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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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2016-2017学年安徽宣城市四校高二上期中联考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画家画天空,背后有科学

    爱德华·蒙克的《呐喊》中,天空充满了红色的颜料,它们像一大块黏糊糊的东西,看起来如此沉重,似乎即将冲压下来。这夸张的色彩也许不是画家的随意泼墨,美国得克萨斯州立大学物理学家唐纳德·奥尔森在《天空和望远镜》杂志中指出,蒙克画中的红色天空,也许是一种自然现象。

    那些传世画作往往反映了真实的气候环境情况。希腊气象局科学家赫里斯托斯·泽雷弗斯所带领的科研小组也做了类似的研究。他们搜集了554幅日落油画和水彩画。这些画作分别出自181位著名画家之手,其中包括法国印象主义画家德加、奥地利画家克里姆特、荷兰画家伦勃朗、德国宫廷画师鲁本斯等。最后把他们研究论文发表于《大气化学与物理》杂志上。该论文分析了16世纪以来554幅描绘日落景象的名画中红绿两色的使用频率,结果表明,在过去的100年中,大气中的悬浮颗粒物浓度一直呈上升趋势。他们认为,由自然原因和人为原因造成的大气中粉尘含量上升,会阻碍阳光进入大气层,导致全球暗化。

    英国伯明翰大学气象学家约翰·托宁多年来也一直在苦心研究各个时期英格兰各地的天气状况,他意外发现莫奈旅居伦敦期间的作品为他留下了宝贵的资料。莫奈创作于那时期的画作中,展现了阳光在泰晤士河上跳跃闪耀,天空呈现出奇异的色彩变化。约翰·托宁想到,这些丰富的颜色并非出于莫奈头脑中的艺术幻想,而来自于真实的伦敦生活。那漫天黄色,应是高硫含量的煤燃烧后烟尘和硫酸盐颗粒散布到空气中,成为水蒸气的凝结所致,在此条件下形成的雾霾比自然形成的雾更为持久。比较巧合的是,狄更斯在反映英国工业革命时期的小说《雾都孤儿》中也写到:“在城市边缘地带,雾是深黄色的。靠里一点儿,是棕色的。再靠里一点儿,棕色再深一些。直到商业区的中心地带,雾是赭黑色的。”

    科学家并且还去做了验证,选取莫奈1898~1900年间创作的9幅作品,结合他同一时期的信件和日记,与美国海军天文台的数据对比。令他们惊叹的是,莫奈身为艺术家,却如同科学研究者一样,一丝不苟地记录了创作日期及太阳所处的位置,绝无臆造。所以印象派大师的确是非常可信地用手中画笔将伦敦当年的绝世光影留存于世。不过印象派大师的绚丽色彩,可能来自PM10之类的大气污染物,想到这点不免让人有些沮丧

(1)、下列对文中划线句中“沮丧”的原因的解说最恰当的一项是(    )

A、蒙克的《呐喊》中,天空充满了红色的颜料,它们像一大块黏糊糊的东西,看起来如此沉重。 B、原先人们对印象派大师作品艺术特色的认识可能是错误的,而且PM10之类的大气污染物早已有之,这不免让人有些失落。 C、莫奈画作中那漫天黄色实为高硫含量的煤燃烧后的烟尘和硫酸盐颗粒散布到空气中形成的雾霾。 D、日落油画和水彩画中红绿两色的使用频率随着大气中粉尘含量的上升而上升。
(2)、下列推断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科学家的研究证明,一些著名画家笔下夸张的色彩,一定程度上是大气污染等自然现象的真实呈现。 B、研究者认为,大气中的悬浮颗粒物浓度呈上升趋势能导致全球暗化,不过并非都由人为原因造成。 C、艺术家莫奈对创作日期及太阳所处位置的客观记录,与美国海军天文台同期的数据相比,相当客观。 D、约翰·托宁多年来对英格兰各个时期各地的天气状况的苦心研究取得突破性进展,一开始就得益于他对莫奈旅居伦敦期间的作品的研究。
(3)、作家狄更斯与画家对天空雾气的描绘趋同的原因是什么?谈谈你的理解。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金庸阁下除办报外仿佛以史学佛学自负,对于以小说知名,尤其是以武侠小说知名,自己是不是有点觉得未展所长,以末技得虚名,似不免略感怏怏?依我看则大可不必。阁下所透露的史学佛学见解,论水平未必是“超一流”,若著书立说也不见得能称首席什么家,得什么国际大奖。然而以史学佛学入小说,在武侠中讲“破相”,那就超人一筹了。好比不会武艺的痴公子段誉,只在无意中学了一着“凌波微步”,就到处能“逃之夭夭”;而且有个时灵时不灵的“六脉神剑”,看不见,摸不着,弹指一挥间忽然有效,就能出其不意露上一手。这道理在《金刚经》《法华经》里并非唯一高妙思想,而移入武侠小说立刻产生“裂变、聚变”,威力无穷了。又如《侠客行》中的石破天,呆头呆脑,一片天真,然而处处机缘凑巧,矛盾相成,最后以不识字超过了识字人,以不知道“我是谁”,超出了一切有“我”之人,尤其是那位大“我”发狂的大宗师白自在。这只是“无我”的一解。这一解在佛学中算不得什么最高深的了不起理论,不过是参禅的一个“话头”法门,但在小说中就是“超凡入圣”了。 阁下仿佛总想在小说中不讲而讲一点什么道理。这些见解未必“超凡”,但进入小说,特别是武侠小说,就大大“脱俗”了。无言胜有言,不武胜武,愚而智,弱而强,似佛似道,所以能迈过前人难有后继,虽有败笔,仍卓然自成一家。前有梁羽生,后有古龙,俱写侠情,各有殊胜,然抒写人情佛理尚逊一筹。

(选自金克木《与小说对话:不败求败》,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苏轼的意义
李泽厚
    ①苏轼作为诗、文、书、画无所不能,异常聪明敏锐的文艺全才,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文人们最亲切最喜爱的对象。其实,苏轼的文艺成就本身并不算太高,比起屈、陶、李、杜,要逊色一筹。画的真迹不可复见,就其它说,则字不如诗文,诗文不如词,词的数量也并不算多。然而他在中国文艺史上却有着巨大影响,是美学史中重要的人物,原因在哪里呢?
    ②苏轼一方面是忠君爱国、学优而仕、抱负满怀、谨守儒家思想的人物,无论是他的上皇帝书、熙宁变法的温和保守立场,还是其他许多言行,都充分表现出这一点。这上与杜、白、韩,下与后代无数士大夫知识分子,均无不同,甚至有时还带着似乎难以想象的正统迂腐气。但要注意的是,苏东坡留给后人的主要形象并不是这一面,而恰好是他的另一面。这后一面才是苏之所以为苏的关键所在。苏一生并未退隐,也从未真正“归田”,但他通过诗文所表达出来的那种人生空漠之感,却比前人任何口头上或事实上的“退隐”“归田”“遁世”要更深刻更沉重。因为,苏轼诗文中所表达出来的这种“退隐”心绪,已不只是对政治的退避,更是一种对社会的退避;它不是对政治杀戮的恐惧哀伤,已不是“一为黄雀哀,涕下谁能禁”(阮籍)“荣华诚足贵,亦复可怜伤”(陶潜)那种具体的政治哀伤(尽管苏也有这种哀伤),而是对整个人生、世上的纷纷扰扰究竟有何目的和意义这个根本问题的怀疑、厌倦和企求解脱与舍弃。这当然比前者又要深刻一层了。前者(对政治的退避)是可能做到的,后者(对社会的退避)实际上是不可能做到的,除了出家做和尚。然而做和尚也仍要穿衣吃饭,仍有苦恼,也仍然逃不出社会。这便成了一种无法解脱而又要求解脱的对整个人生的厌倦和感伤。如果可以说,《春江花月夜》(张若虚)之类的对人生的自我意识只是少年时代的喟叹,虽说感伤,并不觉重压;那么,这里的情况刚好相反,尽管没多谈,却更觉沉重,正是“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然而就在强颜欢笑中,不更透出那无可如何、黄昏日暮的沉重伤感吗?这种整个人生空漠之感,这种对整个存在、宇宙、社会、人生的怀疑、厌倦、无所希冀、无所寄托的深沉喟叹,尽管不是那么非常自觉,却是苏轼最早在文艺领域中把它充分透露出来的。
    ③在古今诗人中,只有陶潜最合苏轼的标准了。只有“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此中有真味,欲辨已忘言”的陶渊明,才是苏轼所愿顶礼膜拜的对象。终唐之世,陶诗并不显赫,甚至也未遭李、杜重视。直到苏轼这里,才被抬高到独一无二的地步。并从此之后,地位便巩固下来了。苏轼发现了陶诗在极平淡朴质的形象意境中所表达出来的美,把它看作是人生的真谛,艺术的极峰。千年以来,陶诗就一直以这种苏化的面目流传着。
    ④但是,苏轼与陶渊明、白居易等人毕竟不同,其中总深深地埋藏着某种要求彻底摆脱的出世的意念。无怪乎具有同样敏锐眼光的朱熹最不满意苏轼了,他宁肯赞扬王安石,也绝不喜欢苏东坡。王船山也是如此。他们都感受到苏轼这一套对当时的社会具有潜在的破坏性。苏轼生得太早,他没法做封建社会的否定者,但他的这种美学理想和审美趣味,却对元画、元曲到明中叶以来的浪漫主义思潮,起了重要的先驱作用。(选自李泽厚《美的历程》,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文后小题。

焚坑之事没商量

张鸣

    先秦法家,到了韩非这里,已经演变成绝对君主主义。韩非子的信徒李斯,在秦统一之后,推动秦始皇焚书坑儒,也是应有之义。战国时的儒家,信奉的是君臣相对主义,如果君主待臣如草芥,那么臣子也可以当君主如仇寇。所以,韩非子非儒,因为儒以文乱法,坏了尊君的规矩。那么,找个借口,把讨人嫌的儒生坑掉,按道理也该是令他们快意之事。

    但是,坑儒是在焚书之后的一年发生的,主导者是皇帝,不是丞相。事情的缘起,不是儒生议政,对皇帝的政策说三道四,而是姓卢姓侯的两个宝贝,为秦始皇找仙药,花了皇帝不少银子,结果当然找不到,溜之乎也。被骗惨了的秦始皇,不由得不怒。卢、侯两位,无疑都是读书人,但到底是方士还是儒生,已经无从考证。我们知道的结果是,秦始皇盛怒之下,抓不到该抓的,就拿他们的同类出气。诸生转相告引,牵连多至460余人,一并都给坑了。这些人里,肯定有儒生,但整的重点却是方士。后世说坑儒,实际上是夸张,这个夸张,是受前一年焚书的影响,因为焚书的重点,是跟儒家有关的诗书和史书。再加上,后世所谓读书人,儒生是代名词,但在当年,并不是这样的。

    孔夫子当年,是敬鬼神而远之的,后辈门徒,居然被骗钱的方士牵连,大批丢了性命,多少有点冤枉。春秋战国之际,儒墨号称显学,但最终都没有显过法家。法家其实是从儒家脱胎而来的,但这个恶胚胎,长大之后,居然欺师灭祖,把个儒家当敌对势力来对待。只是,在这个政策里,所谓的焚书坑儒,焚书才是重点,坑儒,不过是一个点缀。

    当年焚书,针对的是两类书,一、史书,除了秦国史之外,全烧。二、诗书百家语。不仅烧,而且今后不许人提及。谈及历史,就是以古非今,要族灭。谈起诗书百家语,则弃市(杀掉弃之于市,示众)。所以,读书人即使没有被坑,也没有被发配,肯定也不能靠自己的知识过活了。春秋以来将近五百年的私学传统,到了秦朝,就被迫中断。读书人唯一的出路,是学点技术,医药、卜筮、种树。再就是学法律,还只能放下架子,跟着官吏学。

    坑掉的460个人,只能算秦朝文化禁锢政策的一点无意之中的补充。相对于坑儒而言,烧书的危害显然要大得多。对于诸子百家和各国史书,伤害尤其明显。儒家经典,儒生是可以背诵的,即使文字版被烧掉,凭着记忆,也可以写出来。但春秋以来流传下来的各种书籍,在没有印刷术之前,每每有各种各样的抄本,人们也不大可能把它们都背诵记熟。

    烧书,杀人,都是为了毁掉民间讲学的传统,进而毁掉春秋以来的文化。仅仅在法令学习的意义上,恢复过去的王官之学的面目。从此而后,只有官府才有书,书只是法律书,想学,只能跟官吏学法令,进而成为预备官吏。所以,秦人就业,除了农工商之外,还有“学为吏”一途。除此之外,就是做医卜,靠治病打卦混日子了。

    这样的社会,当然特别的没劲儿。不仅对先秦之世,是一种大反动,就是对于秦自己之前的社会,也是倒退。因为,连吕不韦的《吕氏春秋》,此时也不能读了。幸亏秦朝二世而亡,否则,读书人这样过日子,岂不是跟蹲监狱差不多了?当然,在暴政的高压之下,这样的日子也是能过的,因为,坐牢受刑的担忧,已经压过了日子本身的枯燥。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朴素为美是一种基本的生活观念,也是一种基本的美学观念。朴实无华,清新自然,成为美的最高形态。这一美学观有其合理性的一面,在强调“文以载道”的前提下,提倡文学艺术表现手段的质朴与简洁,更能体现文学的实用价值。

    从上古时代到春秋时代,由于生产力水平的低下,一般观念上都强调满足人的最基本的生活需要,反对追求华丽的奢侈,不但老百姓不可能有超越生产力发展水平和自身的社会地位的享受,就是贵为天子的君主,也不应该一味地贪图享乐。《尚书·五子之歌》:“训有之:内作色荒,外作禽荒。甘酒嗜音,峻宇彫墙。有一于此,未或不亡。”把华丽的美与奢侈的生活欲望简单地等同起来,甚至认为追求华丽的美就是一个国家衰败和灭亡的根本原因。《国语·楚语上》:“夫美也者,上下、内外、大小、远近皆无害焉,故曰美。若于目观则美,缩于财用则匮,是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为?”这是倡导朴实之美的最基本的经济的和政治的原因,与此同时,传统美学观也就把对美的鉴赏和崇尚纳入了政治风格和道德评价领域,成为一种带有普遍意义的超美学的标准。

    朴素,作为一种美的形态,就是在这样一种前提下提出来的。老子在时代的变革面前,希望回到“小国寡民”的上古社会去,因此提出了把“见素抱朴,少私寡欲”作为一种治国的原则。老子极端反对文学艺术的精巧与美丽,他认为,那种美丽的色彩不但对人的心理是一种摧残,而且对整个社会都是很可怕的腐蚀剂。在美与真的关系上,老子认为“信言不美,美言不信”,既然如此,艺术创作就只能对客观存在的现实作简单的描摩与再现,而无须作艺术的修饰,这正是老子的“无为”的政治理想、“大巧若拙”的社会理想在艺术创作领域的推广与贯彻,也正是朴素为美的美学观念的源头。庄子的美学理想从整体上看是追求宏大之美,其中的《逍遥游》、《秋水》等篇都表现出壮美的气势,但在对美的形态作论述的时候,他却更多地强调朴素、自然、平淡的美,这使他与老子的美学思想有着明显的一致性。

    崇尚自然、平淡、朴素、简约,本来是老庄美学思想的精髓,但在先秦时期,其他派别的许多思想家也加入了对华丽之美的尖锐批判,这就很容易形成一种比较稳定的美学思想传统。墨家从下层人民的立场出发,提出“非乐”的主张,曰:“为乐非也。”法家对华丽之美的批判态度更加尖锐,认为文饰的目的就是为了掩盖丑的本质:“其质至美,物不足以饰之。夫物之待饰而后行者,其质不美也。”不但把绚烂华丽作为“丑”的外表装饰,而且还同老子、庄子、墨子一样,把追求华丽之美同国运、民心联系起来,而且,儒家美学思想中本来就包含着“节用”的观念和“辞达而已矣”的主张。这样,不但是儒与道,而且又加上了墨与法,这四家的美学思想在朴素、自然、平淡、简约、实用这诸多方面形成了合流,更强化了朴素为美在中国美学传统中的地位,华丽之美也就成为众矢之的了。

(节选自《华夏文明》,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你为什么该摆脱“权威偏误”

    如果不服从权威,会发生什么事?《圣经》第一章就说得明明白白:会被逐出天堂。各个领域的权威们——政治家、科学家、医生、首席执行官、经济学家、政府官员、体育评论员、企业顾问和证券大师们——也想让我们相信此事。

    关于权威有两个问题。首先是令人警醒的跟踪记录。这个星球上有大约100万受过培训的经济学家,没有一位精确预言了金融危机发生的时间,更别说房地产泡沫的破裂、信用违约互换的瓦解直到通货膨胀引发的经济危机的顺序了。再没有哪个专家群体失灵得比这更惊人了。

    其次,经常可以证明,权威也会出错。出错是人类的通病,但重要的是,面对权威我们会将独立思考调低一级。面对专家意见时我们往往会比面对其他意见粗心许多。还有,我们会服从权威,哪怕是在理性或道德上毫无意义的地方。这就是权威偏误。

    年轻的心理学家斯坦利·米尔格拉姆1961年做了一个试验,将权威偏误揭示得一览无遗。试验时他请求一位受试者电击坐在玻璃窗另一侧的一个人,并逐渐增加电压。从15伏开始,然后是30伏、45伏,以此类推,直到几乎致命的450伏。即使受折磨的那个人痛得大喊大叫,浑身颤抖(事实上没有电流,那只是一位演员),受试者想中断实验,但只要米尔格拉姆平静地说“请继续,实验要求这样做”,大多数人都会继续做下去。半数以上的受试者将电压升到了最高——纯粹是在服从权威。

    近几十年来,航空公司明白了权威偏误有可能造成危险。许多意外事故之所以发生,都是因为机长犯了错,副机长察觉了错误,但出于相信权威不敢指出来。大约15年以来,几乎所有航空公司的飞行员都接受了所谓的“机组资源管理”训练,学习坦率、迅速指出毛病。 换句话说:他们训练自己努力摆脱权威偏误。

    几十年后,许多公司纷纷向航空公司学习。特别是当有一位强势的首席执行官时,员工患上权威偏误的危险就更大,这对公司很不利。

    专家们希望被人认出,为此他们必须用某种信号显示他们的身份。医生和研究人员是通过他们的白大褂,银行行长则是通过西服和领带。领带没有作用,它只是一种信号。国王们头戴王冠,军队中有军衔标志,基督教会里的权威信号更是明显。其他信号还有名人访谈的邀请、图书和其他出版物等。

    任何时候都有不同的权威“流行”。有时是神职人员,有时是国王、武士、罗马教皇、哲学家、诗人、摇滚明星、电视制作人、互联网公司创始人、对冲基金经理、银行总裁。因此存在权威时,社会总是乐于跟从。如果权威们想跨界得到认真对待,将会引起混乱。比如,当一位职业网球运动员推荐咖啡机或一位女演员推荐治疗扁桃腺炎的药的时候。

    不管什么时候遇到一位专家,我都会设法向他挑战。请你也这么做。你对权威的批判性越强,你就越自由,就越相信自己有更多的能力。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忠孝仁义与汉代法制的建构

    援孝入律,虽是对周秦以来法律制度的继承,但在法律实践中又一改秦法以弦制手段推行的弊端,在基层社会组织中,设立孝悌、力田、三老等乡官制度,以孝悌伦理劝谕风化,敦厚民风;在官员的选人制度上,以孝廉作为汉代选官的重要科目,促进了孝道伦理的推行;在养老制度上,以多种形式优抚老年,将孝道伦理推广到整个社会,形成敬养老人的良好社会风气。在刑罚制度上,严惩不孝犯罪。这样就构成了教化与惩治相结合、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社会治理模式。董仲舒提出的“春秋决狱”,不仅解决了孝道伦理法律化的道德难题,也为法律伦理化提供了理论论证。孝伦理法律化以其极大的强制性使得孝伦理得以积极参与汉代的政治生治,孝伦理的社会化则是通过道德教育的方式,使孝伦理观念成为社会全体成员普遍的价值诉求与伦理原则。

    忠伦理与汉代法制的结合,一方面体现在“不忠入律”,汉代法律把不忠行为的种种体现,诸如大逆无道罪(包括谋反、降敌、大逆罪等)、不道罪(包括诬罔不道、漏泄省中语不道、匿反者不道、上僭不道、奉使无状不道)、不敬、大不敬等不忠行为纳入法律体系中,体现了“君为臣纲” 在封建法律中的重要地位。另一方面,东汉时期形成的《忠经》成为固定化的法典,标志着两汉时期忠伦理已经成为一种系统而宋整的政治(法律)伦理学说。《忠经》对忠的概念作了系统阐释,并且赋予忠以神秘化的宗教意蕴,并把忠君作为最高道德准则,看作是最高的政治价值,强调恪守忠德所产生的政治功能。《忠经》由统治者通过教化向社会成员有意识、有目的地进行灌输,内化为社会成员的价值现念,使忠君道德得到所有社会成员的认同。而统治者以国家立法的形式,援忠于律,进一步任化了《忠经》的法律地位,使《忠经》不仅是一种探讨如何忠君事上的理论学说,而且成为了具有封建法典意义的法律制度。在现实的法律实战中,忠孝伦理的矛盾与冲突,造成了人们在忠孝关系的伦理抉择上的两难困境。在忠孝一体的情况下,以孝劝忠、移孝为忠、忠孝两全是人们行为的正当选择;在忠孝发生矛盾与冲突的情况下,则呈现出由汉代前期的孝重于忠到后来忠重于孝的发展趋势。但是,由于忠孝之间的内在联系,忠孝矛盾一直未能被克服,从而形成了道德佴导的一个重要误区。

    汉代伦理与法制的融合内贯着自然一秩序原理、家国同构原理、伦理一政治原理,这三项原理是和谐之道在自然、家庭和国家中的体现。家庭的伦理秩序与国家的政治(法律)秩序是一种等级结构,由家庭伦理关系与国家政治关系构成的等级结构沿着宗法血缘这个原点向外扩展,人的身份等级及其权利义务都会随之递减。但无论如何,维系家庭与国家和谐的人伦规范与秩序原则都没有变,家庭重孝道,国家重忠道。忠孝虽有侧重,但往往又密不可分。忠孝仁义与法律长期纠葛在一起,形成了中华法系伦理法的鲜明特征。道德渗透于法律之中,使得原本严肃的法条带有一层温情脉脉的伦理亲情;而法律进入伦理之中,使得原本柔性的伦理似乎补足了钙质而具有更为刚性的强制力量,可以有效地维系伦理秩序。

(节选自《光明日报》,201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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