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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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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真题 难易度:普通

2013年湖南省娄底市中考语文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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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也能发电

徐娜

       ①2012年欧洲杯大幕落下之际,正是发电足球在南非的学校操场上腾空而起之时。课余时间尽兴踢足球,天黑了抱着足球点灯看书。这并非天方夜详,而是一些非洲少年的现实生活。他们踢的那个足球并非是传说中的阿拉丁神灯,而是美国几名大学生发明的可以发电的足球。

       ②发电足球的发明者是美国哈佛大学4名女生,她们认为这项发明可以帮助偏僻地区的人们在夜晚照明。目前,利用运动的能量发电的发明越来越多,其基本原理都是差不多的,就是把运动时的部分动能转化为电能。当杰西卡•马修斯提出足球发电的设想后,她的3名好友也十分赞同。大家一起查找资料,并利用零花钱购买一些材料在业余时间进行研制。

       ③女生们利用感应线圈发电技术,把金属线圈、磁铁和蓄电池安装在足球内。当足球无论是在脚下滚动还是腾空飞行时,线圈都会在球中不停地转动发电,所产生的电能被储存在蓄电池内。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要让发电机正常工作,要合理安排发电线圈与磁铁的位置,并让发电装置无论足球怎么剧烈运动都不会脱落而乱晃。这花费了女生们不少心思,才让发电线圈固定在一个合适的角度上。

       ④这款足球由12块六边形的弹性泡沫面板组成,耐用性强,95%的材料都能回收重复利用,且防水防潮,无论是刮风还是下雨,都照样发电。在足球的表面有一个隐形的插座,类似于耳机接口。这个插座安装在一个哑铃形揭盖下,可以为LED灯、手机、MP3 等小电器提供电能。

       ⑤目前,这款足球已经在南非一些学校进行了实验,效果还不错。一群少年按照通常的方法玩了半个小时足球,结杲让一盏10瓦的LED灯亮了3小时。可见,学生们下午的足球运动完全可以为晚上的学习提供照明。由于安装在足球内的发电装置很轻,额外增加的质量约为150克,不会影响正常的足球运动。少年们拿到这款足球后只是注意到隐藏在一块皮面上的插座,没有感觉它比其他球重,玩起来感觉也和其他球没有什么差异。

⑥哈佛女生的足球发电创意甚至引起了美国前总统克林顿的关注,他评价说:“面对电力资源紧缺的问题,这是一种另辟蹊径的解决办法,它能给缺电地区的人们带来电能,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其实,发电足球除了能给缺电地区送去光明外,也是户外活动和野外探险的好工具,一场激烈的足球赛之后,夜晚的帐篷就可以靠它照明了。

(选自《知识就是力量》2012年第09期)

(1)、简要概括选文②③段的主要内容。

(2)、第⑤段画线句运用了什么说明方法?作用是什么?

(3)、第⑤段中“额外增加的质量为150克”划线的“约”字能否删去?为什么?

(4)、哈佛女生的足球发电创意有何实用价值?这给了你什么启发?

举一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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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71与肠道病毒
肠道病毒在病毒微生物学上的分类是属于微小病毒科中的肠道病毒群。肠道病毒71型,简称EV71。肠道病毒一般是以数字命名的,排列顺序代表着其发现的先后次序。按顺序,这种病毒被命名为肠道病毒71型。EV71为目前肠道病毒群中最晚发现的病毒,其感染性强且致病率高,尤其是神经系统方面的并发症。于1997年造成偶蹄动物感染的口蹄疫病毒也与肠道病毒一样同属于微小病毒科,因此,当1998年台湾地区肠道病毒大流行时,便有舆论认为引起人类手足口病,主要是由于对感染口蹄疫的病死猪做掩埋处理不当因而污染环境,导致病毒反扑所致。事实上,肠道病毒与口蹄疫病毒虽然属于同一病毒科但却是截然不同的两种病毒,故此二者的致病机制并无直接相关性。
肠道病毒在病毒学上的分类是属于无外套膜的病毒,因此它对于周遭环境的抵抗力很强,耐酸性很好,故不会被胃酸破坏,可以通过胃酸到达肠道繁殖,这也是它被命名为肠道病毒的原因之一。肠道病毒对乙醇亦具耐受性,故酒清对肠道病毒并无抑制作用。肠道病毒甚至可以对抗一般的清洁剂,故一般家庭用的洗手乳及肥皂对肠道病毒无杀菌效果。因肠道病毒可在下水道污水中存活3~5天之久,故在肠道病毒大流行期间甚至可由下水道污水中分离出肠道病毒。目前已知需浓度约1~3%的漂白水才能有效地消灭肠道病毒,因此在大流行期常用此浓度的漂白水对病患所接触过的物品及环境进行喷洒消毒。
肠道病毒的流行与季节转换、环境变异有着极大的关联性,肠道病毒只在夏季及初秋流行,每年6~9月为高峰期,气温过低的地区并不利于肠道病毒生存。根据流行病学调查,肠道病毒的传染途径主为粪或者口传染,感染肠道病毒的患者会经由粪便排出病毒,这些含有高浓度肠道病毒的粪便会污染环境甚至地下水源,在公共卫生条件不佳的地区,极易经由污染的水源而散播该病毒。由于肠道病毒除了在肠道外亦可在扁桃腺增殖,因此病患的唾液或口鼻分泌物也会带有高浓度的病毒,所以不排除经由空气或接触等传染途径。由以上两点可知,防治肠道病毒的流行,除了重视个人卫生外,公共卫生及环境卫生亦不容忽视。
由流行病学资料显示,EV71具有季节性且无地域性限制,故于全世界各地均有病毒流行报告,包括澳洲、日本、香港、马来西亚、瑞典、保加利亚、匈牙利及法国等。然而出现肠道病毒致死病例的却只有少数地区。依据这些地区的病毒流行报告显示,EV71侵犯的对象主要为学龄前幼童,而由1998年台湾地区EV71大流行时之统计数据发现,三岁以下之幼儿几乎都无EV71之抗体,故为最主要之高危险群。
目前检测肠道病毒之方式除了传统的病毒培养鉴定法外,国内已有生物科技公司利用生物芯片技术研发出“肠道病毒鉴定芯片”,可快速检测出肠道病毒之型别,不致延误病患就诊治疗的首要时机。因肠道病毒感染易引起并发症,且往往在一星期内即转成重症,所以若能提早确知所感染的病毒类型,即可掌握对症治疗的第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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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爱

     “仅次于人的聪明的动物,是狼,北方的狼。南方的狼是什么样,我不知道。不知道的事咱不瞎说,我只知道北方的狼。”

      一位老猎人,在大兴安岭蜂蜜般黏稠的篝火旁,对我说。猎人是个渐趋消亡的职业,他不再打猎,成了护林员。

      我说:“不对。是大猩猩,大猩猩有表情,会使用简单的工具,甚至能在互联网上用特殊的词汇与人交流。”

    “我没见过大猩猩,也不知道互联网是什么东西。我只见过狼。沙漠和森林交界地方的狼,最聪明。那是我年轻的时候啦……”老猎人舒展胸膛,好像恢复了当年的神勇。

    “狼带着小狼过河,怎么办呢?要是只有一只小狼,它会把它叼在嘴里。若有好几只,它不放心一只只带过去,怕它在河里游的时候,留在岸边的子女会出什么事。于是狼咬死一只动物,把那动物的胃吹足了气,再用牙齿牢牢咬住蒂处,让它胀鼓鼓的好似一界皮筏。它把所有的小狼背负在身上,借着那救生圈的浮力,全家过河。”

      有一次,我追捕一只带有两只小崽的母狼。它跑得不快,因为小狼脚力不健。我和狼的距离渐渐缩短,狼妈妈转头向一座巨大的沙丘爬去。我很吃惊。通常狼在危急时,会在草木茂盛处兜圈子,借复杂地形,伺机脱逃。如果爬向沙坡,狼虽然爬得快,好像比人占便宜,但人一旦爬上坡顶,就一览无余,狼就再也跑不了了。

      这是一只奇怪的狼,也许它昏了头。我这样想着,一步一滑爬上了高高的沙丘。果然看得很清楚,狼在飞快逃向远方。我下坡去追,突然发现小狼不见了。当时顾不得多想,拼命追下去。那是我平生见过的跑得最快的一只狼,不知它从哪儿来的那么大的力气,像贴着地皮的一支黑箭。追到太阳下山,才将它击毙,累得我几乎吐了血。

      我把狼皮剥下来,挑在枪尖上往回走。一边走一边想,真是一只不可思议的狼,它为什么如此犯忌呢?那两只小狼到哪儿去了呢?已经快走回家了,我决定再回到那个沙丘看看。快半夜才到,天气冷极了,惨白的月光下,沙丘好似一座银子筑成的坟,毫无动静。我想真是多此一举,那不过是一只傻狼罢了。正打算走,突然看到一个隐蔽在凹陷处,像白色的烛光一样,悠悠地升起两道青烟。

      我跑过去,看到一大堆干骆驼粪。白气正从其中冒出来。我轻轻扒开,看到白天失踪了的两只小狼。正在温暖的骆驼粪下均匀地喘着气,做着离开妈妈后的第一个好梦。地上有狼尾巴轻轻扫过的痕迹,活儿干得很巧妙,在白天居然瞒过了我这个老猎人的眼睛。

      那只母狼,为了保护它的幼崽,先用爬坡延迟了我的速度,赢得了掩藏儿女的时间。又从容地用自己的尾巴抹平痕迹,并用全力向相反的方向奔跑,以一死挽回孩子的生存。

      熟睡的狼崽鼻子喷出的热气,在夜空中凝成弯曲的白线,渐渐升高……

     “___________”,老猎人叹息道:“从此,我放下了猎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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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但这九年的生活,除了读书看书之外,究竟给了我一点做人的训练。在这一点上,我的恩师就是我的慈母。

②每天天刚亮时,我母亲便把我喊醒,叫我披衣坐起。我从不知道她醒来坐了多久了,她看我清醒了,才对我说昨天我做错了什么事,说错了什么话,要我认错,要我用功读书。有时候她对我说父亲的种种好处,她说:“你总要踏上你老子的脚步。我一生只晓得这一个完全的人,你要学他,不要跌他的股。”(跌股便是丢脸、出丑。)她说到伤心处,往往掉下泪来。到天大明时,她才把我的衣服穿好,催我去上早学。学堂门上的锁匙放在先生家里;我先到学堂门口一望,便跑到先生家里去敲门。先生家里有人把锁匙从门缝里递出来,我拿了跑回去,开了门,坐下念生书。十天之中,总有八、九天我是第一个去开学堂门的。等到先生来了,我背了生书,才回家吃早饭。

       ③我母亲管束我最严,她是慈爱母兼任严父。但她从来不在别人面前骂我一句,打我一下。我做错了事,她只对我一望,我看见了她的严厉眼光,便吓住了,犯的事小,她等到第二天早晨我睡醒时才教训我。犯的事大,她等人静时,关了房门,先责备我,然后行罚,或罚跪,或拧我的肉,无论怎样重罚,总不许我哭出声音来。她教训儿子不是借此出气叫别人听的。

       ④有一个初秋的傍晚,我吃了晚饭,在门口玩,身上只穿着一件单背心,这时候我母亲的妹子玉英姨母在我家住,她怕我冷了,拿了一件小衫出来叫我穿上。我不肯穿,她说:“穿上吧,凉了。”我随口回答:“娘(凉)什么!老子都不老子呀。”我刚说了这句话,一抬头,看见母亲从家里走出,我赶快把小衫穿上。但她已听见这句轻薄的话了。晚上人静后,她罚我跪下,重重的责罚了一顿。她说:“你没了老子,是多么得意的事!好用来说嘴!”她气的坐着发抖,也不许我上庆去睡。我跪着哭,用手擦眼泪,不知擦进了什么微菌,后来足足害了一年多的眼翳病。医来医去,总医不好。我母亲心里又悔又急,听说眼翳可以用舌头舔去,有一夜她把我叫醒,她真用舌头舔我的病眼。这是我的严师,我的慈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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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的怀念

史铁生

       ①双腿瘫痪以后,我的脾气变得暴怒无常。望着望着天上北归的雁阵,我会突然把我面前的玻璃砸碎;听着听着李谷一甜美的歌声,我会猛地把手边的东西摔向四周的墙壁。母亲悄悄地躲出去,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偷偷地听着我的动静。当一切恢复沉寂,她又悄悄地进来,眼边红红的,看着我。“听说北海的花都开了,我推着你去走走。”她总是这么说,母亲喜欢花,可自从我的腿瘫痪后,她侍弄的那些花都死了。“不,我不去!”我狠命地锤打这两条可怕的腿。喊着:“我活着有什么劲!”母亲过来抓住我的手,忍住哭声说:“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好好儿活……”

       ②可我却一直都不知道,她的病已经到了那步田地,后来妹妹告诉我,她常常肝疼得整宿整宿翻来覆去睡不了觉。

       ③那天我又独自在屋里,看着窗外的树叶“唰唰啦啦”地飘落。母亲进来了,在窗前:“北海的菊花开了,我推着你去看看吧。”她憔悴的脸上现出央求般的神色。“什么时候?”“你要是愿意,就明天?”她说,我的回答已经让她喜出望外了。“好吧,就明天。”我说。她高兴得一会儿坐下,一会儿站起:“那就赶紧准备准备。”“哎呀,烦不烦?几步路,有什么好准备的!”她也笑了,坐在我身边,絮絮叨叨地说:“看完菊花,咱们就去‘仿膳’,你小时候就爱吃那儿的豌豆黄儿。还记得那回我带你去北海吗?你偏说那杨树花是毛毛虫,跑着,一脚踩一个……”她忽然不说了。对于“跑”和“踩”一类的字儿,她比我还敏感。她又悄悄地出去了。

       ④她出去了,就再也没回来。

       ⑤领导们把她抬上车时,她还在大口大口地吐着鲜血。我没想她已经病成那样,看着三轮车远去,也决没想到那竟是永远的诀别。

       ⑥邻居家的小伙子背着我去看她的时候,她正艰难地呼吸着,像她那一生艰难的生活。别人告诉我,她昏迷前的最后一句话是:“我那个有病的儿子和那个还未成年的女儿……”

       ⑦又是秋天,妹妹推我去北海看菊花。黄色的花淡雅,白色的花高洁,紫红色的花热烈而深沉,泼泼洒洒,秋风中正开得烂漫。我懂得母亲没有说完的话。妹妹也懂。我俩在一块儿,要好好儿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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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趣悠长的夏天

穆志强

    ①城市的夏天总是无遮无挡,了无生机,让人望而生畏。尤其是伏天,人们整个身心被沉沉热浪包裹着、炙烤着,不由的滋生一种煎熬岁月的感觉。每当此时,我就倍感百无聊赖,常常一个人怅然地躲到季节深处,怀念散发着泥土气息的乡野风情,怀念那久已逝去的童趣悠长的夏天。

    ②儿时的夏天来的早去的迟,仿佛很长很长。每年端午节一过,即掰着指头算日子,盼望着放暑假,盼望着夏天早早降临人间。那时,心目中的夏天不受节气限制,只要是热天统统称之为夏天,甚至初秋也认为是夏。夏季来临,土生土长的乡娃子们摆脱了学校和大人们的束缚,可以尽情地到大自然深处去触摸它的脉搏,聆听它的心跳,舒展童心,释放朝气蓬勃的能量。

    ③童年的夏天风云多变、幻化无穷。晴朗的日子里,敞亮的谷场上喧声如潮,三三两两的童男童女结伴而来,有的打老瓦、斗陀螺,有的跳绳、踢毽子,有的滚钢圈、溜弹子,有的摔纸炮、下石棋……玩腻了,变着花样去河湾里逮蝈蝈、粘知了、掏鸟蛋;去园子里,摘桃摘梨摘葡萄,吃黄瓜香瓜西瓜。陆地上玩够了,男孩子们成群结队跑到河里塘里堰里洗澡,一个个光着屁股齐刷刷地站在坝埂上,接二连三往水里跳。你练蛙泳,我扎猛子,他打仰八河,不会凫水的拽着水边的树枝打“扑腾”。水面上浪花四溅,欢声笑语传遍飘香的原野,消融在碧绿碧绿的诗情画境中。

    ④忽然,一声惊雷在头顶上炸响,乌云翻卷着从天边滚滚而来,顽皮的孩子们被突如其来的雷雨搅得惊慌失措,纷纷四散逃离,犹如小鸟般飞回家门。但是,他们并没有歇住手脚,不约而同地站在屋檐下,扯着嗓子高喊:“风来了,而来了,黄毛丫头屎来了。“风婆婆放风来,雨公公放水来,白米干饭端进来……”闪雷响彻四野,雨“哗哗”地下起来,宴时间,村庄、四野、河流沐浴在迷蒙的烟雨之中。密密的雨线织起一道道水帘,把天和地拉的很近很近,把乡娃子的疯动和野心也围在有限的空间里。雨过天晴,田园上空折射出一弯五颜六色的彩虹,湿漉漉的草滩上又有了童声稚语。无数小天使们甩起清澈的响鞭,赶着牛儿羊儿鸭儿鸿儿来这里放牧。他们一会儿拉着小手转着圈儿做游戏,一会儿爬到牛背上吹起柳笛,一会儿跑到池塘边翻菱角、摘莲蓬、指荷叶,一会儿攀到水车上“吱吱呀呀”地车水,边车边唱:“车水啰欶秋啰,白米干饭泡汤啰……”稚嫩的歌声宛若一缕缕甜润的清风,在静静的村野间飘荡。

    ⑤夏天,另一件不可缺少的活动就是逮鱼摸虾。这不仅是孩子的天性使然,更是乡村娃娃的拿手好戏。他们不会用渔网在大河大堰里去捕鱼,而是小打小闹,约三五个伙伴,选一方清幽幽的小池塘或一段水不盈尺的小溪,搭上泥坝,用木桶、脸盆连番舀水。半天工夫,白花花的鱼儿虾儿就会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这时,伙伴们高卷起裤脚,左顾右盼,你追我赶,围追堵截,不大一会,桶里、盆里、瓢里全是活蹦乱跳的鲜鱼活虾。回头再看这些小家伙,鼻子和脸上全是泥,活脱脱的成了“泥猴”。晚上归来,家家的灶房里都飘出一阵阵鲜味,过路的人们闻到也不禁唾津潜溢了。

    ⑥乡村的夏夜总是那么神秘而富有情趣。深邃的夜空中,皎洁的月亮和闪烁的小星星永远是孩子们放飞的心事。星月下的夜里,到处人语喃喃。这家娃娃躺在竹床上,一边贪婪地享受着芭蕉扇摇出的凉风,一边朦朦胧胧地感受着枕边韵味悠长的眠歌:那家孩子坐在枝影摇窗的小院里,睁着忽闪忽闪的大眼睛,似懂非懂地听着爷爷奶奶讲《嫦娥奔月》、《牛郎织女》的故事;也有不安分的大孩子溜到远处的谷场上,听算命先生拉白话,或听鼓书艺人说唱《水浒传》、《封神榜》、《薛平贵征东》……更有贪玩的孩子钻进树林里、草丛中,捉萤火虫、蝈蝈几。夜色茫茫,月转星移,衣家孩子在眠歌里在故事里在虫鸣犬吠中,进入无忧无虑的警乡。

    ⑦我曾经是众多顽童中的一员,如小草般安守着朴实无华的日子。故乡的山山水水、沟沟坎坎,曾留下我童年的脚印,五彩斑斓的夏日生活,丰富了我的童趣,装扮着我的童年,使我心灵深处始终埋藏着无邪的童真。而今,身在城市,人进中年,每日穿行于高楼大厦之中,与千千万万市民一起,无条件地匍匐在工业文明的脚掌之下,年复一年地忍受着夏天带来的浮躁和烘烤。多么想牵着时光的衣襟,重断回到过去,回到鸟语花音的乡村,回到竹篱茅舍的老屋,回到多姿多彩、无牵无挂的童年。

成长故事一:“天空没有留下鸟的痕迹,但我已飞过。”就让我们从文字的碎片、历史的缝隙中去探寻鸟儿飞过的轨迹,去触摸成长的烙印。

“一个人只有在他努力使自己升华时,才成为真正的人。”——【法国】安德烈·马尔罗

草原日出

【英国】多丽丝·莱辛

早晨四点半,出门,带上猎枪和狗。天亮前他得赶完四里路。他在疾行,狗在探路。它们没有经过训练,自由散漫,有时会玩失踪,但却是他最好的同伴。为了几枪射击,他要赶很长的路,有了它们路上就不枯燥了。

他在田埂上跑起来,大步慢跑,扎实前进。当血液从腿部冲上胳膊,他对身体的得意和骄傲油然而生,直到他不得不咬紧牙关,关住那股想大声歌唱的强烈欲望。

草原。第一只鸟在他脚边醒来,接着一群鸟冲向天空,鸣叫着宣布新一天的开始。他终于抑制不住,发出狂野的喊叫,然后野兽似的狂奔,他在疯狂中忘我地歌唱生命的愉悦和青春的奢华。

没有什么他不能做到!他觉得自己将来的生命是伟大而神奇的,完全是他自己的:世上所有大人物都曾像我现在这样小,所以我也能成为大人物。只要我愿意,我能把世界变成我想要的样子;只要我愿意,我能改变世界上在发生的一切。这一切都取决于我,取决于我现在的决定。

他的嗓音充满了紧迫性、真理性和非凡的勇气。他又大声唱起来,歌声沿着河水旁的峡谷回荡,他停下来等待回声,然后又唱:“歌唱吧!这就是他——只要愿意,他就歌唱,这个世界必须响应他!”

他等待回声。突然,传来一种陌生的回声!那声音不是他的,也不是鸟儿的欢唱,也不是流水的叮咚……

他从疯狂中清醒了。他呼唤猎狗,狗没有出现。他孤身无援了,不久前他在这里看见一头豹。他不由得握紧了枪,四处张望。灌木丛的尽头,那块憔悴的岩石旁,一只受伤的怪兽,遍身黑毛,黑毛下是片片粗肉……在一团流动的黑压压的东西的围攻下,这些肉正渐渐消失!一头公鹿,喘着气低声尖叫。

他朝它跑去。地上全是蚂蚁!又大又壮,对他视而不见,急匆匆地向那公鹿奔去。他屏住呼吸,怜悯和恐惧攫住了他:那公鹿倒下了,抽搐着……

他忽然想到可以朝它射击,早点结束它的痛苦。他端起枪,又放下。使他放下枪的是渐渐膨胀的愤怒、痛苦和抗议:如果我没来,它就会这样死去,我干吗要干涉?这样的事情在灌木丛中随时都在发生。活着的东西在痛苦中死去,这是生命的演变规律。他把枪夹在膝间,四肢里痛苦翻涌,他喃喃自语:我阻止不了,我无法阻止,我无能为力。

事情就这样,无法改变。

关于命运和未来的认识就这样首次闯进他的生活,“是啊,这就是生命!”生命消逝的那刻,他无法采取任何仁慈的行动!他明白了:这片他生活了十五年的草地是辽阔无垠、无法变更、残酷无情的,人们随时都可能给动物的头颅绊倒,或者踩碎小生灵的骨架。他感到痛苦、恶心和愤怒,又为坚忍克己的新认识感到几丝满足。他提醒自己:蚂蚁也要吃东西啊!他泪流满面。

公鹿越来越小,最后只剩下一堆白骨,在阳光下泛着白光。哦,是的,太阳刚刚升起。为什么!这短短的几分钟,事情就发生了巨变?他站到骨架前:它趴在矮树丛下。要不是还残留着几小块粉红的软骨碎片,人们会觉得它已在这里躺了多年。骨架四周,蚂蚁衔着肉,渐渐撤退。有几只蚂蚁竟直起身子盯着他,眼里泛着贪婪的光。

他弯下腰,触摸着头颅上的孔穴:那原本是鹿的眼睛!他想起活鹿那水汪汪的眼睛,觉得难以置信。早晨,也许就一小时前,这小生灵还骄傲地踏着大地,抖着犄角,甩着尾巴,嗅着清晨的空气,像国王那样漫步在充满自由的灌木丛中;每片草叶为它生长,纯净的河水供它饮用。

但是,谁能意料一头健步如飞的公鹿会被一群蚂蚁困住呢?

他好奇地蹲下去,发现它的后肢关节处断了,断裂的骨头相互徒劳地抵触。可能死前它的后肢就受伤了,然后一跛一跛地误入了蚂蚁巢。应该是这样!那么是谁伤了它呢?是它摔了一跤?是它与同类争斗中受了伤?是土著人扔石头伤了它?

他想象土著人朝一头公鹿扔石头时,另一幅画面出现了:他看见自己,某个早晨,兴奋地向一头若隐若现的公鹿射击……他无法面对这画面,他只是个小男孩。他低着头,面带愠色,拒绝承认是自己射伤了它。

他确实累了,脚步沉重,懒得注意脚下的方向。当他看见自己的家时,不禁皱了皱眉,有些事情他必须彻底弄明白。那只小生灵的惨死让他耿耿于怀,他没有完全放开。这件事伏在他的心底,让他不得安宁。

他想:明天早晨,我要避开所有人,再去那片灌木丛,好好地想一想。

(有删改)

【注释】①多丽丝·莱辛:英国女作家,2007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被誉为继伍尔夫之后最伟大的女性作家。代表作《金色笔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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