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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陕西省宝鸡市千阳中学2021届高三语文第十次模拟检测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广告”一词直到近代才出现,但是各种宣传促销方式却一直存在,古代商人们也在为此绞尽脑汁。

还记得《水浒传》中武松打虎前,在景阳冈酒家的门外看到了什么吗?“武松在路上行了几日……走得肚中饥渴,望见前面有一个酒店,挑着一面招旗在门前,上头写着五个字道:‘三碗不过冈’。”“三碗不过冈”在这里形容店家的酒纯度高,后劲足,人只要喝了三碗就过不去后面难走的山冈了。

可别小瞧了这小小的旗帜,它可是古人打广告、招揽顾客的绝佳武器,被通称为“招幌”。

招幌是“招牌”和“幌子”的复合称谓。幌子的作用是招揽顾客,宣传服务项目,因此也被通称为“招幌”,一般悬挂于店门口。但是“招牌”是相对于“幌子”而言的,用来宣传店铺名号、字号,一般刻在匾、牌、壁上。

《水浒传》虽成书于元末明初,但招幌的历史可以往上追溯得更久远。

“宋人有酤酒者,升概甚平,遇客甚谨,为酒甚美,悬帜甚高。”(《外储说右上》)这段精彩的文字将酒家介绍得头头是道,即宋人有个卖酒的,他卖酒不仅分量足,服务好,味道美,而且本人精于宣传,懂得将“帜”高高的悬挂在酒店外,吸引来往的顾客。这里的宋人可不是宋朝,而是周代宋国人,这面“帜”可谓是文献中最早的酒幌子了。

酒旗既是最早见于文献记录的幌子,也是应用最广泛的幌子之一。酒旗由青色或者白色的帘子构成,一般被店家用竹竿挑出门外,有的还会在上面写个酒字且布帘颜色也更加繁复。

隋唐时期,经济得到更长足发展,肆、店、铺、行等相继出现,为了增强竞争力,商人们纷纷设置起旗幌,招揽客人。酒旗自为首选,不仅飘扬街道乡间,更是飘入了诗歌典故中。杜牧的“千里莺啼绿映红,水村山郭酒旗风。”就是酒旗入诗的典型——放眼千里江南,黄莺啼叫,绿树映着红花,在依山傍水的村庄里酒旗随风招扬。

到了宋代,因为取消了官府办市的体制,商人们根据需要自由发展,繁华市井中的旗帜、商幌更加广泛的被应用。单一的旗幌走向多元,例如酒家外青布悬挑的酒旗、酒帘等招幌,演化出挂一个大葫芦、瓢、勺等幌子的形式。

如果将幌子进行分类,酒旗属于文字幌,是指在载体上标注文字、图案的幌子,与当铺的“当”字,茶铺的“茶”字相类。而上文中的大葫芦、瓢、勺等则属于形象幌。

形象幌即店家把自己的经营内容、特征形象化为吸引顾客的标志。酒家悬挂葫芦,就是因为抓住葫芦可以盛酒的特征。此外,客栈会在门外悬挂柳条笊篱,再配上红穗,如果店家还挂了纸灯笼,那就说明这家客栈白天可提供饮食,夜晚可提供住宿。

除了文字幌和形象幌外,还有一类实体或模型幌,就是把经营的商品实体或模型放置、悬挂出去。如卖木炭的铺子外挂一根木炭;鞋铺外挂一只模型鞋;钱庄外悬挂着样式为串串铜钱的木制模型,中间串着一个大的木制铜钱,上面刻着“源流元宝”的字样。连走街串巷的小贩也会制作相应的模具幌带在身上,“李客者,不言其名,常披蓑戴笠,系一布囊,在城中卖杀鼠药,以一木鼠记”(《太平广记》)这位李姓商贩在卖老鼠药时就携带着与自己经营内容相关的模型幌——木制老鼠。

招牌,作为商家店铺的名号,一般被镌刻或书写在牌匾上,根据放置的位置可以分为横招、竖招、坐招和墙招。

一个好的品牌背后离不开店铺的优质经营,如商品质量好、商家诚信度高、服务周全等,往往需要几代人的努力,才能“芳名”远播。

有了群众中的好口碑,还要学会将之宣传固定下来,招牌就是最好的选择。

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商家开始设立属于自己的商号招牌。有的商号因为过于出名,还引来各种冒牌货。

清代王麻子刀剪铺,因为质量好,销路通畅,成立了“王麻子”商标。而眼红的模仿者趋之若鹜,一时间“汪麻子”“旺麻子”“老王麻子”“真王麻子”蜂拥而起,让人真假难辨。

传统的招幌涉及到各行各业,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它既是商家的广告手段,也承载着普通民众的风俗习惯、生活方式、审美情趣。

(摘编自滕贤慧《打广告,古人有一套》)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在古代也存在广告。从古到今,只有幌子是商人们招揽生意,宣传店铺服务的工具。 B、酒幌子最早产生于周代宋国,在《外储说右上》中就有对商人悬帜酤酒的精彩描写。 C、酒旗在古代随处可见,古代诗人更是将它们写进诗中,杜牧借酒旗营造安谧萧瑟的意境。 D、古代店家为吸引顾客,将商品或特征形象化的物品悬挂在外,不同标志代表的含义不同。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引用古籍资料,目的是增添论证说服力,为文章提供依据。引用杜牧的《江南春》,又为文章增添了文采。 B、本文采用并列式结构介绍古代广告形式,先介绍幌子的发展历史、分类特点;再介绍招牌含义、好品牌的产生。 C、本文以木鼠为例说明在古代不仅店铺会设置幌子,小商贩也会借用幌子宣传商品和服务特点,吸引顾客。 D、文章从招牌设立的原因说明,好的品牌需要经历较长时间的积淀,店铺好口碑离不开几代商家的接续努力。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广告文化源远流长,中国古代广告文化反映了古代商业习俗,记录了隋唐清等朝代商业文化的演变轨迹。 B、通过古代市井中的旗帜、商幌,我们可以了解当时的官府体制,价值追求,甚至是当时的顾客的喜好等。 C、随着社会发展,酒旗等广告形式如今大多已被灯箱和广告牌等取代,但从中依旧可以寻见酒旗的影子。 D、在中国历史博物馆,收藏着北宋“济南刘家功夫针铺”的雕刻铜印版,它是古代商家设立的商号招牌。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王国维先生在《人间词话》中说: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

    三种境界分别引自晏殊、柳永、辛弃疾的词句。若自原词观之,晏殊的“昨夜西风”三句不过写秋日之怅望;柳永的“衣带渐宽”二句不过写别后之相思;辛弃疾的“蓦然回首”三句不过写乍见之惊喜。这些词句与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其相去之远,真如一处北海一处南海,大有风马牛不相及之势,而王国维先生竟将其比肩而立,这只是由于联想而已。

    “联想”原为诗歌创作与欣赏中的一种普遍现象。就创作而言,所谓“比”,所谓“兴”,所谓“托喻”,所谓“象征”,其实无一不是源于联想,所以螽斯可以喻子孙之盛,关雎可以兴淑女之思,美人香草,无一不可用为寄托的象喻,大抵联想愈丰富的,境界也愈深广,创作如此,欣赏亦然。

    不过欣赏者之联想与创作者之联想又微有不同。创作者所致力的乃是如何将自己抽象之感觉、感情、思想,由联想而化为具体之意象;欣赏者所致力的乃是如何将作品中所表现的具体的意象,由联想而化为自己抽象之感觉、感情与思想。

    创作者的联想我们可以找到两个简明的例证,其一是李后主“离恨恰如春草,更行更远还生”;其二是秦少游“欲见回肠,断尽金炉小篆香”。自“离恨”到更行更远还生的“春草”,自“回肠”到金炉断尽的“篆香”,这当然是联想。而“离恨”和“回肠”是抽象的感情,“春草”和“篆香”则是具体的意象。使读者自此具体之意象中,对抽象之感情、感觉、思想,得到鲜明生动的感受,这是创作者之能事。

    至于欣赏者的联想,则我们自《人间词话》中就可以找到两个例证,其一是评南唐中主《摊破浣溪沙》词的话,王氏云:“‘菡萏香销翠叶残,西风愁起绿波间’,大有众芳芜秽美人迟暮之感。”其二是评冯延巳《鹊踏枝》词的话,王氏云:“‘终日驰车走,不见所问津’,诗人之忧世也,‘百草千花寒食路,香车系在谁家树’似之。”自“菡萏香销翠叶残”到“美人迟暮”;自“百草千花寒食路”到“诗人之忧世”当然也是联想,而“菡萏香销”和“百草千花”是具体的意象,“美人迟暮”之感和“诗人忧世”之心则是抽象的感情,自作品具体之意象中,感受到抽象的感情、感觉和思想,这是欣赏者之能事。

    这种由彼此之联想而在作者与读者之间构成的相互触发,形成了一种微妙的感应,而且这种感应既不必完全相同,也不必一成不变,只要作品在读者心中唤起了一种真切而深刻的感受,就已经赋予这作品以生生不已的生命了,这也就是一切艺术作品的最大意义和价值之所在。

    当然,我这样说也并不是以为欣赏单只着重联想,而便可以将作者之原意完全抹煞而不顾,我只是以为一个欣赏诗歌的人,若除了明白一首诗的辞句所能说明的有限的意义之外,便不能有什么感受和生发,那么即使他所了解的丝毫没有差误,也不过只是一个刻舟求剑的愚子而已;反之亦然,若一个欣赏诗歌的人,但凭一己之联想,便认定作者确有如此之用心,那么即使他所联想的十分精微美妙,也不过只是盲人摸象的痴说而已。所以我以为对诗歌之欣赏实在当具备两方面的条件,其一是要由客观之理性对作品有所了解,其二是要由主观之联想对作品有所感受。

    《人间词话》三种境界之说,当然只是王国维由一己主观之联想所得的感受,但王氏的可贵之处则在他并不将一己之联想指为作者之用心,他还能以他自己的感受给其他读者一种触发,将其他读者也带入了一个更深广的境界,虽然每个人之所得不尽相同,但每个人却都可以就其不同的感受而将之加深加广,这种触发的提示岂不是极可贵的么?

(节选自叶嘉莹《谈诗歌的欣赏与〈人间词话〉的三种境界》,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在人类文学艺术的宝库里,喜剧艺术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俄国思想家巴赫金就说过:“一切真正伟大的东西,都应包含有笑的因素。”

    当前,喜剧文化日益成为中国审美文化的重要形态。电视娱乐化浪潮此起彼伏;喜剧电影日趋繁荣;在戏剧演出市场,喜剧颇受观众青睐。各种形式、各种风格的喜剧艺术奏响了这个时代的喜剧大合唱。

    不过,当下的喜剧发展也是问题丛生。各种搞笑、逗乐、嬉闹,都被视为喜剧,将喜剧等同于娱乐,喜剧成了一个容纳所有娱乐形式的大箩筐,搞笑的东西都往里装。当今时代,喜剧的处境非常尴尬,有些所谓“喜剧”,实际是闹剧而已,甚至为了逗乐而陷入低俗娱乐。喜剧被扭曲、被矮化,喜剧因戴上了名缰利锁而失魂。何谓喜剧之魂?乐观自信、理性超脱、自由狂欢的喜剧精神乃是喜剧之魂。

    伟大的喜剧艺术作品一定是喜剧精神高扬的作品。以戏剧为例,中外戏剧史上,真正优秀的戏剧作品,要么悲剧精神强烈,要么喜剧精神鲜明。而优秀的正剧也并非悲喜调和、不悲不喜,而是悲喜交融、有喜有悲。而当代不少所谓的“喜剧”作品,则多是不喜不悲、平淡寡味的平庸之作。

    数年前,哲学家俞吾金曾断言,一个“以喜剧美学为主导性审美原则的时代已经悄然来临”。当今时代,人们需要通过喜剧的笑声来稀释沉重、抵抗孤独、化解焦虑。喜剧是嘲讽愚陋、抨击邪恶、褒美贬丑、祛邪扶正的艺术。喜剧就是vx理性的精神、敏锐的眼光、智慧的头脑、批判的视角审视纷繁复杂的现实人生,让人对自己的存在及其周围的环境保持清醒的认识,能够以“轻松、幽默和爽朗”的乐观态度面对生活的种种考验。

    一部喜剧艺术史证明,那些贴近现实人生、针砭时弊、鞭挞邪恶、追求真理、充分高扬起喜剧精神的作品,才是老百姓乐于接受的。可是,多年来,已经很难看到这种精·心构思、发人深思的喜剧作品了。有追隶轻松效果、浅薄庸俗的滑稽楚剧,却缺少从心灵深处汲取的智慧;有对历史的随意篡改和戏说,却失去了对是非善恶的判断力和追求正义与真理的勇气。有“巨无霸”式的大制作,却没有灵魂的大震撼。

    当代的喜剧精神内涵容易被“一种肤浅的现世观念和欲望的快乐原则所取代”。如果将喜剧等同于平庸浅薄的逗乐、搞笑,那将是喜剧的矮化和异化,是喜剧的悲剧。真正的喜剧是理性和智慧的产物。伟大的喜剧作家,不仅才华横溢,而且胆识超群,他正视现实、敢说真话、乐观自信。当代民众所热爱的喜剧正是那种贴近民间、直面现实、嘲讽邪恶与丑陋、维护真理与正义的喜剧。只有这样的喜剧才会是出自智慧的心灵,并能产生犀利的嘲笑和沉思的微笑。

(摘编自2017年10月6日《光明日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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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丝绸之路是一条连接亚欧大陆的文明之路。这条道路在空间上的地理坐标是复杂的,可以是陆地、海洋,也可以是大漠、草原;可以是同一个大陆的东亚、南亚、中亚或西亚,或是具体的国家。在张骞开通西域这一标志性的节点之前,丝绸之路上的欧亚文明交汇已然存在,而且这种不同种族、地域之间的文明对话,似乎是一条永恒的时光之河,历经数千年延续至今而奔流不息。按照瑞典考古学家斯文·赫定的观点: “从文化——历史的观点看,这是连接地球上存在过的各民族和各大陆的最重要的纽带。”

    丝绸之路文明在形成发展过程中拥有一个复杂的动力系统,政治、经济、文化在不同层面发挥着主导、引领的作用,因此,这一文明具有深厚的内涵。它可以体现为举足轻重的国家安全战略选择,如汉朝开通西域对匈奴的战争、大唐对突厥的战争。它也可以视为早期全球化的经贸之路,丝绸把中国农民的桑蚕养殖、 丝绸生产与中亚、西亚商人的物流运输等以市场的形式连接起来,现代自由主义的经济方式在这条经济带上起到了主导作用。与政治、经济活动相比,丝绸之路的文化融合对于中华文明的丰富和发展具有更重要的价值。如佛教文化自汉代传入中国,扎根开花,完成了异域宗教思想的首次中国化。唐初唐太宗明确提出要把源自西域的燕乐,与汉民族的传统雅乐一并纳入宫廷音乐,朝野莫不为之风靡。在唐王朝的广阔疆域里,这种多样性、包容性的国家文化政策的实施,把中华文明推向了新的境界。

    丝绸之路推动了中国文化地理空间不停滞的运动和延展。黑格尔曾经从政治制度、社会结构等角度提出,中华文明是一种相对封闭、静止、缺少变化的文明形态,这一观点似乎是简单或偏颇的。从丝绸之路的研究看,中华文明在运动形态和内在规律上都有许多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如果把汉代丝绸之路的开辟作为一座分水岭,之前是中国本土文明的内在碰撞与交融,华夏与夷狄戎蛮至迟在春秋战国时期逐渐走向了民族和政治经济文化的大融合。之后,中华文明的历史演化进程由于外来新的文化元素的加入而变得更加活跃和精彩。丝绸之路改变了中国人的日常生活,葡萄、石榴等进入了中原腹地的村镇农田;那些与周秦迥异的西域汗血宝马不仅出现在汉武帝恣肆驰騁的军阵,也装点了汉代人的精神世界。

    研究丝绸之路中国“放眼看世界”的历史轨迹,对于实施新丝绸之路“一带一路”倡议提供了重要参照。这是在经济全球化和国内经济发展新常态大背景下推出的新的倡议。这一倡议是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相互交织的协作发展,也是国内相关联地区优化经济文化发展空间的重大机遇。研究新丝绸之路的规划及实施,要注重经济带和文化带的复合、一体化发展,注重更好地统筹国内不同区域的改革创新,实现共赢发展。这既是历史丝绸之路的重要经验,也应是新丝绸之路建设的现实选择。

    (摘编自朱文谦《丝绸之路文明的历史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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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历史上,从西周之初到春秋之末在精神文化领域居于主导地位的是贵族阶层,他们既是政治上的统治者,又是文化的领导者。贵族的精神旨趣是这一时期包括审美意识在内的整个贵族文化的主体心理依据。这个阶层鲜明的身份意识、强烈的荣誉感以及对“文”的高度重视贯穿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这一时期,“文”基本上就是贵族教养的别名,既包含着关于礼乐仪式的各种知识,又包含着道德观念系统及其话语形态。贵族之为贵族而不同于庶人之处,除了经济政治上的特权之外,主要就在于这个“文”之系统。这里的“文”虽然不同于后世“诗文”之“文”,更不同于现代以来的“文学”概念,但从中国古代文学思想发展演变的历史来看,周代贵族对“文”的高度重视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可以说是开了古代“文统”之先河。

    春秋之末,随着贵族等级制的瓦解,文化领导权亦逐渐从贵族阶层转移到一个新的知识阶层——士大夫手中。于是士大夫文化渐渐取代贵族文化而成为主流。士大夫文化也并非一个不变的整体,事实上,它也呈现为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从春秋之末到战国时期可以说是“游士文化”阶段,其主体乃是那些或奔走游说,或授徒讲学的布衣之士,其思想上的代表便是诸子百家。到了秦汉之后,才可以说真正进入了“士大夫文化”阶段。其主体是那些凭借读书而做官或可能做官的知识阶层,即“士大夫”。自汉代大一统之后,中国古代政治体制中形成了一种特有的机制,可以简称为“读书做官机制”——除了帝王及其宗亲、开国功臣及功臣之后、宦官、外戚、地方豪强等分享国家的权力之外,还有一个可以凭借读书而跻身于官僚队伍的社会阶层,这就是所谓“士大夫”。尚未做官时他们是“耕读传家”的庶民;做官以后他们是“诗书传家”的“士族”或“仕族”,无论做官与否,读书都是这个社会阶层安身立命之本,而做官——最高追求是治国平天下——则是他们读书的目的。因此尽管他们实际上是分为“官”与“民”两大类型,具有巨大的社会差异,但从精神旨趣与价值取向来看,他们又是一个有着同一性的社会阶层。

    “道”是与士大夫阶层相伴而生、亦相随而亡的终极价值范畴,是这个社会阶层精神旨趣的标志。在西周贵族阶层的话语系统中最高价值范畴是“德”而不是“道”。原因不难理解:在“道”这一概念中暗含着士大夫阶层的权力意识,是他们抗衡君权之主体精神的象征。士大夫文化是相对独立于政治权力体系的,因此需要一个“终极价值范畴”来作为标志和合法性依据,其根本功能是用来规范和引导“势”,即君权。贵族阶层既掌握着政权,又掌控着文化,故而不需要创造一个与政治权力分庭抗礼的终极价值范畴出来。春秋战国之际“礼崩乐坏”,原有价值秩序被打破,以诸子百家为思想代表的士大夫阶层试图通过话语建构(授徒讲学、著书立说)来为社会“立法”,从而实现政治变革的宏伟目标,这就需要一个至高无上的价值范畴来为自身确立合法性。于是对“道”的推崇与捍卫就构成了士大夫精神旨趣的基本维度。从孟子开始,士大夫阶层便有了 “道统”意识,一直到明清之时,“道”始终是这个古代知识阶层高扬的精神旗帜。与此相应,士大夫阶层的审美意识、文学艺术观念也主要是围绕这个“道”展开的。而“文”与“道”的关系也就成为中国文学思想史上的核心问题之一。

    (节选自李春青《“文人”身份的历史生成及其对文论观念之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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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技庆典是古罗马文化中一种独一无二的仪式,它集竞技、宗教庆祝、胜利游行、血腥表演为一体,是几百年间最为流行的全民娱乐方式。

    为罗马辩护的学者试图把竞技庆典中的血腥表演归结为古代民族中非常普遍的以活人献祭的宗教行为。然而,史料显示,罗马社会中使用人牲的现象比较罕见,通常只用牛羊献祭,只有在国家安全受到明显威胁时,出于迷信的原因,才象征性地处死少数异族人。更有说服力的证据是,罗马人往往将活人献祭视为野蛮民族的愚昧行为,以此作为自身“文明性”的反衬。

    公元2世纪至5世纪罗马人与基督徒的论战也从反面证明了罗马人憎恶人牲的立场。在论战中,双方都互相指责对方以活人献祭,以此确立自己在道德和文化方面的优越地位,将对方钉上野蛮人的耻辱柱。

    如果说罗马人的部分屠杀行为具有某种宗教色彩,那也是与军国主义捆绑在一起的。作为一个政教合一的国家,公开处决战俘的确有向庇佑罗马的诸神感恩的意味,但这并不是主要方面。正如普拉斯所断言,“竞技庆典从本质上说是为生者举行的仪式,而不是为死者举行的献祭”。对于以军事立国的罗马民族来说,这些屠杀行为首先是国家强力的展示。但屠杀行为竟会演变成娱乐节目,则与罗马人纵容和欣赏的态度有密切关系。罗马的所有阶层都对血腥表演极为痴迷。上至皇帝、元老院议员,下至身无分文的城市贫民,都热衷于观看人兽搏斗、集体处决和角斗士对决等节目。这些被处死的人主要是战俘、罪犯和奴隶,他们被称为“有害之人”,换言之是罗马帝国的害虫。因此,他们的死在罗马观众心中激不起任何同情,按照塞内加的说法,屠杀他们只是出于“游戏和娱乐”的动机。正因为这样的屠杀没有触动罗马人的道德底线,所以他们才毫不掩饰、甚至自豪地在雕刻和马赛克艺术中加以描绘。

    虽然仁慈一直是罗马人崇尚的道德准则,罗马历史上却从来没有大规模的抵制血腥表演的运动。更令人惊讶的是,扮演社会良心角色的知识分子同样没有在原则上否定这样的血腥表演。西塞罗虽然在一封信中批评了庞培的竞技庆典,但他只是轻描淡写地表示,这样的表演对于一个有教养的人来说毫无乐趣可言。塞内加是竞技庆典最严厉的批评者。但他并不是从根本上反对表演性的屠杀,只是反对以娱乐为唯一目的的屠杀。他认为残酷的集体处决是绝对正义的惩罚。他真正担心的是如此密集、强烈的暴力表演对观众道德的腐蚀作用,所以他强调,竞技庆典中的死亡一定要体现出勇敢的品质和道德的警戒效果。另外一些哲学家甚至称赞此类表演有助于培养罗马公民的勇气和斯多葛主义所追求的忍耐精神。

(选自李永毅、李永刚《死亡盛宴:古罗马竞技庆典与帝国秩序》,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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