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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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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困难

2017年陕西省西安市高考语文一模试卷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各题。

第九封信

金立明

    “我很好!一切都很正常。胳膊恢复得很快,刚做过透视,再过一个星期就可以拆石膏了……”她提笔写道。

    可是她想写的却是:“快回来吧,我唯一的远在天边的骨肉!我糟透了。现在,我仅有的愿望就是希望能再看你一眼了。我这骨折不是通常的骨折,刚从医院里回来,我能从医生们的眼神里看出来,很快,我就要离开人世了。”

    可是她是母亲,她不能这么写。

    死是肯定的了,对于她的孩子来说,这是一种难以承受的打击。可是要是她赶了回来,停止了两个月后即将完成的学业,面临将是双重的灾难。而一份就已经过重了……我不能再给她添加那另外的一份了……自从有了这一想法后,每天,她都强打精神,开始想为她的孩子再做一些她所能做的事。她开始一封一封地写起信来。这是她一直保持着的习惯,每周一封信。

    为了瞒住事实,每一封信都用的是一种平和而又轻松的语气。

    写满了八封信后,在写第九封时,她的四肢便有些不听使唤了。她有些后悔,她想到现在就是再想改变主意,想让她的孩子马上回来,怕都已经来不及了。可是这第九封信她还是坚持着写完了。有时一整天,她只能写上一两句。

    死期临近了,病房里那位专职护士答应了她这严肃的请求,同意在她死后将按着顺序,照样每周一封地发出这些已提前写好、封好了的信。

    那在英国攻读学位的女儿每次收到母亲的信时,都有一种无法形容的喜悦。说透了,在这异地,只有这才是促使她不断努力的真正动力。

    “……新来的保姆姓陈,人挺不错,不像有的保姆,一吃完饭,洗完碗,就进屋里睡觉去了。那天刮大风,所有的灯都灭了,她一直陪我聊天,直到天明。”

    “……在家时,小狗总是等你回来给它开晚餐罐头。你走了都快四年了,可直到现在,它仍没有改过这一习惯哩。那天傍晚,见它始终站在门口朝着后院的马路呆望,时不时地呜呜哀叫几声,我就完全知道,那是它在殷切地盼着你回来给她准备晚餐哩……”

    学期终于结束了。脱下那套为拍照而穿上的博士服后,她直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而就在这个时候,第九封信也就随着到来了。

    “具,不要难过,不能不告诉你的是,在你收到这封信时,我已辞世近两个月了。请不要惋惜我们没能最后见上一面。……这是我唯一能为你做的事了。你没有父亲,一直靠打工挣钱学习,你的成长极其不易。但好在千辛万苦,你还是入了正轨。

    “两个多月前,在你写信告诉我,说你将闭门不出,直到获得学位后再给我写信时,我便有了这一想法。

    “前面那八封信都是我在重病时写成的。你没有看出破绽来,我很高兴。……别哭泣,具,你不是常人,也别浪费路费再赶回来看我的骨灰盒了,这没有太大的意义。关于我的病情,我已附上这段时间的病历。

    “你自幼就比谁都美丽。自你长成后,看着你简直是一种享受。你比我怀你时所想象的要全面多了。但可惜的是,从小时候起,你就没有穿过一件像样的衣服,常因为衣服而受同学们的嘲讽,实在是太对不起你了。在获得学位后,我希望你能开始一种真正的生活,希望能像那始终处于劣境中的辛迪瑞拉一样,总有一天,你的美丽,你的心地,你所秉有的一切都能得到公认……”

    “哦,不!……妈妈!”看到这里,具再也忍耐不住地痛哭起来……“可是为什么,为什么我们常要用惨痛的、确确实实的牺牲,去换取那些所谓的虚无的利益啊!为什么利总是高于益,占据了心灵里这最最主要的位置呢?”

    时隔很久,她仍在想着,仍分辨不清:母亲究竟是为自己做了一件好事,还是一件错事呢?

(选自《深圳特区报》)

(1)、下列对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与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以“信”为线索,通过对母亲写信和女儿读信的过程描写,表现了母亲对女儿的深沉之爱,令人感动。 B、母亲的每一封信都用的是一种平和而又轻松的语气,目的是为了瞒住自己即将去世的事实,让女儿能安心完成学业。 C、小说擅长人物心理描写,“死是肯定的了,对于她的孩子来说,这是一种难以承受的打击……”这部分属于人物内心独白。 D、小说情节波澜起伏、曲折动人,高潮部分女儿读母亲第九封信,既紧扣小说标题,又表现了母亲、女儿各自的形象特点。 E、本文虽篇幅短小,但情节完整,以第一封信展开叙述,以第九封信结尾,首尾呼应,表现了作者对小说中母女的同情。
(2)、小说中引用了母亲两封分别讲保姆和小狗的信,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为什么利总是高于益,占据了心灵里这最最主要的位置呢?”这里“利”和“益”具体指什么?你如何看待这种“利益”观?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夜渔

沈从文

   这已是谷子上仓的时候了。

   年成的丰收,把茂林家中似乎弄得格外热闹了一点。在一天夜饭桌上,坐着他四叔两口子,五叔两口子,姨婆,碧霞姑妈同小娥姑妈,以及他爹爹;他在姨婆与五婶之间坐着,穿着件紫色纺绸汗衫。中年妇人的姨婆,时时停了她的筷子为他扇背。茂儿小小的圆背膊已有了两团湿痕。

   桌子上有一大钵鸡肉,一碗满是辣子拌着的牛肉,一碗南瓜,一碗酸粉辣子,一小碟酱油辣子;五叔正夹了一只鸡翅膀放到碟子里去。

   “茂儿,今夜敢同我去守碾房罢?”

   “去,去,我不怕!我敢!”

   他不待爹的许可就忙答应了。

   爹刚放下碗,口里含着那枝“京八寸”小潮丝烟管,呼得喷了一口烟气,不说什么。那烟气成一个小圈,往上面消失了。

   他知道碾子上的床是在碾房楼上的,在近床边还有一个小小窗口。从窗口边可以见到村子里大院坝中那株夭矫矗立的大松树尖端,又可以见到田家寨那座灰色石碉楼。看牛的小张,原是住在碾房;会做打笼装套捕捉偷鸡的“黄鼠狼”,又曾用大茶树为他削成过一个两头尖的线子陀螺。他刚才又还听到五叔说溪沟里有人放堰,碾坝上夜夜有鱼上罶[注1]了……所以提到碾房时,茂儿便非常高兴。

   当五叔同他说到去守碾房时,他身子似乎早已在那飞转的磨石边站着了。

   “五叔,那要什么时候才去呢?……我不要这个。……吃了饭就去罢?”

   他靠着桌边站着,低着头,一面把两只黑色筷子在那画有四个“囍”字的小红花碗里“要扬不紧”的扒饭进口里去。左手边中年妇人的姨婆,捡了一个鸡肚子朝到他碗里一掼。

   “茂儿,这个好呢。”

   “我不要。那是碧霞姑妈洗的,……不干净,还有——糠皮儿……”他说到糠字时,看了他爹一眼。

   天上的彩霞,做出各样惊人的变化。满天通黄,像一块其大无比的金黄锦缎;倏而又变成淡淡的银红色,稀薄到像一层蒙新娘子粉脸的面纱;倏而又成了许多碎锦似的杂色小片,随着淡宕的微风向天尽头跑去。

   他们照往日样,各据着一条矮板凳,坐在院坝中说笑。

   茂儿搬过自己那张小小竹椅子,紧紧的傍着五叔身边坐下。

   “茂儿,来!让我帮你摩一下肚子——不然,半夜会又要嚷肚子痛。”

   “不得。(他又轻轻的挨五叔)五叔,我们去罢!不然夜了。”

   “小孩子怎不听话?”

   姨婆那副和气样子养成了他顽皮娇恣的性习;不管姨婆如何说法,他总不愿离开五叔身边。到后还是五叔用“你不听姨婆话就不同你往碾房……”为条件,他才忙跑到姨婆身边去。

   院坝中坐着的人面目渐渐模糊,天空由曙光般淡白而进于黑暗……只日影没处剩下一撮深紫了。一切皆渐次消失在夜的帷幕下。

   在四围如雨的虫声中,谈话的声音已抑下了许多了。

   凉气逼人,微风拂面,这足证明残暑已退,秋已将来到人间了。茂儿同他五叔,慢慢的在一带长蛇般黄土田塍上走着。田中打禾后剩下的稻草,堆成大垛大垛,如同一间一间小屋。身前后左右一片繁密而细碎的虫声,如一队音乐师奏着庄严凄清的秋夜之曲。转过了一个山嘴,溪水上流一里多路的溪岸通通出现在眼前了。足以令他惊呼喝嚷的是沿溪有无数萤火般似的小火星在闪动。隐约中更闻有人相互呼唤的声音。

   “咦!五叔,这是怎么?”

   “嗨!今夜他们又放鱼!我还不知道。若早点,我们可以叫小张把网去整一下,也好去打点鱼做早饭菜。”

   ……假使能够同到他们一起去溪里打鱼,左手高高的举着通明的葵藁或旧缆子做的火把,右手拿一面小网,或一把镰刀,或一个大篾鸡笼,腰下悬着一个鱼篓,裤脚扎得高高到大腿上头,在浅浅齐膝令人舒适的清流中,溯着溪来回走着,溅起水点到别个人头脸上时——或是遇到一尾大鲫鱼从手下逃脱时,那种“怎么的!……你为甚那末冒失慌张呢? ”“老大!得了,得了!……”“啊呀,我的天!这么大!”“要你莫慌,你偏偏?不听话,看到进了网又让它跑脱了。……”带有吃惊,高兴,怨同伴不经心的嚷声,真是多么热闹(多么有趣)的玩意事啊!……

   茂儿想到这里,心已略略有点动了。

   “那我们这时要小张转家去取网不行吗?”

   “算了!网是在楼上,很难龋[注2]并且有好几处要补半天才行。”五叔说,“左右他们上头一放堰坝时,罶上也会有鱼的。

   我们就守着罶罢。”

   关于照鱼的事,五叔似乎并不以为有什么趣味,这很令不知事的茂儿觉得稀奇。

   一九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于窄而霉小斋

(本文有删改)

注:[1]罶(liǔ):捕鱼的竹篓子。[2]龋(qǔ) :张开。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暗记

聂鑫森

    宽敞的画室里,静悄悄的。初夏的阳光从窗口射进来,洒满了摆在窗前的一张宽大的画案。画案上,平展着一幅装裱好并上了轴的山水中堂。右上角上,写着五个篆字作画题:南岳风雨图。

    年届六十的知名画家石丁,手持一柄放大镜,极为细致地检查着画的每个细部。他不能不认真,这幅得意之作是要寄往北京去参展的。何况装裱这幅画的胡笛,是经友人介绍,第一次和他发生业务上的联系。

    画是几天前交给胡笛的。胡笛今年四十出头,是美院国画专业毕业的,原在省城一所大学教授美术,其山水画在省内外也颇有点名气。据说因为看不惯艺术招生中的潜规则,跟领导闹矛盾,下海在湘潭城开了一家不大的裱画店,既是老板又是装裱师傅。朋友说胡笛的装裱技艺比不少老一辈要强,且人品不错,何必舍近求远,送到省城的老店去装裱呢?

    画是胡笛刚才亲自送来的,石丁热情地把他让进画室,并沏上了一杯好茶。石丁是素来不让人进画室的,之所以破例,是要当面检查这幅画的装裱质量,如有不妥的地方,他好向胡笛提出来,甚至要求返工重裱。

    胡笛安闲地坐在画案一侧,眼睛微闭,也不喝茶,也不说话。

    石丁对于衬绫的色调、画心的托裱、木轴的装置,平心而论,极为满意。更重要的是这幅画没被人仿造――有的装裱师可以对原作重新临摹一幅,笔墨技法几可乱真,然后把假的装裱出来,留下真的转手出卖。石丁的画已卖到每平方尺一万元,眼红的人多着哩。眼下,画、题款、印章,都真真切切出自他的手,他轻舒了一口气。且慢!因为他是第一次和胡笛打交道,对其人了解甚少,不得不防患于未然,故在交画之前,特地在右下角一大丛杂树交错的根下做了暗记,用篆体写了“石丁”两个字,极小,不经意是看不出来的。石丁把放大镜移到了这一块地方,在杂树根部处细细寻找,“石丁”两个字不翼而飞。又来来回回瞄了好几遍,依旧没有!

    石丁的脖子上,暴起一根一根的青筋,他万万没有想到这居然不是他的原作,而是胡笛的仿作。这样说来,胡笛的笔墨功夫就太好了!他从十几岁就下气力学石涛,尔后走山访水,参悟出自家的一番面目,自谓入乎石涛又能出乎石涛,却能轻易被人仿造,那么,真该焚笔毁砚、金盆洗手了。

    就在这时,胡笛猛地睁开了眼睛,笑着说:“石先生,可在寻那暗记?”

    石丁的脸忽地红了,然后又渐渐变紫,说:“是!这世间小人太多,不能不防!”

    胡笛端起茶杯,细细啜了一口茶,平和地说:“您设在杂树根部处的暗记,实为暗伤,是有意设上去的。北京城高手如林,若有细心人看出,则有污这一幅扛鼎之作。您说呢?”石丁惊愕地跌坐在椅子上,问:“那……那暗记呢?”

    胡笛说:“在右下部第五重石壁的皴纹里!‘石丁’两个字很有骷髅皴的味道,我把它挖补在那里,居然浑然一体。树根处空了一块,我补接了相同的宣纸,再冒昧地涂成几团苔点。宣纸的接缝应无痕迹,补上的几笔也应不会丢先生的脸。”

    石丁又一次站起来,拿起放大镜认真地审看这两个地方。接缝处平整如原纸,这需要理出边沿上的纤维,彼此交错而“织”,既费时费力,又需要有精到的技艺。而补画的苔点,活活有灵气,更是与他的笔墨如出一辙。他不能不佩服胡笛的好手段!

    石丁颓然地搁下了放大镜。

    胡笛站起来,说:“石先生,裱画界虽有个别心术不正的人,但毕竟不能以偏概全。暗记者,因对人不信任而设,我着力去之,一是为了不玷污先生的艺术,二是为了我们彼此坦诚相待。谢谢。我走了。”

    胡笛说完,很从容地走出了画室。

    石丁发了好一阵呆,才记起还没有付装裱费给胡笛。正要追出去,又停住了脚步,家里还有好些画需要装裱,明日一起送到胡笛的店里去吧!

    他决定不将《南岳风雨图》寄去北京参展,他要把它挂在画室的墙上,永远铭记那个让他羞愧万分的暗记……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问题。

沈从文

    场坪上,白日照着,一圈闲人,为小小热闹粘在那里。

    一个年过六十的老人扛了一对大傀儡走来,到了场坪,四下望人,似乎很明白这不是玩傀儡的地方,但无可奈何的停了下来。

    老头子把傀儡坐在场中烈日下,轻轻咳着,调理着嗓子。他除了那对脸儿一黑一白简陋呆板的傀儡以外,什么都没有!看的人也没有。

    他发红的小眼睛四方瞟着,场坪位置既不适宜,天又那么热,若无什么花样做出来,绝不能把闲人引过来。老头子便望着坐在坪里傀儡中白脸的一个,亲昵的低声的打着招呼,也似乎正用这种话安慰他自己。

    “王九,不要着急,慢慢的会有人来的,咱们呆一会儿,就玩个什么给爷们看看,玩得好,还愁爷们不赏三枚五枚?玩得好,爷们回去还会说:王九赵四摔跤多扎实,六月天大日头下扭着蹩着搂着,还不出汗!可不是,天那么热,你也不累,好汉子!”

    来了个学生,站着,没动。

    老头子瞥了眼,微笑着,全身作成年轻人灵便姿势,膀子向上向下摇着,一面自言自语的说话,亲昵得如同家人父子:

    “王九,你瞧,先生可来了。好,咱们动手,先生不会走的。你小心,别让赵四小子扔倒。先生帮咱们绷个场面,看你摔赵四这小子,先生准不走。”

    他把傀儡扶起,整理傀儡身上的破旧长衫,又从衣下取出两只假腿来,把它缚在自己裤带上,再把傀儡举起,弯着腰,钻进傀儡所穿衣服里面去,用衣服罩好了自己,且把两只手套进假腿里,改正了两只假腿的位置,开始在灰土坪里扮演两人殴打的样子。他移动着傀儡的姿势,跳着,蹿着,有时又用真脚去捞那双用手套着的假脚,装作掼跤盘脚的动作。他既不能看清楚头上的傀儡,又不能看清楚场面上的观众,表演得却极有生气。

    大学生笑了,有人注意到了这边,第二个人跑来了。

    不久,第三个以至于第十三个皆跑来了。

    闲人聚集得越来越多。

    众人嘻嘻的笑着,从衣角里,老头子依稀看出一圈观众的腿脚,他便替王九用真脚绊倒了赵四的假脚,傀儡与藏在衣下玩傀儡的,一齐颓然倒在灰土里,场面上起了哄然的笑声,玩意儿也就小小的结束了。

    老头子慢慢的从一堆破旧衣服里爬出来,露出一个白发苍苍满是热汗的头颅,发红的小脸上写着疲倦的微笑,又将傀儡扶起,自言自语:”王九,好小子。你玩得好,把赵四这小子扔倒了,大爷会大把子铜子儿撒来,回头咱们就有窝窝头啃了。你累了吗?热了吗?来,再来一趟,咱们赶明儿还上国术会打擂台,挣个大面子!”

    众人又哄然大笑。

    过一阵,围的人已不少,他便四面作揖说:”大爷们,大热天委屈了各位。爷们身边带了铜子儿的,帮忙随手撒几个,荷包空了的,帮忙呆一会儿,撑个场面。”

    有人丢一枚两枚的,一个青年军官,却掷了一把铜子,皱着眉走开了。老头子为拾取这一把散乱满地的铜子,沿着场子走去,系在腰带上那两只假脚,很可笑的左右摆动着。

    这老头子同社会上某种人差不多,扮戏给别人看,连唱带做,并不因做得特别好,就只因为在做,故多数人皆用希奇怜悯眼光瞧着。应出钱时,有钱的照例也不吝惜钱,但只要有了件新鲜事情,大家便会忘了这里,各自跑开了。

    卖莲子小摊,有人中了暑,晕了过去,大家不知发生了什么事,见有人跑向那方面,也跟着跑去。只一会儿,玩傀儡的场坪观众就走去了大半,少数人也似乎才查觉了头上的烈日,渐渐散去了。

    场中剩了七个人。

    老头子微笑着,一句话不说,两只手互相捏了一会,又蹲下去把傀儡举起,罩在自己的头上,两手套进假腿里去,开始剧烈的摇着肩背,玩着之前的那一套。古怪动作招来了四个人,但不久去了五个人。等另一个地方真的殴打发生后,人便全跑去了。

    老头子依然玩着,依然常常故意把假脚举起,作为其中一个全身均被举起的姿势,又把肩背极力倾斜向左向右,便仿佛傀儡相扑极烈。依然在一种规矩中倒下,毫不苟且的倒下。王九又把赵四战胜了。

    他从那堆敝旧衣里爬出时,已空无一人。

    于是他同傀儡一个样子坐在地下,数着铜子,一面向白脸傀儡王九笑着,说着前后相同既在博取观者大笑,又在自作嘲笑的笑话。他把话说得那么亲昵,那么柔和。他不让人知道他死去了的儿子就是王九,儿子的死,乃由于同赵四相拼,也不说明。他决不提这些事。他只让人眼见傀儡王九与傀儡赵四相殴相扑时,虽场面上王九常常不大顺手,上风皆由赵四占去,但每次最后的胜利,总仍然归那王九。

    王九死了十年,老头子城里外表演王九打倒赵四也有了十年,真的赵四、五年前早就害黄疸病死掉了。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冯骥才传序

    冯五爷是浙江宁波人。冯家出两种人,一经商,一念书。冯家人聪明,脑袋瓜赛粤人翁伍章①雕刻的象牙球,一层套一层,每层一花样。所以冯家人经商的成巨富,念书的当文豪做大官。冯五爷这一辈五男二女,他排行末尾。几位兄长远在上海天津开厂经商,早早的成家立业,站住脚跟。惟独冯五爷在家啃书本。他人长得赛条江鲫,骨细如鱼刺,肉嫩如鱼肚,不是赚钱发财的长相,倒是舞文弄墨的材料。凡他念过的书,你读上句,他背下句,这能耐据说只有宋朝的王安石才有。至于他出口成章,落笔生花,无人不服。都说这一辈冯家的出息都在这五爷身上了。

    冯五爷二十五,父母入土,他卖房地、携家带口来到天津卫,为的是投兄靠友,谋一条通天路。

    他心气高,可天津卫是商埠,毛笔是用来记账的,没人看书,自然也没人瞧得起念书的。比方说,地上有黄金也有书本,您捡哪样?别人发财,冯五爷眼热,脑筋一歪,决意下海做买卖。但此道他一窍不通,干哪行呢?

    中国人想赚钱,第一个念头便是开饭馆。民以食为天,民为食花钱;一天三顿饭,不吃腿就软,钱都给了饭馆老板。天津的钱又都在商人手里,商界的往来大半在饭桌上。再说,天津产盐,吃菜口重,宁波菜咸,正合口味。于是冯五爷拿定主意,开个宁波风味的馆子,便在马家口的闹市里,选址盖房,取名“状元楼”。择个吉日,升匾挂彩,燃鞭放炮,饭馆开张了。冯五爷身穿藏蓝暗花大褂,胸前晃着一条纯金表链,中印分头,满头抹油,地道的老板打扮,站在大厅迎宾迎客,应付八方。念书的人,讲究礼节,谈吐又好,很得人缘。再说,状元楼是天津卫独一家宁波馆,海鱼河虾都是天津人解馋的食品,在宁波厨子手里一做,比活鱼活虾还鲜。故此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晚上一顿还得“翻台”,然而赚钱并不多。冯五爷纳闷,天天一把把银钱,赛一群群鸟飞进来,都落到哪儿去了?往后再瞧账,哟,反倒出了赤字!

    一日,一个打宁波帮工来的小伙计,抖着胆子告诉他,厨房里的鸡鸭鱼肉,进到客人嘴里的有限,大多给厨子伙计们截墙扔出去,外边有人接应。状元楼有多少钱经得住天天往外扔?

    冯五爷盛怒之后,心想自己嘛脑袋,《二十四史》背得滚瓜烂熟,能拿这帮端盘子炒菜的没辙?这就开刀了。除去那个打宁波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没动,其余伙计全轰走,斩草除根换一拨人,还在后院墙头安装电网,以为从此相安无事,可账上仍是赤字,怎么回事?

    又一日,住在状元楼邻近一位婆子,咬耳朵对他说,每天后晌,垃圾车一到,一摇铃铛,打状元楼里抬出的七八个土箱子,只有上边薄薄一层是垃圾,下边全是铁皮罐头、整袋咸鱼、好酒好烟。原来内外勾结,用这法儿把东西弄走。这不等于拿土箱子每天往外抬钱吗?冯五爷赶在一个后晌倒垃圾的时候,上前一查,果然如此。大怒之下,再换一拨人。人是换了,但账本上的赤字还是没有换掉。

    冯五爷不信自己无能。天天到馆子瞪大眼珠,内内外外巡视一番,却看不出半点毛病。文人靠想象过日子,真落到生活的万花筒里,便是“自作聪明真傻瓜”。状元楼就赛破皮球,撒气露风,眼瞅着败落下来。买卖赛人,靠一股气儿活着,气泄了,谁也没辙。愈少客人,客人愈少;油水没油,伙计散伙。饭厅有时只开半边灯了。

    冯五爷心里只剩下一点不服。再一日,身边使唤的小僮对他说,外头风传,状元楼里最大的偷儿不是别人,就是那个打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据说他偷瘾极大,无日不偷,无时不偷,无物不偷,每晚回家必偷一样东西走,而且偷术极高,绝对查看不出。冯五爷不肯相信,这胖厨子当年给自己父亲做饭,胖厨子的父亲给自己爷爷做饭,他家的根早扎在冯家了。倘若他是贼,谁还会不是贼?

    但是,冯五爷究竟干了两年的买卖,看到的假笑比真笑多,听到的假话比真话多,也就多了一个心眼儿了。当日晚上,状元楼该关灯闭门时候,冯五爷带着小僮到饭馆前厅,搬一把藤椅,撂在通风处,仰面一躺,说是歇凉,实是捉贼。

    等了不久,胖厨子封上炉火,打后头厨房出来,正要回家。他光着脑袋一身肉,下边只穿一条大白裤衩,趿拉一双破布鞋,肩上搭一条汗巾,手提一盏纸灯笼。他瞅见老板,并不急着脱身离去,而是站着说话。那模样赛是说:“您就放开眼瞧吧!”

    冯五爷嘴里搭讪,一双文人的锐目利眼却上上下下打量他,心中一边揣度——这光头光身,往哪儿藏掖?破鞋里也塞不了一盒烟呵!灯笼通明雪亮,里头放点嘛也全能照出来。裤衩虽大,但给大厅里来回来去的风一吹,大腿屁股的轮廓都看得清清楚楚,还能有嘛?是不是搭在肩上那条擦汗的手巾里裹着点什么?心刚生疑,不等他说,胖厨子已把汗巾从肩上拿下,甩手扔给小僮,说道:“外边都凉了,我带这条大毛巾做什么,烦你给搭在后院的晾衣绳上吧!”说完辞过冯五爷,手提灯笼,大摇大摆走了。

    冯五爷叫小僮打开毛巾,里头嘛也没有,差点冤枉好人。

    可是转天,这小僮打听到,胖厨子昨晚使的花活,在那灯笼上。原来插洋蜡的灯座不是木头的,而是拿一块冻肉镟的,这块肉足有二斤沉!可人家居然就在冯五爷眼皮子底下,使灯照着,大模大样提走了,真叫绝了!

    冯五爷听罢,三天没说话,第四天就把状元楼关了。有人劝他重返文苑,接着念书,他摇头叹息。念书得信书。他连念书的人能耐还是不念书的人能耐都弄不清,哪还会有念书的心思?

【注】①翁伍章:嘉庆年间广州象牙球雕刻名家。其牙球雕刻极为工巧,球层可达45层。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荆轲之死

夏一刀

    荆轲从秦武阳手中的托盘里取过地图,身子前倾,双手举过头顶。秦王,这是我们燕国地图,从此以后,燕国将俯首称臣,如大秦之属县,岁岁纳贡,不敢有半点异图。

    秦王喜不自禁,俯身来看。

    地图一点儿一点儿展开,一点点展开,末了,寒光一闪,一柄锋利的匕首出现在眼前。

    荆轲突地执匕朝秦王猛刺,秦王情急中躲开利刃,荆轲奋力追赶……

    停停停停,台下赵团长击着手掌,示意台上停下来。金科,你演荆轲演了多少年?

    三十年。

    三十年一直都这么演?

    这是历史正剧,当然这么演!

    啧啧啧!赵团长不停地摇头,难怪我们剧团濒临倒闭,三十年啊!一成不变,时代不同了,金科,老戏要演出新意,要融入时代元素嘛!这戏要改,一定要改!

    怎么改?

    这个由我负责,十天以后我们重新再排。

    赵团长经过一个星期的编写,终于拿出了一个自己十分满意的剧本,剧情是这样的:荆轲并不是什么义士,而是一个无赖,整天好酒贪杯爱色敛财,一心想着飞黄腾达。于是买通关系,混骗到了燕王身边。后来见秦国势力强大,燕国岌岌可危,便假托刺秦,携燕国地图、奇珍异宝投靠了秦王……

    金科开始认真地看了两页,看着看着,脸色大变,一抬手将剧本扔出了窗外。狗屁!金科愤怒地说。

    赵团长心痛地捡回剧本,赶紧收回公文包里。我说金科,现在不是流行戏说吗?不是流行穿越吗?流行搞笑吗?你那什么什么义薄云天,忠肝义胆,狗屁!谁信?谁看?没人看,哪来钱?没钱哪来房?哪来车?金科呀金科,你不能再固执下去了,好好想想吧!赵团长痛心疾首地说。要演你演!金科剑眉倒竖,黑着脸甩手走了。

    赵团长还真想演,但他演得好吗?金科是县剧团的台柱子,金科饰演的荆轲神形毕肖,唱念做打,无不精彩绝伦。只是这金科演荆轲久了,出不来,总以为自己就是荆轲,他耿直,敢怒敢言,好打抱不平,这不,连赵团长他都不给一点面子。

    赵团长只得强忍着,低下身价去求金科,金科啊,我初来乍到,您是老革命,一定要支持我的工作啊!如果我们把这个戏演好了,到省里拿个一等奖什么的,奖金可是两万呢!

    赵团长软磨硬泡了几天,金科心一软,勉强默认了下来。

    经过两个月精心排练,新版《荆轲刺秦》终于隆重上演。

    首演在县大剧院举行。锣鼓铿锵,大幕开启,艳丽的灯光下,十位盛装女子且歌且舞,巧笑倩兮,美目流转,妖冶异常,歌舞升平中,荆轲摇摇晃晃,晕晕乎乎,醉眼蒙眬,美女们挤眉弄眼,极尽挑逗,荆轲左牡丹,右芙蓉,沉醉在温柔乡里……

    易水送别……

    图穷匕见……

    荆轲从秦武阳手中取地图在手,突然间神情大变,脸色异常凝重起来。

    地图一点点展开,一点一点展开,图穷,寒光一闪,一柄锋利的匕首出现在眼前。赵团长大惊,按照新剧本,地图里是没有匕首的。

    荆轲左手扯住秦王衣袖,右手执匕首朝秦王猛刺。

    饰演秦王的演员覃望也吃了一惊,戏不是改了吗?怎么还刺?

    金科朝覃望使了一个眼神,低声道,按老剧本演。覃望愣了一下,只好拔剑,一边拔一边奔跑,一边奔跑一边想,赵团长不是吩咐过吗?不,不能按老剧本演,荆轲不能死,死了后面的戏怎么演。于是继续奔跑,装作始终拔不出剑的样子。

    金科瞧出来覃望的意思。

    荆轲止步,仰天长笑,哈哈哈哈!秦王施暴政天怒人怨,荆轲我受重托为民除奸,焉能好美色贪钱财忠义扫地,留千古骂名遗臭万年!罢罢罢!难手刃秦贼,我怎能苟且偷安,纵万死无生也不污我忠肝义胆。金科突然擅自加进了一段唱词,还好琴师老练,跟了上去。

    唱罢,荆轲将匕首在脖子上一横,身子一斜,栽倒在地,倒地的那一刻,看得见金科眼中噙满泪水。

    戏完全演乱套了,赵团长急忙令人将幕布拉上。

    奖牌呀!奖金呀!赵团长捶胸顿足。为了奖牌,为了两万元奖金,不管怎样,戏还得演。赵团长只得压住满腔怒火上金科家去求他。

    金科避而不见,让老婆传出话来,荆轲已死!

    从此以后,金科告别舞台,不再演戏。

(选自《小小说月刊》,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汽笛·布鞋·红腰带

陈忠实

    他那时刚刚勒上了头一条红腰带。这是家乡人遇到本命年时避灾禳祸乞福的吉祥物。半年以后,他勒着这条保命带到30里外的历史名镇灞桥去投考中学。领着他的是一位40多岁的班主任,姓杜。和他一起去投考的有20多个同学,他是他们当中年龄最小个头最矮的一个。

    这是一次真正的人生之旅。

    为了这第一次走出家门三公里以外的旅行,他昨夜激动慌惧得几乎不能成眠。他肩头挎着一只书包,包里装着课本、一支毛笔和一个墨盒、几个混面馍馍,还有一块洗脸擦脸用的布巾……却连一分钱也没有。

    开始,他和老师、同学相跟着走,大约走出十多里路也不觉得累。后来的悲剧是从脚下发生的。他感觉脚后跟有点疼,脱下鞋来看了看,鞋底磨透了,脚后跟上磨出红色的肉丝淌着血。母亲纳扎的布鞋鞋底经不住砂石的磨砺,何况是一双早已磨薄了的旧布鞋的鞋底。在他没有发现鞋破脚破之前还能撑持住往前走,而当他看到脚后跟上的血肉时便怯了,步子也慢了。杜老师和一位大同学倒追过来,他立即擦干了眼泪。抬脚触地时的痛楚引发了他内心的卑怯,他没有说明鞋底磨透脚跟磨烂的事,他怕那些穿耐磨的胶底鞋的同学笑自己的穷酸。

    他已经看不见那支小小的赶考队列了。他终于下狠心从书包里摸出那块擦脸用的布巾包住一只脚,踮着脚尖跛着往前赶,走了不知有多少路程,布巾磨透了,他把布巾倒过来再包到脚上,直到那布巾被踩磨得稀烂。他最后从书包里拿出了课本,一扎一扎撕下来塞进鞋窝……那些纸张更经不住砂石的蹭磨,直到课本被撕光,他几乎完全绝望了,脚跟的疼痛逐渐加剧到每一抬足都会心惊肉跳,走进考场的最后一丝勇气终于断灭了。

    伟大的转机在他完全崩溃刚刚坐下的时候发生了,他听到了一声火车汽笛的嘶鸣。

    他被震得从路边的土地上弹跳起来,惊惧慌乱而茫然四顾,终于看见一股射向蓝天的白烟和一列呼啸奔驰过来的火车。这是他平生第一次看见火车,第一次听见火车汽笛的鸣叫。列车飞驰过去,绿色的车厢,绿色的窗帘和白色的玻璃,启开的窗户晃过模糊的男人或女人的脸,还有一个把手伸出窗口的男孩的脸……直到火车消失在柳林丛中,直到柳树梢头的蓝烟渐渐淡化为乌有,直到远处传来不再那么令人震慑而显得悠扬的汽笛声响,他仍然无法理解火车以及坐在火车车厢里的人会是一种什么滋味儿?坐在火车上的人瞧见一个穿着磨透了鞋底磨烂了脚后跟的乡村娃子会是怎样的眼光?尤其是那个和他年纪相仿已经坐着火车旅行的男孩?

    天哪!这世界上有那么多人坐着火车跑哩而根本不用双腿走路!他用双脚赶路却穿着一双磨穿了底磨烂了脚后跟的布鞋一步一步蹭血地踯躅!他无端的愤怒了:不能永远穿着没有后底的破布鞋走路……他把残留在鞋窝里的烂布绺烂纸屑腾光倒净,咬着牙重新举步。脚后跟还在淌血还疼,走过一阵儿竟然奇迹般地不疼了,似乎那越磨越烂得深的脚后跟不是属于他的,而是属于另一个怯懦者……在离考场还有一二里的地方,他终于赶上了老师和同学。却依然不让他们看他惨不忍睹的两只脚后跟……后来他成为一个作家,这个作家回顾整个生命历程的时候,所有经过的欢乐已不再成为欢乐,所有经历的苦难挫折引起的痛苦亦不再是痛苦,变成了只有自己可以理解的生命体验,剩下的还有一声储存于生命磁带上的汽笛鸣叫和一双磨透了鞋底的布鞋。

    他想给进入花季刚刚勒上头一条或第二条红腰带的朋友致以祝贺,无论往后的生命历程中遇到怎样的挫折怎样的委屈,不要动摇也不必辩解,走你认定了的路吧!因为任何动摇包括辩解,都会耗费心力耗费生命,不要耽搁了自己的行程。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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