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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重庆市北碚、合川、璧山、沙坪坝四区2020-2021学年八年级上学期语文期末试卷

叙事类文本阅读。

胡钥匙

吴馥萍

①胡钥匙是市机械厂的工人,名叫胡青云。他从企业内退后,在楼下摆了一个修锁配钥匙的摊子。他这么个人很热心肠,楼上楼下的人好叫他帮忙,随叫随到,从不谈钱,人家给钱,他就收,人家不给,他也不要。他这样做,不知不觉得罪了后楼房的丰老二,他却一点也不知道。这维修的活,原来是丰老二干的。丰老二是半路出家,干活不利索不说,还老是留尾巴,一次修不好,再修还要钱。胡钥匙这么干,这不是把丰老二的财路断了。

②早上,胡钥匙提着电子配钥匙机下楼,刚走到楼梯口,就接到于婆婆从菜市场打来的电话,说我钥匙忘在家里了,煤气灶烧着水,你快去,去我家把煤气关了。胡钥匙放下东西,就往于婆婆家跑,一口气上 6楼,拿着工具就开门。丰老二住在于婆婆对门,听到门外有响声,出门一看,胡钥匙在开于婆婆的门锁。他不怀好意地拿出手机拨打110说,有人撬锁开门。胡钥匙打开门,冲进厨房,把煤气关了,水壶的水已经烧干了。胡钥匙正等于婆婆回来,丰老二就带着民警进来了,指着胡钥匙说,就是他撬门。民警还以为胡钥匙真是小偷,就要带他走。于婆婆赶回来了,她说,胡钥匙不是小偷,是我叫他帮忙的。民警了解情况后走了。

③胡钥匙的摊子靠着花坛,路边是沈大姐的水果摊,后面是小江的自行车修理摊。丰老二住在后楼,他的窗子斜对着胡钥匙的摊子,只要看到胡钥匙出摊,他就下楼了,要胡钥匙给他配把钥匙,过一会儿说,钥匙配得不好,打不开锁。再过几天,丰老二又来了,说他钥匙配坏了,胡钥匙就亲自去开锁。丰老二就拿胡钥匙没办法了。卖水果的沈大姐说他,你也是个男人,怎么这么没用。小江笑他,胡师傅,你上辈子是个女人脱胎的。

④一天,于婆婆笑嘻嘻地跑来了,像是报喜似的说,恶有恶报,丰老二硬要修 5楼王家的水管子,不知怎么搞的,脚也崴了,手也扭了,你说好笑不好笑,到现在也不能出门,成天在家哎哟哎哟,没人理他。卖水果的沈大姐说,活该。因丰老二爱拿沈大姐的水果,拿着就走。

⑤胡钥匙敲开丰老二的门,丰老二一只脚踮着,惊吓地望着胡钥匙。胡钥匙和气地说,我来看看你。胡钥匙几下子就帮丰老二把家里整理干净了,并买米买面买油还买许多零食,够丰老二吃一个月的。胡钥匙站在窗前看到自己的摊子,忽然想到说,要不这样,你每天拉开窗帘就说明你没事,不拉开窗帘我就上来。丰老二说,这个办法好,我每天都能看见你。

⑥早上,丰老二拉开窗帘,站在窗前,望着胡钥匙微笑,挥挥手,胡钥匙也望着丰老二,开心地笑了,也挥挥手。

⑦太阳从楼房后升起来了,丰老二心里温暖极了,新的一天开始了。

(选自《西安晚报》2020年1月11日)

(1)、阅读全文,说说看,本文以“胡钥匙”为题有什么妙处?
(2)、阅读全文,梳理小说情节,填写下面的空白。

“胡钥匙”

“得罪”了“丰老二”

被“丰老二”找麻烦

(3)、小说多处交代了丰老二居住的环境,这对小说情节的展开起什么作用?请你结合小说相关情节具体分析。
(4)、请你说说小说结尾处“太阳从楼房后升起来了,丰老二心里温暖极了,新的一天开始了。”一句话的含义。
(5)、读完此文,卓尔同学作了如下批注,对下面的批注,你怎么看?

小说所写的与沈大姐和小江的相关情节,对本文塑造人物形象所起的作用不大,最好能够删去。

(6)、小说在塑造人物形象及反映社会生活时多处使用了对比的表现手法。请你阅读全文,任选一处对比,分析其作用。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第1—4题。

美哉,嵇康之死

王明

①翻开《晋书》,跌入一个玄乎晕乎的时代。那时的太阳,日落比日出更美;那时的生命,死比生更亮。

②公元二百六十二年一个夏日的傍晚,落日的余晖将洛阳东市刑场染成橙色。风儿轻轻,琴声悠扬,围观的人群屏气慑息,旁听着神秘的旋律生命的绝响。抚琴人是被司马昭画了红圈的魏晋名士嵇康。

③《魏氏春秋》记载“康临刑自若,援琴而鼓”,《晋书》说他“顾视日影,索琴弹之”。两个记载差不多,《晋书》又多了一个细节,嵇康回过头从容地看了看快要落山的太阳。就在这一刻,嵇康忽然想起一件事,叹道:“《广陵散》于今绝矣!”嵇康曾得《广陵散》于一个隐者,并允诺不再他传,后来袁孝尼等人想学都被回绝。嵇康活得坦荡,走得潇洒,他没有过多的牵挂,只是想到《广陵散》将要失传感到有点遗憾。嵇康这极富诗意极具美感的临终一叹,将生命的旗帜插上了人类美学的高山之巅。

④嵇康生得很美。嵇康无论是身材仪表还是气质风度都美妙绝伦,是一个不用打扮就能倾倒天下的美男子。嵇康的美不只在外表,更在于他的人格魅力:挺如松,劲如竹,坚如石,傲如山,洁如玉,清如水。

⑤嵇康活得很美。他的诗文书法琴艺都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准,是位多才多艺的全能式学者。嵇康是竹林七贤的领袖人物,他崇尚自然,怡悦山林,追求恬静闲适超然自在。嵇康是一位出色的文学大师,他的诗气峻辞清,立意高远;他的文章气势磅礴,深刻犀利。嵇康精通音律,是当时著名的音乐理论家和演奏家,他写的《琴赋》,特别是洋洋七千言的《声无哀乐论》,鼓吹自然和谐,呼唤心灵回归,在当时音乐与自然、音乐与情感关系的大论辩中独树一帜。

⑥嵇康“志趣非常”,一身雅好,最怪的是他喜欢俗活儿打铁。《晋书》说“康居贫,尝与向秀共锻于大树之下,以自赡给”。嵇康在锻铁的同时,也锻造了自己的纯青的灵魂铮铮的铁骨!炉火通红,力智交辉,锤声铿锵,汗香四溢,嵇康打铁美得如画如诗。就在嵇康打铁打得兴高采烈的时候,司马昭的宠臣钟会突然来访。嵇康懒得理他,连头都没抬,钟会尴尬了一会儿动身要走,嵇康问话了,很幽默:“何所闻而来?何所见而去?”钟会答得也很机巧:“闻所闻而来,见所见而去。”这件事让钟会耿耿于怀了一辈子。鲁迅说“这也是嵇康杀身的一条祸根”,祸就祸在嵇康得罪的不是一个君子而是一个小人。

⑦嵇康死得很美,他的死因美得让人羡慕让鬼嫉妒。

⑧嵇康因思想而死。嵇康玄学思想的核心是“越名教而任自然,非汤武而薄周孔”。这是一朵带刺的玫瑰,他的芒刺直指以周公自居的司马昭和被统治者当做幌子的虚伪礼教。嵇康的社会理想是“不以天下私亲,宁济四海蒸民”。他向往唐虞社会及其之前的公天下,这就把唐虞之后“宰割天下以奉其私”的罪恶统治都否定了,从而使自己处在了社会批判者的立场上,嵇康的仙山琼阁因有百姓安乐而美丽动人,他的乌托邦理想因超越历史而虚无缥缈。浪漫在于此,悲剧也在于此。

⑨嵇康因拒绝做官而死。……

⑩嵇康因替朋友鸣不平讲真话而死。……

⑾嵇康死得很美,从大牢到刑场直到死后百余年间,在历史的时空留下了迷人的魅力。

⑿嵇康入狱后,人们奔走呼号竞相营救。《世说新语》说“豪俊皆随康入狱”。司马昭有点犯傻,他想不通,已是死囚的嵇康怎么还有心思在狱中写诗,更想不通还有那么多人无意于他的官场却很乐意陪嵇康蹲牢房。司马昭有点心慌有点犹豫,还有点酸溜溜的嫉妒。就在这时钟会开口了:“嵇康,卧龙也,不可起,公无忧天下,顾以康为虑耳。昔齐戮华士,鲁诛少正卯,诚以害时乱教,故圣贤去之。康、安宜除之,以淳风俗。”钟会对司马昭的心思摸得很透,短短几句话就结果了曾怠慢过他的打铁佬——嵇康。

⒀据《晋书》记载:“康将临刑东市,太学生三千人请以为师。”三千学子聚集刑场为嵇康请愿,在中国杀戮史上还是破天荒。

⒁司马昭双手沾满了鲜血,最令人切齿的莫过于杀害嵇康。《晋书》说“海内之士,莫不痛之”,从朝野之士到闺阁中人都在怀念嵇康。其中,说得最深刻的是袁宏的妻子李氏《吊嵇中散文》中的一句话:“理极滞其必宣!”写得最美的是向秀的《思旧赋》, 就连还在司马昭身边做官,嵇康与之绝了交的山涛也写文章盛赞嵇康。人们对嵇康的怀念心祭成为两晋时期一个重要的文化现象。

据考,神秘的《广陵散》并未失传,悠扬的琴声依然在天地间回荡。绝响永恒为不朽,死亡升华为美丽:这是对人生的叩问、对生命的超越! (本文有删改)

阅读下面选文,完成1-6题。

一件毛衣的温度

①19岁那年,我第一次去北京,为了挽救濒临死亡的爱情。事情终究还是发展到了那一步。任我在他校门口一直等着,他始终没有出现。深秋的夜静得出奇,寂寞的路灯把我的影子拉得老长。我流着泪,无奈地准备打道回府。

②等我到火车站,去南京的火车已走了。幸运的是,去上海的还有一班,半夜的时候,我坐上了去上海的列车。车厢里人很少,也很冷。心急来寻男友的我,竟忘记带件外套,只穿了件薄薄的长袖。一会儿的工夫,身上的鸡皮疙瘩像好斗的士兵一样整整齐齐地站出来。我把长袖拉得紧紧的,希望能将自己尽可能多地装进去。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鼻子开始发痒了,喷嚏一个接着一个地喷涌而出,还带着黏黏的液体。

③我四下寻看着,抱着一丝希望看看能否找到什么东西来御寒。当头转到左前方的时候,我发现45角处一个二十三四岁的男生在看着我。当我俩眼神交汇的时候,他赶忙将头低下,我没再理会,继续寻找着。再看到他的时候,发现他还在看着我,眉目微蹙着,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我觉得奇怪,便仔细打量起他来。这是个长相不错的男孩儿,挺拔的身材,眉宇间透出一股英气,因为瘦,身上那件洗得发白的外套显得空荡荡的。

④可能感觉到我一直看着他,他微微抬起头盯着我,嘴微微蠕动了一下,又没了声响。随即,又低下头去。顺着他的眼睛看下去,我发现他一直盯着手中的袋子看,从我的位置处,可以辨别出袋子里装的是衣服。是衣服又怎么样呢?难道我要向别人借衣服吗?可是,寒冷一阵阵袭来,我越来越觉得冷,身上的温度越发的低了。心里的两个念头在不停地打架,“借”还是“不借”,抗争越来越激烈。最后,还是“不借”败了!

⑤打定主意后,我借着去厕所的名义,回来的途中,经过他的位置前,小心地问他一句:“袋子里的衣服可以借我穿下吗?等下车我就还你。”他猛然抬起头,瞪大了眼睛,又有些欣喜地看着我,拿出袋子里的毛衣。他红着脸说:“毛衣上有个小洞,你不介意的话,就穿上吧!”道了声谢谢,我拿着毛衣疾步回到位置上,立刻就将它套在身上。有了大大的毛衣,身子顿时暖了起来,一个个鸡皮疙瘩也像败军一样急急撤退了。

等身子暖和起来,我才注意到毛衣的袖口处的确有个小洞,不大,但在一整片灰色中还是显得很扎眼,像个自卑的小孩子一声不响地躲在角落里。我看着那个手指般粗细的洞,幡然醒悟过来为什么他一直看着我又欲言又止的样子了。他一定早就觉察出我的处境,想借衣服给我,却又碍于衣服的不完美不好意思将衣服递上。瞬间,一股热热的东西在我心里来回翻滚起来……

⑦到南京的时候,他将毛衣留给了我,我没有拒绝,因为有毛衣的相伴,我不再感觉到寒意。

⑧至今,我还留着那件毛表。虽然它旧了,还有一个小洞。

⑨人生就是如此奇妙。一个陌生人与你相遇,只占你生命中短短的一寸光阴,有时却又显得如此珍贵。不知道,远方的他是否还记得自己的一件带着破洞的毛衣,给当时失恋的女孩儿带来多大的宽慰与温暖。

    (选自《读者丛书》,有改动)


阅读文段,完成后面小题。
“沙漠章鱼”——千岁兰
在非洲纳米比亚和安哥拉边界的纳米布大沙漠中,生长着一种奇异的植物,名叫千岁兰。顾名思义,这种植物可以在干旱的沙漠中生活上千年,据科学家测定,最长寿的一株千岁兰已经活了2000多年。

纳米布大沙漠是世界上最古老、最干燥的沙漠之一,年降水量不足25毫米,有时整整一年都不下一次雨。我们很难想象,在如此恶劣的气候环境下,千岁兰竟能屹立不倒,长存千年。千岁兰一般生长在沙漠中宽而浅的谷地内,根深深地扎在沙石之下,它们的茎十分发达,最长可达两米,直径最大可长八米。也就是说,千岁兰的高远不及它的粗,虽然这样看起来不够壮观,却能有效地保护自己,避免被风暴折断。
每一株千岁兰的顶部边缘都长着两片长长的叶子,宽约30厘米,长约2至3米,这两片叶子一旦长出后,就与整个植株相伴终生,不离不弃。千岁兰这样做是“有目的”的,因为千岁兰的叶子里含有许多特殊的吸水组织,能够吸取空气中的少量水分,使它能够在久旱不雨的沙漠中有力地存活下来。
当然,天下之事,有利必有弊,叶片越大,越容易失去水分,也越容易枯死。
千岁兰在成长的过程中,由于干旱、沙石的不断磨损、狂风的蹂躏,叶片前端最容易失去水分,从而干枯。可是,要想获取空中稀有的蒸汽和水分,又必须保持叶片旺盛的生命力。为了克服这一缺陷,千岁兰将珍贵的水分储存在粗壮的颈部内,前边的叶子枯死了,后边新生的叶子就赶紧补上,如此循环,生生不息。不知情的人还以为它的叶子不老、不衰、不损伤。而事实上,千岁兰叶子基部有一条生长带,那里的细胞有分生能力,不断地产生新的叶片组织,前面的刚刚干枯,后面的就紧紧跟上,以补充叶片的损失。一些存活了上百年的千岁兰,叶子往往被分裂成许多的细片,大风一吹,就散乱扭曲,远远盟去,犹如一只只匍匐在沙漠上的大章鱼,因此千岁兰又被人们形象地称为“沙漠章鱼。
千岁兰是雌雄异株植物,开花时许多穗状花序在茎顶部边缘上生出。由于花序有鲜红的苞片,因此颇为艳丽,为沙漠增添了异彩。千岁兰年年开花。在茎顶上表面,出现一些同心沟,在同心沟的外方沟内抽出球果状的花序;花片鲜红色。种子的外面有翅膀,随风散落到各处安家。
尽管千岁兰生长在大雨十分罕见的环境中,但由于海洋性气候的影响,沙漠上牛毛细雨经常光顾,因此沙漠上的千岁兰不但旱不死,反而能长命千年,形成了世界上最为珍奇的植物景观。
——节选自《百科知识》第121期(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布鞋

       ①世上鞋的品种、样式、颜色应有尽有,令人眼花缭乱,但让我久久难以忘怀的,还是童年、青年时代的布鞋。

       ②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故乡大人、孩子穿的都是布鞋。衣服旧得实在没法穿了,就把补丁一层层拆开,把有用的地方剪成一块块的碎布科。家家都有针线箩筐,里边装满了剪裁缝补衣裳剩下的布片或布条,我们这里叫“铺衬”。那铺衬五颜六色,薄厚不一,颜色不一,新旧不一。铺衬积攒多了,就选个太阳毒的日子,把面板或木锅盖或木饭桌支在院子里,用铁锅调出热气蒸腾的浆糊,把新一些的布料和旧一些的布料错开,将厚一些的和薄一些的摊均匀,将碎布条一块块、一层层粘起来,在太阳底下晒上几个小时,就成了硬邦邦的“阙子”。如果赶上阴雨天,就拿到热炕上或火炉上或热锅里烘烤,那阙子成色也不差。做鞋前,先找村里的巧媳妇,按脚大小,照着棉鞋或单鞋样式,先在纸上剪出鞋样子,然后把这纸鞋样缝在阙子上,刷刷几下就剪出鞋底、鞋帮,然后就可以做鞋了。

       ③那时乡下孩子很少有鞋穿,谁能穿上娘做的新布鞋,准会挺胸阔步,炫耀一番。我娘一生勤劳,做一手好针线活。春天,为我做一双或圆口或方口的布鞋;冬天,为我缝一双黑粗布甚至黑条绒的厚棉鞋。看娘做鞋,是我童年记忆里最为鲜亮的风景。纳鞋底是既细致又累人的活儿。娘总要用一块布包着鞋底纳,想方设法不把鞋两侧的白布弄脏。夜深人静时,娘坐着小方凳,弯腰弓背,一手攥住鞋底,一手用力拽针线,指掌间力气用得大、用得均匀,纳出的鞋底平整结实,耐穿。那动作,轻松自如,透出一种娴熟、优雅之美。那针线密密匝匝,稀疏得当,松紧适中,大小一致,煞是好看。纳鞋底的时间长了,手指会酸痛,眼睛会发花。有时娘子指麻木了,一不小心就会扎着手指。看到娘滴血的手指,我很心疼,便安慰娘道:“等我长大了,挣钱买鞋穿,你就不用吃这苦了。”娘微笑着说:“等你长大了,有媳妇做鞋了,我就省心了。”望着鞋上密密匝匝的小针脚和娘那疲倦的眼睛,我激动不已。多少次我听着油灯芯热爆的噼里啪啦声,那熟悉的麻线抽动的嗤嗤声,渐渐进入温柔缥缈的梦乡。

       ④娘做的布鞋伴我度过了艰苦的学习生涯。娘经常笑着说:“孩子咱可要听话、争气,咱不和人家比吃比穿,咱得跟人家比学习。识字多了,才有出息,才不愁没鞋穿。”后来,我准备进县城读书了。多少个夜晚,灯光摇曳,娘把纳鞋底的绳扯得很紧,牢牢地、细细地把所有关爱都纳进了鞋底。入校时我拿出自己的布鞋,将鞋面贴在脸上,那软软的绒毛仿佛儿时娘的抚摸,似乎又看到了娘那期待的目光。我们这些年龄不大就离家的孩子,记忆中娘的一喜一怒、一举一动都成了美好的回忆。

       ⑤如今城市人穿布鞋已逐渐成为时尚。穿惯皮鞋的都市人,开始与布鞋有了缘分。无论身在何处,有一双布鞋,一双包含亲人惦记和祝福的布鞋,就学会了感恩,尽管踩着纵横交错的路,有黑暗、有泥泞、有坎坷、有暴雨,可人生的路不会错、不会斜,心中总是洒满春风、阳光、幸福和欢乐。

阅读《大风》一文,完成下列各题大  风
莫言
    我家后面有一条弯弯曲曲的胶河,沿着高高的河堤向东北方向走七里左右路,就到了一片方圆数千亩的荒草甸子。每年夏天,爷爷都去那儿割草,我爷爷的镰刀磨得快,割草技术  高,割下来的草干净,不拖泥带水。
    最早跟爷爷去荒草甸子割草,是刚过了七岁生日不久的一天。堤顶是一条灰白的小路, 路的两边长满野草,行人的脚压迫得它们很瑟缩,但依然是生气勃勃的。爷爷的步子轻悄悄的,走得不紧不慢,听不到脚步声。田野里丝线流苏般的玉米缨儿,刀剑般的玉米叶儿,刚秀出的高粱穗儿,很结实的谷子尾巴,都在雾中时隐时现。河堤上的绿草叶儿上挂着亮晶晶的露水珠儿,微微颤抖着,对我打着招呼。
    田野里很寂静,爷爷漫不经心地哼起歌子来:
一匹马踏破了铁甲连环/一杆枪杀败了天下好汉/一碗酒消解了三代的冤情/一文钱难住了盖世的英雄……坦荡荡的旷野上缓慢地爬行着爷爷悲壮苍凉的歌声。听着歌声,我感到陡然间长大了不少,童年似乎就消逝在这条灰白的镶着野草的河堤上。
    他带着我找老茅草,老茅草含水少,干得陡,牲口也爱吃。爷爷提着一把大镰刀,我捉着一柄小镰刀,在一片茅草前蹲下来。“看我怎么割。”爷爷示范给我看。他并不认真教我,比画了几下就低头割他的草去了。他割草的姿势很美,动作富有节奏。我试着割了几下,很累,厌烦了,扔下镰刀,追鸟捉蚂蚱去了。
    不知何时,天上布满了大块的黑云。
    我帮着爷爷把草装上车,小车像座小山包一样。大堤弯弯曲曲,刚走出里把路,黑云就把太阳完全遮住了。天地之间没有了界限,我竟然感到一种莫名的恐惧。回头看爷爷,爷爷的脸木木的,一点表情也没有。
   河堤下的庄稼叶子忽然动了起来,但没有声音。河里也有平滑的波浪涌起,同样没有声音。很高很远的地方似乎传来了世上没有的声音,天地之间变成紫色,还有扑鼻的干草气息、野蒿子的苦味和野菊花幽幽的香气。
    在我们的前方,出现了一个黑色的、顶天立地的圆柱,圆柱飞速旋转着,向我们逼过来,紧接着传来沉闷如雷鸣的呼噜声。
    “爷爷,那是什么?”“风。”爷爷淡淡地说,“使劲拉车吧,孩子。”说着,他弯下了腰。
    我们进了风里,听不到什么声音,只感到有两个大巴掌在使劲扇着耳门子,鼓膜嗡嗡地响。堤下的庄稼像接到命令的士兵,一齐倒伏下去。
    爷爷双手攥着车把,脊背绷得像一张弓。他的双腿像钉子一样钉在堤上,腿上的肌肉像树根一样条条棱棱地凸起来。风把车上半干不湿的茅草揪出来,扬起来,小车直哆嗦。爷爷的双腿开始颤抖了,汗水从他背上流下来。
    夕阳不动声色地露出来,河里通红通红,像流动着冷冷的铁水。庄稼慢慢地直起腰。爷爷像一尊青铜塑像一样保持着用力的姿势。
    我高呼着:“爷爷,风过去了。”
    他慢慢地放下车子,费劲地直起腰,我看到他的手指都蜷曲着不能伸直了。
    风把我们车上的草全卷走了,不,还有一棵草夹在车梁的榫缝里.我把那棵草举着给爷爷看,一根普通的老茅草,也不知是红色还是绿色。
    “爷爷,就剩下一棵草了。”我有点懊丧地说。
    “天黑了,走吧。”爷爷说着,弯腰推起了小车。
    我举着那棵草,跟着爷爷走了一会儿,就把它随手扔在堤下淡黄色的暮色中了。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最暖心的事

[美国]鲍勃·布劳顿

①十年前,我从得克萨斯州的乡村来到纽约开出租车谋生。开的士会碰到形形色色的人,有的人幽默诙谐.有的人失意忧郁,还有的人自命不凡。但让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一个老太太。

②那是今年5月份第2个星期日的深夜,我接到城郊的一个要车的电话。我想,也许是一些参加完晚会的人,或是某个刚赶到这个城市过母亲节的人。

③我到达目的地时是3点30分。一个破败的公寓楼黑黢黢地立在我的眼前,只有一楼有一个房间透出一点灯光。这种情况下,大多数司机顶多只会按一两声喇叭,稍等片刻,然后开车走人。因为这个时间和地点时常会出现治安问题。然而,我也知道这个时间在这样的地方打车不易,再说也许这个客人有点困难需要我帮一把手呢。于是,我走到亮灯的那户人家敲了敲门。

④“等一会儿。”回答我的是一个苍老虚弱的声音。我听到屋内有什么东西在地上拖动。隔了好久,门开了,一个80多岁的瘦小的老太太吃力地拖着一个萨斯包走了出来。她身穿一件印第安大花布上衣,头戴一顶圆桶形帽子,帽子上还罩了一条面纱,活脱脱是一个上世纪四十年代好菜坞电影里走出的人物。

⑤“你能帮我拎一下包吗?”她说。我先将她的包拎上车子,然后又回头搀扶着她。她走得很慢,边走边对我感谢不尽。

⑥“这没什么。”我说,“我这是为我的客人服务。再说,我希望我的妈妈在外面也能得到同样的服务。”

⑦“你真是一个好人。”她说。进了车子,她给了我一个地址,问:“能不能从城里走?我很想再看看这座城市......”

⑧“能,不过这就不是最近的路了。”我答道。

⑨“这不要紧。”她说,“我不着急。我是菲奥娜小姐,不过人们都叫我菲奥娜太太,是去圣洛安敬老院。”

⑩我从后视镜中看了她一眼。菲奥娜太太的眼窝里有一滴亮晶晶的东西。“我孤寡一人。”她继续说道,“医生说,我剩下的时间不多了。不然我不会去的。”

⑪我悄悄地伸手关掉了计程表。经过城里的路程一刻钟就能走完,然而我们却花了足足有两个多小时,因为她一会儿让我慢行,一会儿让我停车,还不时地讲着话。菲奥娜太太指着一座大楼,告诉我她曾在这儿干过电梯操作员的工作。在经过一个居民区时,她说她和丈夫结婚的新房就是在这里。她要我将车子在一个商场前停了一会儿。她说这里曾是个舞厅,年轻时她在舞厅当过舞蹈指导老师。有时,她会让我在某一个地方放慢速度,然后默默凝视前方,一句话也不说。

⑫当第一缕阳光露出地平线的时候,菲奥娜太太这才说:“我累了。走吧。”

⑬车子来到了她要去的圣洛安敬老院前。敬老院的两个工作人员正在等着我们,工作人员说:“这位老太太一直不肯来敬老院,现在她患了肺癌,才同意来敬老院,而且必须在今年的母亲节来敬老院。”工作人员说着给她推来了轮椅。

⑭“我应该付给你多少钱?”菲奥娜太太取出钱包问我。

⑮“不要钱。”我答道。

⑯“你也要养家。”菲奥娜说。

⑰“还有其他客人呢。”我说,接着几乎是不假思索地弯下腰拥抱了她。她紧紧地抱住我。“你给了一个老太太一小会儿快乐的时光。”她说,“谢谢你。”

⑱我最后握了一握她的手,然后走向暗淡的晨曦。我的身后响起了关门的声音。这是一个即将结束的生命发出的声音。一路上,我在想,如果今天带菲奥娜太太的是一个脾气急躁没有耐心的司机,如果我在公寓楼前按一两声喇叭后就把车开走,又会是怎样一种情形呢?

⑲我做的这件事情似乎微不足道,但是现在想起来,却是我一生中最暖心的一件事情。

(选自《青年文摘》,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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