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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姜堰四中2016-2017学年七年级5月月考语文试题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母亲的高凳

    ①渐长渐大的女儿已经能够自己动手吃饭了,椅子上放一张小矮凳,稳稳地坐在上面。我的母亲也辞别了她那条高高的凳子,爱上了椅子,搬来坐在我女儿的身边。母亲总是喜欢把她小孙女的碗优先盛得满满的,全是好吃的,很多时候女儿吃不完,剩下来的饭菜就被母亲倒进自己的碗里,慢慢地吃,倒也其乐融融。

    ②母亲日益苍老,花白的头发,深深的皱纹,但她的爱似乎永远年轻,无声无息又铺天盖地。我常和母亲谈起我儿时的事情,谈得最多的就是吃饭,那时候母亲总是喜欢那张高凳,我则坐那张刚好够到桌子的矮凳。说到这些,母亲只是在一旁静静地听着,微笑着而不作答。

    ③我七岁的时候死了娘,十岁时母亲走进了我的家门,成了我的后妈。俗语说“宁死当官的爹不死讨饭的娘”,失去娘的生活够困难的了,但乡亲们说,晚娘的心是六月的太阳——毒透了,他们的眼睛似乎告诉我,更悲惨的生活还在后面。其实,即使乡亲们不说,书籍、电影中关于“继母”的故事已经太多太多,在母亲走进我家门的一刹那,我就把敌意的目光送给了她。

    ④父亲在乡村小学做代课老师,日子过得紧紧巴巴。母亲来了以后又种了两亩地;生活渐渐好转,但依然会为吃穿的事儿发愁。一间茅草屋,两张破床,家里最值钱的恐怕就是那张传了几代的大方桌。每天,全家人就围在上面吃饭。青菜饭、萝卜饭是那时常见又有点奢侈的生活,父亲通常会问我些学习上的事情,而母亲的话不多,坐在一张高高的大凳上,手中的碗也举得高高的,吃得有滋有味。我则被安排在一条矮凳上,刚好够着大方桌。我常常拨弄着碗中的饭粒而无从下咽,心中无比委屈——要是妈妈在世,那大高凳可是属于我的。可现在……更气恼的是我连她吃的什么都看不见!

    ⑤我终于寻找到了一个机会,一个让母亲知道我也不是好欺负的机会——我找了一把旧的小钢锯。趁母亲下地劳动的时候,我搬来那张原本属于我的高凳,选择一条腿,从内侧往外锯,直锯到剩下一层表皮。在外面看凳子完好无损,但我知道,稍微有些重量的人坐上去准会摔跟头。那天中午,母亲烧的是青菜饭,先端上的是我和父亲的饭碗,我坐好自己的位置,埋头吃饭,心里有些忐忑不安却又希望发生些什么。母亲端着她的大碗,坐在大高凳上,手中的碗照样举得高高,依然吃得有声有色——我的计划落空了,她并没有从高凳上摔下来。

    ⑥我一边回答着父亲的提问,一边偷偷地把脚伸到母亲的高凳旁,希望把那条断腿给弄下来,偏偏够不着,未能如愿。天生不愚笨的我故意把筷子掉到地上,趁拾筷子之际,脚用力一蹬,“喀嚓”一下,全神吃饭的母亲根本不会想到凳腿会断,“哎哟”一声重重摔在地上。碗没碎,母亲摔下来的时候尽力保护着它,但碗里的青菜撒了一地,母亲的衣服、脖子里都沾上了,——母亲的碗里全是枯黄的青菜,仅是菜叶上沾些米粒。平时被我认为是难以下咽的米粒,在那一时刻,在枯黄的菜叶上,却显得那么的生动,又是那么的珍贵!

    ⑦我终于明白,母亲坐得那么高,碗端得那么高,是害怕我看见她碗里枯黄的青菜,她把大米饭留给了我和父亲!也就是在那天,就在母亲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就在父亲举起手来准备打我屁股的时候,无比羞愧的我扑在了母亲的怀里,喊出了我的第一声、发自内心最深处的“妈妈”……

(1)、文中所写的母亲是后妈,“我”对后妈的情感有着怎样的变化?

(2)、联系具体语境,揣摩下列句子中划线词语的表达效果。

①我常常拨弄着碗中的饭粒而无从下咽,心中无比委屈……

②母亲端着她的大碗,坐在大高凳上,手中的碗照样举得高高,依然吃得有色有色。

(3)、简要说说文章以“母亲的高凳”为题的好处。

(4)、文章末句颇有深意。请联系全文,说一说“我”为什么直到此时才“喊出了我的第一声、发自内心最深处的‘妈妈’……”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一篇散文,完成后面小题。
                                                                         田埂上的精神
                                                                             张佐香
      麦子把田野的纽扣一粒一粒扣齐。但是,有一粒麦子被人们遗忘了,落在了田埂上,像一只浇了水后丢在堤上的桶。
      秋天继续深入。在清寒的晨气中,秋天的阳光抹在田野上,也抹在这一粒麦子上。它穿透土壤的黑暗,长出如针的小苗。来地里除草施肥的人们,自远方踏步而来,这一株麦苗兴奋地在微风中晃动着绿色的身子,似蝴蝶抖动金色的翅膀。然而,没有人在走近它时停下来,甚至没有闲暇望它一眼。因为田野里有大片的麦子,在等待着他们。
      本来它也应该生长在平整如砖的麦地呀!那儿有着它许许多多的兄妹,它们被调理得丰腴而肥硕。远远望去,它们宏大而又壮观。它们手挽手一起生长,一起成熟,一起走进农家的粮仓,与那些农民一起体验丰收的喜悦。田埂上只有一株孤零零的麦子,一株长错了地方的麦子。它很无奈。
      尽管这株麦子非常纤弱,但它长得非常卖力。它比田地里任何一株麦子都活得用力;它不想放弃自己生长的权利;它甚至还想用它那一片特别的绿,来引起人们的关注,从而获取生长所必需的元素。它大声地对每一位从它身边经过的人呐喊:“你们睁大眼睛瞧瞧!我不是一棵小草,我是麦子,我是一株麦子啊!”但是,没有人理会它。例外的一天,有个人偶然歇息时坐在它身边的田埂上,抽了一根烟,扔下烟蒂时瞅了它一眼,这时才突然记起来似的说:“噢,这儿还有一株麦子!”这时,麦子为有人记起它而高兴,它显得异常兴奋,甚至还有意地直了下它的身子,以便能让人看到它健康向上的样子。它不愿意让人笑话它,或者可怜它。那人只留下了些烟灰,拍了拍沾在裤子上的泥土,走了,就不再有踪影。
      这一株麦子已彻底为人们所遗忘,偶尔有小鸟落在它的身边,望着这深秋的大地一动不动。风吹,雨淋,日晒,它在孤独寂寞和无望中艰难地生长。它必须要生长,因为它是一粒落进泥土获得生命的麦子。它的存在属于大地,还有白云和高空飞翔的鸟儿,以及美好的黎明和黄昏。太阳格外地偏爱它,总是用暖暖的光芒映照着它的身子。
      尽管它是一株长在田埂上的麦子,被人们忽略,但它依然挚爱着这片土地和这片土地上的人们。它能体会到他们泥一脚水一脚跋涉于齐膝的泥淖中的滋味;它能感受到他们担着百余斤的担子压在肩上走上三四里地的分量。抢收抢种的季节,他们要在最短的时间内,顶着最毒的太阳,干着最繁重的活。他们受苦受累似乎是注定的。谁也没觉得不应该。想到此,它的身子一沉,似乎想把自己的根系伸进更深的土壤中,汲取更多的营养,使自己长得更健壮一些。
      冬去春来,它终于开始抽穗,并且呈现出金黄的颜色。当一位农人收割了无数麦子后,发现了它,欢喜得了不得,小心翼翼地割下这株麦子,把它捧在手心,喃喃地自言自语:“麦子,田埂上也能长出这么好的麦子,它承的是天惠呀!”
     一颗明亮而智慧的种子,只要根植于泥土,它就能结出果实,正如这田埂上的一株麦子。它生长的是田埂上的精神。

阅读下面这篇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蚂蚁的群体智慧

彼得·米勒

    ①我曾以为蚂蚁做什么事都心中有数。那些列队爬过我厨房台面的小家伙们看上去是那么信心十足,于是我猜想它们早就订好了计划,知道要去哪儿,要做什么。不然的话,蚂蚁又怎能做出组织行军路线、建造复杂蚁穴、发动大规模突袭等奇妙的行为呢?

    ②结果我错了。蚂蚁毕竟不是聪明的小工程师、建筑师或武士——至少单个蚂蚁不是。当需要决定下一步怎么做时,大多数蚂蚁都毫无头绪。

③那我们又该怎么解释地球上已知的大约1.2万个蚂蚁物种的繁荣呢?它们在1.4亿年的进化中一定学到了什么。

    ④蚂蚁并不聪明,但聚在一起就聪明了。蚁群可以解决对单个蚂蚁来说不可思议的问题,比如寻找通往食物源的最短路径,分派工蚁做不同的工作,或保卫领土不受邻居侵袭。落单的时候,蚂蚁可能就像个小傻瓜,但聚成蚁群就能对环境做出快速有效的反应。这是因为它们拥有一种被称做“群体智能”的东西。

    ⑤个体的简单行动怎样组合成了群体的复杂行为?如果几百只蜜蜂中间有许多不同意见,它们如何做出关于蜂巢安置的重大决定?是什么使得一群鲱鱼如此精确地协调行动,能在瞬间改变方向,仿佛是单一的银色有机体?这些动物中,没有哪一个能够看到全局,但每一个都为群体的成功出了一份力,它们集体表现出的能力甚至让那些最了解它们的生物学家都感到神奇。

    ⑥蚁群运作的要诀之一是:没有哪只蚂蚁执掌大权。没有将军来指挥武士,没有经理来使唤工人。蚁后只负责产卵。哪怕蚁群中有50万只蚂蚁,也能无需管理而正常运作——至少不需要我们所熟知的那些管理形式。它们靠的是个体之间的无数次互动,共同遵循着一套简单的经验法则——科学家称之为“自组织系统”。

    ⑦蚂蚁是用触觉和嗅觉进行交流的。两只蚂蚁相遇时,就用触角互相嗅一嗅。觅食蚁每天离穴之前,一般都要等早晨的巡逻蚁回来。巡逻蚁进入蚁穴时,会和觅食蚁简短地碰碰触角。与巡逻蚁的接触是一种刺激,驱使觅食蚁出门。觅食蚁通过与巡逻蚁相遇的频率来判断出门是否安全。如果巡逻蚁回巢的频率正常,就该出去觅食了。如果不正常,就最好再等等。外面可能风很大,也可能有一只饥饿的蜥蜴等在那里。一旦有蚂蚁开始觅食并带回食物,其他蚂蚁就会根据自己与返回的觅食蚁碰面的频率,陆续加入觅食的行列。

    ⑧没有一只蚂蚁能够看到全局。没有一只蚂蚁指挥别的蚂蚁做事。归根到底,它们是不需要领导的,即使是复杂的行为也能通过相对简单的互动来协调进行。

(选自《智慧背囊》,有删节)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你的眼泪是一条河

李东辉

    ①六十年了,多少苦涩的泪伴着逝去的岁月,在母亲的脸上流呀流,流走了母亲满头的青丝,流成了道道细密的小河。

    ②从出生那一天起,我就把无尽的牵挂和愁苦带给了她,母亲的生命从此成为一支被我点燃的蜡烛,再没有停止过燃烧和流泪。

    ③不满一岁的时候,我得了急性肠炎,这病在三十多年前的农村,是可以置人于死命的。当时,已经担任村支书的父亲远在几百里外的地委党校学习。母亲抱着气息奄奄的我,冲进雷电交加的茫茫雨夜,一路跌跌撞撞,终于在子夜敲开了十里外一个老中医的家门。母亲跪在老中医的面前,求他救救她的儿子。她再次用她的泪感动了上苍,我竟死里逃生,奇迹般地活了下来。

    ④说起来,我还算给母亲争气,从小学到中学一路读过来,没让她失望。那年我参加高考竟考了个全县文科第一,母亲连夜把我的被子拆了,添一层新棉絮,灯光下,她手中的针线起起落落,点点滴滴的泪水连同那颗慈母心都缝进了那厚厚的棉被里。

    ⑤大学毕业后,我被分到一个新兴城市工作。母亲盼来的不是儿子过年归来的团圆,而是我患病住院的音讯。在我所住的医院,母亲踉跄着扑到我的床头,抱着我的头,泉涌般的泪水湿润了我的脸。我的心里满是对母亲深深的歉意,为什么我带给你的总是流不尽的泪?我真是一个不怀好意的讨债鬼吗?

    ⑥在以后整整十八个月的日子里,病魔与死神将我这个不满24岁的生命当成它们手中的一根扯来扯去的猴皮筋,母亲用她带血的泪水和根根白发陪着我一道和它们较量,最终我竟奇迹般摆脱了死神的纠缠,可是它并没有空手而去,带走了我的一双眼睛。

    ⑦对失明的儿子,已是心碎的母亲,就如做错了事的孩子,不知如何才能不惹我发怒。黑暗中,我下意识地伸出手,她竟看见了,忙把一支烟放到我手中,然后又急急忙忙地去找火柴。我深吸一口香烟,许久才伴着一声重重的叹息吐出浓浓的烟雾。母亲又小心翼翼地开口了:“妈知道你心里难受,可我们总还要活下去!”“活,像我这样活着有啥用?”这是我几个月来第一次顺着母亲的话茬儿答言,母亲受到了更大的鼓励:“咋没用,只要你还活着,只要我和你爹下地回来能看到炕上坐着我们的儿子,我们心里就踏实,就有奔头……”窗外的雨下得更大了,落在长出新芽的树上沙沙作响,忽觉得脸上痒痒的,用手去摸。是泪。

    ⑧肆虐的风暴过去了,生命之树带着累累伤痕又艰难地站了起来。在家休养了三年,我又鼓起勇气上路了,因为有母亲那句“咱要好好活!”我必须走出一条活的路来。几年来我的脚下已有一条路的雏形,尽管还不是很清晰,尽管还很狭窄,但那是我自己用脚踩出来的,是我活着的见证,这条路上有我的梦,也有母亲的泪。如果说我的生命是一条船,那么母亲的眼泪就是一条河了。

    ⑨母亲啊,你的眼泪真是一条流不尽的河,每当我的生命之船搁浅了,你总是用自己的生命托起我这只船,送我到远方。

——选自《时文选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杨花与柳絮飘飞的日子

张掬充

    ①1977年初夏,我离开生活了八年的北大荒鹤立河农场,去哈尔滨市的黑龙江省艺术学校报到。记得猛烈的春风摇撼着路边高大的白杨树,眼前一片杨花飞舞,简陋的站台上,覆盖了一层薄雪似的杨花,车轮起动时,斑斑驳驳的白色仍然依依惜别地缠绕着,看上去有些伤感。

    ②当时知识青年大返城还没有开始。我这个南方知青,去哈尔滨读书,是为了实现自己多年来渴望求学的梦想,期待接受正规教育,读别人的好书,好写自己的书。

    ③临近毕业,校方找我谈话说,省里希望能多培养一些青年作者,你这几年已经发表了不少作品,如果把你分配去搞专业创作,你还想回南方吗?

    ④我似乎是毫不犹豫地回答,我愿意搞专业创作。我,不回杭州了。

    ⑤我知道这话不是随便可以说的,它意味着一种最终的选择,一种志向的确定,甚至是一种“牺牲”——我将放弃己怀念已久的温暖舒适的南方生活,为了从事我一直渴求的文学创作,从此留在这举目无亲的陌生城市哈尔滨。

⑥我的返城,就这样连自己都意想不到地,“返回了”,实际是留在了哈尔滨。但后来的许多年里,我仍然没有后悔当年留在东北的抉择。我觉得为自己一生热爱的事业付出代价很公平,因为生活中总会有一些比生活本身更重要的东西。

    ⑦然而离开农场的集体生活,“返城”在没有家的哈尔滨,过单身生活,就有许许多多的麻烦和困难。首先是住房——省文联刚刚恢复建制,根本没有房子给我这样新来的年轻人住。我从艺术学校毕业分到省作家协会工作以后,很长一段时间仍然借住在艺校的教师宿舍,与三位女教师挤在一个房间里。我只能在屋角加一张床,放一张吃饭、洗脸、写字多用的桌子,算是我的一方天地。就连艺校教师宿舍我的单人床和那张多功能的桌子,也是与校方多次交涉后借来的。

    ⑧我就是这样开始了我所谓的“专业作家”的生活。

    ⑨每天早上天刚蒙蒙亮,我就被京剧科、评剧科、器乐科的校友们喊嗓练琴的种种“噪音”吵醒,起床在学校食堂吃过稀饭、咸菜的简单早饭,等几位同屋的老师陆续上了班,我才可在自己的小桌上看书写作。但往往是好景不长,刚有了一点思路,情绪就被打断了,不是某某回来取什么东西,就是某某来找某某。到了下午和晚上,宿舍里吹拉弹唱,终日不得安宁。如此一天下来,什么都写不出来。

    ⑩万般苦恼之中,一次去师范学院看望一个老友,她说,你干吗不到我们学院的阅览室去写呢?那儿又安静又宽敞,从上午一直到晚上8点,可以整整写一天呢。反正你也和我们“七七”届的学生一个年龄,我把校徽借给你戴,你就当自己是这个学院的学生。有人问,千万别发慌……

    ⑪喜出望外地接受了她这个“雪中送炭”的宝贵的主意,顿时觉得前途很是光明。第二天一早,悄悄别上了那枚借来的校徽,背一只黄布书包,从艺术学校步行十五分钟到师范学院(即现在的哈尔滨师范大学),心虚胆战,低眉敛胸地混入进校的人群,在入校的高峰时间溜进图书馆的阅览室,动作迅速地占上一个座位,心突突的狂跳,不敢左右环顾,一头扎在宽大的桌子上,埋头苦“写”起来。那种偷偷摸摸的感觉,就好像自己真的想要当冒牌大学生,有什么不可告人的阴谋诡计似的。

    ⑫到了中午和晚餐时间,把自带的椅子垫留在座位上“占座儿”,溜出来到附近一家极其简陋的小饭馆里,吃一碗淡而无味的打卤面。隔三差五的,买一盘三毛钱的豆腐慰劳自己,算是奢侈的了。吃完了饭,有时阅览室还没开门,只好在图书馆外面的小路上,绕着圈儿走。从秋到冬,眼看着校园里的杨树叶子一层层黄了,又一片片飘落下来,在土路上打转,像是我脑子里日日盘旋的小说。冬天的校园一片银白,那条小路上铺满新雪,倘若无人走过,一脚踏上去,松软的雪地便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像是充满了生气和生命的呐喊,或是如一支轻捷和快乐的歌。我无数次在严冬的雪地上,使劲跺着双脚试图使自己暖和些,许多的“灵感”的电光石火,就是在那种时刻,涌泉似地喷发出来、闪现出来的。

    ⑬那段日子持续了差不多整整一个冬天。如此有效安静的写作几乎每天都让我兴奋不已,使我忘掉一切。在以后多年的写作生涯中,我再也没有那样不受干扰地专心写作过——这使我对于图书馆抱有永远的好感和感激之情。

    ⑭不过每天晚上图书馆打过最后一遍铃,我终是不得不随着“下课”的同学退出阅览室。然后顶着寒风独自一人走过黑暗的大街,匆匆走回艺术学校宿舍去。同屋教京剧的小徐老师对我挺好,每天晚上9点以后,她把办公室的钥匙留给我,让我到她那儿去写两三个小时。我—直写到半夜,才蹑手蹑脚地悄悄回寝室休息。

    ⑮哈尔滨多雪的冬季,雪花飘飞,落地成墙,筑成厚实的雪城冰房。

    ⑯那个冬天,稿纸如雪花片片垒叠,白色的稿纸上落满黑色的钢笔字。

    ⑰就有了《夏》,有了《白罂粟》,有了《淡淡的晨雾》,还有其他的文字。

    ⑱春天快到来的时候,我接到中国作家协会的通知,让我去北京参加文学讲习所第五期的学习。1980年4月,我到达北京的时候,大街两侧的国槐刚刚发出翠绿的嫩叶。却不知何处飘来星星点点洁白的柳絮,如烟如云,在空中盘旋飘飞……

    ⑲想起了离开农场那一日车站漫天飞舞的杨花,想起哈尔滨一冬晶莹的白雪。“杨花柳絮无才思,惟解漫天作雪飞”。从农场到城市,我在一个美丽而艰辛的梦里挣扎拼搏的同时,也享受着杨花和柳絮给我带来春天的愉悦。

(摘编自《张抗抗文学回忆录》广东人民出版社)

阅读【甲】、【乙】两个文段,完成下面问题。

【甲】

雨是最寻常的,一下就是三两天。可别恼。看,像牛毛,像花针,像细丝,密密地斜织着,人家屋顶上全笼罩着一层薄烟。树叶子却绿得发亮,小草也青得逼你的眼。傍晚时候,上灯了,一点点黄晕的光,托出一片安静而和平的夜。乡下去,小路上,石桥边,有撑起伞慢慢走着的人;还有地里工作的农夫,披着蓑,戴着笠的。他们的草屋,稀稀疏疏的,在雨里静默着。

(朱自清《春》选段)

【乙】

当田野染上一层金黄,各种各样的果实摇着铃铛的时候,雨似乎也像出嫁生了孩子的妇人,显得端庄而又沉静了。这时候,雨不大出门。田野上几乎总是金黄的太阳。也许,人们都忘记了雨。成熟的庄稼等待收割,金灿灿的种子需要晒干,甚至红透了的山果也希望最后的晒甜。忽然,在一个夜晚,窗玻璃上发出了响声,那是雨,是使人静谧、使人怀想、使人动情的秋雨啊! 天空是暗的,但雨却闪着光;田野是静的,但雨在倾诉着。顿时,你会产生一脉悠远的情思。也许,在人们劳累了一个春夏,收获已经在大门口的时候,多么需要安静和沉思啊! 雨变得更轻,也更深情了,水声在屋下,水花在窗玻璃上,会伴着你的夜梦。如果你怀着那种快乐感的话,那白天的秋雨也不会使人厌烦。你只会感到更高邈、深远,并让凄冷的雨滴,去纯净你的灵魂,而且一定会遥望到一场秋雨后将出现的一个更净美、开阔的大地。

(刘湛秋《雨的四季》选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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