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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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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重庆市梁平区2020-2021学年高三上学期语文第一次调研试卷

阅读下面的诗歌,完成下面小题。

候鸟的勇敢

迟子建

金瓮河因两岸草木凋敝,陡然开阔了。风儿像一支刚劲的笔,将盛夏时节山林这大块文章,去除枝蔓,删繁就简,使之更有精气神。夏候鸟在迁徙之前,在河里尽兴地搅起涟漪,画出一个套着一个的空心圆,似乎在与河流吻别。雨燕飞走了,野鸭飞走了,大雁见落叶越积越厚,霜也愈来愈重,也做好编队,只待出征了。首度来金瓮河安家的东方白鹳,有一家已经远行了。

张黑脸看着夏候鸟渐次南迁,为那只有腿伤的白鹳而心焦,因为它每一次起飞,都要在地面助跑很久,勉强跃起,也飞不高。

大雁在一个晴朗的早晨,在河畔聚集,给自己开欢送会似的,呀呀叫着,相互拍打翅膀,分批飞起,在空中集结,排成人字形,离开金瓮河了。它们在天空的姿态,就像一艘远航的战舰。

最后一批东方白鹳,选择的则是黄昏时分迁徙。三只成年白鹳,带着它们在这儿孵育的五只新生白鹳,在落日中起飞。它们选择的列队方式是,那对夫妻白鹳,雄性的在前领航,雌性的在中间,与来自两个家庭的五只新生白鹳并肩而行,断后的是三圣殿上的那只成年雌性白鹳。它在迁徙之前,来到金瓮河畔,看望它的伴侣。它们交颈低语,耳鬓厮磨,恩爱不舍。断后的雌性白鹳追随它们的孩子,飞向天空的刹那,落日血红,它就仿佛衔着落日在迁徙,孤独地留在大地上的那只受伤的白鹳,仰望天空,发出阵阵哀鸣。

一场又一场的霜,就是一封又一封大自然的告白书,它们充分宣示了冬天即将到来。夏候鸟飞走了,山林陷入了短时的寂静。那只无法离开的东方白鹳并不气馁,它孤独而顽强地在寒风中,一次次地冲向天空,一次次地落下,再一次次地拔地而起。每当听到它飞起后又无奈落地的沉重声响,张黑脸都要难过很久。他想着如果它落雪前不能飞走,就把它抱进管护站,饲养一冬。他不能让明年春天它的伴侣飞回时,见不到它的踪影。

张黑脸做好了为这只白鹳而留守管护站的准备,甚至要推迟婚期。他修炉子,将掉皮的墙泥抹平,将窗户钉上防风的塑料布,将门槛用棉毡裹上。他还去山里拾柴,一个冬天下来,火炉不知要吞掉多少柴火呢。一日下午,他正准备去拾柴,听见空中传来“嘎啊——嘎啊——”的叫声,是一只东方白鹳飞回来了,它直奔河畔受伤的白鹳。张黑脸欣喜地奔过去,一望,果然是受伤白鹳的伴侣。看来它将孩子们顺利送上迁徙之旅后,还是放不下它的爱侣。

“雪就要来了,抓紧飞吧,你们能行的!”张黑脸每日给它们投食时,都要这么鼓励一句。它们似乎听懂了,在与时间赛跑,很少歇着。它们以河岸为根据地,雌性白鹳一次次领飞,受伤白鹳一遍遍跟进,越飞越远,越飞越高。终于在一个天空灰蒙蒙的日子,携手飞离了结了薄冰的金瓮河,渐渐脱离了张黑脸的视线。

那天晚上,张黑脸吃过饭,刮了胡子。不久天空飘起了雪花,簌簌的落雪声,让他觉得那对白鹳走得真是及时。

第二天早晨,张黑脸还在酣睡,被“嘭嘭——”的敲门声惊醒了,是德秀。她为张黑脸做了早饭,他们每人吃了一碗面条,之后去山里拾柴。因为下雪的缘故,柴火被雪掩埋了,分辨不清,再说他们迷恋两个人在雪地无言行走的那种踏实和幸福感,所以忘却了拾柴,一路向南,走了很远很远。直到中午,他们觉得肚子有些饿了,准备回返时,德秀首先看见松林的白雪地上,似有几朵橘红的花儿在闪烁。她拽着张黑脸奔向那里。那傲雪绽放的花朵,原来是东方白鹳鲜艳的脚掌!那两只在三圣殿坐窝的东方白鹳,最终还是没有逃出命运的暴风雪。

这两只早已失去呼吸的东方白鹳,翅膀贴着翅膀,好像在雪中相拥甜睡。张黑脸指着它们对德秀说:“这只白鹳叫树森,那只叫德秀,俺和你,你和俺,就是死了,也要埋在一起,咱把它们埋了吧。要不乌鸦和老鹰闻到了,就把它们给吃了。”

雪下的林地还未冻实,他们没有工具为两只硕大的白鹳挖墓穴,只能动用十指。他们顶风冒雪,干干歇歇,从中午一直挖到傍晚,十指已被磨破。当他们拾白鹳入坑时,那十指流出的鲜血,滴到它们身上,白羽上仿佛落了梅花,它们就带着这鲜艳的殓衣,归于尘土了。

(节选自中篇小说《候鸟的勇敢》,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第一段点明了故事发生的地点、时间,交代了天气转为秋凉,夏候鸟开始南飞的背景。 B、小说详细地描写大雁选择在一个晴朗的早晨迁徙,而最后一批东方白鹳则选择黄昏时分迁徙,这是表明它们的迁徙习惯不同。 C、从作 品描绘出的环境可以看出,在白山黑水之间,金瓮河,风光美丽,是得天独厚的候鸟天堂。 D、“一次次地冲向天空,一次次地落下,再一次次地拔地而起”意在表明东方白鹳的勇敢顽强,为获得自由,付出巨大的努力。
(2)、对本文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候鸟的勇敢》很有诗意、也很有深意,采用象征的手法,不仅写自然的生态,还有社会生态。 B、两只勇敢的候鸟与张黑脸、德秀他们两位之间,存在着一种相互映照关系,小说歌颂鸟之爱情也歌颂人间爱情。 C、张黑脸做好了为受伤白鹳而留守管护站过冬的准备等情节,既表现了他在工作中忠于职守,也表现了他的爱鸟如命,淳朴善良。 D、迟子建的语言唯美自然,富有色彩美、画面感;作者手法细腻,也善于对人物心理活动进行细致描绘。
(3)、“文似看山不喜平”,请分析小说在两只东方白鹳迁徙上的情节设置及其艺术效果。
(4)、有人从《候鸟的勇敢》中读出了苍凉,有人却感觉到了温暖和希望。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和理由。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拜谒芦苇

    或许芦苇并不是世界上最美丽的植物,但我对它却怀着一份敬意与留恋。

    童年的故乡,河边和塬下都有芦苇,美丽婆娑,绵绵一片。在我的记忆里,好像所有的春天都是从那里开始绿的。春日里我们像野孩子一般,欢快的影子在绿绿的苇子里蹦蹿。明净的阳光追逞着我们,洒在苇子上,也温暖地绽开在我们脸上。叶如剑,顺手掐一枝,卷成苇笛。不一会儿,芦丛里便悠悠地飘起苇苗的合奏。风是芦苇的语言,幽幽地呢哝着。站在高处看,那芦塘如一幅青翠的长卷;深深的芦丛是鸟的家,总飘着鸟们的低吟或高歌,此起彼伏。

    盛夏狂风骤雨会常来,风雨中的芦苇翻腾起伏,像泛白的巨浪,像燃烧的绿色火焰。傲岸的身躯侧身相依,紧紧挽在一起,伴着阵阵轰鸣,如旗如幡地漫卷飞扬,任风暴从它的肩背上卷过。一阵阵雨瀑倾泻着,击打着……

不论风雨怎么肆虐,它们一直抗衡着。不论多久,风雨总会过去,当云开雨住,它们颤动一身血雨,又挺起胸,湿漉漉齐刷刷地立起,昂头向天,威武雄壮,像一群摧不垮,压不倒,却能以柔摧刚的王者。它告诉我,在遭逢厄运的风雨时,要守住心中的信念和生命的尊严。

    后来长大了,我看到了河中沙洲上的另一片芦苇。那是一个秋水暴涨的午后,我的心绪如水一般苍茫。坐在河边的坝子上,看一河卷着杂物翻滚着的浑黄的洪水。河中央狭长的芦洲,全被洪水淹没了,只露出一片细长的苇尖。它们在洪流中挣扎着,时隐时现。这急流,这挣扎着的苇子,霎时让我的心为之颤动。那漫漫湍流,正在演释一场求生的悲壮与惨烈。水面上那一茎茎绿色是那么纤细,却不折不挠,全力支撑着它们孱弱的身躯,艰难地泅渡着。这是一片在狂流中舞动的芦苇,是一片与急流对峙的芦苇。它们坚韧得如一面面希望的旗帜,染亮我的心。它告诉我,生命在激流中,永不会倒下。

    秋去冬来,芦花如雪,一蓬飞絮,白发飘飘,像一群乡野里的母亲——她们轻吟着生命的沧桑。我知道芦苇心中装着无数大地上的事情,但它不说。鸟儿早已飞走,只有阳光薄而柔软地照着它瘦瘦的叶子。它曾春绿夏荣,趟秋雨,冒冬雪,走完它的四季。在它生命的冬天,只闪耀最纯朴的银白。寒风中的芦苇,每个细节都进出它生命最后的重量——那白亮的黄叶和枝干是它生命的全部。经霜后,芦叶干枯,只剩挺直锃亮的枝,那明亮的色泽,就像是它不愿凋零的思想,燃亮了冬天。它想带着这最后一丝光芒,卸下一身负累,随风雪与茫茫荒草为伍,回归大地。它没有一丝凄迷与眷恋,只等农人收割,堆成垛。接着人们又用耙子耧净掉在芦苇地上芦叶,芦荡便干干净净地把自己交付给一场又一场风雪。

    从冬到春,场院里芦苇高高的垛越来越小,它们正在被剥,被剖,被辗,被巧手的人们编成席,编成草盖,编成粮仓,编成各种物什拿到集市上去卖。剩余的枝叶最后被烧,变成冬天走向春天的火焰……到开春,高高的苇垛便全消失了。

    一夜春风,悄然而至,塘水冰融。不几日,白惨惨的芦塘不知何时又冒出淡绿的芦尖。哦,这就是它的又一次生命,只要根在,它的生命便生生不息。

    哦,这就是一种生命……忽地我不禁又想起了那更遥远更崇高的芦苇。那曾在《诗经》中读到的“蒹葭苍苍”,该是最古老的芦苇了,然而它比不上让我动情和惊诧的微山湖的芦苇。我曾坐着游艇在当年游击队与日寇斗智斗勇浴血周旋的微山湖上,看到过如汪洋一般的芦苇。水,滚滚滔滔;芦苇如密密的丛林,如威武的战士,在洪流猛浪中向前俯冲……那情景令人震撼。那天虽乌云笼罩,细雨吹洒,而我却分明看到了它崇高与卓越的光芒。那是在血雨腥风中曾坚强地与敌人战斗过的芦苇啊;那是曾见证过扒飞车,炸桥梁,芦荡飞舟的壮烈的芦苇;那是见证了一个民族在强敌面前挣断镣铐,冲破封锁的不屈的芦苇;那是在苦难中,在生与死的烈火中生长过的芦苇啊!

    佛家说一苇可航,渡尽劫波,那是对芦苇最高的礼赞。其实一个人就是一棵芦苇——一棵在人世的风雨中,艰辛活着的芦苇。但你要坚守自己,做一个正直的人,因为正直的人,灵魂永远是站着的。而现实中有太多弯曲的灵魂,也有太多黯淡污浊的生命。

    我常想,芦苇虽不伟岸,不强权,像茅草一样活着,但我却很崇敬它。它不与花争艳,只是淡泊从容度着岁月;它也不争宠邀媚,卑躬屈膝,它只是用它的朴素洁净,坦荡高昂,昭示自己生命的平凡。我不知道一棵芦苇能沽多久,但我分明知道,它的前世今生都是一种永恒的高贵。

    站在芦苇身边,我才发现我的渺小。有那么一天,我能拥有一缕来自芦苇的光芒,照亮我的心灵就够了;有那么一天,我能像芦苇一样,永远清醒顽强守护自己的灵魂,完整地活一生也就够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每个故乡都在消逝

王开岭

    “故乡”,不仅仅是个地址和空间,它是有容颜和记忆能量、有年轮和光阴故事的,它需要视觉凭证,需要岁月依据,需要细节支撑,哪怕蛛丝马迹,哪怕一井一石一树……否则,一个游子何以与眼前的景象相认?何以肯定此即梦牵魂绕的旧影?

    当眼前事物与记忆完全不符,当往事的青苔被抹干净,当没有一样东西提醒你曾与之鬓厮磨、朝夕相处…它还能让你激动吗?还有人生地点的意义吗?那不过是个供地图使用、供言谈消费的地址而已。

    地址只象征方位、坐标和地理路线,而地点是个生活空间,是个有根、有物象、有丰富内涵的信息体,它繁殖记忆与情感,承载着人生活动和岁月内容。比如说“什刹海”“南锣鼓巷”“鲁迅故居”,即活生生的地点,去了便会收获你想要的东西。再比如传说的“香格里拉”,即是个被精神命名的地点,而非地址——即使你永远无法抵达、只能诗意消费,也不影响其存在和意义,地址是死的,地点是活的。地址仅仅被用以指示与寻找,地点则用来生活和体验。

    安东尼·奥罗姆是美国社会学家,他有个重大发现:现代城市太偏爱“空间”却漠视“地在他看来,地点是个正在消失的概念,但它担负着“定义我们生存状态”的使命地点是人类活动最重要、最基本的发生地。没有地点,人类就不存在。”

    其实,“故乡”的全部含义,都将落实在“地点”和它养育的内容上。简言之,“故乡”的文化任务,即演示“一方水土一方人”之逻辑,即探究一个人的身世和成长,即追溯他那些重要的生命特征和精神基因之来源、之出处,若抛开此任务,“故乡”将虚脱成一记空词、一朵谎花。

    当一位长辈说自个儿是北京人时,脑海里浮动的一定是由老胡同、四合院、五月槐花、前门吆喝、六必居酱菜、月盛斋羊肉、小肠陈卤煮、王致和臭豆腐……组合成的整套记忆或者说,是京城喂养出的那套热气腾腾的生活体系和价值观,而今天,当一个青年自称北京人时,他指的一定是户籍和身份证,联想的也不外乎“房屋”“产权”“住址”等信息。

    前者在深情地表白故乡和土壤,把身世和生涯溶化在了“北京”这一地点里,后者声称的乃制度身份、法定资格和证书持有权,不含感情元素和精神成分。

    “空间”的本能是膨胀和扩张,它有喜新厌旧的倾向;“地点”的秉性是沉静和忠诚,无形中它支持保守与稳定,二者的遭遇折现在城市变迁中,即城区以大为能、建筑以新为尚,而熟悉的地点和传统街区,正承受垃圾的命运,其实,任何更新太快和丧失边界的事物,都是可怕的,都有失去本位的危险,都是对“地点”的伤害。像今天的北京、上海、广州,一个人再把它唤作“故乡”,恐怕已有启齿之羞——

    一方面,大城欲望制造的无边无际,使得任何人都只能消费其极小一部分,没人能再从整体上把握和介入它,没人再能如数家珍地描叙和盘点它,没人再能成为名副其实的“老人”。

    另一方面,由于它极不稳定,容颜时时变幻,布局任意涂改,无相对牢固和永久的元素供人体味,一切皆暂时、偶然,沉淀不下故事——于是你记不住它,产生不了依赖和深厚情怀。总之,它不再承载光阴的纪念性,不再对你的成长记忆负责,不再有记录你身世的功能。

    面对无限放大和变奏、一刻也不消停的城市,谁还敢自称其主?

    所有人皆为过客,皆为陌生人,你的印象跟不上它的整容。而它的“旧了易迷路的“新人”,如此无常的城市里,人和地点间已失去了最基本的约定,同一位置,每年、每月、每周看到的事物都闪烁不定,偶尔,你甚至不如一个刚进入它的人了解某一部位的现状。

    吹灯拔蜡的扫荡芟除,无边无际的大城宏图,千篇一律的整容模板……

    无数“地点”在失守,被更弦易帜。

    无数“故乡”在沦陷,被连根拔起。

    “我回到故乡即胜利。”自然之子叶赛宁如是说。沈从文也说,“一个士兵要么战死沙场,要么回到故乡,”他们算是幸运,那个时代,故乡是不死的。至少尚无征兆和迹象,让游子担心故乡会死。

    是的,丧钟响了。是告别的时候了。每个人都应赶紧回故乡看看,赶在它整容、毁容 或下葬之前,当然还有个选择:永远不回故乡,不去目睹它的死。

    没有故乡,没有身世,人何以确认自己是谁、属于谁?

    没有地点路标,人如何称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我们唱了一路的歌,却发现无词无曲。

    我们走了很远很远,却忘了为何出发。

(选自《古典之殇》,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斯人独憔悴

迟子建

    创作是一种自我完善的过程。

    每个人都有独具个性的生命存在方式,每个人都尽可能地在生活的各个领域中比较充分地去实现自己的价值。我当然也未能免俗。

    细细算来,从我开始小说创作至今所发表的三十万字作品,百分之九十九都是写下层人的生活的。这一回顾连我自己也略为吃惊。

    我出生在北极村漠河,在那里度过了我孤独寂寞的童年时光。那里有我的外婆和外祖父,他们曾经给我讲过许许多多的民间故事。我现在还常常回忆起当年讲故事的情景来。

    晚饭过后,农人家里忙过了该忙的事情,就要聚在一起谈天说地。生活太单调,他们疲惫的呵欠声常常同日头一起落山。而且,那里一年难得看上一场电影,那么,晚饭之后的茶水和故事就是生活中最好的消遣了。每逢这个时刻,我就带着我心爱的狗(它叫傻子,后来我把它写入第一部中篇小说《北极村童话》),和这条狗一起挤入听故事的人中,直听得心儿不知飞到哪里,仿佛魂都丢了似的。

    那便是我最早的启蒙文学。它不是唐诗宋词,而是来源于民间的那种质朴而又奇诡、光怪陆离的故事。

    于是,我在十九岁那年坐在夕阳西下的窗前,看着天边飞涌的那一团团金色的晚霞的时候,我仿佛在绚丽的晚霞中又看到了童年生活的每一个片段,我的心难以平静,我开始断断续续地记载我的童年生活,二十岁那年把它整理成中篇小说,发表在一九八六年第二期的《人民文学》上。

    从此,我真正走上了文学创作的道路。

    这实在不是一条坦途,这实在不是一个美差。

    我需要读大量的书来丰富自己的心灵,我需要走南闯北去看世界,而时间和日常琐事又常常打乱我的计划。

    因而我的创作有它不可否认的局限性和狭隘性,它还没有达到从一个宏观领域的高度去把握和观照生活的那种让人叹服的洞察力。

    必须承认,我将来如果不超越自己,只是在我的童话世界里流连忘返,那么我的艺术生命也就终止了。而超越自己是多么艰难。它要养精蓄锐几时、苦苦求索几时,才能获得一个瞬间的辉煌。

    但我仍要孜孜以求那辉煌。不管它最终实现与否。

    今年五月,在泉州附近的静峰寺山上,我看见了弘一法师的手书遗言:“悲欣交集”四个字。据说,他的出家一直是个谜,他出家后他的妻子曾跪在寺门外三天三夜,眼泪哭干了他也不动一丝恻隐之情。我以为他伟大。而他临终的遗言却使我对他的伟大产生了怀疑。因为真正的出家人,无所谓悲,无所谓喜,而他生命之终极之时,仍能感受到“悲欣交集”,可见凡心难泯,他未能来一个彻底的超脱留与后人传说。但我左思右想,仍然认为他是伟大的。

    他的伟大便在于他把自己难以超拔的心态毫不保留地馈予人间,还给人间一个真实。他便是不朽的了。

    我又想起了一个故事,是法国著名作家巴尔扎克写作的故事。巴尔扎克作为现实主义艺术大师,留给人间的十部不朽的作品,早已闻名世界。他一生中唯独喜欢咖啡。每逢写作之时,他总要把咖啡壶放在写字桌旁,一杯一杯地饮下去。他创作的欲望和情绪在膨胀,而他的身体却在一天天地垮下去。丰富的精神生活把他推到一个波涛汹涌的极致的境界,可渐渐衰竭的体力却把一个血肉之躯慢慢地推向上帝的虎口。

    创作是一种自我完善的过程,也是一种自我销蚀的过程。

    我们要完善自己,因而不怕销蚀。

(选自《姹紫嫣红开遍》,有删改)

阅读下文,完成各题。

搬家

    李城给我打电话,希望我能去一趟他的家乡。那时我正在青海参加一个笔会,向主办方请了假便奔向火车站。电话里李城的声音还挺风和日丽的,不像一个肺癌晚期又严重肾衰的患者。挂了电话他又往我手机里发来地址以及坐车线路——其实是多余的,即使没有这些,我也能准确无误地找到小官庄。李城无数次向我进行描述,好像小官庄也是我曾生活过的地方,那里的每一棵树,每一缕炊烟,以及头顶或缺或圆的月亮,都是我熟悉的。

    认识李城时,我刚开始写小说,妻子去世不久,而我也刚刚退休,为了排遣悲伤和寂寞,我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在了写作上。对于小说中的人物,我总是给他们一个最朴素确切的名字,比如,小说中的女性,大多叫做王彩虹,她们内向而腼腆,追求像彩虹一样的绚烂美好;至于小说中的男主人公,大多沉默木讷,隐忍顽强,无一例外都叫做李城。

    所以,当见到一个瘦精精的他时 , 我忍不住吃了一惊,而后又笑起来。我说,你叫李城?你确定你叫李城?

    李城也愣了一下,然后也像我那样笑起来,他说,确定,我确定就叫李城。他正在我的小屋里,和一个工人要将一摞书抬出去,清晨通透而明亮的阳光照在他的半边脸上。这个画面很多年后我都历历在目,好像是刚刚发生的一样。

    他们是搬家公司的,爱心搬家公司。

    这之后,又让他帮我做过一些鸡零狗碎的事,比如移动一下柜子,比如换一个灯泡,甚至是一颗螺丝松了,我都会给他打电话。李城很乐意,有时晚上来,有时第二天清早。自行车的铃铛在楼下先摁出两声,便噌噌跑上来。每次我会塞给他一些酬劳,他拒绝,只有我说“不收下次就不找你了”,他才会无奈收下,并总以老家的粮食蔬菜作为感谢。有一个傍晚,我去厨房倒水,转身时突然发现角落里有个金黄色的点,打开灯,原来是一朵菜花。那是李城一个礼拜前送来的,我没有吃完,蔫了,一棵已经没有根的青菜居然开出了一串花。我蹲在墙角很长一段时间,这些生命的顽强绽放使我泪水潸然。

    李城很喜欢在干完活后倚在门框上问我小说的事。

    你写过多少个李城?

    李城多大年纪了?

    怎么给他取李城这个名字?

    可以不把他写死吗?

    这篇还有多少字结尾?

    这些问题是不必回答的,很多时候他只是自言自语,之后总是告诉我小说里的李城跟他还是有那么一点相似之处的,或者说,这也许就是他的未来呢。

    后来,搬家公司倒闭,他去了一个建筑工地。对于这个工作,他很满意,住工棚,可以省下住铁皮屋的租金。

    李城比以前更黑了,也更瘦。如果不知道年龄,压根猜不出李城只有二十来岁。

    李城说他这些天都在最高的地方干活,风吹得人摇摇晃晃。

    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李城干活的场景,还有他的工友们,像蜘蛛侠似的攀援在高楼的四壁,他们吊着安全带,戴着安全帽,用混凝土一点点地将楼房喂大。楼长高了,结实了,漂亮了,他们也离开了,城里的人蜂拥而至,他们不会想起这座楼是怎么长大的,他们只会站在窗前向远方眺望。

    当我用“摇摇晃晃”这个词语描述李城时,我也曾想过,李城某一天会不会像一片树叶那样摇摇晃晃飘落下来。不过,我的想法并非完全准确,但相似的是,李城的确从一幢楼上摔下来了。我没有在现场,所以不能准确描述那一时刻。李城形容自己就像小鸟那样飞了起来,他并没有感到害怕,只是十分想念老家年迈的父母,还有他的傻姐姐。

    那些他曾经搬运过的脚手架,救了他一命。从外表看,他几乎完好无损,但体内像经历了一场地震。医生嘱咐他不能再干体力活了,只能休息。李城躺在工棚的钢丝床上,似乎很平静,把我带给他的小说读了又读,甚至还给我打过几次电话,问我正在写的小说里的李城是什么样儿的呢。

    两个月后,李城有了新工作,在一家化工厂做门卫,他觉得自己的身体越来越不行了,恐怕连这样的“门卫”都干不了了。没到年底,他回到了小官庄。

    按照李城说的路线——下车后沿着一条石子路向西,过一个小桥,再沿着大堤向前走一段路,便是小官庄了。那片他描述过很多次的梨园,应该就在大堤下,还有桃园,柿子园,还有落满松针的松树。然而,这些,我都没看到,大堤上没有树,草皮之下的沙土已经裸露出来,一辆拖拉机正在挖土。正是一年中最美好的季节,但地里的庄稼毫无生机。不少树木被砍伐掉了,树桩还是新的,村庄裸露出来,显得胆怯而瘦弱。

    我顿时明白李城向我描述的小官庄,应该是它曾经的样子,是李城记忆里的模样。

    李城特别消瘦,如果用数字形容的话,就是又被削去了二分之一。我突然不知道说什么,十分难过,一路上幻想了很多结果,全部破灭。

    我无法将眼前这个人和那个骑自行车意气风发的小伙子联系在一起,仿佛他们是两个不同的人。我还记得那个人总是春风拂面,一脸笑容,他的声音清脆而干净,他喜欢帮我搬书,总是从高高的人字梯上噌地跳下来;他还和我争论小说里的人物,不能接受我将他们写成懦夫;还有,他的乐观让我从丧妻的悲痛中慢慢走出来……

    那天的阳光很好,一直照到李城床边。屋外特别安静,阳光一点点地移动,爬向我们的身体,仿佛从没感受过的轻柔与温暖。它一点点地攀登上来,向李城的身上移过去,阳光普照着,从不会对谁吝啬。

    我记不请自己后来是怎么离开这间屋子,离开小官庄的,我内心无比难受,却又无比轻松,李城说,他找我……是有一件重要的事,希望能帮帮他。我点头,身体向他倾斜,以便能听清他断断续续的声音。李城说,他想……搬家……,希望我能将他搬进小说里,和之前任何一个“李城”的命运都不一样,他希望,在小说里,他有一个……美好未来,当然,还要有他的父母和傻姐姐。

(取材于汤成难同名小说)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卜白

袁良才

①民国时期的上海,凭一张纸名满天下且赚得盆满钵满的,只有《申报》。《申报》副刊《自由谈》更是牛气冲天,在上面发稿的多是鲁迅、郁达夫、茅盾、叶圣陶这样的超级大腕。文豪扬眉吐气,编辑、记者先生也神气活现,洋气十足。但凡事都有例外。卜白就是个例外,不,简直是个另类。

②他是《申报》的资深编辑,陈寅恪的高足,国学功底不可作等闲观,却土得掉渣,土得冒烟儿。瘦高个儿,白净无须,常年着一袭青布长衫,足穿黑色方口布鞋,架着一副琇琅圆形近视眼镜,讲一口江南土语。在报社,他专司划版、校对。有时副刊缺边少角的,主笔大人就会说一声,卜先生,您给补一点白吧。卜白二话不说,展纸挥毫,须臾立就:或杂谈,或轶闻,或小幽默,或诗画配,虽短小得可怜,却鞭辟入里,妙趣横生,无不是锦绣文章。

③不少读者就是冲着卜白的补白文章,才订买《申报》的。其补白文字,政治、经济、文化、天文、地理、历史,无所不包,涉笔成趣。依其姓名谐音,人送雅号“补白大王”。真是通才、捷才、怪才。

④怪才必有怪癖。他嗜茶。西湖龙井、碧螺春、太平猴魁,他宁愿饿肚子也要设法买来饮。有好事者悄悄作了统计,卜白每天饮茶能饮掉五瓶热水,可见嗜茶之深。但他很少如厕,你说怪也不怪?

⑤一天,主笔大人对卜白说:“卜先生,您也该给自己的人生补补白啦。”卜白会意,三十好几的人,竟酡红了脸,期期艾艾道:“不急,不急。事业未就,何以家为?”主笔不由分说,扯着卜白的青布长衫袖口说:“走,我陪您去见一位女士,我太太已候在那里了。”

⑥卜白见到那位神情忧伤的女士,得知她男人是谢晋元的部下,在淞沪战役中为国捐躯了,撇下孤儿寡母。卜白竟爽快地应承了这桩婚事,主笔夫妇大感意外,又惊又喜。

⑦卜白一段话让女士为之涕泪交流:“我虽一介书生,亦当为抗战效绵薄之力。让我为你这个抗日英烈之家补白吧!再说,你的娘家福建安溪有好茶——铁观音呢!”

⑧卜白没啥业余爱好,除了饮茶,就是看看京戏,尤其迷梅兰芳的戏,一来二去,结识了梅兰芳,成为票友。一次,梅兰芳在天蟾舞台演《贵妃醉酒》,观者如堵,一票难求。卜白却接到了梅兰芳专门差人送来的戏票。卜白急急地赶到剧场,戏正待开演,梅兰芳的嗓子突然发不出声音了,在后台急得团团转!

⑨卜白听闻,急急如风地挤进后台,对梅兰芳说:“救场如救火!你在台前演,我在台边唱,合作一曲双簧。”

⑩梅兰芳将信将疑,台下的观众已作哄叫闹起来,梅兰芳只得上台去。

⑪“海岛冰轮初转腾,见玉兔,见玉兔又早东升。那冰轮离海岛,乾坤分外明……”剧场顿时响起暴风雨般的掌声。

⑫整场戏下来,梅兰芳的表演与卜白的唱腔念白浑然一体,俱臻妙境,竟无一名观众识破此中玄机。

⑬事后,梅兰芳特意答谢,卜白又是一句:“急人所难,君子不可不为,补白亦大快事也!”

⑭民国三十八年初夏,解放军的隆隆炮声响彻大上海城郊,吴淞口外,汤恩伯率重兵扼守上海。《申报》选派战地记者,“大笔杆子”们虽西装革履,却顿失绅士风度,不是低头狠劲抽烟,就是把咖啡喝得嘴里一半、地上一半。卜白饮了一口铁观音,一抹嘴,石破天惊地说:“我去!”

⑮有一天,上海市民突然从《申报》上看到一则快讯:国民党淞沪警备司令部副司令刘昌义中将率部投诚,为解放军打开进入上海中心城区的大门。

⑯谁也没想到,这竟是卜白平生最“得意之作”。多年后,卜白在自己的回忆录中写道:“我是中共隐蔽战线的一名战士,策反敌人弃暗投明,是我对军事斗争的一种补白!”

⑰卜白,姓卜名白,一生补白。

(选自《小小说月刊》2017年8期,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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