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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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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吉林省双辽市第一中学2016-2017学年高二下学期语文5月月考试卷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追风筝的人

【美】卡勒德·胡赛尼

    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规则是放起你的风筝,割断对手的线。若有风筝被割断,那些孩子就拼命地追逐那个随风飘扬的风筝。对追风筝的人来说,最大的奖励是捡到最后掉落的那只风筝,那是无上的荣耀。每个斗风筝的人都有助手,我的助手——兼仆人与朋友——是哈桑。

    那年冬天的一个夜里,距比赛还有四天,爸爸对我说:“我觉得今年你也许能赢得比赛!”爸爸随口一说,却在我脑海中埋下了一颗种子:好办法!让他看看,他的儿子终究非同凡响。

    街上新霁的积雪银光闪闪,天空蓝得无可挑剔。哈桑和我走出大门,雪花反射出白晃晃的光芒,照得我睁不开眼。街上,风筝斗士们在做最后的准备。街道传来欢声笑语,各处屋顶挤满了看客。我朝自家的屋顶看去,爸爸挥挥手,我不知道他究竟是跟我还是跟哈桑打招呼。

    “我们得开始了。”哈桑说。

    突然间我想放弃。爸爸在屋顶上看着我,他的眼光像太阳那样热得令人发烫。

    “我有点不想放风筝了。”我说。

    “今天是个好日子。”哈桑说。

    我试图让眼光离开我们家的屋顶。哈桑上前一步,低声说了一句让我有些吃惊的话。“记住,阿米尔少爷,没有鬼怪,只是个好日子。”哈桑一眼看穿我。

    “没有鬼怪。”我低声说,出乎意料的是我竟然觉得好些。

    不到一分钟,我的风筝扶摇直上。一个钟头后,空中已经挂着至少四十只风筝,如同纸制的鲨鱼,巡游搜猎食物。寒冷的微风吹过我的头发。哈桑在我身旁,他的手掌被线割得鲜血淋漓。第一批被挫败的风筝断了线,像流星那样划过苍天,拖着闪亮的尾巴,散落在临近的街区,给追风筝的人带来奖赏。

    我偷眼望向爸爸,寻思他眼下在想些什么。风筝纷纷坠下,而我的仍在翱翔。我双眼不时瞟向爸爸,紧紧盯着他的羊毛衫。

    下午三点,阴云密布,太阳躲在它们后面,影子开始拉长。只剩下六只风筝了,我的是其中之一。我双腿发痛,脖子僵硬。但看到风筝一只只掉落,心里的希望一点点增大。

    一只蓝风筝在过去那个钟头里大开杀戒。现在,只剩下我的红风筝和那只蓝风筝了。局势紧张得如同我流血的手拉着的线。人们纷纷顿足尖叫:“干掉它!干掉它!”爸爸会不会也在欢呼呢?但我所能听到的是脑袋里血液奔流的声音。

    一阵风拉升了我的风筝,我占据了有利的位置。“干掉它!干掉它!”的欢呼越来越响,仿佛罗马人对着斗士高喊“杀啊!杀啊!”。

    “快赢了,阿米尔少爷!”哈桑兴奋得直喘气。那一刻来临了,我合上双眼,松开拉线的手。寒风将风筝拉高,线又在我手指上割开一个创口,接着……

    不用听人群欢呼,我也知道我赢了!我看到爸爸站在屋顶边缘,双拳挥舞,高声欢呼。我体验到有生以来最棒的一刻。

    “安拉保佑,我们等会儿再庆祝吧。现在,我要去帮你追那只蓝风筝。”哈桑撒腿就跑。

    “哈桑,”我大喊,“把它带回来!”

    他踢起阵阵雪花,飞奔到街道的拐角处。他突然停下来,转身,双手放在嘴边,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然后露出一脸微笑,消失在街角之后。

    我收回风筝后,寻找每条通道都没有哈桑的踪迹。我正在担心时,天就快黑了。突然听到前面传来一阵声响,这是一条僻静的死胡同。只见哈桑站在末端,拳头紧握,双腿微微张开。在他身后,摆着那只蓝风筝。那是我打开爸爸心门的钥匙。

    三个邪恶的大男孩挡住了哈桑的去路。我觉得自己无法呼吸。他们逼近哈桑。

    “把风筝给我!”其中一个挥舞着拳头。

    哈桑眼里流露出恐惧,可是他摇摇头。“这是阿米尔少爷的风筝。”

    “你这个白痴!把风筝给我们。”

    哈桑弯腰捡起一块石头。他们一愣,退后一步。

    “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了!”

    哈桑高举那只抓着石头的手。

    我张开嘴,几乎喊出来,但我没有,我浑身麻木。

    他们动手了,哈桑扔出石块,击中了其中一个的额头。他们一拥而上……

    有种温热的东西从我眼角流淌下来。我眨眨眼,看见自己依旧咬着拳头,咬得很紧,从指节间渗出血来。我回到一个空无一人的市场,斜倚在一家小店铺紧闭的门前。

    十五分钟后,哈桑回来了,手里拿着那只蓝风筝。

    “你到哪里去了?我在找你。”我艰难地说,仿佛在吞嚼一块石头。

(节选自《追风筝的人》,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真实生动地向读者展现了阿富汗斗风筝比赛的风俗传统,充满异域风情,表现了阿富汗人民的勇敢和好斗。 B、小说情节波澜起伏,情节的高潮是哈桑保护追回的风筝,高潮部分不仅照应标题,更能突出“我”与哈桑的不同性格特征。 C、小说的环境描写非常典型,比如,第三段“街上新霁的积雪银光闪闪,天空蓝得无可挑剔”交代故事发生的背景,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颇具艺术匠心。 D、小说对哈桑形象的刻画运用了肖像、语言、动作等描写,比如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个性化的人物语言有力地揭示了哈桑的忠诚品格。 E、小说中的“我”胆小懦弱,当哈桑为保护风筝而被三个邪恶的大男孩欺负时,“我”不敢挺身相救。“我”这个人物形象刺痛着读者,许多人的内心都有一个阿米尔。
(2)、随着小说情节的发展,“我”的心理在不断地变化。请结合情节简要概括“我”赢得比赛后(含赢得比赛时)的心理变化过程。

(3)、试从风筝对“我”、对哈桑的意义这一角度探究文本中“风筝”的内涵。

举一反三
文学类文本阅读

感恩节的荆棘花束

    迎着十一月的寒风,推开街边一家花店大门的时候,珊德拉的情绪低落到了极点。一直以来,她都过着一帆风顺的惬意生活。但是今年,就在她怀孕4个月的时候,一场交通事故无情地夺走了她肚子里的小生命。紧接着,她的丈夫又失去了工作。这一连串的打击令她几乎要崩溃了。

     “感恩节?为什么感恩呢?为了那个不小心撞了我的粗心司机?还是为那个救了我一命却没能帮我保住孩子的气囊?”珊德拉困惑地想着,不知不觉中来到一团团鲜花面前。

     “我想订花……”珊德拉犹豫着说。

     “是感恩节用的吗?”店员问,“您一定想要那种能传递感激之情的花吧?”

     “不!”珊德拉脱口而出,“在过去的五个月里,我没有一件事是顺心的。”

     “我知道什么对您最合适了。”店员接过话来说。

    珊德拉大感惊讶。这时,花店的门铃响了起来。“嗨,芭芭拉,我这就去把您订的东西给您拿过来。”店员一边对进来的女士打着招呼,一边让珊德拉在此稍候,然后就走进了里面的一个小工作间里。没过多久,当她再次出来的时候,怀里抱满了一大堆的绿叶、蝴蝶结和一把又长又多刺的玫瑰花枝——那些玫瑰花枝被修得整整齐齐,只是上面一朵花也没有。

    珊德拉狐疑地看着这一切,这不是在开玩笑吧?谁会要没有花的枝子呢!她以为那顾客一定会很生气,然而,她错了。她清楚地听到那个叫芭芭拉的女人向店员道谢。

     “嗯,”珊德拉忍不住开口了,声音变得有点结结巴巴的,“那女士带着她的……嗯……她走了,却没拿花!”

     “是的,”店员说道,“我把花都给剪掉了。那就是我们店里的特别奉献,我把它叫做‘感恩节的荆棘花束’。”

     “哦,得了吧,你不是要告诉我居然有人愿意花钱买这玩意吧?”珊德拉不理解地大声说道。

     “3年前,当芭芭拉走进我们花店的时候,感觉就跟你现在一样,认为生活中没有什么值得感恩的。”店员解释道, “当时,她父亲刚刚死于癌症,家族事业也正摇摇欲坠,儿子在吸毒,她自己又正面临一个大手术。我的丈夫也正好是在那一年去世的,”店员继续说道,“我一生当中头一回一个人过感恩节。我没有孩子,没有丈夫,没有家人,也没有钱去旅游。”

     “那你怎么办呢?”珊德拉问道。

     “我学会了为生命中的荆棘感恩。”店员沉静地答道,“我过去一直为生活当中美好的事物而感恩,却从没有问过为什么自己会得到那么多的好东西。但是,这次厄运降临的时候,我问了。我花了很长一段时间才明白,原来黑暗的日子也是非常重要的。”

    正在这时,又有人走了进来,是一个头顶光秃的矮个子胖男人。

     “我太太让我来取我们的感恩节的荆棘花束——12根带刺的长枝!”那个叫菲利的男人一边接过店员从冰箱里取出来的用纸巾包扎好的花枝,一边笑着说。

     “这是给您太太的?”珊德拉难以置信地问道,“如果您不介意的话,我想知道您太太为什么会想要这个东西。”

     “哦,不介意……我很高兴你这么问,”菲利回答道。“四年前,我和我太太差一点儿就离婚了。在结婚四十多年之后,我们的婚姻陷入了僵局。但是现在,我们总算把问题给解决了,我们又和好如初。这儿的店员告诉我,为了让自己牢记在荆棘花束里学到的功课,她总是摆着一瓶子的玫瑰花枝。这正合我意,因此就捎了些回家。”

     “我诚挚地向你推荐这一‘特别奉献’!”菲利一边付账,一边对珊德拉说。

     “我实在不知道我能不能够为我生命中的荆棘感恩。”珊德拉对店员说道,“这有点儿……不可思议。”

     “嗯,”店员小心翼翼地说,“我的经验告诉我,荆棘能够把玫瑰衬托得更加宝贵。人在遇到麻烦的时候,会更加珍视上帝的慈爱和帮助,我、芭芭拉,还有菲利夫妇,都是这么走过来的。因此,不要恼恨荆棘。”

    眼泪从珊德拉的面颊上滑落,她抛开她的怨恨,哽咽道:“我要买下这样一束带刺的花枝,该付多少钱?”

     “不要钱,你只要答应我把你内心的伤口治好就行了。这里所有顾客第一年的‘特别奉献’都是由我免费赠送的。”店员微笑着递给珊德拉一张卡片。

    珊德拉打开卡片,上面写着:我的上帝啊,我曾无数次地为我生命中的玫瑰而感谢你,但却从来没有为我生命中的荆棘而感谢过你。请你教导我关于荆棘的价值,通过我的眼泪,帮助我看到那更加明亮的彩虹……

    眼泪再一次从珊德拉的脸颊上滑落。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传道

聂鑫森

    纪于天不知不觉已年届古稀。

    头发稀疏了,脚步迟缓了,精气神也散淡了许多,流年似水,曾经壮如牛犊的他说老就老了;儿女不在身边,家里除了老伴儿,就只剩下老两口的影子。

    纪于天常感叹什么都在变,值得庆幸的是他京剧票友的身份始终没变。从小到老,他痴迷的就是西皮二黄、生旦净末丑,自然也酷爱唱几嗓子,尤其钦服马连良的“马派”,行腔念白,颇有神韵。几乎每个夜晚,他都很忙,或掏钱买票看戏,或参加票友的聚会,或在家里听京剧光碟。对于别人的求教,他一概不会拒绝,问什么答什么,“四大名旦”“四小名旦”“南麒北马关外唐”等滔滔不绝。

    有一天夜晚,纪于天在剧院看完戏,回到家门口,正要掏钥匙开门,发现钥匙忘带了,只好敲门,并用京剧道白:“老们儿,开门来!”

    老伴儿在里面闷声回答:“谁是你老伴儿?你的老伴儿是京剧!”

    他立刻接上话:“此言甚是!”

    纪于天就是这样一人有意思的人。

    省城的京剧团来到了古城,要连演十晚。头三晚的戏码是《文姬归汉》《群英会》《野猪林》。纪于天很欣赏这个剧目的演员,马派老生,程派青衣,叶派小生,侯派花脸,杨派武生,人才济济,争奇斗艳。他能不去一饱眼福和耳福吗?

    但这次他却不用去买票了,有人把票送上门来了。

    送票的叫牛金,40来岁,在本市一家公司当老总。他爹与纪于天是老同事,又在这条小巷里做了几十年的邻居。牛金平时回爹妈家不多,来去都是一副匆匆忙忙的样子。

    纪于天很惊讶:这父子俩是压根不看京戏的,牛金怎么有这个兴趣了?

    牛金坦言相告:“我爹让我来找纪伯伯帮忙,您千万别推辞。过几天,有一个美国的华裔客商来洽谈业务,据说他是个京戏迷,晚上得招待他过过戏瘾吧。我不懂这个,临时抱佛脚,想请您陪我先看几场戏,再听您说说戏,以便我和他交谈时,有个共同的话题。或许他一高兴,合同就签下了。”

    纪于天笑了,说:“我不缺这几个买票的钱。你想了解京剧,我愿意陪同,正好为国粹传道嘛!”

    牛金说:“那是,那是,这是戏票,头三晚的我们在剧院碰面吧。”

    第一晚,牛金早早地到了剧院,和纪于天一起认认真真地看完了《文姬归汉》散戏后,牛金谦恭地请纪于天去了一家茶馆,在一个雅座里喝茶,吃夜宵,聊天。

    “纪伯伯,程派唱腔怎么听起来是这么个味儿?”

    纪于天说:“你问得好。程腔讲究若断若续、藕断丝连、缠绵悱恻,称之为‘鬼音’。它不是‘直’着出来的,而是走了一个曲线,音量似乎不大,但有力度,这个饰演蔡文姬的演员是地道的程派传人,功夫很深。”

    “哦。”

    “我虽是习老生的,平日程腔也听得多。比如剧中蔡文姬唱的‘荒原末日嘶胡马,万里江山归路道……’是西皮原板,我给你学学。”

    纪于天同手在桌上敲着板眼,尖起嗓子唱起来。唱到精彩处,牛金也学着喊一声“好”。纪于天笑得满脸放亮。

    “小牛,明晚是《群英会》。演周瑜的小生和演蒋干的丑角最值得一看。”

    “我会准时到场的,纪伯伯。”

    “也许你从此就爱上了京剧了。”

    “但愿如此!”

    第二晚,牛金在开幕前几分钟,才匆匆赶来,坐到纪于天旁边的座位上。戏演到一半,牛金的手机响了,他哼哼哈哈地通完话,抱歉地对纪于天说:“公司里有急事,来了份海外传真,我得去处理一下。纪伯伯,真对不起。”

    “明天去处理不行吗?”

    “人家等着答复哩,心为形役,没办法!”

    牛金轻巧地从观众席中滑出去,像一尾鱼,眨眼间就不见了。

    这么好的戏,牛金半场退席,纪于天觉得很遗憾。过了一会儿,纪于天忘记了身边少了个人,专心专意地看戏,看得浑身发热,喉头发紧。

    第三天晚上,牛金没有来看戏。他白天打了个电话给纪于天,说那个美国华裔客商不来了,派他的一个部下来洽谈,这个部下是个地道的美国人,他特别爱听交响乐……

    纪于天孤零零地看完了《野猪林》,旁边那个空着的座位,他总是忍不住去瞅瞅,心里也仿佛空了一大块。今夜,他怎么了?看京剧都分心,怪!

    走在回家的路上,见身前身后无人,纪于天唱起了剧中人林冲的一段“反二黄散板”转“原板”,声腔凄凉悲切:“大雪飘,扑人面,朔风阵阵透骨寒……”(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最初的温暖

邹扶澜

    男孩小时候家里很穷,买不起新衣服,甚至有时连上学的本子也买不起,这时,他就用完了正面用反面。一天,班里来了位新生,是个漂亮的女孩,扎着鲜艳的蝴蝶结,背着一个让全班同学都眼红的书包。

    女孩跟他成了同桌。她的文具盒里装满了各种漂亮的笔和橡皮,还有很多崭新的方格本,甚至有精装的笔记本。男孩偷眼看,既嫉妒又眼馋。

    男孩自尊心很强,怕女孩笑话,本子用完了便不再用反面,也就不记笔记,只靠脑子记。女孩感到奇怪,有一天问他,他说:“会了,不用记了。”女孩好像明白了什么,主动拿出两个本子给他,男孩拒绝了,女孩羞红了脸,几天不和他说话。有一次,班里组织看电影,每人交5分钱,男孩没有钱,就没有报名。女孩高兴地跑到他跟前,说:“明天下午看电影,我替你把钱交了。”男孩气恼地说:“我不去,用不着你给我交。”女孩委屈地哭了,说:“你长大后还我还不行吗?”男孩没有再说话,勉强答应了她。

    第二年,女孩要搬家了,男孩也不知道她要搬的地方在哪个方向,只觉得有一种留恋的感觉,有一种丢了东西的感觉。知道了她走的日期后,那一天他没上学,而是早早地等候在一个十字路口——县城开往外地的车辆都要经过这里。终于,一辆大货车开了过来,女孩跟他哥哥站在车厢两边的护栏里。女孩看见了他,高兴地向他挥手,男孩想跟她说点什么,跟在后边拼命追,可车速太快,一溜烟就从眼前开过去了。

    第二天上学,班里一个女同学给男孩送来一个沉甸甸的牛皮纸包,说是他的同桌留给他的。男孩打开,是厚厚一摞没有用的各式作业本,还有她用过的漂亮的文具盒,里面装满了铅笔,还有一支能抽水的钢笔。笔中间夹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送给我最好的同桌刘兵。”

    男孩哭了。他突然觉得,因为嫉妒,他对同桌太不友好了,但她没有记恨他。也就是从那天起,他的心知道了什么叫疼痛。

    那个文具盒,他一直保存着。有时拿出来看看,眼前会晃动着一对鲜艳的蝴蝶结,一跳,一跳……

    几十年过去了,男孩读完大学,又读博士,打拼多年后成为一家上市公司的老总。阅尽沧桑后,他越来越怀念那个当年跟他同桌的小女孩,于是在报纸上登了寻人启事,寻找那个叫王丽晨的女孩。

    电视台的记者闻讯后,邀请他做了一次访谈。面对现场的许多观众,他把掩藏在心底的那段往事说了出来,说到动情处,他几次哽咽,说如果能见一见当年同桌的女孩,他死而无憾了。

    主持人问他:“为什么非要见她呢?相见不如怀念,保留最初的那份美好,为她祝福,不是很好吗?”

    他摇了摇头。

    主持人说:“王丽晨现在已经步入中年,也许已经发福,也许过得很不如意,如果是这样,你还会执意见她吗?”他说:“是的,我想当面对她说声谢谢,另外,如果她有什么难处的话,我想尽自己所能帮她一把。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想着她,甚至没有一天忘记过她。小时候,因为贫穷,我看过太多的冷眼,但她给了我最初的温暖,这成了我生命的动力,也让我一直洁身自好。我经常想,如果她也给我冷眼,就像压垮骆驼的最后那根稻草,也许我的人生就会完全改写……”他已经泪光莹莹,“我想看见她还美好地生活着,跟我一样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沐浴着温暖的阳光……”节目的最后,主持人对观众说:“那好吧,让我们大家一起帮忙,让刘总实现这个多年的心愿。”

    几天后,他收到一封信:

“亲爱的刘同学,不瞒你说,那天我就坐在观众席上。之所以不见你,并不是因为你太富有,或者我已经老了,而是越纯净越美好的记忆,越经不起现实的打搅。我很赞同主持人的那句话,有些美只适合放在心里,就像一坛陈酒,一旦打开味道就淡了。如果你对我心存感激,那就在心里保存那份最初的美好吧。感谢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活在你心里,并希望我能一直这样活下去……”

    这封信是那位主持人所写。刘兵所要寻找的王丽晨是她的妹妹,已经于3年前因病去世……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种瓜点豆

康志刚

    他喜欢种扁豆。喜欢种,自然就喜欢吃。

    那一年,他在城里安了家,然后就迫不及待地和凤霞在小院的南墙根下面种下几颗扁豆。每天下班,他和凤霞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来到南墙根,看它们是否发芽了,是否长高了。在他们期待的目光里,扁豆长高了,开花了。那一簇簇的扁豆花,像浮在院墙上一层紫红色霞霓。每到宁静的中午,总有几只蜜蜂或者细腰马蜂,嗡嗡地飞来采蜜。种扁豆与吃扁豆,已经成为他们生活的一部分。

    有天,突然传来消息:他们这里要拆迁了。

    这是一大片平房区,位于县城的东南角上。他们家东面只隔三四家,是一块足有几百亩的菜地,一直延伸到东城墙边上。那一个个排列有序的菜畦里,种有菠菜、小白菜、韭菜、茴香、油菜等,让人赏心悦目。

    那些天,吃过晚饭,胡同里的人都凑到胡同口。每个人都变成了演说家。还没说几句,在停顿的间歇就被另一个人抢去了,每个人都害怕被别人抢了风头。就那么一个话题,总也说不完,说不够。凤霞性格内向,平时很少和胡同里的人来往,这会儿也似换了个人,也抢别人的话头,说起来也不肯住嘴。

    转眼就是清明节。清明前后,种瓜点豆。今年还种不种扁豆呢?这几乎是他和凤霞同时想到的一个问题,但又同时被否定了。嗨,说不定哪天就拆了呢。

    从前凤霞下班回家,总是顺便在路边买一把菜。自打种上扁豆,凤霞时常两手空空回来。因为院里就有现成的呢,即便已经坐上锅了,也来得及呀,转身去摘一把即可。一顿饭,仿佛就因为有了那盘绿莹莹的扁豆,才变得生动起来了。

    如今,他们满脑子都是拆迁,很少想到扁豆。即便想起来也不屑一顾:扁豆算什么呀,上不得台面的。但无论他们怎么急切,依然不见开发商的影子。他们哪沉得住气,就去打探。打探来的消息让他们惶恐而又不安:开发商已和菜农们签了协议,就快动工了。哎呀,怎么回事?莫非……他们不敢也不愿再往下想了。

    果然,他们的担心很快得到证实。因为西面不远就是那座著名的寺院——临济寺,县里禁止在寺院四周盖高层建筑。还有,他们这里都是密密麻麻的住户,拆迁的代价要比征收那块菜地高出许多倍。你说开发商能不改变主意吗?

    他们哪信?就差三四十米,有什么理由不一同开发呢?他和妻子这么认为,全胡同的人也这么认为。大家又聚在胡同口商量对策。大家依然抢着说,比从前还要急迫。从前那是因为激动,现在只剩愤怒了。商量的结果是推选代表去面见开发商,当然也有质问和算账的意思。

    星期天上午,在一个临时搭建的工棚里,他们见到了开发商老许。当弄明白来意,老许抖一抖手里的烟,叉开两腿哈哈地笑起来,一连问了他们好几个问题:“我是开发商,为挣钱不是搞慈善!让我开发你们,你们能保证让我赚到钱吗?你们敢给我担保吗?”……往回走着,老秦狠狠地往地上啐一口:哎,钻钱眼里了!他想附和一句,但心里像抽空了,哪还有一点底气。

    尘埃落定后,一切又归于沉寂。又到了清明节。阳光明丽,空气里飘满了草木复苏的气息。因为四周没有高楼,又远离闹市,这里的天空显得无比辽阔,深远,也更蓝。没有汽车的响声,更没有人声的喧闹,安静得只有风声,鸟声,还有鸡鸣,狗吠,好一个清幽的世界。

    这天,两人下班回来,发现车筐都是空的,都忘记买菜了。中午吃什么呢?如果院里还种着扁豆,这根本就不是个问题呀。好在还不晚。还是在南墙根下的老地方,他俩又种了几棵扁豆。凤霞还种了几棵丝瓜,她说丝瓜和扁豆是姐弟俩。

    于是每天下班回来,他俩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蹲在墙根下面,看扁豆和丝瓜是否发芽了。春天的阳光是纯金做成的,暖烘烘的照在他们身上。凤霞见下的种子老没动静,有些担心。他笑她心太急了,才种上三天呀。

    是种子就会发芽的,就会开花结果的。他仿佛已经看到了那绚烂如霞的扁豆花和一串串的扁豆。当然,还有垂下来的一条条长长的丝瓜。(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阿弟

黎晗

    她第一次来,在办公室窗户外面探一探头,很快又缩了回去。他在看一份文件,没注意到她。她又探了探头,轻轻地喊了声:“阿弟!”他吓了一跳,抬头看去,看到了一张干瘦而谦卑的脸。他惊得差点从椅子上站起来……

    他很快就镇定了下来,绷着脸朝窗外问:“你找谁?”

    她还在窗外站着,摩挲着双手,挺局促的样子。“有没有碎纸旧报纸卖啊,阿弟?”

     “哦。”他犹豫了片刻,脸上终于放松下来,“有啊,你进来吧。”他打开了虚掩的门。

    她进来了。她的动作比脸上的表情要轻快许多,很快就把那些旧书旧报归到了一起。看到她麻利的动作,他想了想,又从书橱上翻出了些旧杂志,轻轻地放在了那堆她摆放得整整齐齐的旧报刊上。

     “一斤两毛钱,阿弟。我去拿秤子。”她满脸堆笑地说。

     “送你,都拿去吧。”他说。

     “这么多,好几块钱呢!”她的脸上有点吃惊,又有点喜出望外。

     “没事。你拿去吧。”他轻声道。

     “哦……那我去拿袋子来装。”她小跑着出去了。

    他点了一支烟。她进来的时候,手上多了一个麻袋和一根拖把。

     “我帮你拖一下地吧。阿弟你人真好……”她的脸上又有了那份谦卑。

    他突然烦躁起来。“不要了,你去吧。我要做事了!”他板着脸说。

     “好好好。这个阿弟人真好……”她麻利地把那些旧报刊塞进麻袋,一只手拖着袋子,另一只手举着拖把出去了。

    办公室一下子空了下来。他手头的事情却做不下去了。

    她的声音,她的样子,她的动作,她消瘦的背影,她脸上谦卑的表情,太像母亲了……她的样子,就是记忆中母亲的样子。母亲如果在世……

    林科长留了心,以后别人来收旧报纸,他一概回绝。屋角的报纸堆得有点高了,他会突然想起她。

    有一回,林科长到另外一栋楼去开会,看到过道上堆满了旧报纸,忍不住停下脚步观望。果然是她的收获,她正在帮人家拖地板呢。她突然看到他,有点害羞地笑了。林科长也笑着点了点头。旁边经过的同事很奇怪地看了他一眼。

    她渐渐在机关大院混熟了。林科长不止一次看到这样的情景:她的手里拄着拖把,倚靠在门侧,跟机关工作人员在聊天。她几乎包揽了整个机关大院的废品收购业务。林科长远远地旁观着这微妙的变化,抽着烟,思绪突然就飘远了。

    之后再到林科长的办公室来,她总是小心翼翼。有一次她试图表达什么,她说,阿弟你人真好,原来你也是做领导的,脾气怎么这么好呢!林科长还是微微一笑,什么都没说,拿起了一份材料看。她见林科长不作声,就知趣地走了。“阿弟”是这个地方父母亲对儿子的称呼,也是哥哥姐姐对弟弟的称呼,在更大的范围内,只要是年纪小的男性,谁都可以这样叫。母亲一直到临终,都是这样叫他的。

    快过年的时候,机关各单位大扫除,清理出来的旧报纸和其他废品特别多。林科长看到她推了一辆有些破旧的三轮车,接连几天都载着一大车满满当当的废品,吃力地骑出机关大院。最后一天,她带了帮手来,那是一个小学生模样的男孩。看到那个男孩,他眼睛一亮。他默不作声地点起一根烟,慢慢地走了过去。

    她骑在三轮车上,那个小男孩跟在车后面。“阿弟,你扶住,别让东西掉下来!”她嚷嚷着。车上的东西遮住了她的视线,她并不知道,林科长就站在车的后面。小男孩发现了林科长,不经意地看了他一眼。

    小男孩和他小时候一样瘦,但是跟他长得一点也不像。林科长有些失落,却长吁了一口气。

    林科长要走开来时,三轮车子突然急刹住了。她和她载满废品杂物的三轮车被门房拦住了。

    是一个新来的保安,态度颇为强硬。她忙不迭地解释着:

     “阿弟,我跟你讲,我一直在这里面收东西的……阿弟,我不骗你……”

     “谁是你阿弟!”这个新来的保安不耐烦地呵斥她,“你这些东西怎么来的,啊,我怎么知道你是买的还是怎么的!”

    小男孩紧紧拉着她的衣襟,林科长看见他眼里藏着的泪光,他想起了自己的童年。这时候她看到了林科长。“阿弟……”她朝他虚弱地喊了一声。

    他毫不犹豫地走了上去。他胸前的工作牌子让那个保安的声音小了下去。

    她和她满满的一车废品出去了,那个孩子跟在后面慢慢地走远了。

    林科长目睹着这一切,心里涌出了一种酸楚。

    过了年,林科长突然被任命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局长。上班的第一天,那个新来的保安唯唯诺诺来找他。

     “领导,不好意思,那天……那天我刚来,我不知道那个女的是你家亲戚……”

     “啊,你说什么?”新任的林局长脸上瞬间布满了怒气。

    保安走了之后,他把保卫科科长喊了过来。

    从此,她和那个保安再也没有出现在大院了。

(选自《2015年度微型小说》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复仇

巴金

    这年夏天老友比约席邀请我到他的别墅去度假。

    我去的时候,那里已经有了几个客人。一个是医生勒沙洛斯,一个是新闻记者福拉孟;还有一位比叶·莫东,是一个中学教员,我们几个人都是单身汉。

    比约席的别墅在一个风景优美的乡村。一条河流把全村围抱在里面。岸边有一带桦树林,点缀着许多家房屋。

    我不曾去过教堂。不过礼拜日早晨开始做弥撒时的钟声,我无一次不听见。严肃的、悲哀的声音从不远的地方传来,又慢慢地落进水里,好像被碰碎了似的,分散在水面,这样的音乐我非常喜欢。

    有一次我们不知道怎样谈到幸福上面来,莫东先生却发出了奇怪的议论,他引了英国诗人布郎宁的话,说人生的至上善就在于跟少女一吻。“人生的最大幸福就是看见正义胜利的时候。”比约席说。他是学法律的人,说这种话也不无理由。

    后来轮到医生发表他的意见了。做医生的人总是以救人为幸福的,我这样想。

    “复仇——”医生慢腾腾地说出这两个字。

    “复仇?”我们都惊叫起来。

    “是,我说最大的幸福是复仇。”他镇静地说。但是他又闭了口,好像静静地等候着我们的反驳。

    我们都不发言,只是默默地带了疑问的眼光望着他。他似乎在沉思。过了一会儿,他终于开口解释他的意见。他的声音很镇定,但是里面仍旧有一点痛苦的味道,这说明他说的话曾经给了他很深刻的印象。

    在两年以前,我到过意大利,有一天晚上,我已经睡了,忽然一声枪响惊醒了我。我开了房门,看见房东惊惶的面孔。她告诉我下一层的房间里有一个房客自杀了。

    地上躺着一个瘦弱的青年。他的胸膛露了出来,偏左一点有一大团血迹,脸色白得像一张纸,喉咙不住地响。我俯下去听了他的脉,知道已经无望了。我刚刚站起来,他忽然睁开了两只血红的眼睛,口里说了一句:“我是福尔恭席太因。”喉咙里再吼了几下,便死了。

    我听了房东的话,才知道这个自杀的青年就是刺杀鲁登堡的凶手。我想他也许是另外的一个福尔恭席太因吧。但是这时候我无意中看见他的衣袋里露出了一个纸角,我便把它抽出来。原来是一束文件。我只瞥见“福尔恭席太因的自白”几个字,便把它塞在寝衣的袋子里。

    “有些人也许会说我的死是在忏悔我的罪恶。其实我对于杀死鲁登堡的事,并不后悔。我所杀过的人除了鲁登堡还有一个叫做希米特的军曹。”

    “三年前,我还在家乡。那时我刚同我的吕贝加结婚不几月。我们开设了一家杂货店,两人过活得也还幸福。”

    “然而在这个城里发生了大规模的烧杀抢劫。”

    “有一天我因事出去了,留下吕贝加在店里。我回来时远远地看见一个军官匆忙地从我的店里出来。他的脸上有抓破的地方,军服也很凌乱。我便加速了脚步,跑进店里。”

    “天呀!她满身都是血——我认得那个军官是希米特军曹。我马上跑了出去,到了司令部,要求见鲁登堡将军。鲁登堡将军接见了我。他听了我的请愿以后,并不说什么,只是微微一笑,就叫两个兵士把我带出去了。”

    “我被他们关了两天,等我回到店里时,我的东西被他们毁得精光。”

    “我没有家,我没有亲人,没有产业,连我所爱的妻子的遗体也没有了。”

    “忽然一个思想像一线光明似的射入了我的脑子。复仇,复仇!我似乎又找到一个生活的目标了。”

    “在一个大风雨之夜,我把车停在一家大咖啡店门前,在这微弱的马车的灯光下,我认出了我的仇人希米特。”

    “我对准他的胸膛把匕首刺了进去。在车灯的微光下我看见他的痛苦的挣扎和脸上那种难看的表情,我抽出匕首,血跟了出来。我把匕首放在嘴唇边,用舌舐着刀叶,我把血都吃了。我不觉得有什么味道,只觉得热。我藏了匕首,把那个垂死的身体拖到岸边,抛进河里去了。”

    “我赶车离了河岸,一路上我唱着歌,心里非常快乐,觉得我是世间最幸福的人。”

    “不久我就离开了这个城市,因为鲁登堡已经离开这里了。”

    “这三年来我到处跟着他。我跟他到过来比锡,到过汉堡,到过柏林,到过维也纳,最后到了巴黎。我买了一支手枪,我每天出门时总要把那支装好子弹的手枪吻许久。有一天我果然找着他了。”

    “我连续发了三枪,我亲眼看见三颗子弹都打进了他的身体。他只是呻吟着。我却在一阵混乱中逃走了。”

    “没有人捉住我,我到过比利时,到过瑞士,到了意大利。我的姓名响遍了全个欧洲,可是我自己却依旧困苦地、无名地而且像一只狗那样被人追踪地活着。”

    “我的精力渐渐地消失了。从前因为有仇人在,有复仇的事做,所以我能够历千辛万苦而活着。现在呢,生活没有了目标,复仇的幸福已经过去。我没有家,没有亲友。工厂里的繁重的工作和奴隶般的生活,我实在厌倦了。我决定把我的生活结束,因为我一生再也不会有那样的幸福了。”

    医生惋惜地接下去说:“我很对不起福尔恭席太因,不曾把他的遗书发表,因为他的话虽是真实的,我虽然也像他那样相信复仇是最大的幸福,但是人们互相仇杀的事在我看来终于是可怕的。难道除了复仇以外,我们便找不到别的道路吗?”

    比约席开口了。他严肃地、决断地说:“在现在,除了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外,还没有别的路。”

    路,我想是有的,不过他们不想走罢了。

    我们都在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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