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阳安中学高2020-2021学年高一上学期语文期中试卷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袁隆平:农校里走出来的科学家

20世纪60年代,在中国“绿色革命”的大潮中,涌现出了一位攻下“杂交水稻”难题的科技新星,他就是被外国人誉为“杂交水稻之父”的袁隆平。

袁隆平,1930年9月7日出生于北平(今北京)。幼年正值九一八事变,日本侵华,在童年袁隆平的心底留下了深深的民族创伤。面对国破家亡的严酷现实,袁隆平从小就立志:做一个使中国富强、不受外国强盗欺侮的人。

袁隆平在学习中不愿死记硬背,喜欢思考,善于提问,从思考中加深对基本原理的理解。袁隆平高中毕业后,考什么大学,学什么专业,成了全家议论的焦点。父亲希望他通过上大学能升官发财,光宗耀祖。袁隆平自己却在中学阶段就对大自然的蓬勃生机、春华秋实的自然规律产生了极大的兴趣。母亲尊重袁隆平的选择,经过协商最后决定让他自己做主,于是袁隆平义无反顾地报考了重庆一所学院的农学系,高高兴兴地跳进了“农门。”

1953年夏,大学生活结束后,袁隆平到湖南省偏僻的安江农校任教。

袁隆平教学十分认真,教一门,钻一门,爱一门。他教外语,效果良好。教学期间,他还刻苦自学,不断提高自己听、写、阅读外文的水平,可以不带字典阅读英、俄文资料。进校第二年,他被调到遗传育种教研组,教授植物学、作物栽培、遗传育种的农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在教普通植物学时,他下苦功夫,从构成植物体的最小单位——细胞的构造开始,到根、茎、叶、花、果的外部形态,再到植物的生物学特性及其遗传特性,等等,都进行了系统的学习研究。为了能在显微镜下观察细胞壁、细胞质、细胞核的微观构造,他刻苦磨练徒手切片技术。几百次,上千次……直到能在显微镜下得到满意的观察结果为止。

在备课中,他经常提出各种问题自考自答。他走出课堂,来到田间地头,从实践中找答案。他深有体会地说:“即使浅显的问题,如果教师本身钻得不深不透,也不可能把课讲好!”

1959年是袁隆平走上教学岗位的第七个年头。国庆前夕,他以“我的十年”为题,用辩证唯物主义观点,从思想与业务两个方面对自己进行了回顾与总结:“党的10年教育,使我明确了人生真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确是人生最大的光荣和义务。”同时,他还向党和人民立下誓言:“要做到政治挂帅,红专并进。”

在教学当中,袁隆平不满足于仅当一名合格的中专老师,还想在农业科研上搞出点名堂来。十多年来,他始终坚持一边教学,一边科研,教学与科研、生产紧密结合。

50年代,生物教学中主要向学生讲米丘林、李森科的遗传学说,袁隆平就按照其理论进行无性杂交、嫁接培养、环境影响等方面的试验,把月光花嫁接在红薯上、西红柿嫁接在马铃薯上、西瓜嫁接在南瓜上,得到一些奇花异果,但并没有得到经济性状优良的无性杂交种。这引起他的沉思,并决心扩大视野,另辟蹊径。

60年代,他从外文杂志中获悉,欧美的孟德尔、摩尔根创立的染色体、基因遗传学说,对良种繁育有重大指导作用。他就开始大胆地向学生传授染色体基因遗传学说知识,讲杂种优势利用在作物育种中的广阔前景,而他自己也开始向水稻的杂种优势利用方面探索。1960年,受到天然杂交稻株启示后,他在育种方法上由采用系统选育法,转变到水稻雄性不育研究课题上来。从1964年在稻田中发现天然雄性不育株,到1966年在《科学通报》上发表第一篇重要论文《水稻的雄性不孕性》,就是他坚持一边教学,一边从事科研的丰硕成果。

“文化大革命”中袁隆平利用被批斗的空隙,专心研究水稻雄性不育,在不利条件中争得了从事科研活动的机会。

1970年11月,袁隆平带领助手在海南岛的普通野生稻群落中,发现了一株雄花败育株。是将“野败”这一珍贵材料封闭起来,自己关起门来研究,还是发动更多的科技人员协作攻关呢?在这个重大的原则问题上,袁隆平毫不含糊、毫无保留地及时向全国育种专家和技术人员通报了他们的最新发现,并慷慨地把历尽艰辛才发现的珍贵材料奉献出来,分送给有关单位进行研究,协作攻克“三系”配套关。

在19年的漫长教学生涯中,袁隆平一边在教学中积累知识和农业生产实践经验,一边又通过科研促进教学和生产。教学、生产、科研相结合,使他创造了不平凡的农业科技成果。

(摘编自祁淑英、魏晓雯《袁隆平传》,略有删改)

(相关链接)

①袁隆平(开场白):我现在还有两个愿望,一是第三期杂交水稻能够在2010年实现大面积亩产900公斤;二是把杂交水稻推向国外,造福世界人民。

主特人:您对学农的大学生有什么建议?

袁隆平:我建议,学农的大学生要到实验田里去,电脑等先进设备很重要,但在电脑和书本里是种不出水稻的。希望他们联系实际,多到实验田里走一走、看一看。

(电视片《袁隆平畅谈事业与人生》)

②1999年10月,经国际小天体命名委员会批准,中国科学院北京天文台施密特CCD小行星项目组发现的一颗小行星(8117)被命名为“袁隆平星。”

(1)、下列对文本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袁隆平将历尽艰辛才发现的珍贵材料分送给有关单位进行研究,协作攻克“三系”配套关,充分表现出他不计名利、甘为人梯的品格。 B、袁隆平身体力行,在教学中,他经常走出课堂,到田间地头,从实践中找答案。他认为教师只有把问题钻得又深又透,才能把课讲好。 C、年轻时的袁隆平对大自然的蓬勃生机、春华秋实的自然规律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在家人的大力支持下,他义无反顾地跳进了“农门”。 D、袁隆平在教学中积累知识和农业生产实践经验,又通过科研促进教学和生产。科技成果的创造,得益于教学、生产、科研的紧密结合。
(2)、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
A、袁隆平凭借杂交水稻技术及其名字命名的小行星(8117),成为国际上广为人知的科学家。 B、袁隆平最终能够成为著名的科学家,与他从小就有的远大志向,喜欢思考,善于提问,中学阶段就对大自然的蓬勃生机和春华秋实的自然规律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密不可分。 C、袁隆平教学认真,他教各种学科都肯下苦功夫;他广泛阅读古今中外杂志,大胆探索;他走出课堂,从实践中找答案。这些均为他后来攻克“杂交水稻”难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D、袁隆平不满足于仅当一名合格的中专老师,还想在农业科研上搞出点名堂来,但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影响,他没有大作为。
(3)、你心目中的袁隆平是怎样的形象?请结合材料具体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

灯下草虫鸣                

潘纤云

①倚灯夜读,有虫声从院角黄菊丛内传来,时停时续,忽高忽低,带点诗词里的平仄音律,不紧不慢地在秋夜里弹唱。“灯下草虫鸣”(王维《秋夜独坐》),想着这几个字,指尖慢慢滑过书页,伴着秋虫的浅吟读书,心里更觉温暖得很。

②古人说,春听鸟声,夏听蝉声,秋听虫声,冬听雪声。我觉得,这四种声音里,春的鸟声和夏的蝉声过于激烈,浮躁张扬了些,冬的雪声又过于清寂,单调孤寒了些。而端坐在秋虫声里,听虫们一唱三叹的唧唧声,不紧不慢,清越激昂,犹如诗人们的雅集聚会,内心不由自主地抒情起来,或捧卷展读,或邀友煎茶,才不负这诗意秋声。

③“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诗经》里描述了季节的转变。西风起,月冷霜寒,虫呜断续,伴着捣衣的砧声,夜风中的箫声,思妇远望征人,秋虫的低吟亦如她的心声:唧——唧唧,分明是“盼——盼啊”。她仰头观天,雁阵穿过暗夜的云朵长鸣而去;她俯首聆听,草丛里秋虫声声低语,天地间响彻它们的叫声。大雁知道南飞,蟋蟀知道归家,良人又在哪里?她的身影在秋灯里愈发孤凄。

④这种意象定格在诗书里,便是一幅幽凄伤情的画卷,极富文学里的抒情美,如叶圣陶所言,虫声会引起劳人的感叹,秋士的伤怀,独客的微喟,思妇的低泣,是无上的美的境界,让人回味有加。而常人世界里的秋虫声,又是另一首音韵动人的美好诗篇。幼时在乡下,跟着婶婶到田野里守秋。我们爬上木柱搭成的高高的草棚,田野里的作物尽收眼底。红薯、山药、玉米的藤蔓黑黝黝的,静静地伏在野地里。伴着习习的凉风,有新稻的清香从远处飘来。婶婶略有睡意,让我注意有无田鼠野獾出来偷食。我静静聆听,耳中灌满的却都是虫声,分不清哪是蟋蟀,哪是蚂蚱,哪是蝈蝈……有的若大提琴,有的若竖琴,有的若风笛,仿佛一场绝妙的交响曲,此起彼伏响个不停。当时头顶上有金黄的秋月,田野里有成熟的庄稼,草棚里有醒着的我,我们都是虫们肃穆的听众。那晚我着迷于这秋之天籁,到黎明方才睡去。

⑤有时觉得,尘世萧瑟的秋里,因了虫音而生动起来。一个秋夜经过小区的桂树下,听几个女子唱小曲。他们都是乡下来的保姆,夜晚得闲,唱一些做姑娘时的俚曲消磨时间。在桂花香的包围中,我坐在她们中间,陶醉地听。其中一个唱着唱着,却突然静默下来,我发现她眼里有泪花闪烁。问原因,她说,听到草丛里的虫子叫,想起年轻时一个秋天的晚上,和邻村的二牛哥在田埂头唱《摘石榴》,当时虫子就这样唧呀唧呀叫个不停。她的脸上闪过一丝羞涩笑意,又继续唱:“听说下扬州正中我心头,打一个包袱跟上你就走……”她有没有和她的二牛哥下扬州,我没有问;但阵阵虫鸣,让她记忆中的爱情倏然被唤醒,让她回到了曾经的某个美好时刻,已使得这个秋夜温馨满满。

⑥我钟情秋天的虫声,还因为它们谱在大自然的音符,更能令我内心充满宁静。我品味着刘墉的这句话:“秋虫声就是要这样聆听,在那细小的音韵中感触,即使到了极晚秋,只要以心灵触动,仍然可以感受到那微微的音响。”通常,在这样的细小音韵中,沏一杯滚烫的茶,捧一本心仪的书,窗前的灯影里,我在阅读,窗外的草丛里,秋虫们在吟唱。它们的话语和我心灵的声音汇合,那是无比美妙的体验。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鲍勃·迪伦:迷人之谜

柏琳

    鲍勃·迪伦是谁?

    1985年,电影导演斯科特·科恩采访鲍勃·迪伦时这样描述他:桂冠诗人,身穿摩托夹克的先知,神秘的游民,衣衫褴褛的拿破仑,一个犹太人,一个基督徒,无数的矛盾集合体。完全不为人所知,像一块滚石。他曾经被分析、定级、分类,钉在十字架上,定义、剖析、调查、检验、拒绝;但是从来没有被弄明白过。

    1941年5月24日,迪伦出生于美国明尼苏达州,原名罗伯特·艾伦·齐默曼。少年时他便显示出音乐天赋,10岁自学了吉他、钢琴、口琴等乐器。高中时,他就加入了一个小型摇滚乐队。

    1959年,他进入明尼苏达大学。同年,他读到杰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也读到另一本“垮掉的一代”的著作《裸体午餐》。他说:“我完全爱上垮掉的一代、波希米亚、咆哮那群人、凯鲁亚克、金斯堡、柯索、费林格提……他们对我的影响就如同猫王对我的影响一样。”也许是受到某种感召,这个少年在刚满20岁时从大学辍学,孤身一人来到纽约,即将开始一段美国民谣的传奇。去纽约之前,他给自己起了“迪伦”的艺名。

    1962年,他发行处女专辑《鲍勃·迪伦》。1963年,他第二张专辑中的《答案在风中飘》成为20世纪中下叶美国民权运动和反战运动的“圣歌”。

    1964年,《时代变了》发行,被认为是迪伦的“抗议专辑”。他的朋友艾伦·金斯堡在听到那首《暴雨将至》时号啕大哭,“薪火传承到了新的一代,从早期的波西米亚和垮掉的一代,到寻找光明和自我激励的这批年轻人。这些诗词简直就像《圣经》箴言一样,撼动人心。”《答案在风中飘》和《暴雨将至》等作品,使他迅速成为民权运动的音乐代言人。这些表达对核武器军备赛的担忧,以及有关贫困、种族歧视、监狱、沙文主义、战争、反思原教旨主义等内容的歌曲,迪伦只花了20个月就全部写完了。

    此后,他对于加之于身的各种标签都感到厌倦,刻意要与60年代轰轰烈烈的反叛文化运动保持距离,他说:“我不想再为任何人写歌,不想成为什么代言人,我只想从我的内在出发来创作音乐。”1964年另一张专辑《鲍勃·迪伦的另一面》中,已经不见抗议歌曲的影子。

    “我不是任何一代人的宴会司仪”,当人们期待迪伦能成为民权运动的旗帜时,他这样回答。他走了另一个极端——1965年的新港音乐节上,鲍勃·迪伦给民谣音乐插上了电。1965年美国迎来了抗议运动的高潮,迪伦却带上一把电吉他,给一个彷徨的时代诊断了病症:“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你孑然一身,你无家可归,你默默无闻,像一颗滚石。”这首收录在专辑《重返61号公路》里的摇滚乐,叫做《像一块滚石》,几十年后被《滚石》杂志评为500年来最佳歌曲的第一名。当时,迪伦不仅在政治上被视为脱逃的懦夫,也被视为民谣的叛徒。但对迪伦来说,这首歌不仅意味着他找到了文学和音乐间的通道,更意味着一场挣脱——从一个“抗议歌手”的躯壳逃往自己灵魂深处。此时,他的兴趣转移到了诗歌和小说上,因为这不受歌词长度限制。他呆在纽约的公寓里,埋首大堆书籍,陷入了疯狂的诗歌阅读中,读兰波也读布莱希特,喜欢艾略特,还曾为爱伦·坡的《钟》谱上吉他曲。“我就这样训练自己的思维,丢掉不好的习惯,并学着让自己沉静下来。我读了整本的拜伦的《唐璜》,从开始到结束都集中精神,同时还有柯勒律治的《忽必烈汗》。”

    70年代末,当嬉皮士文化与政治风潮过去后,人们更关注他的诗歌天赋。

    1996年鲍勃·迪伦正式获诺贝尔文学奖提名,“垮掉的一代”中最杰出的作家艾伦·金斯堡在推荐信中写道:“他的作品帮我们恢复了音乐与诗歌之间至关重要的联系。”

    迪伦的文学传统是深厚的。2000年,曾被誉为“每个诗人梦寐以求的评论家”的克里斯朵夫·瑞克斯曾在迪伦演出后台问他最近读什么书,迪伦脱口而出:莎士比亚。瑞克斯后来撰写了《迪伦对原罪的先见之明》,将迪伦称为“当代美国最好的用词专家”。

    80年代至今,迪伦逐渐减少了发行唱片的数量,他全身心爱上了巡回演出,重新回到了行吟歌手的传统。怀旧者鲍勃·迪伦,用巡演的方式,做回了一个吟游诗人。事实上,这才是伟大文学的源头所在——无论是西方的《荷马史诗》还是东方的《诗经》,文学最初是用来歌唱的。

    歌唱者本就是诗人,而诗人鲍勃·迪伦的灵魂,也是文学的灵魂。

(选自2016年10月15日《新京报·书评周刊》,有删改)

相关链接:①在诺奖历史上,曾数次把奖项授予“非文学”人士,最出名的当属英国哲学家伯特兰·罗素(1950年)和英国首相温斯顿·丘吉尔(1953年),而2015年的诺奖得主阿列克谢耶维奇,严格意义上也是一个记者,并非作家。但是,把文学奖颁给一个歌手,却是头一次。2016年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会给予鲍勃·迪伦的颁奖辞是:“在伟大的美国歌曲传统中创造了新的诗歌形式。”②鲍勃·迪伦的传记作者戴维·道尔顿称他为“最多变的灵魂”,但迪伦认为:“我确实从来都只是我自己:一个民谣音乐家,用噙着泪水的眼睛注视灰色的烟雾,写一些在朦胧光亮中漂浮的歌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为学,苦事也,亦乐事也”

郭齐勇

    熊十力的一生与世俗浮浅习气决绝,鄙弃随波逐流、追慕声誉、震慑于权威的奴才性格。他说:“为学,苦事也,亦乐事也。唯真志于学者,乃能忘其苦而知其乐。盖欲有造于学也,则凡世间一切之富贵荣誉皆不能顾。甘贫贱,忍淡泊,是非至苦之事欤。虽然,所谓功名富贵者,世人以之为乐也。世人之乐,志学者不以为乐也。”这表达了熊十力的自立之道。抗战时期,中华民族遭受了深重的苦难。先生作为民族的哲人,虽生活穷困,却凭着他对国家、民族、人民和传统文化执着的爱,发愤忘食,努力著述、讲学。

    此时的熊十力潜心从事哲学研究,住在重庆北碚穷乡破庙中,老来颠沛,愈加贫困,勉力握笔,阐释、发挥中国哲学精义。在流亡困厄之中,他仍神游玄圃,对于哲学创作,情有独钟。他确乎做到了“以理想滋润生命,以生命护持理想”。

    对传统文化深挚的爱,使熊十力虽长年居无定所,饱受贫困、病痛的折磨,仍以忧乐圆融的情怀,肩负起振兴中华文化的责任。在抗战年代,他取得了丰硕的成果,除写作了大量书札短论外,最主要的是拿出了两部巨著:《新唯识论》语体文本和《读经示要》,这是他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的结晶。

    熊十力一生有一个难圆之梦,就是由他自己来主持一个哲学研究所,可惜好梦难圆,原因在于经费问题无从着落。然而,国民党最高当局的资助,被熊十力拒绝了。

    就在1946年这一年中,熊十力曾两次退回蒋介石资助他办哲学研究所的经费。一次发生在是年春,熊十力从后方回到湖北,住在汉口亲戚家。蒋介石曾令陶希圣打电话给时任湖北省主席的万耀煌,让他送一百万元给熊十力办研究所。万耀煌派人给熊送去,熊当场退掉。来人说如不收下,回去不好交差。熊说,这不关你们的事,我熊某对抗战既无寸功,愧不敢当。

    这年6月,徐复观将熊十力的《读经示要》呈送蒋介石,蒋令何应钦拨款法币两百万元资助先生办哲学研究所。熊十力再次拒绝。他给徐复观写信“吾生已六十有二,虽不敢曰甚高年,而数目则已不可不谓之大,不能不自爱护也。何敬之先生款,既不办研所,自须璧还,否则将成笑话也……如今士类,知识品节两不败者无几。知识之败,慕浮名而不务潜修也;品节之败,奉虚荣而不甘枯淡也。举世趋此,而其族有不奴者乎?当局如为国家培元气,最好任我自安其素。我所欲为,不必由当局以财力扶持。但勿干涉,即是消极扶持。”

    这一封信最清楚不过地表明熊十力像爱护眼珠一样爱护名誉、自尊和学术生命,保持气节操守,坚持独立人格。虽然他非常想办哲学研究所,但因是政府最高当局资助,他宁可不办,也不能拿这笔钱。他不肯为五斗米折腰,最后由徐复观把这笔钱转赠了他处。

【相关链接】①熊十力:著名哲学家,信儒家开山祖师,国学大师。在哲学家自成一体,“熊学”研究者也遍及海内外,《大英百科全书》称“熊十力与冯友兰为中国当代哲学之杰出人物”。蔡元培称熊氏乃两千年来以哲学家之立场阐扬佛学最精深之第一人。马一浮先生更将熊十力与王弼、龙树并提,称其学识创见乃超越道生、玄奘、窥基等古代佛学大师。

《熊十力:一头特立独行的熊》

②说到著述,熊十力既不是同代学人中笔耕最勤的,也不是著书最多的,但如果说用心深细、用思艰涩,则又非《新唯识论》莫属。其第一稿撰写于学佛期间,此后,1923.1926.至1928年已经有4稿写出,经过1930稿直到1932年,才形成文言文本的定本;又经过12年的磨砺,到1944年方形成语体文本的定本。说到用心,在撰写《新唯识论》时,他曾为自己题一幅联:“道之将丧也,文不在兹乎?”,由此可见其人的自负与担当;说到心不旁骛,他在北大任教的数十年中,每周只上两节课,且只在家里上,其余时间都用来读书、写作,可见其用心之专与用力之勤。

(丁为祥《熊十力与<新唯识论>》)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人生的考题

李建

    若干年前,我所在的公司招聘事务员,要求是法律专业毕业,负责公司内部法律文书的起草以及处理公司对外的各种经济纠纷。招聘启事通过人才市场发布后,收到了很多应聘人员的简历。

    一天下午,天气很热,一位年轻小伙子大汗淋漓地赶到公司面试。老板看过他的简历后很满意,因为他要的薪水很低,而且又是法律专业一本毕业的高材生。

    小伙子说,他家里很穷,上大学已经把家底掏空了,还借了不少债。所以他急需要一份工作,赚钱来帮家里还债。他恳求老板聘用他,他一定会努力做得很好。

    老板问了他几个问题之后,就拿出了试用期合同,打算聘用这个朴实的小伙子。

    可就在这时,办公室里闯进来一个人大吵大闹起来。原来,公司试用期合同上有一个条款,新招聘进来的员工,有两个星期的无薪试用期,如果在这两个星期内的表现没有令老板满意,随时都可以辞退,公司不用支付一分钱薪水。这个人就刚干了一个星期被老板辞退的员工,她来找老板要那一个星期的薪水,可老板以合同条款为由拒绝支付,所以吵闹起来。

    老板非常生气,对正在面试的小伙子说:“小刘,你是学法律的,你说说看,我该不该支付她这一个星期的薪水?”

    小刘以为这是一道面试题,便诚惶诚恐地说:“按照法律规定,你只要聘用了她,就该支付她的薪水,否则就触犯法律了。”

    这时,还有一个客户在办公室里和老板谈生意,也连连点头称是,说老板违反了劳动法,试用期也应该支付薪水。

    老板听到,脸色突然变了,叫来会计结算她的薪水。等客户走了之后,老板一把就将给小伙子的试用期合同扯过来,撕得粉碎。

    老板冷着脸说:“我招你来,是叫你为我说话的,而不是让你和外人一起说我的不是!如果你现在是律师,就算我是一个杀人犯,你也要为我辩护,你知道吗?”

    小伙子血气方刚,认为自己没错,辩解道:“我学法律,就是为了维护公平与正义!”

    老板哈哈大笑:“那就请你到别处去维护公平正义吧,我这里不需要救世主。”

    小伙子一听老板说不聘用他了,顿时沉了,这才明白这并不是一道面试题。自己现在的身份只是一个到城市里来找工作的打工仔,他必须要找一份工作来糊口,帮家里还债。

    可不管他再怎么苦苦哀求,赔不是,老板就是不愿再聘用他了。小伙子只好垂头丧气地离开办公室,在他走出房门的那一刻,老板说:“小伙子,你别怪我铁石心肠,社会就是如此现实和残酷,等你踏上社会后,就会明白了。”

    小伙子听后什么话也没说,一副马上就要哭出来的样子。

    小伙子走后,这件事情成了老板教育我们的典型案例。我和同事也都明白老板经常讲这个故事的用意。每次我听到老板讲这个故事,就会想起那个姓刘的小伙子,他离开公司后,会去哪里?会选择一条怎样的人生之路?在这个充满各种诱惑和美丽陷阱的世界里,他还会坚持他的人生原则吗?他还会和刚出大学校园时一样是非分明,坚持正义吗?

    十多年后,老板因为窃取同行公司的商业机密,被对手告上法庭。律师对老板说,这个案子多半会输掉。老板不信,他要通过非正常渠道来赢得这场官司,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

    在法庭上,桀骜不驯的老板一直趾高气扬,他坚信这场官司不会输,因为他已经暗地里委托律师给主审法官送了一个厚厚的红包。

    可当他看到法庭上那个严肃的法官时,他愣住了。这个他似曾相识,想了好久,老板终于想起这位法官竟然就是他在故事里经常讲到的那个小伙子。老板一阵眩晕,他已经感觉到这场官司要输掉了,而且还会再多一条行贿的罪名。

    后来,老板果然输了这场官司,受到了法律应用的惩罚。此后,我们也再没有听到老板洋洋自得地讲起好运个老套的故事。

(选自《2016中国年度微型小说》,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影子

刘建超

    老街有“三老”,老招牌、老古董、老学究。

    老街的门店多,许多都是老招牌。看着不起眼的小店,门口的招牌上却是乾隆康熙所赐,在老街度过岁月的李白、杜甫、白居易、郑板桥之类的文匠骚客,他们题写的招牌楹联,不经意间就会出现在犄角旮旯的小店中。老街的古物多,古董遍地都是。老街家里打一口井,就能挖透几个朝代。老街流传个笑话,两个青年打架,一个用铁锨拍人,结果人没有拍到,却拍倒了一段土墙。这个小青年就被逮走了——被他拍倒的是隋朝古城墙,国家重点保护文物。老街以前的私塾多,教书先生多,有许多还给皇亲国戚做过先生。所以,老街有着尊师重教的传统。

    霍老、乔老、贾老都是老街文化的标志性人物。在老街,只要是有沾点文化色彩的事情,三位老者是必被邀请的。三位老者都是鹤发童颜,神采奕奕,往场合里一站,就觉得文风氤氲,儒气荡漾,场合就显得有了品位,提了档次。

    三位老者聚到一起,抱拳作揖,称兄道弟,一派和祥。其实,背地里谁也不服气谁,论年龄,三人同庚,出生月份不同;论资格,都是毕业于北京的名牌大学;论学识,也都出版过自己的文集著作。老街有场合时,请一位还行,如果是三位都到场,如何排座次就是个费死脑筋的问题了。常常是因为前后的次序不满意,有的老者就会拂袖而去,弄得主家不尴不尬。

    天下事没有难得住老街人的。有人就刨根问底儿,看看是谁最先发表过文章。三老提供的资料竟然都是同一年。那就看看谁发表的报刊级别高,居然也都是当年的《人民日报》。那就再看谁发表的文章字数多,三人都含糊着说记不清了,反正是版面挺大的。就有好事的人,去了京城的图书馆,查到了三老当年发表的文章,还复印回来了。结果是霍老的文章815字,乔老的文章770字,贾老的文章602字。霍、乔、贾的排序就被默认了。霍老自然就是德高望重的领头羊了。老街的一些脸面的事务,霍老也就当仁不让地坐在主席台子的中间。

    面子上的事情解决了,心理感受还是不舒服的。在有的场合上,有意无意地就会涌出点暗波。霍老若是发了言,乔老随后就会提点不同看法,与之“商榷”。乔老若是发言了,贾老也要从另一个角度看看问题,把乔老的意见给间接地损一番。大家都知道怎么回事,也都心照不宣,却能相安无事,得过且过。

    贾老是心里最不安分。三个人当中,只有他年龄虽大,比霍老早来到世上二十五天,比乔老早活了四十五天。贾老也比那两位早毕业一年,在学校也是一支笔杆子,若不是当年自己把不住滑,犯了点小小说的作风问题,早留在京城混出个摸样了。在老街混到一把年纪了,还是个“小三”,这让贾老很是不爽。排在老三,实际上就是个搭头,有你没你都一样。

    老伴最能理解贾老的心境,安慰他说,现在要看谁能熬过谁。我看那老霍老乔都不如你结实,好好锻炼吧,机会都是留给活得最长的人。贾老心中豁然开朗,制定了一整套的健身养身计划,把自己的精神状态和身体状态调整到最佳。出席一些场合,他就特别注意观察老霍老乔的状态,闲聊听他俩念叨这个脂肪高那个血糖高的贾老就特别受鼓舞,自己啥都不高,就是心气高。

    事情总是在发生着变化,先是霍老中风住院去世,乔老接替了一大推的名誉头衔。后是乔老心梗,撒手人寰,贾老继承了一大堆名誉头衔。以后,只要有车接,有饭局还有点小意思,贾老都会显身于各种场合。

    贾老在场合上可以名正言顺地坐在正中间了。坐在中间的位置上,似乎只是坐着,因为场合上的发言不是长官就是老板经理董事长,轮到贾老该说话时,就到了饥肠辘辘的开宴时分,个个都心不在焉,交头接耳,贾老也就没有了讲话的兴致。

    有一次,贾老坐着场合的中间,百无聊就,忽然觉自己的灵魂离开了肉身,在场合上空游荡,看到自己的那幅没有灵魂的空壳,就如同影子一样在耗费钟点。贾老恍然,其实在场合上,自己就是被用来做影子的。

    贾老觉得影子很好玩。

(选自《百花园》,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绳子的故事

莫泊桑

    戈德维尔的集市广场上,人群和牲畜混在一起,黑压压一片。只见牛的犄角,富裕农民的长毛绒高帽,农妇们的头巾在集市上攒动。尖厉刺耳的嘈杂声嗡嗡声一片,持续不断,气息粗犷。不时还可听到一声从乡下人结实的胸脯里发出的开怀大笑,或者系在墙边的母牛的一声长哞。这是个赶集的日子。整个集市都带着牛栏、牛奶、牛粪、干草和汗臭的味道,散发着种田人所特有的那种难闻的人和牲畜的酸臭气。

    布雷村奥士纳大爷正在向集市广场走来。突然他发现地下有一小段绳子,奥士纳大爷具有诺曼底人的勤俭精神,他弯下身去,从地上捡起了那段细绳子。这时他发现自己的冤家对头马具商马朗丹大爷在自家门口瞅着他,颇感丢脸。他立即将绳头藏进罩衫,接着又藏入裤子口袋,然后很快便消失在赶集的人群中了。

    敲响了午祷的钟声,集市的人群渐渐散去。朱尔丹掌柜的店堂里坐满了顾客。突然,客店前面的大院里响起了一阵鼓声,传达通知的乡丁拉开嗓门背诵起来:“今天早晨,九、十点钟之间,有人在勃兹维尔大路上遗失黑皮夹子一只。内装法郎五百,单据若干。请拾到者立即交到乡政府,或者曼纳村乌勒大爷家。送还者得酬金法郎二十。”

    午饭已经用毕,这时,宪兵大队长突然出现在店堂门口。大声喊道:“奥士纳大爷,请跟我到乡政府走一趟。乡长有话要对您说。”

    乡长坐在扶手椅里等着他。“奥士纳大爷,”他说,“有人看见您今早捡到了乌勒大爷遗失的皮夹子。马具商马朗丹先生,他看见您捡到了啦。”

    老人明白了,气得满脸通红。“啊!这个乡巴佬!他看见我捡起的是这根绳子,您瞧!”他在口袋里摸了摸,掏出了那一小段绳子。但是乡长摇摇脑袋,不肯相信。

    他和马朗丹先生当面对了质,后者再次一口咬定他是亲眼看见的。根据奥士纳大爷的请求,大家抄了他的身,但什么也没抄着。最后,乡长不知如何处理,便叫他先回去,同时告诉奥士纳大爷,他将报告检察院,并请求指示。

    消息传开了。老人一走出乡政府就有人围拢来问长问短,于是老人讲起绳子的故事来。他讲的,大家听了不信,一味地笑。他走着走着,凡是碰着的人都拦住他问,他也拦住熟人,不厌其烦地重复他的故事,把只只口袋都翻转来给大家看。他生气,着急,由于别人不相信他而恼火,痛苦,不知怎么办,总是向别人重复绳子的故事。

    第二天,午后一时左右,依莫村的长工马利,把皮夹子和里面的钞票、单据一并送还给了曼纳村的乌勒大爷。这位长工声称确是在路上捡着了皮夹子,但他不识字,所以就带回家去交给了东家。

    消息传到了四乡。奥士纳大爷得到消息后立即四处游说,叙述起他那有了结局的故事来。他整天讲他的遭遇,在路上、在酒馆里、在教堂门口讲。不相识的人,他也拦住讲给人家听。现在他心里坦然了,不过,他觉得有某种东西使他感到不自在。人家在听他讲故事时,脸上带着嘲弄的神气,看来人家并不信服。他好像觉得别人在他背后指指戳戳。

    下一个星期二,他纯粹出于讲自己遭遇的欲望,又到戈德维尔来赶集。他朝一位庄稼汉走过去。这位老农民没有让他把话说完,在他胸口推了一把,冲着他大声说:“老滑头,滚开!”然后扭转身就走。奥士纳大爷目瞪口呆,越来越感到不安。他终于明白了,人家指责他是叫一个同伙,一个同谋,把皮夹子送回去的。

    他想抗议。满座的人都笑了起来,他午饭没能吃完便在一片嘲笑声中走了。他回到家里,又羞又恼。愤怒和羞耻使他痛苦到了极点。他遭到无端的怀疑,因而伤透了心。于是,他重新向人讲述自己的遭遇,有了更加有力的抗议,更加庄严的发誓。然而他的辩解越是复杂,理由越是多,人家越不相信他。

    他眼看着消瘦下去。将近年底时候,他卧病不起。年初,他含冤死去。临终昏迷时,他还在证明自己是清白无辜的,一再说:“一根细绳……乡长先生,您瞧,绳子在这儿。”

(有删改)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