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真题 难易度:普通

2012年河北省中考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说明文,回答下列各题。

植物的抗旱本领

    ①有人在亚里桑那的沙漠里做过一项有趣的实验:把一棵37公斤重的仙人球放在室内,一直不浇水。经过六年,它依然活着,而且还有26公斤重。植物的这种抗旱本领,真是令人称奇!植物经过漫长的进化和繁衍,不仅有着适应干旱环境的非凡能力,而且具有种种神奇的抗旱本领。

    ②减少水分蒸腾是植物抗旱的有效方式。为了节省水分,有的叶子退化成针状或棘刺,有的生有茸毛,有的体表披上一层角质或蜡质,有的叶子还会蜷曲、闭合。这样,就会减少水分蒸腾。生长在我国北方草原小野莴苣,为了减少水分的散失,叶片不是以平面向着太阳,而是像刀刃似的向上,叶子与地面垂直。由于这类植物的叶片的背面,腹面几乎受到等量的光照,所以两面都能进行光合作用。更为有趣的是,树姿奇特的光棍树终年不长叶子,只有光溜溜的树杈。这是因为该树的故乡在炎热的非洲干旱地区,那里常年无雨,异常缺水,为了减少水分的散失,它们叶子逐渐变小,甚至消失,而树枝变成绿色,以代替叶子进行光合作用。

    ③有些植物的叶子不但退化成针状或棘刺状,以减少蒸腾,而且营养器官变得肥厚多汁,以便自身贮藏水分。猴面包树生长在非洲东部的热带草原里,成龄大树一般高约25米,而直径却达5米,有的甚至超过10米。远远望去,犹如巨大的酒瓶。在干旱的时候,树上不长叶子;到了雨季,才开始长叶、开花、结果。同时大量吸收水分,贮藏在肥胖的树干里,以备旱季之用。生长在墨西哥沙漠的仙人掌像一座座巨大的烛台,通常有10﹣15米高,粗得一个人都难以合围,体内水分竟达95%以上。在它巨大的身躯里,能贮藏一吨以上的水。当旅行者缺水时,打开它的躯干,就可以饮到清澈的淡水。因此,它享有“沙漠里的甘泉”之美名。

    ④强大多样的根系是植物抗旱的保证。干旱的草原降水量极少,水分蒸发极快,雨水往往只能湿润土壤的表面,下层的土壤却很干燥。这些地方生长的根茅、隐子草和沙蒿,都长着入土不深、分枝极多、平铺在土表层的根系。沙拐枣的垂直根系较浅,水平根系则长达十几米,只要地面有一点点水分,它就能充分吸收。在干旱的沙漠地区,有的植物地面部分大大缩小,地下部分却大大增加,主根扎得很深。一株不到半米高的白刺,主根长13米多,侧根长6米以上,根幅14米,相当于冠幅的30多倍!

    ⑤忍耐干旱的植物的抗旱生理物征。有了这样的生理特征,才使得有些植物在严酷的干旱面前,表现出异常顽强的生命力。

(1)、选文第一段写“一项有趣的实验”,其用意是什么?

(2)、根据文段内容,为第③段横线处补写一个恰当的句子。

(3)、选文运用的主要的说明方法是什么?有什么作用?

(4)、根据文意,判断下列说法的正误。

①为减少水分的散失,光棍树的叶子逐渐退化,用绿色的树枝进行光合作用。

②生长在墨西哥沙漠的仙人掌身躯巨大、贮水丰富,被称为“沙漠里的甘泉”。

③沙拐枣能充分吸收地面水分,是因为它的垂直根系和水平根系都很发达。

举一反三
        第一要敬业。敬字为古圣贤教人做人最简易、直捷的法门,可惜被后来有些人说得太精微,倒变得不适实用了。惟有朱子解得最好,他说:“主一无适便是敬。”用现在的话讲,凡做一件事,便忠于一件事,将全副精力集中到这事上头,一点不旁骛,便是敬。业有什么可敬呢?为什么该敬呢?人类一面为生活而劳动,一面也是为劳动而生活。人类既不是上帝特地制来充当消化面包的机器,自然该各人因自己的地位和才力,认定一件事去做。凡可以名为一件事的,其性质都是可敬。当大总统是一件事,拉黄包车也是一件事。事的名称,从俗人眼里看来,有高下;事的性质,从学理上解剖起来,并没有高下。只要当大总统的人,信得过我可以当大总统才去当,实实在在把总统当作一件正经事来做;拉黄包车的人,信得过我可以拉黄包车才去拉,实实在在把拉车当作一件正经事来做,便是人生合理的生活。这叫做职业的神圣。凡职业没有不是神圣的,所以凡职业没有不是可敬的。惟其如此,所以我们对于各种职业,没有什么分别拣择。总之,人生在世,是要天天劳作的。劳作便是功德,不劳作便是罪恶。至于我该做哪一种劳作呢?全看我的才能何如,境地何如。因自己的才能、境地,做一种劳作做到圆满,便是天地间第一等人。
        怎样才能把一种劳作做到圆满呢?惟一的秘诀就是忠实,忠实从心理上发出来的便是敬。《庄子》记佝偻丈人承蜩的故事,说道:“虽天地之大,万物之多,而惟吾蜩冀之知。”凡做一件事,便把这件事看作我的生命,无论别的什么好处,到底不肯牺牲我现做的事来和他交换。我信得过我当木匠的做成一张好桌子,和你们当政治家的建设成一个共和国家同一价值;我信得过我当挑粪的把马桶收拾得干净,和你们当军人的打胜一支压境的敌军同一价值。大家同是替社会做事,你不必羡慕我,我不必羡慕你。怕的是我这件事做得不妥当,便对不起这一天里头所吃的饭。所以我做这事的时候,丝毫不肯分心到事外。曾文正说:“坐这山,望那山,一事无成。”一个人对于自己的职业不敬,从学理方面说,便亵渎职业之神圣;从事实方面说,一定把事情做糟了,结果自己害自己。所以敬业主义,于人生最为必要,又于人生最为有利。庄子说:“用志不分,乃凝于神。”孔子说:“素其位而行,不愿乎其外。”我说的敬业,不外这些道理。

现代文阅读。

走一步,再走一步(节选)

莫顿·亨特

      时间一分 一秒地过去,暮色开始四合。在一片寂静中,我伏在岩石上,恐惧和疲乏使我全身麻木,不能动弹。

      暮色苍茫,天上出现了星星,悬 崖下面的大地越来越暗,这时,树林里有一道 手电光照来照去。我听到了杰利和我父亲的声音!父亲的手电光照着我。“下来吧,孩子,”他带着安慰的口气说,“晚饭做好了。”

      “我下不去!”我哭着说,“我会掉下去,我会摔死的!”

      “听我说吧,”我父亲说,“不要想着距离有多远。你只要想着你是在走一小步。你能办得到的。眼睛看着我电筒的光照着的地方,你能看见石架 下面那块岩石吗?”

      我慢慢地把身体移过去。“看见了。”我说。

      “好,”他对我说,“现在你把左脚踏到那块岩石上。不要担心下一步。听我的话。”

      这似乎能办得到。我小心翼翼地伸出左脚去探那块岩石,而且中踩到了它。我顿时有了信心。“很好,”我父亲叫道,“现在移动右脚,把它移到右边稍低一点的地方,那里在另外一个落脚 点。”我双照着做了,我的信心大增。“我能办得到的。”我想。

      我每次只移动一小步,慢慢爬下悬崖。最后,我一脚踩在崖下的岩石上,投入了父亲 强壮的手臂中 。我先是啜泣了一会儿,然后,我产生一种巨大的成就感。这是我永远忘不了的经历。

      我曾屡次发现,每当我感到前途茫茫而灰心丧气时,办要记下起很久以前我在那座小悬崖上所学到的经验,我便能应付一切。我 提醒自己,不要想着远在下面的岩石,而要着眼于那最初的一小步,走了这一步再走下一步,直到抵达我所要到的地方。这时,我便可以惊奇而自豪地回头看看,自己所走过的路程是多么漫长。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大爱不言愁

蒋平

       ①自小,父母就溺爱他.由于个头长得比一般孩子高,不到9岁,父亲就让他去体校,那一年.他还不会自己系鞋带。

       ②体校的要求是很严历的,一切都得自己动手,他又是里面年纪最小的,很难适应艰苦而枯躁的训练环境,经常被教练训得哭鼻子。终于有一天,他忍不住了,背着老师偷偷写信给母亲,说实在不想练了,要妈妈早点接他回去。信发出不到一个星期,母亲就在校门口出现了。

       ③那一回:他没有随母亲回去。母亲那一副魂不守舍、心急如焚的模样,让他感到一种莫名的震撼与愧疚。他觉得,是自己的自私和娇气,给母亲和全家人带来了担忧和伤害。也从那一天开始,他改变了想法,心里有了苦闷,只和教练商量。即使是受了委屈,也只暗地里向好友倾诉;除此之外,在所有的亲朋好友眼里,他一直是阳光、帅气的模样。

       ④后来.他成为职业运动员,开始从事各类严酷和激烈的比赛。和别的运动员不一样,他只习惯向父母报喜,告诉自己工作和生活上的好消息。当取得冠军时.就在第一时间给家里打电话.和亲人分享成功的喜悦。

       ⑤他的比赛越打越好,渐渐地,在全国也有了名气,开始进入电视直播的视线。那-次,在一场重要的比赛中,夺标呼声最高的他,首轮即遭淘汰。走下赛场那一刻,他哭了。但他很快稳定了情绪,正愁着这次电话如何打时,手机响了,是母亲打来的:“儿子,这几天吃得好吗?睡得好吗?”“很好,妈,你放心吧,我会打好每一场比赛的!”“好的,妈相信你。你是最棒的!”

       ⑥母亲说这话时,他并不知道,十几分钟前,父母一直在看他的比赛直播,当他泪洒赛场的那一刻,荧屏前的父母也是泪雨滂沱。就这样,在聚少离多的日子里,他给父母的电话里,都是说不尽的喜讯和快乐:接受媒体采访时,他也很少提及父母,按他的理解:“他们年纪大,身体又不好,受不了刺激。我又是一个公众人物,时刻都在激烈的竞争环境里度过,比赛有输有赢,不跟他们诉苦,就是不想让他们跟着我受煎熬,包括受到生活之外的干扰。”因而,在父母眼里,儿子永远是那个无忧无虑的、长不大的男孩。

       ⑦带着这样的心境,他来到了2008年8月的北京。这一次,他一路过关斩将,如愿以偿地捧得了冠军奖杯。同样是报喜,此刻,面对母亲的声音,他早已泣不成声,眼里幻化出的,尽是当年母亲来体校接他时,那一副魂不守舍的模样。还是母亲率先打破僵局:“儿子,想说你就说出来吧,你是最棒的!”

       ⑧他就是林丹,北京奥运会羽毛球男单冠军,一个习惯向父母报喜不报忧的男人。而父母,也习惯以一种默默无闻的方式,给儿子传递着爱和无忧的心境,让他顺利登上人生之巅。

阅读短文,回答问题。

一顿午餐

       我将不胜感激。你的婶婶:诺拉。”自从我母亲得病以来,婶婶诺拉一直照料我的生活。

       当时我在大学里每月只靠父亲给的5英镑维持生活,接到婶婶的来信时,我只剩下20先令了。但是,无论如何我不能拒绝她的要求!

       我知道一个比较好的餐馆,那里一顿午餐每位只需3个先令,那样的话,我还可以有14先令维持到月末。

       当我带她到那家小餐馆门前时,她指着街对面的“亲属大厦”说:“我们为什么不去那儿?那儿也许更好一些。”

       “噢,的确很好——如果你喜欢的话。”我说。我不能说:“亲爱的婶婶,我实在没有足够的钱请你去‘亲属大厦’用餐,那儿的价格远远超出了我的承受能力!”

       侍者递上一份菜单。“噢,”婶婶说,“我们可以要一盘这个。”这是一道法式鸡块,是菜单上最贵的一道菜——7先令。我为自己点了一道1先令的小菜,因为我希望能留下点儿钱维持生活。现在大约用去了8先令,不!——应当是9先令,因为我还要将付给侍者1先令的小费。

       “这位女士还需要点儿什么吗?”侍者说,“我们有上好的鱼子酱。”“鱼子酱!”诺拉婶婶忍不住喊道,“太妙了,我能要一碟鱼子酱吗?”我不能对她说:“不,你不能,因为那会让我只剩下5先令维持到这个月末。”我没出声,所以她要了一大碟鱼子酱——外加一杯葡萄酒。现在我只剩下5先令了。4先令可以买到足够的面包和干酪,熬这个礼拜。但是她吃完了鸡块,又看见侍者手里拿着几块奶油蛋糕。

       “噢!”她说,“这些蛋糕看上去可爱极了,我只要10小块!”于是,我只剩下3个先令了,然而侍者又报上了一些水果——她肯定还会要一些。最后,经过如此丰盛的午餐,我们是一定得要两杯咖啡的,那么我将一无所有,甚至连付给侍者的小费也没有了!

       侍者递上清单:20先令。我把仅有的20先令放在盘子里没有小费付给侍者。诺拉婶婶看看盘子里的钱,又看看我。“这是你所有的钱吧?”她问。“是的,婶婶。”

       “你将你所有的生活费都花在了这顿午餐上是吗?你太善良了——但这实在很愚蠢。”

       “不,婶婶。”

       “那么,这么多的语言中哪个单词最难讲?”“我不知道,婶婶。”

“‘不’。当你长成一个大人,有时候你不得不对别人说‘不’,甚至对一个女士。我早看出你没有足够的钱来应付这顿午餐,但是我还是想给你上这生动的一课——所以我点了最贵的一道菜,并且偷偷地看了你的眼色——可怜的孩子!”她付了账,并且将5英镑作为礼物送给了我。

       “噢,上帝!”她说,“这顿午餐几乎饱煞了你可怜的婶婶!我平时的午餐仅仅是一小杯牛奶而已。”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病人

       每天下午,她都要准时来到医院大门口左侧台阶上,铺下一张报纸,静静地坐在那儿看书。那是一本很厚的书。她的面前是一个花坛,红色的郁金香正在灿烂地开放。在她若有所思的时候,能看到她的那双大眼睛,平静而清澈。虽然病号服并不合身,但并不能掩盖住她的典雅的气质。

       她很友善,每当有人找她问事的时候,她表现得非常耐心。我想,她可能是位教师或幼儿园阿姨。

       起风了,她轻轻地合上书,又整整齐齐把那张报纸叠好,转身走进了大楼。

       楼里的人渐渐多了起来,有上班的也有下班的,正好又是探视的日子,电梯刚停下,人们争着拥了进去,电梯马上有了反应,发出“受不了”的报警声,最后上来的人没有下去的意思,她就从中间挤了出来,等下一趟。

       下一趟的人照样很多,不过还好,电梯没有报警,人们纷纷选择自己要去的楼层数。有个农民模样的大伯触动数字7的时候,那数字就是不亮。他有些着急,还有些紧张。一遍一遍地摁。但没有人告诉他为什么。她发现后,急忙说:“大伯,这部电梯双层停。”大伯忍然没有明白什么是“双层停”。说话间已经到了8层。大伯不知道该怎么办,不肯下。她非常客气地对电梯内的人说:“请等一下,我把他送到楼梯口。”她让大伯从8层走到7层。其实楼梯离电梯也就四五步远,她很快就回来了,电梯内的不少人只是表情严肃,并没有说什么。当然,肯定有人心里想:这人真多事。

       电梯慢慢上行,一位手捧花蓝的小伙子自言自语:口腔科病房是不是在12层呢?她主动接过来说,是的,往左拐。

       电梯到了14层,一位急忙下电梯的姑娘不小心丢下了插在塑料袋里的一枝玫瑰。塑料袋里有几盒营养品,但只有这一枝玫瑰。这时电梯门将要关上,她迅速触动开门钮并捡起那枝玫瑰,还没有说完“请等我一下”就跨出了电梯。她一定想把这枝玫瑰还给那位姑娘。对于要看望的人,那肯定是一枝温馨的玫瑰,可以疗伤的玫瑰。

       但她没有想到,她的后脚刚刚迈出电梯,电梯内一位戴眼镜的女士“啪”的一下就把电梯给关上了,并且触动了上行按钮。“神经病!”女士似乎憋了一肚子的火气没有发泄干净,继续说,“真的,这个人我知道,在这里住了一个多月了,精神病人。”

       “噢,我觉得她的行为不太正常。”另一个人接着说。

       电梯内剩下的十余人恍然大悟。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柿树,故乡的一颗美人痣

刘福田

    ①秋阳,拂去蒙在尘封往事的灰土,一树挂满红灯笼的柿子,让些许已经逝去的记忆,清晰而敏感起来……

    ②老家的秋,灿烂如火,在地头田畔三三两两生长的柿子树,欲黄还绿的叶子摇曳飞舞,枝叶间若隐若现,挂起一盏盏橘红色的灯笼,调皮地烘托着温暖与丰收。光影流动间,那一颗颗红红的柿子,挑开了记忆中的层层帷幕,满脑子里闪现的全是老家后院那棵大柿子树……

    ③据父亲讲,那棵柿子树至少已60岁高龄了。它高大的树干就有8米多高,巨大的墨绿色树冠,覆盖着地面方圆将近十平方米,棕褐色树皮已经斑斑驳驳,树心部分已空了。攀在地面的庞大树根像神话中龙的利爪,扎根在我家院后。

    ④每年春天,柿子树抽梢了,长出茂密的嫩叶,叶片枝头缀出点点乳白色花蕊。春风徐徐吹来,一阵阵浓烈馨香,沁人心脾,细小的花蕊招蜂引蝶,勤劳的蜂蝶呼朋结伴而来,为柿子树做媒传粉。

    ⑤入夏,雨后初霁,几声蝉鸣,那泛着浓绿光亮的树枝叶间,已点缀着时隐时现的小柿子,青青的小果粒像挂在碧空中的绿珍珠,让我们围着老柿子树屏息心醉。

    ⑥秋天,踏着细雨和凉风而来,那挂满枝头的柿子日渐成熟,棕褐色的小果皮已发出诱人的光泽,站在树底下,仰望着枝头沉甸甸的柿子,总禁不住童年口馋的诱惑。放学时,围着柿子树,捡着砖头块猛砸树干,有时也扛个竹竿敲打,偶尔掉下来个柿子,伙伴们就遍地寻找争抢 , 只要柿子一到手,也不用水洗便咬上几口,涩涩的苦味顿时溢满口腔,数不清吐了多少次,但还手握着,那种苦涩,填充了我童年的好多时光。

    ⑦直到爷爷把柿子打下来,奶奶用温水把它洗净,储藏在保持温水的大锅里,两三天后,爷爷就让奶奶拿出来给我和弟弟还有我的小伙伴们吃。显然,我的亲朋邻居也就都随着奶奶的方巾尝到了甘甜清爽的柿子。

    ⑧爷爷常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在想来,爷爷的心也像这棵柿树一般,慈祥而深沉。

    ⑨柿树和老屋一样,是故土的象征。而我更愿意把它看成是一颗美人痣,长在思乡人的心上,永远不能剔除。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