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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诗歌鉴赏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必修上册2.1立在地球边上放号

阅读下面三首诗歌,完成下面小题。

立在地球边上放号

郭沫若

无数的白云正在空中怒涌,

啊啊!好幅壮丽的北冰洋的情景哟!

无限的太平洋提起他全身的力量来要把地球推倒。

啊啊!我眼前来了的滚滚的洪涛哟!

啊啊!不断的毁坏,不断的创造,不断的努力哟!

啊啊!力哟!力哟!

力的绘画,力的舞蹈,力的音乐,力的诗歌,力的律吕哟!

红烛

闻一多

红烛啊!

这样红的烛!

诗人啊!

吐出你的心来比比,

可是一般颜色?

红烛啊!

是谁制的蜡——给你躯体?

是谁点的火——点着灵魂?

为何更须烧蜡成灰,

然后才放光出?

一误再误;

矛盾!冲突!

红烛啊!

不误,不误!

原是要“烧”出你的光来——

这正是自然的方法。

红烛啊!

既制了,便烧着!

烧吧!烧吧!

烧破世人的梦,

烧沸世人的血——

也救出他们的灵魂,

也捣破他们的监狱!

红烛啊!

你心火发光之期,

正是泪流开始之日。

……

红烛啊!

“莫问收获,但问耕耘。”

峨日朵雪峰之侧

昌耀

这是我此刻仅能征服的高度了:

我小心地探出前额,

惊异于薄壁那边

朝向峨日朵之雪彷徨许久的太阳

正决然跃入一片引力的无穷的

山海。石砾不时滑坡,

引动棕色深渊自上而下的一派嚣鸣,

像军旅远去的喊杀声。

我的指关节铆钉一样楔入巨石的罅隙。

血滴,从撕裂的千层掌鞋底渗出。

啊,真渴望有一只雄鹰或雪豹与我为伍。

在锈蚀的岩壁,

但有一只小得可怜的蜘蛛

与我一同默享着这大自然赐予的

快慰。

(1)、填空。

《立在地球边上放号》《红烛》都抒发了诗人在特殊年代的热烈情感。郭沫若用 (特点)的海浪意象传递了的磅礴情感;闻一多化用(特点)的红烛意象,寄托了的时代之思。

(2)、有人评价《立在地球边上放号》《红烛》是新诗“感性形式”与“理性形成”的典型代表,请选择其中一首,谈谈诗歌中的感性流露与理性思考。
(3)、有人说,与《立在地球边上放号》《红烛》相比,昌耀的《峨日朵雪峰之侧》更具庄严之美,请结合诗歌具体意象进行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诗歌批评庸俗化

普冬

    批评对作品的意义不言而喻。好的批评如同灯光,指引着作品从暗处走向前台。近些年的诗歌批评中,不乏这样的经典或中肯之作。但与此同时,诗歌批评庸俗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不少诗歌批评为了应酬需要,违心而作,学术含量可疑,甚至堕落为诗人小圈子里击鼓传花的游戏道具。这类批评对诗歌创作来说类同饮鸩止渴,还不如索性没有的好。

    批评庸俗化表现为诠释过度,脱离作品文本进行没有限度的“再创造”。一些平庸之作明明直白无味或佶屈聱牙,批评文章却写得天花乱坠,一再上演“皇帝的新衣”闹剧。这些批评牵强附会、肆意升华,外延无限扩张,乃至另起炉灶,使批评成为原创式的畅想,早已失去了与原作品的联系。

    批评庸俗化表现为一哄而上的羊群效应。有人提到“疼痛”,一时间无痛不成诗,非痛不好诗,翻开诗歌评论集,简直“痛不欲生”;有人说到“底层写作”,于是流水线、小餐馆、地下室和打工妹顿时成为新宠。不论创作还是批评,长期以来已习惯跟风、复制和起哄。对生活我们缺的不是图解,而是用心的关注。诗歌应该是自然与人文背景下的“顺产儿”,诗歌批评同样如此。海洋、浪花、岛屿,应该把这些真实的生活还给诗歌,也还给批评。

    批评庸俗化表现为概念代替文本,行为代替写作。较之个体性的埋头创作,不少诗人似乎更喜欢混个脸熟,在这样的背景和语境下,诗歌批评基本沦为诗人间的交际和应酬。哪怕是纷纷攘攘的流派或主义之争,也往往是你方唱罢我登场,名目噱头不少,却未见得与文学和读者有何关系。

    批评庸俗化表现为以偏概全、近亲结缘。某些诗人同时兼有批评家身份,习惯以自己的喜好为唯一或主要标准。比如现实主义视浪漫为虚空,浪漫主义视写实为流水账,废话诗人眼里唯美即为幼稚,至于下半部诗人则一篙子打翻一船人——除我之外都是“伪娘”。这种“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门派偏见之争,批评效果不难预期。

    一切表现形式都应该是创造的成果。今天的浪漫或许是明天的现实,当下的现实也可能是昨天的浪漫。重要的是我们的作品是否揭示生命本质,精神是否向真向善向上,以及手上的“主义”是否与我们的诉求达成一致。而批评要做的,就是把真正的创造性成果点亮,让不同形式、不同风格、不同创造性诉求的佳作,在反复的研读与辨析中沉淀价值。

    诗歌批评庸俗化趋势亟须扭转。文学批评的职业公信力需要树立,批评家需要贡献学术良知。果真如此,对诗歌和读者,都将是福音。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周海亮

    他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养鸡,放牛,院角为女儿种满桃红色的指甲花。他喜欢躺在树荫下,枕着锄头,眯着眼,喝女人为他沏好的茶。日子从叶隙间溜走,从禾尖上溜走,从茶香里溜走,从花开花落中溜走,他迷恋这种感觉。可是战争来了,安静的生活突然被打断,他不得不离开。

    他离开,因为他怕死,怕女儿和妻子遭遇意外。他亲眼看见弹片将一个男人瞬间撕开,那个男人,不过是如他一样的农人。还有远处的枪炮声,俯冲下来的飞机,映红天边的火光,撤进村子的伤兵,蠕动的肠子和流淌的鲜血……他必须离开,暂别祖辈留下的土炕、土屋、土狗、土地。他曾以为战争与他无关,但现在,他必须逃离。

    他怕死,更怕别离

    他随着人群,逃出村子,逃上公路。飞机追赶着他们,炸弹不断在人群里爆炸,残肢断臂,随处可见。人群躲进深山,燃烧弹倾泻下来,人被烧成炭,炭继续燃烧,世界变成地狱,地狱灼热滚烫。他不明白农人有什么错,他只知道他们无处可藏。又有士兵追赶上来,大山被层层围困,等待他们的,只剩死去和被俘。很多人期待被俘,被俘还有机会,还有解释或者求饶的机会,但是他不想。他什么也没有做错,他不想解释或者求饶。

    他逃了出去。几百农人,他是唯一逃出去的一个。他追上撤退的部队,成为一名士兵。有老兵劝他不要当兵,老兵说,以我们的装备,这不是打仗,不是拼命,而是送死。他说,我当兵。老兵说,当兵,肯定活不过三个月:被俘运气好的话,可以熬到战争结束。他说,我当兵。老兵说,真不怕死?他说,怕死,但我当兵。

    他怕死,更怕奴役

    他没有枪。没有枪的新兵很多。冲锋时,他扛着大刀,紧跟住前面的老兵。老兵倒下了,他捡起枪,继续往前。战斗打响以前,他曾担心过枪,老兵告诉他,这个最不用担心。他说今天是他当兵三个月的最后一天,正常的话,就该阵亡了。他猜得很准。他还说,现在当兵两个月,就是老兵了。他这才知道,老兵不过二十一岁,三个月以前,还是西式医院里的一名牙医学徒。

    老兵说得没错,他们不是拼命,而是送死。一波儿人填进去,一波儿人又填进去,一波儿人再填进去,似乎死的不是人,而是牲畜。长官说,这叫“添油”,这是他们唯一可以选择的战术。他懂。在乡下,冬夜长,想油灯燃烧不息,就得不停地添油。他想,之所以让士兵们前赴后继,是因为,那火焰可以奄奄一息,但绝不能灭。

    他怕死,更怕熄灭

    可是战争竟然结束了,竟然真的结束了。听到这个消息,他不相信,仍然攥着烧火棍般的枪,缩在战壕里,不敢出来。他已当兵三年,他是整个师部唯一活过三年的士兵。三年里他杀死十多名敌兵,他清晰地记得每一个士兵的模样和临死前的表情。在他随后的生命里,那些士兵毫发毕现,面目狰狞,夜夜与他纠缠。不管如何,他成为英雄,他应该受到赞美和礼遇。

    可是他回到乡下,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养鸡,放牛,院角种满桃红色的指甲花。他说我打仗,不就是为了回来吗?这么多人送死,不就是为了这样的生活吗?这样,挺好,挺知足。

    很多年过去。几乎没有人再记起他曾经是一名士兵。又很多年过去,几乎没有人再知道这里曾经被轰炸、被占领、被蹂躏,这里的人们曾经被驱赶、被奴役、被屠杀。每一天,他哆哆嗦嗦地走过村路,挤满老年斑的脸努力抬起。他仰望天空,他怕有一天,天空里再次出现密密匝匝的飞机,然后,炸弹呼啸而下。临终前几天,他想告诉每一个人,曾经的村子,妻子,女儿,父亲,母亲,兄弟,炸弹,大火,老兵,战壕,履带,尘烟,炸成两段的尸体,黏稠的鲜血,鲜血,鲜血……可是他太老了,已经发不出声音。他知道他不会忘记,但他怕活着的人们,会忘记。

    他不怕死,他更怕遗忘

(选自《小说界》2016年第3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奖状

杜秋平

    到西部贫困的山区后,我的脾气变得越发的坏了。其实早先我已经意识到这里条件的恶劣了,但未曾想到竟是如此之差。要不是来西部支教对我们这些大学生来说有许多优惠政策,我想我是不会来的。

    总算熬过了多半年的时间,再没多久就可以回去了,离开这里的艰难与困苦。寒风吹着四面透风的破旧教室,我的心冰凉冰凉的;但是看到学生们天真的小脸、单薄的衣衫、带着冻疮的手指,我的心突然有些愧疚。我是有些对不起他们的,他们是多么希望我能多呆些时间,甚至希望我能长久地留下来。可我呢,却一直想着回到大城市去。我鼻子酸酸的。我想起夏日里学生们给我带来家里舍不得吃的瓜果,他们真诚地捧到我的面前微笑着说,老师,你吃你吃嘛。我想起冬日里他们还用带着冻疮的小手捧起我的大手给我往手上哈暖气,把温暖一直送到我的心里。

    可我终究没有太高的觉悟,我还是盼着回去。我强打着精神,继续一日日给孩子们上课,心里却在盘算着回去的日程。

    学生们都很听话,特别是那些家庭特别贫困的学生,事实上这里多半是贫困的学生。学生们成绩还不错,他们也很上进,每每考试,他们最大的愿望就是可以获得奖状。是的,奖状,他们拿回家后会得到父母的夸奖,把奖状小心翼翼地、庄重地贴在墙上,这就是全家的荣誉啊。虽然学校连奖品都买不起,但小小的、单薄的一张奖状就足以让他们感觉无上的光荣。小强子得到过奖状,他高兴地跳过;小霞也得到过,她高兴得连流出的鼻涕也忘了擦。小娜得到的最多,她有一双天真而智慧的眼睛:不怎么爱说话,笑得也很少,但领到奖状的那刻她总是微笑着的,冲着我微笑

    我组织完考试,决定过几天就离开。学生们提前知道我要离开的消息,都显得闷闷不乐,他们用祈求的眼神看着我,轻轻牵着我的衣角嘟囔着小嘴舍不得离开我。上完最后一节课,我认真注视着每个学生,希望能记住他们每张可爱的面孔。可是我却发现小娜没有来。我一下子心里怪怪的,紧接着是焦虑和担忧,莫不是山路艰难出什么事了?今天连学校的领导都在教室里,村民也拥挤在窗子外面。他们都不希望我离开,但今天他们又是诚心来为我送行的。我的脸开始有些涨红,应该是羞愧。你看,连小娜都不愿意来给我送行了。

    我正疑惑间,校长已经走到我的面前,他手里捧着一张很大的鲜红的奖状:“杜老师,你看,你要走。我们也没什么好送的,这张奖状是我们送给您的。感谢您给我们山区做出的贡献!”老校长面带皱纹的脸上写满真诚。

    我深深向他们鞠了一躬,眼里止不住落下泪来。我手捧奖状,看着上面“支教模范”的字样,又一阵愧疚之情涌上来。我突然想到了什么,我于是问校长,小娜为啥没来啊?校长居然说小娜可能以后不来上学了。是她父母不想让她再念下去了。

    我的心被重重地一击——这么刻苦、学习又很好的学生怎么能不上学呢!

    我必须在我离开前去趟小娜家,劝说他的父母,再穷也得让孩子上学呀。我望着蜿蜒曲折的山路,决意要去看看小娜。

    走了个把小时的山路才赶到小娜家。真难以想象,她每天那么早就可以赶到学校。我擦擦脸上的汗,刚要敲门,里面的吵闹声早已传出来,小娜哭喊的声音也传出来。父母一定在打她。

    我急忙推开门,她母亲正一手拿着木棒,一手拉着小娜。我急忙跑过去夺过木棒,把小娜揽在怀里。“别打了,小娜学习很用功,为什么不让她上学,还要打她!”我气愤地瞪着她母亲。

    “是杜老师啊,你不知道,她这娃以前学习还用功,可这回一定是在学校没好好学习。你看,你看,”小娜母亲用手指指墙壁——那上面满是鲜红的奖状,“以前回回都得奖状,可这次呢,居然没得奖状!我们大人辛苦供孩子上学容易吗!”

    我的心一颤,一股更大的痛苦涌上来,我似乎感觉天昏地暗。事实上这次是怪我啊。我只顾早点回家,居然,居然忘记了评三好生,忘记了给孩子们发奖状。小娜是应该得奖状的!

    我流着眼泪对她们说:“都怪我,是我的错……”

    第二天,我把买好的火车票退了,我决定在这里多呆一年。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风  波

鲁迅

    太阳收尽了他最末的光线了,水面暗暗地回复过凉气来;土场上一片碗筷声响,人人的脊梁上又都吐出汗粒。七斤嫂吃完三碗饭,偶然抬起头,心坎里便禁不住突突地发跳。伊透过乌桕叶,看见又矮又胖的赵七爷正从独木桥上走来,而且穿着宝蓝色竹布的长衫。

    赵七爷是邻村茂源酒店的主人,又是这三十里方圆以内的唯一的出色人物兼学问家;因为有学问,所以又有些遗老的臭味。他有十多本金圣叹批评的《三国志》,时常坐着一个字一个字的读;他不但能说出五虎将姓名,甚而至于还知道黄忠表字汉升和马超表字孟起。革命以后,他便将辫子盘在顶上,像道士一般;常常叹息说,倘若赵子龙在世,天下便不会乱到这地步了。七斤嫂眼睛好,早望见今天的赵七爷已经不是道士,却变成光滑头皮,乌黑发顶;伊便知道这一定是皇帝坐了龙庭,而且一定须有辫子,而且七斤一定是非常危险。因为赵七爷的这件竹布长衫,轻易是不常穿的,三年以来,只穿过两次:一次是和他怄气的麻子阿四病了的时候,一次是曾经砸烂他酒店的鲁大爷死了的时候;现在是第三次了,这一定又是于他有庆,于他的仇家有殃了。

    七斤嫂记得,两年前七斤喝醉了酒,曾经骂过赵七爷是“贱胎”,所以这时便立刻直觉到七斤的危险,心坎里突突地发起跳来。

    赵七爷一路走来,一径走到七斤家的桌旁。“好香的菜干,——听到了风声了么?”赵七爷站在七斤的后面七斤嫂的对面说。

    “皇帝坐了龙庭了。”七斤说。

    七斤嫂看着七爷的脸,竭力陪笑道,“皇帝已经坐了龙庭,几时皇恩大赦呢?”

    “皇恩大赦?——大赦是慢慢的总要大赦罢。”七爷说到这里,声色忽然严厉起来,“但是你家七斤的辫子呢,辫子?这倒是要紧的事。你们知道:长毛时候,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

    七斤和他的女人没有读过书,不很懂得这古典的奥妙,但觉得有学问的七爷这么说,事情自然非常重大,无可挽回,便仿佛受了死刑宣告似的,耳朵里嗡的一声,再也说不出一句话。

    七斤嫂站起身,自言自语的说,“这怎么好呢?这样的一班老小,都靠他养活的人,……”

    赵七爷摇头道,“那也没法。没有辫子,该当何罪,书上都一条一条明明白白写着的。不管他家里有些什么人。”

    七斤嫂听到书上写着,可真是完全绝望了;自己急得没法,便忽然又恨到七斤。

    村人看见赵七爷到村,都赶紧吃完饭,聚在七斤家饭桌的周围。

    看客中间,八一嫂是心肠最好的人,抱着伊的两周岁的遗腹子,正在七斤嫂身边看热闹;这时过意不去,连忙解劝说,“七斤嫂,算了罢。人不是神仙,谁知道未来事呢?便是七斤嫂,那时不也说,没有辫子倒也没有什么丑么?况且衙门里的大老爷也还没有告示,……”

    赵七爷本来是笑着旁观的;但自从八一嫂说了“衙门里的大老爷没有告示”这话以后,却有些生气了。这时他已经绕出桌旁,接着说,“‘恨棒打人’,算什么呢。大兵是就要到的。你可知道,这回保驾的是张大帅。张大帅就是燕人张翼德的后代,他一支丈八蛇矛,就有万夫不当之勇,谁能抵挡他,”他两手同时捏起空拳,仿佛握着无形的蛇矛模样,向八一嫂抢进几步道,“你能抵挡他么!”

    八一嫂忽然见赵七爷满脸油汗,瞪着眼,准对伊冲过来,便十分害怕,不敢说完话,回身走了。赵七爷也跟着走去,跨上独木桥,扬长去了。

    村人们呆呆站着,心里计算,都觉得自己确乎抵不住张翼德,因此也决定七斤便要没有性命。他们也就慢慢地走散回家,关上门去睡觉。七斤嫂咕哝着,也收了家伙和桌子矮凳回家,关上门睡觉了。

    过了十多日,七斤从城内回家,看见他的女人非常高兴,问他说,“你在城里可听到些什么?”

    “没有听到些什么。”

    “皇帝坐了龙庭没有呢?”

    “他们没有说。”

    “咸亨酒店里也没有人说么?”

    “也没人说。”

    “我想皇帝一定是不坐龙庭了。我今天走过赵七爷的店前,看见他又坐着念书了,辫子又盘在顶上了,也没有穿长衫。”

    “…………”

    现在的七斤,是七斤嫂和村人又都早给他相当的尊敬,相当的待遇了。到夏天,他们仍旧在自家门口的土场上吃饭;大家见了,都笑嘻嘻的招呼。九斤老太早已做过八十大寿,仍然不平而且健康。六斤的双丫角,已经变成一支大辫子了;伊虽然新近裹脚,却还能帮同七斤嫂做事,捧着十八个铜钉的饭碗,在土场上一瘸一拐的往来。

一九二○年十月

(节选自鲁迅《呐喊•风波》,有删减)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唱支山歌给你听

陈 毓

农大毕业考入省直机关工作第五年,尚天华领命去木鱼包村扶贫。

黎明时,尚天华从省城出发。落日皴染群山时,车在木鱼包村委会门前停稳。村支书逮住驻村干部们的手一番猛摇,满脸堆笑,大声招呼:喝茶,喝杯我们的富硒茶。一句话向每个人说过,这才回身喊叫结对子的贫困户站过来,和干部们相认。

许艾香是尚天华结对子的第一户。三十五岁,初中毕业,守寡三年,儿子十岁。致贫的原因是患矽肺病多年的丈夫久病无治,留下身后债。

许艾香看着比实际年龄老,但人很利落,面对尚天华,两手搓个不停,像是正要洗手忽然被喊来一般。尚天华就和她约好,第二天一早去她家里看看。许艾香说好,她一早来接,抄近道。

第二天,尚天华被贴窗的鸡叫叫醒,看窗外,天泛白,索性起床。他走到昨晚所见的那片茶山,看到除了来时那条通村公路,散落山间的农户只能靠蛛网似的小路连接,难怪许艾香说,要抄近道。

眼见天放光明,尚天华吸了一肚子饱含茶香的空气,转身欲回,猛见许艾香就在身后站着。许艾香见尚天华反应过来,立即转身带路。尚天华紧赶慢赶,却只望见许艾香的背影。

穿过一片槐花林,许艾香在一个屋场停住。土墙瓦屋,门里门外,显然用心打扫过,但许艾香的家暴露在眼前,尚天华的心还是疼了一下,家徒四壁,最抢眼的,大概算是墙上挂着的半吊腊肉。

尚天华此刻必须和许艾香说话,更细致地了解她的实际情况,找寻帮扶路径。直觉告诉他,许艾香不懒。许艾香端来一碗蜂蜜水给尚天华喝,说去年春天,院儿里忽然结了一窝蜂,不劳而获,蜂蜜她都没好意思多收。许艾香说今年蜂太挤了,得想办法赶紧给蜂分家。说起蜜蜂,许艾香一脸生动。

许艾香一定要留尚天华吃饭,说不给头回上门的客人吃饭是会被人笑话死的。

腊肉卸下来,切一块,再挂回去。从屋后付林掰来付笋,做竹笋炒腊肉。苞谷面贴饼。有一碗不知什么做成的食物,乌黑、滑爽,酸辣可口。许艾香说是神仙叶凉粉,用五到九月采下的新鲜神仙叶子做最好,做不完的叶子晒干,一年四季都能做。

许艾香说山下集日她都要挑两大盆凉粉去卖,两块钱一碗,收入就靠卖凉粉。

当天夜里,尚天华给一位熟悉的大学教授打电话,得知许艾香所说的神仙树叶学名叫二翅六道木。作为食品加工,市场上已经研发出保鲜、包装工艺。尚天华很激动,这可是好消息。

尚天华请村支书统计木鱼包村能做神仙凉粉的家庭,规划许艾香养蜂、凉粉加工所需资金,帮许艾香落实扶贫贷款。

许艾香在槐花林架起二十个蜂箱,开始正经养蜂。尚天华决定先做蜂蜜和凉粉,他先把从淘宝买来的十箱密封罐交给许艾香,嘱咐许艾香严格按蜂蜜食品的卫生标准装罐打封。过了几天,尚天华又把凉粉加工和包装的设备运来。同时“木鱼包”牌商标的注册设计工作也已完成。

“木鱼包”牌神仙叶凉粉、蜂蜜正式出品。尚天华又成了产品推销第一人。他带着蜂蜜和袋装凉粉回单位,同事们抢购一空,说支持他的扶贫成果。

尚天华帮村民们建了“木鱼包”产品交流群,许艾香是群主。尚天华的女同学女同事也在群里,她们喝过“木鱼包”蜂蜜,大呼不一样。朋友圈推广,订单大增,叫尚天华都感叹。神仙凉粉经一番试吃,也订单纷至。许艾香带头建起电商服务站,帮助村里的富硒茶、腊肉、干槐花、土豆片、蕨菜走出去。

蜜蜂勤快,许艾香比蜜蜂更勤快。收蜜装瓶,加工装箱,收单发货。再之后呢,许艾香说,数钱。许艾香家的槐花开了四回。“木鱼包”凉粉、蜂蜜,进了城里的扶贫超市,上了城里酒店的餐桌,销售到许艾香做梦都没去过的远方。许艾香将她的家庭小作坊,做成一个有六个男工、十八个女工的小企业。“木鱼包”成了木鱼包人的“木鱼包”。

尚天华返城。他走到那辆来时崭新而今已跑了十八万公里的车跟前,看见一群女人在候他,车旁堆放着腊肉、鸡蛋、干笋、香椿……尚天华笑:“你们这是送红军啊!我不是红军,也不能拿群众一针一线。”

女人们都笑。许艾香勾着头,像是突然得了灵感,说“我们也没啥贵重东西送干部,你不收,你是党派来的,我们就给你唱支山歌吧。”

许艾香扬声起头,歌声悠扬:

兰哟草的花儿哟(哟咿哟号嗨),不呀会的开哟(哟咿哟号嗨),开在那个高山哟陡呀陡石崖(哟号嗨),(哟号哟号)陡呀陡石崖(呦号嗨)

叫了一声妹哟(哟咿哟号嗨),叫了一声郎哟(哟咿哟号嗨),带妹那个一把哟上呀么上高台(哟号嗨),(咿哟号咿哟号哟咿哟号嗨,咿哟号咿哟号哟咿哟号嗨)带妹那个一把哟上呀么上高台(哟号嗨)

女人们给许艾香伴着和声,共同演绎这首歌。

尚天华在木鱼包常听人唱山歌,这一次,他听得最动情。不知不觉中,眼睛潮润了。

(选自《天池小小说》,2021年第13期)

阅读下面的材料,完成下面小题。

时间怎样地行走

迟子建

材料一:

①墙上的挂钟,曾是我童年最爱看的一道风景,我对它有一种说不出的崇拜,因为它掌管着时间,我们的作息似乎都受着它的支配。我觉得左右摇摆的钟摆,就是一张可以对所有人发号施令的嘴,它说什么,我们就得乖乖地听。到了指定的时间,我们得起床上学,我们得做课间操,我们得被父母吆喝着去睡觉……虽然说,有的时候,我们还没睡够不想起床,我们在户外的月光下还没有戏耍够不想回屋睡觉,都必须因为时间的关系而听从父母的吩咐。他们理直气壮呵斥我们的话与挂钟息息相关,“都几点了,还不起床”,要么就是“都几点了,还在外面疯玩,快睡觉去!”这时候,我觉得挂钟就是一个拿着烟袋锅磕着我们脑门的狠心的老头,又凶又倔,真想把它给掀翻在地让它永远不能再行走。

②在我的想象中,它就是一个看不见形影的家长,严厉而又古板。但有时候它也是温情的,比如除夕夜里,它的每一声脚步都给我们带来快乐,我们可以放纵地提着灯笼在白雪地上玩个尽兴,可以在子时钟声敲响后得到梦寐以求的压岁钱,想着用这钱可以买糖果来甜甜自己的嘴,真想在雪地上畅快地打几个滚。

③我那时天真地以为时间是被一双神秘大手给放在挂钟里的,从来不认为那是机械的产物。它每时每刻地行走着,走得不慌不忙,气定神凝,它不会因为贪恋窗外鸟语花香的美景而放慢脚步,也不会因为北风肆虐大雪纷飞而加快脚步,它的脚是世界上最能经得起诱惑的脚,从来都是循着固定的轨迹行走。我喜欢听它前行的声音,总是一个节奏,好像一首温馨的摇篮曲……时间藏在挂钟里,与我们一同经历着风霜雪雨、潮起潮落。

④我上初中以后,手表就比较普及了,我看见时间躲在一个小小的圆盘里,在我们的手腕上跳舞,它跳得静悄悄的,不像墙上的挂钟,行进得那么清脆悦耳,“答”“滴答”的声音不绝于耳。所以,手表里的时间总给我们一种鬼鬼祟祟的感觉,从这里走出来的时间因为没有声色而少了几分气势,这样的时间仿佛也没了威严,不值得尊重,所以明明到了上课时间我还会磨蹭一两分钟再进教室,手表里的时间也就因此显得有些落寞。

⑤后来,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了,时间栖身的地方就多了,项链坠可以隐藏着时间,让时间和心脏一起跳动;台历上镶嵌着时间,时间和日子交相辉映;玩具里放置着时间,时间就有了几分游戏的成分;至于计算机和手提电话,只要我们一打开它们,率先映入眼帘的就有时间……时间如繁星一样到处闪烁着,它越来越多,也就越来越显得匆匆了。

⑥十几年前的一天,我在北京第一次发现了时间的痕迹,我在梳头时发现了一根白发,它在清晨的曙光中像一道明丽的雪线一样刺痛了我的眼睛 , 我知道,时间其实一直悄悄地躲在我的头发里行走,只不过它这一次露出了痕迹而已。我明白,时间让花朵绽放的时候也会让人的眼角绽放出花朵——鱼尾纹;时间让一棵青春的小树越来越枝繁叶茂;让车轮的辐条越来越沾染上锈迹;让一座老屋逐渐地驼了背……时间还会变戏法,它能让一个活生生的人在瞬间消失在他们曾为之辛勤劳作着的土地上,我的祖父、外祖父和父亲,就这样,让时间给无声地接走了,再也看不到他们的脚印,只能在清冷的梦中见到他们依稀的身影……他们不在了,可时间还在,它总是持之以恒、激情澎湃地行走着……在我们看不到的角落,在我们不经意走过的地方,在日月星辰中、在梦中。

⑦我终于明白,挂钟上的时间和手表里的时间,只是时间的一个表象而已,它存在于更丰富的日常生活中……在涨了又枯的河流中;在小孩子戏耍的笑声中;在花开花落中;在候鸟的一次次迁徙中;在我们岁岁不同的脸庞中;在桌子椅子不断增添的新的划痕中;在一个人的声音又清脆而变得沙哑的过程中;在一场接着一场去了又来的寒冷和飞雪中。只要我们在行走,时间就会行走。我们和时间是一对情侣,相依相偎着,不朽的它会在我们不知不觉间引领着我们一直走到地老天荒。

(节选自迟子建的散文作品集《原来姹紫嫣红开遍》)

材料二:

当我读完《迟子建散文》时,那种温馨、恬静,放射出穿透时空的光辉,带着精神的圣洁照亮了我的心田,让我们感受到立体、丰厚、富有生命实感的审美品格。无论小说还是散文,她的创作都执着于一个主题——诗意和温情。作家一次次带着初生牛犊的勇气,用她那只充满灵性的笔拨开阴霾,在生活的边界和存在的缝隙中,捕捉着温情而诗意的光亮。迟子建散文最打动人心的是那种面对命运不屈的顽强,她带着一种温暖的鼓舞人心的力量,在光明与黑暗的无间之隙寻找灵魂的安居之所。她的散文大气豁达,在柔肠中透出坚硬的质感,以文学的方式将个人的经验融化到大千世界中,让我们在光明和温暖中获得了对“美”的重新理解和认识,从而呈现出“独有的美的特质”。

(选自梁海《诗意与温情——读〈迟子建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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