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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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安徽省六安市舒城晓天中学2016-2017学年高二上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中国之蒿

    1969年,屠呦呦和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几位同事一同参与到“523任务”中。那一年,屠呦呦39岁,职称是助理研究员。

    屠呦呦出生于浙江省宁波市,是家中五个孩子中惟一的女孩。父亲摘引《诗经》“呦呦鹿鸣,食野之蒿”,为她取名呦呦,意为鹿鸣之声。谁能想到,诗句中的“野之蒿”,竟真的与屠呦呦结下了一生的不解之缘。1951年,屠呦呦考入北京医学院药学系生药学专业,毕业后被分配到中医研究院的中药研究所工作。由于屠呦呦的专业属于西医,中药所送她到中医学习班,用两年半的时间系统地学习中医药。具有中西医背景,而且勤奋,屠呦呦很快崭露头角。她被任命为中药研究所“523任务”研究组组长,带领4名小组成员寻找抗疟药物的线索。

    屠呦呦首先系统地整理历代医籍。她还四处走访老中医,就连单位的群众来信也仔细地翻阅了一遍。由此,她专门整理出了一本《抗疟单验方集》,包含640多种草药,其中就有后来提炼出青蒿素的青蒿。不过,在第一轮的药物筛选和实验中,青蒿提取物对疟疾的抑制率只有68%,并没有成为屠呦呦重点关注的对象。

    那时,她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胡椒上。这种在中国极为常见的植物,对疟原虫的抑制率达到了84%。这是一个很让人兴奋的数据,但此后的深入研究却事与愿违。屠呦呦发现,胡椒只能抑制疟原虫的裂变繁殖,灭杀效果却非常不理想。放弃了胡椒,她把目光又转向了效果并不突出、却在中医药典籍治疟药方中屡屡被提及的青蒿。

    早在公元前2世纪,中国先秦医方书《五十二病方》已经对植物青蒿有所记载;公元340年,东晋的葛洪在其撰写的中医方剂《肘后备急方》一书中,首次描述了青蒿的抗疟功能;李时珍的《本草纲目》则说它能“治疟疾寒热”。

    但是,当屠呦呦利用现代医学方法检验青蒿提取物的抗疟能力时,结果却并不理想,最初,青蒿提取物对疟原虫的抑制率为68%,但效果极不稳定,有一次实验,它的抑制率只有12%。

    为什么在实验室里青蒿的提取物不能很有效地抑制疟疾?为什么同样的提取物却得出千差万别的结果?屠呦呦一时找不到答案,她重新翻出古代医学典籍,一本一本仔细翻查。直到1971年下半年的一天,东晋葛洪《肘后备急方•治寒热诸疟方》中的几句话触发了屠呦呦的灵感:“青蒿一握,以水二升渍,绞取汁,尽服之。”

    绞汁使用的办法,和中药常用的煎熬法不同。这是不是为了避免青蒿的有效成分在高温下被破坏?福至心灵的一个闪念,推开了紧锁青蒿素奥秘的大门。

    此后的情节被众多的讲述者概括为,屠呦呦用沸点只有53℃的乙醚,成功提取了青蒿素。其实,提取青蒿素实验的真实过程是繁复冗杂的。

    在2009年出版的专著《青蒿及青蒿素类药物》中,屠呦呦提到了当时的一系列实验。这本专业性极强的书籍中记载的实验过程,穿插着大量的化学分子式、专业术语和数据,在记者这样的外行人看来如同“天书”。只有几句高度概括的纲领性描述能够大致明白,读起来亦颇为艰涩:

    “青蒿成株叶制成水煎浸膏,95%乙醇浸膏,挥发油无效。乙醇冷浸,控制温度低于60℃,鼠疟效价提高,温度过高则无效。乙醚回流或冷浸所得提取物,鼠疟效价显著增高且稳定。”

    她还特别提示:分离得到的青蒿素单体,虽经加水煮沸半小时,其抗疟药效稳定不变,“可知只是在粗提取时,当生药中某些物质共存时,温度升高才会破坏青蒿素的抗疟作用”。

    在实验数据的一份效果对比图表中,利用水浸得到的提 取物,对疟原虫的抑制率最低只有6%;乙醇浸膏得到的挥发油毫无效果;乙醇冷浸得到的提取物则可达到95%的抑 制率;乙醚提取物的抑制率则是100%!那是一种黑色、膏状的青蒿抗疟物质粗提物,离最终的青蒿素晶体尚有一段距离,但确定无疑的是,打开最后宝藏的钥匙找到了。

——(节选自《北京日报》2011年10月25日)

相关链接:①疟疾,又称为“打摆子”。在人类与疟疾的持久战斗中,起初最有效的治疟药物源于另一种植物—金鸡纳树。19世纪,法国化学家从金鸡纳树皮中分离出抗疟成分奎宁,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金鸡纳霜”。随后,科学家又找到了奎宁替代物—氯喹。氯喹药物一度是抗击疟疾的特效药。但是,疟原虫渐渐表现出了强大的抗药性,上世纪60年代,疟疾再次肆虐东南亚,疫情蔓延到无法控制的局面。②2011年9月,屠呦呦获得拉斯克奖。2015年10月,屠呦呦因发现青蒿素治疗疟疾的新疗法获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她是第一位获得诺贝尔科学奖项的中国本土科学家,也是第一位获得诺贝尔生理医学奖的华人科学家。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与概括正确的两项是(    )
A、19世纪法国化学家从金鸡纳树中分离出了“金鸡纳霜”,这曾是人类与疟疾的持久战斗中最有效的药物,后又找到的奎宁替代物—氯喹药物,一直是抗击疟疾的特效药。 B、屠呦呦的父亲摘引《诗经》“呦呦鹿鸣,食野之蒿”,为她取名呦呦,寄寓颇深。从北京医学院毕业分配到中医研究院后,“野之蒿”真的与屠呦呦结下了一生的不解之缘。 C、本文以记叙为主,按时间顺序,用平实的语言,介绍了人类与疟疾斗争的历史,尤其是以屠呦呦为代表的中国科学家,继承优秀传统文化,为世界抗疟作出了巨大贡献。 D、为了避免青蒿的有效成分在高温下被破坏,屠呦呦用沸点只有53℃的乙醚,成功提取了青蒿素—一种黑色、膏状的青蒿抗疟物质粗提物,成功找到了打开最后宝藏的钥匙。 E、早在公元前2世纪,先秦医方书就已经对植物青蒿的抗疟药效有所记载,随后东晋的葛洪在《肘后备急方》书中描述了青蒿的抗疟功能;《本草纲目》明确说它能“治疟疾寒热”。
(2)、屠呦呦为研制抗疟药物,在这个过程中做了哪些事?请简要概括。
(3)、文章划线的三处引用,分别起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4)、屠呦呦获奖,有内因,也有外因,请结合文本内容,谈谈你的理解。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梅贻琦

——永远的校长

    自1914年由美国吴士脱大学学成归国,梅贻琦即到清华担任教学和教务长等职务。1931年,出任清华校长,自此后到他在台湾去世,一直服务于清华,因此被誉为清华的“终身校长”。

    梅贻琦是首批清华招考的留美公费生。其同学徐君陶回忆,自己在看榜时,见一位不慌不忙、不喜不忧的学生也在那儿看榜,看他那种从容不迫的态度,觉察不出他是否考取。后来在船上碰见了,经彼此介绍,才知道是梅贻琦。当时人们留美都选的是中国人熟知的学校,梅贻琦却单独去到了东部的伍斯特理工学院。徐君陶后来才听说那是一个有名的工业大学,认为梅贻琦的选择确和一般人不同。梅贻琦儒雅、谦和。他虽工科出身,但喜爱音乐、书画和诗词,又通晓四书五经、史地和社会科学,洞悉人性的隐微。人称他是“寡言君子”,望之岸然,即之也温,对人和颜悦色。

    梅贻琦于1931年10月至1948年12月出任国立清华大学校长,到职后积极延聘国内国际著名学者来校执教。他认为大学“应有两种目的,一是研究学术,二是造就人才”。1955年梅贻琦由美去台湾,创办新竹清华大学,担任校长直到1962年逝世于台北。所以,有人说他是一位“终身校长”。其夫人韩咏华,1977年由美国回到北京定居,受到邓颖超的热情接待。

    清华前身是一所留美预备学校,颇有名气但无学术地位。著名经济学家陈岱孙回忆,1929年他到清华教书时,学校录取150名学生,报名不过400人左右。而梅贻琦任校长,不到10年时间,清华就得以跻身于国内名牌大学之列。他的一生仅仅做成了一件事,就是成功地出任清华校长并奠定了清华的校格。

     “生斯长斯,吾爱吾庐”,梅贻琦用这八个字概述了他与清华的血缘之亲,也表达了他对清华的挚爱。梅贻琦在清华有两句名言,一句是:“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另一句是:“学生没有坏的,坏学生都是教坏的。”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他不拘一格揽人才,做教务长时,曾亲自到火车站接赵元任先生。他和国学研究院四大导师,即王国维、梁启超、陈寅恪、赵元任,“一直保持着诚挚的友谊”。王国维1927年夏在颐和园自杀,也是梅贻琦亲自去园内收殓并料理后事的。

    延揽人才的诚意在华罗庚身上得到极好的体现。华罗庚从一个只有初中学历的小学教员、店员,被破格召进清华大学加以培养;又破格从一位资料员转升为助教;破格被送到英国剑桥大学去“访问研究”;最后又破格未经讲师、副教授阶段而被聘为教授。上述过程大多是在梅贻琦的亲自过问下实现的。

    冯友兰在西南联大教书,留有长髯,身穿长袍,颇有道家气象。一次他去授课,路遇金岳霖,金岳霖问:“芝生,到什么境界了?”冯答:“到了天地境界了。”两人大笑,擦身而过,各自去上课了。学术自由与独立思考在这样的环境里自然蔚然成风,且大大滋养了学生。

     “对知识分子心态了解之深,当时少有如他的人。”梅贻琦的儿子梅祖彦回忆。梅贻琦在礼聘教师方面,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

    对于学生,梅贻琦一律采取爱护的态度。抗战爆发前夕,当时学生情绪非常激昂。冀察政委会委员长宋哲元派军队到清华清查,竟被同学缴了械,运输车辆亦被掀翻,领队的团长也被扣留。当晚,有一个师的部队荷枪实弹进入校园,当时有20名左右的同学被捕。

    第二天梅贻琦召集全校同学讲话,以极沉痛而低沉幽默的口气,告诫同学:“青年人做事要有正确的判断和考虑,盲从是可悲的。徒凭血气之勇,是不能担当大任的。尤其做事要有责任心。你们领头的人不听学校的劝告,出了事情可以规避,我做校长的不能退避的。”最后梅贻琦表示:“你们还要逞强称英雄的话,我很难了。不过今后如果你们能信任学校的措施与领导,我当然负责保释所有被捕的同学,维持学术上的独立。”

    西南联大(梅贻琦仍是清华大学校长,任联大常委并主持西南联合大学的校务)在办学8年的岁月里,没有因政治原因开除过一个师生员工,校中既有闻一多、吴晗等进步人士,也有国民党直属区党部,有三青团直属西南联大分部,此外还有地下党组织,有中国民主同盟的组织。

    身为校长的梅贻琦,对清华的一草一木寄有深情,对“清华基金”,他更视为命根子。1949年后他在美负责管理这笔基金,不愿用这笔钱拿到台湾盖大楼、装潢门面,他想用在科学研究上。因此,台湾有人骂他“守财奴”,他也不在乎。1955年他回到台湾后,把这笔款子用在筹建清华原子科学研究所和新竹清华大学上。

    晚年的梅贻琦患病住院,无力支付医药费,而在他病桌旁始终有只从不离身的手提包。在梅贻琦去世后,夫人韩咏华打开包一看,竟是清华基金的历年账目,一笔一笔,清清楚楚,在场者无不动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

冯五爷

冯骥才

    冯五爷是浙江宁波人。冯家出两种人,一经商,一念书。冯家人聪明,脑袋瓜赛粤人翁伍章【注】雕刻的象牙球,一层套一层,每层一花样。所以冯家人经商的成巨富,念书的当文豪做大官。冯五爷这一辈五男二女,他排行末尾。几位兄长远在上海天津开厂经商,早早的成家立业,站住脚跟。惟独冯五爷在家啃书本。他人长得赛条江鲫,骨细如鱼刺,肉嫩如鱼肚,不是赚钱发财的长相,倒是舞文弄墨的材料。凡他念过的书,你读上句,他背下句,这能耐据说只有宋朝的王安石才有。至于他出口成章,落笔生花,无人不服。都说这一辈冯家的出息都在这五爷身上了。

    冯五爷二十五,父母入土,他卖房地、携家带口来到天津卫,为的是投兄靠友,谋一条通天路。

    他心气高,可天津卫是商埠,毛笔是用来记帐的,没人看书,自然也没人瞧得起念书的。比方说,地上有黄金也有书本,您捡哪样?别人发财,冯五爷眼热,脑筋一歪,决意下海做买卖。但此道他一窍不通,干哪行呢?

    中国人想赚钱,第一个念头便是开饭馆。民以食为天,民为食花钱;一天三顿饭,不吃腿就软,钱都给了饭馆老板。天津的钱又都在商人手里,商界的往来大半在饭桌上。再说,天津产盐,吃菜口重,宁波菜咸,正合口味。于是冯五爷拿定主意,开个宁波风味的馆子,便在马家口的闹市里,选址盖房,取名“状元楼”。择个吉日,升匾挂彩,燃鞭放炮,饭馆开张了。冯五爷身穿藏蓝暗花大褂,胸前晃着一条纯金表链,中印分头,满头抹油,地道的老板打扮,站在大厅迎宾迎客,应付八方。念书的人,讲究礼节,谈吐又好,很得人缘。再说,状元楼是天津卫独一家宁波馆,海鱼河虾都是天津人解馋的食品,在宁波厨子手里一做,比活鱼活虾还鲜。故此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晚上一顿还得“翻台”,然而赚钱并不多。冯五爷纳闷,天天一把把银钱,赛一群群鸟飞进来,都落到哪儿去了?往后再瞧帐,哟,反倒出了赤字!

    一日,一个打宁波帮工来的小伙计,抖着胆子告诉他,厨房里的鸡鸭鱼肉,进到客人嘴里的有限,大多给厨子伙计们截墙扔出去,外边有人接应。状元楼有多少钱经得住天天往外扔?

    冯五爷盛怒之后,心想自己嘛脑袋,《二十四史》背得滚瓜烂熟,能拿这帮端盘子炒菜的没辙?这就开刀了。除去那个打宁波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没动,其余伙计全轰走,斩草除根换一拨人,还在后院墙头安装电网,以为从此相安无事,可帐上仍是赤字,怎么回事?

    又一日,住在状元楼邻近一位婆子,咬耳朵对他说,每天后晌,垃圾车一到,一摇铃铛,打状元楼里抬出的七八个土箱子,只有上边薄薄一层是垃圾,下边全是铁皮罐头、整袋咸鱼、好酒好烟。原来内外勾结,用这法儿把东西弄走。这不等于拿土箱子每天往外抬钱吗?冯五爷赶在一个后晌倒垃圾的时候,上前一查,果然如此。大怒之下,再换一拨人。人是换了,但帐本上的赤字还是没有换掉。

    冯五爷不信自己无能。天天到馆子瞪大眼珠,内内外外巡视一番,却看不出半点毛病。文人靠想象过日子,真落到生活的万花筒里,便是“自作聪明真傻瓜”。状元楼就赛破皮球,撒气露风,眼瞅着败落下来。买卖赛人,靠一股气儿活着,气泄了,谁也没辙。愈少客人,客人愈少;油水没油,伙计散伙。饭厅有时只开半边灯了。冯五爷心里只剩下一点不服。

    再一日,身边使唤的小僮对他说,外头风传,状元楼里最大的偷儿不是别人,就是那个打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据说他偷瘾极大,无日不偷,无时不偷,无物不偷,每晚回家必偷一样东西走,而且偷术极高,绝对查看不出。冯五爷不肯相信,这胖厨子当年给自己父亲做饭,胖厨子的父亲给自己爷爷做饭,他家的根早扎在冯家了。倘若他是贼,谁还会不是贼?

    但是,冯五爷究竟干了两年的买卖,看到的假笑比真笑多,听到的假话比真话多,心里也多了一个心眼儿了。当日晚上,状元楼该关灯闭门时候,冯五爷带着小僮到饭馆前厅,搬一把藤椅,撂在通风处,仰面一躺,说是歇凉,实是捉贼。

    等了不久,胖厨子封上炉火,打后头厨房出来,正要回家。他光着脑袋一身肉,下边只穿一条大白裤衩,趿拉一双破布鞋,肩上搭一条汗巾,手提一盏纸灯笼。他瞅见老板,并不急着脱身离去,而是站着说话。那模样赛是说:“您就放开眼瞧吧! 冯五爷嘴里搭讪,一双文人的锐目利眼却上上下下打量他,心中一边揣度——这光头光身,往哪儿藏掖?破鞋里也塞不了一盒烟呵!灯笼通明雪亮,里头放点嘛也全能照出来。裤衩虽大,但给大厅里来回来去的风一吹,大腿屁股的轮廓都看得清清楚楚,还能有嘛?是不是搭在肩上那条擦汗的手巾里裹着点什么?心刚生疑,不等他说,胖厨子已把汗巾从肩上拿下,甩手扔给小僮,说道:“外边都凉了,我带这条大毛巾做什么,烦你给搭在后院的晾衣绳上吧!”说完辞过冯五爷,手提灯笼,大摇大摆走了。冯五爷叫小僮打开毛巾,里头嘛也没有,差点冤枉好人。可是转天,这小僮打听到,胖厨子昨晚使的花活,在那灯笼上。原来插洋蜡的灯座不是木头的,而是拿一块冻肉镟的,这块肉足有二斤沉!可人家居然就在冯五爷眼皮子底下,使灯照着,大模大样提走了,真叫绝了!

    冯五爷听罢,三天没说话,第四天就把状元楼关了。有人劝他重返文苑,接着念书,他摇头叹息。念书得信书。他连念书的人能耐还是不念书的人能耐都弄不清,哪还会有念书的心思?

【注】【翁伍章】嘉庆间广州象牙球雕刻名家。其牙球雕刻极为工巧,世代家传,现已传到其孙翁荣标,而球层已达45层。

阅读下面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晒月亮

池莉

    ①常熟有一座山,叫做虞山。虞山有一座寺,叫做兴福寺。兴福寺有一把年纪了,大约一千五百来岁。寺内山坡上有一片竹林。竹林的特点是竹林有一条曲径。曲径的特点是曲径被一位唐人写进了一首诗歌。诗歌的特点是到现在还非常动人和流行。我曾经好几次听见父母们教育幼儿背诵这首唐诗。有一次居然是在麦当劳快餐厅。这首诗歌我也记得,便是唐人常建的:“清晨入古寺,初日照高林。曲径通幽处,禅房花木深。山光悦鸟性,潭影空人心。万籁此都寂,唯闻钟磬音。”字是宋人米芾写的。米芾湖北人,出了名的任性和癫狂。有洁癖,好奇装异服。性情渗透了笔墨,字是又诡异又憨厚,出奇的漂亮!

    ②今年四月的一天,我就住在这首美丽的诗歌里面。清晨起床,推开房门就是竹林。走在竹林的曲径上,梳着头发,根根发丝都飘向远方:唐朝和宋朝。忽然发现,美丽的东西是横截面,一旦美丽便永远美丽。真正的美丽绝不随着时间线性消失。美丽是不老的。

    ③兴福寺的茶也是兴福寺自己的。茶树就生长在兴福寺后面的山坡上。沏茶的水也是兴福寺的,是一眼天然的泉水。水杯是最普通不过的玻璃杯。水瓶也是一般常见的塑料外壳的水瓶。水瓶上用油漆写了号码。油漆已经斑驳,暗中透着沧桑。不知沏和多少杯茶了!也不知有多少人喝了兴福寺的茶了!我成了其中的一个。我平日不怎么喝茶。为了睡眠,下午是尤其不喝茶的。来到兴福寺的下午,我破例喝茶了。一杯接着一杯。没有别的原因,就是因为茶香。无须精致茶具的烘托,没有礼仪仪式的引导,这是一种明明白白的肖澈和香甜。能够享受一袍这种清澈和香甜,还管睡眠做什么。

    ④入夜,听慧云法师证明经。古老的寺庙,偏偏有年轻的小当家。二十来岁的慧云法师,相貌还没有彻底脱去男孩子的虎气,谈吐却已经非常圆熟老到。可以举重若轻地引领我们前行。原来,每个人都有清净的自性,只是被尘俗蒙蔽。“禅语”之道就是除污染而显自性。南来北往,到过的寺庙不少,觉得哪座寺庙也没有兴福寺这么浓浓的“禅味”,秘密竹林,苍苍古木,处处透着禅意。

    ⑤夜深深,在寺内缓缓散步。看风中低语的古树。树叶滑落潭水。看青苔暗侵石级。看夜鸟梦呓巢穴。看回廊结构出种种复杂的故事。看老藤椅凝思深夜的含蓄。看时间失去滴答滴答的声音。看僧人们的睡眠呈现一种寺庙独有的静寂。一仰头,参天古柏的缝隙间晃出兴福寺的月亮,小小一弯冷月,朦朦胧胧。

    ⑥月光下,看你的眼睛里面有我的眼睛;看你的笑意包含着我的笑意;看你的心情覆盖了我的心情;什么都看得见。朋友们和我自己,在这一段时间里,都变得很透明和很简单。不思不想,无忧无虑。所有的牙齿,都曾经被烟垢污染,不记得何时有过今夜的灿烂。一笑,就有月光闪烁。这月光注定会温暖日后漫长的生活。这就是兴福寺的月亮!

    ⑦兴福寺的月亮是世界是唯一的月亮。因这它有兴福寺。它有兴福寺生长的千年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还有兴福寺的院墙作为我们获得某种特定感受的保障。兴福寺的月亮不是单纯的月亮,是成了精的月亮。是我们的月亮。

    ⑧我在新疆遇见过又大又圆清澈如水的月亮,可它的背景是沙漠。那种月亮活像假的,你就是无法把它当真。点了篝火,一夕狂欢,狼狈的是天明之后的灰烬和残酒。那种月亮更适合失恋少女,行吟诗人、野外科技工作者和深受声名贵所累的成功者,不是我。而我,还真就是喜欢兴福寺的月亮。从离开兴福寺的那一刻起,我的等待就已经在悄悄蔓延。我会耐心地等待再一次的缘分和机会,能够再去兴福寺住几日。到了晚上,就出来晒月亮。

一九九九年七月六日汉口

(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青龙偃月刀

韩少功

    何爹剃头几十年,是个远近有名的剃匠师傅。无奈村里的脑袋越来越少,包括好多脑袋打工去了,好多脑袋移居山外了,好多脑袋入土了,算一下,生计越来越难以维持——他说起码要九百个脑袋,才够保证他基本的收入。这还没有算那些一头红发或一头绿发的脑袋。何爹不愿趋时,说年青人要染头发,五颜六色地染下来,狗不像狗,猫不像猫,还算是个人?他不是不会染,是不愿意染。师傅没教给他的,他绝对不做。结果,好些年青人来店里看一眼,发现这里不能焗油和染发,更不能做负离子和爆炸式,就打道去了镇上。

    何爹的生意一天天更见冷清。我去找他剪头的时候,在几间房里寻了个遍,才发现他在竹床上睡觉。

    “今天是初八,估算着你是该来了。”他高兴地打开炉门,乐滋滋地倒一盆热水,大张旗鼓进入第一道程序:洗脸清头。

    “我这个头是要带到国外去的,你留心一点剃。”我提醒他。

    “放心,放心!建伢子要到阿联酋去煮饭,不也是要出国?他也是我剃的。”

    洗完脸,发现停了电。不过不要紧,他的老式推剪和剃刀都不用电——这又勾起了他对新式美发的不满和不屑:你说,他们到底是人剃头呢,还是电剃头呢?只晓得操一把电剪,一个吹筒,两个月就出了师,就开得店,那也算剃头?更好笑的是,眼下婆娘们也当剃匠,把男人的脑壳盘来拨去,耍球不是耍球,和面不是和面,成何体统?男人的头,女子的腰,只能看,不能挠。这句老话都不记得了么?”

    我笑他太老腔老板,劝他不必过于固守男女之防。

    好吧好吧,就算男人的脑壳不金贵了,可以由婆娘们随便来挠,但理发不用剃刀,像什么话呢?他振振有词地说,“剃匠剃匠,关键是剃,是一把刀。剃匠们以前为什么都敬奉关帝爷?就因为关大将军的工夫也是在一把刀上,过五关,斩六将,杀颜良,诛文丑,于万军之阵取上将军头颅如探囊取物。要是剃匠手里没有这把刀,起码一条,光头就是刨不出来的,三十六种刀法也派不上用场。

    我领教过他的微型青龙偃月。其一是“关公拖刀”:刀背在顾客后颈处长长地一刮,刮出顾客麻酥酥的一阵惊悚,让人十分享受。其二是“张飞打鼓”:刀口在顾客后颈上弹出一串花,同样让顾客特别舒服。“双龙出水”也是刀法之一,意味着刀片在顾客鼻梁两边轻捷地铲削。“月中偷桃”当然是另一刀法,意味着刀片在顾客眼皮上轻巧地刨刮。至于“哪叱探海”更是不可错过的一绝:刀尖在顾客耳朵窝子里细剔,似有似无,若即若离,不仅净毛除垢,而且让人痒中透爽,整个耳朵顿时清新和开阔,整个面部和身体为之牵动,招来嗖嗖嗖八面来风。气脉贯通和精血涌跃之际,待剃匠从容收刀,受用者一个喷嚏天昏地暗,尽吐五腑六脏之浊气。

    何师傅操一杆青龙偃月,阅人间头颅无数,开刀、合刀、清刀、弹刀,均由手腕与两三指头相配合,玩出了一朵令人眼花缭乱的花。一把刀可以旋出任何一个角度,可以对付任何复杂的部位,上下左右无敌不克,横竖内外无坚不摧,有时甚至可以闭着眼睛上阵,无需眼角余光的照看。

    一套古典绝活玩下来,他只收三块钱。

    尽管廉价,尽管古典,他的顾客还是越来越少。有时候,他成天只能睡觉,一天下来也等不到一个脑袋,只好招手把那叫花子那流浪仔叫进门,同他说说话,或者在他头上活活手,提供免费服务。但他还是决不焗油和染发,宁可败走麦城也决不背汉降魏。大概是白天睡多了,他晚上反而睡不着,常常带着叫花子去邻居家看看电视,或者去老朋友那里串门坐人家。从李白的“床前明月光”,到白居易的“此恨绵绵无绝期”,他诗兴大发时,能背出很多古人诗作。

    三明爹一辈子只有一个发型,就是刨光头,每次都被何师傅刨得灰里透白,白里透青,滑溜溜地毫光四射,因此多年来是何爹刀下最熟悉、最亲切、最忠实的脑袋。虽然不识几个字,三明爹也是他背诗的最好听众。有一段,三明爹好久没送脑袋来了,让何爹算着算着日子,不免起了疑心。他翻过两个岭去看望老朋友,发现对方久病在床,已经脱了形,奄奄一息。

    他含着泪回家,取来了行头,再给对方的脑袋上刨一次,包括使完了他全部的绝活。三明爹半躺着,舒服得长长吁出一口气:“贼娘养的好过呀。兄弟,我这一辈子抓泥捧土,脚吃了亏,手吃了亏,肚子也吃了亏呵。搭伴你,就是脑壳没有吃亏。我这个脑壳,来世……还是你的。”

    何爹含着泪说:“你放心,放心。”

    光头脸上带着笑,慢慢合上了眼皮,像睡过去了。

    何爹再一次“张飞打鼓”:刀口在光亮亮的头皮上一弹,弹出了一串花,由强渐弱,余音袅袅,算是最后一道工序完成。他看见三明爹眼皮轻轻跳了一下。

    那一定是人生最后的极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小题。

走马陈仓

墨村

    ……枪声稀了,硝烟淡了。

    一条满是尖利石子的羊肠小道,被两个艰难爬行的血人涂抹成了一轴骇人的巨幅彩图。有风无声横空掠过,翻搅凝滞于空气中的粘稠血腥……

    这一惊心动魄的场面,是刚和强在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之后,于某个星期六夜晚的共同回忆。

    两条汉子遥想三十年前在硝烟中惨死的二十几条弟兄时,仍忍不住泪如雨下,一脸悲伤。

    “大,大哥,喝,咱喝!”刚愧疚地紧盯着强那条空荡荡的右袖管,话语哽咽。

    “喝,咱喝!”强擦去流到嘴角的泪水,举起了酒杯。

    于是,两条汉子在泪眼凄迷中又重重地碰杯。刚仰脖灌下一口酒:“大哥,我还是那句老话,成个家吧。”

    强说:“哥不是不想成个家,弟知道,子弹…哎,哥已是个废人……”

    刚的眼图又红了:“大哥,让你上家里你偏不去,非要来这小宾馆,飞燕有意见呢。”

    强腾出左手掌用力搓了搓脸。三十年前两人康复出院后,强把一封断交信交给了回家探亲的刚,让刚转交女朋友飞燕,并拜托刚替他照顾她。强要刚答应他永远保守秘密……

    强说:“大哥没看走眼啊,大哥已知足了,你是省模范监狱长,又是省五一劳动奖获得者,飞燕跟了你,值啊!”

    刚说:“好大哥,我,我我……喝酒,咱喝酒!”

    “喝!”强说。“喝!”刚说。

    “咣——”酒杯再一次潇洒地碰撞,将厚重的兄弟情谊迸溅得满屋荡漾。酒逢知己千杯少,一条条突暴的青筋在两条汉子锃亮的脑门儿上争相炫耀旺盛的酒力。

    杯盏交错,不觉已是夜半,浓烈的酒香仍四溢着无孔不入。日光灯咝咝喘吁着醉意朦胧。两条汉子的脸膛被五十二度的透明液体烧灼得愈加光辉灿烂。强用力转动着沉重的脑袋,说:“你,你你监狱里,有个叫,叫陈列宝的犯人,听,听说,改,改造得不错。”

    “陈,陈列宝?”刚睁着惺忪醉眼愣怔半晌,忽然一拍脑门儿,“是那个五短身材、大胡子的盗窃犯?大哥,你认识这人?”

    强摇摇脑袋,摇出一句轻描淡写:“啊,不,不认识,只是听人说起过,偶然想起,随便问,问问。”

    刚说:“哦,这家伙可是个出了名的反改造分子,屡犯监规,几天前还出手打伤了同监舍的人,现在还在小号里蹲着呢。”

    “哦,”强打了个酒嗝儿,忙抓起了酒杯,“喝,喝酒,你那,那一杯,咋,咋还没喝完呢?”

    “喝,咱喝!”刚说。“喝,咱喝!”强说。

    于是,两条汉子又重重地碰杯。高脚酒杯里的透明液体一摇一晃地失去了依附,纷纷溅落在杯盘狼藉的桌面上……

    ……凶猛的火力如瓢泼大雨在小分队周围哗哗流淌。他们已陷入包围之中。他们边打边退守到一个无名高地上时,小分队只剩下了刚和强。左胳膊中弹的强右臂夹紧冲锋枪,扇形样一通猛扫,透过枪口飘起的蓝烟,一片灌木像割韭菜样齐刷刷被拦腰割断。对方的火力被暂时压了下去。强大叫着刚快快撤退。然而,一串火光从对面丛林里游窜而出。强纵身扑向了刚。一发冲锋枪子弹在强的下身洞穿出一个鲜艳的窟窿,血流如注,把刚的眼睛刺得生疼……

    “大哥!”刚大叫一声,忽地一下坐直了身子。一缕儿强烈的太阳光从拉得并不严实的窗帘边越窗而过,直直地照射在了床面上。刚揉揉被阳光刺疼的双眼,这才发现与他同床而眠的大哥不见了,一纸留言尴尬地趴卧在床头上。刚浑身一个激灵,一把抓了过来:

    好兄弟:

    大哥走了。原谅我的失礼!作为生死弟兄,我不能对你隐瞒这次造访的目的。陈列宝是我大姑唯一的孙子,判了十二年。大姑思孙心切,盼望着孙子能早日减刑出狱,眼睛已哭成了半瞎,前不久探监时得知他又被关了禁闭。大姑一急竟一病不起,咽了气还一直抓着我的手久久不放。大姑知道我俩的关系,可她老人家到死都没有向我开口。失亲的痛苦让我终于厚着脸皮找你来了。这次假借出差路过与你一起叙旧的理由,说穿了,其实是想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好兄弟,原谅大哥的不辞而别,我实在没有勇气正视你的眼睛……

    大哥,匆匆于凌晨五时。

    刚一目十行读完留言,掏出手机一通猛拨,一个温柔的女声频频提示:你所拨打的用户已关机。刚飞身冲出宾馆,驱车直扑客车站,然而,省城直达涅阳的客车,早已绝尘而去……

    第二天,刚拨打强办公室的电话,也无人接听。

    不久,强收到了刚的一份传真:

    大哥,那晚酒场上我已看出你有话要说,谢谢大哥的理解与支持!实在对不起,陈仓无路啊。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①艺术家在艺术形象中表现出来的感觉不同于科学家的感觉,科学家的感觉是冷静客观的,追求的是普遍的共同性,艺术家则恰恰相反。艺术感觉之所以艺术,就是因为它是经过艺术家个人主观情感或智性的“歪曲”,这种表面上看来是表层的感觉成了深层情感乃至情结的一种可靠索引。②“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好在什么地方?它并没有明确的感知变异,它的变异在它的情感逻辑之中。在白居易看来,李隆基和杨玉环的爱情是绝对的,在诗的浪漫逻辑中,爱情是无条件的,甚至可以超越主体的生死界限。这种逻辑的特点是绝对化的,是一种情感逻辑,它不合客观的理性,却恰恰充分符合人的情感激动的特点,清代诗话家吴乔把这叫做“无理而妙”。

    ③情感逻辑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它不像理性逻辑那样统一,它可以自相矛盾,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对神化诸葛亮不满,而对关云长的形象特别称赞,这是因为,关云长在理智上不是那么强大,时常感情用事。他的理智时时与感情矛盾,而且经常被感情所败。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曾经特别引用关公在华容道释放曹操那一段。

    ④本来,从理性逻辑来说,放走了曹操(刘备的主要政治、军事敌手),是不忠于刘备事业的表现,其后果是危及事业和自身的生命。因为在这以前,他在诸葛亮面前签下了“军令状”,完不成任务是要掉脑袋的;而俘虏了曹操则是忠于刘备事业的表现,肯定能得到升迁和厚赏。然而按关公的情感逻辑,曹操当年俘虏了他,不但不杀他,反而抬举他,还请傀儡皇帝汉献帝封他为“寿亭侯”,三日一小宴,五日一大宴,的确于他有厚恩。关公此人十分重视“有恩必报”的原则。曹操很懂得关公的这种感情用事的性格,就提起往事,要关公放自己过关以报当年的厚恩。关公按自己的情感逻辑思忖,感到自己的确还欠着曹操的一份恩情,只好今天放过曹操的残兵败将求得恩义的平衡了。

    ⑤关公的这种行为,并不是没有逻辑,只是不是军事斗争中你死我活的理性,而是他独特的情感逻辑。这种逻辑明明是违反理性逻辑的,仍然要贯彻到底,哪怕个人、事业受到严重的危害,也要“恩怨分明”以求得“信义素著”之名。如果罗贯中的笔下,关公的“义”的逻辑遇到理性逻辑就不中用了,那么关公的性格就显得软弱而苍白了,关公的形象之所以动人,就在于这种奇怪的不合理性的情感逻辑一贯到底。

    ⑥情感逻辑达到这样的一贯性和彻底性,人物性格就达到了一定的饱和度。

    ⑦然而让人物进入一种自己也无可奈何的情感逻辑,是使人物获得自己的生命的关键。有时,这种逻辑并非像关公不顾一切放走曹操那样直接,而是相当曲折的。

    ⑧对于一个小说家来说,最危险的事情就是以理性逻辑去代替情感逻辑。而对于我们来说,由于理性逻辑在日常实用和科学研究中,占着天然的优势,因而一个人的社会经验越丰富,文化教育的水平越高,理性逻辑的优势就越强,以理性逻辑代替人物的情感逻辑的可能性就越大,这也就意味着概念化的危险越大。倒是在小孩子、文化水平不高的原始民族那里,情感逻辑往往具有相对的优势。

    ⑨从这里,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作为一个全面发展的人,在接受理性教育时,要特别留意保持情感的活跃,不让它被优势强大的理性逻辑所吞没。同时,除了自我保护、自我体验以外,还要认真关注不同人物情感的特殊性,这不仅是作家的职业训练,而且是青少年的基本修养,文学作品的阅读正是提高这种修养的最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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