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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湖南省新邵县2016-2017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质量检测语文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让法治精神内化于心

    卢梭曾经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言下之意,法律法规的制定固然重要,公民是否将法治内化于心,更能衡量一个社会法治化程度的重要标志。正在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一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要建设法治中国,就离不开对公民法治精神的培育。

    谈到法治,在现实中有这样一种现象,有人负责写,有人负责学,有人负责讲,有人负责信,但是在学的人不讲,在写的人不用,在用的人不信,出现了分离的倾向。这便是一种“法制”手段与“法治”思维的断裂,是缺乏法治精神的表现。“法治”与“法制”一字之差,却有根本不同。法治,是法治精神的培养,期待着“防于未然之前”;法制,是制度规则的设定,执行着“惩于已然之后”。前者是以教化来实现思维方式上的依法观念,后者是用禁令来规范道德底线上的守法行为。如果仅仅设定了严格的法规制度,却没有依照法治行事的思维,就会出现上面所说的学用分离、讲信分离的倾向。

    “规章只不过是穹窿顶上的拱梁,而唯有慢慢诞生的风尚才最后构成那个穹窿顶上不可动摇的拱心石。”习近平总书记曾引用法国思想家卢梭的话,其意也是在强调法治精神与法治思维的重要性。那么如何才能使法治精神真正成为“慢慢诞生的风尚”,成为不可动摇的“拱心石”呢?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首先就是要在全社会营造公共规则意识,这是培育法治精神的社会基础。所谓公共规则,就是人们为了维护公共生活、调节人们之间的关系而形成的公共生活准则。公共规则意识就是尊重和保护每个人的权利,同时也确定每个人应该担负的责任。人们在处理权责问题时,不感情用事,而是依据所定规则作具体分析。法治是对公共规则的制度化提升,是用法律的手段使人们约定的规则得到权威的确认。只有在全社会具有良好的公共规则意识的基础上,才可能形成真正的法治精神。大家都知道“中国式过马路”,不必看红路灯,只要凑齐一堆儿人就能过去。这是典型的公共规则意识的匮乏,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没有法规吗?不是的,交通法有明文规定:红灯停,绿灯行。所以说,形成法治精神的前提必须是公共规则意识的建立。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其次就是要在全民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是培育法治精神的思想基础。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层面的基本要求。之所以把法治纳入到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表述中,一方面是培育法治精神的根本问题在于将法治理念、法治信仰内化于人心;另一方面是核心价值观建设呼唤并能促进法治的健全和完善,两者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培育法治精神,不仅要通过立法、执法、司法等环节的完善,还要着力在规则意识、权利义务统一意识、责任意识等方面加以深化,透过多途径、全方位的价值观建设,使法治精神浸润人心。

    《孙子兵法》讲“朝气锐、昼气惰”。法治精神的涵养应以青年为主体,充分发挥青年人的影响力。这是培育法治精神的群众基础。“青年如初春,如朝日,如百卉之萌动,如利刃之新发于硎,人生最可宝贵之时期也。青年之于社会,犹新鲜活泼细胞之在人身。”正如陈独秀在《新青年》发刊词中所言,青年之于国家,意味着希望和未来;青年人最具朝气,具有感染他人的特殊能量,青年人最具活力,拥有活跃社会氛围的独特魅力;青年人最具可塑性,其价值观正处于形成时期,其思想正处于建构时期,能够较快接受新思想、新观念。法治精神的培育应当以青年为主体。

    培育法治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实现依法治国。关键是让法治精神内化于心。

(选自2014年10月22日《求是》,有删改)

(1)、下列关于“法治精神”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公民是否将法治精神内化于心,更是衡量一个社会法治化程度的重要标志。 B、法治,是法治精神的培养,期待着“防于未然之前”。它是以教化来实现思维方式上的依法观念。 C、只有在全社会具有良好的公共规则意识的基础上,才能形成真正的法治精神。 D、之所以把法治纳入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表述中,是因为培育法治精神的根本问题在于将法治理念、法治信仰内化于人心。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作者主要采用举例论证、引用论证两种方法,证明“培育法治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实现依法治国。关键是让法治精神内化于心”。 B、培育法治精神,既要通过立法、执法、司法等环节的完善,又要着力在规则意识、权利义务统一意识、责任意识等方面加以深化,通过多途径、全方位的价值观建设,使法治精神浸润人心。 C、尽管公共规则意识是培育法治精神的社会基础,但人们在处理权责问题时,可以感情用事,依据所定规则作灵活处理。 D、法治精神的涵养应以青年为主体,充分发挥青年人的影响力。这是培育法治精神的群众基础。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以法治精神与法治思维的重要性为主题,从要建设法治中国,就离不开对公民法治精神的培育切入,接着分析法治精神与法治思维的重要性,再论证怎样才能使法治精神真正成为“慢慢诞生的风尚”,最后呼应上文,再次点题。 B、作者在论证“法制”手段与“法治”思维的断裂时,运用“有人负责……有人负责……有人负责……”的句式构成排比,一气呵成地指出当今“写、学、讲、信分离的现象”,颇有现实针对性。 C、作者援引陈独秀在《新青年》发刊词中所言,证明培育法治精神的主体在于青年。因为青年人最具可塑性,其价值观正处于形成时期,其思想正处于建构时期,能够较快接受新思想、新观念。运用引用、比喻说理,既生动形象,又增强了文章的文化底蕴。 D、作者援引习近平主席的话“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说明治理国家只有把行善政与行法令结合起来,国家才会长治久安。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生态美学的研究对象应该是生态学和美学各自研究对象的交叉部分,即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生态学研究生物与其环境的关系,美学研究人与现实(自然、社会、艺术)的审美关系。生态学和美学的结合点在于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生态学研究物种之间的共生关系,也包括人与其环境、与其他物种关系的和谐。人与自然和谐也是美学的研究对象,生态美学不仅研究人和自然的和谐关系,而且研究人和自身的和谐关系。

    从学科性质上,生态美学的最终落脚点在美学,而美学的最终依据在哲学,也就是说,我们必须为生态美学找到其哲学依据。中国《周易》及道家思想、古希腊前苏格拉底哲学、印度《奥义书》等人类早期的哲学、宗教典籍里蕴涵了万物生成的思想。老子认为人和万物拥有同一个来源,那就是“道”,庄子也主张物我合一的自然哲学。人与万物同构、同源、同具有道性或神性,这是生态美学得以成立的哲学基础。首先,人与万物交换能量。人需要阳光、水、空气、食物,如果这些被污染被破坏,必然殃及人类自身。人的生命得以延续,时刻离不开自然界,所以人类应该节约能源,减少污染。其次,人与万物交换信息。人情感反映都是在与万物共在中发生、发展的,而不仅是人类改造自然的结果。再次,人与万物的关系不可能是主体与客体的关系,而在于我与你的关系,是互为主体的关系。万物的欣欣向荣必然使人感觉愉快,万物的肃杀衰败必然使人心生哀戚。从人和万物的生成角度,我们不仅能够找到生态美学的学科依据,也能够找到生态伦理学的学科依据。

    西方现代美学所探讨的人与万物之间的审美关系与现代生态学关于人和万物相互依赖关系的观点具有一致性。首先,认识论美学把人和审美对象的关系理解为主体和客体的关系,现代美学认为,在审美体验中对象有了知觉和情感,与人心灵得以沟通,因此审美主体和审美对象之间不是主体和客体的关系,而是主体间性的关系。其次,传统美学把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抽象思维与逻辑思维对立起来,认为只有后者涉及真理,而现代美学认为它们原本就是共生的、同根同源的,思维包含了感性,艺术揭示着真理。

    从研究方法上,生态美学可能引入自然科学方法,但是更根本的是人文科学的方法,如现代解释学的体验、表达、理解等。数学可以给我们提供准确的数字,比如某些物种的数量及分布,使我们对于生态状况有直观的了解,但是数学不能解决生态美学的问题。庄子体会到鱼在水中畅游的快乐,现代人体会到藏羚羊趋于灭绝的痛苦,只能进行体验和解释,不能以科学实验来证明。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现在是个已经是一种小众艺术了,一本诗集、诗刊能印到千份就算多的了。当然,这并不奇怪,全民一起向钱看的时候,诗的位序能排到哪里呢?但是,诗,的确阔过。从西周时代开始“诗”就成为“六经”之一,它是贵族君子必修课之一。诗不仅具有工具性,可以用来侍奉父母和君王,而且它还能成为个人的精神支柱,“兴、观、群、怨”就是指诗歌在人的精神生活领域的力量。一句话可以概括,那时,诗是人们的生活准则,因此,学诗、用诗是一体的。

    那时学诗要学到什么地步呢?用过去的老话说,就是要“融化在血液中,落实在行动上”,这个“行动”孔子特别解释过:“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意思是说,学了诗,对内要能够处理国家政事;对外要能够熟于辞令,这样读诗才有用。春秋时代在外界场合还保持着贵族的肃肃雍雍的礼仪风度,直接利益要求,往往不会赤裸裸直说,而是经常用诗曲折表达。这在《左传》、《国语》里常有记载。人们用诗体现了自身的教养与风度。

    我们考察先秦文献,可以看到贵族君子,甚至没受过多少教育的都邑中居民—国人在对话中也常常熟练地用诗来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我们感到那时的人行事有规范,出言有文采。如《孟子》里的“齐桓晋文之事”章,孟子为齐宣王分析了他看到牛被屠杀之前以羊易牛的心理后,齐宣王说:“诗云‘他人有心,予忖度之。’夫子之谓也。夫我乃行之,反而求之,不得吾心。夫子言之,于我心有戚戚焉。”“他人”两句引得多好,用此赞扬孟子对自己的理解,连自己都说不清楚的,经过孟子剖析入微的解释,连颟顸的齐宣王都觉得深得我心。宋国都邑的居民出口也有文采,看来也是长期受到诗歌教育的民众。宋郑交战,宋国败绩,主帅华元被俘,后来逃了回来,宋国筑城加强防备,华元到工地巡视。筑城的国人编了歌唱道:“睅其目,皤其腹,弃甲而复。于思于思,弃甲复来。”华元支使他的副驾回答国人:“牛则有皮,犀兕尚多,弃甲则那。”筑城人再唱:“从其有皮,丹漆若何。”华元没词儿了,对他的手下说:他们人多嘴多,我们干不过他们,快走吧! 华元尽管仗打败了,人还是很可爱的;宋国国人更可爱,他们出口成章,用诗歌挖苦执政者,表达自己的意见,这正是诗“兴观群怨”职能的表现。

    成为“六艺之首”“王化之基”的“诗三百”经过汉代经师阐释,特别有了《诗大序》、《小序》的《毛诗》,其政治作用更加强化了。“诗三百”基本是四言诗,其体例是风雅颂三体,这成为历代制礼作乐之时乐舞歌词的基本模式,从汉至清没有什么改变,读者有兴趣翻翻正史中的“乐志”,皇皇大典中歌诗基本上是模仿“雅”“颂”的。

(选自王学泰《诗,曾经是一种精神的价值》,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语段,回答后面小题。

中国吉祥文化

    吉祥文化是人类向往和追求吉庆祥瑞观念的反映,源起于人类社会发展的低级阶段,并随着人类生存空间的拓展、创造手段的丰富及生命意识的增强而越来越曲奇庞杂。但正如英国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在《文化论》中指出:“文化是一个组织严密的体系,同时它可以大致分成两个方面:器物和风俗。”我国吉祥文化同样地也大致可分物体吉祥和行为吉祥两个方面。所谓物体吉祥,主要体现为我国历史众多的传统吉祥物。所谓行为吉祥,则主要表现为各种丰富多彩的祈吉习俗及行为。两者都是以有形的器物或可见的行为表达无形的吉祥观念。

    中国最早的吉祥物典型代表为“四灵”,即龙、凤、龟、麟这四种灵异动物。《周礼•春官•大司乐》中有“六变而致象物及天神”之语,郑玄注曰:“象物,有象在天。所谓四灵者。天地之神,四灵之知,非德至和则不至。”“麟、凤、龟、龙,谓之四灵。”

    据专家考证,这几种动物是中国原始图腾崇拜的遗留。如夏人以蛇(龙)为图腾,商人以燕为图腾,东部民族以凤为图腾,东夷中部民族以龟为图腾等。后来由于部落战争,相互联合或吞并,各部落图腾已经复合成为集各种鸟兽形象于一身的神异动物,图腾也转变了职能,成为鸟兽鱼虫之畜养,甚而成为保护神,进而成为吉祥物。

    作为祈福的象征,四灵在中国吉祥物天地中最先登场。河南濮阳西水坡距今6000年的仰韶文化遗址中,出土了蚌壳堆塑的“中华第一龙”。浙江河姆渡文化遗址中发现的鸟纹,已窥见“丹凤朝阳”的原始雏形。殷代以灵龟兆吉凶。麟在四灵中出现最晚,但春秋战国时已经成形。汉代形成的“四灵”体系,源远流长,至今不衰。

    行为吉祥表现在风俗习惯和行为中。在山东泰山顶上,为了求得后嗣,妇女们将红线、红布条结在小树枝上,或将石子放置在小树杈上,表示向山灵祈求后代。旧时婚嫁,许多地方男女订亲后,男家送女家以“包袱”,里面有布料和其他物品,象征着“包福”。如果同一条街有两家娶媳妇,谁家早发轿谁家为好,这叫“抢福”。

    出嫁那天,新娘落下的眼泪,称为“金豆子”,流得越多越好。入洞房后,新娘要喝面汤,叫吃宽心面;吃红皮鸡蛋,称“一口咬到鸡蛋黄,明年生个状元郎”。新人合卺之前,还要撒栗子、枣、花生,象征早生贵子。

    世界上几乎所有民族、所有的文化都有着各自的象征体系及民族吉祥物,而且至今还有吉祥文化的创生。比如各种大型的运动会,像奥运会、亚运会或全运会,在其正式举办之前,一项重要的工作是设计吉祥物,作为大会能顺利成功举办的吉兆,受到人们一致的追捧。传统吉祥物与民间祈吉行为、习俗似一对从民族文化母体中孕育出来的同胞兄弟,反映了吾国吾民的追求和向往。

(沉利华、钱玉莲《中国吉祥文化》)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如果将西方文化特别是西方近现代价值观与中华价值观进行一番比较,我们就会发现中华价值观特别强调义务先于权利。换言之,西方近现代价值观非常强调个人权利的优先性,而中华价值观特别是儒家价值观则更强调义务的优先性。

    现代新儒家的代表人物之一梁漱溟认为,中国文化在人和人的关系中强调义务为先。互相承担义务是中国伦理的根本特色。他认为近代以来西方个人主义盛行,形成了一种个人本位的社会,其弊甚多,而中国则是以伦理为本位的社会,他说:“人生必有与其相关系之人。此即天伦;人生将始终处在人与人的相互关系中,此即伦理。亲切相关之情,发乎天伦骨肉;乃至一切相关之人莫不自然有其情,情谊所在,义务生焉。父义当慈,子义当孝。兄之义友,弟之义恭,夫妇朋友至一切相头之人莫不自然互有应尽之义,伦理关系即表示一种义务,一个人似不为自己而存在,而以对方为重,近世之西洋人反是,处处形见其本位主义,一切从权利观念出发。”

    梁漱溟认为,中国人的伦理特别强调义务感。这种义务感是开放的,从家庭可以放大到宗族、社区,再到郡县、国家、天下、宇宙。以义务为基本取向的德行不强调张扬个人权利,而主张努力承担对他人的义务、履行自己肩负的责任。这种义务取向特别表现为如何对待自己与他人的关系。在他看来,西方是个人本位,强调以自己为主;中国则是义务为主,强调尊重对方,“从个人本位出发则权利的观念多,从尊重对方的意思出发则义务的观念多。”

    在现代社会,个人生存发展权利为宪法和法律所确认,当然也为社会价值观念所承认。但这并不意味着个人权利是最重要的价值,或社会价值观仅仅为个人权利提供支持。在价值和伦理问题上,权利话语和权利思维是有局限性的,以个人权利为中心的价值观甚至是当今众多问题产生的根源之一。权利话语往往联系着个人主义。个人主义的权利优先态度,其基本立场是把个人权利放在第一位,认为个人权利优先于集体目标和社会共善。在这样的立场上,个人的义务、责任、美德都很难建立起来。个人权利优先的主张过分强调保障个人的自由,而忽视促进个个人对社会公益的重视,不能正视社会公益与个人利益的冲突,因而对于现代社会健康运行来说弊大于利。

(摘编自陈来《充分认识中华独特价值观——从中西比较看》)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黄梅戏是从民间的采茶调发展成为如今中国五大戏曲剧种之一的,它的发展及艺术特点的形成是学习借鉴的结果。

    黄梅戏原名“黄梅采茶调”,起源于唐初。清乾隆时期,湖北黄梅县一带大别山采茶调传入毗邻的安徽省怀宁县等地区,与当地民间艺术结合,并用安庆方言歌唱和念白,逐渐发展为一个新的戏曲剧种。其后黄梅戏又借鉴吸收了青阳腔和徽调的音乐、表演和剧目,开始演出“本戏”。但作为地方剧种,黄梅戏也存在一定的局限。念白及唱词,很多用的是地方语言,剧情反映的也是老百姓所熟悉的故事和人物。黄梅戏中经常演出的大本戏,只限于男女情爱、伦理道德等,很少演出反映重大历史题材及文学经典的剧目。黄梅戏长期以来局限在安庆地区以及安徽其他地区范围内演出,这也局限了眼界和视角。黄梅戏的传承者们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作出了很多努力,并取得了一定的突破。

    首先,在形体语言上要处理好继承与发展的关系。吴亚玲主演的《墙头马上》,就在形体语言上做了很大突破,这出戏把舞蹈和戏曲程式经过精心提炼,二者融成一体,戏中人物形象达到了现代古典艺术的审美高度。《墙头马上》的成功,使我们相信:形体语言的拓展与解放是可行的,甚至是必须的。当然,在借鉴的同时,也不能本末倒置,失去剧种本身的特点,而应当处理好继承与发展的关系。所以,黄梅戏在继承的同时,需要学习借鉴,与时俱进,逐步建立起具有自身特点的、完善的艺术体系,从而向更高的艺术领域迈进。

    其次,要创新运用声光电等新技术手段打造感观盛宴。近些年来,大量的高科技声光电产品运用到舞台上来,这奠定了灯光在戏曲表演中的重要地位,它不光把环境和人物照亮,更把人物立体化、背景生活化,为舞台美术增色添彩。舞台灯光在戏剧舞台中有了思想,起到了刻画人物、转换时空、渲染气氛的作用。新创作的3D版舞台剧《牛郎织女》正是一部集声光电于一体的视觉大餐,为黄梅戏舞台艺术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由此可见,积极研究与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将会越来越成为黄梅戏发展中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内容。

    最后,要处理好新剧目创作与市场经济之间的关系。如今,在文化体制改革的大潮中,如何处理好新剧目创作与市场经济之间的平衡关系,成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同时,这也是每一个文艺团体所面临的一个比较难的课题。黄梅戏剧团转企后,首先面临的是生存问题,一个企业要生存下去,经济效益是第一关注点。没有了效益,企业就失去了生存的基础,艺术创作也就无从谈起了。但如果一味地追求经济效益,追求利润最大化,那么,就会忽视艺术创作,忽视生存的意义,最终也会因为没有好的艺术产品提供社会而退出市场舞台。所以,在两者之间如何权衡,如何博弈,成为了在市场经济下顺利发展黄梅戏艺术的最重要的课题,这一点对于其他艺术形式也同样适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任何哲学思想的产生都需要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然后随其发展而不断得到发展。中国的“天人之辩”思想即产生于中国古代相对发达的农耕文化基础上。古人缺乏对自然、科学的理解,看到闪电会非常的害怕,他们认为是不祥之兆;有雷雨的时候,人们以为是老天爷伤心了。在探讨人与自然的关系的时候,古人就把这些自然现象归结为上天的旨意。可以看出古代“天人之辩”思想中迷信部分的产生是有一定的基础的。人民的愚昧无知使“天人之辩”思想更加根深蒂固,而中国古代对于农业的重视引起了中国古代哲人对于人与自然关系的不懈探讨,“天人之辩”就是中国古代争论最多的核心论题之一。

    夏商时期社会生产力低下,农业生产技术手段落后,自然环境对于农业生产具有决定性作用。因此这一时期的“天人之辩”主要表现为人对于天的绝对依附关系,人们提出了“天命”的观点。天命有认命、屈服于上天的意味。如夏商统治者的“天命天罚”思想,即统治者将自己神话为上天的子孙,并承接“天命”对臣民实行统治。如臣民违反其统治,即被视为违抗天命,理应得到上天的惩罚。这一思想是这一时期“天人之辩”的集中体现。

    春秋战国时期,铁犁牛耕的出现大大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文化上出现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局面,“天人之辩”思想也随之繁荣和发展。汉代独尊儒术,在天人关系这一问题上,提出了“天人合一”“天人感应”的新的神学天命论。李世民当政期间,出现蝗灾,他把灾难归于自己而痛哭流涕,其实这只是君主为了安定民心的一种策略。在中国古代的“天人之辩”体系中,一直并行着两条根本对立的哲学路线,即以孔孟、董仲舒为代表的唯心主义天命观和以荀子、王充为代表的唯物主义哲学观。这两条路线构成了中国古代关于天人关系诸种学说的核心和基础。

    古代哲人在天人关系上的争辩有现实的积极意义。道家的“道法自然”思想,体现了人与自然、人与他人的和谐相处,这对于纠正当代那种把人与自然截然对立起来,主张以人为中心向自然开战的错误观点,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儒家所主张的“天人合一”思想具有注重人生价值的特点,主张每个人都要最大化的发扬自己的善性,这对于遏制当代膨胀的物欲和拜物思想具有重要的意义。中国古代“天人之辩”思想具有丰富的内涵,对于冲破西方文化在世界文化体系中的主导地位,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激励中华民族崛起具有重要的意义。

(节选自《论文网——试论中国古代哲学的“天人之辩”》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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