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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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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安徽省安庆市九一六学校2020-2021学年高一下学期语文开学检测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驼刺为何守望大漠

查干

自从大地上出现了沙漠,就同时出现了沙漠植物。其中,叫做驼刺的植物,分布尤为广泛。如果自然界冥冥中有统领者,小小驼刺去守望大漠戈壁,是不是自然之神所委派?而坚忍不拔,忠于职守的驼刺,一守即千年,从未动摇从未间断过。假如诸君不悭吝,就为它点个赞,竖个大拇哥,如何?

我也相信,是由这位自然之神,在统筹管理着这一丸地球,使它井然有序地运转再运转,让万千生灵安居乐业。何谓大自然?就是狭义的自然界。它是与人类社会,相区别的物质世界。它一直客观地存在着,绝非虚幻,也就是老子所说的:道法自然吧。它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

人间万物,各司其职。比如蜡梅,宋·王安石所描摹的:“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它带着春的信息,匆匆赶来,甚至等不及绿叶来扶持,为踏雪寻梅者,为苏醒中的大地,送来一袭清香和最早的色彩和暖意,凌寒而生发的。因为这是它的分工,务必到位。我们不能左右,甚至懒于去思考它的来龙去脉。同样,对于坚贞不渝守望大漠的驼刺,我们曾有过感叹和钦佩,却很少去呵护和关照,甚成忽略不计。

驼刺,又称:骆驼刺、骆驼草。6月开花,8月花势最盛。它的根系,发达惊人,一般长达15米至20 米,甚至达30米。那是为了从沙漠和戈壁深处,汲取地下水分和营养所需的缘故。它,生得自然,又耐旱,最具利他精神。在戈壁、沙漠之中它是骆驼最倾心的生命食粮。故称:骆驼刺。不论生长环境多么恶劣,它都能顽强地生存下去。甚至为了保存自己有限的水分,使自己变得十分矮小,却把根系扎入大地深处汲取生命之养于骆驼刺。这苦命的、朴拙的野草,已将全部生命支撑着同样苦命的骆驼存活于沙漠戈壁之中。

在雨水充沛的地带,是见不到驼刺的。它选择的就是戈壁荒漠,临旱而生。也不知它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它的种子在没有水分的情况下,是如何发芽、扎根,去存活的?

在大漠戈壁中,驼刺是最具生命张力的一种植物。它低低矮矮的,一丛丛一片片地在生长,只等待骆驼来享用,并把飞沙固定在自己周围。每当我读到,孤独的骆驼,长途跋涉之后,低首去啃驼刺的这一苦涩的剪影,我的眼里,便不由噙满泪水。

资料称:每当七月,在风势加重之时,驼刺的刺,就会去刺破自己的叶片。而从叶片流出的液汁,极富糖分,如果收集起来晒干多余的水分,就可以缩成一块块的糖,好吃不说,竟然成为了一种贡品。据说,唐玄宗在位时,由于这种糖比蜜还甜,并呈时尚的琥珀色,便被封为贡品,赐名:刺蜜。刺蜜就这样,沿着四通八达的丝绸之路销售到了中原各地。

另外,新疆有关科学家经过研究发现,刺蜜不仅有益人体,甚至可防顽疾,健身。它也可以制作成调料。驼刺还有个不可低估的伟大作用,那就是防风、固沙。凡有驼刺生长的地方,都形成小小沙包,飞沙被驼刺扯住了腿,老老实实呆在那里。有时,飞沙过猛,会把驼刺掩埋,但顽强的它,很快攻破沙罩,重新冒出头来。这一功能,其他植物是没法比拟的。在腾格里沙漠的腹地,我曾看见一小片一小片的驼刺,在漠风中簌簌抖动,它暗绿色的短枝在阳光下与金黄色的沙漠形成强烈的对比,似在宣读生命的绿色宣言。

它的周边竟然还开有一丛丛蓝色的小花,它们是不是为呵护驼刺才生发的呢?在一丛小花底部,还爬着两条沙漠壁虎,安然地在睡觉。显然,这一绿色的小世界,是生命之地,是大自然的一帧特写镜头。它的出现,竟然使我忘记,大漠、飞沙、干旱以及寂寥的天空中匆匆掠去的流云。

驼刺的刺,很尖锐亦很细,一是为了防止水分流失;二是为了防身,保护自己。但骆驼却适应它的刺,是因为骆驼口腔两侧有大量尖锐的肉刺,它可以去磨损仙人掌、驼刺之类植物的尖刺,真乃一物降一物,不,应该说,它是专为骆驼降生在大漠戈壁的。似在说:其他生物请勿靠近。

守望,是一个多么美好的字眼,也是最适合驼刺的词语。驼刺、骆驼,为何使我念念不忘,而且总是出现在笔下,是因为它们所处的艰苦环境,以及它们的利他精神,坚韧而顽强的生存意志,让我心动。沙漠是生态世界的一块伤痕,好在我们国家的绿化治沙事业,这些年走在了世界的前列。据报道,美国航天局发现,近17年以来,中国的植被增加量,占世界植被总量的25% ,也就是四分之一。这不仅让人欣慰,亦让人振奋和喜悦。

沙漠是可以治理的,我们每一个人都发挥智慧和耐力,向大漠一寸寸、一丈丈地索取绿色,总有一天,我们的地球,会被生命的绿色全然覆盖,这绝非空想。

(摘自《检察日报》)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以写驼刺与沙漠相伴而生开篇,照应标题,“守即千年”表达了作者对驼刺的敬佩之情,为全文的叙述奠定情感基调。 B、文章引用王安石的诗句来证明“人间万物,各司其职”观点,引出驼刺守望大漠是“司其职”的表现,增强文章的诗意美。 C、文章中“沙漠是生态世界的一块伤痕”一处设喻,来表现世界生态环境遭受人为破坏的程度,突出驼刺治理生态的作用。 D、这篇文章写驼刺的景致,详略有致,既有整体的勾勒,又有局部的描写,也有自然景色与审美体验有机融合,韵味丰富。
(2)、有人觉得文章第二段文字可以删去,你认为有没有道理?为什么?
(3)、这篇散文意蕴丰富,给人很深的启迪,你由“驼刺”得到哪些生命的启示?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节令是一种命令

毕淑敏

    夏初,买菜。老人对我说,买我的吧。看他的菜摊,好似堆积着银粉色的乒乓球,西红柿摞成金字塔样。拿起一个,柿蒂部羽毛状的绿色,很翠硬地硌着我的手。我说,这么小啊,还青,远没有冬天时我吃的西红柿好呢。

    老人显著地不悦了,说,冬天的西红柿算什么西红柿呢?吃它们哪里是吃菜?分明是吃药啊。我很惊奇,说怎么是药呢?它们又大又红,灯笼一般美丽啊。老人说,那是温室里煨出来的,先用炉火烤,再用药熏。让它们变得不合规矩地胖大,用保青剂或是保红剂,让它比画的还好看。人里面有汉奸,西红柿里头也有奸细呢。冬天的西红柿就是这种假货。

    我惭愧了。多年以来,被蔬菜中的骗局所蒙蔽。那吃什么菜好呢?我虚心讨教。老人的生意很清淡,乐得教诲我。口中吐钉一般说道——记着,永远吃正当节令的菜。萝卜下来就吃萝卜,白菜下来就吃白菜。节令节令,节气就是令啊!夏至那天,太阳一定最长。冬至那天,亮光一定最短。你能不信吗?不信不行。你是冬眠的狗熊,到了惊蛰,一定会醒来。你是一条长虫,冷了就得冻僵,会变得像拐棍一样打不了弯。人不能心贪,你用了种种的计策,在冬天里,抢先吃了只有夏天才长的菜,夏天到了,怎么办呢?再吃冬天的菜吗?颠了个儿,你费尽心机,不是整个瞎忙活吗?别心急,慢慢等着吧,一年四季的菜,你都能吃到。更不要说,只有野地里,叫风吹绿的菜叶,太阳晒红的果子,才是最有味道的。

    我买了老人家的西红柿,慢慢地向家中走。他的西红柿虽是露地长的,质量还有推敲的必要。但他的话,浸着一种晚风的霜凉,久久伴着我。阳光斜照在网兜上,那略带柔软的银粉色,被勒割出精致的纹路,好像一幅生长的印谱。

    人生也是有节气的啊

    春天就做春天的事情,去播种。秋天就做秋天的事情,去收获。夏天游水,冬天堆雪。快乐的时候笑,悲痛的时分洒泪。

    少年需率真。过于老成,好比施用了植物催熟剂,早早定了型,抢先上市,或许能卖个好价钱,但植株不会高大,叶片不会密匝,从根本上说,该归入早夭的一列。老年太轻狂,好似理智的幼稚症,让人疑心脑幕的某一部分让岁月的虫蛀了,连缀不起精彩的长卷,包裹不住漫长的人生。

    时尚有句俗话――您看起来比实际的岁数年轻,听的人把它当作一句恭维或是赞美,说的人把它当作万灵的廉价礼物。我总猜测这话的背后,着上帝的一张笑脸。

    比实际的年龄年轻,就分明是好的,美的,值得庆贺的吗?

    小的人希冀长大,老的人祈望年轻。这种希望变更的子午线,究竟坐落在哪一扇生日的年轮?与其费尽心机地寻找秘诀,不如退而结网,锻造出心灵与年龄同步的舞蹈。

    老是走向死亡的阶梯,但年轻也是临终一跃前长长的助跑。五十步笑百步,不必有过多的惆怅或是优越。年轻年老都是生命的流程,不必厚此薄彼,显出对某道工序的青睐或是鄙弃,那是对造物的大不敬,是一种浅薄而愚蠢的势利。人们可以濡养肌体的青春,但不要忘记心灵的疲倦。

    死亡是生命最后的成长过程,有如银粉色的西红柿被摘下以后,在夕阳中渐渐地蔓延成浓烈的红色。此刻你只有相信,每一颗西红柿里都预设了一个机关,坚定不移地服从节气的指挥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春天里的秋天》序
巴金
    ①春天。枯黄的原野变绿了。新绿的叶子在枯枝上长出来。阳光温柔地对着每个人微笑,鸟儿在歌唱飞翔。花开放着,红的花,白的花,紫的花。星闪耀着,红的星,绿的星,白的星。蔚蓝的天,自由的风,梦一般美丽的爱情。
    ②每个人都有春天。无论是你,或者是我,每个人在春天里都可以有欢笑,有爱情,有陶醉。
    ③然而秋天在春天里哭泣了。
    ④这一个春天,在迷人的南国的古城里,我送走了我的一段光阴。
    ⑤秋天的雨落了,但是又给春天的风扫尽了。
    ⑥在雨后的一个晴天里,我同两个朋友走过泥泞的道路。走过石板的桥,走过田畔的小径,去访问一个南国的女性,一个我不曾会过面的疯狂(得了精神病)的女郎。
    ⑦在一个并不很小的庄院的门前,我们站住了。一个说着我不懂的语言的小女孩给我们开了黑色的木栅门,这木栅门和我的小说里的完全不同。这里是本地有钱人的住家。
    ⑧在一个阴暗的房间里,我看见了我们的主人。宽大的架子床,宽大的凉席,薄薄的被。她坐起来,我看见了她的上半身。是一个正在开花的年纪的女郎
    ⑨我们三个坐在她对面一张长凳上。一个朋友说明了来意。她只是默默地笑,笑得和哭一样。我默默地看了她几眼。我就明白我那个朋友所告诉我的一切了。留在那里的半个多小时内,我们谈了不到十句以上的话,看见了她十多次秋天的笑
    ⑩别了她出来,我怀着一颗秋天的痛苦的心。想起的来意,那想帮助她的来意,差不多要哭了。
    ⑪一个女郎,一个正在开花的年纪的女郎……我一生里第一次懂得疯狂的意义了。
    ⑫我的许多年来的努力,我的用血和泪写成的书,我的生活的目标无一不是在:帮助人,使每个人都得着春天,每颗心都得着光明,每个人的生活都得着幸福,每个人的发展都得着自由。我给人唤起了渴望,对于光明的渴望;我在人的前面安放了一个事业,值得献身的事业。然而我的一切努力都给另一种势力摧残了。在唤醒了一个年轻的灵魂以后,只让他或她去受更难堪的蹂躏和折磨。
    ⑬于是那个女郎疯狂了。不合理的社会制度,不自由的婚姻、传统观念的束缚,家庭的专制,不知道摧残了多少正在开花的年青的灵魂,我的二十八年的岁月里,已经堆积了那么多、那么多的阴影了。在那秋天的笑 , 像哭—样的笑里,我看见了过去一个整代的青年的尸体。我仿佛听见一个痛苦的声音说:“这应该终结了。”
    ⑭《春天里的秋天》不止是一个温和地哭泣的故事,它还是一个整代的青年的呼吁。我要拿起我的笔做武器,为他们冲锋,向着这垂死的社会发出我的坚决的呼声“Jeaccuser”(我控诉)。
一九三二年五月
【链接】秋天,绿的凉亭枯黄了。霜蚀了的树叶从枝上落下来。但太阳依旧带来温暖的微笑透过窗户。它在向着桌上失了香色的花儿谎说春天。只向着花儿吗?不,向着每个人。向着你,也向着我。阳光偷偷地进了心中,在下霜的秋天拿了春的回忆来温暖那些心儿。
                                                                                                                                       ——摘自巴金译匈牙利作家尤利·巴基的小说《秋天里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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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与井

夏一刀

    掌灯时分,瞎伯划拉着他那根光亮的导盲棍摸到黑牛家里。

    瞎伯有事没事最喜欢到黑牛家里去,拉拉家常、谈谈天,喝一杯黑牛采制的清茶。

    瞎伯说,黑牛,你晓得吧,我们村里以前有一口老井的,叫善卷古井。

    黑牛说,晓得晓得,我小时候听爷爷讲过,说是一个叫善卷的古人,他看到春夏天枉水河河水浑浊,人们喝了就生病,就带领大家挖了一口井。是吧?

    瞎伯说,善卷是神仙下凡呢,什么都懂。他对乡里的人像兄弟姐妹一样好,和气得很。本事很大,皇帝都要向他求助,问他治理国家的办法!

    黑牛笑道,瞎伯,你讲得神气活现,好像见过他一样。

    瞎伯说,我没见过善卷,我见过他挖的井呀,那时的井台用桃花石砌的,周围又用桃花石铺了地面。我和小伙伴们在孤峰岭上砍柴,口渴了就跑到井边,趴在井边咕噜咕噜喝水,那水真甜呀。

    黑牛说,瞎伯,你今天总讲井呀井呀干什么呢?

    瞎伯不做声,从怀里摸索出一个布包,黑牛,我这里有一万多块钱,你帮我请人打一口井吧!

    黑牛急了,瞎伯!你攒几个钱容易吗?花光了以后的日子怎么过?你要打一口井干什么呢!吃水还是我来帮你挑呀!

    你别管,黑牛,我就想再尝尝古井里的水,我要你打你就打。

    瞎伯把话说得很坚决,怎么劝阻都没用。黑牛只好说,那好吧,瞎伯。

    第二天就开始打井了。瞎伯用导盲棍点点戳戳到一个地方说,黑牛,这地方就是老井的位置,就在这儿掏吧。

    挖了三天,就传来了黑牛兴奋的喊叫声,瞎伯,真如你讲的,一下就挖到了老井,才下去不到二十米,就出了水呢。

    瞎伯急急忙忙敲着棍子来到井边,黑牛,快舀一瓢给我尝尝。

    黑牛舀了一瓢水给瞎伯。

    瞎伯喝了一口,含在嘴里,久久地品着。

    瞎伯摇了摇头,黑牛,你欺我是瞎子是不是。这是孤峰岭上的山泉水。

    黑牛说,我骗你干什么?不信你丢一个石子下井试试。

    瞎伯果真摸了一个小石子丢下了井。听到扑通一声水响,瞎伯笑了。

    瞎伯说,黑牛,你帮我把其他的乡邻都喊过来一起吃晚饭吧,要庆祝呢!

    太阳一偏西,大家陆陆续续地来了。来的人都给瞎伯道喜,瞎伯乐得白胡子一抖一抖。

    这个黄昏,瞎伯的小屋里充满了欢声笑语。

    菜每家都带来了一些,合在一起,满满一大桌。

    男人喝着德山老酒,女人也喝,瞎伯也端起了酒杯。

    瞎伯说,黑牛,井打好了,剩下的钱你去买一些管子,一家一家把水抽过去。

    大家说,瞎伯,剩下的钱你自己收好,买管子每家自己管吧。

    瞎伯说,黑牛,我十几岁就瞎了,这辈子全靠你们这些乡邻照顾,要不,我这瞎老头哪有这么好的日子!我不能忘本哪,就做这么一点点好事,也算是对大家的报答吧。我晓得我的日子不多了,我走了,麻烦大家把我埋进土就行,不许用太多的钱,黑牛,你要是不依我的,我就在你梦里来找你。

    大家都哈哈地笑起来,一边举杯干酒。

    瞎伯也许醉了,睡到第二天中午还没有起来。

    黑牛从屋梁上爬了进去。

    瞎伯已经睡了过去,脸上挂着满足的笑容。

    把瞎伯抬上了山,黑牛用瞎伯留下的钱请了一个专业打井队。打井的人用洛阳铲在新井三来远的地方探到了老井的位置。

    一层一层的土起上来,露出了古老的井壁。再往下,堵住的泉眼打开了,清亮的水涌上来,水花翻开着,像一朵一朵百合。

    黑牛从开始打的井里起上来一只盛水的大木桶,这是蒙骗暗伯的。然后,从古并里打上来一桶水,小心翼翼地抿了一口,围在井边的乡邻都屏住呼吸,抿了一口。

    水甜甜的,润润的,像甘露。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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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痴的生活

(爱沙尼亚)梅希斯·海因萨尔

    ①维洛·林德意识到了自己是个白痴,这使得他的生活变得复杂起来,尽管周围人并没有觉察到这一点,就连他的妻子和孩子们也丝毫没有想到他有这种可怕的症候。

    ②“这一切简直太离谱了!”维洛暗想。

    ③维洛开始频繁地照镜子端详自己的脸,可是除了忧虑的表情之外,并没有什么令人担心的样子。而忧虑的表情对于一家之长、真正的父亲来说,是理所当然的,家里人都认为这再正常不过。事实上,无论是家庭生活还是工作,不管他所做的事多么引人入胜,不管工作中取得了怎样辉煌的成就,都不能给他带来像白痴那样生活所享受到的快乐。可他却不得不掩饰这见不得人的秘密。

    ④有时候,劳碌地工作了一天之后,维洛发现自己在公园里张大嘴巴看着麻雀,有时更傻里傻气地纵声大笑。他惶恐地看看四周,扮出一副正经八百的神情,然后匆忙离开。

    ⑤与这种神魂颠倒完全不同的是,维洛做出了不少杰出的发明。他受过两种高等教育:一种是人文科学,另一种是实用艺术,现在他在塔尔图家具公司担任厨房装饰工艺艺术设计师,在这一领域他颇受尊重,是当之无愧的知名专家。此外,他还熟练掌握了五种外语,娶了哲学教授的女儿为妻,和她一起养育了三个孩子,他还善于结交朋友,其中不乏绝顶聪明和智慧超群的人物。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不得不承认,所有这一切都起不到他所期望的那种作用。所有的大智慧固然很有意思,使他开心,可在这中间他根本体会不到那种快乐、那种生活中原本质朴而纯真的快乐。

    ⑥三十五岁时,维洛终于明白:如果揭开那并非天生而是后天获得的保护色,那么可以看出,在他心中一直存在着一个活生生的白痴。意识到这一点之后,他很悲伤,却又感到某种解脱。从那时起,他开始享有静谧而怡然自得的独处时刻。他有时提前下班,或者星期日一大早就悄悄溜出家门。

    ⑦在这样的日子,维洛的眼睛格外闪闪发光,他几乎一路小跑着来到长途汽车站,随便登上某辆城郊汽车,前往几十公里外的基亚尔尔肯纳或艾克。不过,他最常去的地方是设在达比韦雷的垃圾场。在那里他能摆脱掉一切束缚,自由自在。他毫不掩饰内心的快乐,高兴地看看被扔掉的暖气片、熨斗还有旧杂志,随心所欲地挺直身子躺在发霉的破垃圾堆当中,放心地扯着嗓子大声喊叫,以迎合乌鸦的哇哇叫声。

    ⑧当妻子偶尔问他经常外出到哪里去时,维洛早就准备好了答案:因为家具市场竞争激烈,他不得不经常到图书馆去,以便提高专业水平。他为了证实自己的话,会从公文包里取出各种专业书籍和图纸,再加上专业术语来解释分析。妻子不明白他说的是什么,也就相信了他。这样维洛便可以继续过着自己原本状态下的隐秘生活了。

    ⑨过了一段时间,他又有了更加喜欢的地方。那是一个被废弃的古老的庄园。维洛一到庄园就钻到畜牲棚里,仰面躺在鸡群和羊群之间,静静地待在饲料和干粪堆上。他欣赏着吃力咀嚼饲料的羊,觉得自己像在家里一样,体验着最幸福美妙的瞬间。鸡在他瘦削的身体上悠闲地散步,用呆傻的目光看他,有时啄他外衣上的纽扣。羊呢,不停地闻着维洛那沾满谷壳饲料的头发,用粗糙地舌头舔维洛那抹了盐的脖子。他眨巴着眼睛,嘴角上流出黄色的口水。有趣的是某一只母鸡会把维洛当成公鸡在他眼前迈着碎步走过,向他卖弄风情,竖起羽毛向他求偶,面对这种情景,他的心里美滋滋的。他与这间破旧不堪的小房、鸡、羊,还有弥漫在阳光中的尘埃融合在一起,他每分每秒都在享受着极乐世界般的幸福。

    ⑩外面天开始变黑了,维洛跑进庄园里的厨房,默默的坐在板凳上,凝视着日光渐渐把自己的阴影从污水桶向右边移动,直到破旧餐桌上仅仅留下一个小小的亮点。这时小老鼠爬到餐桌上寻找面包残渣吃,它根本不在意这里坐着一个人,而这个人正在看着它。小老鼠对于他这个生命体的存在毫不在乎,如此不加掩饰地无视他是一个生命体,使他顿时产生许多感悟。

    ⑪每次维洛这样外出归来,情绪都格外高昂,眼里闪烁着特殊的光芒。他热烈地亲吻妻子,和孩子们玩耍嬉戏。而当夜幕降临时,他坐在办公桌前,开始设计用于遥远未来的另类家具。在这些迅速绘制出的桌、椅、柜橱的草图中,可以捕捉到某种非同寻常的、完全新颖的、宏伟壮观的风格,维洛会立刻把这些图纸藏到办公桌的最里面,仿佛担心被不吉祥的毒眼看见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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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有哑巴缪斯

余光中

    ①一九六五年的初秋,夏菁和我同客美国。他高踞落矶山顶,我远卧五湖平原,两地相隔,千五百英里。九月间,他飞去芝加哥,我则驾车去芝城迎接。参观了艺术馆后,太阳已经偏西,便负着落晕,冲着满地的秋色,驶回密歇根去。那夜月色清朗,平而直的超级国道,无声地流着,流一条牛奶的运河。怀乡人最畏明月夜,何况长途犹长,归途的终点也不能算家。于是两人对吟起唐人绝句来,一人一首,结果,是愈吟愈愁。事隔年余,仍记得当时,吟到“不知何处吹芦管,一夜征人尽望乡”,真感到是那么一回事,一时“鹅皮”(gooseflesh)都麻了起来。那实在是难忘的一夜。

    ②“鹅皮”也好,“鸡皮”也好,诵诗而到高潮,我的反应之中,总会有这么一点生理成分。不是冒起鸡皮鹅皮,便是目润喉涩,最敏锐时,更有猝然中箭的感觉。英国诗人浩司曼在《诗的名与实》一文中,也曾经描述诗对他的作用,是生理甚于心智。他说,在早晨修脸的时候,他尽可能避免想诗,否则一句诗忽然涌现在心中,他的面肌紧张起来,剃刀便会失手。又说,随之而来,会有一阵寒颤,自上而下,扫过他的脊椎,且有泪水涌至眼中。最后,浩司曼说,胃部是这一切感觉的中心。高更也表示过,看凡高的画使他的胃不宁。

    ③绘画到底是空间的艺术,构图的节奏感对我们生理的节奏(例如呼吸和脉搏)所起的作用,似乎不如诗和音乐一类的时间的艺术,那么强烈。虽然十分喜爱绘画,但在面对一幅杰作时,我所产生的是一种深沉然而缓慢的感动。缓慢,是因为画家没有限你一定的时间去领会他的作品。音乐则恰恰相反,其节奏感完全取决于时间,人体的节奏感受到它的影响,随之疾缓起伏,所以我们在生理上对音乐的反应,总是更为迅速而直接。证之以我个人的经验,被一段美好的旋律感动时,我会生鸡皮,竖汗毛,麻头顶;但神往于一幅画的意境时,似乎很少这种生理的现象。

    ④尽管有少数诗人热衷于诗的空间表现,诗,在本质上仍是一种时间的艺术。而时间艺术的诗,对我们的作用,尽管是非常心灵的,也是颇为生理的。这一点,似乎有不少的读者,甚至作者自己,尚无明确的认识。缪斯,一半是神,一半也是女人。她紧扣我们的心灵,但同时也满足我们的耳目。缪斯如果成为哑巴,那么其所以成为女性的魅力,已经丧失了一半,不幸的是,中国诗的缪斯,已经显示出变哑的危机了。

    ⑤对于我,对于中年以上的某些读者,中国古典诗的朗吟(英文叫做chanting)是可以终身享受的一种高级乐趣。说得轻松些,它可以自娱,可以娱人,是雅人名士的一种消遣,一种修养。说得严重些,它成为欣赏古典诗的一个必要条件;短如一首五言绝句,不加千百遍的朗诵或低吟,是不可能充分心领神会的。我这一代的中年人,身逢抗战,经历种种的不幸,而比起现在的青年来,至少多一件幸事,那就是,懂得如何吟诵古典诗。小时候,我的父母和二舅父都会吟诗。他们虽未着意教我,毕竞耳濡目染,久之我也吟成了自己的一种腔调。其后这种吟哦,或高咏,或低唱,给了我无穷的安慰。今日,我的学生之中,甚至青年诗人之中,据我所知,十之八九都不会吟诵古典诗。某些青年诗人,恐怕还没有意会到这是一种不利,一种缺陷。默读唐诗,甚或用今日的国语出声诵读,固然也可以获致相当程度的了解;但比起曼声朗吟千百次后的那种领会,恐怕相去远甚。最大的原因,在于前者仅仅是心灵的吸收,而后者加上了生理的沉浸。所谓“熟读唐诗”,也就是要用生理的适应去帮助心灵的吸收,使那种节奏感,那种声调,进入肌肉,缠绕每一根神经。

    ⑥这样的分析,有些读者可能认为缺乏“诗意”。但是诗的生理作用,往往可以超越心灵的领会而影响读者或听众。我在美国授中国诗的时候,班上的金发孩子们对我朗吟的反应,总是热烈的,有些学生甚至要我教他们跟着吟咏。一位学生事后告诉我:他念这一班所留下的最深印象,是某次听我朗吟《国殇》。其间我也有时应邀去别的大学演讲,而当我在演讲时朗吟李白或杜甫时,完全不懂中文的听众,总是兴味盎然。这种反应,大部分属于生理。反之,我不懂西班牙文,而每次听到西班牙神父兼诗人劳治国(Father Carlos Orozco)朗诵洛尔卡炽热的抒情诗,总是感到一种绝大的过瘾。又如狄伦·汤默斯的诗,据有些人说,看起来很费解,听起来,尤其听他自己朗诵起来,反而很容易接受,至少会感到,那节奏之中,扶带着一股强大的说服力。再如乔叟那中世纪的英文,看起来好费劲,而听傅良圃神父(Father Fred Foley)念起来,忽然透明得多。不错,心灵是诗的殿堂;但是,耳朵是诗的一扇奇妙的门;仅仅张开眼睛,是不能接受全部的诗的。我几乎可以说,一首诗若未经诵出,只有一半的生命,因为它的缪斯是哑了的缪斯。在台湾,某些诗人铺张意象而无视于节奏的结果,已经使部分现代诗哑然无声,不能卒读。这样发展下去,也许有一天我们的新诗会哑掉,而古典诗的吟诵,也可能失传。(例如仅仅会说国语的读者,是不会知道什么是入声的,而将“水深波浪阔,无使蛟龙得”读成平声,哪里还有凄恻之感?)中国文学岂不变成了哑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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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菜石

作者:三石

龚一笑,饶城师院教授。我跟他亦师亦友,他虽然大不了我几岁,却是我正宗老师。在饶城奇石收藏界,龚一笑名望极高,算得上是鼻祖级人物。早年,龚一笑经常跋山涉水淘拣石头。那时玩石的人不多,赚两个钱只够糊口,石头自然抵不过馒头。如今日子好了,有钱人也多,玩石的人多了起来。而此时,龚一笑已是奇石满屋,且大部分是拣来的,没花多少钱。

正所谓近朱者赤,虽然兴趣不大,并不代表一点兴趣没有。经常跟龚一笑一起,多少受些影响,家里也有些藏石,有的是跟龚一笑在山沟河汊拣的,有的是朋友间相互赠送的,更多的是死乞白赖从龚一笑家顺的。不过,都是些一般的货色,以龚一笑的说法,要论值钱,没一块儿抵得到他估价的费用。我也无所谓,图个好玩儿而已。

龚一笑好东西不少,值多少钱不知道,同样以龚一笑的说法,一块石头换一套房,没有大厦千间,十数间还是有的。当然,不是说上海北京,但即便是饶城,也不是小数目。不过,龚一笑的好石头锁在里屋,常年上锁,一般人不让看。我也是一般人,央求多次,外加点儿蛮横,龚一笑才不情不愿打开门锁,这才得以匆匆一睹。

不过,也有例外。一次,在龚一笑家喝酒,酒到酣时,他竟然主动进屋,搬出一件珍藏。却是一件形如白菜的奇石,没有丝毫雕琢,纹理清晰可见,大小与白菜一般无二。果然是浑然天成。我惊呼一声,啧啧称奇:“如与铅山的白菜碑一并展示,必然相得益彰。”

龚一笑抿着小酒,嘿嘿一笑,说:“你能联想到白菜碑,也不枉你我师生朋友一场。白菜碑为明代铅山县令笪继良所绘。其上题词:为民父母,不可不知此味;为吾赤子,不可令有此色。作为地方父母官,要坚守此道,如白菜一般清白做人、做官。”

当时市委已找我谈话,我从市直一个清水衙门,直接空降到县里任职,且是正职,手上权力不可同日而语。

我蓦然明白龚一笑的良苦用心,正色道:“老师教诲,学生谨记。不过——”

“不过什么?”

我狡黠一笑,将白菜石移至跟前,说:“老师要是放心不下,不如将此石赠与学生,学生必定每日观石而三省其身。”

龚一笑脸色一变,一把将石头搂进怀里,连说两声“君子不夺人之所好,君子不夺人之所好”,匆匆搁进里屋,封门上锁。

我哈哈大笑。

在县里工作,不似在市里那般清闲,忙得焦头烂额,没有时间把玩石头。但时间久了,竟然有人知道我那一丁点的喜好,不时有好事之人弄两块石头请我鉴赏,或者送我把玩。我一般不收,偶尔收下一块两块,也回赠人家,算是玩家之间的相互馈赠,也没太当回事。曾有一块摆在我办公桌上,名为“寒江独钓”,却是我最为喜欢之物。

与龚一笑往来也少了,只是偶然相互电话骚扰,免不了邀请他前来喝酒吃肉,还有赏石。电话里龚一笑笑得不屑一顾:“你能有什么好石头值得我劳师远道的。”我说:“还真有一块,就摆在办公室,你来了便知。”

龚一笑还真的来了,直接推门进来。我从座椅上一蹦而起,兴奋之情难以言表。龚一笑却不睬我,眼睛落在桌上的“寒江独钓”上。我得意地说:“以你专家的眼光,看我这块石头怎么样?”

龚一笑不语,移前移后仔细端详,少顷立起身子说:“很值钱。”

我问:“值多少?”

龚一笑脸色凝重,道:“一间房,一间牢房。”

我吓了一跳,说:“一块石头,不至于吧?”

龚一笑怒目圆睁,道:“我说是就是,你敢质疑我的眼光。”说罢怒气冲冲摔门而出。

我目瞪口呆。待醒悟过来,出门紧追,已不见龚一笑踪影。打电话,关机。

呆坐一会儿,满脑子都是龚一笑的怒容,突然惶恐。立马叫来秘书,将“寒江独钓”还有几块交换的石头,一并拿走退回。

翌日,刚到办公室,却见龚一笑又推门匆匆而入,手上捧着那块白菜石。我一时没反应过来,忘记招呼。许是发现桌上已没了那块石头,遂问:“石头呢?”

我有些尴尬,低声说:“已让人退回去了。”

龚一笑冷哼一声:“算你聪明。”将白菜石小心翼翼摆在原先位置,“你曾说每日观石三省,今天就遂了你愿。”

我说:“老师怎的如此大方,舍得忍痛割爱?”

龚一笑又是怒目圆睁,道:“想得美!借你的,什么时候不当官了就还我。”

(节选自《北方文学》2017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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