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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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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河南省偃师市2019-2020学年八年级下学期语文期中试卷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小题。

神奇的草原清洁工——秃鹫

①查尔斯·达尔文1835年搭乘“小猎犬号”考察船考察期间曾经遇见一种鸟,令他非常恶心,于是他在日记中对此写道:“这些鸟儿令人作呕,专为取食腐臭而生。”达尔文描述的鸟不是别的鸟,正是秃鹫。

②当年在新疆考察期间第一次看秃鹫时也有类似的感觉,记录如下:草原上躺着一只死去的牦牛,尸体早已腐烂,隔着几百米就可以闻到阵阵腐肉的气味。一群秃鹫夹杂着高山兀鹫,围在牦牛尸体旁,它们将头伸进牦牛肚子里取食内脏,头上沾满了血红的内脏……

③正是这种令人作呕的鸟在高原上承担一项重要的任务——清理尸体,它们是一群神奇的草原清洁工。假如没有秃鹫以及其他食腐鸟类,荒野上将会堆满动物的尸体,人间会变成真正的炼狱。不仅如此,这些腐烂尸体还会传播疾病,给动物以及人类带来难以估量的影响。也就是说,正是由于秃鹫等鸟类及时清理了动物尸体,才有了干净的荒野。

④秃鹫是神奇的高空侦查员。其侦查效率之高在自然界是数一数二的。虽然秃鹫飞得很高,但它们能敏锐地发现其他食尸动物如乌鸦、豺和鬣狗等的活动,可以迅速锁定目标。如果发现它们正在撕食尸体,秃鹫会降低飞行高度,做进一步的侦察。假如确实发现了食物,它会迅逃降落。这时,周围几十千米外的秃鹫也会接踵而来,以每小时100千米以上的速度,冲向这美味佳肴。

⑤更加神奇的是,秃鹫在争食时,身体的颜色会发生一些有趣的变化。平时它的面部是暗褐色的、脖子是铅蓝色的。当它正在啄食动物尸体的时候,面部和脖子就会出现鲜艳的红色。这是在警告其他秃鹫:赶快跑开,千万不要靠拢。一只身强力壮的秃鹫气势汹汹地跑来争食了,它招架不住,无可奈何地败下阵来,离开了原来的位置,这时,它的面部和脖子马上从红色变成了白色。胜利者趾高气扬地夺得了食物,它的面部和脖子也变得红艳如火了;失败者开始平静下来了,它逐渐恢复了原来的体色。根据这些体色的变化,人们便可以知道秃鹫体力的强弱了。

⑥此外,秃鹫还有一项让我们人类望尘莫及的神奇本领——百毒不侵。

⑦秃鹫的食量惊人,1分钟能吞下大约1公斤肉,一群秃鹫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能将一头牛吃得精光。但是腐烂的肉中一般会含有大量的细菌、病毒。这种令其他动物望而却步的腐肉,为何却成为秃鹫的饕餮大餐?它们就不会中毒吗?

⑧这其中的奥妙在于秃鹫拥有一个强大的胃,可令其百毒不侵。

⑨秃鹫胃内酸性比人类的胃酸高十倍,可以大量消灭摄入的可致病细菌。科学家曾经解剖了一只秃鹫,发现其大肠内容物里,85%的面部皮肤微生物不见了。即便如此,一些难缠的细菌依旧可以在秃鹫的体内生存。秃鹫大肠里的微生物群落主要由两种厌氧菌组成——梭状芽孢杆菌和梭状杆菌,这两种菌类对其他动物都是致命的,比如某些梭状芽孢杆菌可以造成水禽大批量死亡,而梭杆菌纲—核梭杆菌可以引发人类的结肠癌。但秃鹫却可以与这两种细菌和平共处。

⑩此外,另一项研究在秃鹫粪便里发现了湾炭疽杆菌,这种病菌可致炭疽病。可是秃鹫依旧没有被感染。

在这么多病菌环绕的情况下,秃鹫不仅存活下来,还活得如此滋润,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奇迹。可是,它是如何做到的呢?

丹麦奥胡斯大学的Lars Hestbjerg Hansen博士研究发现秃鹫肠道里的微生物种群起到关键作用,在长期的进化中,这些肠道细菌和秃鹫形成一种互惠的关系。比如梭状芽孢杆菌,这种杆菌在肠道里迅速繁衍,可以把复杂食物分解成重要的营养物质。作为回报,这些细菌需要稳定丰富的蛋白质来源。

外表看似丑陋的秃鹫,却是大自然不可或缺的神奇清洁工。大自然存在的每一个物种都有其生存的权利和本领,即便是看似“恶心”至极的动物,也往往有神奇之处,我们切不可以貌取“鸟”。

(1)、作为“草原清洁工”的秃鹫,都有哪些神奇之处?
(2)、第①②段写秃鹫的“恶心”,有何作用?
(3)、请简要分析文中画线句的表达效果。

①这时,周围几十千米外的秃鹫也会接踵而来,以每小时100千米以上的速度,冲向这美味佳肴。

②大自然存在的每一个物种都有其生存的权利和本领,即便是看似“恶心”至极的动物,也往往有神奇之处,我们切不可以貌取“鸟”。

(4)、下面这个段落应放在文章的哪个位置?请简述理由。

此外,秃鹫体内拥有强大的免疫系统,可以产生针对梭菌属中某些菌种的抗体,可以抵御一些神经毒素。有了这些特殊能力,秃鹫在进食的时候可以首先滤掉容易感染的微生物,留下那些对自己有利的细菌。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蚂蚁的本领
美国著名的生物学家刘易斯•托马斯曾经这样描述蚂蚁:“蚂蚁太像人了……它们培植真菌,喂养蚜虫作家畜,把军队投入战争,用化学喷剂惊扰和迷惑敌人并捕捉奴隶;织巢蚁使用童工,抱着幼体像梭子一样往返窜动,纺出线来把树叶缝合在一起,供它们的真菌使用。它们不停地交换信息。它们什么都干,就差看电视了……”他太夸张了吗?没有!其实蚂蚁的本领远不止于此。早在人类诞生之前,它就会修筑“公路”:亚马孙雨林中的蚁类,为躲避狂风暴雨,在树干上啃出一条条凹槽,或在平地用沙砾修筑成沟槽,作为它们的公路;蚂蚁是列队行进的,为解决相对而行或十字路口的交通阻塞,它们竟 “设计”出了类似立交桥的环形交叉路口。
别看蚂蚁的神经系统并不发达,就那么几个小小的神经元在一起,根本谈不上有头脑和思想,然而它们一旦成为一个整体时居然能够( )、( )、( ),成为一部活计算机。它们无需图纸,也没有指挥和监理,但竟能齐心合力地设计并建造成五花八门、奇形怪状的蚁丘。蚁丘的内部布局合理,空气畅通,温度恒定,各种设施齐备,其工程浩大令人惊叹:有上百个蚁丘相通,可长达数十米;有的如“摩天大楼”拔地而起,最高的可达6米,按其身高的比例,相当于人类300层的摩天大厦。蚂蚁王国的这般工程往往需要十余年的艰辛劳作,而工蚁的寿命不过两年,也就是说,需要几代蚂蚁的努力方可大功告成。天知道,它们是怎样保持一致的?
据考证,蚂蚁早在5000万年前就完成了类似人类的从“狩猎”到“农耕”的转变。现在地球上约有二百余种蚂蚁都有种植蘑菇类真菌的本领。它们不但懂得施肥、收割,还懂得利用树叶发酵产生的热量来保持真菌园的恒定的温度和湿度;甚至当它们种植无收时还会向邻居借贷!
地球上除了人以外,其他动物几乎都怕火,但蚂蚁不怕,甚至可以灭火!科学家曾作过这样的实验:将点燃的蜡烛放在蚁穴顶上,开始它们似乎有点惊慌,但很快就镇定下来,只见无数蚂蚁前赴后继扑向火焰,用分泌出的蚁酸来灭火,经过66秒,一些蚂蚁牺牲了,但终于扑灭火焰。当再次重复这个实验时,它们只用了40秒钟就将火扑灭,而且无一伤亡。
蚂蚁,这种有着8000万年历史的“资深”家伙,真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现代文阅读与探究。
                                                                                                       一只叫迈克的鸡蛋
                                                                                                               德里·莫里森
        ①抚养一个患自闭症的孩子不是件容易的事,这种特殊的经历,没有亲身感受的人很难理解。自从儿子马克西被确诊为自闭症以后,我的生活彻底改变了。起初我气愤、惶恐、抱怨命运不公。但渐渐地我学会了如何跟自闭症和平共处,甚至学会了如何享受这种生活。
         ②大约从4岁开始,马克西疯狂地爱上了鸡蛋——不是吃,而是玩。他喜欢把鸡蛋攥在手里,喜欢看它们在饭桌上打转,喜欢把它们捏碎让黏糊糊的液体流到手上、衣服上、地毯上。
         ③每次从超市购物回来,我都会把鸡蛋放在一个保密的地方。但跟其他自闭症的孩子一样,马克西非常聪明,他能撬开家里所有的锁,能找到任何被藏起来的东西。所以,就算家里只有一个鸡蛋,也难逃他的“魔爪”。
        ④每次看到马克西坐在地上,身边散落着鸡蛋壳,蛋清和蛋黄涂得满身满脸,我都想尖叫。可是儿子总会在这时抬起头,用一双清澈的眼睛看着我,自豪地向我展示手里的半枚鸡蛋黄。他那灿烂的笑容让我无法抗拒,除了哈哈大笑,我还能有什么选择呢?和生鸡蛋之间的战争,我似乎永远是战败方。
         ⑤有一次,我又买了一些鸡蛋,但并没有把它们藏起来,我决心尝试一个新策略。我把一个鸡蛋煮熟,然后在蛋壳上画了一张笑脸。“马克西,”我把熟鸡蛋递给儿子,“这是给你的。”小家伙狐疑地盯着我,看了又看,妈妈主动交出一个鸡蛋?这简直不可思议。马克西接过鸡蛋,虔诚地把它捧到客厅。我听到儿子低声地对鸡蛋说:“你好,迈克。”显然这是他给新朋友起的名字。要知道,这是马克西第一次开口说话——虽然对方是一只鸡蛋!你没法想象我当时有多激动。
        ⑥几分钟后,按捺不住好奇心,我蹑手蹑脚地走进客厅。儿子正在沙发上安静地看电视,鸡蛋迈克“坐”在他旁边的垫子上。“马克西,记住,”我郑重其事地说,“迈克是只鸡蛋,你要温柔地对待它,不能把它捏碎了。”没想到儿子竟跟着我重复道:“迈克,温柔。”出生后,这是他开口说的第二句话。
        ⑦直到那天晚上,迈克仍然毫发无损。但快睡觉的时候,马克西悄悄地溜进厨房,打开冰箱门。我的心收紧了,儿子又要开始摆弄生鸡蛋。看来这场跟鸡蛋的战争,失败的还是我!我气急败坏地冲进厨房,决心狠狠地教训儿子一顿。但眼前的一幕让我说不出话来。借着微弱的灯光,我看见他亲吻了一下迈克的“光头”,小声说:“晚安,迈克。”然后温柔地把它放进冰箱。那一刻,我比拿到诺贝尔奖还自豪。
        ⑧现在马克西已经5岁了,通过跟迈克的“交流”,儿子会说的单词越来越多了。最近,他甚至开始主动跟亲戚朋友打起招呼来。我和生鸡蛋的战争早已结束。不过,每隔几天,我还是会为儿子准备一只熟鸡蛋,一只叫迈克的鸡蛋。

阅读《莫远离“深阅读”》,回答后面问题
                                                                                          莫远离“深阅读”
        ①在现代社会,网络、手机、电视等传播媒介,极大改变了人们的阅读习惯。人的身体从书斋里解放出来,整个世界都成了书房。与此同时,阅读也变得越来越简单随意,看时一目十行,看后过目即忘——人们常说的“浅阅读”逐渐风行起来。
        ②传播媒介变了,阅读习惯也随之改变,这无可厚非。读书从来都有不同类别,何况“读”总比“毒”和“赌”好,毕竟它能获取信息、提升修养。但是,如果一种拒绝深度的浅阅读借助于媒介的力量,逐渐演化成社会上大多数人尤其是年轻一代的阅读习惯时,我们是否该有所审视?
        ③阅读之深浅,并非小事。往小里说,涉及个人生活方式,往大处讲,涉及社会风尚和全民族的文化倾向。科技的发达,资讯的浩繁,并不能成为远离深阅读的借口。历史上很多名人,并不苛求读书之多,却强调读书之深。唐宋八大家的韩愈自述所服膺之书不过数种。清代名臣曾国藩反复强调读书要专,“穷经必专一经,不可泛骛”,“但一部未完,不可换他部,此万万不易之道”。古人讲究读书譬若掘井,与其多掘数井而不及泉,不如专守一井,力求及泉,而用之不竭。当然,一味艰深不免乏味,但是一股脑跟风“浅阅读”,则终会流于浮泛。
        ④我相信,如果沉迷于新潮时尚、“触手可及”的手机阅读、广告阅读、网络阅读,这个社会能够造就千千万万个信息受众,但是很难培育精深广博的大家。当然,这里并非要提倡复古读经,也不是强求每个人都去做名人大家,而只是为时下偏颇式的阅读状况担忧,为人们对这样的阅读习惯习焉不察而担忧。阅读可以是休闲、娱乐,但不应止于休闲、娱乐,尤其是对于整个国民而言。
        ⑤从另一角度来说,人类文明长河存在无数经典,不少作品的孕育时间与创作艰辛都令人慨叹。《红楼梦》披阅十载,增删五次,《资本论》写了40年,这些作品呼唤代代后人不断重读,温故知新。它们的厚重与丰富,也注定了阅读的艰难与沉潜,这是浅阅读无法涉足的领域。曾有人在网上搞所谓的世界经典名著快读,把每部名著概括成几十个字的故事梗概,以为这样可以花最少的时间,读最多的名著,简直可以算得上心浮气躁的典型例子。
        ⑥对于不以读书、研究为业的人来说,“浅阅读”未尝不可,但对于整个社会,对于传统文化的传承和民族素质的提升,深阅读万不可废。如果有一天,国人全都沉迷于摩尔庄园、偷菜游戏、手机短信和QQ聊天,那么这还是不是我们?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夏日里最后一朵玫瑰

刘继明

      ①女歌唱家在春天即将过去的时候,被一场致命的疾病击倒。她整日卧病在床,回忆自己刚刚绽放的青春年华和艺术生命,犹如窗外天幕上一闪即逝的流星,心里充满了忧伤。在那些日子,她不止一次地支撑着虚弱的身体走到钢琴边,但她的手指已经无力掀开琴盖。她只能任凭往昔的音乐在脑子里发出空洞的回响,而又无可挽回地弥散,消失,彻底地归于冥寂……

      ②一个小偷拿着一束玫瑰花,在一个细雨朦朦的黄昏敲开了这扇关闭多日的门。他看到的是一双美丽得令人心悸的濒死者的眼睛。

      ③在他还未来得及问“请问您要花吗”的当儿,他手里拿着的那束花已被轻轻地接了过去。“好香的玫瑰呀!”她凑近花认真地嗅嗅说,“是刚采到的吗?”她抱着花往里走时又轻轻一笑,“太谢谢了。”她再次把脸贴近玫瑰花,陶醉地闭上眼睛。待她睁开眼睛时,刚才还苍白得没有一点血色的脸上奇迹般露出两抹淡淡的红晕,“您还站在门口干嘛?请进来呀。”小偷觉得她的声音像水晶一样空灵而透明。

      ④小偷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显得局促不安。“您看这花放在哪儿好?”她找到了一个空罐头瓶,“您看这花插在这里面行吗?”她又喘息似的笑了笑,“您从哪儿知道我喜欢玫瑰的?”她忽然偏过脸,孩子气地把双手合在胸前,“您猜猜看,我现在最想做的是什么?”小偷摇了摇头。

      ⑤“弹钢琴,”她轻轻吐出3个字,“我好久没摸过琴键了。”她朝他看了一眼。“您能帮我掀起琴盖吗?”她不好意思地垂下眼睑,手指互相绞在一起,“您知道我现在连这点力气都没有了。”

      ⑥小偷犹豫了一下,还是过去帮她掀起了琴盖。“您真好。”她坐在钢琴旁喃喃地说。她的手指按在琴键上,琴声蚕丝一样从她的手指下滑出来,显得绵软无力。

      ⑦“这是《夏日里最后一朵玫瑰》,您知道吗?可惜我现在不能唱了。我15岁的时候就是靠这支曲子走进音乐学院的,大学时我唱它得过大奖。”她的手指在琴键上无力地垂下。“您在听吗?”“我该走了。”小偷从沙发上站起身向门口走去时,他听见身后传来一种异常的声音,“您……还来吗?”他不由自主地停住了脚步。“这束花过不了几天就枯萎了。”她又把脸贴近那束玫瑰,自言自语地说。

      ⑧三天以后,他又来了。带着一大束芳香四溢的玫瑰。“哦!”她吻着那些娇艳的花朵说,“我好久没见过这么多的玫瑰了。”她因兴奋过度,呼吸有些困难起来。他把她扶到床上躺下,又将插上玫瑰的空罐头瓶围绕床的四周摆了一圈。她默默地看着他做完这些。“您知道吗,我还以为您不会来了。”她说。

      ⑨“我本来可以为您把那首《夏日里最后一朵玫瑰》弹完,可我的手越来越不听使唤了。”她说,“您在看什么呢?”“我在看墙上那幅照片。” “您认出来那是我了吗?”“我正这么想来着。” “那时候我刚刚成名,您看我笑得多甜。”

      ⑩从这以后,小偷每隔三天便送来一束玫瑰,它使房间里散发着奇异的花香。她久病不愈的脸一度焕发出淡淡的红润。可惜这种淡淡红润并没有维持多久,有一天,她坐在钢琴旁等了整整一个下午,始终未听见她所熟悉的敲门声。就在那天夜里,她的脸变得比往常更加苍白……

      ⑪夏天快要过去的时候,小偷终于从拘留所里被放出来了。原来,他正打算洗手不干,找一份像样的工作像一个正常人生活时,因先前的盗窃事发而被拘留。在拘留所里他总是坐立不安。走出拘留所的那个下午,他迫不及待地冲向花店,但跑遍了大半个城市,才在一个偏僻的花市上买到一束并不十分鲜艳了的玫瑰。这大概是夏季里最后一朵玫瑰了,他想。

      ⑫他又敲响了那扇门,但开门的是一个陌生的老人。

      ⑬老人瞥了一眼他手里的玫瑰,说:“你是找那位女歌唱家吗?她两个月以前死了。”

阅读《“石油植物”领衔燃油新时尚》一文,回答下列各题。

“石油植物”领衔燃油新时尚

       ①近年来,作为代替石油的燃料,人们倾注的热点最多的是“生物燃料”。“生物燃料”是以甘蔗或玉米等为原料,制造出用于汽车的燃料。人们也把这类可以直接生产工业用燃料油或经过发酵、加工可生产出燃料油的植物,统称为“石油植物”。

       ②那么,利用石油植物生产的生物燃料与汽油相同吗?不管使用什么原料,如果能够生成乙醇,则其性质是一样的。换言之,不管玉米还是甘蔗,还是其他石油植物,如果生成的是生物乙醇,那么,原材料的差异是不会影响性质的。

       ③生物乙醇燃烧时产生的能量约是汽油的60%,所以,掺合到汽油中的生物乙醇越多,每单位体积释放的能量越少。例如,掺合了10%生物乙醇的混合汽油与普通的汽油相比,混合汽油释放的能量只是普通汽油的96%。这个数字反映在燃料消费率上,也就是说,通常的汽油能够行使100千米,同量的混合汽油只能行驶96千米。

       ④在成本方面,生物燃料的成本比汽油要高。因为生物乙醇必须经过播种、培育、收割、加工等阶段。但石油是不可再生的能源,一旦用尽,便不能再生,它的枯竭是不可避免的。而生物燃料可以通过栽培、种植,能够无止境地重新生产。

       ⑤由于温室气体二氧化碳的不断增多,全球不断变暖,人们越来越多地关注生物燃料,希望使用生物燃料代替石油,以此减少温室气体二氧化碳的排放。那么以生物乙醇为例,1千升生物乙醇究竟能够多大程度削减二氧化碳呢?从整个地球来看,每千升生物乙醇可减少的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为1094千克。使用生物燃料不仅能减少化石燃料的消耗,还能减少化石燃料燃烧时排放的二氧化碳呀。

       ⑥石油植物是新一代的绿色洁净能源,在矿物质能源给当今生态环境带来严重污染的情况下,应用石油植物对保护环境十分有利。石油植物全身是宝,它不仅能在生产过程中消耗二氧化碳、降低温室效应。它们还可以通过生物分解,避免对土壤、地下水的污染。其次,这种植物不含碳化物,不会污染大气,不会形成酸雨。种植石油植物不仅可阻住土壤的流失,还可以重新建立新生土壤。石油植物分布面积广,属于可再生资源。若能因地制宜地种植,完全可以实现就地取材,化木为油,省却了矿物能源勘探、钻井、开采等过程,也减少了产油区与工业区之间的长途运输、管道运输等,大大降低了成本,易于普及推广。

       ⑦开发石油植物,还将逐步加强世界各国在能源方面的独立性,减少对石油市场的依赖,可以再保障能源供应、稳定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⑧石油植物的开发,是解决未来能源的有效新途径之一。生物质能源将成为未来可持续能源的重要部分,随着石油的日益稀缺和技术逐步提高,50年后“石油植物”将改变地球的能源结构。

       ⑨如今,美国种植的石油植物已扩展到10万公顷,产量超过500万吨。菲律宾种植了1万多公顷银合欢树。瑞士也准备种植10万公顷石油植物,帮助解决每年50%左右的石油需求量。

       ⑩随着世界各国积极行动起来,大面积种植石油植物,相信不但能抑制地球变暖,我们还将看到地球上空越来越清澈的蓝天。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少年护城河

肖复兴

    在我童年住的大院里,我和大华曾经是“死对头”。原因其实很简单,大华倒霉就倒霉在他是个“私生子”,他一直跟着他小姑过,他的生母在山西,偶尔会来北京看看他,但谁都没有见过他爸爸,他自己也没见过。这一点,是公开的秘密,全院里的大人孩子都知道。

    当时,学校里流行唱一首名字叫《我是一个黑孩子》的歌,其中有这样一句歌词:“我是一个黑孩子,我的家在黑非洲。”我给改了词儿:“我是一个黑孩子,我的家不知在何处……”这里黑孩子的“黑”不是黑人的“黑”,而是找不着主儿即“私生子”的意思,我故意唱给大华听,很快就传开了,全院的孩子见到大华,都齐声唱这句词。现在想想,小孩子的是非好恶,就是这样简单,又是这样偏颇,真的是欺负人家大华。

    大华比我高两年级,那时上小学五年级,长得很壮,论打架,我是打不过他的。之所以敢这样有恃无恐地欺负他,是因为他的小姑脾气很烈,管他很严,如果知道他在外面和哪个孩子打架了,不问青红皂白,总是要让他先从他家的胆瓶里取出鸡毛掸子,然后撅着屁股,结结实实挨一顿揍。

    我和大华唯一一次动手打架,是在一天放学之后。因为被老师留下训话,出校门时天已经黑了。从学校到我们大院,要经过一条胡同,胡同里有一块刻着“泰山石敢当”的大石碑。由于胡同里没有路灯,漆黑一片,经过那块石碑的时候,突然从后面蹿出一个人影,饿虎扑食一般,就把我按倒在地上,然后一通拳头如雨,打得我鼻肿眼青,鼻子流出了血。等我从地上爬起来,人影早没有了。但我知道除了大华,不会有别人。

    我们两人之间的“仇”,因为一句歌词,也因为这一场架,算是打上了一个“死结”。从那以后,我们彼此再也不说话,即使迎面走过,也像不认识一样,擦肩而过。

    没有想到,第二年的夏天,我的母亲突然去世了。父亲回老家沧县给我找了个后妈。一下子,全院的形势发生了逆转,原来跟着我一起冲着大华唱“我是一个黑孩子,我的家不知在何处”的孩子们,开始齐刷刷地对我唱起他们新改编的歌谣:“小白菜呀,地里黄哟;有个孩子,没有娘哟……”

    我发现,唯一没有对我唱这个歌的,竟然是大华!

    我很想和他说话,不提过去的事,只是聊聊乒乓球,说说游泳世界冠军就好。好几次,碰到一起了,却还是开不了口。擦肩而过的时候,我看见他的眉毛往上挑了挑,嘴唇动了动。

    一直到我上了中学,和他一所学校,参加了学校的游泳队,由于他比我高两年级,老师指派他教我总也学不规范的仰泳动作,我们才第一次开口说话。这一说话,就像开了闸的水,止不住地往下流。过去那点儿事,就像沙子被水冲得无影无踪,我们一下子成为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童年的心思,有时就是这样窄小如韭菜叶,有时又是这样没心没肺,把什么都抛到脑后。只是,我们都小心翼翼的,谁也不去碰过去的往事,谁也不去提私生子或后妈这令人厌烦的词眼儿。

    大华上高一那年春天,他的小姑突然病故,他的生母从山西赶来,要带着他回山西。那天放学回家,刚看见他的生母,他扭头就跑,一直跑到护城河边。他的生母,还有大院好多人都跑了过去,却只看见河边上大华的书包和一双白力士鞋,不见他的人影。大家沿河喊他的名字,一直喊到了晚上,也再没有见他的人影。大华的生母一下子就哭了起来,大家也都以为大华是投河自尽了。

    我不信。我知道大华的水性很好,他要是真的想不开,也不会选择投水。夜里,我一个人又跑到护城河边,河水很平静,没有一点儿波纹。我在河边站了很久,突然,我憋足了一口气,双手在嘴边围成一个喇叭,冲着河水大喊了一声:“大华!”没有任何反应。我又喊了第二声:“大华!”只有我自己的回声。心里悄悄想,事不过三,我再喊一声,大华,你可一定得出来呀!我第三声大华落了地,依然没有回应,一下子透心凉,我一屁股坐在地上,再也忍不住哇哇地哭了。

    就在这时候,河水有了“哗哗”的响声,一个人影已经游到了河中心,笔直地向我游来。我一眼看出来,是大华!

    我知道,我们的友情,从这时候才是真正的开始。

    一直到现在,只要我们彼此谁有点儿什么事情,不用开口,就像真的有什么心灵感应一样,保证对方会在第一时间出现在面前。我们两人都相信,这不是什么神奇,是真实的存在。这个真实就是友情。罗曼·罗兰曾经讲过,人的一辈子不会有那么多所谓的朋友,但真正的朋友,一个就足够。

(选文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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