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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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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困难

2017年甘肃省兰州市高考语文一模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我的悲哀的面孔

[德]海•伯尔

    我站在港口看海鸥时,我的悲哀的面孔引起在这个区巡逻的一名警察的注意。

    我注视着鸥群,此刻,我最向往有一块面包,把它掰成碎块,来喂海鸥。可是,我同它们一样饥饿,一样疲乏。不过,我心中虽然悲楚,却仍感到快乐,因为站在那儿,放眼群鸥,默默饮悲,确乎美不可言。

    突然,一只警官的手搭在我的肩上,一个声音说道‘跟我走!’同时,这只手使劲扳我的肩膀。我稳稳站定,甩掉那只手,镇静地说:“你发疯了。”

    “同志。”一直还看不见的那个人对我说,“你当心点。”

    “先生。”我答道。

    “这里没有什么先生。”他怒气冲天地喝到,“我们都是同志。”

    此时,他跨前一步,站到我身旁,从侧面打量我,严肃得像一头牛。

    “什么道理……”我要和他理论理论。

    “理由很充分”他说,“你悲哀的面孔。”

    我笑了。

    “你别笑!”他当真发火了。方才我还以为,或许没有小偷或逃犯好让他逮捕,他因此感到百无聊赖。可是,此刻我看出这是千真万确:他要逮捕我。

    “跟我走……!”

    “为什么?”我镇静地问。

    一不留神,我的左腕已经被套上一条细铁链。就在这一瞬间,我知道,我又完蛋了。

    “为什么?”我又问道。

    “有条法令是——要高高兴兴的。”

    “我蛮高兴么!”我喊叫起来。

    “你的悲哀的面孔……”他摇了摇头。

    “这条法律可是新的呀!”我说。

    “它已经存在三十六个小时了,你必定知道,所有法律都是在宣布之后二十四小时生效的。”

    “我真的不知道有这条法律。”

    “逃避惩罚是徒劳的。这条法律是前天颁布的,通过所有的扩音器播送。所有的报刊上都发表了。帝国全境一切街道、公路上,统统撒了传单。

    他牵着我走了。此刻,我才感到天气寒冷,才感到委实饥饿难当。想起自己一身污垢,没刮胡子,衣衫褴褛,才想起有法律规定:人人都要干干净净,胡子刮得光光的,露出一副高高兴兴的模样。我被推到他前面走着,像一个被证实了盗窃罪而被抓走的稻草人似的。街道空荡荡,到警察局路不远,我已料到他们很快又会找理由逮捕我,不过话虽如此,但仍然心情沉重。

    我一路走,一路看到凡是我所碰到的人,无不贴上那种欢乐表情,因为有命令——要高高兴兴的。

    我们很快到了警局。此时汽笛长鸣,鸣笛表示离下班还有十分钟,这是肯定无疑的,因为按照当时国家元首提出的“幸福与肥皂”的口号,每个人下班前都必须洗澡十分钟。

    我们穿过警局空空荡荡的过道,接着,一扇门自动打开,因为在此期间,门卫已向里头通报我们来了。在那些日子里,到处都是喜气洋洋,太平盛世,秩序井然,人人努力在白天洗完规定的一磅肥皂,以遵守法律的规定——人人都要干干净净,胡子刮得光光的,露出一副高高兴兴的模样。因而一个被捕者的到来,便是一件大事。

    我们走进一问房间,静悄悄的。我感到,我的脸越发消瘦了。我又累又饿,那种悲哀的幸福感的最后痕迹此时烟消云散,因为,我知道,我完蛋了。

    数秒钟之后,一个穿一身预审员的浅褐色制服的高个子,一声不吭地走进来坐了下来,两眼紧盯着我。

    “职业?”

    “普通同志。”我答道。

    “被捕前干什么?”

    “囚犯。”

    两个人互相看了一眼。

    “什么时候?从哪里放出来的?”

    “昨天,十二号监狱,十三号牢房。”

    “当时的罪行?”

    “高兴的面孔。”

    两人互相看了一眼。

    “讲明白!”预审员说。

    “当时。”我说,“我的高兴的面孔引起一位警察的注意,那天命令全国要悲哀。是首长去世的日子。”

    “刑期多久?”

    “五年。”

    “表现?”

    “不好。”

    “原因?”

    “服劳役太少。”

    预审员站起身子,狠狠地给了我一拳,走出了房间。接着是审讯员,审讯官,初审法官,终审法官,他们一一进来,一一打我,又一一走出房间。最后,由于我的悲哀的面孔,他们判了我十年徒刑,这回的情形,同先前由于我的高兴的面孔判我五年徒刑如出一辙。

    如果在“幸福与肥皂”的口号下,我能熬过此后的十年。我真得想办法什么面孔也别再要了……

(潘子立译,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不过,我心中虽然悲楚,却仍感到快乐”,话中有话,既写出了“我”悲欣交集复杂的表情,又为故事后面“我”的被捕作了铺垫。 B、“我”假装不知道“要你高高兴兴的”的法令,百般抵赖,想要寻求逃脱的机会,因为“我”是一个惯犯,有和警察打交道的经验。 C、警察看到“我”在港口的样子,就注意到“我”有违反法律的行为,还表情严肃、冲冲地逮捕了“我”,说明警察是主张正义的人。 D、小说中“幸福与肥皂”口号下人们的表现,是小说中隐约可见的叙事背景,也是深刻的社会背景,巧妙地暗示了新政策对百姓生活的改善。
(2)、“我”在小说中的主要作用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3)、小说为什么以“我真得想办法什么面孔也别再要了……”为结尾?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卖琴

【加拿大】费力克斯·勒克莱尔

    雨天,男人的短大衣里藏着一把小提琴。他走得很快,帽子遮在眼睛上,一脸疲惫,不时左顾右盼。突然,他拐进一条小小的甬道,推开一扇房门。门上的木牌上写着:制琴坊。

    进入房内,他脱下大衣,把小提琴放在柜台上。他用大拇指把帽边卷起来,等着那位在窗下工作的老人。制琴师站起身,一双眼睛在大大的镜片后面眨动着:“做什么?”

    “我想把我的小提琴卖给您。”

   制琴师将琴拿在手中,翻来覆去看,说:“是我做的,二十年了,制作日期写在这儿呢。”

    那男人说:“我知道。

    “您想卖掉它?”

    “是的,先生。”

    “贵姓啊,您?”

    “于贝尔·托马斯。”

    “我听过您的大名,我那屋里面就有您的唱片,几支协奏曲,就是用这把琴录制的吧?您拉小提琴很久了吗?”

    “16年了。”

    老人又摸了摸琴:“还是留着吧。”

    “不,我再也不想看到它。”

    “如果我是您的话,我不会把一个老朋友甩掉的,一个16年来相依为命、为您留下许多纪念的朋友。”

    “我需要钱。”音乐家的脸痛苦地抽搐了一下,他摊开手,说道,“我现在早已不是当年那个交响乐队的第一小提琴手了,电台的工作也已经丢了。”

    他咬咬嘴唇。“公众音乐会也是,两个星期前,爵士交响乐团的指挥辞退了我。我只好去给孩子们上课,可就在教他们演奏上行音阶的时候,我的手僵住了……是风湿病。”

    当他说话时,老人几次犹豫后将左手放在了琴盒上。

    音乐家说完了,低头看他的琴,这才发现老人的手缺了两根手指。整整一分钟,两个人都一动不动。最后于贝尔·托马斯先开口了:“您的手也残了?”

    老人沉默地转回身,向窗边走去,坐在凳子上继续工作,他盯着手中的活计,说道:“这桩意外是在我16岁时发生的。我把它讲给您听,是因为我那屋里面有您的小提琴协奏曲。

    “那时候,我家生活在一个农场里,距城市有七里路,我每天坐着狗拉雪橇去上学。我有了一个爱好:音乐。那时我唯一的、最大的梦想就是当一名音乐家。”

    音乐家始终低着头。老人继续说道:“我挺有天分,耳朵很好,左手灵巧,还有一颗特别敏感的心。我学了一年,对小提琴简直到了痴狂的地步。为了上琴课,我需要在晚饭后出门,上完课后再返回家里。每星期一次。在学琴的路上,我裹着一张毛毯,把小提琴紧紧抱在怀中,像抱着一个孩子……

    “正是那个时期,在一场学校组织的节庆活动中,我第一次当众演奏。”

    小提琴家抬起了头。老人继续说道:“演奏大厅里,有几位牧师、一位主教大人、一位议员、一些记者、全体学生和几个漂亮的女孩。由于一场可怕的暴雪,我是独自一人坐着狗拉雪橇来的。妈妈没能坐在大厅里看我演出,因为路完全没法走

    “我演奏了《回忆》,我的小提琴声回荡在大厅里,琴音清澈洁净。我还记得演出结束时那热烈的掌声、欢呼声,我那不知所措的样子。我的老师站在幕后,他哭了。一个漂亮的女孩吻了我一下。

    “有一个男人,过来问我的姓名和年龄,然后带着满脸的微笑和鼓励的目光离去了。一位牧师对我晃着脑袋说:‘再接再厉,小家伙……’

    “唉,如果妈妈在那儿该多好!这是我唯一的遗憾。”

    音乐家凑近来,身子向前倾着,生怕听漏了一句话。老人继续说道:“夜深了,我从学校出来,胳膊下夹着心爱的小提琴,满心都是幻想。我要到学校后面的小牲口棚去,我的狗在那儿等我。

    “我想到大都会、音乐会、个人独奏,想到我的家庭,那光宗耀祖的辉煌时刻指日可待……突然,汪的一声!”

    音乐家蹙蹙眉头,等着下面的话。

    制琴师接着说道,“有些情节我记不太清楚了,只知道我跟一条狗在搏斗,它在狂吠,我也在大喊大叫,在我身后的雪地上拖着一条长长的血痕……那条我们家买了才一个星期的狗,咬断了我的两根手指。”

    一阵沉默后,老人又说:“在我的一生中,我只公开演奏过一次,而不是演奏了16年,更不曾取得显赫的成就,没录制过唱片,没有四处巡演将名声远播到欧洲去。只有过一次当众演出,还是在一个学校的小厅堂里,而且我的母亲也没有来听。”

    于贝尔·托马斯再次低下头去。

    老人悄悄站起身,消失在把店面和他的住处分隔开来的门帘后面。他抱着一个琴盒走回来,小心翼翼地将它打开。那是他的小提琴,被包裹在一块白色的法兰绒布里。他把琴轻轻地放在于贝尔·托马斯身旁,又回到窗下的小凳上。

    音乐家就像一个蒙羞的人急于脱身那样,走向柜台,拿起他的小提琴,塞进短大衣。他轻轻地带上门走了出去,仿佛这是一扇教堂之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归来

女真

    李大壮心疼。广州开往沈阳的火车票,两张票多花了二百。二百块钱哪!冯秋萍知道了,更得心疼!在老家,冯秋萍抠门儿是有名的。吃不舍得,穿不舍得。养了一水塘的鸭子,鸭蛋腌咸了,端午那天,一家三口一人一只,剩下的卖给来水塘钓鱼的。他们家的鸭子在水塘里放养,不喂饲料,吃过的都说好。冯秋萍还不舍得穿。五年前的一套红秋衣,已经洗得没底色了,除了夏天,一直套在身上。

    ①车厢里挤满了回东北过年的老乡。行李架上塞得满满的,从广州出发时,过道上就有站着的了。李大壮和李强,有座位。李大壮靠窗,李强挨着过道,父子俩肩挨肩,睡一会儿醒一会儿,谁也不说话。两年前,年根儿底下,母子俩南下和他会合。李强在鞋厂学徒,冯秋萍给食堂摘菜洗碗。一家三口,年在哪儿都是过,省了路费,还有春节加班的额外补贴,挺好的事儿。没想到,这个元旦刚过,冯秋萍突然肚子疼。肚子疼她向来不当回事儿。肚子疼对女人来说还算病吗?她不肯吃药。忍不住了,买了两盒止疼片。两盒药吃完,还是疼,疼大发了,冒冷汗珠子,发烧,这才舍得去医院。去医院的路上,冯秋萍说:“我想回家过年。”

    就为她这句话,李大壮安排了这次行程。

    火车有节奏的晃动让他昏昏欲睡。儿子李强不肯说话。李大壮知道为什么。这孩子,还生气呢。那也没办法。天下没有卖后悔药的。他也生气,生自己的气,气自己为什么没早带媳妇去医院。问题是:生气有用吗?!

    车过山海关。蓝天、白雪覆盖的原野,透明的空气,那是白天应有的景象。现在,外面一片黑暗,他却精神起来,再也睡不着。瞟了一眼儿子。李强睡得正香。毕竟是孩子啊!一家三口,其实最适应广东气候的,就是儿子。他从来没说过想家的话。过完年李强肯定要回南方。李大壮没想好自己回不回去。临走时,他跟老板说的是活话儿。他还有退路。问题是,他还能回去吗?那个城市,让他心疼!

    火车终于在北站停下时,李大壮的腿,已经有些抬不起来了。左手拎着包裹,右手提着旅行袋。儿子扛着大编织袋,里面装着一家三口的四季衣裳,还有冯秋萍嘱咐他给老人买的过年东西。②冬天的早晨,冷,心脏好像被冻小了,往胸腔里缩着,呼出的每一口气都化成白霜,在空气中留下痕迹。这样的冷,曾经让他想念,现在,却让他伸出的手很快僵硬起来。

    通往靠山屯的长途汽车上,李强仍旧不跟他说话。他的心咚咚跳着,像一个没经历过世面的年轻人。在北站,他给村里打了电话,庆魁说去汽车站接他们。挂甲屯、毛屯、姚千户、杨千户,然后就是靠山屯了。他们在靠山屯下了车,候车亭前,聚着好几十人。有男人,也有女人。都是来接他们的!庆魁冲在最前面,问他:“我二嫂呢?”

    李大壮的泪一下子就流了出来。从上车,第一次有人问他话!家乡话!

    李大壮举起手里的包袱。包袱里是一只精致的骨灰盒。五百块钱买的。一路上,他没敢打开看,怕惊着周围的乘客。

    “怎么不早送医院呢?!”在沉默而哀戚的目光中,李大壮看出了乡亲们的心里话。是啊,怎么不早送医院呢?!广州医院的大夫也这样责问他。止疼片吃完了,还疼,疼得冒冷汗,发烧,说胡话,哭爹喊娘,这才张罗去医院。李大壮的媳妇冯秋萍,这辈子就住过一次医院。大夫说,太迟了,肠穿孔。怎么不早点送来?!

    现在,面对眼前的这些乡亲,他忽然明白了,儿子跟他生气是对的。媳妇这辈子活得太屈,吃没吃上、穿没穿上。最后一次,他得让女人活得值,他得大办,请吹鼓手来,请扎纸活儿的来,把村长请来主事。因为村长收回养鱼塘,李大壮跟他翻脸,一气之下去了南方。现在,人家到车站来接你了,你还计较那些事儿吗?看在女人的面子上吧。

    过小年的头一天,靠山屯鼓乐震天。

    李大壮一家,从南方回来过年了。

(选自《光明日报》,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走正门

王春迪

    ①老街有句俗语:夏府的地,贺府的房,海府的银子用斗量。贺家发迹早,起初,海爷还是个小油贩子时,贺家就已经钟鸣鼎食,门阔院深,人称“贺半街”了。

    ②然而,家有数座金山,不敌一个败子。后来,贺府家道中落,只能靠典当度日。一日,海爷路过贺府门前,看到有个不肖子孙正在卖一只枯瘦的看门狗,海爷不禁喟叹,花无百日红,人无千日好。昔日金玉满堂的贺府,如今只剩下一个金砖碧瓦做的空壳了。

    ③贺府后来卖给了海爷。因为地势高,地段好,海爷用它做起了油行的门面。贺府后院有个百步宽的天井,青砖铺就,四周景色幽静。还有几棵松柏,枝繁叶茂,傲然挺拔。如此花园,中间竟然立着贺家的祠堂,迁也迁不走,拆又不能拆,看着让人堵得慌。

    ④起初,每逢清明,贺家的子孙还三三两两地来祭祖。后来便不再有人来了。常有人跟海爷建议,这帮不肖子孙把老祖宗的家底都给败光了,也没脸来了,干脆把那个祠堂拆了吧。

    ⑤海爷却说,不可。

    ⑥后院鸽子多,鸽子屎常落得到处都是,海爷吩咐下人,隔些日子把贺家的祠堂打扫干净。到了清明,贺家没人来,海爷还让人烧香点烛,更新一些被老鼠啃坏的牌位。

    ⑦转眼几十个春秋,海爷已白发苍苍。一日,日过三竿,一阵锣鼓开道,老街的百姓跟水一样涌过去,随即,又像拍在岩石上一样分在两边。海爷隐约看到,一个八人抬的轿子在人群中似水浪般起伏。鸣锣十一响!这排场,唯京官才有!海爷微微闭着眼,低着头,垂着手,腰杆子挺直地跪在地上。身后的家人,有的窃窃私语,有的自言自语,求佛保佑,有的甚至浑身发抖,跪在地上半边身子都斜了。

    ⑧不一会儿,轿子停在了海爷府前,下来一个官人,下了轿,经过海爷时,像经过一个脚底下的石子儿,啥也没说,径直走进海爷的油行。身后,知府、知县以及各级官员都低着头鱼贯而入。街坊们瞧这架势,心想,生意人恩怨多,海爷得罪人了。

    ⑨海爷的几个儿子,嘴止不住地叨叨着怎么办,怎么办呀。海爷静静地回过头,眼神一扫,大伙不敢言语了,同时腰杆子也挺了起来。

    ⑩一阵嘈杂的脚步声传来,官人从油行里走了出来,到海爷跟前将海爷扶了起来。海爷觉得此人两手温软有力,微微抬头,见他天庭饱满,地阁方圆,髯须飘逸,两肩圆厚,一副贵人之相。再看那官服,绣的是孔雀,顶戴蓝宝石花翎。未等海爷说话,官人便说,本官乃贺家后人,一别数十年,如今故地重游,旧迹难辨,唯有当年祠堂,托您照料,仿如昨日。本官不胜感激,刚才失礼,颇有得罪。说着,官人要弯腰拜谢,被海爷一把托住。海爷气定神闲地微微一笑,道,举手之劳,荣幸之至。随后,两人有说有笑,一同走进了昔日的贺府。

    ⑪当日,老街的每一个角落都在谈论着这件事,大伙都觉得,多亏海爷当初的仁义。倘若当初海爷一冲动把祠堂给拆了,保不准今儿个会出什么事情。

    ⑫一日,外面下着大雨,海爷闲来无事,把几个儿子儿媳妇叫到跟前喝茶,海爷若无其事地问他们,知道当初为啥我没拆贺家的祠堂吗?

    ⑬小儿媳鬼精,抢嘴说,是老爷您仁义。

    ⑭海爷笑笑,抿了一口茶,起身,眼睛望着窗外,好似看到了几十年前的情景。海爷说,贺家人搬走后的头几年,贺家还有不少后人来祭祖,其他人来的时候,都跟老鼠似的钻进钻出,拜祭时,有的说说笑笑,有的哭得撕心裂肺,进进出出,都走侧门,怕遇到熟人。

    ⑮唯有一年轻女人,一手拎着篮子,一手领着一个孩子,清早最先来。娘儿俩大大方方地从正门进来,进来后,先将祠堂里里外外擦洗一遍,然后从篮子里拿出一个干净的蒲团,让孩子端端正正地跪拜。拜祭完,整理好衣裳,再昂首阔步地走出去。娘儿俩穿的都是粗布衣服,有的地方还带着点补丁,却十分干净。这样的穿着,从富丽堂皇的大门进出,难免会被众人指点议论,但那娘儿俩,始终抬头挺胸,遇到认识的街坊,还让孩子有礼有节地问好。

    ⑯海爷说,贺家有这样的娘儿俩,谁还敢拆他家的祠堂?这么些年了,也不知道那天那个官人,是不是当年那个孩子?

    ⑰小儿媳没弄懂,嘀咕道,不就是没走侧门走正门吗?这有啥啊?

    ⑱海爷听罢,长叹一声,背着手,回屋去了。

(原文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大荒之中有山

李骏虎

    丁酉中秋,与几位好友相约来到长白山。

    穿行于中秋的“大荒”林海之中,我才体会到什么叫作“人在画中游”:一片白桦树展开的银色背景上,突然用丹青描绘出一株绿到发蓝的松树,这样美到极致的国画图景,不时从眼帘映入心灵,仿若身临仙境;而在松林染黛的山坡,又乍然涂抹上几道亮黄的落叶松和绛红的枫火,让人从国画山水穿越到现代抽象油画里,如此大开大合,妙不可言。海拔随着盘山路上升,林木开始稀疏,在如烟似雾的茅草地的远处,那些落尽叶子只剩一身银光闪闪的鳞片、又虬枝盘结的岳桦,如千万条探爪游龙,争相飞升,又似海中珊瑚,随波摇曳。然而,海拔继续上升,在只有衰草包裹再没有一棵树木的山峰,长白山脱去霓裳准备去天池沐浴,裸露出他巨人般的肌体,一切都纤毫毕现而全无荒凉面貌,正是因为覆盖着他的健硕躯体的,还有一层厚实的黄绿相间的草甸,是所谓高山苔原。

    长白山,辽代之前称太白山,传说太白金星有一面宝镜能鉴美丑,天帝有二女,借来宝镜比美,略逊的那一个恼羞成怒,甩手将宝镜掷下尘埃,落于太白山峰顶化为天池。这样说来长白山是沾染了仙家之气的,而世人想一窥天池宝镜,要讲缘分,更要看天意。我们来的前一天,雨雾迷蒙道路封闭,谁知睡了一夜就秋气清爽、阳光照耀到要喷防晒霜才好上山,于是趁大好晨光早早动身登山。

    第一次登顶就将天池一览无余,大家都在相贺,而我却没有多么兴奋,大概因为天池的水太寒冷了,冷到水波不兴凝结如晶;大概因为天池的水太蓝了,像一颗十平方公里的蓝宝石,让凡人不敢动心;大概因为天池周围没有草木,它就是一个巨大的火山口蓄满了水,没有树木掩映小草盈岸;大概是因为池边兀立的黑黢黢的火山岩怪石高耸,如同面目狰狞的四大天王守护宝镜,令人畏惧。转过身来俯瞰群峰,我更对一览无余气象万千的山势云气感兴趣。站在观景台上,背对天池,俯瞰来时随着海拔渐次变化的植被,依稀可见苔原将尽处,稀疏的塔松、冷杉遍布,仿佛沙场秋点兵。

    下得山来,寻路到天池南坡,只见一片莽莽苍苍的密林,我等“甚异之。复前行,欲穷其林”。林尽水源,豁然开朗,有条溪水自夹岸的衰草和落叶松林幽幽流出,水寒而清浅。冷冷的波光中倒映着落叶松林,我从未想到落叶松在秋天里会是这样的绚烂,作为笔挺的乔木,它们高大而密集,树冠在秋天里变得金黄,层叠相连,像展翅的凤凰将煌煌大羽伸展到一碧如洗的蓝天里去。我因为前两年写作《中国战场之共赴国难》,这部书要从东北沦陷开始讲起,每次走在这块绚烂的黑土地上,我都觉得她是神秘的,像地底火山一样奔涌着热流。在所有的抗战歌曲中,《松花江上》是最能让人从悲伤中产生激愤,又从激愤中唤起勇气和力量的,她的感召力是从土地连着血脉,又从血脉连着心跳的,她穿越时空,至今都用每一个音符每一个字和我们心里的家国情怀律动共振。

    “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上”,那是怎样的一条江呢?我才知道,没有落叶松就不能叫松花江,正是漫山遍野的落叶松金黄的松针飘落到江面上,厚可盈尺,才把一条奔腾的大江装扮成金色的巨龙。这神奇的景象,是自然造化,也充满了神性和诗意。而松花江并不直接发源于长白山天池,她是由锦江和漫江两条水系汇流而成的。锦江,漫江,都是后来改的名字,在努尔哈赤统一建州女真各部的明神宗年间,锦江叫紧江,而漫江叫慢江。紧江,顾名思义,就是水流湍急的江,而慢江就是平缓漫漶的江。慢江开阔清浅,沿着山根迤逦飘摇而来,仿佛霓裳羽衣衣袂飘飘的仙子,而紧江斜刺里从茫茫林海冲出,如同骑着快马的佩剑书生,他不由分说将仙子挽上马背,相携奔驰而去,他们萍踪所过之处,就是头道松花江了。紧江和慢江在我们眼前清晰而完美地汇成了松花江,仿佛讲述着一个亘古的动人传说,然而,任何传说故事又都不足以承载她的神性和美好。

    我们走在池南的原始森林之中,得以领略《山海经》里“大荒之中,有山,名曰不咸”的本来样貌。密林之中随处可见倒木,它们在山林之中生发,历经千百年风霜雨雪后寿终正寝,以雄伟和悲壮的姿态倒伏在新生的树丛之中。“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这是自然的轮回,也是人世的写照。万物有灵,应持敬畏之心。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完美的猎物

〔加拿大〕莫洛迪·坎贝尔 著 张维 译

    上年纪的老妇人可以说是最完美的猎物。

    萨莎按捺不住内心的窃喜,但表面上却装出十分尊敬的样子,欠着身子饶有兴趣地倾听着老妇人说话。

    “你喜欢猫吗?呃、呃……刚才你说你叫什么来着?”

    萨莎乐不可支,强忍着不动声色。“我喜欢猫,你养猫了吗?”她飞快地回答,同时扫了一眼这套公寓,屋内的高档家具登时映入了她的眼帘。

    “正打算养,”老妇人颤巍巍地说,“我找钟点工就是为了帮我照料猫咪。”

    萨莎朝老妇人笑了笑。她确信自己很有把握做这个活——她以前从未失过手。白发苍苍,不爱打扮,衣着朴素……这样的老家伙们最容易摆平。萨莎要的薪酬比那些中介机构开价低得多,只要给现金就行,有了现金干什么事情都方便。

    老妇人还在那里喋喋不休地唠叨着她的猫,萨莎的眼睛却一个劲地在房间里扫来扫去。昂贵的家具,高雅的雕塑,餐柜上摆放着银光闪闪的蜡烛台,那八成都是些纯银的。毫无疑问,主人的卧室里肯定还有许多珠宝和大量的现金,像她这样的老家伙一般都不大喜欢银行卡。萨莎沾沾自喜,想象着即将到手的果实。寻找贵重物品的藏匿之处对萨莎来说是小菜一碟。

    “亲爱的,再加点茶?”

    萨莎欣然应允,笑容可掬。老妇人拿茶壶的那双手青筋毕露,满是皱纹的手背上布满了深褐色的老年斑。萨莎灵巧地迎上茶杯,让茶壶里的茶水恰到好处地倒入她的杯中。

    “天哪!”老妇人失声咕哝了一句。

    “莫蒂菲夫人,没什么事吧?”

    “哦,没什么,”她显得很尴尬,“实在对不起,我需要去……”说着,她摇晃着身体从沙发上站起来,拖着沉重的步伐朝卧室奔去。

    去卫生间了,萨莎自言自语地嘀咕着。她一边品茶,一边微笑,即将来临的财运使她非常开心。这些老家伙们从来都懒得查看证明、介绍信什么的,这绝对有机可乘。呵呵,这些老人们都是些“菜鸟”。

    萨莎靠在长沙发上闭上眼睛,接下来的事情对她来说易如反掌。

    20分钟过后,穿着外套的埃尔维拉·莫蒂菲从卧室走出来,直接来到躺在沙发上的萨莎·萨罕斯卡身边,她仍然步履艰难,但脸上却带着古怪的笑容。

    老妇人从萨莎身上飞快地摘下三根金项链、一对厚实的金耳环,还有金手镯和金戒指,她动作如此熟练,令人瞠目结舌。她把这些战利品统统塞进外套里面装有拉链的那个贴身口袋里。

   那双枯枝般的手指紧接着又在萨莎的手袋里寻找,翻出了她的钱包。

    竟然有800美元!这足以让我过上一段好日子,老妇人喃喃自语。最近账单上的各种费用都涨得相当厉害。

    老妇人把沙发后面的一个包打开,从里面拿出一个长长的蓝色热水瓶,十分小心地把茶壶、茶杯、小奶壶里所有的东西都倒进瓶里,把每件茶具都用事前准备好的布袋套好。整理好这一切以后,她拉上包上的拉链,起身站了起来。

    老妇人的眼睛最后在房间里打量着。临时找一套这样的公寓十分方便,房主及其家人一般总是在这个时候离家外出度周末。

    沙发上的姑娘仍然沉睡不醒。挑选这样的目标就意味着机会和成功,因为她或他们绝不会去报警。这些年轻人总是自以为是,其实很愚蠢。即使她真的敢去报警,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因为这个年龄的老妇人看上去都差不多,年轻人绝对分辨不出谁的头发更白,谁的皱纹更多。

    老妇人弯下腰来注视着自己的猎物,摇了摇头。这些年轻人真的都是一些菜鸟!

(选自《译林》,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陶虎臣

汪曾祺

    每到天气晴朗,上午十来点钟,在这条街上,就听到从阴城方向传来爆裂的巨响:“砰一一磅!”大家就知道,这是陶虎臣在试炮仗了。

    阴城是一片古战场,相传韩信在这里打过仗,现在还能挖到一种有耳的尖底的瓶,当地人说这种陶瓶冬天插了梅花,能结出梅子来。现在这里是乱葬冈,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叫做“阴城”。到处是坟头、野树、荒草、芦荻。草里有蛤蟆、野兔子。早晨和黄昏,有许多白颈老鸦。人走过,就哑哑地叫着飞起来。

    这里只有一个破财神庙,里面住着一个侉子。

    陶虎臣家的货色齐全。除了鞭炮,还出一种别家不做的鞭,叫做“遍地桃花”,不但外皮,连里面的筒子都一色是梅红纸卷的。放了之后,地下一片红,真像是一地的桃花瓣子。如果是过年,下过雪,花瓣落在雪地上,红是红,白是白,好看极了。

    他还有一项绝技,是做焰火。做焰火,除了配料,关键是串捻子。串得不对,会轰隆一声,烧成一团火。弄不好,还会出事。陶虎臣的一只左眼坏了,就是因为有一次放焰火,出了故障,一个火星迸进了瞳孔。陶虎臣坏了一只眼睛,还看不出太大的破相。他依然随时是和颜悦色的,带着宽厚而慈祥的笑容。这种笑容,只有与世无争,生活上容易满足的人才会有。

    但是,鞭炮生意,是随着年成走的。什么时候风调雨顺,国泰民安,什么时候炮仗店就生意兴隆。这样的年头,能够老是有么?

    这一年,伏汛安然度过,保住了无数人畜。秋收在望,市面繁荣,城乡一片喜气。有好事者倡议:今年放放焰火!东两南北四城,都放!一台七套,四七二十八套,陶家独家承做了十四套。东城定在八月十六放。地点:阴城。

    这天万里无云,一轮皓月。阴城的正中,立起一个四丈多高的架子。有人早早吃了晚饭,就扛了板凳来等着了。人们寻亲访友,说短道长,来来往往,亲亲热热。阴城的草都被踏倒了。人们的鞋底也叫秋草的浓汁磨得滑溜溜的。

    忽然,上万双眼晴一齐朝着一个方向看。人们的眼睛一会儿睁大,一会儿眯细;人们的嘴一会儿张开,一会儿又合上;一阵阵叫喊,一阵阵欢笑;一阵阵掌声——陶虎城点着焰火了!

    最热闹的是“炮打泗州城”。起先是梅、兰、竹、菊四种花,接着是万花齐放。然后,一声炮响,照眼的灯球之中有一座四方的城,眼睛好的还能看见城门上“泗州”两个字。城外向里打炮,城里向外打,灯球飞舞,砰磅有声。最有趣的是“芦蜂边瘌子”,一阵火花之后,出现一个泥头的纸人,手里拿着一把破芭蕉扇。霎时飞来许多马蜂——火花,纷纷扑向他,他四面躲闪,扇不停地挥舞。看到这里,满场大笑。这些辛苦得近于麻木的人,是难得这样开怀一笑的呀。最后一套火花之后,吊下四个大字:“天下太平”。

    年头还是不好。头一年,四乡闹土匪,县政府出了布告:“冬防期间,严禁燃放鞭炮。”明年,蒋介石搞“新生活”,取缔了鞭炮。陶虎臣别无产业,只好做一点“黄烟子”和蚊烟混日子。第三年,陶家炮仗店的铺门上了锁,再也打不开了。陶家的锅,也揭不开了。

    岁暮天寒,彤云酿雪,陶虎臣无路可走,他到阴城去上吊。刚把腰带拴在一棵树上,把头伸进去,一个人拦腰把他抱住。这人是住在财神庙的那个侉子。

(选自《汪曾祺文集》,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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