰说:“重金虽无,但愿以此为注。”

         豪对此玉镯万分喜欢,心想这真是天赐,遂指身后之豪华宅院,大声道:“愿以此宅院连同其中财产和妻妾为注。”这话说得也太大、太绝啦!盖豪心怀必胜,实以此为幌子,得其玉镯而已。

         杰见此似有几分惊讶之色,但略一踌躇,便说:“既然先生如此,小子再添一注。”

         豪问:“何物?”

杰说:“现已无身外之物,惟以身为注。倘如败北,愿与君家终身为奴。”至此两人之注也算旗鼓相当,无可反悔也。

豪亦惊亦喜,不免对杰又多看几眼,他对杰这一美少年,早已满心喜欢,若得其为奴则给个神仙亦不换矣!

开局后,豪借上局之余威,求胜心切,运子不久,便思用其绝步再度置杰于死地。怎奈此局已非上局,杰对豪逼人之凶棋,虽神色紧张,却能在侥幸中一一化解。其运子则以守为攻,以缓待急。有时竟似无心走些漏步,先是舍弃一炮,豪未敢轻取;后又放一马,豪仍未敢动。观众未明理路,都替豪惋惜,而为杰捏一把汗。最后杰车入虎口,亦有悔色,但已落子,只好认了。至此豪已有轻蔑之意,前后左右精察细算一番,觉此车不能放过,吃它之后便有一步致胜之棋,孰料车甫入口,忽生巨变,仅只一步便被杰双马逼宫,踹老帅于蹄下,他的胜算恰恰晚了一步。豪顿时面若死灰,汗如雨下,仰天长啸:


 “我‘一步棋’栽了!”声入云空,悲惨动人。

         豪的宅院和财产杰均收了,惟妻妾杰作为奉送,请其带走。

         豪走时杰掏出玉镯,双手相赠:“棋上为敌,棋下为友,既然君家喜欢,权以此留念吧!”

         观者都一惊愕,甚感杰少年豪爽,赢个精湛,赠个义气。

豪稍一迟疑,接过玉镯熟视良久,猛然把它摔碎在对弈的石桌之上,大呼:“这劳什子  害我苦矣!还欲令我以此相欺他人乎?”

         盖玉镯乃一赝品也。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

周汝昌:65载红楼情

京梅

1918年,周汝昌降生。先生自幼聪慧,少年时就常听母亲讲《红楼梦》的故事,后来又从母亲手里看到古本《石头记》。然而,真正使他步上“研红”之路的,是著名学者胡适先生。

1947年,一次偶然的机遇,周汝昌在燕京大学图书馆发现了曹雪芹好友敦敏的诗集,并根据其中六首吟咏曹雪芹的诗,写下了第一篇红学文章,发表在当年的《民国日报》上。已是名家的胡适见到后,主动给他写了一封信。从此,两人有了交往。1948年,周汝昌向胡适借阅他收藏的极为珍贵的“甲戌本”( 《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胡先生慨然允诺。当年暑假,周汝昌将这部书带回老家,花费两月时光,用墨笔和朱笔工楷把书抄录一遍,并向胡先生提出建议:应当依据《甲戌本》,加上《庚辰本》以及有正书局的《戚序本》,整理核订出一部接近曹雪芹原著的版本,不要再宣扬、散布那种被伪续者大肆删改的《程乙本》了。见到周汝昌的信,胡先生当即回复说:“这是笨重的工作,故二十多年来无人敢做。你若肯做此事,我可以给你一切可能的便利与援助。”

正是从那一天起,周汝昌开始了他长达60多年的“红楼”之旅,一直到他生命的尽头!历经种种曲折,直到2004年5月1日,一部10卷本的《石头记会真》(对 11种《红楼梦》古抄本的汇校勘本,堪称当今红学版本研究之最)才正式出版。

一愿已酬,然此时距他当初慷慨激昂向胡先生提出建议已历56年矣!周汝昌百感交集赋诗道:“五十六年一愿偿,为芹辛苦亦荣光。”

周汝昌出版的第一部红学专著,是40万字的《红楼梦新证》,其时(1953年)他正在四川大学任教,后来听说此书在当时的北京文代会上差不多人手一册。《红楼梦新证》后来也成为毛泽东的枕边书。毛在他自己的文章《评读五部经典小说》中,有两处提及该书。

周汝昌是一位博学、勤奋的真学者,其治学初以语言、诗词理论、笺注、赏析和中外文翻译为主,国学基础博厚,一生著作可谓等身,自1959年出版 《范成大诗选》后 ,又连续出版《白居易诗选》《杨万里选集》《诗词赏会》《岁华晴影》等古典文学和诗词的研究专著数种,而他自己也极善诗词,所作诗词曾得到著名学者钱钟书的赞叹。此外,周汝昌的书法也极有造诣,自谦“不是书法家”的他,自幼研习欧楷笔法,20岁后深研“兰亭”,所写瘦金体,刚风俊骨,墨采焕然。只是受视力所限,70岁后便极少动墨,这也是周汝昌书法作品存世稀少的原因。周先生还擅长京剧,据说当年燕大舞台上,“周氏小生”曾经倾倒过无数“粉丝”。

有人说,曹雪芹痴,写《红楼梦》用了10年;周汝昌更痴,研究《红楼梦》用了65年!从青年时起,周汝昌双耳便逐渐失聪,戴助听器还得别人在他耳边高喊。1975年他的左眼又因视网膜脱落失明,右眼则需将两个高倍放大镜叠在一起才勉强可以看书写字。此后的岁月,他几乎每天就是趴在一张简易的旧折叠桌上,凭着仅存的一丝视力,将自己的所思所想写在小纸片上,由他女儿将它们誊写在稿纸上、敲击到电脑中。近年,他的双目已完全失明,仅剩余些许听力,写作也只好改成了口述的方式……在如此恶劣的条件下,老人才思泉涌,后又出版了《谁知脂砚是湘云》《红楼真本》等数部专著。

《红楼梦》对广大读者有着巨大的魅力。时至今日,这魅力之后则是无数巨大的商机。近年来,围绕《红楼梦》研究,不知不觉间已形成了一条巨大的商业产业链,从出版、影视、旅游,到各种文化活动、学术会议……据估算,一本《红楼梦》产值已达数十亿!《红楼梦》正迅速成为很多人眼中的“金楼梦”。而被公认为中国红学三泰斗(胡适、俞平伯、周汝昌)之一的周先生,却一直蛰居在一幢小楼内,过着在常人看起来俭朴至极的晚年生活。周先生只是很快乐地沉浸在他的研究中。他说:“我心中常有几段妙曲,几幅佳画,几声入耳之言,几处动人之色,又何须外求乎?”

“百读红楼百动心,哪知春夜尚寒侵。每从细笔惊新悟,重向高山愧旧琴。只有英雄能大勇,恨无才子效微忱。寻常言语终何济,不把真书换万金。”这便是这位泰斗级学者——一位真正意义上的中国传统知识分子最值得骄傲的精神写照。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朱自清先生

冯至

    远在二十五年前,我读到过一部诗集《雪朝》,是六个人的合集,其中有一位是朱自清。封面是黄色的,里面的诗有一个共同趋势:散文化、朴实,好像有很重的人道主义的色彩。那本诗集现在已经很不容易得到了,并且里边的诗我一首也不记得,但根据我模糊的印象,我可以说,假如《雪朝》里的诗能够在当时成为一种风气,发展下去,中国新诗也许会省却许多迂途。只可惜中国的新诗并没有那样发展下去,中间走了许多不必要的歧路,而《雪朝》中的六个作者也在中途有的抛掉了诗,有的改变了作风。其中真能把那种朴质的精神保持下来,不但应用在诗上,而且应用在散文以及做人的态度上的,据我所知,怕只有朱自清先生吧。

    我最初遇见朱先生是在一九三二年的夏天,那时我住在柏林西郊,他在清华任教休假到伦敦住了一年,归途路过柏林。我请他到我住的地方谈过一次,过了几天又陪他到波茨坦的无忧宫去游玩过。他很少说话,只注意听旁人谈讲;他游无忧宫时,因为语言文字隔阂,不住地问这个问那个,那诚挚求真的目光使回答者不好意思说一句强不知以为知的话。此后他就到意大利从威尼斯登船回国了,三年后,我也回国了,和他却很少见面,见了面也没有得到过充足的时间长谈。至于常常见面,能以谈些文学上的问题时,则是共同在昆明西南联合大学教书的那几年。

    他谈话时,仍然和我在柏林时所得到的印象一样。他倾心听取旁人的意见,旁人的意见只要有一分可取,他便点头称是。他这样虚心,使谈话者不敢说不负责任的话。他对我的确发生过这样的作用。我不知道别人在他面前是否也有过同样的感觉,但愿他的诚挚和虚心——这最显示在他那两只大眼睛上——曾经启迪过不少的人,应该怎样向人谈话!

    由虚心产生出来的是公平,没有偏见。党同伐异,跟自己意见相同的就结为朋党,跟自己意见不同的就加以攻击。刻薄寡恩,在朱先生写的文字里读不到的。他不是没有自己的意见,但他对于每个文艺工作者都给予了所应得的地位,不轻易抹杀任何一个的努力。去年五四,北大举行文艺晚会,我和他都被约去讲演,我在讲演时攻击到战前所谓象征派的诗,夜半回来,他在路上向我说:“你说得对!只是有些过分。”今年七月四日,我到清华去看他——这是我最后一次见他——他已十分憔悴,谈起一个过于主观的批评家,他尽管不以他为然,却还是说:“他读了不少的书。”

    一个没有偏见的、过于宽容的人,容易给人以乡愿一的印象,但是我们从朱先生的身上看不出一点乡愿的气味。一切在他的心中自有分寸,他对于恶势力绝不宽容。尤其是近两年来,也就是回到北平以来,他的文字与行动无时不在支持新文艺以及新中国向着光明方面的发展。他有愤激,有热烈的渴望,不过这都蒙在他那平静的面貌与朴质的生活形式下边,使一个生疏的人不能立即发现。他最近出版的两部论文集《论雅俗共赏》和《标准与尺度》是他最坦白的说明。他一步步地转变,所以步步都脚踏实地;他认为应该怎样,便怎样。我们应该怎样呢?每个心地清明的中国人都会知道得清楚

    不幸他在中途死去。中国的新文艺失却一个公正的扶持人,朋友中失却一个公正的畏友,将来的新中国失却一个脚踏实地的文艺工作者。

    现在我如果能够得到《雪朝》那本诗集,再把他历年的著作排列在一起,我会看见他在这一世纪的四分之一的时间内在走着一条忠实朴素的道路。

一九四八,北京

(选自《冯至诗文选集》)

【注】①乡愿,指乡中貌似谨厚,而实与流俗合污的伪善者。汉徐干《中论·考伪》:“乡愿亦无杀人之罪,而仲尼恶之。何也?以其乱德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鸿德茶庄

李金海

    天已放亮,雪还在下个不停。鸿德茶庄的掌柜赵四爷顶着风雪来到了他的店铺。每天这个时辰准时打开店铺的大门,是雷打不动的规矩。喝茶有讲究,做茶的生意,更要讲究个德行和诚信。

    赵四爷老远就看到店铺的一角簇着一堆黑乎乎的东西,走近一瞧,大吃一惊,原来是一个人。这是一个小年轻,半边身子已被雪染白,上身棉袄袖口的棉絮都秃噜出来了,这会儿,年轻人睡着了,那被风吹皴了的脸上,有明显的伤痕。

    赵四爷叹口气,把小年轻摇醒。“你是做什么的?”

    “蟊贼,也要饭。”小年轻揉揉眼睛,直瞪着赵四爷。

    赵四爷仔细打量着小年轻。“脸上……”

    小年轻挠挠头。“做事欠点。”

    “欠点就对了,不欠你就完了。”赵四爷狠狠地说。

    小年轻郑重站起身。赵四爷再次上下打量他。这小年轻中等偏上的个头儿,此时睡眼惺忪,但有几分神采。他弱弱地向赵四爷讨口饭吃,赵四爷却说:“以后就跟我卖茶吧!”

    小年轻扑通跪了下来。赵四爷问他叫什么名字。小年轻答:“没名字,爷就给我取个吧!”

    赵四爷略一沉吟,说:“就叫大贵吧。”

    这是大贵的聪明之处,让四爷给他取个名字。赵四爷阅人颇深,不会看走了眼。眼下,店里正要雇俩伙计,算是就地取材了。此外,他还是个心中有佛的人,见不得有人受苦受难。

    大贵在鸿德茶庄待了下来。年轻人一捯饬,眉清目秀,一表人才。他学东西快,记性好,活络劲儿一点都不缺乏。尤其难能可贵的是,他知恩图报,对赵四爷绝无二心。

    在这条商贾云集的街道上,茶庄有两家,除了鸿德茶庄,街西头还有一家,与鸿德茶庄规模相当,两家茶庄往来较为密切,既是生意上的伙伴,又是竞争的对手。闲暇时,两位掌柜凑到一起,泡上一壶好茶,细细念叨起国事家事茶事。

    赵四爷有一独生女儿,已到了婚嫁的年龄,姑娘长相俊俏,懂事知礼。她有时也到店里来,一来二往,和大贵也就熟了。赵四爷心里有了底。

    近来,赵四爷愁容满面。原来,鸿德茶庄有一个固定的大客户,住在二百里开外的一个镇子上,每年,满载货物的大车向镇上跑好多趟。可前些日子换了掌柜后,人家进货的地方就换成街西头那家茶庄了。

    大贵安慰四爷:“爷不用愁,生意场上的事说变就变。”

    “你懂什么!”四爷嫌大贵多嘴。

    十几天后,转向街西头那家的大客户却主动找上门来了,先要一车货,后续的进货就固定在鸿德茶庄了。赵四爷转忧为喜。但他再邀街西头茶庄的掌柜喝茶时,被婉辞谢绝了。

    这天,街西头茶庄的一个胖伙计来到了鸿德茶庄,求四爷收留他。

    原来,就在前几天,这胖伙计负责去二百里之外的镇上送了一趟货,货物很顺利地交接了,可两天后人家找了过来,原因是一包货物里竟掺了沙土。掌柜和胖伙计当然不认账,交涉无果,来客只好悻悻走人了。就在当天,胖伙计就被掌柜辞退了。

    胖伙计说了事情的原因后,又向四爷介绍自己对茶道的精通。

    赵四爷沉吟良久,说道:“我不能留你。你看不好自家的货物,照样看不好鸿德茶庄的。”

    胖伙计走后,赵四爷把大贵叫了过来:“买卖好起来了,是你的功劳!”

    大贵低下了头。

    这桩生意的扭转,确是大贵一手策划和操办的。那天,大贵带上一个人,悄悄地跟踪着街西头茶庄送货的大车,天杀黑时,送货人宿在了路边的一家客栈。夜半时分,大贵先把看门的狗给药晕了,然后潜进了停放大车的后院。他们打开缚车的绳索,向一包货物里掺进了事先准备好的沙土。

    赵四爷长叹一口气:“你比我更会做买卖,但我不能留你了。”

    大贵收拾好自己的东西,过来给赵四爷砰砰砰磕了三个响头,站起身,走出了鸿德茶庄。

    第三天,当赵四爷知道女儿跟大贵逃走的消息后,他并没有过多的惊讶和悲伤。

(选自《小小说月刊》2016年第10期,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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