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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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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2016-2017学年云南弥勒县四中高二上期中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人生也如跨栏

    人生也如跨栏。

    毫无疑问,曾经的“跨栏王”刘翔一路跑来可谓顺风顺水,意气风发。

    13岁时他获得上海市少年田径锦标赛乙组冠军,19岁打破男子110米栏亚洲纪录,并打破和刷新了保持长达24年之久的110米栏世界青年纪录;2004年雅典奥运会他以12秒91平了世界纪录,夺得了金牌,成为中国田径项目上的第一个男子奥运冠军;2006年7月12日,他以12秒88的成绩获得瑞士洛桑田径超级大奖赛金牌,并打破沉睡13年之久的世界纪录;2007年8月31日,在日本大阪的世界田径锦标赛男子110米栏决赛上,他又以12秒95获得冠军,从而成为首个集奥运会冠军、世锦赛冠军和世界纪录保持者于一身的男子110米栏大满贯得主。

    然而,当古巴田径运动员戴伦·罗伯斯2008年6月13日在男子110米栏的比赛中跑出了12秒87.打破了刘翔创造的12秒88原世界纪录,人们满怀期望刘翔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与罗伯斯一决雌雄卫冕冠军时,刘翔却因伤退出了比赛,冠军由罗伯斯夺得。

    雄鹰折翅,刘翔一下子从“神坛”跌落下来。懦夫!骗子!装病!丢尽了中国人的脸。虽然大部分人满是宽容、同情和理解,但谩骂、质疑和轻视仍长期弥漫。

    其实,刘翔的脚伤已积重难返,北京奥运会前的一些比赛他是咬牙硬挺着的。北京奥运会在候场时他狠狠地用右脚踹墙壁,以痛止痛。在休息室里,师傅、指导和队医,三个人摁住他的脚,在他右脚跟腱处不停敲打,让疼痛处麻掉。当时他鬼哭狼嚎地叫,整个身体都在发抖,浑身直冒冷汗。

    这些外人怎能知道。期望愈高,失望愈大。只许成功,不许失败,谁让你是英雄。

接下来是治疗脚伤,远赴美国。

    他躺在手术台上,主刀医生克兰顿惊呼:“你是怎么坚持的!?翔,你知道吗,跟腱处的伤势,就等于你的鞋底里藏着很多小沙子,你天天踩着他们训练、比赛,你,太不可思议了,你太幸运了,否则早就可能倒下了……”

    其实,刘翔本来早就要“倒下”,“刘翔加油”、“刘翔哥哥加油”, 及至“刘翔叔叔加油”,

    让他很感动,他不想大家失望,所以他一直在勉强坚持。

    经过治疗和康复,2009年9月20日,黄金联赛上海站,刘翔以13秒15拿到亚军,但他心中的那口气还是顺不过来。他认为自己再也无法进一步突破了,“我脚不行了,我不想比赛了,我只想混到退役算了……”

    “我们也不要求你太多,你还年轻,要学会珍惜。你现在退役我们也没意见,但是这个结,只有你自己去解开。你要记住,人的一生要跨过无数的栏,你现在所经历的只是其中的一个……”

    那一夜,父子俩泪眼相对。父亲的这些话,刘翔牢牢地铭记在心间。

    2010年5月23日晚,国际田联钻石联赛上海站,刘翔只跑出了13秒40.名列第三,甚至还排在史冬鹏之后。

    对此,刘翔并不沮丧。他深知,他最大的对手是自己,他现在不是在和别人比,是在和自己跑。于是,他与师傅孙海平开始了一段从零开始的真正复兴。他们又两次赴美进行康复治疗。20多天的美国训练,刘翔瘦了8斤。之后是科学的、系统的、大剂量的训练,刘翔也跑到过13秒以内。师傅说:“重夺世界冠军,这不是白日做梦。”

    2010年11月24日,经过27个月的沉寂和洗礼,在第16届亚运会上,刘翔有保留地以13秒09打破110米栏亚运会纪录实现三连冠,外界齐声高呼“王者归来”。刘翔说,这枚金牌,这个成绩,意义非凡,不亚于雅典奥运会的那枚金牌。刘翔豪气十足地向罗伯斯下战书,要把世界纪录抢回来。

    人生是在跨栏,只有鼓足勇气、豪情满怀地跨越挫折、失败和心灵障碍的栏架,才能跃上辉煌之巅。

选自《哲理》2011年第四期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2004年雅典奥运会他以12秒91打破了世界纪录,夺得了金牌,成为中国田径项目上的第一个男子奥运冠军。 B、2008年北京奥运会刘翔因伤退出了比赛,虽然丢尽了中国人的脸,但大部分人仍能以宽容、同情、理解的态度对待他。 C、因伤退赛的刘翔,面对挫折、责难、误解曾经情绪低落,甚至不想参加比赛,这样写更显内容客观、真实,刘翔的形象也更为丰满。 D、“父亲”的话有理解,有安慰,有疏导,也有期待,正是这番话,解开了刘翔的心结,使他彻底地战胜了自己。 E、作者采用“卒章显志”的笔法,于结尾处点明了文章主旨:只有鼓足勇气、豪情满怀地跨越挫折、失败和心灵障碍的栏架,才能跃上辉煌之巅。
(2)、结合传记内容,简要分析刘翔能够在挫折中“跃上辉煌之巅”的原因。

(3)、刘翔为什么说“这枚金牌,这个成绩,意义非凡,不亚于雅典奥运会的那枚金牌”?试结合文章内容简要分析。

(4)、刘翔在挫折中跃起的故事对你有哪些方面的启示,请结合文本谈谈。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文后小题。

能说会道也莫言

胡殷红

    ①莫言的责编拉着我第一次去见莫言,是他的小说《檀香刑》刚刚交到出版社。他虽名“莫言”,我却早已“如雷贯耳”。很早之前,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到北京,我们中国作协宴请他时,除了鲁迅外,他居然百里挑一地只赞美了莫言,而且特别“精确”地把莫言的短篇小说列入世界前五位。

    ②莫言笑眯眯地坐在我对面,长成那样不能怨他,头发稀疏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挺壮一老爷们儿在前额头上别个彩色发卡,他自己是免得头发阻碍视力,而置别人的视觉感受于不顾就是他的不对了。伸出手来握,在他几十年的老手上,居然看到了儿童般的“胖窝窝”,翘起“二郎腿”,一只肉脚把旧皮鞋撑得鼓鼓囊囊。他的样子自由自在,可笑又可爱:烧包加得瑟。

    ③莫言看我直勾勾地盯着他的脑袋,憨态可掬地摸摸发卡,生怕我伸手把那劳什子扯下来,其实我也没那么勇。你想啊,挺著名的一个人物了,仍能保持身心的悠然自得,容易嘛!聊到他的中短篇,尤其是说到《透明的红萝卜》,我慷慨地奉献了我能表达出的所有溢美之词。然后,不无遗憾地问他,看样子你以后就写长篇了?没想到,我只问一句,莫言回了我一堆:长中短什么都写,三匹马拉车。我总得从我熟悉的生活写起吧,自己身边的人,自己的亲人都是我小说中的人物。高密东北乡是我的故乡,屋边的街、村口的树、流淌的河,身边熟悉的一切总在我脑子里转。写别的地方,我也写不像啊。只要写长篇我都回老家,触景才生情嘛。

    ④莫言极狡猾地在媒体面前制造了一个不爱说话的“谎言”。其实,莫言嘴皮子利索得很,莫言“名不符实”。就说他在中国香港、韩国、日本的演说吧,那叫一个“全球化”,那叫一个得体,那叫一个轰动。莫言告诉我说,他的笔名是自己取的,是因为小时候动手打不过别人,就编顺口溜骂人,学校告到家里来,被爹娘合伙暴打过一顿。噢,莫言是记住了那次为多话而挨的打。开始写小说,就把名字里的一个“谟”字拆开用,想警示自己少说话。我们聊了一个中午,我挤兑他这著名作家抽的是假烟,戴的是假名表,穿的也是假名牌,他这次回答倒简约了:可以省钱嘛。看来,别说见记者,他就是上电视,也是冬天大棉裤小棉袄,夏天布衬衫旧军裤,衣着审美水平“相当凑合”。

    ⑤30年前,魔幻现实主义在中国风行一时,《百年孤独》对莫言的影响可谓“巨大”,但30年后,莫言读到了它的不足,这表明了莫言的进步。他觉得马尔克斯和他有共同的缺点:都把短篇的情节写到长篇里去了。所以,提到“重复”这个问题,莫言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而且列数“老马”作品中的不足时,真能算倒背如流。

    ⑥在《十月》杂志颁奖会上,莫言的《生死疲劳》拔了头筹。他把古典小说章回体做成小说各章标题,有人说他是“旧瓶装新酒,故弄玄虚”,可这个小伎俩确实是奏效了。尽管我也觉得莫言这么个写法,跟穿旗袍骑自行车似的。对此,莫言给了记者们一个非常合理的说法:我不是想创新出奇,是出于技术上的考虑。章回体的标题字数多,能全面地把这一章的内容概括出来,也希望读者能够通过阅读我的小说怀念起中国古典文学。大家听听,想通过个小标题就能让现代“哄客”们怀念古典文学,他也太会说辞了。但我确实认为,他让一个地主“猪狗不如”地“千年等一回”,等着做牛、做驴、做猪、做狗、做猴,这种奇思妙想只有莫言那个大脑袋能想出来,看似写历史,又像写现实。这部作品中,有让人读来笑得喷饭、也让人想哭的语言艺术,不服不行。可以说,莫言的每部小说都是语言狂欢,感觉诡异,并且颇具庄子“鲲鹏万里”的想象力,细体味,含意都挺深的。正如他著文说他是在“捍卫长篇小说的尊严”。

    ⑦一个作家的创作风格与他本人的经历、性格、气质、心理密切相关。莫言从小懦弱,家里穷,常受人欺负,胆子还小,别说杀鸡,连看杀鸡都不敢,但他的作品却总是“杀气腾腾”。还要按心理学家分析,那一定是他童年“印痕”造成的,难怪他明明能说会道,又总要求自己“莫言”呢!

(选自《名人传记》,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试题。

史学泰斗

何炳棣

    孔子说过,一个人的血气与他的年龄有内在关系,少年之时,血气未定,壮年之时,血气方刚,老年之时,血气既衰,其行事特点也应随着年龄的变化而有所变化。血气是笼统说法,若细分起来,似应包括体质、精力、斗志在内。常人大多如孔子所说,所以老年人通常与和蔼可亲、慈祥平和等词汇联系在一起。但是,也有例外。何炳棣青少年时代志存高远,由南开中学到清华大学,勇猛进取,成绩优异;壮年时代,在欧美学术界东征西讨,成就斐然,为一代名家;到了耄耋之年,宝刀不老,思考大问题,开辟新领域,鸿篇迭出,新见纷呈。所写回忆录,亦是大气磅礴,滔滔雄辩,气势如虹。岁月的风雨,似乎一点也没有消磨他的血气锐气,他永远是那么精力旺盛,一往无前。

    祖籍浙江金华,1917年生在天津。其父为前清秀才,曾习日文及法政,在宁波、天津等地担任法官,到48岁时才有了独生儿子。少年何炳棣在父亲的呵护和督责下,自小就对史学和英文有了兴趣,并打下了基础。父亲是有志气、有眼光、懂教育的人,他用生动的历史故事培养儿子的兴趣,在儿子读小学时就叫他到夜校里学习英文,在儿子读中学时又叫他圈点《史记》。父亲谆谆教育儿子要有大志气,好好读书,进清华,留洋。

    宏阔的学术视野,敏锐的问题意识,扎实的资料功夫,是何先生成功的重要因素。他的博士论文《英国的土地与国家,1873—1910》,所引史料多为第一手资料,令答辩老师大为叹服。以后,他的研究领域回到中国,举凡上古土壤结构、耕作方式、先秦思想、六朝城市、宋代土地、明清人口、会馆制度、扬州盐商、甘薯花生玉米等农作物之传入中国,都是他的课题,其中相当一部分论文发表在世界一流学术杂志上。几乎所有课题背后,都有他宏大的学术关怀,有的开宗立派,自树一说,如写《黄土与中国农业的起源》《东方的摇篮》,对中国文明的起源提出独到看法;有的推陈出新,前进一步,如写《中国会馆史论》,对会馆的创设年代、社会功能的研究都在日本学者研究的基础上推进一步;有的考证翔实,廓清迷雾,如写《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关问题》,遍检北美各大图书馆近四千种方志,并搜集登科录、同年齿录,得出许多不易之论,《中国历代土地数字考实》中的数据则成学术定论。

    自学进修,永无止境,是何先生成功的另一因素。人生也有涯,学也无涯,要懂得那么多知识,殊非易事,没有强烈的求知欲、持久的坚韧性是办不到的。在何先生那里,从没有什么壁垒,需要什么就补什么,考古学、地质学、人类学、生物学、训诂学,他都有涉猎。在回忆录中,可以时常看到他向人请教的记载。最具典型意义的是关于中国农业起源的辩论,即古代华北地区到底是实行“砍烧法”的游耕制,还是村落定居的定耕制,事涉“蒿类孢粉”与土质关系等极为专业的学问,令外行人望而却步。何先生则专门向美国地质学权威请教,获得了有力的学术支撑。

    如果一个聪颖的人,自信的人,成功的人,同时又是一个脾气急躁的性情中人,则免不了得一“傲”字。何炳棣正是这样。在他读小学时,老师就诫勉他“如能爱众亲仁,则美玉无瑕矣”。何先生到老感慨,自己往往与中外学人不能和谐相处。这样的人,远望可畏,近看可敬,因为他真。读了回忆录,你会不时地为他的真诚所感动。他忆父亲,忆老师,忆同学,忆好友,一片真情。他回顾自己,剖析自己,一片诚恳。回忆录的写作,也是极其认真,一字一句,自出机杼,有些数据、资料,他还一一核对,自称原原本本、坦诚无忌、不亢不卑。特别是书中对雷海宗先生的回忆,述其博学、卓识、真诚、宽容,师生之间的交往,对其学术地位的评价,自称一生受雷海宗影响至深且巨,字里行间浸润着对恩师的无限深情,令人读后感慨不已。

(选自《文汇报》,有删改)

相关链接:何炳棣(1917-2012.06.07),浙江金华人。1938年清华大学毕业,1944年考取了清华第六届留美公费生,1945年底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攻读西洋史,1952年获哥伦比亚大学英国史博士学位。之后,逐渐转入国史研究,成绩斐然。1966年,何炳棣先生选为台湾"中央研究院"院士。1979年,何炳棣先生被选为美国艺文及科学院院士。代表作:《明初已降人口及其相关问题》《明清社会史论》《东方的摇篮》《读史阅世六十年》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文化传承——冯其庸的人生主线

柴剑虹

    一个人的命运,总是和民族荣辱、国家兴亡密不可分的。冯其庸先生的幼年、青少年时期,正是外寇疯狂侵侮,内乱动荡不止的年代。他目睹河山破碎、国破家亡的惨象,从小立志,追求强国富民之梦。他以自己非凡的成就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发展、繁荣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一个人的成长,与家庭抚育、学校教育关系极大,与文化传承息息相关。他生长于贫穷的“稻香世家”,自小要种田、挑担、车水、养蚕,干各种农活,艰苦生活的磨练成为他“人生第一步的教育”。同时,作为文化传承重要因素的良好家教也为他创造了学习文化知识的条件,上学、辍学、自学,像一颗良种在书的丰沃土壤里生根发芽成长,经过小学、私塾、中学、无锡工业专科学校和名校无锡国学专修学校的培育,又参与中国人民大学的教学实践,以及文艺界、学术界多位名师挚友的扶助、影响,终于成为根深干直、枝繁叶茂的参天大树。

    一个人的成就,虽离不开环境的熏陶和师友扶助,但更取决于自身的奋发图强。他自小生长于逆境,道路曲折坎坷,历经风霜雨雪,磨炼出发愤自砺的品格。1964年10月他被派到陕西长安县参加农村“四清”运动时,为深入了解古代历史文化,居然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利用有限的节假日时间,带领同事去实地考察周边的周秦汉唐文化遗址,并且撰写了一篇符合考古专业要求的调查报告,不仅留下了一份难得的珍贵资料,也体现了一个知识分子可贵的文化担当精神。特别是冯老自年逾花甲到古稀耄耋,居然十赴新疆、三上帕米尔,探求玄奘东归之道,又穿越罗布泊,进楼兰,过白龙堆,进入玉门关到敦煌,可谓艰苦跋涉,虽苦犹乐,创造了一个年迈学者深入西部边陲实地考察古代文化遗址的奇迹。

    一个人的性格,也必然会影响其一生的作为。他是“悲天悯人”的性情中人,爱憎分明,眼睛里容不得沙子,每辨是非曲直,决不退让、苟同、盲从,而有时却不免也会因同情而轻信;既能“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又豪情满怀,率性自律,独立乱流,不失方寸。这些看似矛盾,却是融汇统一于“以天下为己任”的通达人生观。尤其在身处逆境之时,他顽强、达观的性情,往往可以化解艰难险阻,走上顺畅之通衢。他对《红楼梦》作者的家世考辨、版本研究,曹雪芹故居、墓石的考证,以及项羽不死于乌江的考订等,便是这方面很典型的事例。自传中述及他和周汝昌先生在《红楼梦》研究中见解不同,尤其是1984年赴列宁格勒考察并洽谈影印苏藏《石头记》抄本之事,二人产生若干矛盾。其实,许多人并不知道,正是因他当年的主动推荐,周汝昌才得以参与此行。自传中没有提及此点,正说明了他的宽大胸怀。

    在冯老心中,关心民生与重视文化传承密不可分。1999年,我所在的中国敦煌吐鲁番学会的学术集刊《敦煌吐鲁番研究》第四集“吐鲁番专号”出版经费欠缺,具体负责编辑该集的荣新江教授颇为焦急,我向担任学会顾问的冯老报告此事,他马上将自己刚得到的数万元稿费捐给学会,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据我所知,2008年汶川大地震后,有人假冒慈善组织要冯老捐字画。冯老出于对灾民的关切与赈灾热心,未加思索一次就应允捐出书画数十幅之多,为此他不顾疲倦连日写字作画,因累而病住了医院。

    现在,拜读了冯老的这本口述自传,了解了这位文化艺术巨匠的风雨历程,我们更加真切地感受到文化传承的艰苦卓绝,进一步认识文化自信对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性。

(选自《中国教育报》2017年2月24日第4版,有删改)

相关链接:①冯先生从年轻的时候开始,就确定了走历史文献考证和地面遗存调查相结合的学术道路,一辈子也没有放弃这种坚持。因此在进入曹雪芹家世研究领域的时候,他十分重视文献史料的发现考证与遗存实物的发现调查相结合。(张庆善《红楼内外的冯其庸先生》)②冯其庸先生的口述自传《风雨平生》2017年初由商务印书馆出版。自传里引述了一首诗:“《红楼》抄罢雨丝丝,正是春归花落时。千古文章多血泪,伤心最此断肠辞。”这是他在抄家毁书的“文革”期间于190多个夜晚冒着生命危险抄成《瓜饭楼抄庚辰本石头记》后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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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经验赢得世界共鸣

李峥嵘

    国际安徒生奖评委会主席帕奇·亚当娜在宣读获奖结果后,如此评价:“曹文轩的作品书写关于悲伤和苦痛的童年生活。他的作品也非常美丽,树立了孩子们面对艰难生活的挑战的榜样,能够赢得儿童读者的广泛喜爱”,“用诗意如水的笔触描写原生生活中一些真实而哀伤的瞬间”。

    曹文轩能获奖,是因为他笔下人物的童年生活具有浓郁的中国味道,又从这种独特的经验中提取世界性的能引起广泛共鸣的情怀。

    曹文轩是一个自觉使用童年经验的作家,曾在最广为流传的小说《草房子》里写道:“一个人永远也走不出他的童年”。曹文轩的家乡苏北,以穷而出名。贫穷的记忆极深刻。他吃过一回糠,一回青草。整天喝稀粥,十五天才能盼到一顿干饭。所谓干饭只有几粒米,几乎全是胡萝卜做成的。但,家人在困难中的坚韧和无尽的爱又给了他特别美好而温暖的记忆。他的老祖母是一个聋子,日夜思念上大学的曹文轩。她守在大路口,等待归来的人。一日,她终于等到一位军人,于是便向人家打听:“你见到我大孙子了吗?”慈爱的老祖母可以说是曹文轩作品中慈爱的祖辈的灵感源泉。形神憔悴的父亲忧心忡忡地背着病入膏肓的他行走在城市与乡村,则写进了《草房子》。他所有作品中最沉重的

    《青铜葵花》,更多地封存了与妹妹的童年生活。曹文轩作品写的是中国故事,故事背后却是人类主题。“比如,描写的父爱,任何国家的人都能产生共鸣,但是那样一个关于父爱的故事却只能发生在中国社会的背景之下。我们必须将笔触探到人性底部,那里有共通的人性,有人类共同的喜怒哀乐、共同的向往和情怀以及共同面临的苦难。”

    上一任国际安徒生奖评委会主席玛丽亚·耶稣·基尔曾评价曹文轩作品深刻地展示了生活的真实,并且能以充沛的情感打动孩子,帮助孩子永远满怀希望地直面生活。曹文轩的合作者、德国著名插画家索尼娅·达诺夫斯基谈到她为曹文轩的《草房子》创作插画时的感受说,她不止一次地为《草房子》中的人物和情节所感动,甚至产生了想为《草房子》的每一页内容创作插画的冲动。

    曹文轩是一个学者型的作家,有自己的文学理论。例如他的作品有“水”的意象,他生长在江南水乡,傍水而立。“水,参与了我之性格,我之脾气,我之人生观,我之美学情调的构造。”

    他也乐意用水来比喻自己的个性,有弹性,遇圆则圆,遇方则方。但是作品却坚持“洁癖”。他不会像有些成人文学采取自然主义的写法,“我写不了苍蝇,写不了鼻涕,写不了粪便,写不了腐烂的老鼠。”不搞语言实验,不会写出“从口袋里掏出一个肥大的笑容”这样一个句子。更不会搞意识流、时空倒错、人称的随意转换等现代派手法的。“我成不了现代主义者,更成不了后现代主义者,我永远只能是个古典主义者。”

    国际儿童读物联盟中国分会主席、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社长李学谦说,当前儿童文学十分繁荣,题材种类丰富多彩,但在始终坚持现实主义创作道路,坚持写实风格的作家中,曹文轩是十分突出的一位。他的作品不仅打动了无数中国小读者,而且感染了国外读者,成为他们认识中国的一个窗口。“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曹文轩获“国际安徒生奖”是这句话的最好诠释。

(节选自《曹文轩为什么能成为安徒生奖中国“第一人”》,有删改)

相关链接:①曹文轩的作品往往有一种“悲伤”的色彩。有孩子问:“曹老师,您的作品为什么总是悲伤的?您为什么不为我们写一部快乐的作品?”曹文轩说,生活中除了快乐,还有很多不快乐的东西,也是需要接触和了解的。《海的女儿》《卖火柴的小女孩》等公认的儿童文学经典作品恰恰是悲伤的,而不是快乐的。“快乐并不是一个人的最佳品质。并且一味快乐,会使一个人滑向轻浮与轻飘,失去应有的庄严与深刻。”他的作品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描写苦难,穷困的生活、经历磨难的人们、物质匮乏的乡村……他认为,中华民族是一个经历过各种厄运的民族,但很多年后再回顾这段历史时会发现,人们在磨难的同时,也收获了一笔宝贵的财富,那就是从苦难中升华出的真善美的人性——曹文轩称其为“悲悯精神”。(摘自《曹文轩为什么能成为安徒生奖中国“第一人”》)②“五七干校”时期的江南水乡农村,城市女孩葵花因为一个特别的机缘,来到了乡村男孩青铜的家,成了他的妹妹。聪明而心地善良的哑巴青铜,因这个突然出现的小妹意识到自己作为小男子汉的责任:家里只能供一个人上学,他把机会让给了葵花;为了让葵花能照相,他冒风雪站街头卖芦花鞋,而懂事的葵花不照相,省下钱来买纸笔教青铜识字。灾年没有吃的,他想办法挖芦根、抓野鸭给葵花解馋……在充满了天灾人祸的岁月里,一家人互相扶助,从容地渡过了一个又一个难关。他们乐观地生活着,而在女孩12岁那年,命运又将她召回到她的城市。从此,这两兄妹天各一方。(摘自《青铜葵花》内容简介)③“自然主义”是文学艺术创作中的一种倾向。作为创作方法,自然主义一方面排斥浪漫主义的想象、夸张、抒情等主观因素,另一方面轻视现实主义对现实生活的典型概括,而追求绝对的客观性,崇尚单纯地描摹自然,着重对现实生活的表面现象作记录式的写照,它反映的是随便观察到的庸俗的自然。(摘自百度百科“自然主义”释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徐志摩的另一面

    1897年1月15日,徐志摩出生在浙江省海宁县硖石镇。徐志摩的父亲徐申如是硖石镇首富,对于儿子,徐老先生不仅给他丰厚的物质、无私的爱和呵护,更多的是给他优越的教育条件。徐志摩上的小学、中学,都是当地最好的学校。1914年,徐志摩中学毕业,考入北京大学预科,攻读法律专业。在北京求学期间,徐志摩最重要的收获是他在父亲的支持下,由内兄张君劢介绍,于1918年夏拜在了梁启超的门下。

    带着亲友的厚望,1918年8月14日,徐志摩赴美,进入克拉克大学学习历史,当时他的抱负是未来在中国的政治经济舞台上大显身手,改造中国社会,使之尽快走向民主、独立与富强。他选修了社会学、心理学、商业管理、19世纪欧洲社会政治学等课程,还参加了国防训练团,和同学一起携手并进,显示了中国留学生的气节。

    1919年底,徐志摩来到纽约,进入哥伦比亚大学攻读硕士学位,学习政治学。徐志摩对于社会主义抱有同情的看法,在纽约的这一年,他购买了相关书籍,并撰写了一系列论文和书评,宣传社会主义学说。他因此被叫作“鲍雪微克”,就是布尔什维克。值得一提的是,徐志摩是从人道主义出发的,他接受的空想社会主义学说与真正的马克思主义相距甚远。

    为了追随罗素,徐志摩于1920年9月去往伦敦,此行的代价是他放弃了即将拿到的哥伦比亚大学的博士学位。这是徐志摩的又一次转折,从此,“中国少了一个政治经济学家,多了一个诗人、文人”。在伦敦,徐志摩喜欢这里频繁的社交活动和自由的民主学术气氛,他和陈西滢、章士钊等留英中国学者混熟了,也结识了傅斯年、赵元任、刘半农等中国留学生,还认识了不少英国的作家、诗人。这对于徐志摩从事文学创作并加深对文学的认识,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1921年春,徐志摩进入剑桥大学皇家学院学习,从此开始了剑桥生活。他说:“我在康桥的日子,可真幸福,深怕这辈子再也得不到那样甜蜜的洗礼。”可以说,康桥的美唤起了徐志摩心中的灵性,让他苏醒。康桥的一切给了徐志摩新的洗礼——生命的蓬勃、自然的和谐。在这里,他开始步入文学殿堂,情感的孤独与美景的融合,个性的追求与现实的困顿,使徐志摩在康河的波光潋滟中沉淀了丰富的文学孕思。可以说,康桥情结贯穿在徐志摩一生的诗文中。

    1922年10月,徐志摩回国。在他回国之前,已经出现了两个颇具声势的文学社团,一个是1921年年初在北京成立的文学研究会,一个是同年7月在东京成立、很快移师上海的创造社。这两个文学社团可以说都是由五四运动精神催生的,都有不可抹杀的功绩。但赓续五四精神、影响广泛的还要数1923年徐志摩首倡成立的新月社。他是新月派的中坚分子,曾一度出任《新月》的主编。梁实秋晚年回忆说:“胡适先生当然是新月的领袖,事实上志摩是新月的灵魂。”

    领袖要的是德高望重,应者云从。而灵魂即生命,有他在,不管人多人少,这一轮新月升起落下、落下升起,运转自如;没了他,这轮新月只会落下,不复升起。事实上也确实如此,1931年11月,徐志摩遇难后,标志着新月派活力的《新月》月刊,虽经叶公超等人艰难支撑,终是气数已尽,不久便寿终正寝。

    徐志摩是这么悄悄地来,又这么悄悄地去了。他虽然不曾带走人间的一片云彩,却把永远的思念留给了中国诗坛。像徐志摩这样做一个诗人是幸运的,因为他被人们谈论。徐志摩以他短暂的一生而被人们谈论了这么久(相信今后仍将被谈论下去),而且人们的谈论中毁誉的“反差”是如此之大,这一切就说明了他的价值。不论是人们要弃置他,或是要历史忘掉他,也许他真的曾被湮没,但他却在人们抹不掉的记忆中顽强地存在着。

【相关链接】①我觉得在他所有努力过的文学体裁里,他最高的成就是在他的散文方面。(梁实秋《谈徐志摩的散文》)②徐志摩是一位说不清楚的复杂的人。他的思想驳杂这一事实,长期受到了忽视。一些评论家论及他的艺术,往往以漫不经心的方式进行概括,判之以“唯美”“为艺术而艺术”一类结论;论及他的思想倾向,则更为粗暴,大概总是“反动、消极、感伤”一类。在徐志摩那里,由于视野的开阔,培养了一个世界性的文化性格。(谢冕《云游》)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唯灵魂不可征服

徐剑梅

    纳尔逊·曼德拉,是领导废除种族隔离制度的南非国父,名满天下的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在我们这个众声喧哗的时代受到最高程度和最大规模集体敬仰的人物。

    2013年7月18日是曼德拉95岁寿辰,但半年来已多次传出其病危的消息,人们为他祈祷,同时内心在逐渐接受他终将离去的事实。

    对曼德拉的赞颂汗牛充栋。对他自己,唯已故香港歌手黄家驹的《光辉岁月》最具直抵内心深处的力量。无论何时何地歌声响起,纵不能再如年轻时那般心潮澎湃,眼底总有一点热意和泪意。据说,当年曼德拉请人将歌词译成英文,听罢潸然泪下。

    黄家驹1990年3月创作《光辉岁月》,当时曼德拉刚刚出狱一个月。从1962年8月再度被捕到1990年2月重获自由,从44岁到71岁,他服刑27年,被单独关在荒凉海岛监狱的一间狭小牢房里,屡遭看守虐待。因长时间在烈日下的采石场做苦工,他的眼睛从此受不了强光刺激。

    1964年被判终身监禁时,他在法庭上发表了长达4个小时的演讲,神情镇定——“我怀有一个建立民主和自由社会的美好理想,在这样的社会里,所有人都和睦相处,有着平等的机会。我希望为这一理想而活着,并去实现它。但如果需要的话,我也准备为它献出生命。”

    1990年2月,他在全世界的欢呼声中重获自由,态度甚至更加平静:“当我走出囚室迈向通往自由的监狱大门时,我已经清楚,自己若不能把痛苦与怨恨留在身后,那么其实我仍在狱中。”他以善良和宽恕,作为新南非国家团结的黏合剂。

    疲倦的双眼带着期望,残留的躯壳亦能继续迎接光辉岁月。黄家驹的歌词仿佛神奇的预言。多数人一生的华彩乐章早早、草草终止于青壮年时代,但曼德拉不然,为废除种族隔离制度而进行的斗争、72岁之前的年轮,不过是他的前半生。

    后半生里,曼德拉赢得1994年大选,成为南非历史上首位黑人总统。尽管被批评任内虽重视人民却忽视政策,但谁都不能否认他的功绩——主导后种族隔离时代南非的民族和解与政治转型,实现政治权力的稳定交接。他确无一双魔术之手,不能帮助国家和同胞立竿见影地摆脱贫困、犯罪和种种社会问题,但他对待权力的姿态和对制度的建设,保障了南非作为多种族、多部族共处的彩虹国度内部的持久和平。

上世纪90年代,是整个非洲大陆从一党制向多党制选举大规模转轨的时代,五六十年代民族独立运动中涌现的非洲领导人,鲜有主动挂冠求去者;而在多党制选举中上台的首批新生代领导人中,处心积虑再三谋求连任者比比皆是。曼德拉却是少数。1999年首个总统任期届满时,他若想连任易如反掌,但他果断宣布退休。这个愿意为信仰把牢底坐穿的人,不愿意为权力而多恋战一天。他用前半生证明了自己威武不能屈,又用后半生践行了富贵不能淫。世人趋之若鹜的权力名利,于他竟然如浮云。

    缤纷色彩闪出的美丽,是因它没有分开每种色彩。在人性的光谱里,曼德拉一生所添颜色,何等绚烂,耀人眼目。

选自《国际先驱导报》

人物简介:纳尔逊·罗利赫拉赫拉·曼德拉(Nelson Rolihlahla Mandela,1918.7.18~2013.12.5)出生于南非特兰斯凯,先后获南非大学文学士和威特沃特斯兰德大学律师资格。曾任非国大青年联盟全国书记、主席。于1994年至1999年间任南非总统,是首位黑人总统,被尊称为南非国父。

在任职总统前,曼德拉是积极的反种族隔离人士,同时也是非洲国民大会的武装组织民族之矛的领袖。当他领导反种族隔离运动时,南非法院以密谋推翻政府等罪名将他定罪。依据判决,曼德拉在牢中服刑了27年。1990年出狱后,转而支持调解与协商,并在推动多元族群民主的过渡期挺身领导南非。自种族隔离制度终结以来,曼德拉受到了来自各界的赞许,包括从前的反对者。

曼德拉在1993年获得诺贝尔和平奖。2004年,被选为最伟大的南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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