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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困难

山东省阳谷县九年级2020年语文学业水平(中考一模)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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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细菌和病毒

①细菌和病毒都是可以致病的微生物,但彼此的特征区别很大。细菌虽然小,要在光学显微镜下才能看见,但它除了拥有生命的基本单位核酸外,还有一大套赖以生存的配套设施,包括作为居住“公馆”的细胞壁,储存营养物质的“仓库”以及进行新陈代谢的“化工车间”。依靠这些,细菌能够摄取外界的物质并加工成需要的能量。

②而病毒就更小了,也可怜得多,且不奢谈“库房”和“车间”,就连作为保护外壳的“茅草房”也没有,实际上它只有一个分子大小,用电子显微镜才能看得见。整个家当也只有一条表示生命的核酸而已。如果拿人来比喻,细茵最不济的起码也有一条裤子,有只讨饭碗和打狗棒。所以细菌虽然必须在人体内部的良好环境中才能繁殖,但处在恶劣的环境中仍能生存较长一段时间,而病毒则像刚出生的婴儿,除了它的肚和一张吃奶的嘴以外便一无所有,毫无独立生存的能力。因而病毒只能寄生在人或动物的细胞内部,靠“窃取”细胞里的现成营养才能生存,一旦被排出体外,病毒就活不了几个小时。

③大部分抗生素对细菌起作用,是因为抗生素可以抑制细胞繁殖,干扰它们形成新的遗传结构或者细胞壁。而正因为病毒只能寄生在别人的细胞内,自己不能完成这些生化反应,所以抗生素对病毒全无作用。

④病毒的生存能力既然这么弱,为什么会坏得那样猖獗?例如埃博拉的感染力极强,病死率可达80%。实际上大多数病毒远没有那么可怕,有的也不会使人得病。冠状病毒本来致病的能力并不强,问题在于“变种”上。变异的病毒和原来的不同了,他可能是无害的,但也可能变成“杀伤力”更大的病毒。然而我们不必担心它会因反复变异而使杀伤力次第增大。因为就杀伤力而言,变异就像赌博,总是有输有赢,不断地赢下去的机率是微乎其微的。至少有史以来还没有过这样的记录。如果有过,可能现在就没有我们的存在了。

⑤必须指出的是“杀伤力”的大小不仅取决于病毒一方,更重要的是人群的免疫力。变种冠状病毒之所以为患甚大,很重要的一个因素是人类还没有接触过这样变种后的新病毒。当人群中有足够多的人产生了抗体之后,这种病毒对人类的威胁也就小得多了。

(1)、本文的说明对象及说明顺序分别是什么?

说明对象说明顺序

(2)、仔细阅读全文,归纳病毒的主要特征。
(3)、选文第②段划线部分用了什么说明方法,有什么作用?

而病毒则像刚出生的婴儿,除了它的肚和一张吃奶的嘴以外便一无所有,毫无独立生存的能力。

(4)、选文第④段“实际上大多数病毒远没有那么可怕,有的也不会使人得病”中加点词能否去掉?为什么?
(5)、结合本文所学知识,请用简明的话语帮助你周围的人克服恐惧“病毒”的心理。
举一反三
阅读《贫寒是凛冽的酒》一文,回答第1—4题。

贫寒是凛冽的酒

①是在我小学毕业时,父母带我来北京玩,在天安门广场,父亲问一个捡瓶子的人一个月可以挣多少,那人说两千。所以父亲说,可以留下来,留下来捡破烂都能活。因为父亲的工资当时才八百。虽然说那时算是处于公务员下海浪潮的尾声,可父亲以优异的业绩炒了公家的鱿鱼,还是震动乡县,以至于我们那个县盛传着谣言说父亲是到北京来贩毒的,否则没法解释。

②可实际上,我们初来乍到,连暖气都烧不起,每天是要砸冰出门的,因为晚上呵出的水蒸气会把门死死封住,这个恐怕很少有人体验过吧?第二年更是穷得过年只剩两百块钱,连老家都回不去。

③但终究没饿死嘛。我母亲说北京人傻,吃鸭子就吃皮,留下个那么多肉的大鸭架子才两块钱一个,所以母亲就买鸭架子给我吃,我不记得自己吃了多少。母亲说,当时看着我蹲在门口能吃下一整只,她特别开心,但也总后悔说那时候没给我补好,害我个头没有长得像舅舅那么高。

④母亲还会买将死的泥鳅给我吃。她说泥鳅早上被贩到菜场,颠簸得都会翻白肚子,看起来像死的,所以才卖一块钱一斤。母亲就把它们买回来,用凉水一冲,不一会儿就都活了。

⑤当年住过的小屋,我还记得清清楚楚。家里就两张床,一张桌,一个电灯,一口锅,最高级的电器是我学英语不得不用的步步高复读机。那也是我们全家的娱乐工具,一家人吃了饭总能围着它唱歌录音。

⑥还有一次我踩翻了凉在电饭锅里的开水,烫了一脚的泡,母亲抱着我一个劲儿地哭,心肝宝贝地喊着,“真对不起,对不起,好好的干嘛到北京受这份罪呢?要是在老家,哪里会这样烫着脚了。”这倒是真的,我们用电饭锅煮开水,不就是为了省下一个热得快的钱吗?但忧患就是如此,会让亲爱的人抱得更紧,父亲在日后与我散步时曾对我说,那时他与母亲的感情比新婚还要恩爱。有太多的夜晚,他们愁到失眠,但是可以相依为命。

⑦可我毕竟是少年,当时对于贫穷并没有太多的感受,经常都是嬉笑过去了。比如我们没有钱买第二套校服,却需要每天都穿它,没办法的时候就在锅里炒衣服,校服洗过放到锅里去炒干。我很擅长这种技艺,我可以告诉你如何不把衣服炒皱,如何不把拉链炒化。

⑧好在后来富裕了。那是只有苦过拼过的人才知道的滋味。真正的财富,也许不是后来的富有,而是当年的贫寒;不是那些小家子气的冷暖自知,而是破釜沉舟的卧薪尝胆、含辛茹苦。因为,贫寒像凛冽的酒,喝过才敢提着虎拳,往世上走。   (有删改)


阅读下面选文,完成各题。

候鸟的迁徙

余夫

    ①每年春天和秋天,人类会惊奇地仰望着天上那些成群结队、遮天蔽日而又神秘莫测的旅客——候鸟。经过亿万年的自然进化,候鸟形成了每年在繁殖地与越冬地之间沿相对固定的路线往返迁徙的独特习性。全世界9000多种鸟类中,超过三分之一的鸟都是候鸟,每年迁徙的候鸟数量可达100亿只以上。

    ②同一季节,随着纬度的改变,气温会产生梯度性的变化,特别是北半球的大块土地在冬季被冰雪封盖,欧亚大陆和北美洲的许多鸟类不得不越过赤道,飞到南半球越冬。正因为这个原因,大多数候鸟的迁徙路线都呈南北方向,在北半球尤其明显。

    ③人们用多种方法观测候鸟的飞行路线,如望远镜观察、雷达探测、给鸟涂颜料和环志等,其中被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是环志法。环志法是将金属或塑料做成脚环(或颈环、翅环),刻上环志国家、单位和编码,将环固定在候鸟的腿部(或其他部位),做好记录,将鸟放飞后,期望通过再次观测到它或回收脚环,这样能更好地了解被环志的鸟儿迁徙的时间、路线等数据。随着卫星应用技术的发展,科学家也在探索在大型候鸟身上安装小型无线电信号发射器,通过定向接收机接收信号来观测候鸟的行踪。

    ④经过长期监测,鸟类学家认为全世界候鸟迁徙路线主要有以下几条:东亚﹣澳大利亚、中亚﹣印度、西亚﹣东非、黑海﹣地中海、大西洋﹣美洲、密西西比﹣美洲和太平洋﹣美洲。这些迁徙路线就如一条条“高速公路”,任由鸟儿们飞来飞去,前往各自的目的地。

    ⑤在迁徙的过程中,鸟类展示了非凡的智慧。硫磺鹀是美国东部随处可见的一种鸣禽,每年秋季,它们都会飞行3800千米,到达越冬地﹣﹣墨西哥南部、巴拿马等地。让人惊奇的是,它们是以星星为标记进行迁徙的。具体用来判断方位的是北极星中心约35°以内的北方天空,也就是说,在这个区域的大熊座、小熊座、天龙座、仙女座、仙后座等都是它们的路标,其卓越的导航本领让科学家惊叹不已。白颊林莺,从加拿大迁往南美洲时需要面对飞行路线的选择:如果沿着美国海岸南下,经墨西哥、中美洲再到南美洲,就会减少死亡的可能,但路途遥远。然而,这些小鸟的选择是直接勇敢的飞越大西洋,并有规律地停留在大西洋和加勒比海的某些岛屿上休息。另外,白颊林莺还会选择好的天气和合适的风向,以使旅途更舒适,真是有勇有谋。

    ⑥对候鸟来说,迁徙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有乐趣。它们在迁徙途中要遇到许多想象不到的困难:飞过大洋、翻越高山、穿越云层、迎着暴风雨、遭遇天敌,还有被人类捕食的危险……比如从英国出发的家燕,首先飞越英吉利海峡,穿过法国的比利牛斯山脉,跨过地中海,途经撒哈拉沙漠,再抗击热带风暴的袭击,抵达刚果的雨林,最后到达南非。经过超过10000千米、长达4个月的旅程,只有大约一半的成年个体能够存活下来。这是多么悲壮的旅程啊!

    ⑦迁徙无疑是候鸟生活中最大的“冒险事业”,每年都会有无数的候鸟永远无法到达它们的目的地。但是,它们仍然会沿着一定的路线,春来秋往,从不失信。迁徙对候鸟来说,是使命,是责任,是一种承诺。

(选自《百科知识》,有改动)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小题。

你想要了解的干细胞都在这

    ①在人类历史长河中,医学一直在不断的发展。几个世纪前,人们认为人体是由四种体液组成的(血液、黄胆汁、粘液和黑胆汁),如果你不幸生病了,你就会被大放血,想想就恶心。现代,我们拥有了抗生素,能够进行各种复杂的外科手术,但仍解决不了很多疑难杂症。而最新的医学进展来源于干细胞,你可能听说过它,但事实上,他远比你想象的复杂。

    ②人体由200种以上细胞构成的,特定的细胞类型具有特定的功能。例如:大脑中的神经细胞负责传递信息,血红细胞负责运输氧气,皮肤细胞负责为机体提供保护,以上的细胞都包含了你独一无二的DNA序列,虽然所有细胞的遗传信息都是相同的,但各自的表达的模式有所不同,这便形成了具有不同功能的细胞。当人出生之后,大多数细胞的表达模式就固定下来了,如果神经细胞受到了损伤,红细胞也当然不会突然变为神经细胞并对受损的组织进行修补。

    ③然而,有一种细胞除外,这就是今天的主角——干细胞。干细胞是一种未被赋予特定功能的细胞,即它们的基因表达模式还尚未被固化。干细胞既能几乎无限制的进行细胞分裂,生成新的干细胞,也可以在特定的环境下分化成特殊职能化的细胞,例如神经细胞、血液细胞。干细胞一般有两种来源,一种少部分存在于成年个体的组织器官中,例如:我们如果去少量献血,并不会马上死掉,骨髓中的造血干细胞会马上动员起来,分化为血液细胞,这样你又可以活蹦乱跳了。而另外一种,功能更为强大,从发育早期胚胎分离得到的胚胎干细胞,它与成体干细胞不同,具有更高的多能性,可以转变为人体的任何的细胞、组织甚至器官,是一种真正万能细胞。

    ④干细胞能够用来帮助器官和组织的再生,如果细胞分化进行的顺利,它们能作为一种细胞的再生资源存在。将干细胞定向诱导为成纤维细胞,就能够用来给烧伤患者进行皮肤移植。科学家甚至希望利用干细胞的强大再生能力,在猪的体内重构肾脏、肝脏等重要的器官,这能降低人们对器官捐赠的依赖,进而使等待器官移植的人变得少之又少。干细胞也有可能进行脑部受损组织的替换 , 进而治疗老年痴呆和帕金森病,科学就是如此神奇。

    ⑤人们已经迫不及待地利用干细胞治疗各种疑难杂症了。然而,不规范的干细胞治疗不但不能治好你的病,可能还会带来致瘤性风险,科学家们正着手解决这个问题。假以时日,人们就会看到医生们利用干细胞,而不是继续使用传统的药片和吊瓶给人们治疗疾病了。

    ⑥干细胞的用途似乎无穷无尽,仅仅几十年的光景,我们对他的认识从起初的一无所知到现在的初识端倪,科学家们仍然在努力开发干细胞的潜力,期待未来能为人类的健康事业做更多的贡献。(2016年11月27日)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我的母亲(节选)

蔡志忠

    我的第一个记忆,是对母子之间亲密关系的疑惑。当时我还不能站、不会走路,应该还不到一岁,只记得妈妈抱着我在路上遇到两位邻居,三个女人站在树下东家长西家短地聊个没完没了。由于抱我太久有点累,母亲让我站在地上,双手抱着她的大腿。大热天,她的大腿很凉,摸起来感觉很舒服。于是我的右手便顺着她的大腿往上伸去,母亲边聊天边用手把我的小手往下推。我不依,又用左手顺着她的大腿往上伸,母亲再一次用手把我的小手往下推。

    这是我出生以来首度被母亲拒绝,还连续被拒绝两次。原本婴儿与母亲的关系是全世界最亲密的,我的小小心灵对这件事很不解,内心感到惶恐不安。这便是我对母亲的第一个记忆。

    从我孩提时起,母亲就于凌晨三点多起床,背着我煮猪食、喂鸡鸭。我因此养成了凌晨三点多起床的习惯。

    父亲很严肃,平常在家里难得讲一句话,整天绷着脸,很凶的样子。我们家很安静,有事情才有人讲话,我也因此养成不太爱说话而爱思考的习惯。

    我一生中,跟父亲、大哥、大姐、妹妹所讲的话极少。记得我七八岁时,曾跟二哥睡同一张床,整整两年时间,印象中我们好像不曾讲过话。

    但我跟母亲则无话不说。我放学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急着找妈妈,跟她报告今天老师说了什么,学校发生了什么新鲜事。

    如果课堂上老师说了一个《天方夜谭》的故事,我就把整个故事从头到尾给母亲重述一遍。她边喂鸡鸭,边听我说故事。有时我看她干活太认真,不专心听,还会生气地责怪她没仔细听我说故事。

    她会笑着说:“有啊!我在认真听啊。”

    我说:“那么你重述一遍刚刚我说的话。”

    她总是回答:“好啦!别生气,你继续讲,我一定专心听。”

    母亲在嫁给父亲之前,是家中的大姐,她从小就要帮忙照顾妹妹和略有残障的弟弟。由于从小便主持家务,她很有自己的想法。

    母亲很爱看歌仔戏(福建及台湾的汉族传统戏曲之一)。每隔两个月,当歌仔戏班巡回到花坛戏院演出时,她总是无视父亲的情绪,非要去看一场不可。

    两个月一次,歌仔戏的锣鼓声打破乡下的平静。孩子们总是追着宣传车抢歌仔戏广告戏单。我好不容易抢到一张戏单,便急忙跑回家告诉妈妈:“妈妈!这次演许仙与白娘子,我们哪一天去看戏?”

    母亲一定迫不及待地回答:“明天下午我们去看第一场。”

    第二天午饭后,她急忙洗完碗盘,还来不及把碗盘摆入橱柜,便拉着我直奔花坛戏院。她总是随着“陈三五娘”“陈世美与秦香莲”“孟丽君”的悲欢离合情节,边看边哭,泪流满面。

    散场后,我的主要任务是,先回家打探父亲是否已经从田里回到家里——如果父亲在家,我就得偷偷打开厨房后门门闩,轻掩门板,然后再回去告诉躲在稻草堆后的母亲。母亲只好手捧着预藏在后院柴堆上方的喂鸡鸭的空盆,从厨房后门进屋,假装自己在后院干了一下午的活。

    其实父亲心里明白得很,他早知道,只要有歌仔戏班到花坛演出,母亲一定不计一切后果去看戏。她宁愿忍受父亲臭着脸生气一个星期,也要飞到戏台前过过戏瘾。只要一听到歌仔戏的锣鼓声响起,母亲便无法平静地做家事,得先去看完一场歌仔戏,让平淡的乡下生活变得精彩炫丽。但她还是很克制,也像跟父亲有个默契的约定,每次歌仔戏班来花坛公演十天,她只去看一次下午场。我知道,如果父亲不反对她看戏,她一定日场、夜场连看十天二十场戏。

    长大后我发现,我的好胜心来自全乡书法第一的父亲,但我的个性形成大都来自母亲。母亲永远不责骂自己的孩子,不跟自己的孩子说“不”。

    沉迷于自己所喜欢的事物,“横眉冷对千夫指”,不理会世间的价值观和别人的看法,随着心中想法而行事——我的这些特立独行的个性来自母亲。

    通常小孩都是由母亲带大的,因此小孩的个性也大多来自母亲,我本人就是一个例子。母亲跟我交谈时,总是以相互斗嘴调侃的方式说话。例如我跟别的小孩到田里抓泥鳅,玩得双手很脏,她会说:“哇!好厉害,能玩得这么脏!这么脏的手,除非用菜刀剁掉,否则怎能洗得干净?”

    我说:“不必剁,我自己洗给你看。”

    小时候,我喜欢端着一碗饭,边吃边到左邻右舍串门子,到处打听新闻。

    她会说:“好厉害,一顿饭竟然可以吃到天涯海角!今天有什么新闻。

    我说:“左邻阿花下星期一从台北回来,右舍阿珠明天有人来相亲。”

    听完,她说:“你这么认真当新闻播报员,有没有人给你钱?”

    我说:“我当免费志工,不收钱。”

    我聪明,反应快,大概是因为从小妈妈就以这种方式跟我对话,培养了我随机应变的能力。

    逢年过节,家里买鱼买肉是父亲的责任,平时买豆腐,则是母亲的责任。早上九点,听到豆腐小贩的叫卖声,她就拿钱叫我跑出去买豆腐。

    她在后院洗衣服时,我总是蹲在旁边听她讲故事。我经常在听故事的空当跑进厨房先吃一小部分豆腐。每每到中午煮饭时,豆腐已被我吃了三分之一。这样几年下来,我从来没听她问过:“豆腐是你吃的吗?”

(选自《读者》,2019年8期,有删节)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望梅”能否止渴

    ①口渴是人体一种独特的保护机制,它可使人体免于脱水,当体内水分一旦恢复平衡,这种“保护性”的感觉即随之消失。望梅止渴则是中国流传了两千多年的典故,《世说新语》中记载曹操告诉饥渴的士兵“前有梅林”,使“士卒闻之,口皆出水”,最终坚持走到水源处。只是“望梅”真的能止渴吗?

    ②实际上,“渴”是一种极其复杂的生理现象。科学家通过实验发现,改变体液的容量、浓度会影响“渴”的程度。例如,增加食盐(氯化钠)的摄入量,会增加机体细胞外液中溶质的浓度,就会感到口渴。这是因为溶质具有渗透压,会导致细胞脱水。大脑的某个部位感觉到这种脱水,人就会产生渴感,而喝水后,体液得到稀释,渴感就消失了。

    ③另外,人体血量的变化对渴感也有影响。有研究显示,血量变化10%时就可以刺激渴感。这也是为什么人受伤后,如果失血过多,就会感到口渴,而喝水补充血量,渴感就能被抑制的原因。

    ④那么新的问题来了,大脑又是如何感知渴觉呢?时至今日,这仍是一个科学家们不能完全解答的问题。

    ⑤为了弄清楚这个问题,近日美国的一个研究小组设计了一套实验装置。这个装置能够对小鼠血液、大脑神经元活动、环境温度以及进食饮水状况进行实时监测。他们发现小鼠脑内穹窿下器中存在着一套能预测口渴并调节体液不平衡的神经元群。

    ⑥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旧金山分校的扎卡里·奈德及同事报告称,这些神经元不仅可以监控血液的变化,还会在进食和饮水时监控来自口腔的信号,这些信号包含摄取食物与饮水的温度信息等。这些神经元将来自口腔的信息与血液成分信息结合,实时“预测”正在摄取的食物和饮水将如何影响体液平衡,从而对饮水行为进行调节。

    ⑦研究者们表示,这个发现有助于解释为什么吃得太快会让我们感觉口渴,以及冷饮为何特别解渴等问题。

    ⑧总而言之,“渴”能告诉人们什么时候需要饮水,需要的水量是多少。如果“渴”的时候不喝水,血液和体液的成分得不到调节,身体所需要的水分不能得到满足,“渴” 是不会被真正缓解的。从这个角度来说,“望梅”是不能止渴的。

(选自《光明日报》)

阅读下面的文字后,完成下列小题

照相的故事

许震

    回想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我姑姑的一双儿女都会照相,一个在陈集公社开照相馆,一个在高集公社开门市,那时候,能开照相馆的可不是等闲之辈。相片在当时是个稀罕物,能照个全家福的绝对是小康人家。

    表哥表姐到我家走亲戚的时候,常常带着照相机,借看望我父母的机会,顺便给亲朋好友照个相。红布一蒙,黑里透红,站好别动,一分钟就成。表哥表姐把自己的头盖在红布里,调好照相机,然后再把头从红布里抽出来,右手扬起,左手握住气棒一类的东西,说道:“往这里看!靠左一点,向右一点,收住下巴,抬抬头,笑一笑!”随着“滋”的一声响,人像定格,照片就照好了。

    我家不算大的院子仿佛成了集市,村里的男男女女常常在这个时候到我家串门,有照相的,有看照相的,有蹭茶水吃瓜子的,母亲从里帘屋内进进出出,一会儿去端糖果,一会儿去倒茶水,拿出瓜子、糖果和茶水招待他们。平时脾气暴躁的父亲见谁几乎都要打招呼,给人家敬烟,让人家进屋喝茶水或者嗑瓜子,跟人家说中午或者晚上别走了,坐下来喝一些酒。有的一打招呼就进了我家正房,在八仙桌子旁坐下来,

    从国际大事到家长里短,一直聊到傍晚月亮挂上树梢。

    家里所有供村人享用的糖果和瓜子,包括烟酒,都是平时我父母从牙缝里挤出来的,他们自己不吃不喝,也不让我们这些儿女吃喝。父亲说,能进咱家的门就是咱家的福气。

    1979年,我父亲永远地离开了我们,来不及与儿子、孙子照上一张全家福。

    因为对照相有着神圣和美好的记忆,我军校一毕业,就用第一个月的工资买了一款傻瓜相机。拿到相机,我如获至宝,轻易不示人,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才从箱子里翻出来,一遍又一遍地把玩。后来,认识妻子后,这款傻瓜相机记录起我的生活。

    在这款相机拍摄的所有照片中,有一张照片令我印象最深刻,它是拍摄于山东聊城环城湖上的一张生活照。

    1998年的春夏之交,一个难得的好天气。这个上午,我们带上两岁的儿子和七旬的母亲去环城湖上过周末。在碧波荡派的湖面上,我在船头划船,母亲和儿子坐在船中,妻子在船尾注视着他们。船在我的操纵下,时而急驶,时而缓游.母亲的面容慈祥,儿子的样子可爱,妻子挽起长长的秀发,竟情不自禁地唱起了歌,下船时,妻子立在一旁,母亲探着头、拉着儿子的手正要离船,我连忙拍下了这张珍贵的照片。在我看来,照片上的船仿佛是我和妻子组成的小家,母亲照看着我的儿子,而我经常漂泊在船的外面,生活在部队这座大熔炉里。

    自此之后,或许受了我的影响,妻子也爱上照相这一行,从我那台傻瓜相机开始,到后来的数码相机,再到后来的手机相机,妻子走到哪里拍到哪里,生活在哪里拍到哪里。

    世事沧桑,时代变迁,照相的故事,见证着不回的时代,记录着不同的人生,诉说着人们对美好生活永远的向往和追求。

(选自《人民日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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