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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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广东省广州市2019-2020学年高一下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各小题。

沼泽地

(日)芥川龙之介

一个雨天的午后,我在某画展的一个房间里发现了一幅小油画。说“发现”未免有些夸大,然而,惟独这幅画就像被遗忘了似的挂在光线最幽暗的角落里,框子也简陋不堪,所以这么说也未尝不可。记得标题是《沼泽地》,画家不是什么知名的人。画面上也只画着浊水、湿土以及地上丛生的草木。恐怕对一般的参观者来说,是名副其实的不屑一顾吧。

而且奇怪的是,这位画家尽管画的是郁郁葱葱的草木,却丝毫也没有使用绿色。芦苇、白杨和无花果树,到处涂着混浊的黄色,就像潮湿的墙上一般晦暗的黄色。莫非这位画家真的把草木看成这种颜色吗?也许是出于其他偏好,故意加以夸张吧?——我站在这幅画前面,一边对它玩味,一边不由得心里冒出这样的疑问。

我越看越感到这幅画里蕴蓄着一股可怕的力量。尤其是前景中的泥土,画得那么精细,甚至使人联想到踏上去时脚底下的感觉。这是一片滑溜溜的淤泥,踩上去噗哧一声,会没脚脖子。我在这幅小油画上找到了试图敏锐地捕捉大自然的那个凄惨的艺术家的形象。正如从所有优秀的艺术品感受到的一样,那片黄色的沼泽地上的草木也使我产生了恍惚的悲壮的激情。说实在的,挂在同一会场上的大大小小、各种风格的绘画当中,没有一幅给人的印象强烈得足以和这幅相抗衡。

“很欣赏它呢。”有人边说边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我觉得恰似心里的什么东西给甩掉了,就猛地回过头来。

“怎么样,这幅画?”对方一边悠然自得地说着,一边朝着《沼泽地》这幅画努了努他那刚刮过的下巴。他是一家报纸的美术记者,向来以消息灵通人士自居,身材魁梧,穿着时新的淡褐色西装。

这个记者以前曾经给过我一两次不愉快的印象,所以我勉强回答了他一句:“是杰作。”

“杰作——吗?这可有意思啦。”记者捧腹大笑。

大概是被他这声音惊动了吧,左边看画的两三个人不约而同地朝这边望了望。我越发不痛快了。“真有意思。这幅画本来不是会员画的。可是因为作者本人曾反复念叨非要拿到这儿来展出不可,经他的遗族央求审查员,好容易才得以挂在这个角落里。”

“遗族?那末画这幅画的人已经故去了?”

“死了。其实他生前就等于是死了。”

不知不觉间,好奇心战胜了我对这个记者的反感。我问道:“为什么呢?”

“这个画家老早就疯了。”

“画这幅画的时候也是疯着的吗?”

“当然喽。要不是疯子,谁会画出这种颜色的画呢?可你还在赞赏,说它是杰作哩。这可太有趣儿啦!”

记者又得意洋洋地放声大笑起来。他大概料想我会对自己的无知感到羞愧;要不就是更进一步,想使我对他鉴赏上的优越留下印象吧。然而他这两个指望都落空了。因为他的话音未落,一种近乎肃然起敬的感情,像难以描述的波澜震撼了我的整个身心。我十分郑重地重新凝视这幅沼泽地的画。我在这张小小画布上再一次看到了为可怕的焦躁与不安所折磨的艺术家痛苦的形象。

“不过,听说他好像是因为不能随心所欲地作画才发疯的呢。要说可取嘛,这一点倒是可取的。”记者露出爽快的样子,几乎是高兴般地微笑着。这就是无名的艺术家——我们当中的一个人,牺牲了自己的生命,从人世间换到的惟一报偿!我浑身奇怪地打着寒战,第三次观察这幅忧郁的画。

画面上,在阴沉沉的天与水之间,潮湿的黄土色的芦苇、白杨和无花果树,长得那么生气蓬勃,宛如看到了大自然本身一般……

“是杰作。”我盯着记者的脸,斩钉截铁地重复了一遍。

(摘自《世界文学名著经典文库》)

(1)、下面对作品的赏析,恰当的一项是( )
A、在“我”看来,位置的不显、框子的简陋、作者的无名,足以使参观者对其不屑一顾。 B、《沼泽地》流露岀的阴暗、低沉甚至颓废的情调,固然给“我”以厌恶的情绪,但包含着画家为常人所不能认同的执着激情和对人生的独特理解。 C、这篇小说通过一幅油画,展现了一个艺术家的悲剧命运及世态炎凉,讽刺了芸芸观赏者的苍白和平庸,具有极强的概括性和艺术穿透力。 D、有人认为,芥川龙之介写了一个画家的孤独、潦倒、疯癫,同时也在表达自己的艺术观与人生观,作家对人生深重的怀疑以及最后自杀的悲剧,在这篇作品中已露端倪。这种说法是有道理的。
(2)、小说以“沼泽地”为题有什么用意?
(3)、“我”两次评价《沼泽地》是杰作,两次“是杰作”的含意分别是什么?结合小说内容,谈谈你认为能称得上“杰作”的艺术作品应具备怎样的特点。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刘姥姥初进荣国府

刘姥姥只听见咯当咯当的响声,大有似乎打箩柜筛面的一般,不免东瞧西望的。忽见堂屋中柱子上挂着一个匣子,底下又坠着秤砣般一物,却不住的乱幌。刘姥姥心中想着:“这是什么爱物儿?有甚用呢?”正呆时,只听得“当”的一声,又若金钟铜磬一般,不防倒唬的一展眼。接着又是一连八九下。方欲问时,只见小丫头子们齐乱跑,说:“奶奶下来了。”说着,都迎出去了。刘姥姥屏声侧耳默候。忽见周瑞家的笑嘻嘻走过来,招手儿叫他。

只见那凤姐儿家常带着秋板貂鼠昭君套,围着攒珠勒子,穿着桃红撒花袄,石青刻丝灰鼠披风,大红洋绉银鼠皮裙,粉光脂艳,端端正正坐在那里,手内拿看小铜火箸儿拨手炉内的灰。平儿站在炕沿边,捧着小小的一个填漆茶盘,盘内一个小盖钟。凤姐也不接 茶,也不抬头,只管拨手炉内的灰,慢慢的问道:“怎么还不请进来?”一面说,一面抬身要茶时,只见周瑞家的已带了两个人在地下站着呢。这才忙欲起身、犹未起身时,满面春风的问好,又嗔着周瑞家的怎么不早说。刘姥姥在地下已是拜了数拜,问姑奶奶安。凤姐忙说:“周姐姐,快搀起来,别拜罢,请坐。我年轻,不大认得,可也不知是什么辈数,不敢称呼。”周瑞家的忙回道:“这就是我才回的那姥姥了。”凤姐点头。刘姥姥已在炕沿上坐了。板儿便躲在背后,百般的哄他出来作揖,他死也不肯。

这里凤姐叫人抓些果子与板儿吃,刚问些闲话时,周瑞家的向凤姐回话道:“太太说了,今日不得闲,二奶奶陪着便是一样。多谢费心想着。白来逛逛呢便罢,若有甚说的,只管告诉二奶奶,都是一样。”刘姥姥道:“也没甚说的,不过是来瞧瞧姑太太,姑奶奶,也是亲戚们的情分。”周瑞家的道:“没甚说的便罢,若有话,只管回二奶奶,是和太太一样的。”一面说,一面递眼色与刘姥姥。刘姥姥会意,未语先飞红脸,欲待不说,今日又所为何来?只得忍耻说道:“论理今儿初次见姑奶奶,却不该说,只是大远的奔了你老这里来,也少不的说了……今日我带了你侄儿来,也不为别的,只因他老子娘在家里,连吃的都没有。如今天又冷了,越想没个派头儿,只得带了你侄儿奔了你老来。”说着又推板儿道:“你那爹在家怎么教你来?打发咱们作煞事来?只顾吃果子咧。”凤姐早已明白了,听他不会说话,因笑止道:“不必说了,我知道了。”忙命快传饭来。一时周瑞家的传了一桌客饭来……

刘姥姥吃毕了饭,拉了板儿过来,舔舌咂嘴的道谢。凤姐笑道:“且请坐下,听我告诉你老人家。方才的意思,我已知道了。若论亲戚之间,原该不等上门来就该有照应才是。但如今家内杂事太烦,太太渐上了年纪,一时想不到也是有的。况是我近来接着管些事,都不知道这些亲戚们。二则外头看着虽是烈烈轰轰的,殊不知大有大的艰难去处,说与人也未必信罢。今儿你既老远的来了,又是头一次见我张口,怎好叫你空回去呢。可巧昨儿太太给我的丫头们做衣裳的二十两银子,我还没动呢,你若不嫌少,就暂且先拿了去罢。”那刘姥姥先听见告艰难,只当是没有,心里便突突的,后来听见给他二十两,喜的又浑身发痒起来,说道:“嗳,我也是知道艰难的。但俗语说的‘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凭他怎样,你老拔根寒毛比我们的腰还粗呢!”周瑞家的见他说的粗鄙,只管使眼色止他。凤姐看见,笑而不睬,只命平儿把昨儿那包银子拿来,再拿一吊钱来,都送到刘姥姥的跟前。凤姐乃道:“这是二十两银子,暂且给这孩子做件冬衣罢。若不拿着,就真是怪我了。这钱雇车坐罢。……刘姥姥只管千恩万谢的,拿了银子钱,随了周瑞家的来至外面,仍从后门去了。 

(选自《红楼梦》第六回 有删节

现代文阅读

感恩节的荆棘花束

    迎着十一月的寒风,推开街边一家花店大门的时候,珊德拉的情绪低落到了极点。一直以来,她都过着一帆风顺的惬意生活。但是今年,就在她怀孕4个月的时候,一场交通事故无情地夺走了她肚子里的小生命。紧接着,她的丈夫又失去了工作。这一连串的打击令她几乎要崩溃了。 

     “感恩节?为什么感恩呢?为了那个不小心撞了我的粗心司机?还是为那个救了我一命却没能帮我保住孩子的气囊?”珊德拉困惑地想着,不知不觉中来到一团团鲜花面前。 

    “我想订花……”珊德拉犹豫着说。 

    “是感恩节用的吗?”店员问,“您一定想要那种能传递感激之情的花吧?”

    “不!”珊德拉脱口而出,“在过去的五个月里,我没有一件事是顺心的。”

    “我知道什么对您最合适了。”店员接过话来说。 

    珊德拉大感惊讶。这时,花店的门铃响了起来。“嗨,芭芭拉,我这就去把您订的东西给您拿过来。”店员一边对进来的女士打着招呼,一边让珊德拉在此稍候,然后就走进了里面的一个小工作间里。没过多久,当她再次出来的时候,怀里抱满了一大堆的绿叶、蝴蝶结和一把又长又多刺的玫瑰花枝——那些玫瑰花枝被修得整整齐齐,只是上面一朵花也没有。 

    珊德拉狐疑地看着这一切,这不是在开玩笑吧?谁会要没有花的枝子呢!她以为那顾客一定会很生气,然而,她错了。她清楚地听到那个叫芭芭拉的女人向店员道谢。 

    “嗯,”珊德拉忍不住开口了,声音变得有点结结巴巴的,“那女士带着她的……嗯……她走了,却没拿花!” 

    “是的,”店员说道,“我把花都给剪掉了。那就是我们店里的特别奉献,我把它叫做感恩节的荆棘花束。”

    “哦,得了吧,你不是要告诉我居然有人愿意花钱买这玩意吧?”珊德拉不理解地大声说道。 

    “3年前,当芭芭拉走进我们花店的时候,感觉就跟你现在一样,认为生活中没有什么值得感恩的。”店员解释道,“当时,她父亲刚刚死于癌症,家族事业也正摇摇欲坠;儿子在吸毒,她自己又正面临一个大手术。我的丈夫也正好是在那一年去世的,”店员继续说道,“我一生当中头一回一个人过感恩节。我没有孩子,没有丈夫,没有家人,也没有钱去旅游。”

    “那你怎么办呢?”珊德拉问道。 

    “我学会了为生命中的荆棘感恩。”店员沉静地答道,“我过去一直为生活当中美好的事物而感恩,却从没有问过为什么自己会得到那么多的好东西。但是,这次厄运降临的时候,我问了。我花了很长一段时间才明白,原来黑暗的日子也是非常重要的。” 

    正在这时,又有人走了进来,是一个头顶光秃的矮个子胖男人。 

    “我太太让我来取我们的感恩节的荆棘花束——12根带刺的长枝!”那个叫菲利的男人一边接过店员从冰箱里取出来的用纸巾包扎好的花枝,一边笑着说。 

    “这是给您太太的?”珊德拉难以置信地问道,“如果您不介意的话,我想知道您太太为什么会想要这个东西。” 

    “哦,不介意……我很高兴你这么问,”菲利回答道。“四年前,我和我太太差一点儿就离婚了。在结婚四十多年之后,我们的婚姻陷入了僵局。但是现在,我们总算把问题给解决了,我们又和好如初。这儿的店员告诉我,为了让自己牢记在荆棘花束里学到的功课,她总是摆着一瓶子的玫瑰花枝。这正合我意,因此就捎了些回家。”

    “我诚挚地向你推荐这一‘特别奉献’!”菲利一边付账,一边对珊德拉说。 

    “我实在不知道我能不能够为我生命中的荆棘感恩。”珊德拉对店员说道,“这有点儿……不可思议。”

    “嗯,”店员小心翼翼地说,“我的经验告诉我,荆棘能够把玫瑰衬托得更加宝贵。人在遇到麻烦的时候,更加珍视上帝的慈爱和帮助,我、芭芭拉,还有菲利夫妇,都是这么走过来的。因此,不要恼恨荆棘。” 

    眼泪从珊德拉的面颊上滑落,她抛开她的怨恨,哽咽道:“我要买下这样一束带刺的花枝,该付多少钱?”

    “不要钱,你只要答应我把你内心的伤口治好就行了。这里所有顾客第一年的特别奉献都是由我免费赠送的。”店员微笑着递给珊德拉一张卡片。 

    珊德拉打开卡片,上面写着:我的上帝啊,我曾无数次地为我生命中的玫瑰而感谢你,但却从来没有为我生命中的荆棘而感谢过你。请你教导我关于荆棘的价值,通过我的眼泪,帮助我看到那更加明亮的彩虹…… 

    眼泪再一次从珊德拉的脸颊上滑落。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各题。

楼顶的玉米

吴宏博

    儿子给我说:“爸,语文老师为了让我们体会粮食的来之不易,要求我们每个人种一种粮食作物,观察它生根、发芽、生长的全过程,最后再写一篇作文。你说我种什么好呢?”

    现在的老师事可真多,我心想。

    在阳台正侍弄那盆辣椒的老父亲开口抢先回答了儿子,“孙子,这事你得问爷爷,爷爷种了一辈子地,你爸一直忙着上学、考试、进城,哪懂种庄稼的事啊!”

    老父亲是我在儿子上小学后接进城的,让他帮忙接送儿子上下学。离开了土地的父亲不会打太极也不会遛鸟,于是就在阳台上开起了荒。父亲找了很多花盆,种了辣椒、西红柿、韭菜等,还有一盆豇豆蔓爬满了防盗窗的铁栅栏,一尺多长的豇豆挂满了阳台。我总是说,爸,你也不种些花草,都种了一辈子庄稼了还没种够啊?父亲总是笑呵呵地说,这些不比花草美吗?

    儿子跑过去问父亲,“爷爷,那你说我种什么好呢?”

    父亲一手提着花铲,一手抚摸着儿子的头说:“爷爷帮你种几棵苞谷,咋样?”老家把玉米习惯叫苞谷。

    第二天,满手是泥土的儿子跑到书房,激动地给我说:“爸爸爸爸,爷爷在楼顶帮我种了几盆玉米,有两盆还是我亲手种的呢,过两天发芽了我领你去看。”

    父亲也进门了,边拍打身上的土边自言自语似地说:“城里这土没啥营养,还得好好给追肥。”

儿子初学稼穑,每天兴奋地拉上父亲去楼顶。父亲是个耐心的人,每次都会乐呵呵地提了水和铲跟儿子一起上楼顶。

    过了几天,听儿子说楼顶的玉米已经发芽了。我终是没有上去看,忙。

    父亲每天都会往楼顶跑一趟,说着“都一尺高了”“没想到花盆里也会长出杂草来”之类的话。儿子隔三差五也会跟着父亲上到楼顶去。

    一个月过去了,父亲还是坚持每天打理完他阳台的盆栽蔬菜后再去楼顶忙活一阵。

    儿子早都不上楼顶去了,过了那个新鲜劲了。父亲有时上楼顶去的时候会叫一声儿子,“走,看你的玉米走。”儿子总会懒洋洋地说:“爷爷,你去弄吧,等长棒子了你再叫我。”

    父亲并不在乎儿子的态度,也似乎早忘了这是当初给儿子种的观察苗。他自己倒乐在其中,每天还是边拍打身上的土边似自言自语地说着“都一人高了”“有两棵都抽穗了”之类的话。

    父亲毕竟老了,有天从楼顶下来时踏了空,在楼梯上闪了腰,在家里养了几天后,给我说:“我还是回老家去养吧,你们都要忙着上班,照顾我会影响你们工作。回老家让你妈伺候我也方便,乡下空气也好,好得快。病好了,我再来照顾孙子。”来城里这么久了,父亲应该也是想母亲想他的农活了,这是我事后才悟到的。

    父亲走的时候,给我和儿子说:“没事就去楼顶给那几棵苞谷浇浇水疏疏土,估计快灌浆了,红缨子都长出来了。”

    我跟儿子都“嗯嗯”着。

    父亲走后,我和妻子只好把儿子送到了托管班。儿子忙他的学习,我和妻子开始忙各自的工作。

    秋季说来就来。

    有天,父亲突然打来电话:“楼顶的包谷应该快熟了吧,记得让铭铭掰棒子写作文啊。”铭铭是儿子的小名。其实父亲不知道,儿子的作文早都交了,不过不是写的玉米的种植过程,他是根据网上的QQ农场的种菜经验写的。老师还给了他一个“优”,说是虽然有投机取巧之嫌,但却能大胆独辟蹊径。

    接完电话,我给儿子说:“铭铭,爷爷让我提醒你掰玉米棒子呢!”儿子兴奋地说:“哦,我差点都忘了自己种的那几棵玉米了。”其实,我也忘了。

    儿子兴高采烈地找来一个小篮子,非要拉着我去楼顶掰棒子。

    来到楼顶,我们傻眼了。那几棵玉米早已枯萎发黄,盆子的土早已干结开裂,那秆腰的棒子空瘪瘪的。

    我们真傻,快一月多都没有得到照顾的玉米,怎么会给我丰收的景象呢?从父亲种下粒到长成苗,我终是一次都没有上过楼,对于它们的生长,我都是从父亲的自言自语里了解。

    看着枯黄的玉米,我突然想到了父亲,那个我整天忙得都顾不上好好陪着说几句话的老人,就像这几棵被我遗忘了的玉米……

    我给儿子说:“走,周末回老家,看看你爷爷奶奶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白痴的生活

【爱沙尼亚】梅希斯·海因萨尔

    维洛·林德意识到了自己是个白痴,这使得他的生活变得复杂起来,尽管周围人并没有觉察到这一点,就连他的妻子和孩子们也丝毫没有想到他有这种可怕的症候。

    “这一切简直太离谱了!”维洛暗想。

    维洛开始频繁地照镜子端详自己的脸,可是除了忧虑的表情之外,并没有什么令人担心的样子。而忧虑的表情对于一家之长、真正的父亲来说,是理所当然的,家里人都认为这再正常不过。事实上,无论是家庭生活还是工作,不管他所做的事多么引人入胜,不管工作中取得了怎样辉煌的成就,都不能给他带来像白痴那样生活所享受到的快乐。可他却不得不掩饰这见不得人的秘密。

    有时候,劳碌地工作了一天之后,维洛发现自己在公园里张大嘴巴看着麻雀,有时更傻里傻气地纵声大笑。他惶恐地看看四周,扮出一副正经八百的神情,然后匆忙离开。

    与这种神魂颠倒完全不同的是,维洛做出了不少杰出的发明。他受过两种高等教育:一种是人文科学,另一种是实用艺术。现在他在塔尔图家具公司担任厨房装饰工艺艺术设计师,在这一领域他颇受尊重,是当之无愧的知名专家。此外,他还熟练掌握了五种外语,娶了哲学教授的女儿为妻,和她一起养育了三个孩子,他还善于结交朋友,其中不乏绝顶聪明和智慧超群的人物。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不得不承认,所有这一切都起不到他所期望的那种作用。所有的大智慧固然很有意思,使他开心,可在这中间他根本体会不到那种快乐、那种生活中原本质朴而纯真的快乐。

    三十五岁时,维洛终于明白:如果揭开那并非天生而是后天获得的保护色,那么可以看出,在他心中一直存在着一个活生生的白痴。意识到这一点之后,他很悲伤,却又感到某种解脱。从那时起,他开始享有静谧而怡然自得的独处时刻。他有时提前下班或者星期日一大早就悄悄溜出家门。

    在这样的日子,维洛的眼睛格外闪闪发光,他几乎一路小跑着来到长途汽车站,随便登上某辆城郊汽车,前往几十公里外的基亚尔尔肯纳或艾克。不过,他最常去的地方是设在达比韦雷的垃圾场。在那里他能摆脱掉一切束缚,自由自在。他毫不掩饰内心的快乐,高兴地看看被扔掉的暖气片、熨斗还有旧杂志,随心所欲地挺直身子躺在发霉的破垃圾堆当中,放心地扯着噪子大声喊叫,以迎合乌鸦的哇哇叫声。

    当妻子偶尔问他经常外出到哪里去时,维洛早就准备好了答案:因为家具市场竞争激烈,他不得不经常到图书馆去,以便提高专业水平。他为了证实自己的话,会从公文包里取出各种专业书籍和图纸,再加上专业术语来解释分析。妻子不明白他说的是什么,也就相信了他。这样维洛便可以继续过着自己原本状态下的隐秘生活了。

    过了一段时间,他又有了更加喜欢的地方。那是一个被废弃的古老的庄园。维洛一到庄园就钻到畜牲棚里,仰面躺在鸡群和羊群之间,静静地待在饲料和干粪堆上。他欣赏着吃力咀嚼饲料的羊,觉得自己像在家里一样,体验着最幸福美妙的瞬间。鸡在他瘦削的身体上悠闲地散步,用呆傻的目光看他,有时啄他外衣上的纽扣。羊呢,不停地闻着维洛那沾满谷壳饲料的头发,用粗糙地舌头舔维洛那抹了盐的脖子。他眨巴着眼睛,嘴角上流出黄色的口水。有趣的是某一只母鸡会把维洛当成公鸡在他眼前迈着碎步走过,向他卖弄风情,竖起羽毛向他求偶,面对这种情景,他的心里美滋滋的。他与这间破旧不堪的小房、鸡、羊,还有弥漫在阳光中的尘埃融合在一起,他每分每秒都在享受着极乐世界般的幸福。

    外面天开始变黑了,维洛跑进庄园里的厨房,默默的坐在板凳上,凝视着日光渐渐把自己的阴影从污水桶向右边移动,直到破旧餐桌上仅仅留下一个小小的亮点。这时小老鼠爬到餐桌上寻找面包残渣吃,它根本不在意这里坐着一个人,而这个人正在看着它。小老鼠对于他这个生命体的存在毫不在乎,如此不加掩饰地无视他是一个生命体,使他顿时产生许多感悟。

    每次维洛这样外出归来,情绪都格外高昂,眼里闪烁着特殊的光芒。他热烈地亲吻妻子,和孩子们玩耍嬉戏。而当夜幕降临时,他坐在办公桌前,开始设计用于遥远未来的另类家具。在这些迅速绘制出的桌、椅、柜橱的草图中,可以捕捉到某种非同寻常的、完全新颖的、宏伟壮观的风格,维洛会立刻把这些图纸藏到办公桌的最里面,仿佛担心被不吉祥的毒眼看见似的。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玉米的馨香

邢庆杰

    那片玉米还在空旷的秋野上葱葱郁郁,散发着一股特有的馨香。

    黄昏了。夕阳从西面的地平线上透射过来,映得玉米叶子金光闪闪,弥漫出一种辉煌、神圣的色彩。

    三儿站在名为“秋种指挥部”的帐篷前,痴迷地望着那片葱郁的玉米。

    早晨,三儿刚从篷内的小钢丝床上爬起来,乡长的吉普车便停到了门前一乡长没进门,只对三儿说了几句话,就匆匆忙忙地走了。

    三儿便在乡长那几句话的余音里采了半晌。

    明天一早,县领导要来这里检查秋收进度,你抓紧把那片站着的玉米搞掉,必要时,可以动用乡农机站的拖拉机强制。乡长说。

    三儿知道,那片唯一还站着的玉米至今还末成熟,它属于“沈单七号”,生长期比普通品种长十多天,但玉米个儿大籽粒饱满,产量高。

    三儿还是去找了那片玉米的主人——一个五十多岁,瘦瘦的汉子,佝偻着腰。

    三儿一说明来意,老汉眼里便有浑浊的泪涌落下来。

    俺还指望这片玉米给俺娃子定亲哩,这……汉子为难地垂下了瘦瘦的头。

    三儿的心里便酸酸的,三儿也是一个农民,因为稿子写得好,才被乡政府招当了报道员,和正式干部一样使用,三儿进了乡政府之后,村里的人突然都对他客气起来,连平日里从不用正眼看他的支书也请他撮了一顿。所以三儿很珍惜自己在乡政府的这个职位。

    三儿回到“秋种指挥部”的帐篷时,已是的晌午了。

    三儿一进门就看见乡长正坐在里面,心便剧烈地顿了一顿。

    事情办妥了?乡长问。

    三儿呆呆地望着乡长,是那片玉米,搞掉没有?乡长以为三儿没听明白。

    下午,……下午就刨,我已和那户人家见过面了。三儿都有点儿结巴起来。

    乡长狐疑地盯了他一会儿,忽然就笑了。乡长站起来,拍了拍三儿的肩膀说,你是不会拿自己的饭碗当儿戏的,对不对?

    三儿无声地点了点头。

    乡长急急地走了。

    三儿目送着乡长远去后,就站在帐篷前望着这片葱郁的玉米。

    天黑了,那片玉米已变成了一片墨绿,晚风拂过,送来一缕绥迷人的馨香,三儿陶醉在玉米的罄香中,睡熟了。

    第二天一大早,乡长和县里的检查团来到这片田地时,远远地,乡长就看到了那片葱郁的玉米在朝阳下越发地蓬勃,乡长就害怕地看旁边县长的脸色.县长正出神地望着那片玉米,咂了咂嘴说,好香的玉米呵。乡长刚长出了一口气,县长笑着对他说,这片玉米还没成熟,你们没有搞“一刀切”的形式主义,这很好。乡长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脸上一片灿烂,心想待会儿见了三儿那小子一定表扬他几句。

    乡长将县长等领导都让进了帐篷。乡长正想喊三儿沏茶,才发现篷内已经空空如也。

    三儿用过的铺盖齐齐地折叠在钢丝床上,被子上放着一纸“辞职书”。

    乡长急忙跑出帐篷,四处观望,却没有看到一个人形.一阵晨风吹来,空气里充满了玉米的馨香。乡长吸吸鼻子,眼睛湿润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蒲公英的岁月

余光中

    “是啊,今年秋天还要再出去一次。”对朋友们他这么说。

    每次说起,就好像宣布自己的死亡一样,此间事,在他走后,就好像身后事了。真的,每次出国都是一次剧烈的连根拔起,自泥土、气候,自许多熟悉的面孔和声音。当喷射机忽然跃离跑道,一刹那告别地面也告别中国,一柄冰冷的手术刀,便向岁月的伤口猝然切入,灵魂,是一球千羽的蒲公英,一吹,便飞向四方。再拔出刀时,已是另一个人了。

    二十年前来这岛上的,是一个激情昂扬的青年,他的心跳和脉搏,犹应和抗战遍地的歌声嘉陵江的涛声长江滔滔入海浪淘历史的江声。二十年后,从这岛上出发的,是一个白发侵鬓的中年人,长江的涛声在故宫的卷卷轴轴在一吟三叹息的《念奴娇》里,旧大陆日远,新大陆日近。

    长长的二十年,只有两度,他眺见了故乡短短的青山。第一次是在金门。望远镜的彼端是潺潺的烟水、漠漠的船帆,再过去是厦门的青山,之后仍是渺渺的青山。二十年前厦门大学的学生,鼓浪屿的浪子,谁能够想到,有一天会隔着这样一湾的无情蓝远眺自己的前身?第二次是在勒马洲。崖下,阴阳一割的深圳河如哑如聋地流着。一条极尽其可歌可泣的泪川蜿蜿流来,似不胜绝望之重负。但白茫茫的水面什么也不见,这是无船、无桥可渡的奈河,亡魂们徒哭奈何奈何奈何!

    蒲公英的岁月,一吹,便散落在四方;蒲公英的岁月,流浪的一代飞扬在风中。风自西来,愈吹离旧大陆愈远。他是最轻最薄的一片,一直吹落到落矶山的另一面,落进一英里高的丹佛城。丹佛城,新西域的大门,寂寞的起点,他只能那样立在新大陆的玉门关上,向纽约时报的油墨去狂嗅中国古远的芳芬。

    他像一片寂寞的孤云,在两个世界之间摇摆。他那一代的中国人,耳朵熟悉长江的节奏黄河的旋律,手掌知道杨柳的柔软梧桐的坚硬。他那一代的中国人,有许多回忆在太平洋的对岸,有更深长的回忆在海峡的那边,那重重叠叠的回忆成为他们思想的背景,灵魂日渐加深的负荷,但是那重量不是这一代所能感觉到的。旧大陆。新大陆。旧大陆。他的生命是一个钟摆,在过去和未来之间飘摇。

    他不喜欢台北,二十年之后他仍旧一点儿也不喜欢。可是他喜欢这座岛,他庆幸,他感激,为了二十年的身之所衣,顶之所蔽,足之所履。也许,真的,将来在重归旧大陆的前夕,他会跪下来吻别这块沃土。甚至都不必等到那一天。在三去新大陆的前夕,已经有一种依依的感觉。

    行前的半个月,他的生活宁静而安详。因为蒲公英的岁月一开始,这样的目子,不,这样的节奏就不再可能。在高速的剧动和多音节的呼吸之前,他必须储蓄足够的清醒与自知。在他的心中,他是中国的。这一点比一切都重要。他吸的既是中国的芬芳,在异国的山城里,亦必吐露那样的芬芳。

    每一次出国都是一次剧烈的连根拔起。但是他的根永远在这里,因为泥土,在这里,落叶,在这里,芬芳,亦永永永永播扬自这里。

一九六九年七月十六日

(有删改)

【注】①勒马洲:即“落马洲”,接近香港、深圳之间的边界,临近深圳河。②丹佛城:美国科罗拉州的一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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