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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河南省郑州市2020年中考语文模拟试卷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小题。

豫剧戏服知多少

①豫剧的角色行当由“生旦净丑”组成,分为四生、四旦、四花脸。戏班组织也是按照“四生四旦四花脸,四兵四将四丫环;八个场面两箱官,外加四个杂役”;“四生”即老生、大红脸(红生)、二红脸(武生)、小生;“四旦"即正旦(青衣)、旦(花旦、闺门旦)、老旦、帅旦。每种人物都有固定的扮相。穿什么衣服,都是根据人物的年龄、身份、性格、地位、文武官职而定的,演员应遵守“宁穿破,不穿错”的艺诀。

②豫剧服饰形成于宋朝,北宋古都的汴京(今河南开封)是当时的经济文化中心,这一时期兴起的宋杂剧无疑给豫剧服饰的发展做了一个很好的铺垫。有关宋杂剧演员的服装,南宋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记载:“女童皆妙龄翘楚,结束如男子,短顶头巾,各着杂色锦绣捻金丝番缎窄袄,红绿吊敦,束带。”豫剧服饰色彩鲜艳引人注目,服饰的色彩使豫剧服饰更具个性,服饰的样式,色彩。花纹以及面料交织在一起,共同塑造豫剧人物形象,在服饰上运用象征、夸张、变形等艺术手法,表现出不同的角色人物,不同的人物地位,不同的角色人物年龄。清代末年,京剧独领剧团风骚,豫剧服饰的发展逐渐融入京剧服饰。发展到今天,除在服饰上留有汉装的一些款式外,其他基本上与京刷戏剧服饰相似。

③戏服为豫剧名家们的演出增光添彩,在他们成名的路上功不可没,因此他们演出时所穿戏服弥足珍贵,成为珍贵的戏曲历史资料,见证了豫剧成长发展的历史,被文物保护单位定级收藏。唐喜成的演出服就被博物院收藏,其中有一件枯黄蟒袍,为皇帝上朝时穿用,枯黄色,身上有绣花、小盘龙,龙为五爪,下摆有潮水,腰系玉带。圆领、大襟、大袖、长及足,满身纹绣;上为云龙,下为海水,为传统戏曲中帝王将相的公服,腰围玉带,十分珍贵。

④蟒袍是戏曲舞台上扮演帝王、官员等角色使用量最多的一种戏服,扮演文臣武将的老生、小生、武生都可使用,一般文职官员有规定应穿“团龙”蟒,武将官员应穿“行龙”蟒,有“文团武行”之说,除了身坐龙位的皇帝应穿五爪蟒袍外,其他人物只能穿四爪蟒袍。

⑤在戏曲舞台上,也常用蟒袍的色彩来区别剧中人的身份、地位与年龄。蟒袍大体分为红、明黄、杏黄、白、蓝、绿、紫、粉红、淡湖、浅米、古铜、豆沙、香色等。原箱蟒袍分为上、下五色。上五色是红、绿、黄、白、黑色;下五色是蓝、紫、粉红、淡青和香色。明黄与杏黄是扮演皇帝、番王、王子以及齐天大圣(孙悟空)的蟒袍专用色,其它角色不得使用。一般说来,皇帝穿黄色蟒袍;臣僚所穿,以红蟒为贵重;性格粗豪者服黑蟒、蓝蟒;年轻俊雅者服白蟒、粉色蟒;年长者服古铜色或香色蟒。无论穿男端、女蟒,都要腰围玉带。

⑥蟒袍的图案由龙、“蟒水”(海水江牙)、日、山、流云、“八宝”、“八吉样”等组成。在封建社会中,龙是尊贵的象征,它符合帝王将相的高贵身份。龙的具体形状,有团龙、行龙、大龙等三种,有的端庄严谨,有的昂扬矫健,有的气势宏大。不同的龙形,在服装上各具特定的象征意义,分别适用于各种不同类型的人物。“蟒水”的具体形状,有弯立水、直立水、立卧三江水、立卧五江水、全卧水五种。蟒水的规范性也很强,使用何种蟒水,根据人物的类型而定。蟒袍在绣工上也非常讲究,大体分为彩绣、墨绣、平金漏地绣、满金绣、半金半彩绣、裹金绣(一金线、一彩线混合绣)等。绣法各异,色彩纷呈。不同的绣工处理,使得蟒袍造型庄重、文雅、气派,为戏曲演员的演出锦上添花。

(作者:邢薇薇。有删改)

(1)、文章第①段为什么要介绍豫剧的角色行当?
(2)、第②段画线句运用了什么说明方法?有什么作用?
(3)、“下面句子中加点词语“当时”能否删去,为什么?

豫剧服饰形成于宋朝,北宋古都的汴京(今河南开封)是当时的经济文化中心,这一时期兴起的宋杂剧无疑给豫剧服饰的发展做了一个很好的铺垫。

(4)、结合文章内容,说说豫剧戏服中的蟒袍有什么作用。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神木巨型脚印化石探谜
①9月18日,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普查人员在陕西神木县栏杆堡乡邱井沟村一带发现巨型脚印化石。陕西省考古研究院考古专家前往实地调查,看见在东西长达8米,南北宽2~6米的砂岩石平台上,横竖交错,分布着各式各样、大小不一、深浅不同的100多个脚印遗迹化石,计有脚印化石40余个,其中可辨三趾动物脚印20余个、不明动物脚印13个,最奇特的是,还有10多个状如人类的脚印,但是远比人脚印巨大。这些脚印均保存在中生代浅黄色砂岩中,其形成年代至少在1.5亿年前。
②经过实地测量,发现每个脚印长约41厘米,最大宽24厘米,步长约58厘米,与现在成年男子一般在25厘米长的脚印相比,这个脚印化石显然要大得多。脚印遗迹化石有的呈鞋底状,有的则明显有三四个大脚趾。三趾状的脚印大小和人的手掌接近,也有的同脚掌接近。
③脚印既是生命活动的信息符号,也是生命曾经存在的历史遗迹,还是留给未来的“哥德巴赫猜想”之谜。
④这些巨大脚印化石,仿佛异常强烈的向今天的人们传递出神秘的生命信息,曾有原始生物在这一代顽强地生存过。那么1.5亿年前,是谁在神木县留下了大量的“脚印”?是远古人类,还是其他动物?
⑤当初,这些巨大脚印化石疑似为直立行走的远古人类所留下的。有的称其为大脚古人类遗迹者,以至联想到与陕西远古环境及人类起源研究有关。但考古专家经过研究后认为:是恐龙留下的!专家称:“可以肯定这批足迹是恐龙的脚印,而非古人或古猿人的足迹!”通过对足迹的初步的研究与分析,这些脚底状的脚印是食草性的小型蜥脚类恐龙足迹,而三趾型足迹则是由食肉的兽脚类恐龙所留下的。从脚印的保存情况看,至少有两三种不同的恐龙,对比陕西境内其他地方曾经发现的恐龙足迹,新的足迹类型明显有所不同,相关的分类学还有待今后进一步研究来完成。
⑥在全国发现的恐龙蛋、恐龙骨架比较多。2004年曾在重庆市江北大石坝嘉陵江边出土过的恐龙化石,体长18米,高3.5米,死于距今1.5亿年前的侏罗纪晚期。它是一种大型蜥脚类恐龙,虽身形巨大,但生活在森林边缘、河湖岸边获沼泽附近,以树叶,嫩枝等为食,是马门溪龙科的成员之一。
⑦而发现恐龙脚印化石并不多。据报道,2009年6月,在四川省富顺县海拔约400米的罗贯山脉中,发现疑似“犀牛”的巨大脚印化石。当地还流传这一个与“犀牛脚印”有关的美丽民间神话:一条犀牛,为了救自己的主人,到处寻求千年灵芝,在罗贯山顶上看到了流光溢彩的千年灵芝。看守灵芝的白鹤使了千斤坠,想把犀牛压住,但是犀牛却顽强地爬了上去,采到了灵芝,于是犀牛便在石上踩出了一个个深深的牛脚印……
⑧当然,据专家们考察后认为,四川省富顺县发现的这18个“犀牛”足迹化石,应该是恐龙脚印。因为,罗贯山的地层时代比较早,属距今2亿年前的三叠纪晚期或侏罗纪早期。那个时候,唯有恐龙才能创造出如此巨大的脚印,而犀牛是4000万年前的始新世才出现的一类动物,故该足迹化石不可能是犀牛脚印化石。
⑨然而,在陕西神木县发现的恐龙脚印分布密度之大、种类之多、保守之完整程度却十分罕见。这些脚印为进一步研究陕北地区古地层、古环境和恐龙的演化、迁徙,提供了不可多得的实证资料。
⑩脚印为啥能保留下来呢?专家们认为,这需要合适的砂岩,这种岩石不能太软,也不能太硬,只有如此才能保存恐龙的脚印遗迹化石。如何保护好““脚印”呢?目前已联系北京自然博物馆的专家对这些脚印进行进一步研究,岩石周围可能还会存在“脚印”,将申请在发现“脚印”的地方建地质公园或遗址博物馆,对其进行保护。

阅读答题。

满足的人的衬衫

(意大利)卡尔维诺

      一个国王有一个独生子,国王爱他就像爱自己眼睛一样。可这个王子总是不快乐,整天整天地站在阳台上,看着远处。

    “你还缺什么吗?”国王问他,“你到底怎么了?”

    “我也说不清,爸爸,我自己也不清楚。”

    “你恋爱了?如果你想要哪个姑娘,告诉我,我会安排你们结婚的,不论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国王的女儿,还是最穷困的农家女子,我都可以给你解决!”

    “不是,爸爸,我没爱上什么人。”

      国王想方设法为儿子开心解闷。戏剧、舞会、音乐、歌曲,但毫无效果,而且王子脸上的红润一天一天消退。

      国王只好发出命令,从世界各地来了许多最有学问的人:哲学家、博士、教授。他让大家见了王子,然后征求大家的意见。这些人退出去想了想后,又来见国王,说:“陛下,我们想过了,并研究了星相,必须这样做:找到一个感到满足的人,这个人对所有东西都感到满足,并且因为一切而感到满足,然后把他的衬衫跟你的儿子的交换一下就行了。”

      当天,国王就派出使者到世界各地寻找这个感到满足的人。

      一个神父被带了回来,国王问他:“你满足吗?”

    “很满足,陛下。”

    “那好。你愿意成为我的主教吗?”

    “噢,那可太好了,陛下!”

    “出去!快滚出去!我找的是一个满足于自身状况的幸福的人,而不是一个想要比现有状况更好的人。”

       国王又开始等待下一个满足的人。人们告诉他,他的邻居,另一个国王,那真是又幸福又满足。他有一个善良美丽的妻子,子女成群,曾在战争中打败了所有的敌人,国家和平安宁。满怀希望的国王当即派出使者去向他求讨衬衫。

      邻居国王接待了使者,说:“对,对,我什么东西也不缺,可悲的是一个人拥有了一切,却还得离开这个世界,抛弃这一切!每次这样一想,我就深感痛苦,夜里不能睡觉!”使者一听,觉得还是回去吧。

      国王一筹莫展,只好去打猎散心。他射中一只野兔,以为可以抓到它了,可没想到,野兔一瘸一拐地逃走了。国王便在后面追了过来,把随从都甩在后边老远。追到一处野地,国王听见有人在哼着乡村小调。国王停下来,想:这么唱歌的人只能是个满足的人!就寻着歌声钻进了一座葡萄园,在葡萄藤下他看到一个小伙子边摘葡萄边唱着歌。

    “您好,陛下,”小伙子说,“您这么早就到乡下来了?”

    “好小伙子,你愿意让我把你带到京城吗?你可以做我的朋友。”

    “啊,啊,陛下,不愿意,我一点也不想去,谢谢您。就是让我做教皇我也不愿意。”

    “那是为什么,像你这样一个棒小伙子……”

    “不,不,跟您说实话吧,我觉得这样很满足,这就够了。”

      国王想:我总算找到了一个幸福的人啦!“年轻人,你帮我一个忙吧。”

    “陛下,只要我能做到,我会全力以赴的。”

    “你先等等。”国王欣喜若狂,跑着去叫那些随从,“快过来!快过来!我的儿子有救了!我的儿子有救了!”然后他把随从们都带到了小伙子这里,说:“好小伙子,你想要什么我都会给你!但你给我,给我……”

    “什么东西,陛下?”

    “我的儿子就要死了,只有你能救他。来,你过来!”国王抓住他,开始解开他外衣的扣子。突然,国王僵住了,手耷拉了下来。

      这个满足的人没有衬衫。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智能机器会超越人类吗?

    ①智能机器真的有可能超越人类吗? 2016年3月15曰,围棋“人机大战”第五场,“阿尔法围棋”以四比一的比分击败世界顶尖围棋高手九段李世石,这更激发了人们对人工智能的关注。

②的确,如果按照固定的程序进行预算,人脑的确赶不上人工智能。无论是国际象棋还是围棋,都是可以完全程序化的一种运动。如果我们问“阿尔法”一个简单的问题:“你赢了比寨开心吗? ”它就不能像人一样笑着回答,因为它并不具备人类的情感,也不具备人脑的灵活性,不能解答任何程序设计范围之外的问题。

    ③现有机器和人最大的区别是什么?是人有智能,而现有机器并不具备真正的智能。严格的讲,智能机器只能执行特定的指令,而人则是处理所有感受到的信息。显然,执行指令与处理信息有着本质的不同。

    ④随着人工智能的不断发展,研究智能机器的专家也要懂得神经科学,以便模拟人脑的神经网络构造来建造仿生智能机器。当然,要建造这样一台仿生机器人的困难程度是难以想象的,因为人脑是世界上已知的复杂,神奇的“自动化机器”。人脑拥有1000亿个神经细胞,而每一个神经细胞都有数千个突触和其他神经细胞相连,神经细胞通过这些突触相互交流,一个三四岁的孩子大约有1000万亿个突触,到了成年大概稳定在100万亿个。

    ⑤也就是说,仿生机器人需要拥有1000万亿个可以独立运算的处理器,并具有100万亿个信息中转器。无论是制造原件还是整合这些元件,都是一个似乎难以完成的任务。更为可怕的是这些处理器及信息中转器需要制成不同的类型。要完成仿生机器人的制造,需要最先进的纳米技术,才能把每个处理器做的像神经细胞那么小,它还需要最先进的超级计算机,才能完成对仿生机器人各个器件排列顺序的编程。

    ⑥因为世界上并不缺人,缺的是比人类某些性能更先进的机器。因此,科学家认为,未来的仿生机器人并非是要完全模仿人类的所有功能,而是模仿某项功能,这样仅仅需要模仿某个脑区就可以了,这就大大降低了制造难度,并可以强化某些功能, 制造一些具有“特异功能”的电脑。

(选文有改动)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读书人是幸福人

谢冕

    ①我常想,读书人是世间幸福人,因为他除了拥有现实的世界之外,还拥有另一个更为浩瀚也更为丰富的世界。现实的世界是人人都有的,而后一个世界却为读书人所独有。由此我想,那些失去或不能阅读的人是多么的不幸,它们的丧失是不可补偿的。世间有诸多的不平等,财富的不平等,权力的不平等,而阅读能力的拥有或丧失却体现为精神的不平等。

    ②一个人的一生,只能经历自己拥有的那一份欣悦,那一份苦难,也许再加上他亲自感知的那一些关于自身以外的经历和经验。然而,人们通过阅读,却能进入不同时空的诸多他人的世界。这样,具有阅读能力的人,无形间获得了超越有限生命的无限可能性。阅读不仅使他认识了草木虫鱼之名,而且可以上溯远古下及未来,饱览存在的与非存在的奇风异俗。

    ③更为重要的是,读书人加惠于人们的不仅是知识的增广,而且还在于精神的感化与陶冶。人们从读书学做人,从那些往哲先贤以及当代才俊的著述中学得他们的人格。人们从《论语》中学得智慧的思考,从《史记》中学得严肃的历史精神,从《正气歌》学得人格的刚烈,从马克思学得人世的激情,从鲁迅学得批判精神,从列夫•托尔斯泰学得道德的执著。歌德的诗句刻写出睿智的人生,拜伦的诗句呼唤着奋斗的热情。一个读书人,是一个有机会拥有超乎个人生命体验的幸运人。

    ⑤一个人一旦与书结缘,极大可能是注定了与崇高追求和高尚情趣相联系的人。说“极大可能”,指的是不排除读书人中也有卑鄙和奸诈,况且,并非凡书皆好,在流传的书籍中,并非全是劝善之作,也有无价值的甚而起反面效果的。但我们所指读书,总是以其优良品质得以流传一类,这类书对人的影响总是良性的。我之所以常感到读书幸福,是从喜爱读书的亲身感受而发。一旦与此种嗜好结缘,人多半因而向往于崇高一类,对暴力的厌恶和对弱者的同情,使人心灵纯净而富正义感,人往往变成情趣高雅而趋避凡俗。或博爱,或温情,或抗争,大抵总引导人从幼年到成人,一步一步向着人间的美好境界前行。笛卡儿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这就是读书使人向善;雨果说,“各种蠢事,在每天阅读好书的影响下,仿佛烤在火上一样渐渐熔化”,这就是读书使人避恶。

    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问题。

笨笨的童年

    我小时候在很多人眼里是不折不扣的笨小孩。别人六岁就读书,我七岁才上小学。第一天放学回家,母亲问:“老师今天讲了啥?”我思索良久,才吞吞吐吐挤出三个字:“脚板印。”母亲不解,便问和我一起回来的同班同学。同学言辞清晰地回答:“老师要我们脚踏实地,好好学习。”旁人听到了,都朝我大笑。

    又一天,我不小心摔破了家中珍爱的花瓶。我起先打算把碎片藏起来,经过激烈的心理斗争,终于打消此念,把碎片扫到客厅中央,搬张小凳老老实实地坐着等。母亲回来之后,生气地责问,我委屈地说:“老师说要做诚实的孩子,但没有说,诚实了会挨骂”母亲忍不住扑哧笑了。

    小时候家里不宽裕,父母很少给我零用钱。有一次,我偷偷从储蓄罐里拿了些硬币去买荸荠吃,回到家却忘了这荸荠来路不正,乐呵呵地拿去给父母吃。他们问是哪来的,我心慌了,结巴半天才小声回答:“是……路上捡的。”幸而父母念及一片孝心,只罚我跪洗衣板一个钟头。

    也许由于智商有限,读书又不怎么用心,我虽然升上小学三年级,成绩却不大理想。人家的父母见了面总是夸自己的孩子如何了得,我父母只能一边讪讪而笑,一边借机脱身,回到家就互相安慰说:“这孩子老实,心眼又好,读书也自觉,就别逼她了。”那时我真想把课本煮汤喝。

    懵懵懂懂长到九岁,我的思想第一次发生重大转折。那年,春花开得特别灿烂,尤其是我家向阳的窗台下更是花团锦簇,红似火,白胜雪。我一直想采些花做个漂亮的花环,让父母惊喜一下。终于等到星期天,双亲都去百货商店上班,七岁的小妹妹也去了外婆家,我便关上屋门,战战兢兢爬上窗台。那片姹紫嫣红就在眼前,我喜而忘形,一手扳窗,一手摘花,却忘了窗子没有插锁。突然间那窗子开了。我随即像球一样从二楼掉了下去,狠狠摔在地上,眼冒金星,只觉得脑子乱哄哄的,接着就晕过去了。

    母亲闻讯脸色变得苍白如纸,身体支撑不住,当即昏倒在柜台内。好不容易慢慢苏醒过来,喊了一声:“我的孩子”就泪如泉涌,跌跌撞撞往医院跑。父亲得知我出了事,骑上单车就跑,心慌意乱中竟撞到了水泥电线杆,还跌倒在水洼里,一身是泥。他爬起来,车子也不要了,拔腿就往前冲。到了医院,他气喘吁吁地问护士我在哪里,声音都哽咽了。

    医生给我下了病危通知单。医生担心脑内可能有淤血,警告说必须设法让我一直保持清醒,否则有生命危险。于是父母每隔一个小时便忐忑不安地唤我一次,一声声呼唤既柔和却又有力,平稳却又充满焦虑,还搀杂着心疼与希冀。两天后,我终于清醒过来,回到了这鸟语花香的世界。

    我在医院住了半个月,父母一直轮流守在我身旁,昼夜不离。医院没有多余床位,父母就窝在椅子里或靠在床头过夜。我看着他们一天比一天瘦,眼睛里的血丝一天比一天多,心里萌生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内疚感觉。父母要照顾我,又要兼顾工作,已经疲惫不堪,昂贵的医疗费更是几乎花光了他们的积蓄。尽管这样,他们依然给我买来了各种各样的好东西,例如以往过年才有得吃的零食,我一直想要的那件漂亮衣服以及漫画书。

    一天,母亲抱着一个会笑的布娃娃进来,我当时就哭了。我问:“妈妈,你就从来不嫌我笨吗?”她说:“你是妈妈最疼爱的小孩。”我看着母亲慈爱的眼睛,认真地说:“我不要这些东西,我只想上学。”母亲起初不肯,但我一再坚持,她终于点头了。由于我尚未完全康复,有许多天须由父亲背我去上学。我趴在父亲背上,望着平时不喜欢的学校,觉得它变得亲切又美丽,我喜欢上它了。以往我上课总是心猿意马,如今安静下来了,很轻易就进入了崭新的学习世界。上课也变得专注了,而且发现数学公式原来是这么有趣。

    我的学业不断进步,渐渐变得自信开朗,连教师都感到惊讶。但我一直没告诉父母我学业成绩今非昔比,他们也善意地从不过问。那学年结束时,我破天荒考了个全年级第一名。但我不动声色,回家吃完晚饭,才从口袋里取出成绩单递给父亲。父亲接过成绩单时安慰我说:“没关系,你的头受过伤。”他展开成绩单一看,眼睛睁大了,双手更微微颤抖,连声喊母亲出来。母亲把湿手在围裙上擦干,接过成绩单。那一瞬间她眼睛的闪亮泪水,我一辈子都忘不了。

    可是他们把好消息只告诉了一直关心我的邻居大妈,邻居大妈笑着说,我那一摔非但没有留下什么后遗症,想不到还让我开了窍,变聪明了。然而只有我自己知道,让我一下子长大的,是在那48小时的昏迷中模模糊糊听见的母亲带泪的呼唤,在晕眩中感知父亲紧握着我的手,一睁开眼就看见他们憔悴的面容上满是喜悦,眼眶里则满是泪水.住医院的那半个月,让我知道在父母心里我是那么重要.泪水冲洗掉蒙蔽我心灵的灰尘,日益深刻的爱让我有了一个愿望----我要好好读书,答谢父母.后来读书竟然成了我的嗜好,一直读到研究生.我至今仍不知道自己的智商是高还是低.其实,这对人的一生也许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父母的爱.从懵懂到明事,只有一桥之隔;而这座桥,就是父母深深的爱.再笨的小孩,只要有父母的爱和呵护,一样可以成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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