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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2017届高三第三次模拟考试语文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家训文化的发展历程

    中国的家训文化可谓源远流长。家训最早是通过父母对子女的当面训诫来体现的。据《史记•鲁周公世家》记载,西周政权建立以后,遍封功臣,建立诸侯国。周武王之弟周公旦,受封于鲁国。周公旦由于要留在京城辅佐侄子周成王,不能就封,就让自己的儿子伯禽就封于鲁。伯禽临行之前,“周公戒伯禽曰:‘我文王之子,武王之弟,成王之叔父,我于天下亦不贱矣;然我一沐三捉发,一饭三吐哺,起以待士,犹恐失天下之贤人。子之鲁,慎无以国骄人。’”周公训子,是一段关于中国家训文化、最早又最可信的记载。

    父母对子女面对面的训诫,用文雅的词来说,就是“庭训”。“庭训”典出《论语•季氏》,讲的是孔子当面训诫儿子孔鲤的故事。由此,“趋庭”、“鲤对”、“庭对”也成为中国家训文化的代名词。后来,中国的家训通过书信、训词和遗嘱等形式传递;再后来,家训又通过制定完整的家规、家约、家范来体现,形成了家庭内部所有成员的行为准则。家训的形式日益丰富。

    中国的家训内容十分广泛,包括伦理道德的要求、文化知识的教育、谋生技能的传授、为人处世的告诫等,几乎涉及个人、家庭、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中国的家训文化从一开始就有着明确的指向:

    一是训导教育子女成人成才。这是家训最基本的一个功能。前文说到周公戒子、孔子庭训,都体现了这一点。中国的家训文化,可分为萌芽期、发展期、成熟期、衰败期、蜕变期,但不管是在哪一个时期,家训都离不开对子女的教育。

    二是实行家庭的自我控制。任何一个家庭都不是孤立的。它作为社会细胞、社会的基本单位,必须接受来自外在的社会控制。这种社会控制包括法律控制、行政控制、道德控制以及习俗控制。同时,为了维护家庭内部的稳定,调整和处理好家庭内部关系,将子女培养成人,使家庭得以承继和绵延,还必须要有家庭的内在控制及家庭的自我控制。这种自我控制的一个主要方面,就是通过口头或书面的各种形式的家训来体现,从而起到对子女、对全体家庭成员的教育、引导和约束的作用。

    三是确立良好的家风。家风是指一个家庭的传统风习,是人们在长期的家庭生活中逐渐形成和世代延传下来的生活作风、生活习惯、生活方式的总和。家风的形成,是家庭长辈和主要成员潜移默化的影响和教诲的结果,而家训和家风有着密切的联系。隋朝初年的颜之推在《颜氏家训•治家篇》中说过这样一段话:“夫风化者,自上而行于下者也,自先而施于后者也。是以父不慈则子不孝,兄不友则弟不恭,夫不义则妇不顺矣。父慈而子逆,兄友而弟傲,夫义而妇陵,则天之凶民,乃刑戮之所摄,非训导之所移也。”在这里,作者强调了家风引导和家庭中长者、尊者的表率作用的重要性。在近现代,江南钱姓家族人才辈出,若星汉灿烂,这和其先祖制定了《钱氏家训》,钱氏子孙代代相传、恪守不移、形成良好的家风是分不开的。

(选自胡申生的《中国家训家风中的文化传承》,有删改)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中国的家训文化源远流长,“周公训子”就是这种文化最早最可信的源头。 B、家训最早是古代父母对子女的当面训诫,是以口头表达的形式来体现的。 C、“周公训子”说的是周公旦对替自己就封鲁地的儿子临行前当面训诫叮嘱的事。 D、周公旦以自己为迎接贤士而常中断洗头和吃饭的事来告诫儿子要礼贤下士。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论语•季氏》中讲述了孔子训诫儿子的事,后人归纳出了“庭训”“趋庭”“鲤对”“庭对”等词语,这些词语后来成为中国家训文化的代名词。 B、中国家训文化的内容要求是指向家庭及其成员的,其功能包括教育子女成人成才、实行家庭的自我控制以及确保形成良好的家风。 C、家训的体现形式在不断更替,从口头训诫发展到通过书信、训词、遗书等传递的形式,再后来又演变为完整的家规、家约、家范等准则性条文。 D、中国家训的内容十分广泛,几乎涵盖了个人、家庭、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伦理道德、文化知识、谋生技能、为人处世等多方面的内容。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不管是在中国家训文化的萌芽期还是发展期、成熟期,乃至衰败期和蜕变期,教育子女成人成才始终是家训最基本的一个功能。 B、江南钱姓家族的先祖制定了《钱氏家训》,钱氏代代相传、恪守不移,形成了良好的家风,故而其后代人才辈出,如星汉灿烂。 C、家训和家风有着密切的联系,家庭中的尊长以身作则,同时又教育其他成员循规守矩,久而久之,良好的家风便逐渐形成并延传下来。 D、作为社会的基本单位,家庭必须接受社会多方面的控制,同时,家庭也必须要有内部的自我控制,这样家庭才能稳定并得以延续。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我国书法理论诞生较早,始见于汉代。崔瑗所谓“观其法象,俯仰有仪”,蔡邕所谓“书肇于自然”的书法评论,可算是书法理论的萌芽。此后,“自然”二字出现频率极高,且在不同时段、不同理论家的认知中有着不同的内涵。

    汉代的书论中,“观物取象”意识普遍存在。在此观念下,当时的书论家不但关注汉字点画形状的书写方法,而且注重以自然物象来对应说明点画的形状与面貌。到了魏晋,书论对点画的描述更加微观细致。卫夫人《笔阵图》中提到“横如千里阵云”“点如高峰坠石”,以自然之形比附书法之形;王羲之《笔势论十二章》中的“屈脚之法,弯如角弓之张”,则揭示了书法点画形状与自然物象之间的相似性。这种从形状上把自然物象与书法点画紧密相连的理论,属于第一自然——“眼中自然”。在后世有关“永字八法”的讨论中,这种理论被进一步细化,但对自然内涵的拓展上并没有多大进展。用这一自然概念理解书法,具体可感,真实可信,但这种一一对应的关系毕竟有限。因为,它只能停留在书法具体点画外形的层面,一旦超出点画外形,进入到点画姿态以及整个字的造型与姿态问题时,这种以物对应的办法就陷入了尴尬。于是,书法理论的构建中就出现了“第二自然”,即“胸中自然”。

    “胸中自然”基于生命意识与书法审美。魏晋南北朝书论中用自然物象来喻说书家的个人风格,并以此来表达不同书家作品中流露出来的生命意象,如梁武帝说“王羲之书字势雄逸,如龙跳天门,虎卧凤阙”,“韦诞书如龙威虎振,剑拔弩张”。到了唐代,孙过庭《书谱》中讲到书法“同自然之妙有,非力运之能成”,这就是说,书法与自然的关系不是简单的视觉感官上的相似性,而是自然与人心妙合的产物,需要感受与体悟。

    怎样将胸中的“第二自然”自然而然地表达出来呢?这就进入了基于法道观念与心性表现的“第三自然”——“手中自然”。宋代以后,在尚意思潮的影响下,书法的主要追求已经不是妙悟自然,更不是眼观自然,而是心性的自然流露,以及表达方式上的“自然而然”。苏轼的书写状态“我书意造本无法,点画信手烦推求”,便是他本人真性情、真情感的流露。此类作品,字如其人,人如其字,一切都自然而然。自然而然即为自由自在,是人生的最高境界,也必然是书法的最高境界。

    历代书家正是在观察、体悟、回归自然的过程中,提炼了书法的点画样式,丰富了书法的生命意象,升华了书法的审美境界,终将书法内化为书家的人格修养和心性表达。

(摘编自史忠平《中国古代书论中的“自然”变迁》)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漫谈李白诗歌中的夸张

林庚

    李白有一首《长相思》诗中说:“忆君迢迢隔青天!昔时横波目,今作流泪泉;不信妾肠断,归来看取明镜前。”这是一首闺人思念征夫的诗,相思之苦,以至于到了“昔时横波目,今作流泪泉”的程度。美妙的眼睛竟成了一口泉眼,这当然是有些夸张;却还不能说就怎么不合理,还可以算在合理的夸张之列;但也有其不合理处,这不合理处在于她还要证明原来是秋波横生的眼睛,真的变成了一口泉眼;并要求那面镜子到时候为她作证。因为如果真到那征夫回来的时候,她即使还很憔悴,即使是当时快乐得又哭了起来——那神情毕竟会大不相同——要证明她真正肠断的情形,只有那面镜子才最清楚。可是除非那面镜子是面魔镜,又怎能重现她那已经成为过去的容颜呢?也许今天有了录像可以做到这一点,可是如果真有一位妻子录好了像专等她丈夫回来时证明这一切,恐怕她的丈夫反而更不相信;何况古代并无录像这种先进技术呢?假定真能录像,也许看来是合理的,却反而近于荒唐;假定镜子可以证明过去,看来好像是不合理的,却反而更近于真实。艺术的魔力竟然真能把一面普通的镜子变成了魔镜吗?反正我们读这首诗,读到这里时早已忘记了那不合理性,而只感到分外亲切,分外动人。从日常的尺度来说乃是不合理的,从艺术的尺度来说却是更为合理的;那么所谓合理的夸张到底该怎样来理解呢?

    “白发三千丈”,这是人们谈到李白诗中夸张时最爱引的名句,在这首《秋浦歌》中乃是轮到李白自己面对着一面镜子了。所以说:“不知明镜里,何处得秋霜。”从日常的尺度来说,这个“三千丈”简直是违背常识;从夸张的尺度来说,也未免无边无际;如果这样的夸张起来也算合理,那么究竟夸张到什么程度才算不合理呢?李白有一首经常为人们所称道的《望庐山瀑布》,诗中说“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这瀑布仿佛是一道银河自天而降,也不过才夸张到三千尺,而白发从头上算起,却竟能达到三千丈;艺术的魔力似乎正是通过战胜那日常尺度认为的不合理而变得更为合理,这能不令人为之惊异叹服吗!

    有些人认为夸张似乎是浪漫主义的主要特征,这可能有些道理,可也并不尽然。夸张几乎可以在各种类型的作品中出现;而且夸张在许多场合中,往往最容易产生使人发笑的效果;这与浪漫主义作品之多少带些悲剧性格或英雄性格的特征是毫不相干的。王之涣的《登鹳雀搂》:“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这里除了“千里”这个习见的词汇外,有什么可以算得上是夸张呢?而这首诗却无疑的乃是浪漫主义的杰作名篇。然则夸张既不是浪漫主义中所必有的,也不是浪漫主义中所特有的;只不过是一种通用的表现手法而已。如果说夸张与浪漫主义之间也存在着某些特殊缘分的话,那只能说夸张的手法到了浪漫主义的创作方法中,似乎可以尽情发挥到完全不合理的程度。这并不是由于夸张手法有什么特别之处,而是由于本质上浪漫主义乃是一种近于“宏观”的创作方法,正如现实主义乃是一种近于“微观”的创作方法,并由此自成不同的局面。《傀儡家庭》中娜拉的出走,从日常的尺度来说,她是完全可以不必出走的,但娜拉却决然出走了。《秋浦歌》中的白发,从日常尺度看来,那白发只不过是映在咫尺明镜之中,而它却能直达三千丈。用日常的尺度去衡量微观或宏观世界中的一切,有时常会出人意外。例如在近于光的高速运动中,人竟能青春不改;这不简直如神话之不可思议吗?日常范畴的尺度,与艺术的无限魅力;在这里两相对照,也正如面临着一面魔镜,不禁令人为之深思神往!

(选自《唐诗综论》,略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朴素为美是一种基本的生活观念,也是一种基本的美学观念。朴实无华,清新自然,成为美的最高形态。这一美学观有其合理性的一面,在强调“文以载道”的前提下,提倡文学艺术表现手段的质朴与简洁,更能体现文学的实用价值。

    从上古时代到春秋时代,由于生产力水平的低下,一般观念上都强调满足人的最基本的生活需要,反对追求华丽的奢侈,不但老百姓不可能有超越生产力发展水平和自身的社会地位的享受,就是贵为天子的君主,也不应该一味地贪图享乐。《尚书·五子之歌》把华丽的美与奢侈的生活欲望简单地等同起来,甚至认为追求华丽的美就是一个国家衰败和灭亡的根本原因。《国语·楚语上》:“夫美也者,上下、内外、大小、远近皆无害焉,故曰美。若于目观则美,缩于财用则匮,……胡美之为?”这是倡导朴实之美的最基本的经济的和政治的原因,与此同时,传统美学观也就把对美的鉴赏和崇尚纳入了政治风格和道德评价领域,成为一种带有普遍意义的超美学的标准。

    朴素,作为一种美的形态,就是在这样一种前提下提出来的。老子在时代的变革面前,希望回到“小国寡民”的上古社会去,因此提出了把“见素抱朴,少私寡欲”作为一种治国的原则。老子极端反对文学艺术的精巧与美丽,他认为,那种美丽的色彩不但对人的心理是一种摧残,而且对整个社会都是很可怕的腐蚀剂。在美与真的关系上,老子认为“信言不美,美言不信”,既然如此,艺术创作就只能对客观存在的现实作简单的描摩与再现,而无须作艺术的修饰,这正是老子的“无为”的政治理想、“大巧若拙”的社会理想在艺术创作领域的推广与贯彻,也正是朴素为美的美学观念的源头。庄子的美学理想从整体上看是追求宏大之美,其中的《逍遥游》《秋水》等篇都表现出壮美的气势,但在对美的形态作论述的时候,他却更多地强调朴素、自然、平淡的美,这使他与老子的美学思想有着明显的一致性。

    崇尚自然、平淡、朴素、简约,本来是老庄美学思想的精髓,但在先秦时期,其他派别的许多思想家也加入了对华丽之美的尖锐批判,这就很容易形成一种比较稳定的美学思想传统。墨家从下层人民的立场出发,提出“非乐”的主张,曰:“为乐非也。”法家对华丽之美的批判态度更加尖锐,认为文饰的目的就是为了掩盖丑的本质,不但把绚烂华丽作为“丑”的外表装饰,而且还同老子、庄子、墨子一样,把追求华丽之美同国运、民心联系起来,而且,儒家美学思想中本来就包含着“节用”的观念和“辞达而已矣”的主张。这样,儒、道、墨、法,这四家的美学思想在朴素、自然、平淡、简约、实用这诸多方面形成了合流,更强化了朴素为美在中国美学传统中的地位,华丽之美也就成为众矢之的了。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物哀

朱良志

    ①自怜是人生命的觉悟、自我警醒,由哀我,到哀人生,哀天地,哀万物,自怜中传达的不仅是现实之叹,更是宇宙之沉思。从哲学和艺术观念上看,楚辞对后代的重大启发之一,是关于时间的咏叹,此称为“物哀”意识。

    ②楚辞的感伤,是一种时间性的感伤。一是在急速流转的时间中,诗人感到美政理想无法实现所引起的悲剧性感受。《离骚》中吟道:“日月忽其不淹兮,春与秋其代序。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故而化为性灵的上下求索,急速的行进。理想不可实现,时光则空蹉跎,进而悲从中来,像一匹疲惫的老马,最后踯躅在历史的时空中。楚辞的时间性咏叹还有第二个层次,就是对人的存在命运的咏叹,在个人与宇宙的直接对峙上,显示人的生命张力和生命趣味。楚辞是一种现实的焦虑,更是一种存在的焦虑,而且以后者更根本,更隐在。

    ③楚辞中充满了急促的时光流转的调子。时间对人有强烈的压迫感,时间的步步进逼和人对时间延长的渴望,构成强大的张力,形成屈赋独特的节奏。在楚辞中,以“朝……夕……”构成的句式多见。这一句式,动态性很强,紧迫如鼓点阵阵。楚辞将人放到时光的急速流转中回旋,正像魏晋诗人在诗中反复使用的一个意象“转蓬”一样——在楚辞看来,人生就是这样的转蓬,西风摧折,恍惚幽渺,命运不可厘测,没有个安顿处,正是所谓欲问归鸿向何处,不知身世自悠悠。楚辞将人放到浩淼宇宙之中,与其直接照面,在时光的鞭打之下颤抖,痛楚,也在这样的力的作用下,与之沉浮,受其冲击,逆之而争进,顺之而飞旋。

    ④楚辞中突出时光流转带来的恐怖感。时间的帷幕布下了弥天的网,让你无所逃脱。人在时间面前的这个“惧”字,被楚辞渲染得非常浓重。“老冉冉其将至兮,恐修名之不立”,这是怕美名不立的恐怖;“恐鹈鴂之先鸣兮,使夫百草为之不芳”,这是在与时光的冲击中,怕丧失自己的恐怖;“欲容与以俟时兮,惧年岁之既晏”,这是怕打破人与宇宙和谐节奏的恐惧,等等。

    ⑤岁月流逝,而人短暂的生命就要走到尽头,楚辞在众芳摇落之中,突出了人生无常的感叹,而人在急速流动的时光面前如何展现自我的生命?楚辞将个人的命运、人类的命运、存在的命运放到时间中审视,从而探讨人生的价值。“往者余弗及,来者吾不闻”,正是思往世,悼来者,知当下。

    ⑥在楚辞中,自然万物每每成为触动人深沉隐微的媒介,诗人笔下的万物带有浓厚的叹逝意味。时光流逝,众芳芜秽,从而引起诗人对人生的关注,对生命不永的感叹,从而构成一种意度回旋的韵律。叹逝,其实就是抚慰生命。楚辞这种物哀精神,在中国艺术中化为深沉的时间性咏叹。

(节选自《中国美学十五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中国文化的内涵

季羡林

    ①我曾经把文化分为两类:狭义的文化和广义的文化。狭义指的是哲学、宗教、文学、艺术、政治、经济、伦理、道德等等。广义指的是包括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所创造的一切东西,连汽车、飞机等等当然都包括在内。

    ②周一良先生曾把文化分为三个层次:狭义的、广义的、深义的。对于深义的文化,周先生有自己的看法。他说:“在狭义文化的某几个不同领域,或者在狭义和广义文化的某些互不相干的领域中,进一步综合、概括、集中、提炼、抽象、升华,得出一种较普遍地存在于这许多领域中的共同东西。这种东西可以称为深义的文化,即一个民族文化中最为本质或最具有特征的东西。”他举日本文化为例,他认为日本深义的文化的特质是“苦涩”“闲寂”,具体表现是简单、质朴、纤细、含蓄、古雅、引而不发、不事雕饰等。

    ③我不想从民族心态上来探索,我想换一个角度,同样也能显示出中华文化的深层结构或者内涵。

    ④中国哲学同外国哲学不同之处极多,其中最主要的差别之一就是,中国哲学喜欢谈论知行问题。我想按照知和行两个范畴,把中国文化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认识、理解、欣赏等等,这属于知的范畴;一部分是纲纪伦常、社会道德等等,这属于行的范畴。在这两部分的后面存在着一个最为本质、最具有特征的深义的中华文化。

    ⑤寅恪先生论中国思想史时指出:“南北朝时,即有儒释道三教之目。故自晋至今,言中国之思想,可以儒释道三教代表之。此虽通俗之谈,然稽之旧史之事实,验以今世之人情,则三教之说,要为不易之论。故两千年来华夏民族所受儒家学说之影响,最深最巨者,实在制度法律公私生活之方面,而关于学说思想之方面,或转有不如佛道二教者。”

    ⑥对中国思想史仔细分析,则不难发现,在行的方面产生影响的主要是儒家,而在知的方面起决定作用的则是佛道二家。潜存于这二者背后那一个最具有中国特色的深义文化是三纲六纪等伦理道德方面的东西。

    ⑦专就佛教而言,它的学说与实践也有知行两个方面。原始佛教最根本的教义,如无常、无我、苦以及十二因缘等等,都属于知的方面。八正道、四圣谛等,则介于知行之间,其中既有知的因素,也有行的成分。与知密切联系的行,比如修行、膜拜,以及涅槃、跳出轮回,则完全没有伦理的色彩。传到中国以后,它那种无父无君的主张,与中国的三纲六纪等等,完全是对立的东西。在与中国文化的剧烈冲击中,佛教如果不能适应现实情况,必然不能在中国立定脚跟,于是佛教只能做出一些伪装,以求得生存。早期佛典中有些地方特别强调“孝”字,就是歪曲原文含义以适应中国具有浓厚纲纪色彩的文化的要求。由此也可见中国深义文化力量之大、之不可抗御了。

    ⑧这一点,中国的学者是感觉到了的。

    ⑨冯友兰先生说:“基督教文化重的是天,讲的是‘天学’;佛教讲的大部分是人死后的事,如地狱、轮回等,这是‘鬼学’,讲的是鬼;中国的文化讲的是‘人学’,注重的是人。”

    ⑩事实上,孔子就是这种意见的代表者。“子不语怪、力、乱、神”,就是证明。他自己还说过:“未知生,焉知死。”

    ⑪我认为,中国文化的特性最明显地表现在或者可以称为深义的文化上,这就是它的伦理色彩,它所张扬的三纲六纪以及解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精神。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小题。

    ①长期以来,中国流行的几乎所有法学理论教科书都把法律上的“义务”解释为国家通过法律强加给法律主体的负担和不利。这种对“义务”做出的价值定位是武断的,因为根据自然法学传统,法律上的义务并不能由国家随意规定,而是源自于自然法的义务,即源于道德义务。源自于道德义务的法律义务是远比“权利”重要得多的正价值概念。

    ②与“义务”一语准确对应的概念是“应当”。“应当”是一个表达精神现象的用语,是指社会群体对某种行为的看法——正确的且必须的。当社会群体用“应当”这一概念把某主体同某行为具体联系起来时,就意味着,该主体负有作(或不作)某行为的义务。义务就是主体作(或不作)某行为的应当性。

    ③“应当”并不是社会群体随意的看法,而是群体的每一个个体成员依据自身的良心体验形成的对外界行为的看法。一个人在外地听说自己的爷爷生病了,他的第一感受就是“我应当回去照顾爷爷!”这里的“应当”完全产生于主体自我良心的内省式要求。一般来说,每个人都会由自我良心自发地产生这种原始的义务要求。但是,如果某A比较另类,在听说爷爷生病之后毫无反应、沉迷于各种娱乐活动,与其相处的群体其他成员就会告 他:“你应当回去照顾爷爷!”群体成员对A提出的“应当”,就是赋予A一项义务。社会群体成员们之所以对 A提出这种要求,是因为,该群体中的每一个成员都从自我经历的爷爷生病时的良心感受出发认为:回去照顾爷爷是正确的,也是必须的。

    ④人类社会实践中,在国家这种组织出现之前很久,社会群体成员就通过对一个一个行为的评价形成规定道德义务的道德规则。由于社会群体成员绝大多数人的良心、理性处于同一发展水平以至相似,                         , 即能形成基本共识。譬如,对于杀人行为、盗窃行为,人们一致认为“不应当做”;对于赡养老人、抚养孩子行为,人们一致认为“应当做”,等等。人们用语言将这些共同判断表述出来,就形成人类社会的一系列口口相传的道德规则:不应当杀人,不应当盗窃,应当赡养老人,应当抚养孩子,等等。人类社会通过道德规则向社会每一个个体成员提出道德义务要求,使每个个体成员赋有道德义务。

    ⑤人类社会的道德规则包括4个不同层次的规则:禁止损他类规则;倡导利他类规则;劝导自善类规则;引导入圣类规则。其中以不应当杀人、不应当放火、不应当抢劫等规则为 主要内容的禁止损他类规则最为重要,它们通常被认为是道德底线规则。这类规则赋予每一个体的道德义务是必须履行的。履行这类义务是维系人类最低限度文明、保持社会最低限度秩序的要求。换句话说,没有对这类义务的履行,人类就会处于丛林状态。所以说,义务是人类文明维系之根。

    ⑥道德规则自身并不具有保证规则赋予的义务得到履行的手段,以致一旦有人违反上述底线道德规则赋予的义务,道德规则自身并无有效应对手段。为了确保人们履行底线道德规则赋予每一个体的义务,人们将道德底线规则加以强化、改造:在底线道德的每一具体义务性规则之后附加针对违反义务的制裁规则,并由一定的社会权威机构对这些制裁规定加以执行,这就使道德底线规则演变为法律规则。

    ⑦人类超越野蛮状态跨入文明门槛,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法律规则对人们行为的规范、引导。人类在进入文明状态之前相当长时间内就形成了主要源自于道德底线规则的习惯法。在国家组织形成之后相当长时间里,国家作为执行制裁的权威机构,其适用的仍然是主要源自于道德底线规则的习惯法。只是在国家适用习惯法很长一段时间之后,才出现由国家组织将习惯法成文化的做法,以致最初的成文法主要源自于习惯法,其义务规定部分主要源自于道德底线规则。

    ⑧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农耕文明时代法律规则的义务规定部分主要来自于底线道德义务规则,但是,由于农耕文明各国普遍实行全权君主制度,君主拥有立法权,这使君主代表的国家立法很容易在法律中混入大量的不合理、不适当的义务设定。从农耕文明国家立法到商工文明国家立法都存在大量的国家片面强加给民众的限制。我们把这种国家武力基础上的强制视为“伪义务”。我们不能把“伪义务”视为义务本体,不能因伪义务的存在而否定义务的真正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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