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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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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河北省邯郸市鸡泽县一中2020-2021学年高二下学期语文4月月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文本一:

 诗人 

毛姆

我对名人并没有那么大的兴趣,有太多人都被一种强烈的冲动所困扰,就是想要亲近这个星球上的伟大人物,这每每让我不以为然。当别人提议,我可以见一见某些地位或成就高人一等之辈,这样的机会我总会寻觅得体的借口避开。所以当我的朋友迭戈•托雷表示可以将我引见给卡利斯托•德•圣阿纳时,我婉拒了。但难得一次我的理由是真诚的:圣阿纳不但是个了不起的诗人,迷是个被人们寄托了很多想象的人物,他的各种历险已经是传奇了,能在他的衰朽之年看一看这个人,会很有意思;但他年岁已经太大,这时候接见一个陌生人、外国人,对他来说只能是种烦扰。

记得我第一次读他的诗是二十三岁,当时迷恋得手不释卷:他诗句中有种激情,有种英雄的孤傲和斑斓的生命力,一下让我神魂颠倒。因为那些掷地有声的诗句和绕梁不止的韵律已经和我美好的青春记忆交缠在一起,所以一直到今天,我读起它们来依然会心跳加速。我一向认为卡利斯托先生在读者中的声望是他应得的。当年每个年轻人都能脱口而出他的诗句,而我的朋友会无休无止地跟我讨论他疯狂的举动、狂热的演说(诗人之外他也是个政治家)、锐利的妙语和他的恋人们。但这些都是很多年以前的事了,四分之一个世纪以来,卡利斯托先生一直隐居在他的家乡埃西哈,不屑和这个再没有什么能让他感兴趣的世界为伍。

“他现在看上去怎么样?”我问。

“神釆不凡。”

“你有他的照片吗?”

“有就好了。他三十五岁之后就拒绝面对镜头。他说他只想让后世见到他年轻时的样子。”

我知道他年轻时极为俊美,当他意识到青春一去不返时创作了一首感人的十四行诗,从中你可以清楚读到曾经被如此爱慕的容颜终于逝去,他所领受的那阵刺痛是多么苦涩,多么冷酷。

但我还是拒绝了朋友的好意;再读一遍那些耳熟能详的诗句,我就已经很满足了,而我也更喜欢在埃西哈那些阳光扫过的安静街巷自顾自漫行。所以,当我到达埃西哈的当晚就拿到那位大人物留给我的字条时,我是大为惊异的。他说,如果我能第二天上午十一点登门一见,会让他非常.高兴。事已至此,除了第二天在指定时间登门造访,我好像也没有其他选择了。

埃西哈是教堂之镇,随便走几步便能看到断壁残垣,或者是有鹳乌筑巢的石塔。埃西哈也曾有过辉煌,很多这些白色的房子,石头大门上都有气势雄伟的纹章,卡利斯托先生就住在这样一栋房子里,拉了门铃之后我站在栏杆外,虽然我听见铃声穿透了屋子,但无人应答,我摇了第二次,第三次,终于一个髭须浓密的老妇来到了门口。

“你要干吗?”她问。

她的黑眼睛倒好肴,但情绪不佳,我猜她是在这里照顾老诗人的。我把名片递给她。

“我跟你们主人有约。”

她把大门打开,让我进去。告诉我在那里等着之后,她便丢下我上楼去了。这个建筑的各种比例都很大气,但油漆已经黯淡,地上的瓷砖多有碎裂,还可见到多处灰泥大块大块地剥落。这里每样东西都散发着贫寒的气息,却见不出邋遢。我知道卡利斯托先生很穷。对他来说,有不少时候钱其实来得很容易,只是他从来不觉得这是件要紧的东西,总花钱如流水。现在你也很容易看出来他对自己生活的拮据根本不屑一顾。院子中间有张桌子,两侧各放一张摇椅,桌上的报纸已经是半个月之前的了。我开始猜想在温暖的夏夜,坐在这里抽烟时,是怎样的梦幻充斥着他的思绪。柱廊之下,墙上挂着一些西班牙的绘画,颜色暗沉,画艺也拙劣。这个场景,再加上我朦胧勾勒的种种联想,和这位浪漫诗人的形象太过相称,我几乎要被这个地方的气魄所压倒。我之前对于这次会面一直很冷淡,甚至不知为何略觉得无聊,但现在开始有些局促起来,点了一支烟。我是照着时间来的,不知老先生是给什么耽搁了。这种寂静让人有些不安。

我听见有声响,心跳快了起来。我现在有些激动了,等到看见他走下楼梯时,我屏住了呼吸。他一只手里有我的名片。这是位个子很高的老人,花白的头发依然很茂密,而浓密的眉毛依然是乌黑的,这让他的黑眼珠里闪过的火焰更添了一分严峻的气势。在他的年纪,眼神里依然保有那样的光芒让人赞叹。他不带笑意的眼神落在我的身上,冷静地审视着我。他的衣服从上到下是黑色的,一只手中拿着一只宽边帽。在他的仪态中有种自在和高贵。他完全是我希望的样子,他身上没有一寸不像个诗人。

他进了院子,缓缓向我走来。他的眼睛也绝对像是鹰的眼睛。这对我来说,似乎是个重大的时刻,因为他就站在那里。莫名地在我心里,唱起了卡利斯托先生最有名的情诗,轻柔而动人。

我很不好意思。还好我之前准备了该如何跟他打招呼。

“大师,我这样一个外国人能和您结识真是万分荣幸。”

他犀利的眼神中突然有笑意摇曳了一下,严厉的嘴唇也有那么一瞬被微笑弯成弧线。

“我不是诗人,先生,我是卖猪鬃刷子的。你弄错了,卡利斯托先生在隔壁。”

我找错了一憧房子。

文本二:

在我的一生中,为了自我提高而阅读了很多谈论小说的著作。总体说来,这些著作的作者一致认同,故事并不是小说中最重要的部分。事实上,在他们看来,故事是小说阅读过程中的一种障碍,读者的注意力在阅读故事时会被分散开,那些他们认为的小说中的重要因素便被忽视了。他们并不明白,实际上故事是小说家为了抓住读者的兴趣而扔出的一根救生绳索。在人类身上,听故事的欲望是根深蒂固的,正如对财富的欲望一样。如今,注重刻画人物而非讲述故事已成为小说的一种倾向。诚然,塑造人物是很重要的。只有小说中的人物受到渐渐熟悉他们的读者的同情之后,发生在他们之间的事情才会得到读者的关心。然而,弱化人物之间发生的事件而倾尽全力塑造人物,只是小说的一种写法。另一种写法的存在同样是合理的,在这种写法中,小说家只是单纯地讲故事,它的故事合情合理而且有条有理,对人物的塑造却简单、粗略。

《毛姆读书随笔》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不愿给年岁已高的诗人带来生活烦扰,这是“我”拒绝朋友将我引见给伟大诗人卡利斯托先生的根本原因 B、小说插入了“我”第一次阅读诗人作品时的情境,“手不释卷”“心跳加速”,表现了“我”对诗人的崇拜之情。 C、当收到诗人的字条时,“我”大为惊、异,既惊异于诗人对“我”行程的了解,更惊异于诗人竟然会主动邀约。 D、在“我”的想象中,诗人的样子最好是穿着黑色的衣服,手中拿着宽边帽,具有自在和高贵的仪态。
(2)、下列对小说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运用侧面烘托的手法塑造人物,通过朋友与“我”无休无止的讨论,表现了诗人才华横溢、神釆不凡的特点。 B、诗人“三十五岁之后就拒绝面对镜头”,这一情节的设置,既体现诗人面对青春逝去的痛苦,又为后文埋下了伏笔。 C、小说釆用全知视角叙事,讲述“我”拜访诗人卡利斯托先生,却找错房子、认错人的经过,增强了文章真实性和感染力。 D、“不带笑意的眼神”“冷静的审视”等细节描写带有一定的主观色彩,写出了“我”心目中诗人桀鹫冷峻的气质。
(3)、小说第⑬段不惜笔墨描写诗人的住所周围的环境和屋内的陈设,这样的描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4)、文本二中,毛姆谈到了小说的两种写法,你认为《诗人》这篇小说属于哪一种写法?请结合文本,简述理由。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以下小题。

风语

胡炎

    风,卷着梦的香气,一阵一阵,撩得人难受。

    村头老杨树下,他蹲着,目光铸在密匝匝的枝叶间。叶片上,昨夜的梦还在跳荡,金光灿灿,晃得人眼晕。抬手捋一把,那叶子全是钱,新崭崭香喷喷,揣进怀里,平素蔫软的腰杆硬是生生挺得笔直。

    身前,烟屁股滚了一地。最后一支抽尽,再把烟屁股捡起来,点燃,狠狠地补了几口。

    心,也给灼得火烧火燎:这财,别人发得,我怎就发不得?

    “爹!”进家,他叫。

    “弄啥?”爹不看他,手里的锤子起起落落,只顾自加固他的锄头。

    “钱……我得用。”

    爹的手停了,翻他一眼:“那是留着给你娶媳妇的。”

    “媳妇不急,钱急。”他给爹敬支烟。

    “到底弄啥?”

    “正事,别问!”他把字咬得很重。

    爹不再言语。这是他唯一的儿。儿一贯是老实本分的,他不能不依他。

    叔、伯、舅、姑……挨个借了个遍。然后村西的、村东的,南头的、北头的,挨门槛进,讨好的笑,把一张脸都给拉伤了。

    “就你,也做白日梦?”村人的眼里,满是鄙夷和不屑。

    他依旧笑,心里却骂:“狗眼看人低,等着瞧!”

    购置设备、联系货商、组织人手……第一批成品终于出炉,没想到,事儿来了。

    一块黑转,拍晕了他:“敢跟老子抢生意?”

    他摸索着爬起来,捂着流血的后脑勺:“疤哥,我不懂事,您老人家大人大量,抬抬手,给兄弟条生路。”

    疤哥叉着腰:“这砖,挨得亏不亏?”

    “不亏。”

    “想不想再挨一砖?”

    “疤哥,您说笑。”

    “识相点,拜老子的山头,有钱大家赚。”

    “懂了,疤哥,您是爷。”

    “好孙子。”疤哥又朝他后脑勺拍了两下,这次不是砖,是手。

    有了疤哥,生意竟出奇地红火。

    人前人后,便再也不是从前那个“老实蛋子”,好烟潇洒地掷过去,说话便有了十足的底气。

    村人的眼光,也把他托了起来。

    唯有爹,一张瘦瘦的黑脸平静得像十月的秋空,怎也拧不出个表情。或许在他心中,只有锄头、泥土和庄稼,那是他生命的全部。

    这晚,他置了好酒、好菜,硬把爹从牛棚子里拉到餐桌旁。

    “爹,喝一口解解乏,咱爷儿俩好好说说话。”他捧起酒碗,敬爹。

    爹的手沾满泥土,接过碗,却没喝。沉吟一会儿,爹说:“带上酒菜,跟爹走。”

    他不知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只好拾掇了酒菜,跟着走。

    月光下,爹的身影更显瘦削,那是日晒的、风吹的、雨淋的。他不由心痛,日后,是得让爹好好歇歇,可劲享一把清福了。

    出村向北,穿过一片树林,半山坡上,是自家的祖坟。

    墓碑前,摆好酒菜。爹拉他一把:“给先人跪下。”

    四周静得出奇,唯有虫声唧唧。

    爹说:“儿呀,当着先人的面,你要说实话。”

    “嗯。”

    “你干的,是正经营生吧?”

    “是……”他低着头,不敢看碑。

    “那就好,咱家世世代代没啥本事,可都是老实人、正经人,你爷走时跟我说,种好田,养好儿,吃安稳饭是大福。可别辱没了祖宗。”

    “……”他哑然,心底里被一只手狠狠掏了一把,底气全给掏光了。然而,一阵风吹过,底气一下子又回来了。

    订单越来越多,运气来了,山都挡不住。

    车买了,楼盖了,漂亮媳妇娶了,四面都是风光。唯有爹,照样耕他的田、犁他的地、侍弄他的庄稼。地是他的命,随他吧。

    然而有一日,他从风声里,听到了异样。

    风很猛,揪下了叶片上的梦。脊骨一软,腰杆竟再也挺不起了。

    两月后,一条新闻充斥大街小巷:全国特大地沟油主犯被判无期徒刑……

    这天,荒草历历的祖坟前,爹长跪不起。末了,一头撞在墓碑上。

    风,依旧卷着梦的香气,撩着很多汉子的心。一张张焦裂的嘴,吐出一团团墨蓝的烟雾,在风中飘呀飘,飘呀飘……(有删改)

阅读下面一篇小说,完成下面小题。

天职

许行

    海尔曼博士的诊所远近闻名,在布拉沙市没有不知道他和他的诊所的。这个倔老头子,像他那把用最好的钢材做成的手术刀一样坚硬、锋利。

    一天夜里,一个小偷撬开他的诊所,将一点现金和几样珍贵的药物,放在提兜里准备带走。不巧,他在慌忙中撞倒了吊瓶支架,又被氧气罐绊倒,摔折了大腿,要跑也爬不起来了。这时,海尔曼和助手从楼上下来,助手说:“打电话让警察把他带走吧!”

    “不,在我诊所的病人不能这样出去。”

    把小偷抬上手术台,海尔曼连夜给他做了接肢的手术,并打上了石膏,直到在诊所里把他彻底治好才交给了警察。

    助手说:“他偷了您的财物,你怎么还如此给他治疗呢?”

    “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

    这件事一时传为佳话。

    又一天,一个女人护送一位在车祸里受重伤的人来到诊所。

    海尔曼一愣:“呵,是她!她早已徐娘半老,怎么还这般漂亮?”这是他被人夺去的爱妻。直到今天她在他的眼里,仍然具有不可代替的魅力。

    女人泪流满面地说:“海尔曼,亲爱的海尔曼,你还恨我吗?……为了拯救他的生命,我不得不来求你,你是全市惟一能给他做手术的人。”

    受重伤的人是他原来爱妻的后夫,就是这个人把她夺去了,当时就差点同他进行古老的决斗。

    海尔曼曾经受过他们的侮辱。现在这种场合的重逢,使他不由心潮起伏,思绪万千。他始终一言未发,只冷冷地反问一句:“列夫斯基夫人,你忘记我常对你说的话了吗?”

    “噢,你是说,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

    一个修补头颅骨的手术,让海尔曼站了十个多小时,最后晕倒在手术台旁。

    列夫斯基在伤愈后,夫妻俩在海尔曼面前忏悔地说:“如您不嫌弃,我们愿意为服侍您而献出余生。”

    “这是上帝的安排。医生的手术室里记住的只是他的天职,忘记的是个人的恩怨。”

    这件事更赢得了人们的敬重。

    这年,德国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占领了布拉沙。一个盖世太保头目,被波兰地下战士一枪打中了胸部。随军医生没人能给他做开胸这样的大手术,便把他化了装送到海尔曼的诊所。海尔曼一搭眼就认出了这个最凶残的德国刑警队警官,在这个城市里不知有多少波兰人丧生在他的枪口下。他心中猛然一震,暗自喟叹,这也是上帝的旨意呵!

    海尔曼支走了所有助手和医护人员,他洗手,刮脸,重新穿好上教堂才穿的那套西服,罩上一件最新的白外套。然后拿起他最大的那把手术刀,一下子剖开了他的胸膛。他没有去找子弹,而是把手术刀插在他的心上……

    审判海尔曼时,德国人说:“你玷污了你的手术刀。”

    “没有,它用得其所。”

    “你忘记了医生的天职。”

    “没有,此时此刻反法西斯就是最高的天职!”他一字一顿,字字千钧,全市人都听到啦。

    海尔曼牺牲了。可城市到处都张贴着“天职”两个大字,不用再加其他文字,它就成了一条具有巨大号召力的反法西斯标语。时至今日,布拉沙还在最高的楼宇上,挺举着“天职”两个大字,谁都明白人们赋予了它更深远的含义。

(原文略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沈从文

    场坪上,白日照着,一圈闲人,为小小热闹粘在那里。

    一个年过六十的老人扛了一对大傀儡走来,到了场坪,四下望人,似乎很明白这不是玩傀儡的地方,但无可奈何地停了下来。

    老头子把傀儡坐在场中烈日下,轻轻咳着,调理着嗓子。他除了那对脸儿一黑一白简陋呆板的傀儡以外,什么都没有!看的人也没有。

    他发红的小眼睛四方瞟着,场坪位置既不适宜,天又那么热,若无什么花样做出来,绝不能把闲人引过来。老头子便望着坐在坪里傀儡中白脸的一个,亲昵地低声地打着招呼,也似乎正用这种话安慰他自己。

    “王九,不要着急,慢慢的会有人来的,咱们呆一会儿,就玩个什么给爷们看看,玩得好,还愁爷们不赏三枚五枚?玩得好,爷们回去还会说:王九赵四摔跤多扎实,六月天大日头下扭着蹩着搂着,还不出汗!可不是,天那么热,你也不累,好汉子!”

    来了个学生,站着,没动。

    老头子瞥了眼,微笑着,全身作成年轻人灵便姿势,膀子向上向下摇着,一面自言自语的说话,亲昵得如同家人父子:

    “王九,你瞧,先生可来了。好,咱们动手,先生不会走的。你小心,别让赵四小子扔倒。先生帮咱们绷个场面,看你摔赵四这小子,先生准不走。”

    他把傀儡扶起,整理傀儡身上的破旧长衫,又从衣下取出两只假腿来,把它缚在自己裤带上,再把傀儡举起,弯着腰,钻进傀儡所穿衣服里面去,用衣服罩好了自己,且把两只手套进假腿里,改正了两只假腿的位置,开始在灰土坪里扮演两人殴打的样子。他移动着傀儡的姿势,跳着,蹿着,有时又用真脚去捞那双用手套着的假脚,装作掼跤盘脚的动作。他既不能看清楚头上的傀儡,又不能看清楚场面上的观众,表演得却极有生气。

    学生笑了,有人注意到了这边,第二个人跑来了。

    不久,第三个以至于第十三个皆跑来了。

    闲人聚集得越来越多。

    众人嘻嘻地笑着,从衣角里,老头子依稀看出一圈观众的腿脚,他便替王九用真脚绊倒了赵四的假脚,傀儡与藏在衣下玩傀儡的,一齐颓然倒在灰土里,场面上起了哄然的笑声,玩意儿也就小小地结束了。

    老头子慢慢的从一堆破旧衣服里爬出来,露出一个白发苍苍满是热汗的头颅,发红的小脸上写着疲倦的微笑,又将傀儡扶起,自言自语:“王九,好小子。你玩得好,把赵四这小子扔倒了,大爷会大把子铜子儿撒来,回头咱们就有窝窝头啃了。你累了吗?热了吗?来,再来一趟,咱们赶明儿还上国术会打擂台,挣个大面子!”

    众人又哄然大笑。

    过一阵,围的人已不少,他便四面作揖说:“大爷们,大热天委屈了各位。爷们身边带了铜子儿的,帮忙随手撒几个,荷包空了的,帮忙呆一会儿,撑个场面。”

    有人丢一枚两枚的,与其他袖手的,皆各站定原来位置不动,一个青年军官,却掷了一把铜子儿,皱着眉走开了。老头子为拾取这一把散乱满地的铜子,沿着场子走去,系在腰带上那两只假脚,很可笑地左右摆动着。

    这老头子同社会上某种人差不多,扮戏给别人看,连唱带做,并不因做得特别好,就只因为在做,故多数人皆用稀奇怜悯的眼光瞧着。应出钱时,有钱的照例也不吝惜钱,但只要有了件新鲜事情,大家便会忘了这里,各自跑开了。

    卖莲子小摊,有人中了暑,晕了过去,大家不知发生了什么事,见有人跑向那方面,也跟着跑去。只一会儿,玩傀儡的场坪观众就走去了大半,少数人也似乎才察觉了头上的烈日,渐渐散去了。

    场中剩了七个人。

    老头子微笑着,一句话不说,两只手互相捏了一会,又蹲下去把傀儡举起,罩在自己的头上,两手套进假腿里去,开始剧烈的摇着肩背,玩着之前的那一套。古怪动作招来了四个人,但不久去了五个人。等另一个地方真的殴打发生后,人便全跑去了。

    老头子依然玩着,依然常常故意把假脚举起,作为其中一个全身均被举起的姿势,又把肩背极力倾斜向左向右,便仿佛傀儡相扑极烈。依然在一种规矩中倒下,毫不苟且地倒下。王九又把赵四战胜了。

    他从那堆敝旧衣里爬出时,已空无一人。

    于是他同傀儡一个样子坐在地下,数着铜子,一面向白脸傀儡王九笑着,说着前后相同既在博取观者大笑,又在自作嘲笑的笑话。他把话说得那么亲昵,那么柔和。他不让人知道他死去了的儿子就是王九,儿子的死,乃由于同赵四相拼,也不说明。他决不提这些事。他只让人眼见傀儡王九与傀儡赵四相殴相扑时,虽场面上王九常常不大顺手,上风皆由赵四占去,但每次最后的胜利,总仍然归那王九。

    王九死了十年,老头子城里城外表演王九打倒赵四也有了十年,真的赵四,五年前早就害黄疸病死掉了。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人在胡同第几槐

刘心武

    五十八年前跟随父母来到北京,从此定居此地再无迁挪。

    北京于我,缘分之中,有槐。童年在东四牌楼隆福寺附近一条胡同的四合院里居住。那大院后身,有巨槐。那株巨槐,仰起头,脖子酸了,还不能望全它那顶冠。巨槐叶茂如伞,网住好大一片阴凉。最喜欢它开花的时候,满树挂满一嘟噜一嘟噜白中带点嫩黄的槐花,于是,就有院里还缠着小脚的老奶奶,指挥她家孙儿,用好长好长的竹竿,去采下一笸箩新鲜的槐花,而我们一群小伙伴,就会无形中集合到他们家厨房附近,先是闻见香气,然后,就会从老奶奶让孙儿捧出的圆形盖帘上,分食到用鸡蛋、蜂蜜、面粉和槐花烘出的槐花香饼……

    后来我搬出那四舍院了,但依然会在梦里来到巨槐之下,梦境是现实的变形。我会觉得自己在用一根长长的竹竿,吃力地举起——不是采槐花,而是采槐花谢后结出的槐豆——如果槐花意味着甜蜜,那么槐豆就意味着苦涩,过去北京胡同杂院里生活困难的人家,每到槐豆成熟,就会去采集,将它晾干后卖给药房做药材……在梦里,我费尽力气也揪不下槐豆来,而巨槐顶冠仿佛乌云,又化为火烫的铁板,朝我砸了下来,我想喊,喊不出声,想哭,哭不出调……噩梦醒来是清晨,但迷瞪中,也还懂得喟叹:生存自有艰难面,世道难免多诡谲……

    除了院子里的槐树,还有更可爱的胡同路边的路槐。槐树有多种,国槐虽气派,若论妩媚,则似乎略输洋槐几分。洋槐开花在春天,一株大洋槐,开出的花能香满整条胡同。

    北京胡同四合院树木种类繁多,而最让我有家园之思的,是槐树。

    东四牌楼附近,现在仍保留着若干条齐整的胡同。胡同里,依然还有寿数很高的槐树,有时还会是连续很多株,甚至一大排。不要只对胡同的院墙门楼木门石墩感兴趣,树也很要紧,槐树尤其值得珍视。青年时代,就一直想画这样一幅画,胡同里的大槐树下,一架骡马大车,静静地停在那里,骡马站着打盹,车把式则铺一张凉席,睡在树阴下,车上露出些卖剩的西瓜……这画始终没画出来,现在倘若要画,大槐树依然,画面上却不该有早已禁止入城的牲口大车,而应该画上艳红的私家小轿车……

    过去从空中俯瞰北京,中轴线上有“半城宫殿半城树”一说,倘若单俯瞰东四牌楼或者西四牌楼一带,则青瓦灰墙仿佛起伏的波浪,而其中团团簇簇的树冠,则仿佛绿色的风帆。这是我定居五十八年的古城,我的童年、少年、青年、壮年的歌哭悲欢,都融进了胡同院落,融进了槐枝槐叶槐花槐豆之中。

    不过,别指望我会在这篇文章里,附和某些高人的高论——北京的胡同四合院一点都不能拆不能动……城市的改变当然包括着拆旧与建新,拆建毕竟是一种活力的体现,而一个民族在经济起飞期的亢奋、激进乃至幼稚、鲁莽,反映到城市规划与改造中,总会留下一些短期内难以抹平的疤痕。我主张在北京旧城中多划分一些保护区,一旦纳入了保护区就要切实细致地实施保护。在此前提下,对非保护区的拆与建都采取个案分析,该容忍的容忍,该反对的反对。发展中的北京确实有混乱与失误的一面,但北京依然是一只不沉的航空母舰,我对她的挚爱,丝毫没有动摇。

    最近我用了半天时间,徜徉在北京安定门内的旧城保护区,走过许多条胡同,亲近了许多株槐树,发小打来手机,问我在哪儿。我说,你该问:岁移小鬼成翁叟,人在胡同第几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①可是,我真爱北平。这个爱几乎是想说而说不出的。我爱我的母亲,怎样爱?我说不出。在我想做一件事讨她老人家喜欢的时候,我独自微微地笑着;在我想到她的健康而不放心的时候,我欲落泪。言语是不够表现我的心情的,只有独自微笑或落泪才足以把内心表达出来。我爱北平也近乎这个。夸奖这个古城的某一点是容易的,可是那就把北平看得太小了。我所爱的北平不是枝枝节节的一些什么,而是整个儿与我的心灵相黏合的一段历史,一大块地方,多少风景名胜,从雨后什刹海的蜻蜓一直到我梦里的玉泉山的塔影,都积凑到一块,每一细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只是说不出而已。

    ……

    ②伦敦、巴黎、罗马与堪司坦丁堡,曾被称为欧洲的四大“历史的都城”。我知道一些伦敦的情形,巴黎与罗马只是到过而已,堪司坦丁堡根本没有去过。就伦敦、巴黎、罗马来说,巴黎更近似北平,不过,假使让我“家住巴黎”,我一定会和没有家一样地感到寂苦。巴黎,据我看,还太热闹。虽然那里也有空旷静寂的地方,可是又未免太旷,不像北平那样既复杂而又有个边际,使我能摸着——那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面向着积水滩,背后是城墙,坐在石上看水中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我可以快乐地坐一天,心中完全安适,无所求也无可怕,像小儿安睡在摇篮里。是的,北平也有热闹的地方,但是它和太极拳相似,动中有静。巴黎有许多地方使人疲乏,所以咖啡与酒是必要的,以便刺激;在北平,有温和的香片茶就够了。

    ③虽说巴黎的布置比伦敦、罗马匀调得多,可是比起北平来还差点儿。北平在人为之中显出自然,既不挤得慌,又不太僻静,连最小的胡同里的房子也有院子与树,最空旷的地方也离买卖街与住宅区不远。北平的好处不在处处设备得完全,而在它处处有空儿,可以使人自由地喘气;不在有许多美丽的建筑,而在建筑的四围都有空闲的地方,使它们成为美景。每一个城楼,每一个牌楼,都可以从老远就看见。况且在街上还可以看见北山与西山呢!

    ④好学的、爱古物的人们自然喜欢北平,因为这里书多古物多。我不好学,也没钱买古物,但我却喜爱北平的花多菜多果子多。花草是种费钱的玩艺,可是北平的“草花儿”很便宜,而且家家有院子,可以花不多的钱而种一院子花。墙上的牵牛,墙根的靠山竹与草茉莉,省钱省事而且会招来翩翩的蝴蝶。至于青菜、白菜、扁豆、毛豆角、黄瓜、菠菜等等,大多数是直接由城外担来送到家门口的。雨后,韭菜叶上还往往带着雨时溅起的泥点。青菜摊子上的红红绿绿几乎有诗一般的美丽。果子有不少是从西山与北山来的,西山的沙果、海棠,北山的黑枣、柿子,进了城还带着一层白霜儿,美国包着纸的橘子遇到北平带霜儿的玉李,还不愧杀!

    ⑤是的,北平是个都城,而能有好多自己产生的花、菜、水果,这就使人更接近了自然。从它里面说,没有像伦敦的那些成天冒烟的工厂;从外面说,它紧连着园林、菜圃与农村。采菊东篱下,在这里,确是可以悠然见南山的。像我这样的一个贫寒的人,或许只有在北平才能享受一点清福吧。

    ⑥好,不再说了吧,要落泪了。真想念北平呀!

(选自老舍《想北平》)

阅读下面的文段,回答问题。

    日子很快的过去了,她的做工却毫没有懈,食物不论,力气是不惜的。人们都说鲁四老爷家里雇着了女工,实在比勤快的男人还勤快。到年底,扫尘,洗地,杀鸡,宰鹅,彻夜的煮福礼,全是一人担当,竟没有添短工。然而她反满足,口角边渐渐的有了笑影,脸上也白胖了。

    新年才过,她从河边掏米回来时,忽而失了色,说刚才远远地看见几个男人在对岸徘徊,很像夫家的堂伯,恐怕是正在寻她而来的。四婶很惊疑,打听底细,她又不说。四叔一知道,就皱一皱眉,道:

    “这不好。恐怕她是逃出来的。”

    她诚然是逃出来的,不多久,这推想就证实了。

    此后大约十几天,大家正已渐渐忘却了先前的事,卫老婆子忽而带了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进来了,说那是祥林嫂的婆婆。那女人虽是山里人模样,然而应酬很从容,说话也能干,寒暄之后,就赔罪,说她特来叫她的儿媳回家去,因为开春事务忙,而家中只有老的和小的,人手不够了。

    “既是她的婆婆要她回去,那有什么话可说呢。”②四叔说。

    于是算清了工钱,一共一千七百五十文,她全存在主人家,一文也还没有用,便都交给她的婆婆。那女人又取了衣服,道过谢,出去了。其时已经是正午。

    “阿呀,米呢?祥林嫂不是去淘米的么?……”好一会,四婶这才惊叫起来。她大约有些饿,记得午饭了。

    于是大家分头寻淘箩。她先到厨下,次到堂前,后到卧房,全不见淘箩的影子。四叔踱出门外,也不见,一直到河边,才见平平正正的放在岸上,旁边还有一株菜。

    这一天是四婶自己煮中饭;他们的儿子阿牛烧火。

    午饭之后,卫老婆子又来了。

    “可恶!”四叔说。

    “你是什么意思?亏你还会再来见我们。”四婶洗着碗,一见面就愤愤的说,“你自己荐她来,又合伙劫她去,闹得沸反盈天的,大家看了成个什么样子?你拿我们家里开玩笑么?”

    “阿呀阿呀,我真上当。我这回,就是为此特地来说说清楚的。她来求我荐地方,我那里料得到是瞒着她的婆婆的呢。对不起,四老爷,四太太。总是我老发昏不小心,对不起主顾。幸而府上是向来宽洪大量,不肯和小人计较的。这回我一定荐一个好的来折罪……。”

    “然而……”③四叔说。

    于是祥林嫂事件便告终结,不久也就忘却了。

(节选自鲁迅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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