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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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单选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容易

社会思品_政治思品_法律教育_用法律捍卫生命健康权

宜昌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进一步落实课程计划规范办学行为的通知》中规定:学校应控制学生在校时间、作业量,保障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活动。此规定有利于保障学生的(   )           
A、人格尊严权 B、生命健康权 C、名誉权 D、肖像权
举一反三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某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的牡丹姐姐收到了一封求援邮件,内容如下(节选):

牡丹姐姐:

    您好!

    我叫华华,今年13岁。因为平时学习不够努力,前几天考试又不及格,一向望子成龙的爸爸一怒之下对我狠狠地揍个不停,就连居委会的林阿姨来劝都不住手,还说她是多管闲事,直到林阿姨报警后,才停止打我,打得我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

姐姐,我该怎么办呢?您能帮帮我吗?

材料二:为帮助华华,牡丹姐姐找到了以下法律条文:

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第四十八条:居民委员会应当预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二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不得实施家庭暴力。

第十三条: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第十四条:居民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说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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