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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单选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吉林江城中学2020-2021学年高二下学期历史假期学习效果考试试卷

如表是西汉皇帝颁布“罪已诏”情况统计表(部分)。据此推断,影响西汉皇帝颁布“罪已诏”的思想因素应是    (     )

皇帝

下诏次数

下诏原因

史料来源

武帝

1

总结失政

《汉书·西域传下》

宣帝

2

地震;总结失政

《汉书·宣帝纪》

元帝

5

地震、日食;总结失政

《汉书·元帝纪》

成帝

4

地震、日食;总结失政

《汉书.成帝纪》

A、“春秋大一统" B、“独尊儒术” C、“天人感应” D、“三纲五常
举一反三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汉武帝时,生产恢复,经济得到初步的发展,国力充实,政治统一,才具备了兴办太学的条件。同时,汉代太学的兴办,也得力于两个儒家学者,一个是董仲舒献策于前,一个是公孙弘以丞相之职贯彻于太学的发展。朝廷对太学的管理,除委任太常总负责之外,皇帝还亲自到太学视学。太学的教授称博士,其主要职责是掌教弟子、以教学为主。西汉的博士多由名流充当,采用征拜或举荐的方式选拔;东汉的博士要经过考试,还要写保举状。在书写出版相当困难的汉代,大师们的经说难于书诸简牍,多是师师相传,学习儒学就必须从师,经师讲学也就成为汉代大学的主要教学形式。

——据史仲文胡晓林《中国全史》

材料二:自秦代焚书、秦末战乱、汉初无为而治前后近百年,私学教育从未停顿。私学生徒数倍于太学生。地方官学发展迟缓,郡国内不过一校或数校。地方私学更远远超过地方官学。官学系统中几乎全无启蒙教育,蒙童教育则几乎全由私学或家学承担。秦末战乱,私学犹存,讲诵弦歌之声不辍。汉初尚黄老之学,官学未立,各种学术流派都以私学方式传播。汉武帝独尊儒术,立五经博士,后置太学。黄老道法阴阳纵横以至杂家仍以私学讲授。古今经学之争起,今文经学常居主导地位,古文经学常以私学讲授,不断展开斗争,各自发挥了自己的特长,最后促进了两大学派的相互吸收和融合。

——据史仲文胡晓林《中国全史》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 法家相信人性本恶,只有靠强权的统治者依据透明、客观的法律来实施奖惩,才能维持社会秩序与稳定。统治者自身就是法律的主人。因此,尽管儒家和法家都信奉社会铁序,但是前者提倡自律,家庭和国家要遵循传统的礼制,而后者相信依靠严刑峻法才能确保实现最终的和平。

法家的“法”不仅意指法律,还有方法和程序的含义。最初的法家就承认法律与统治术是有区别的,后者指的是权力的行使。因此统治手段不仅决定了法律的权威或者公信力,还决定了法律的有效性。因此统治社会的权威或者法律源自于术,即行使权力的方法论。韩非子综合整理了他对于统治术的领悟,认为国家统治者与其下属的官像阶层存在利益冲突,而官僚阶层又统治人民大众。因此王道依赖于“势”,即王者的神秘力量。王者能够超然、不偏不倚地通过官僚阶层创立社会秩序与稳定。

法家的悲剧在于秦朝残酷无情地奉行了法家思想,而秦王朝的迅速瓦解导致法家思想无法再成为主流。其后的汉朝在正式场合拒绝法家思想,独尊儒术。但是,中国的统治者总是发现法家的理论和实践非常有用。因此,倾向于中央集权的中国政治文化本质上是“外儒内法”。统治者不仅要怀柔,也要使用铁腕。

——摘编自沈联涛《外儒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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