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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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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2016-2017学年山东夏津县万隆实验中学八年级上招生考试二语文试卷

阅读小说,回答问题

作家的父亲

申平

       ⑴作家的父亲不识字,他是一位老实厚道的农民。

       ⑵但是他的儿子不但识字,而且还能“码字”,他能写小说,也能写散文、诗歌。

       ⑶作家从中学时代就开始发表作品了。当作家第一次把那叫作“文章”的东西拿给父亲看时,父亲不由得张大了嘴巴。他瞪大了一双牛眼,把儿子从头到脚看了一遍,再从脚到头看了一遍,从此便对儿子分外客气起来。

       ⑷原先,他动辄对儿子施以打骂,逼迫他去上山割草,下地干活,但自从儿子拿出了“文章”——准确地说,是发表在报屁股上的一篇小散文以后,他就再也不曾骂过他一句,戳过他一指头了。由于本该是作家干的活全部都分摊到了其他兄妹的头上,兄妹们便每每向父亲提出强烈抗议,但每次都遭到父亲的呵斥:他是文曲星下凡,你们呢?

       ⑸也许正是由于父亲给的这种优惠政策,使得作家的写作劲头更足了。于是他的文章便不断发表,当然也就越写越长。终于,作家大学毕业后先进了报社,后去了文联,他成了一位名副其实小有影响的作家了。

       ⑹作家成名以后,理所当然住到了大城市里,而父母则随着兄妹住进了小城市里。作家有时间就回去看看,带回去几本他写的书。父亲很想知道儿子书里都写了些什么,就想叫儿子给他念一念。但是儿子却不肯——也许是由于谦虚,也许是出于羞涩,或许是由于他应酬太多,反正他一次也没有给父亲念过。父亲没有办法,只好请求孙女和外孙女给他念,老人听得津津有味、如痴如醉。

       ⑺后来,作家写的书就不那么容易出版了。特别是他的作品集,想出版只能自费。作家回家几次,都没有带书,父亲的神情便有点怪异。后来,作家就咬着牙开始自费出书了。

       ⑻这一次,作家又带书回去了。他带的不是一两本,而是几百本,他回去是为推销自己的书。然而家乡真是太穷了,作家虽在家乡久负盛名,但他的书卖得并不好。他的书只卖掉了一部分,剩下的就堆在父母的房间里。作家颓然而返。

       ⑼后来有一天,作家再次回乡,他忽然在街头看见了白发苍苍的父亲。父亲正蹲在车站旁和许多老头老太太一起卖瓜籽。与别人不同的是,老人的面前还摆了一摞书,只听见父亲在不停地吆喝:来看一看啊,这有我儿子写的书啊!

       ⑽作家的心颤了一下,他怎么也没有想到父亲会以这种方式来替他卖书。

       ⑾也的确有人过去看书,他们翻着书,看着书中作家的照片,赞叹着:哎呀,这是你儿子?真了不起。这时父亲的脸就笑成了一朵花,他说:我儿子是文曲星下凡哩!

       ⑿但是却没有人买书,他们看看书的价格,说:太贵了。就买一碗瓜籽走开。父亲有点失望,但他好像并不在乎,他继续吆喝着,继续听着人家的好话,脸上兀自挂满幸福的笑容。

       ⒀作家在一旁悄悄站了许久,也没见父亲卖出一本书,他的心中充满悲凉。此刻,他真想摇身变成一个大款,走上前说:老人家,你儿子的书,我全要了。

       ⒁如果那样,父亲该是何等的幸福呀!

(1)、作家的成功离不开他父亲的照顾和支持,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出相关的事。

(2)、文章中的神态描写非常细腻生动,请结合上下文,分析下面两句话中划线词的表达效果。

①老人听得津津有味、如痴如醉。(第⑹段)

②作家颓然而返。(第⑻段)

(3)、文章多处运用了对比的手法,请列举出其中的两组,并分析其表达效果。

(4)、结尾两段文字描写作家的心理活动,结合全文说说这里的描写有什么作用。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穷心

范泽木

    ①我前排的屋子里搬来了一位拾荒者。他看上去四十岁出头,留着长发,戴一副破旧的黑框眼镜,穿着破烂不堪的牛仔裤,颇有摇滚艺术家的感觉。他蹬一辆三轮车,走街串巷,一边甩着头发,一边吆喝:“收废品喽,收废品喽。”他的吆喝声不似其他人的那般呆板,显得颇为抑扬顿挫。

    ②有天晚上,我突然听到前排屋子里传来吉他声,顿时心生疑问。我在这里住了五六年,从未听人弹过吉他。我循声而去,声音的源头果然是他的房间。我有点吃惊,此后每次遇到他都会打个招呼。

    ③他是个健谈的人,我们很快熟起来。

    ④有一天,他请我去家里做客,绕过瓶瓶罐罐,我来到他的住处。让我意外的是,他的房间全然不是我想象中的肮脏模样,电脑、音箱、录音架一应俱全,与其说是房间,不如说是音乐工作室。

    ⑤这些设备看上去陈旧不堪,他告诉我,有些是低价买来的二手货,还有一些是由废品改装而成的。

    ⑥他从小就喜欢唱歌,还想过高中毕业后去音乐学校学习,但没想到初中还没毕业,双亲就撒手人寰了。

    ⑦他的收入时好时坏,好的时候一天能挣两三百元,差的时候只能解决吃饭问题。即便收入不好时,他也会在夜晚的房间里自弹自唱,有时还会把自己唱的录下来,一遍遍放给自己听。

    ⑧我饶有兴致地摆弄着他的设备,他已自顾自地弹着吉他唱起歌来。

    ⑨唱了几句后,他说:“不清楚为什么,每当唱歌我就觉得身体很轻,感觉像要飞起来。很多人都说,我的生活过成这样了,还唱什么歌。可我觉得生活可以穷困,但心不能穷。”

    ⑩他说的最后几个字如同珍珠落进我的心盘。

    ⑪我阿姨是一位计件缝纫工,整天与缝纫机打交道,生活琐碎而忙碌。

    ⑫我见过她的许多同事,无一不是步履匆匆地奔波在家与厂房之间,下班了急着回家做饭,饭后又急着赶去上班。还有许多人为了多干点活,带着饭盒去厂里蒸饭。

    ⑬阿姨却从不这样,她总是从容地回家烧饭、做菜,慢慢地享用午餐。

    ⑭即使生活再琐碎、忙碌,她也不忘侍弄家里的吊兰。她给吊兰浇水、施肥、松土,阳光强烈的时候,她把吊兰挪到阴凉处;冬天,她又千方百计让吊兰晒太阳。在她的打理下,吊兰长得娇嫩可爱,成为家里的一道亮丽风景,许多人对此赞不绝口。这是她的得意之作。

    ⑮我问她:“工作这么忙怎么有闲情侍弄吊兰?”她说:“整天像陀螺一样转有什么意思,人总得干点自己喜欢的事。”

    ⑯她文化程度不高,说不出高深而富有哲理的话。但我知道,侍弄吊兰时,是她内心最富有的时刻

    ⑰我们的心容易被生活绑架,从而慢慢变得疲惫。但生活再困顿、再琐碎,我们也不能穷了心。

    ⑱无论身处何境,都请记得给心灵一段富足的时光。

阅读文章,根据要求,回答小题。

原谅

尤今

    ①上海的一家餐馆里,负责为我们上菜的那位女侍,年轻得像是树枝上的一片嫩叶,她捧上蒸鱼时,盘子倾斜,鱼汁泼洒在我搁于椅子上的皮包上!我本能地跳了起来。阴霾的脸,变成欲雨的天。这皮包,是我的心头大爱。

    ②可是,我还没有发作,我女儿便以旋风般的速度站了起来,快步走到女侍身旁,露出了极端温柔的笑脸,拍了拍她的肩膀,说:“不碍事,没关系。”女侍手足无措地看着我的皮包,嗫嚅地说:“我,我去拿布来抹……”万万没想到,女儿居然说道:“没事,回家洗洗就干净了。你去做工吧,真的,没关系的,不必放在心上。”女儿的口气是那么的柔和,倒好似做错事的人是她。女侍原本绷得像石头一般的脸,慢慢地放松了,她细声细气地说了声“对不起”,便低着头走开了。

    ③我瞪着女儿,觉得自己像一只气球,气装得过满,要爆炸,却又爆不了,不免辛苦。女儿平静地看着我,在餐馆明亮的灯火下,我清清楚楚地看到,她大大的眸子里,竟然镀着一层薄薄的泪光。

    ④当天晚上,返回旅馆之后,母女俩齐齐躺在床上,她这才亮出了葫芦里所卖的药。

    ⑤留学伦敦的三年,为了训练她的独立性,在大学的假期里,我们不让她回家,要她自行策划背包旅行,也希望她在英国试试兼职打工的滋味儿。活泼外向的女儿,在家里十指不沾水,粗工细活都轮不到她,然而,来到人生地不熟的英国,却选择当女侍来体验生活。

    ⑥第一天上工,便闯祸了。她被分配到厨房去清洗酒杯,那些透亮细致的高脚玻璃杯,一只只薄如蝉翼。女儿战战兢兢,好不容易将那一大堆好似一辈子也洗不完的酒杯洗干净了。正松了一口气时,没有想到身子一歪,一个踉跄,撞倒了杯子,杯子应声倒地,“哐啷、哐啷,哐啷、哐啷”连续不断的一串串清脆响声过后,酒杯全化成了地上闪闪烁烁的玻璃碎片。

    ⑦“妈妈,那一刻,我真有堕入地狱的感觉。”女儿的声音,还残存着些许惊悸,“可是,您知道领班有什么反应吗?她不慌不忙地走了过来,搂住了我,说:‘亲爱的,你没事吧?’接着,又转过头去吩咐其他员工:‘赶快把碎片打扫干净吧!’对我,她连一字半句责备的话都没有!”

    ⑧又有一次,女儿在倒酒时,不小心把葡萄酒倒在顾客乳白色的连衣裙上,原以为顾客会大发雷霆,没想到她反而倒过来安慰似的说:“没关系,酒渍嘛,不难洗。”说着,站起来,轻轻拍拍她的肩膀,便静悄悄地走进了洗手间,不张扬,更不叫嚣,把眼前这只惊弓之鸟安抚成梁上的小燕子。

    ⑨女儿的声音,充满了感情:“妈妈,既然别人能原谅我的过失,您就把其他犯错的人当成是您的女儿,原谅她们吧!”此刻,在异乡异国的夜里,我眼眶全湿。(有改动)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海底两万里

凡尔纳

    下午四点左右,使我非常苦恼的那种焦急不安的情绪,再也抑制不住我自己了,我又到中央楼梯那边去,嵌板开着。我冒险到平台上。船长脚步激动地还在那里踱来踱去。他注视在他后面五六海里的战舰。他像野兽一般,在战舰周围转来转去,把它引到东方,让它追来。不过他并不回击。他或者还是迟疑不决吗?我想作一次最后的努力。但我刚要开口,他就不许我说话,要我禁声。

    他对我说:我是权利!我是正义!我是被压迫的,瞧,那就是压迫者!由于他,所有一切我热爱过的,亲热过的,尊敬过的,祖园、爱人、子女、我的父亲、我的母亲,他们全死亡了!所有我仇恨的一切,就在那里!您不许说话!

    我眼光最后向那艘战舰看一下,它正加紧追来。随后我找到尼德和康塞尔,我喊道:我们逃走!不管它是哪一国的,黑夜来临前它一定要被击沉。总之,与其充当还不知道是否正义的报复行为的同谋人,倒不如跟它一起死亡。

    这正是我的意见,尼德·兰冷淡地回答,我们等到黑夜再说。

    黑夜的一部分时间平安地度过。我们等待时机,准备行动。我们差不多不说话,因为情绪十分激动。尼德·兰真想跳到海中去。我强迫他等待。照我的看法,诺第留斯号要在水面上攻击这艘带双层甲板的战舰,这样就不仅可能,并已容易逃走。

    早晨三点,我心中很不安,到平台上去。尼摩船长并没有走开。他站在船前头,挨近他的旗,旗受微风吹动,在他头上招展。他两眼不离开那艘战舰。他目光炯炯,有如电照,好像是吸引它,诱惑它,像驳船一样更确实可靠地把它拉进深渊!

    我这样一直在那里呆到早晨,尼摩船长好像一直就没有看见我。战舰跟我们还有一海里半的距离,到第一次曙光出现的时候,它的炮声又隆隆响起来。诺第留斯号攻击它的敌人, 我的同伴和我,我们要永远离开我不敢加以判断的这个人的时刻,看来不久就到了。

    我回到客厅中。诺第留斯号老是浮出水面。清晨的曙光有些渗入到水中。由于海浪的波动,玻璃窗受到初升太阳的红光,呈现生动活泼的气象。这可怕的6月2日开始了。

    五点,我看测程器,知道诺第留斯号的速度减慢了。我明白它是故意让敌人接近。并且炮声也一阵一阵响得更猛烈。炮弹滚人周围水中,发出奇异的呼啸声,对准海中射击。

    朋友们,我说,时候到了。大家握一握手,愿上帝保护我们!

    尼德·兰很坚定,康塞尔很镇静,我神经紧张,差不多抑制不住自己。我们走入图书室。当我推开那扇对着中央楼梯笼间的门的时候,我听到上层嵌板忽然关闭了。加拿大人奋身跳到梯阶上去,但我把他拉住。很熟悉的一声呼啸,使我知道水被吸入船上的储水池中来。是的,不一会,诺第留斯号就潜入水面下几米的深处。

    我明白了它的行动目标;我们现在要行动已经迟了。诺第留斯号不想从坚固的铁甲上来攻打这艘有双层甲板的战舰;它是要在那战舰的浮标线下面,它的钢壳不能保护它的边缘地方来进行袭击。我们又被关起来,要被迫做正在准备中的凶恶惨剧的见证人。并且,我们差不多也没有时间来思考。我们躲到我的房间里面,大家面面相觑,一句话不说。我心中十分恍惚:思想也停滞了。我这时的处境就像等待某一种可怕的爆炸那样,十分难受。我等待着,注意听,我只有靠听觉来生活了!

    可是,诺第留斯号的速度显然增大了。它现在采取的是前进的速度:它的整个船壳都颤抖了。突然我大喊一声。冲撞发生了,但相对较轻。我感到那钢铁冲角的穿透力量。我听到拉开来和送进去的声音。但诺第留斯号在推进器的强力推动下,从这艘战舰身上横冲过去,就像帆船上的尖杆穿过布帆那样!

    我简直忍无可忍。我像疯子一样,神经完全错乱,我跑出我的房间,急急走进客厅中。尼摩船长在客厅中。沉默、忧郁、冷面无情,他通过左舷的嵌板,两眼注视看。一个庞大的物体沉到水底下来,诺第留斯号跟它一起下降到深渊中要亲眼看一看它临死时的惨痛。距我十米远,我看见这只船壳裂开,海水像雷鸣一般涌进去,然后水淹了两列大炮和吊床舱房。甲板上满是往来乱动的黑影。海水涌上来。那些受难的不幸的人都跳到桅墙网上,抓住桅墙,在水中挣扎,扭弯肢体。这简直就是突然被整个大海侵进来的人类蚂蚁窝!

    忽然战舰上发生了爆炸。然后,那沉黑的巨体沉没水中,跟它一起,这船上全体人员的尸体都被强大无比的漩涡拉下……

    当一切都完了,尼摩船长向他的房门走去,把门打开,走进房中。我眼看着他。在他房间里面的嵌板上,他的那些英雄人物的肖像下面,我看到一个年纪还轻的妇人和两个小孩的肖像。尼摩船长两眼看这肖像一下,向像中人伸出两只胳膊,同时跪下,抽泣起来。

(《海底两万里》选段,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鲍鱼红烧肉

(杨鸿涛)

①小时候,听爷爷讲过一道菜:鲍鱼红烧肉。在爷爷的描述中,那道菜鲜嫩多汁,泛着油渍,吃一口满嘴的肉香。那是爷爷年轻时跟着领导去大城市重庆吃的一道菜。重庆也许算不上大城市,但爷爷一生没走出过几次大山,在他看来,重庆就是大城市,朝天门就是中国最繁华的地方。

②“那鲍鱼一个一个大得出奇,肉有这么厚哩!”爷爷伸出手指比画着,浑浊的眼里闪着光。每当讲到这道菜时,他必定会拉着高亢的嗓门再讲一次酒店是如何豪华之类的。爷爷当了一辈子农民,种了一辈子地,这样风光的经历一般的农村人是不可能有的,因此爷爷记得很清楚。鲍鱼红烧肉这道菜,也成了爷爷心中的一种象征。

③我家祖祖辈辈务农,爷爷当家时一心想把家里的条件搞好,他常常教育父亲和我:做人做事要努力,要吃得苦耐得烦。爷爷每天起早贪黑做工,天黑尽了才回家吃饭。吃完饭就开始清洗他那双大脚:脱掉解放球鞋,先用镰刀头敲,敲掉脚上干硬的泥土,然后才开始洗脚,洗出一盆黑水后,才现出那一双布满了深深浅浅沟壑的脚。爷爷有了积蓄,便着手盖新房,我家是村里第一户盖水泥新房的。村里人都夸爷爷能干。面对别人的夸奖,爷爷很欣喜,但他说:“离吃上鲍鱼红烧肉还差得远哩!”受爷爷的影响,我的家人都有一个“鲍鱼红烧肉”梦。

④当爷爷开始老去的时候,父亲接过家庭重担。父亲继承了爷爷的一双大脚,这双脚粗糙厚实,每天踩在黑色的泥土上,东奔西走。后来,父亲带着母亲到江浙一带打工,回乡的时候像变了个人似的,黝黑而瘦弱,眼角也生了不少皱纹。爷爷问父亲在浙江吃过鲍鱼红烧肉没有,他说:“没有,鲍鱼炒饭倒是吃过。”爷爷又问:“鲍鱼炒饭里有鲍鱼吗?”父亲说:“没有。”爷爷说:“那还得继续努力。”父亲在外地干过泥瓦匠、木匠等工作,很是艰辛,不过也挣到了不少钱。父亲把家里的旧家具都换成欧式的,还建了新厨房、自动冲水厕所。村里的同辈又对父亲敬佩起来。

⑤我上大学的时候,父亲渐渐老去,爷爷就更老了,偶尔犯痴呆,耳朵也不灵敏了。村里陆续建起了小洋楼,而我家在县城买了房,一家人都搬了进去。面对家庭境况的日渐向好,爷爷很欢喜。

⑥我继承了爷爷与父亲不服输的性格,大三的时候苦学半年,考上了复旦大学的中文系硕士,成了村里第一个研究生。我总觉得我能考上复旦,与鲍鱼红烧肉有点儿关系,但我也说不清具体是什么关系。

⑦去年夏天,我约了朋友去涠洲岛玩耍。涠洲岛是盛产优质海鲜的地方,我们每天都吃新鲜的虾蟹扇贝,自然也少不了鲍鱼。涠洲岛的鲍鱼个儿大、肉丰、汁水足,想起爷爷,又恰逢我要回老家过暑假,便买了一些空运回家。我把鲍鱼给爷爷看,他只笑,痴痴的。我照着网上的配方做了鲍鱼红烧肉给爷爷吃,指望着他会很惊喜,爷爷看着还冒着热气的肉,眼睛里突然闪出一点光来,不过很快又黯淡下去,他颤颤巍巍地举起手来,比了个大拇指,像是比给我的,也像是比给大家的。我夹了一块儿肉送到爷爷嘴里:“爷爷,鲍鱼!”爷爷笑着嚼了几下,却忍不住皱起了眉头,他已经老了,鲍鱼肉也有些嚼不动了,满满一大盘肉,爷爷只吃了两块儿。

⑧一家人坐在一起,问我学习近况,又扯了一些家常,鲍鱼红烧肉很快就吃光了,我突然感到它是多么平常的一道菜,又突然,心中生起一些感动来。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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