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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陕西省西安市第七十中学2016-2017学年八年级5月月考语文试题

阅读下面短文,完成以下小题。

角落里的阳光

威廉·斯托

    ①1980年7月1日,我驱车前往我的超市召开员工会议。结束时已是下午两点,我惊讶地发现是个黑黑的男孩正用一块灰色抹布帮我擦车。汗水浸透了他灰白的牛仔裤,他穿一双破旧的布鞋,看得出是贫民窟的孩子。

    ②我轻轻地拍了一下他的肩膀,他“啊”了一声转过来,一张黝黑成熟的脸,惊恐不已地看着我。我笑着向他伸出手说:“嗨,你好!我叫汤姆·特尔斯。”他迟疑了一会儿慢慢地伸出手:“您好,汤姆先生!我叫比尔·莱特。”我从口袋里抽出一百美元给他,可他慌忙摇头,轻轻地说:“我在广场上等您四个小时,不是为了这个。”我越发诧异了。因为小家伙告诉我他喜欢我的“保时捷”。“您能把我送到家吗?就三英里不到的路程。”这个狡猾的比尔,他是想在同伴和家人面前炫耀吧?

    ③十五分钟后,我把车停在了一栋破旧的楼房前。他跳下车,一边跑一边对我说:“请您务必等五分钟!”不一会儿比尔就出来了,他的神态和步伐就像这辆豪华的轿车一样骄傲。我看到,他的背上背了一个小女孩,女孩的手臂和腿都可怕地萎缩了。比尔把小女孩放在车座上后告诉我:“其实她是我的姐姐,今年十七岁,是小儿麻痹症。”然后我听见比尔对他姐姐说:“记得上次我跟你提起的那种车吗?瞧,就是这种。弟弟有钱了一定买给你。”比尔双手叉腰,眼睛闪闪发光。原来他为我擦车,在太阳下等我四个小时又要我送他回家的目的,就是让他姐姐亲眼见识一下他将来要送给她的礼物的样子。我被他那种相信能够给予别人而且因能付出而满足的样子深深地感染了!

    ④后来我又去了比尔的家,他的家比我想象的更为糟糕。比尔的母亲做清洁工。姐弟和母亲相依为命。比尔除了照顾姐姐外,每天还要去老人院做五小时的护理工作,他刚刚十六岁。

    ⑤离开时我再次把一百美元放在比尔残疾的姐姐手上,可比尔还是硬塞给了我:“我们自己行。”我给超市的人事经理打电话,告诉他明天将有个很棒的小伙子到理货部报到。这次比尔没有拒绝,我比他自己更清楚他能胜任这项工作,况且它会给他带来比原来工作高三倍的报酬。

    ⑥等我三个月后再去超市时,差不多每个员工都向我提起比尔。理货部说他能吃苦耐劳,活儿也干得漂亮;服装部则称赞比尔理的货比任何人都整齐而有条理;甚至连化妆部都说比尔永远有一张自信乐观的脸庞。

    ⑦比尔说,他一看见我的车就觉得离梦想近了一步。这真的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员工:即使他在最阴暗的角落走路,人们也会发现他身上温暖、灿烂的灿烂。

    ⑧他会成功的,是的,我深信。

(选自《时文选粹》,有删改)

(1)、第②段说:“这个狡猾的比尔,他是想在同伴和家人面前炫耀吧?”这句话在文中有何作用?

(2)、请从描写手法和表达效果两个方面赏析文中第③段画线的句子。

比尔双手叉腰,眼睛闪闪发光。

(3)、小说的主人公是比尔,作者为什么在第⑥段写超市员工对比尔的印象?

(4)、小说题为“角落里的阳光”,这里的“阳光”喻指比尔的哪些良好品质?请分条简答。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1~5题。

殉情的岩鹰

宋伯航

①在西北边疆的草原上,以游牧为生的柯尔克孜族人家,有一个古老的传统习俗,凡牛马羊牲畜较多的牧户都要豢养猎鹰。其益处一是在放牧时,猎鹰看护畜群防备狼害突袭向主人鸣叫报信或捕食草原蛇鼠之用;二是当作闲暇时放鹰娱乐之用。尤其是牧主人把儿女们抚养长大并各自娶妻嫁夫成家后,一般在与儿子儿媳分家时,必须送上一只猎鹰。在柯尔克孜族人心中,不仅视鹰为一种家当,还视鹰如生命般珍贵。

②居玛洪老人准备给二儿子分家,让晚辈独立另过日子,可老人的心中除了父子二十多年来不离不弃的难以割舍之情外,一直闷闷不乐,至今还没有亲手捉一只鹰送给儿子。为了却自己的心愿,就在一个月以前,老人独自骑马早出晚归,一门心思要捉一只雏鹰送给二儿子。老人在三十里外的深山里,寻到了他所要捉的雏鹰目标,但由于雏鹰太小,需待其羽毛丰满快要试飞时才能去捉,所以老人迟迟未去捉回雏鹰。

③这天一大早,老人备好马,带上二儿子一同前去捉鹰。父子俩来到深山的一座悬崖峭壁前,老人让儿子在崖壁下守候,自己带上护头罩腰系绳索攀登到悬崖上,他要亲手去捉崖壁上鹰巢里的那只雏鹰。眼看老人快要接近鹰巢时,突然一只雌鹰从崖对面的森林里朝老人直飞而来,雌鹰嘶鸣着扑向老人。有五十多年捉鹰经验的老人,很明白雌鹰的举动是在保护孩子不被人抓走或受到意外的伤害。

④雌鹰凶猛的张开利爪打着回旋冲向老人,老人因受到雌鹰的攻击而未能接近鹰巢,雌鹰拼命地在峭壁的巢穴前俯冲着,撕心裂肺的鸣叫着,老人依然艰难地向鹰巢靠近。雌鹰使尽力气勇猛地冲飞阻挡,也许是雌鹰救子心切,在奋力直扑老人时,一头撞在崖壁凸起的岩尖上,掉下了山崖。在山下守候的儿子见雌鹰掉在不远处的乱石中,赶忙近前一看,这只雌鹰满身鲜血淋漓,已断气命亡。

⑤雌鹰出乎意外地撞击岩石而死,使山崖上的老人顿然心惊一颤,雌鹰的死,使雏鹰没了保护,老人可以趁机轻而易举地从鹰巢里捉到雏鹰,老人向儿子摆摆手,今天就不捉了,等两天再来捉吧,老人心里似乎明白了什么。于是,父子俩骑上马空手而归。

⑥等到第三天,父子俩再次来到山崖前,令人不解的是在前天那只雌鹰死去的乱石堆旁,一只雄鹰也撞岩而死,掉在死去雌鹰的不远处。儿子感到十分惊奇,但老人心里十分清楚,也是他料想之中的结果。父亲向儿子解释,这是草原上鹰的一种稀少种类,叫岩鹰。这种鹰有着凶猛、机智、果敢、忠诚的特性,如果捉到雏鹰拿回家驯养,必定成为草原上一种特别优秀的猎鹰。除此之外,这种鹰具有很强的家庭观念,若配偶一方死去,另一方也会为对方不惜生命而殉情离开世界。我们现在就把这对岩鹰夫妻挖土埋掉,今天该把岩鹰的孩子带回家驯养了,今后你要把它们的孩子当成你自己的孩子来细心护养。老人的一番话说得身边的儿子哑口无言,更是感慨万千。

⑦从这对岩鹰的身上可以看到一种人性的光芒,这就是爱,他们为了自己的孩子,一个完整的家,相依为命,共同生存,一旦对方意外逝去,而另一方也殉死以报,岩鹰的爱,也许能让我们从中得到人性悟彻的启发。                                        (选自《意林》2015年第11期)

 

阅读下面一篇小说,完成下列各题。

高高的玉米

【美】加里•卡特

    吉姆•卡尔顿坐在厨房的窗边,望着烈日照射下的玉米地。今年的庄稼长得特别好,他家屋子的周围满眼都是高高的玉米。

    他的妻子休伊站在水槽边,用凉水洗胡萝卜。她时不时看一眼外面的天空。她巴望着天上出现云块,但还是烈日当空,看上去令人不安。已经二十七天没有下一滴雨了。

    吉姆抬头瞧一眼不见一丝云彩的蓝天,叹一口气。“旱得太久了。眼睁睁地看着叶子被晒得卷起来,真拿老天爷没办法。”顿了一顿,他又说,“不过,担心也没什么用,只会让心情变得更糟。”

    休伊是个壮实的女人,今年四十出头。她把胡萝卜放入水槽,然后擦干双手,向她的丈夫走过去。吉姆坐在轮椅里,一只脚往前伸着。

    一个月前,他翻修谷仓的时候,不小心从高处摔到了地面上,造成腿部骨折。X光检查显示他的脊椎骨也受到了损伤。至于受损程度、吉姆以后是否还能行走,大夫当时还说不准。

休伊站在轮椅一侧,轻轻抚摩着吉姆的脖子。“你说的有道理。”她低头看着他说道,“确实,干旱太让人焦心了。”

    她瞅着窗外自家的菜园。他俩曾商量不去管园子里的蔬菜,让它们在烈日下自生自灭。

但他们家那三百英亩的玉米地,不管不行啊。

    她弯腰吻了一下他的头。“咱们会没事的。”她平静地说。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吉姆的邻居帕皮•迪克森家的玉米叶子开始发黄、卷曲。

    一天,休伊刚从菜园干活回来。吉姆告诉她,他刚刚跟帕皮通过电话。帕皮家的玉米不行了,几乎看不到穗子,连梗都被晒黄了。

    “帕皮说,如果这个周末还不下雨的话,他要把他地里的玉米全部犁掉。”吉姆显得忧心忡忡。

    “全部犁掉?”休伊看了吉姆一眼。

    “他是那样打算的。可能他过分操心了。我们家的玉米种子跟他家是一样的,又是同时种下去的。可是我觉得我们家的玉米眼下还长得好好的。”

    又过了几天,休伊从镇上办事回来。吉姆听到她开门的声音。他没有像往常那样和她打招呼。

她走进屋里,目光中满是疑惑。

    吉姆正襟危坐,但脸上满是笑容。她放下背着的包。“你不会是要告诉我,”她说,“天就要下暴雨了吧。”

    “比那个好多了。刚才医生打电话来,说我后来的X光片看起来很好,比预想的要好。”

     吉姆顿了一下。他笑得更灿烂了。

    “医生估计我下个月就能走动了。”

    “能走?”她直盯着他的眼睛,“他真的说你还能走?”她弯下腰,双手捧住吉姆的脸颊

    “这个消息真是太好了!”她含笑说道,忽然跳了起来,在屋子里轻快地转了几个圈。

    “这个消息是不是比下暴雨还要好?”

    “啊,是的,亲爱的。比下暴雨好上一百倍。”

    “你知道,”他握住她的双手,“一个月前,我不知道今后咱们怎么生活,净朝坏处想了。然后来了好消息,干旱一下子变得没什么好担心的了。”

    “是啊。那以后我就不用夜里偷偷摸摸去浇水了。”

    “你是说,给菜园浇水?”

    “菜园,还有从这屋子能看到的所有玉米地。”

    “玉米地?”吉姆两眼盯着她看。

    “面对天灾,我还能做什么呢?我改变不了天气,只能让你眼睛能看到的玉米长得好些。”她微笑着说。

      屋外,依然是满眼的高高的玉米。(选自《外国最好的小小说》)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梦痕

丰子恺

    我的左额上有一条同眉毛一般长短的疤。这是我儿时游戏中在门槛上跌破了头颅而结成的。相面先生说这是破相,这是缺陷。但我自己美其名曰“梦痕”。因为这是我的梦一般的儿童时代所遗留下来的唯一的痕迹。

    我四五岁时,有一天,我家为了“打送”(吾乡风俗,亲戚家的孩子第一次上门来做客,辞去时,主人家必做几盘包子送他,名曰“打送”)某家的小客人,母亲、姑母、婶母和诸姊们都在做米粉包子。厅屋的中间放一只大匾,匾的中央放一只大盘,盘内盛着一大堆粘土一般的米粉,和一大碗做馅用的甜甜的豆沙。大家围坐在大匾的四周。各人卷起衣袖,向盘内摘取一块米粉来,捏做一只碗的形状;挟取一筷豆沙来藏在这碗内;然后把碗口收拢来,做成一个圆子。再用手法把圆子捏成三角形,扭出三条绞丝花纹的脊梁来;最后在脊梁凑合的中心点上打一个红色的“寿”字印子,包子便做成。一圈一圈地陈列在大匾内,样子很是好看。大家一边做,一边兴高采烈地说笑。有时说谁的做得太小,谁的做得太大;有时盛称姑母的做得太玲珑,有时笑指母亲的做得像个塌饼。笑语之声,充满一堂。这是一年中难得的全家欢笑的日子。而在我,做孩子们的,在这种日子更有无上的欢乐;在准备做包子时,我得先吃一碗甜甜的豆沙。做的时候,我只要吵闹一下子,母亲们会另做一只小包子来给我当场就吃。新鲜的米粉和新鲜的豆沙,热热地做出来,味道就是很好的。

    为求自由,我不在那场上吃弄,拿了到店堂里,和五哥哥一同玩弄。五哥哥者,后来我知道是我们店里的学徒,但在当时我只知道他是我儿时的最亲爱的伴侣。后来我们争执起来,他逃我追,追到排门旁边,我跌了一跤,额骨磕在排门槛上,磕了眼睛大小的一个洞,便晕迷不省。等到有知觉的时候,我已被抱在母亲手里,外科郎中正在用布条向我的头上重重叠叠地包裹。

    讲起我额上的疤的来由,我的回想中印象最清楚的人物,莫如五哥哥。而五哥哥的种种可惊可喜的行状,与我的儿童时代的欢乐,也便跟了这回想而历历地浮出到眼前来。

    暮春的时候,他领我到田野去偷新蚕豆。把嫩的生吃了,而用老的来做“蚕豆水龙”。其做法,用煤头纸把老蚕豆荚熏得半熟,剪去其下端,用手一捏,荚里的两粒豆就从下端滑出,再将荚的顶端稍稍剪去一点,使成一个小孔。然后把豆荚放在水里,待它装满了水,以一手的指捏住其下端而取出来,再以另一手的指用力压榨豆荚,一条细长的水带使从豆荚的顶端的小孔内射出。制法精巧的,射水可达一二丈之远。他又教我用洋蜡烛的油作种种的浇造和塑造。用芋艿或番薯镌刻种种的印版,大类现今的木版画。……诸如此类的玩意儿,亦复不胜枚举。

    现在我对这些儿时的乐事久已缘远了。但在说起我额上的疤的来由时,还能热烈地回忆神情活跃的五哥哥和这种兴致蓬勃的玩意儿。谁言我左额上的疤痕是缺陷?这是我的儿时欢乐的佐证,我的黄金时代的遗迹。过去的事,一切都同梦幻一般地消灭,没有痕迹留存了。只有这个疤,好像是“脊杖二十,刺配军州”时打在脸上的金印,永久地明显地录着过去的事实,一说起就可使我历历地回忆前尘。仿佛我是在儿童世界的本贯地方犯了罪,被刺配到这成人社会的“远恶军州”来的。这无期的流刑虽然使我永无还乡之望,但凭这脸上的金印,还可回溯往昔,追寻故乡的美丽的梦啊!

(选自《禅外阅世》,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1月第一版,有删节)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手比头高

陈兆庆

    常记起父亲发脾气的样子:眼睛直直地瞪着你,高声数落。在我顶嘴拒不认错的时候,他甚至会粗鲁地攥紧老拳,连眉毛都竖起来,样子可怕极了。

    记得刚参加工作的那些日子,面对盛怒的父亲,我伤心又沮丧。我默不作声,心里却在说:不要再像小孩子一样管着我!那时对生活、对工作都有许多自以为得意的想法。我讨厌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的琐碎小事,对父亲给予我的“大事做不来,小事不愿做”之类的评价嗤之以鼻。我迫不及待地告诉家人,我拥有许多听众,我的同学、同事和新交的朋友都愿意听我演讲。我眉飞色舞地对家人说:“在快节奏的现代生活中,演讲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艺术,拥有听众就拥有成功。”父亲朝我一瞟:“这么说,你的知音可多了?”我愈发得意起来:“那还用说,当然啦!”我忘情地等待着父亲更热烈的赞扬。

    可是我想错了,我抬头看见坐在我对面的父亲正一脸怒气地盯着我。他眉头拧起来,脸绷得紧紧的,把筷子放到一边。我感到惊愕,避开父亲的目光,自言自语地轻声说:“我哪儿说错了吗?”“你以为你很对?”父亲几乎是咬牙切齿地说,“你对个屁!”

    我忍不住叫了起来:“不,我是对的。不对的是你这么粗鲁,这么简单,这么不理解人。你真让我受够了!”

    “闭嘴!”父亲的手似乎有些颤抖,他腾地站起来,挥着胳膊大声命令我:“把手举起来!”我无法理解他,觉得他非常可笑。家人都不知怎么回事,只有母亲附和着也叫我把手举起来。我再也咽不下这口气,拔腿走出房间。

    父亲在身后高喊:“给我回来!”

    可我没听,我想以出走迫使他明白自己过分了。

    然而,没等我跨出房门,就被父亲一把抓住了。他紧紧握着我的胳膊,使劲让我转身。我看见父亲已鬓发花白,愤怒使他的脸涨得紫红紫红的。我从对峙中软下来,让他把我拽回餐桌旁。

    他把我按到椅子上坐下,口气严厉地说:“叫你举手,不服气?你把手举起来,我要你好好看看,手比头高!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无论什么时候,干总是第一重要的。不管你想得多好,讲得多好,你都要干,要动手干!夸夸其谈,只能一事无成,你难道想作那样的人?”父亲一口气说下来,在他的眼中我看到有泪花闪动。

    “手比头高!”父亲的这一席话如同掠过平岗的疾风,一下子启开了我的心智。我终于悟出了自己的浮躁与浅薄。望着父亲因激动而泪光盈盈的眼,我感受到了他急切却深沉的期盼。那是父亲对儿子才会有的期盼!我浑身一热,想对父亲说些什么,可话到嘴边却怎么也说不出来。

    几年过去了,当时最想对父亲说的那句话一直在心头:“父亲,错怪您了,我不知错怪了您多少回!”

阅读下面文段,完成小题。

我们跟着月亮走吧

朱成玉

    ①那年我12岁,是家里很不顺的一年,处处弥漫着哀伤的味道。先是祖父去世;然后父亲在工作中受伤,中指被车床绞断;随后是哥哥闯了祸,和几个小混混一起偷铁被派出所抓去,坐了班房还要罚款;紧接着是姐姐被一个男人骗了感情,整日里精神恍惚。这些事情几乎是一起涌过来的,母亲像一个太极高手,四两拨千斤,硬生生用她柔弱之躯扛起了这一切。

    ②父亲在医院里并不知晓家里发生的其他变故,母亲刻意提醒我们,因为祖父的去世,父亲心情一直没有缓过来,所以家里的事情必须对他隐瞒,让他安心养伤。

    ③母亲把亲戚朋友甚至邻居家跑了个遍,总算凑够了钱交了罚款,毕竟偷盗数额较小,派出所一通教育之后,就把哥哥放了回来。母亲并没有立即打骂,只是让他跪在院子里,让他自己思过。哥哥双膝跪着,心却直挺着倔强地噘着嘴不肯服软:“我去偷东西,不也是寻思给弟弟妹妹买点好吃的吗?”

    ④“就是饿死,也不能白拿别人东西,何况是偷!”母亲终于爆发,气得脸色惨白如月,“人要清清白白,你就在这月亮地儿好好反省反省吧。”那晚的月亮白油漆一样泼在哥哥身上,像母亲的目光,一遍遍地洗刷着哥哥身上的污浊之气。

    ⑤姐姐遭遇情感变故后,把自己困在屋子里,拉紧窗帘,整天不出来。母亲担心姐姐闷坏了身子,变着法儿的想让姐姐走出忧郁的囚笼。

    ⑥母亲为姐姐做了很多好吃的,我去喊姐姐吃饭,却是千呼万唤不出来。母亲实在逼急了,闯进姐姐的屋子,一把扯开窗帘,月光被抖落一地。满地都是撕碎的纸片,母亲知道那是负心人曾经写给姐姐的誓言。母亲把它们扫起来,扔进垃圾桶。

    ⑦“你还那么小,难免会遇到不好的人。这有啥,以后的路还长着呢,难不成你就把自己困在这黑屋子里,一辈子不出去了吗?”母亲轻语安慰,“丫头,你看,那月亮还有缺有圆呢,何况是人。以后你就知道了,你这点儿小事儿呀,咋说呢,喏,看见窗外炉子上那大锅菜了吧,它就像那大锅菜里的一头大瓣儿蒜,菜都算不上,就是借点味儿。

    ⑧许是母亲的比喻生动,姐姐竟挤了一个笑窝出来,继而嚎啕,母亲把她拥在怀里,“哭吧,哭出来就好了。咱不能闷着,你看月亮多好看,你怎么舍得不去瞅上两眼呢!”姐姐心里的缺口,慢慢地就被那月亮的银辉注得满满的了。

    ⑨几天后的一个夜晚,要去医院给父亲送吃的,很远的路,我和母亲走走停停。

    ⑩歇脚的当口,我看见母亲对着夜空轻叹了一口气,仿佛是在对上苍许个愿望,又仿佛是在向无边的黑夜倾诉着憋闷和委屈。眼角似乎有亮晶晶的东西在闪,母亲毕竟是女人,太多的事让她有些难以承受,可是她坚忍着不让泪水落下。

    ⑪乌云一层一层压过来,有些让人窒息,母亲也一直沉默着,让人不免担心一个闪电会不会将我们引爆。我想牵个话头出来,可是张开的嘴却被一阵风塞住。

    ⑫忽然间,天上的乌云裂开了一个缝隙,月亮像获得自由的鸟儿,“嗖”一下窜出来!一绺一绺的月光像一把把利剑,霎时间割开夜妖的黑色袍子。母亲终于露出一丝笑容,“‘黑蘑菇’总有散开的时候。”并催我说:“快,咱就一直跟着月亮走。”

    ⑬人生是由各种烦恼的碎片组合而成,每个人的一生都是不断拼接的过程。人生中那些艰难之事,于我早已不再新鲜,每每苦之风暴来袭,我都不会选择躲闪,而是勇敢地扎进去。我记住了母亲的那句话,也相信乌云总有散开的时候,月亮出现,一切就都有了转机和希望。

    ⑭跟着月亮走吧。

    ⑮这些年,不知是有意还是巧合,母亲总是喜欢在月亮地里对我们进行说教,母亲的“月光疗法”对我们健康成长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殊不知,母亲才是最暖心,最贴心的那缕月光,我们一生都栖息在她的光华里。

    ⑯母亲用强大的母爱叮嘱我,一切烦忧都不必过于介怀,跟着月亮走吧,自会走到柳暗花明处,自会走到鸟语花香间。

阅读下面文本,完成小题。

书祸

严歌苓

    我在乘车时读的书是专门挑选出来的。如《读者文摘》、《纽约客》都是我乘车时的最佳读物。它们便于携带,内容又多是美国社会的热门话题,读起来立刻使人很投入,还有一点,这些杂志的重点文章的长度一般与我的旅途相仿,这样我可以在下车后将它遗忘在坐椅上,它或许可以使另一位乘客的旅途沉闷得以减缓。从阅读中获得的充实感使旅途无形中缩短了,主观感觉上一定会比自己驾车短许多。尤其是交通不顺畅情形下的驾驶,满腹怒气又无处发泄,那样的一分钟可以长得像半辈子。

    不过我也因为乘车读书闯过祸。十多年前的一个礼拜日,我爸爸约了几位客人一同晚餐,家里人手不够,便打发我去北京的西单菜市场买两条鱼和半只火腿。我当时正在读卡夫卡的《城堡》。那是一本须把自己囚于其中方能读出所以然的书。从西单菜场回家的电车上,我已在《城堡》深处。只听售票员吆喝:”北太平庄啦!”脚先于我的意识,我已蹿出车门,而脑子里仍是《城堡》的种种迷津。木木呆呆走到家,爸爸开门便问:“东西呢?”我反问:什么东西?爸爸眼睛鼓了起来:咦,等你买的鱼和火腿呀!我嘴一下子张开——东西全忘在车上了。我爸爸一副揍也揍不得、骂也骂不出的样子:女儿毕竟成人了,如今回家也算半个客。他几乎捶胸顿足:你让客人吃什么?!‛他顶好客又顶怕亏待客人。我赶忙认错:我读书读糊涂了。要不,我再跑一趟?当然是来不及再跑一趟的。那时菜场来了鲜鱼,排队至少也要个把钟头。

    到了美国,正和我先生在恋爱阶段,一天一个女友得了感冒,临时请我代她打一天工。所谓的工是照料一个两岁的小女孩,每小时有五块现款的工钱。小女孩的母亲是一位艺术评论家,当时正在赶写一篇舞蹈评论文章。她匆匆教给我换尿布、喂饭、放卡通片等技术要领,就潜入地下室写作去了。我先生(那时还是交往不久的男朋友)打电话来,说他下班会很晚,可能酒店已关门了。我自告奋勇,说打完工我立刻就去买酒,我知道这瓶酒对他的重要性。他父母一年只在圣诞前夜喝一瓶轩尼诗(一种酒),而他们住在以摩门教为主要宗教的盐湖城,那里的酒比别处贵很多,因此这瓶酒总是由他们的儿子做礼物送给他们。这已经成了他们的家庭传统。我结束了八小时对换尿布和卡通片的经营,拿到四十块钱现款,买了酒并请店员给了它最豪华的节日包装。天擦黑时我已挤在下班人群里走进了地铁。一找到个光线较好的位置,我马上打开随身带的一本英汉字典。那时我在准备考CRE,想出个背字典的愚蠢办法来提高单词量。于是就背得十分忘情,直到发现自己已坐过了两站。下了车总觉得步伐飘然得有点可疑。直走到家门口,才发现两手是空的,才猛然省悟到换了八小时尿布挣来的钱,已去了一半,只好赶去一家超市,把剩的一半工钱拿出来,再买一瓶轩尼诗。从那以后,我每次因乘车读书而误事时,我先生总要提起那两瓶轩尼诗,他为我感到痛惜:换一天的尿布,几乎一文钱也没落下。他对不可理喻的我苦笑:唉,你丢这丢那,不是乘错车,就是下错站,怎么就从来没丢过书呢?‛倒真是的,我这人吝惜两样东西:一是书,二是稿纸。似乎是个脑筋很老,生活方式也古旧的穷酸书生。

    一次在华盛顿开往纽约的火车上,我读完了《洛丽塔》,一时间泪流满面,哽咽不止。一车厢的人都旁观我的抽泣,不知如何是好,一位年轻女士戳戳她的男友,问他可知缘由,那男友耸耸肩,眼珠翻上去望望上苍,表示只有天晓得。那次损失最小,只把一片从加拿大买的牛皮书签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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