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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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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真题 难易度:普通

2014年山东省枣庄市中考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恒久的滋味

蒋勋

    人的一生,会经历许多味觉,这些味觉停留在记忆中,成为生命的滋味。

    小时候,喜欢吃糖,甜味停留在孩童时代记忆,不只是口腔四周的快乐,同时呼唤起许多满足、幸福、受宠的回忆。

    几乎每一个儿童都有过爱吃糖的记忆,在许多民族的语言文字中,“糖”、“甜”,都已经不单单只是生理味觉上的反应,“sweet”、“candy”,也同时包含了满足、幸福、爱等等心理上的感觉。

    甜味如果是人生第一个向往的味觉,甜味停留在记忆里,也就有了童年全部的幸福感受。人不会一直停留在童年,因此人也不会一直满足生命里只有甜味。甜味是幸福,但是甜味太多,也觉得腻。

    我不知道为什么开始喜欢上了酸味。

    大概是在身体发育之后,十二、三岁左右,被称为青少年,被称为惨绿少年,好像没有熟透的果实,透着一种青涩的酸味。没有放糖的柠檬汁,盐腌渍的青芒果,那种酸,好像初尝到生命里的一种失落、怅惘,一种不严重的感伤。

    酸是一种味觉吗?

    为什么我们说一个人“好酸”,当然不是他身上的气味,而是他透露出的一种在得不到时的一点点忌妒、讥刺、不满足的愤怨委屈吧。记忆里嗜吃甜食的童年,偶然吃到母亲调了许多醋的面条,立刻皱起眉头,酸得全身皱缩起来,那时还不懂得“酸”的意味。等到我在青少年时期,挤了满满一杯纯柠檬汁,不放糖,咕嘟咕嘟喝着,忽然彷佛懂了生命原来除了“甜”,还有别种滋味。

    但是我品味着“酸”的时候,还是不能了解,为什么母亲会顿顿饭都吃苦瓜,极苦极苦的瓜,加上极臭极臭的豆豉,加上极辣极辣的辣椒,极咸的小鱼干,用热油爆炒,还没有吃,远远闻着,扑鼻一阵咸、辣、臭、苦,呛鼻刺激的气味,呛到使人喉头都是哽咽,呛到眼泪止不住。我长大之后,看着母亲耽溺在这样的味觉里,听她叙述战乱里人的流离,她描述炸弹下来,刚才说话的人,不见了,肠子飞起来,挂在树上。 她在咸、辣、臭、苦里,回忆着她五味杂陈的一生吗?

    五味杂陈,说的是味觉,但也是人生。

    人生应该只有甜味吗?还是在长大的过程,一步一步,随着年龄的增长,随着生命经验的扩大,我们的味觉也在经验不同的记忆?我在甜味里记忆幸福满足,在酸味里学习失落的怅惘,在辣味里体会热烈放肆逾越规矩的快感。

    我终于也学会了品尝苦味,在母亲临终的时刻,我怀抱着她的身体,在她耳边诵念金刚经,我懂得一种苦味,比甜味安静,比酸味丰富,比辣味深沉庄严。我难以形容,但是我知道,我不能拒绝生命里这样苦味,我终于知道:我多么眷恋不舍,母亲还是要走!我也终于知道:我人生的滋味大部分从母亲处学来。

    从小到大,记忆里最不能忘记的滋味都从母亲的菜饭里学来。我们很少上餐厅,母亲总是一边摘菜叶,一边娓娓说着故事,她用小火煎着一条赤鯮,鱼的酥香的气味久久停留在空气中,至今也似乎没有消逝。母亲的菜有糖醋,有盐渍,有抹了花椒的辛香,有酸辣,有辣苦,也有臭豆腐奇特使人迷恋的臭香。她教会了我去品尝各种味觉,品尝各种味觉混合的不可言喻的滋味。

    但是母亲的滋味里有一种仪式,她会特别慎重料理,那滋味却只是米麦五谷的平淡。

    每一年过年,母亲要蒸一百个馒头,发面的面头要特别挑选过,蒸锅里的水,大火煮沸,蒸气白烟缭绕,馒头要蒸得白胖圆满,用来在年夜祭拜祖先,也象征预兆一年的平安祥和。母亲在揭开蒸笼的盖子时,慎重庄严肃穆的表情,使我难忘,她没有任何宗教信仰,但是她有生活的虔诚。

    馒头饱满丰圆,透着淡淡五谷的香。我负责的工作是在每一个馒头正中心用筷子点一个红点。红染料用天然胭脂调成液体,用筷子头蘸着,刚好一个圆圆的红点。母亲在一旁叮咛:要点在正中心哦!那时候还没入学,大概四、五岁,我也开始学会了慎重庄严的举止。

    我如此贴近那些馒头,好像麦子在土地里、阳光里、雨水里的全部饱实的生命都给了我,平淡悠长而且沉着,在所有的滋味之上,是更恒久的滋味吧!

(1)、文章第6段中划线的“惨绿少年”有怎样的含义?

(2)、在作者的生命历程中,甜、酸、苦等滋味,各代表了什么样的人生阶段?甜味、酸味和辣味各自包含怎样的感觉?

(3)、本文行文有两条线索,请指出。

(4)、画线的问句在文中有怎样的作用?

(5)、年夜祭祖的白馒头给作者的启示是什么?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晨读如沐
                                                                                                 李丹崖
        ①看《世说新语》,发现古代名士有两大习惯,一为晨沐,二为晨读。
        ②晨沐很好理解,就是早晨洗个热水澡,冲走梦魇和惊悸,洗去美梦里的虚幻和不切实际,精神抖擞地走向崭新而美妙的一天。
        ③那么晨读呢,也很好理解。人云,三日不读书便觉面目可憎,其实,对于某些“精神上的垦荒者”来说,半日不读书就架不住心灵的虚空和焦灼了,因此,就需要展卷阅读,让浓浓的墨香熏陶自己混沌的灵魂,让书里的警句激活自己的慵懒和困倦,精神饱满地去耕耘奋斗和打拼的心路。
        ④看过无数个“偎雪夜读”的典故,听过了太多“头悬梁、锥刺股”的传说,“凿壁偷光”也在我们耳边回响了不知多少遍,还有“红袖添香夜半读”,我总觉得这些人要么把“阅读”弄得太苦情,要么把“阅读”弄得太煽情,要么把“阅读”弄得太矫情。真正理想化的阅读都不是这个样子,他们生错了时代,这不怪他们,但他们也选错了阅读的最佳时机。
        ⑤阅读的最佳时机应该是早晨:耳根清净,满目鲜活,书卷在握,清风徐来,舒适惬意。沉进书里,或作吮指状,或凝神屏息;看到妙处,或拍案叫绝,或手舞足蹈;读到悲情,双目红润,泪眼婆娑;读出谐处,仰天大笑,喜上眉梢。真正的阅读就应该是这种禅定的状态,任尔东西南北风,手握册页,我自岿然不动。文字在精神的外围蒙上了一层金刚罩,管他外面风雨琳琅,翻开书,满目都是晴天。
       ⑥现代人的起床方式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三种——被嘹亮的鸡鸣叫起来;被闹钟叫起来;被书房叫起来。
       ⑦被鸡鸣叫起来的人要么是辛苦的农人,要么是向往自然的隐士;被闹钟叫起来的人要么是重荷再肩的上班族,要么是累于生计的“穷忙族”;被书房叫起来的人就不同了,他们在心灵里无形中植入了一种习惯:每当太阳初升,大地复苏,他们不光知道喂饱自己的“肚子”,更懂得喂饱自己的“脑袋”。
        ⑧我想,这也许就概括了当下人的三种生存状况吧:身生活,心生活,魂生活。这是生活在俗世里建造的金字塔,身生活在塔底,心生活在塔中,魂生活在塔尖。
        ⑨站在塔尖的人最早感知生命里的第一缕曙光,最早接到宇宙里的灵光发给他们的信号,最早悟出生命的真正奥妙“不在透支,而在不断地储蓄”。
       ⑩我向来喜欢“书”字,这个字单单从字形上看,就像是一架梯子,你看它右肩上的一“点”,多像是那最先登顶的勇士,总有太多的人羡慕他一览众山小的豪迈,却不去想想他从山脚出发的每一步。书海滔滔,那些潜泳的人总能最先找到深处的暗礁,巧妙地避开绕道,而那些不习水性或者是从不“让目光下海”的人,总是刚刚出发不久就撞沉了自己的“泰坦尼克号”!
        ⑪清晨推开窗,阳光就洒满了整个屋子;翻开了书本,智慧的光芒就溢满了整个心房。
        ⑫晨跑是锻炼身体的方式,晨读是砥砺心灵的长跑。
        ⑬如果说每一个文字都是一个脚步,那么,在我们打开书页的瞬间,我们距离梦的驿站岂不是又近了一程吗?
        ⑭如果说每一个文字都是一滴水,那么,在我们翻开一本书去读的时候,不就是在举行一场心灵的晨沐吗?还有什么能抵得上一场晨读?我还真想不出,想不出就继续读,我在晨读里亦步亦趋,逐渐领悟……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马的眼镜

莫言

       1984年解放军艺术学院创办文学系,徐怀中老师是首任主任,我是首届学员。他确定的教学方针以及他为这届学员所做的一切,却让我们一直牢记在心。今年三月初,在文学系的讲座上,我忆起北京大学吴小如先生给我们讲课的事,虽寥寥数语,但引发了怀中老师的很大感慨,于是,我就写下这篇文章,回忆往事,以防遗忘。

       吴先生为我们讲课,应该是在1984年的冬季,前后讲了十几次。他穿着一件黑色呢大衣,戴一顶黑帽子,围一条很长的酱紫色的围巾。进教室后他脱下大衣解下围巾摘下帽子,露出头上凌乱的稀疏白发,目光扫过来,有点鹰隼的感觉。他目光炯炯,有两个明显的眼袋,声音洪亮,略有戏腔,一看就知道是讲台上的老将。因为找不到当年的听课笔记,不能准确罗列他讲过的内容。只记得他第一节讲杜甫的《兵车行》。杜诗一千多首,他先讲《兵车行》,应该是有针对性的,因为我们是军队作家班。这首诗他自然是烂熟于胸,讲稿在桌,根本不动,竖行板书,行云流水——后来才知道他的书法也可称“家”的——他的课应该是非常精彩的,他为我们讲课显然也是十分用心的,但由于我们当时都发了疯似地摽劲儿写作,来听他讲课的人便日渐减少。最惨的一次,偌大的阶梯教室里,只有五个人。

       这也太不像话了,好脾气的怀中主任也有些不高兴了。他召集开会,对我们提出了温和的批评并进行了苦口婆心的劝说。下一次吴先生的课,三十五名学员来了二十多位,怀中主任带着系里的参谋干事也坐在了台下。吴先生一进教室,炯炯的目光似乎有点湿,他说:“同学们,我并不是因为吃不上饭才来给你们讲课的!”这话说得很重,许多年后,徐怀中主任说:“听了吴先生的话,我真是感到无地自容!”吴先生的言外之意很多,其中自然有他原本并不想来给我们讲课是徐怀中主任三顾茅庐才把他请来的意思。那一课大家都听得认真,老先生讲得自然也是情绪饱满,神采飞扬。记得在下课前他还特意说:我读过你们的小说,发现你们都把“寒”毛写成了“汗”毛,当然这不能说你们错,但这样写不规范,接下来他引经据典地讲了古典文学中此字都写作“寒”,最后他说,我讲了这么多课,估计你们很快就忘了,但这个“寒”字请你们记住。

       现在回想起来,吴先生让我们永远记住这个“寒”字,是不是有什么弦外之音呢?是让我们知道他寒心了吗?还是让我们知道自己知识的浅薄?

       其实,我从吴先生的课堂里,还是受益多多的。他给我们讲庄子的《秋水》和《马蹄》,我心中颇多合鸣,听着他绘声绘色的讲演,我的脑海中便浮现出故乡一望无际的荒原上野马奔驰的情景,还有河堤决口、秋水泛滥的情景。后来,我索性以《马蹄》为题写了一篇散文,以《秋水》为名写了一篇小说。《马蹄》发表在1985年的《解放军文艺》 上,《秋水》发表在1985年的《莽原》上,这都是听了吴先生的课之后几个月的事儿。

       这两篇作品对我来说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马蹄》表达了我的散文观,发表后颇受好评,还获得了当年的“解放军文艺”奖。《秋水》中,第一次出现了“高密东北乡”这个文学地理名称,从此,这个“高密东北乡”就成了我的专属文学领地。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以为我是在《白狗秋千架》这篇小说中第一次写下了“高密东北乡”这几个字,在国内外都这样讲,后来,我大哥与高密的几位研究者纠正了我。《秋水》写了在一座被洪水围困的小土山上发生的故事,“我爷爷”“我奶奶”这两个“高密东北乡”的重要人物出现了,土匪出现了,侠女也出现了,梦幻出现了,仇杀也出现了。应该说,《秋水》 是“高密东北乡”的创世纪篇章,其重要意义不言自明。

       吴先生讲庄子《秋水》篇那一课,就是只来了五个人那一课。那天好像还下着雪——我愿意在我的回忆中有吴先生摘下帽子抽打身上的雪花的情景。我们的阶梯教室的门正对着长长的走廊,门是两扇关不严但声响很大的弹簧门。吴先生进来后,那门就在弹簧的作用下“哐当”一声关上了。我们的阶梯教室有一百多个座位,五个听课人分散开,确实很不好看。我记得阶梯教室南侧有门有窗,外面是礼堂前的很大一片空场。因为我坐在第七排最南边的座位上,侧面便可见到窗外的风景,那天下雪的印象多半由此而来。

       虽然只有五个人听讲,但吴先生那一课却讲得格外地昂扬,好像他是赌着气讲。我当时也许想到了据说黑格尔讲第一课时,台下只有一个学生,他依然讲得慷慨激昂的事,而我们有五个人,吴先生应该满足了。

       “秋水时至,百川灌河,泾流之大,两涘渚崖之间,不辨牛马。于是焉,河伯欣然自喜,以天下之美为尽在己……”先生朗声诵读,抑扬顿挫,双目烁烁,扫射着台下我们五个可怜虫,使我们感到自己就是目光短浅不可以语于海的井蛙、不可以语于冰的夏虫,而他就是虽万川归之而不盈、尾闾泄之而不虚,却自以为很渺小的北海。

       讲完了课,先生给我们深深鞠了一躬,收拾好讲稿,穿戴好衣帽,走了。随着弹簧门“哐当”一声巨响,我感到这老先生既可敬又可怜,而我自己,则是又可悲又可耻。

       因为当时我们手头都没有庄子的书,系里的干事便让我将《秋水》、《马蹄》这两篇文章及注解刻蜡纸油印,发给每人一份。刻蜡纸时我故意地将《马蹄》篇中“夫加之以衡扼,齐之以月题”中“月题”的注释刻成“马的眼镜”,其意大概是想借此引逗同学发笑吧,或者也是借此发泄让我刻版油印的不满。我没想到吴先生还会去看这油印的材料,但他看了。他在下一课讲完时说:“月题”,是马辔头上状如月牙、遮挡在马额头上的佩饰,不是马的眼镜。然后他又说——我感到他的目光盯着我说——“给马戴上眼镜,真是天才!”——我感到脸上发烧,也有点无地自容了。

       毕业十几年后,有一次在北大西门外遇到了吴先生,他似乎老了许多,但目光依然锐利。我说:吴先生,我是军艺文学系毕业的莫言,我听过您的课。

       他说:噢。

       我说:我听您讲庄子的《秋水》、《马蹄》,很受启发,写了一篇小说,题目叫《秋水》,写了一篇散文,题目叫《马蹄》。

       他说:噢。

       我说:我曾在刻蜡纸时,故意把“月题”解释成“马的眼镜”,这事您还记得吗?

       此时,正有一少妇牵着一只小狗从旁边经过,那小狗身上穿着一件鲜艳的毛线衣。吴先生突然响亮地说:“狗穿毛衣寻常事,马戴眼镜又何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细菌与安全

       ①我们都知道细菌无处不在,即使是我们认为洗得很“干净”的手上也充满了细菌。虽然多数细菌是无害的,但再多无害甚至有益的细菌,也改变不了有害细菌让我们寝食难安的事实。人们吃出问题的例子,只有一小部分跟细菌无关﹣﹣比如河豚中毒或者对各种食物过敏,其他绝大多数都是细菌惹的祸。

       ②到目前为止。加热仍然是杀死细菌的最有效手段。一般来说,在121摄氏度下加热15分钟以上。即使没有把细菌全部杀死,剩下的也成不了气候。但是许多食物要是加热到这种程度,就没法吃了。通常的食品加工,只是把细菌的量减少到一定浓度,不会对人产生危害就行了。

       ③比如说牛奶,所谓巴氏灭菌的“鲜奶”是把牛奶加热到72度左右15秒。经过这样处理,细菌量会减少到初始量的十万分之一,虽然还有不少,但是在冰箱里放两三周,细菌量也不会长到对人有害的地步。如果是超高温灭菌,则把牛奶加热到135度以上,1秒钟就可以杀死几乎所有的细菌,即使是放在常温下也能保证几个月没有问题。当然,这都是指密封保存的情况。如果对着瓶嘴喝一口,这些处理几乎就算白做了,其中的细菌生长速度会大大增加。其他食物也是如此。

       ④无数食品科学家和工程师花了不计其数的工夫,想要找到比加热更好的杀死细菌的方式。然而到目前为止,最经济实惠、广泛使用的还是加热。中餐原料有很多不注意卫生的地方,但是中餐的安全问题却不严重,关键就在于中餐一般都是经过高温烹饪、现做现吃。西方的蔬菜多数是生吃的,所以从种植、运输、保存到分销的各个环节,都要进行严格监控。否则,沙拉吃下去,就开始拉肚子了。

       ⑤对于个人来说,注意食品安全,良好的卫生习惯非常重要。厨房、冰箱都是藏污纳垢的地方,经常清洁(比如用酒精、醋等都有不错的效果),并且保持厨房通风干燥,有助于减少细菌。家里的食物,尽量减少存货,做饭做菜,尽量吃多少做多少。因为减价而囤积大量原料,或者做一次饭吃上一两周,都会为细菌繁殖提供广阔的天空。尤其是很多特价的蔬菜、肉、蛋、奶、水果,特价的原因就是积压了很长时间,再买回家保存,简直就是考验自己对细菌的抵抗力。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厉剑童

   ①秤王,本姓王,又是个做秤的手艺人,石头镇的人按习惯称之为“秤王”。秤王自幼家贫,10岁那年父母托人把他送到镇上跟做秤的刘师傅当学徒,一学就是十年。出徒前一年父母双亡。出徒不久,刘师傅病重,临终把独生女儿嫁给秤王。秤王接管秤行,当了掌柜。改秤行为王记秤行,并在门头设一数丈条幅:不准,一赔十。

   ②小镇做种的有两家:王记秤行、赵记秤行。两家分居小镇南北。王记在南,赵记居北。秤王为人和气,手艺情湛,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十分兴隆,小镇千户人家七成使用王记秤行的秤。赵记秤行不免显得冷冷清清。

   ③同行是冤家,但秤王主张以和为贵,经常把送上门的生意借故推给赵记秤行。有人不解。秤王道:“人家碗里有饭自己碗里才不会空着。”

   ④一日,有陌生人来买秤。秤王热情接待。岂料那人却说秤不准。秤王也不多言,手指墙上的承诺,说,不准,一赔十。那人试秤,果然不准,相差三两。秤王脸上不惊心中甚是诧异。反复称量,果然不准。按照承诺,秤王赔了3块大洋。那人得理不饶人,吵吵嚷嚷,闹得小镇上没人不知秤王做的秤不准。不少要做秤的都跑到赵记那边去。

   ⑤晚上,秤王拿着秤反复端详,觉得事情十分蹊跷,反复试秤,猛然发现端倪,原来不知不觉中秤被人做了手脚。秤王把事情前前后后想了个遍,望着门庭若市的赵记秤行,豁然开朗。看着冷清了许多的店门,秤王却并不气恼,闲着没事拿个小板凳靠店门坐下,专心致志制秤、测秤。

⑥这天一大早,秤王刚打开店门,有下乡收购东西的小贩找上门来,以高出一倍的价格请他特制小秤(一斤东西秤出来却是八九两)。秤王不允,小贩将价钱提高到三倍,秤王依然不允。再恳求,秤王脸色一沉,厉声说道: “出去!”小贩灰溜溜走了临走恨恨地撂下一句话:到嘴的肉不吃真是个傻子。秤王笑笑,也不争辩。

   ⑦秤王心里有杆秤。

   ⑧赵记秤行生意越发兴隆。

   ⑨秤王安之若素,依旧拿个小板凳,坐在门口,制秤、测秤,神情淡然,专心致志。

   ⑩秋凉的时候,赵记秤行出事了,因做假秤被查封。赵掌柜锒铛入狱。秤王几次带着礼品前去探望,掌柜面露愧色,张嘴欲说,秤王用手势制止。赵掌柜更加羞愧。

   ⑪王记秤行重获生机,生意日盛一日。

   ⑫秤王不计前嫌,常让妻子带些吃食送给苦熬日月的赵记秤行的老板娘。

   ⑬后来,各地度量衡推行天平秤,手工制秤没了市场。外地不少秤行纷纷关门歇业,王记秤行的生意一日日清淡下去,实在难以为继,但秤王仍坚持天天开门迎客。

   ⑭那时秤王年事已高,腰弯背驼,胡须花白。为贴补家用,做了一辈子手艺人的秤王终于拿起了锄头,走向田野……农闲时候,秤王常拿个小板凳,坐在店门口,手不离秤,做秤、测秤、玩秤。

   ⑮这年,秤王费时三个月,做了一杆承重1.5吨的大杆子秤,被评为世界之最。又三个月,秤王做了一杆能称1克的秤,也被评为世界之最。

   ⑯有人出高价购买,被秤王拒绝。

   ⑰秤王拿出半生枳菌,在石头镇上建起了一个博物馆,专门收藏他亲手制作和收集的各类手工秤。秤王白任馆长,全天候开放,免费供游人参观。

   ⑯一老外见了,爱不释手,欲出巨资收购,被秤王坑言谢绝。

   ⑲是年春,秤王无疾而终,享年 101岁。数千人自发前来送葬,长队排了足足十余里,白幡遮天蔽日,为石头镇有史以来第一丧。

   ⑳临终前,秤王将博物馆捐出,只提出一个心愿,莫使制秤传统工艺失传。

   ㉑县志辟“奇人异事”专条,记载秤王事迹生平,称其为“秤王”。

   ㉒秤王心里有杆秤。

   ㉓其实人人心里都有一杆秤。

(选自《日照小小说》,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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