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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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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真题 难易度:普通

2012年福建省宁德市中考语文试卷

阅读下文,完成问题。

黄岩岛——神圣的领土

    ①最近一段时间,菲律宾频频制造事端侵犯我国领土主权,黄岩岛成为中外媒体关注的热点之一,孰不知黄岩岛历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领土。

    ②黄岩岛,又名民主礁,是 我国中沙群岛的组成部分。位于东经118°以西,与菲律宾隔海相望,是我国东南沿海渔民的传统渔场。从地质构造上看,黄岩岛是中国大陆架的自然延伸。而不是一个游离的海岛。

    ③大量的历史资料表明,黄岩岛自古就是中国的领土,中国最早发现了黄岩岛,1279年,元世祖忽必烈派天文学家郭守敬进行“四海测验”,据考证,郭守敬在在南海的测量点就是黄岩岛。所以早在13,14世纪中国元朝时,历史文献已显示黄岩岛是中国领土垢一部分。

    ④黄岩岛是我国的领土,其法律地位早已确定。1935年以来,中国公开出版的地图、教科书均标明黄岩岛为中国领土。另外,国中历届政府分别于1935、1947和1983年三次正式公布对此岛的命名或名称更改。中国对黄岩岛拥有主权早已得到国际社会的变遍承认。

    ⑤黄岩岛海域资源丰富。同南沙群岛一样,黄岩岛海域不仅是重要的海上通道,具有重要地战备地位,而且水产资源十分丰富。这里盛产经济价值较高的物产有:金枪鱼、红鱼、章鱼、梅花参及各种贝类产品,特别是珊瑚种类繁多、经济价值很高。以至,东南亚各国对她垂涎三尺。

    ⑥黄岩岛,对于我国神圣领土的完整性,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如果西沙的扼守南中国海的一道防线的话,那么黄岩岛就是这道防线的前哨。

(1)、文章从哪几个方面介绍黄岩岛是“中国不可分割的领土地”?

(2)、第⑤段中的划线句子用了哪种说明方法?有什么作用?

(3)、第⑤段中“东南亚各国对地垂涎三尺”一句中的“垂涎三尺”有得好,为什么?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黑匣子
         ①每当飞机发生空难,广播、电视或报纸总是在报道中提“黑匣子”。那么,“黑匣子”到底是什么呢?
        ②“黑匣子”是一个密封的金属,有普通鞋盒那么大。它里面装有两种飞行记录系统。其中一种是无线电话记录系统,可以把飞机驾驶舱内每个人的谈话和机场地面指挥及外界的通话全部接收下来,记录在“黑匣子”中的磁带上。飞机一起飞,无线电话记录器便开始不停地工作。由于磁带最大的录音量只有30分钟,录满30分钟,就会抹去旧的声音,再录下新的声音,因此磁带上总能保留飞机出事前最后30分钟驾驶舱内每个人的谈话和通话的信息。
         ③“黑匣子”中另一个系统是数据记录系统。它可以记录机起飞后的飞行速度、方位、高度和航向,发动机工作参数,驾驶员动作反应时间等多种数据。它的记录时间为50分钟,以后就除掉旧的数据,再记录新的数据。
        ④一旦飞机发生灾难,专家便可以根据“黑匣子”中记录的各种声音和数据来分析飞机失事的原因。因此,空难发生后,除了营救机上人员,寻找“黑匣子”也就成了刻不容缓的事情。
        ⑤早期“黑匣子”的外壳是黑色的,后来为了便于在各种复杂环境条件下寻找,它的外壳已不再是黑色,而是涂成了国际通用的荧光橘红色。它被安装在飞机尾部最安全的部位。“黑匣子”能承受很大的冲击力,能耐受1100℃的高温30分钟,在30米深的水下30天内匣子不渗水,能承受近2吨的静压力不变形。匣子里记录的多种信号和数据还不受外界无线电波干扰和磁力效应等方面的影响。有些“黑匣子”还装有用电池作能源的微型声波发射机,可连续发射一种超声波信号。由于有这么多特点,在飞机机毁人亡后,“黑匣子”往往是唯一的“幸存者”,即使“黑匣子”随飞机残骸散落在丛林、沙漠、海底、深谷等人迹罕至的地方,也能迅速被人发现寻获。
        ⑥目前,“黑匣子”不仅使用在飞机上,许多国家的交通运输部门在高速火车和汽车上也安装了“黑匣子”。“黑匣子”的用途变得越来越广泛了。

阅读《西瓜遭了殃,还有玉米》,回答下列各题。

西瓜遭了殃,还有玉米

      大平原无边无际绵延开去,千里沃野,坦荡开阔。清晨的土地,刚刚睡醒一样,打着呵欠,腾起潮润润的水汽。泥土的气息,厚重绵长,从四野漫散开来。金色的晨光,纷纷披落。

      父亲坐在田头,一脸欣喜。他抽着旱烟,啧啧道:“咱这地方,真是宝地啊,年年风调雨顺,种什么长什么。”父亲是种田的好手,很多年里,父亲把土地当做根,他自己已经像土地一样,对每种作物的秉性了如指掌,他会娴熟地侍弄它们。

      那一年,父亲种了两亩地西瓜,长势非常好。西瓜成熟了,父亲找人帮着把西瓜摘下来,又圆又大的西瓜被整齐地码放起来,田头堆起了一座座碧绿的小山。这么多西瓜,在当地卖不完。父亲早早和叔叔大伯们商量好了,他们找来了大车,要去大同或者包头卖西瓜。究竟是哪里,童年时的我分不清。对于我来说,那些地名,仅仅是远方的象征,代表着父亲此去将是万水千山。

      我们都以为,这车西瓜一定会卖个好价钱。可是十几天后,父亲和叔伯们垂头丧气地回来了。每个人都胡子拉碴,一脸沮丧。原来,半路上遇上暴雨,西瓜烂了大半,剩下的减价处理掉了。毫无疑问,这次赔大了。

      所有的心血,就这样毁了。母亲心疼得大哭起来。那几天,母亲不吃不喝,愁得不行。我和妹妹们知道,父亲给我们买裙子的承诺也兑现不了了。瓜田里,剩下的西瓜寥寥无几。昔日茂盛的瓜田,显出衰败的模样。父亲在瓜田里抽着旱烟,眉头凝成一个“川”字。忽然,他把手中的旱烟狠狠一丢:“西瓜遭了殃,不是还有玉米吗?玉米收成好,咱也有指望!”

      以后的日子,父亲天天在玉米田里忙。间苗、浇水、除草,父亲把所有的汗水都挥洒在玉米田里。我们眼看着玉米拔节一样长,粗粗壮壮的玉米,仿佛都卯足了劲儿,要为父亲争气。玉米长到一人多高了,修长秀颀,三亩多玉米田,连成一片碧绿的波涛。家乡肥沃的土地,愈发显出厚重的底色。风过处,玉米叶子水袖一样舞着,“刷拉拉”作响。父亲的脸上,一片憧憬。

      秋风吹过千里平原,玉米熟了。成熟的玉米田泛着黄色,显出迷人的风韵。棵棵玉米上,那硕大的玉米棒子,仿佛植株上醒目而荣耀的标志﹣﹣又丰收了。瞧,很多玉米拱出了外皮,露出粲然一笑,籽粒玛瑙一般饱满莹润。玉米金黄的牙齿在秋阳下灿灿生辉,那种黄色,就是一个个动人的笑靥。田里的玉米在笑,笑得那么恬然自得,那是丰收的微笑,无比生动。爽朗的秋天,天无边无际地蓝着,云自由自在地飘着。玉米田里的我们,笑声连成了串。好收成,就有好日子。那一季,我们收获的玉米快要把粮仓挤爆。

      以后的日子,父亲的那句“西瓜遭了殃,还有玉米”,就成了我们一家人都能心领神会的语言。每当遭遇困境,我们就学着父亲的语气说:“西瓜遭了殃,还有玉米。”大家知道,只要像父亲一样不灰心、不丧气,就会收获满地微笑的玉米。

      生活的原野上,到处都有希望的种子,只要信心还在,希望的种子就会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阅读下文,完成下题

让人,乃众妙之门

    ①沈从文先生的墓碑后面有这样的碑文:“不折不从,星斗其文,亦慈亦让,赤子其人。”每句最后一字巧妙地组成了“从文让人”。让人,可以说是沈从文性格的一个重要方面。让人,让他得享八十有六的高寿,让他由作家转为学者,成就大事业,享誉中外。可见,让人,是人生得以发展的重要途径。

    ②让人,并不是懦弱,而是一种涵养,一种胆识。“让人非我弱,弱者不让人。”历史上成就大事业的人,哪个不具备这样的品格?“将相和”的故事流传甚广。蔺相如不想和廉颇争地位,路上遇到廉老将军就一而再、再而三地避让。这种豁达大度,不正体现了蔺相如以国家利益为重的崇高品德吗?因他的这种美德 , 才有后来廉颇老将军的“负荆请罪”,从而留下了一段千古佳话。

    ③让人,可以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加和谐。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有容人之量,有让人之心,才有和睦,才有和谐。当今著名词作家乔羽,偕夫人佟琦做客央视《夫妻剧场》,主持人问:“二老相濡以沫,白头偕老,有什么秘诀吗?”乔老答:“一个字,忍。”夫人佟琦抢答:“我是四个字,一忍再忍。”诙谐中尽显相处之道。

    ④让人,对事业的发展也有极大的帮助。人在事业上很难一帆风顺,有时甚至会陷入绝境。如果宁折不弯,不退不让。事业很可能会就此终结。而让人,则会让你的人生之树在即将枯萎的时候焕发新的生机。沈从文先生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不能再继续写他钟爱的小说散文,几被世人遗忘。但他以大度的襟怀,超人的毅力,忍了,让了,既不悲观,也未消沉,而是将自己的智慧和才华,用到了中国古代服饰研究上。不哀不伤,潜心学术,写出皇皇巨著《中国服饰史》,叉一次为世人刮目相看。

    ⑤可是真正做到让人并不容易。首先,你要摆正自己的位置。上至王侯将相,下至贩夫走卒,都要认识到自己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否则,总把自己当成世界的中心,遇到别人冒犯,当然不容易大度起来。此外,想要做到让人,最好还要有点幽默细胞。生活中遇到不顺,谁心里都不会舒服。这时候不妨自我解嘲一下,心情有时就好多了。

    ⑥让人,乃众妙之门。生活中多一些让人,我们的心灵会多一些阳光,事业也会多几分顺利。不信,你试试!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手写比打字有助记忆

周炳揆

    《夜光杯》今年2月7日的一篇《医生的字》的文章提到有一位叫马红霞的医生写的病历单的字迹工整清秀,现今已是非常稀罕。我想起了另外一个关于手写的话题,那就是记(英文)笔记时,是手写好还是打字好?

    这个问题一直有争论,因为不可否认的是打字的速度更快,当然要具有这种速度,必须受过专门的打字训练。但是有美国教授研究后认为,手写笔记有助于学生在教室里集中注意力,习惯于手写笔记的学生学习成绩也较好。较之喜欢用英文速写方法的学生,用普通书法记笔记的学生能学到更多知识,对信息的记忆也更持久,更乐意把握新的思路。和用键盘相比,手写能紧扣人的思维,使获得的信息更有条理。

    古代,在发明印刷术前,人们是依赖用芦苇秆在纸箔上抄写来把所见所闻记录下来,做了归纳后再进行研究的。这个把事情写下来的过程对大脑形成刺激,实际上是把听到的东西传递到头脑中去了。书写工具逐渐在进步,人们对记笔记的研究也已经有了近百年的历史。

    铅笔的发明是在17世纪,1827年自来水笔被申请了专利,圆珠笔是在1888年发明的,但这些书写工具并没有给记笔记带来实质变化。现今,几乎每位大学生都配备了手提电脑,听课依然是他们获取知识的主要途径,高等学府的教室里但闻键盘咔嗒声。

    统计显示,听课时用键盘记笔记速度更快,打字和手写每分钟的速度之比大约是33字比22字。在短时期内,打字是有优势的。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的一位教授2012年做过一项调查,上课结束立即对学生进行跟踪,结果发现“打字族”能够回忆起更多的上课内容,对上课内容进行测验的成绩也比“手写族”要好一点。

    问题是这种优势是暂时的,经过24小时,“打字族”对自己记下的东西全忘记了,他们在键盘上敲下的长长的笔记太表面化,也太肤浅了,无助于他们回忆起上课的内容。相反,“手写族”能够持久记忆课堂讲课内容,甚至在一星期以后仍然对课堂上的一些概念有很好的掌握。很显然,手写会把听到的东西更深地记住。用普通书法记笔记更便于温习上课内容,因为它们较之速记法组织得更好。

    人们要问,“打字族”能记下较多的内容,为什么掌握的知识反而少呢?研究证实,打字是一种机械反应,对听到的东西是逐字逐句地记下;“手写族”记下较少的东西,但是在记下的同时也在思索,并且对内容有了一个消化。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高科技含量的笔记本电脑人见人爱,它可以使打字更快,但恰恰对学习知识是有害的;手写可以增强对知识的记忆,然而有统计说,手写平均只能记下30%左右的内容,为了跟上讲课者的速度,手写会漏掉一些重要的限定词,省略掉一些关键的细节——所以手写还大有改进的余地。

阅读下面一篇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没有什么必须要说

苏美

①四十年前,我爹在新疆当骑兵。那时候他很年轻,骑一匹枣红军马,挎一杆枪,在昆仑山茫茫的雪原里行走。那时候,他有多年轻呢?帕米尔高原的积雪没过马膝,走不了几百米,枣红马就像从油锅里捞出似的,一身汗水闪着光,腾腾冒白汽。雪原之大,一望无垠,天上没有飞鸟,雪面上也没有走兽的足迹。我爹和一匹马就这么走着,走到天荒地老,居然没有把一颗心走荒芜。

②那时候他一定想着,再走20公里,边界西线就算巡察完毕,他就可以回哨所和班长报到了。我爹的班长我没见过,但在家里旧相册中看到过我爹。他穿了军大衣,脚蹬翻毛大头鞋,破烂的棉衣翻了瓤,头上顶着雷锋帽,跨在军马上像一个土匪。但一张脸轮廓清楚,两只眼睛里全是光 , 那时他正年轻,挥舞着鞭子,把马抽打的朝天嘶鸣,不管不顾的在雪原里奔跑,跑着跑着,人和马突然就都老了,双双跌落在雪地里。

③四十年后他住院做X光,查出一根肋骨断了。把我们吓了一跳。他自己想了很久,说二十岁时在帕米尔高原骑马打雪狼,一个闪失翻身跌下马,托住缰绳又翻身上马继续追。人和马哪追得上狼,但这一场追逐却人欢马叫,兴奋异常,隐隐觉得肋叉子痒,回哨所喝几瓶酒倒头睡,也就过去了。一根肋骨=一瓶酒+睡一觉。年轻时的算术总是这么简单。

④关于帕米尔高原,我爹说的很少。他并不需要多说,因为我长到十四五岁,还在每个暑假坐着军车远上昆仑山,在兵站吃羊肉揪片子,在汹涌的冰河边上吃西瓜。那时候我不听他说话。他也不和我说话。我和我爹的关系,就是直线关系。他把搪瓷饭碗从屋里砸到屋外墙上,是直线;把我姐一脚踹出家门,是直线;十八岁时向我呼啸而来的十多记耳光,记记都是直线。这些直线就是我和我爹最短的距离。我们一直没有什么可说的。也没有什么必须要说。我们坐在那里,吃饭,看电视,边吃饭边看电视。就这样。

⑤可日子就过去了。饭还是那些饭,电视还是那些电视,人却老了。突然的,就弯曲了。

⑥我第一次见我爹哭,是他从手术室下来。麻药过去,他渐渐醒来,突然眼角就滑下泪了。他不能翻身,不能动,颈子底下背着麻醉泵,不能用枕头,泪水就朝耳廓落下去。他就无声的落着泪,什么也没说。我只是愕然,像是撞见了不该撞见的秘密,哑口无言,那时候他还不满四十九岁,查出了癌症,功名利禄戛然而止,所有为人的尊严和体面都让位给死亡。他和死亡缓慢的分享每一分钟,彼此都有无穷的时间和耐心。我在想,从他落下泪那一刻起,永无天日的寂寞就上路了。这寂寞虚空一片,抓摸不着,唯一温暖的伴侣就是死亡。

⑦我爹曾说想找人大哭一场。我想他一定没有找到这样一个人。不是我妈,也不是我,说到底,他只能赤手空拳。我们的陪伴像是隔着玻璃的拥抱,无论多么情真意切,到底是无用。而他要和这个人哭些什么,这是一个秘密,我猜想也许有关人的一生,可这是一个禁忌的秘密。

⑧手术后两年,我爹回了西安。我爹曾经非常年轻,两条腿就追得上雪兔,一杆枪把半身靶心打的稀烂,大雪封山,几个兄弟把方圆五十里所有酒瓶子都喝空了,最后拿着大头鞋跟哈萨克牧民换马奶酒继续喝,把日月喝出几个交替。无论如何,我都必须承认他牛过。可是,这又如何?他还是要去躺在手术台上,被人切的乱七八糟,他还是要摊开身体,让无数的绿色黄色流进去,把骨髓炸出来,逼他求饶,逼他认输,最后再把他碾成齑粉吹的烟消云散。

⑨我和我爹,从来没有什么非说不可的话。我曾将鸡毛蒜皮的不顺遂归咎于他,仿佛竖起一个敌人就能抵挡时间的侵蚀。可他倒下去了。抛下我一个人,赤手空拳的面对无尽的时间,死亡终将跨过他的尸体扼住我的喉咙。

⑩我一直想和他说点什么,会突然生出蜿蜒的不舍,害怕遗忘,怕那些人和事,终将消失在时间深处。我想跟他说说帕米尔的雪原,说说那十几个耳光,说说老家的墓地和他压在枕头下的《幽明录》,但事到临头,只有沉默才是教养。

⑪一天,我回到家他在厨房做饭,当当当切莱。突然的他就说起怎么挑鱼腥线,怎么用蛋清表牛内,泡菜太酸怎么办,蒸馒头为什么面发不起来,我在一边测蒜,尝一口砂锅里的汤问他成否,突然他就对我说,一个人,也要好好做饭,好好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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