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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河南省洛阳市2020-2021学年高三上学期语文第一次统一检测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材料一:2020年10月14日上午,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在广东省深圳市隆重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新形势需要新担当、呼唤新作为,强调从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的大局出发,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风雨无阻的精神状态,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改革开放,推动经济特区工作开创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星心相映”标识醒目,雄壮国歌高亢嚓亮。习近平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指明了设立经济特区的重大意义,回顾了“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的改革历程,发出了“与时俱进全面深化改革”“锐意开拓全面扩大开放”的时代强音。

(摘编自雷钟哲《奏响改革开放再出发的时代强音》)

材料二:从1.97亿元到26927.09亿元,GDP增长13000多倍;从最高楼仅有3层,到超过100米以上摩天大楼近1000栋;从创办第一家股份制中外合资企业,到登记商事主体近320万户,稳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从贫穷落后的小渔村到先进制造业占比超过71%……40年间,从中国改革开放的“探路者”,到新时代的“示范区”,深圳书写了世界城市发展史上罕有的奇迹,在这里改革创新大潮不断喷涌。

先进、智能已成为深圳制造的鲜明标签,在超过1万亿元体量中,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比分别达71.9%和66.6%;在第三产业中,现代服务业占比超过70%。

40年间,深圳已崛起为继上海、北京之后经济总量全国第三的现代化大都市。而在40年前,与香港山水相连的深圳还只是个贫穷落后的边陲渔村,在地图上难觅其踪。

1980年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设置经济特区,并通过《广东省经济特区暂行条例》,经济特区在中国正式诞生,在人类史册上镌刻下中国共产党一场历史性的伟大觉醒。

这并不是一场注定胜利、志在必得的轻松远征,而是“杀出一条血路”的破釜沉舟,是“摸着石头过河”的实事求是,是“敢为天下先”的勇敢突围,是一条在无路中走出的新路、好路。深圳走出的道路,成为“中国道路”最为浓墨重彩的一个缩影。

(摘编自新华社记者张超文《从改革开放“探路者”到新时代“示范区”》)

材料三:海南是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具有实施全面深化改革和试验最高水平开放政策的独特优势。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是党中央着眼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深入研究、统筹考虑、科学谋划作出的战略决策。当今世界正在经历新一轮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抬头,经济全球化遭遇更大的逆风和回头浪。在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是推进高水平开放,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根本要求;是深化市场化改革,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迫切需要;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选择;是支持经济全球化,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际行动。

(摘编自2020年6月2日中共中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

(1)、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国家支持在海南建设中国特色的自由贸易港,是因为海南是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具有实施这一政策的独特优势,如作为海岛的自然条件。 B、从贫穷落后的小渔村到经济总量仅次于上海、北京的全国第三大城市,深圳经济特区仅仅用40年的时间就创造了世界城市发展史上的奇迹。 C、从中国改革开放的“探路者”,到新时代的“示范区”,40年间,深圳经济特区经历了“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的改革历程。 D、探索、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是中国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改革开放,推动经济特区工作开创新局面的具体体现。
(2)、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上世纪八十年代,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设置经济特区,深圳等经济特区在中国的正式诞生,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经历一场历史性的伟大觉醒。 B、深圳的改革开放之路,既是“中国道路”最为浓墨重彩的一个缩影,又是向世界发出的继续“锐意开拓全面扩大开放”的时代信号。 C、40岁的深圳经济特区,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的占比,及现代服务业在三产中的占比都超过六成,先进、智能成为深圳的鲜明标签。 D、设置深圳等经济特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等一系列改革开放举措,无不是党和国家立足国内国际大局,科学谋划作出的战略决策。
(3)、请结合深圳经济特区的历史意义和国家的新方案,分析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现实意义。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生命的滋味

    ①几年前的一个夜里,我走在马路上,路边停满了车,走着走着,一只,两只,几只小猫从车底跑出来,似乎想跟我玩。我朝它们走去,才看见猫妈妈紧张地看着这几只小猫,更紧张地看着我。这一家人在城市里流浪,它们会幸福吗?

    ②更早几年,还在学校,夜里我们骑着车,经过学校里的小河,一只猫妈妈带着自己的几只小猫正在行进的途中,它们大概是搬家了,顺着铁栅栏往校墙外走。见到我们,猫妈妈加快了步伐,一溜烟消失了,小猫也紧紧跟随,但还是有一个落下了,嗷嗷地叫唤。同学想把小猫抱走,我说,一会它妈妈会来找它的,我只是这么说。它们最后团聚了么?

    ③前几天,我们去一处废弃的厂房考察,天气已经变凉,我们穿着厚厚的衣服小心翼翼地穿过铁丝网,来到一片荒废的建筑里。厂房里的机器早已搬空,玻璃都被敲碎,剪断的铁丝电线从高高的房梁上垂下。地面上堆放着杂物,墙上留下了涂鸦,有个地方写着:“阿凡提到此一游”。同事拽着我,感觉很害怕,说如果天再暗一点,真的像电影里的绑架现场。这是被城市遗忘的地方,曾经机器轰鸣,而在我们的眼里,未来它将熙熙攘攘。而今它仍然具有生命力,厂房的东侧空地长满了树木和没膝的杂草,周边的水泥地上长出了许多的野草。只是这生命不被承认,迟早有一天它们要接受割除和改造,成为与一片欣欣向荣的商业所匹配的景观。

    ④当我们准备离开时,我受好奇心驱使,来到一间小屋,想看墙上还未揭掉的字纸,却在地上,一处辨不清是毛毯还是沙发皮套的堆放物里,发现四只团在一起的小黑狗,它们的身体半截盖在被子之下,虽然简陋,却能给它们足够的温暖。离开之后,我们沿着马路继续考察,一只母柴狗甩着奶子穿过花坛,遥遥地看了我们一眼。厂房已经荒废多年,沿着马路的一边为了美观故意刷上了明亮的漆色,我曾预想会在那里遇到流浪汉,却发现那里有狗的一家。它们会不会饿肚子,小狗长大之后,会继续流浪吗?

    ⑤不得不承认,这些疑问其实包含了作为人的我的自我关怀。生而为人,我们为生命赋予了重重的意义和价值。我们会为自己庆生,为亲友厚葬,我们设计并遵守种种制度和规则,并且一生都在理性和非理性、守序和失序之间挣扎。然而在人群之外,在更广阔的空间里,生命简单而野蛮。一只小猫从无到有,从一团肉泥成长为捕食能手。一只从未受过宠爱的流浪狗照例每天觅食、哺育,却从未听说有哪只狗因为生活压力而自杀。生命脆弱,死亡的威胁从未消失过,然而这些生命却从未因为顾虑明天而自断。

    ⑥人生之中有许许多多无可奈何的事情,痛苦与烦恼常存,有时出自强烈的打击,有时出自难以更改的性情。幸福圆满常常难以企及,想要得不到,得到不想要,骚动的欲望更加重了不幸的感觉,记忆里的伤痕和幻想里的末日让人更容易离开现实,变得像亡命之徒,与自己作着旷日持久的追逃噩梦。然而在计算收入和个人颜面的房间之外,世界以无比宽容的态度对待每一个生灵,让它生,让它快活,让它以本能延续自己,而非用道德和律法、成文和不成文的规矩裁定它的本质,羁押它的未来。

    ⑦当有一天,我们迎来了死亡。人生中曾有的痛苦喜乐也随我们一同死亡。生命中的各种滋味与我们同生同死,并且,因为苦,我们识别出了甜,因为甜,我们识别出了苦——残缺与完美,虚浮与实在,与我们同生同死,并因为我们身处其中一端,我们也同时拥有了另一端。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小题。

元青花

杨海燕

    淮安旧城改造,地下挖出许多古代残瓷碎片。

    残瓷碎片虽然不完整,但它们让古玩爱好者们有了更多想象空间,他们据这些瓷片揣度它完整时的器形、补充出缺损的图案。如同面对断臂维纳斯。光头强和王大先生是此中高手,只要瞄一眼残瓷碎片,他俩能立马断出年代、窑口、是否有价值。

    后来,更多的人加入淘宝大军,但此时旧城改造接近尾声,好的瓷片越来越少。

    光头强和王大先生以卖瓷片为生,瓷片的稀少使他们成了冤家对头,他们在工地上互相抢拾瓷片,在文庙摆地摊时相互诋毁。

    这天,王大先生的地摊上来了一个大胡子,他看中了王大先生的一个瓷片。王大先生不急着出价,先夸大胡子好眼力,说这是他才捡的元青花,没有一百块是不出手的。——古玩界的行话,一百就是一千。大胡子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地欣赏,不还价也不放下。这时,王大先生的熟客潘老师来了,大胡子手中的片子一下入了他的眼,他弯下腰,拍拍大胡子的肩:“你买不买啊,人家王大先生是做生意的!”话里的潜台词是你不买我可要下手了。大胡子抬头看看潘老师:“想买,就是贵了点儿,要一百块呢。”

    潘老师已经退休了,一个月好几千退休金,老年人用项少,“一百”块钱对他来说是毛毛雨。

    潘老师抖抖索索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卷钱,开始点数,王大先生眼睛活套,连忙对大胡子说:“这个瓷片您就让给潘老师吧,他那么大的岁数——改天我再寻个更好的给您。”这话让大胡子生了气,他瞪大眼睛:“买东西跟年纪有关?他年纪大,怎么不买航空母舰?”大胡子从怀里掏出一把钱,数也不数,扔在王大先生的摊子上。

    文庙很久没有卖出好瓷片了,很快,王大先生卖出元青花瓷片的消息在淘宝人中传递开来。

    元青花在淮安旧城改造中只出现过三五片,淘宝人纷纷去大胡子那里欣赏。

    当然也有眼睛毒怪的,人家告诉大胡子:这枚元青花瓷片,呵呵……是假的。假的?大胡子凝了一下神,重新拿在手里掂了掂。好像比同样大小的重。再用放大镜看看瓷胎。胎质好像细了点儿。过去没有机械,窑工们用手揉的胎,不可能这么细密。疏松的胎当然不会这么重。奶奶的,王大先生,他敢骗我!

    大胡子也是玩瓷片的高手,高手们买瓷,价格的高低可以不讲究,但若是买到了假的,他的学问就可能被人怀疑——他还怎么在瓷片界混啊?大胡子是有王大先生电话的,他拨通了:“下周你来摆摊吧?”淮安就这么大点儿地方,王大先生当然知道了瓷友们的议论,他在电话里一迭声地说:“你要是认为是假的,我就把钱退给你。”大胡子气得直跳:“我的名誉怎么办——你下周来了再说。”

    三天后,大胡子来到了文庙,可是,王大先生连个影儿也看不见。以挖瓷片为生的王大先生,再也不敢露面了。大胡子气得直跺脚:“你小子倒躲起来了——只要你在文庙里露面,哼!”每次来文庙,大胡子都带着那枚“元青花”。

    “大胡子,你的元青花,能给我看上一眼吗?”有一天,光头强问。

    “你要,送你吧。”大胡子掏出那枚“元青花”,扔给光头强。

    光头强淡淡地瞟一眼:“让给我,你确定?”

    “哪里是让,送你了——我看着心烦。”

    “你是一百买的,我不白拿——我出一百五。”光头强把那枚瓷片收进口袋里。

    “你居然要一枚假瓷片?”大胡子睁大眼睛,“莫非它是真的?”

    “既然卖了,就不要问那么多。”光头强拿出一千五百块钱,在阳光下抖一抖,“看好了,可别再说是假钱。”

    这枚元青花,很快成了淮安古玩界的一个谜,有人说可能是真的,要不然,光头强怎么可能下手买。有人说光头强已经卖给一个北京人了——“五百”呢。

    有一天晚上,光头强正在家喝酒,王大先生来到光头强家,“扑通”跪在了光头强面前:“谢谢你帮了我,我再也不卖假货了。”

    “咱们都没有别的谋生手段,就安安生生地卖瓷片吧。”光头强拉王大先生入席,一抬手,“噗”,把一样东西扔到窗后的市河里。

(摘自《小说月刊》2017年第9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像与象:人的对象化

从严格意义上说,“意象”中“象”的含义应该更接近“像”,因为后者不仅更加具备主客统一的内涵,也可更好地对审美呈现进行囊括。“象”字属于象形字,早在甲骨文中就已经出现,含义是“大象”。“像”为后起字,按照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的说法,其含义为“似也”,在战国以后的小篆中被普遍使用,并形成与本字分庭抗礼的状态。由此可见,《系辞》将“象”释为“像”并非偶然,一方面它是时代的产物,另一方面则预示着人们观照外物时具备了更多的主体意识。这种主体意识,在魏晋以后愈演愈烈,从而促进了“审美意象”观念的逐渐产生和成熟。钟嵘《诗品序》开篇即言“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从气化生物、衍及性情的角度看待艺术的起源。在行文过程中又将“物”具体化为“春风春鸟,秋月秋蝉。夏云暑雨,冬月祁寒”。由此可见,真实性情与物象逐渐开始获得了统一,象与意合一的主观之“像”的内涵开始具备雏形。与钟嵘相似,刘勰在《文心雕龙·神思》中有“窥意象而运斤”的表述,历来被视作“意象”概念施用于文学领域的标志,但是此处的“意象”更多是指创作者“想象中的形象”,或者说是外在物象在心中的投影,其中缺少了对呈现在作品中的形象(“像”)进行涵盖的维度。

唐代文人通过对各种艺术实践的理论言说,推动了意象理论的完善。皎然在《诗议》中称“境象不一”,承认形象本身的复杂样态,继而又说“义贯众象,而无定质”。按照他的说法,凡是熔铸了主观情思的想象都可纳入意象的范围,因此他已经注意到了意象在时代艺术中的普遍存在。在《唐朝名画录》中,朱景玄认为绘画可在点墨之间实现“有象因之以立,无形因之以生”的境界。到了晚唐张彦远则明确指出“夫象物必在于形似……骨气形似,皆本于立意,而归乎用笔”,这里谈到了“形似”,又谈到了“立意”,而且前者要服务于后者,这一过程中“像”的含义变得丰满,魏晋“意象”理论中缺失的作品中形象(即客观之“像”)的维度被补充起来。

但客观而言,对这一理论的概括和深掘还是在文学领域,这不仅是因为中国文学的特殊属性,还取决于文人自身杰出的文化修养。司空图在《与极浦书》中提出了著名的“象外之象”的命题,这是对文学意象高级形态的概括,亦可看成对作品中呈现的形象的肯定。至此,客观物象、主观意象、审美意象获得了统一,意象也成了统摄世界维度、主观维度、呈现雄度的综合性概念。

理与象:意象的现代化

实际上,宋代文论并不重视意象范畴,这方面甚至逊色于之前的唐代和之后的明清。究其原因,一方面,受理学大背景的整体影响,在文与道的关系上,宋人往往更加强调后者,从而影响了人们对文学意象的看法。文学作品往往成了表达哲理的工具,其中蕴含的形象自然变得不那么重要。另一方面,经历了唐代的汪洋恣肆,宋型文化变得更加老成,在文学审美倾向上推崇以淡为美。这种趋势由欧阳修、梅尧臣开端,自然、古淡是他们的创作宗旨,到了苏轼更是以“绚烂之极归于平淡”为艺术批评原则。

到了明代,文学意象论实现了真正的自觉。意象范畴被广泛运用于诗文批评和诗文创作之中。比如李东阳评韩愈“穿细时双透,乘危忽半摧”两句时,称“意象超脱,直到人不能道处耳”,评温庭筠“鸡声茅店月,人迹极桥霜”两句时,称“意象具足,始为难得”。可见,他已经将“意象”作为专门的理论概念进行使用了,其含义与今天的用法已十分接近。同样,在其诗文创作中“意象”也被广泛使用,比如“气喷为云血成汗,意象矫矫腾高空”(《画马歌》)、“若有人兮街门之下,兰渚之滨,体貌质野,意象清真“(《见南轩赋》)。由此可看出,意象不仅被视作文学领域中的特殊形象,甚至也有将其泛化为超拔人物气象的趋势。这说明“意象”概念已被普遍认可,且已渗透到人们的日常话语体系之中。

“意象”范畴在明代既已建构完成,清代学者在论述深度和广度方面并未有实质性推进。意象问题在清代原地踏步的原因有两个:首先,这一理论本身经过近千年的历史发展,尤其是明人的建构,留下来的开掘空间已少之又少;其次,明中叶以后叙事文学蓬勃发展,诗词的地位开始动摇,清代的情况更为明显,这种背景下文人对意象问题的热情被对人物形象问题的讨论所淹没。因此,清人往往从广义形象的大维度来重新审视“象”的问题,章学诚的总结最具代表性:“象之所包广矣,非徒《易》而已,六艺莫不兼之。”“六艺”中除了《诗》与《易》以外,《书》《礼》《春秋》《乐》大都带有叙事特征。章学诚的这种认知一方面有还原“象”之本来含义的味道,另一方面也告诉我们意象也绝非仅仅局限于抒情文体(尤其是诗歌)之中,其对叙事作品同样适用。这为除诗词以外的其他文学样式中形象的合法性找到了根据。可以说,这种认知既是对意象范畴的正本清源,也为现代文论中意象范畴的再度扩容提供了基础。

(摘编自韩伟《“意象”范畴三段说》)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掘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深厚底蕴,是赓续中华文脉,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重要途径,也是汲取传统智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支撑。

我国古代治国理政最为重要的“治国之具”是礼与法。古人对礼法关系及其在治国理政中的作用进行了概括。如《唐律疏议》中载“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德礼,即道德,更多的是人心由内而外发挥的“善”,而刑罚乃是为了“为善去恶”而生的必要的“恶”。《唐律疏议》认为道德的缺陷在于难以形成统一的秩序,法律则弥补了这一不足,保证了外在秩序的稳定。以道德礼义为本,以法律政刑为用,凸显了传统法律文化对“治国之具”的准确定位。

春秋战国时期出现的“礼崩乐坏”局面,使得思想家普遍意识到“法治”的重要性。《艺文类聚》中载“治国无其法则乱”。“法治”最为突出的要件就是“立法为公,一断于法”。而实现公正、平等,要立有良法,且良法能得到妥当施行。晋朝尚书刘颂曾建言:“律法断罪,皆当以法律令正文,若无正文,依附名例断之,其正文名例所不及,皆勿论。”其建议后成为晋律的内容。在晋律影响下,后世确立了依法断罪的制度。至唐朝,《唐律疏议》规定,“诸断罪皆须具引律、令、格、式正文,违者笞三十”,这对于限制司法专横具有重要意义。在具引法典条文前提下,还强调罚当其罪,而非一味机械地征引。例如,《大清律例》在“断罪引律令”条文之下,专门有一个条例要求“务须详核情罪”。“详核情罪”就是要求罪刑相适应。与此相应,古代判狱中反复出现的“情法两平”“情罪相允”等词语,都在提醒法司判罪既不可随意出入,量刑亦不可畸轻畸重,而是要始终贯彻“平等”之义。

中华传统法律中处处彰显着民本理念。在民本理念成为治国理念前,天命和神权思想占据统治地位。史载“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但“天命鬼神”并不能延续商朝统治,殷商终究因为统治者奢侈无度、压榨百姓、穷兵黩武,而被周推翻。西周统治者则明确提出了“敬天保民”。孟子也曾提出:“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也。”管子也曾说:“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我国法律在立法上,历来重视“保民”“养民”“富民”原则。法典中常见促进农业生产、保障人民生活的条款。如唐律规定,各级政府如果遇到旱、涝、霜、雹、虫、蝗等灾害,相关主管人员如果没有及时汇报或者错误汇报的,要杖七十。在司法上,突出表现为对生命的重视。唐太宗确立“三五复奏”这一死刑复核制度,规定“在京诸司,奏决死囚,宜二日中五覆奏,天下诸州三覆奏”。

以儒家文化为底色的中国传统法律,秉持矜老恤幼的人文特色。先秦时期的“三赦”“三宥”之法,就是恤刑原则的体现。《唐律疏议》中要求,凡年龄在九十岁以上、七岁以下,即便有死罪,也不处死刑。法律对于老幼病残情况的认定条件都相对宽泛,体现了人道主义色彩。《大明律》和《大清律例》也都规定了优恤老幼病残的原则。对于妇女犯罪,同样有一系列矜恤措施。

总之,在中国传统法律发展史中,这些理念、思想、策略及其制度成果,在各个历史时期发挥了相应作用,为国家强盛、社会安定、民族团结作出过贡献。今天,我们应从中汲取营养、择善而用,并坚持从实际出发,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摘编自宋玲《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深厚底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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