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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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真题 难易度:普通

2011年辽宁省阜新市中考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选文,回答下列各题。

  放弃也会成功

    ①古罗马有一则语言:有两条河流从源头出发,相约流向大海,它们穿过山涧,最后到了沙漠的边缘。它们一筹莫展,讨论着怎么办。其中一条河说:“我一定要流过去,找到大海。”另一条河则说:“不如回去再等机会吧,如果前进,我们可能走不出沙漠就干涸了。”结果一条河执着地前进,干涸在了沙漠里,另一条河则回到了源头,等待到了良机,流向了大海。执着有些时候将导致失败,[]放弃则走向了成功。

    ②在人生的追求中,总会遇到一些挫折和厄运,我们时常告诉自己,坚持下去,不要放弃,终会获得成功。其实,很多时候,放弃也会成功。

    ③我们赞赏锲而不舍永不放弃的奋斗精神,当你确定目标,这种执着就会成为一种通向成功的阶梯。但有时放弃和锲而不舍的执着并不矛盾。陶渊明放弃污浊官场,归隐田园,写出了《归去来兮辞》《<桃花源诗>并序》等传世之作,成为东晋时代杰出的诗辞散文大家。鲁迅放弃了医学,成为了文学巨匠。梵•高放弃了做传教士,而成了有名的画家。放弃是对生命的过滤,对追求方式的扬弃,是对自己的重新认识和发现。不学会放弃,就无法成功地跨越生命,驾驭人生。

    ④生活有时会逼迫你,不得不停止前进,不得不放弃梦想。苦苦地挽留夕阳,是傻子;久久地伤感春光,是蠢人。什么也不愿放弃的人,往往会成为生活中逞一时之快、显意气之勇的匹夫,常常会失去更珍贵的东西。今天的放弃是为了明天更好地得到,不计一时得失,勇敢地放弃,是为了更大的成功。

    ⑤放弃是剪刀,生命之树剪除病枝赘叶后,更显勃勃生机。放弃有苦痛,宛如壮士断臂,需要时间的良药来抚平创伤。面对暂时的伤痛,放弃需要一种[]毁誉不惊的精神,需要直面淋漓鲜血的[]气概,需要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胸怀,需要摒弃生活里用尽心思装饰出的虚假繁荣的胆识。放弃是一种明智,是一种宽容。或许它带给你的是短暂的消沉,但只要你打开视野,另辟蹊径,迎来的将是一个更加美丽的开端。你的眼前将满是和平阳光,你的世界将满是鸟语花香。所以敢于放弃的人也是坚强的人。拒绝放弃,只会作茧自缚,在生活的网中束缚之死。

    ⑥通向成功的路不止一条,没必要一条路走到黑,头碰南墙才回头。忘掉最初的选择并不意味着背叛了自己,放弃无可挽回的事情并不说明你的整个人生从此黯淡无光。放弃,是为了更好的得到,[]果断放弃,才能将该拿得起的东西更好地把握着。

    ⑦我们鼓励执着,我们也鼓励放弃。

    ⑧面对困难和挫折,我们不敢放弃希望,但并不意味着不改变。这时要运用你的智慧,敢于放弃,重新选择。也许你会看到一个更加开阔的天地。

    ⑨放弃其实也会成功。

(选自《智慧背囊》,略有删改)

(1)、依次填入文中空格处的词语最恰当的一项是(    )

A、但  坚持不懈  豪放  只有 B、但  锲而不舍  豪迈  只要 C、而  锲而不舍  豪迈  只有 D、而  坚持不懈  豪爽  只有
(2)、文章第①段有什么作用?

(3)、本文的中心论点是什么?

(4)、选文第③段运用的论证方法是什么?有什么作用?

(5)、你如何理解“放弃是一种明智”?

(6)、下面两个连接材料哪个更合适作本文的论据?请说明理由。

【甲】2008年北京奥运会,刘翔在走上赛场的瞬间忍痛退出万众瞩目的比赛,无疑要面对极大的压力与挑战,如果当时孤注一掷,便会使身体受到严重损伤,就可能不会有重返赛场的机会,更不会有2011年钻石赛上海站13秒零7的夺冠佳绩。

【乙】丁俊晖,十八岁便获斯诺克英国锦标赛冠军,改写了二十七年来斯诺克英国锦标赛冠军被英国和爱尔兰选手垄断的历史。

    为了台球,丁俊晖书不念了,家里生意不做了,甚至房子也买了。父亲专门为他请了家教,每天学习两个小时的英语,为了父子俩共同的憧憬——有一天能去英国打球。2002年,15岁的丁俊晖获得了8个大赛冠军,其中亚洲锦标赛、世界青年锦标赛和亚运会冠军头衔,为他赢得了3个职业排名参赛资格。2003年,丁俊晖满16岁,世界台联立即给他发出工作签证。8月份,丁俊晖踏上了去英国的征程。一个月后,他正式转入职业选手。

举一反三
美国刀
父亲年轻时是个军人,跟随彭德怀参加朝鲜战争,美国人的子弹迎面飞来,打穿了父亲左边的耳廓,如果子弹往里偏两厘米他就没命了。也许是奶奶日日烧香奏了效,三年后,父亲平安回到家乡,还带回一件战利品——一把美国刀。
这把刀一尺长,寒光闪闪,锋利无比,刀柄上有"U.S.A"字样。父亲说,这把刀是他亲自从美国人手里夺过来的。  
  美国人的刀到了我家里,用来切菜、切肉、尤其是砍骨头。美国人的刀不但锋利,而且坚硬,砍骨头如砍麻秆,一刀下去没有不断的。左邻右舍遇到硬骨头,也常常借我们的刀砍,砍来砍去就砍出了名,人人知道杨家有一把美国人造的好刀。  
  离我家不远有个打刀高手,方圆几百里闻名,人称“刀王”。刀王不服气,特意挑选精铁纯钢,打造了一把硬刀,来和美国刀比拼,刀口对刀口,奋力猛砍,结果,他精心打造的硬刀被砍出半寸深的缺口,美国刀却完好无损。刀王生气地说:“美国刀真他妈的厉害,要是再和美国佬打仗,我也上前线,夺他娘一把好刀回来!” 
  邻居们的刀换了一把又一把,我们家的美国刀依然好像新的一样,寒光逼人。美国人为什么能造出这么好的刀呢?我们这样想着,忍不住对那遥远的国度生出几分向往。 
  岁月在刀起刀落中悄然流逝,父亲老了,我们长大了,姐姐长大后读大学,读研究生,又出国留学,她去的正是美国,那个生产好刀的地方。  
  几年后,姐姐打电话给父亲,说她准备做美国人,不回来了。
  父亲问:“为什么?”  
  姐姐说:“美国很好。”
  “美国好在哪里?” 
  “美国很多方面都比中国好。他们四十多年前就能造出那么好的刀……” 
  父亲沉下脸,严肃地说:A“你听着,在朝鲜,没有好刀的中国人,把有好刀的美国人打败了。”
  父亲挂断了电话,不再听姐姐的任何解释,也很伤心。伤心的父亲把美国刀藏了起来,严禁我们再用它来切菜、切肉、砍骨头,连看一眼也不允许.。
  想不到,两个月后,姐姐从美国回来了,而且决定永远不再走。  
  父亲不解地问:“你不是说美国很好吗?为什么要回来?” 
  姐姐抚摸着父亲的白发说:“我从您身上,B看到了比好刀更宝贵的东西,中国总有一天会比美国好的。”
  有两行眼泪,从父亲的老脸上缓缓地流了下来。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最美的姿态

张鸣

    ①阅读与不阅读,出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或人生方式。一面草长莺飞,繁花似錦,一面必定是一望无际的、令人窒息的荒凉和寂寥。

    ②一种人认为:人既然作为人,存在着就必须阅读。肉体的滋长、强壮与满足只需五谷与酒肉,但五谷与酒肉所饲养的只是一具没有灵魂、可以行走、可以叫嚣的躯体。人应该是一种追求精神并从精神上获得偷悦的动物,这种动物是需要通过修炼的,而修炼的重要方式之一便是阅读。

    ③另一种人,即使书籍堆成山耸立在他们面前,他们也不可能思考一下这些书与他们自己的人生与生活有何关系。吸引这些人的只是物质与金钱,再有便是各种各样的“娱乐”。

    ④人这一辈子,无论怎样辛劳、勤勉,实际上只能在极小的范围内经历生活,经历人生。由于 如此,人认知世界,十有八九是盲人摸象,很难有对世界的完整把握,而图书呈现了人类在不同时期、不同领域的不同经验《最美的姿态》阅读附答案《最美的姿态》阅读附答案。一个识字人,只需有书在手,坐在家中,或案前,或榻上,或瓜棚豆架之下,便可走出生活圈栏,进入一个无边的疆域。明明是身居斗室,却从别人的文字里看到了沙漠驼影、雪山马迹、深宫秘事、坊间趣闻……读书渐久,经验渐丰,你会发现,读书使人的心灵宛如秋天雨中的池塘,逐渐充盈。

    ⑤读书人的高贵气质是由连绵不断的阅读潜移默化养就的。有些人,就造物主创造的毛坯而言,也许是没有魅力的,甚至是有缺陷不完美的。然而,读书生涯使他们由内到外获得了新生。虽然还是从前的身材与面孔,却有了一种比身材、面孔高贵得多的叫“气质”的东西。一些以读书为生的先生,当他们安坐在藤椅里向你平易近人地叙事或论理,当他们站在讲台上条分缕析地讲述他们的发现,当他们在餐桌上很随意地诙谐了一下时,你会觉得这些先生真是很有神采。此时,你就会真正领略“书卷气”的迷人之处。

    ⑥人类无疑是一切动物中最善于展示自身的动物,体育场、舞台、T型台……这一切场所,都是人类展示自己身体以及姿态的地方,但你知道吗?人类最优美的姿态是读书。

(选文有删改)

阅读记叙性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自得其乐

汪曾祺

①孙犁同志说写作是他的最好的休息。是这样。一个人在写作的时候是最充实的时候,也是最快乐的时候。但是一个人不能从早写到晚,那样就成了一架写作机器,总得岔乎岔乎,找点事情消遣消遣,通常说,得有点业余爱好。

②这些年来我的业余爱好,只有:写写字、画画画、做做菜。我的字照说是有些基本功的。当然从描红模子开始。我记得我描的红模子是:“暮春三月,江南草长,杂花生树,群莺乱飞。”这十六个字其实是很难写的,也许是写红模子的先生故意用这些结体复杂的字来折磨小孩子,而且红模子底子是欧字,这就更难落笔了。不过这也有好处,可以让孩子略窥笔意,知道字是不可以乱写的。初一暑假,我父亲拿了一本影印的《张猛龙碑》,说:“你最好写写魏碑,这样字才有骨力。”我于是写了相当长时期《张猛龙碑》。用的是我父亲选购来的特殊的纸。这种纸是用稻草做的,纸质较粗,也厚,写魏碑很合适,用笔须沉着,不能浮滑。这种纸一张有二尺高,尺半宽,我每天写满一张。写《张猛龙》使我终身受益,到现在我的字的间架用笔还能看出痕迹。

③我平日写字,多是小条幅,四尺宣纸一裁为四。这样把书桌上书籍信函往边上推推,摊开纸就能写了。正儿八经地拉开案子,铺了画毡,着意写字,好像练了一趟气功,是很累人的。我都是写行书。写真书,太吃力了。偶尔也写对联。曾在大理写了一副对子:苍山负雪洱海流云字大径尺。字少,只能体兼隶篆。那天喝了一点酒,字写得飞扬霸悍,亦是快事。对联字稍多,则可写行书。为武夷山一招待所写过一副对子:“四围山色临窗秀一夜溪声入梦清”字颇清秀,似明朝人书。

④我画画,没有真正的师承。我父亲是个画家,画写意花卉,我小时爱看他画画,看他怎样布局(用指甲或笔杆的一头划几道印子),画花头,定枝梗,布叶,勾筋,收拾,题款,盖印。这样,我对用墨、用水、用色,略有领会。

⑤我的画不中不西,不今不古,真正是“写意”,带有很大的随意性。曾画了一幅紫藤,满纸淋漓,水气很足,几乎不辨花形。这幅画现在挂在我的家里。我的一个同乡来,问:“这画画的是什么?”我说是:“骤雨初晴。”他端详了一会,说:“哎,经你一说,是有点那个意思!”他还能看出彩墨之间的一些小块空白,是阳光。我常把后期印象派方法融入国画。我觉得中国画本来都是印象派,只是我这样做,更是有意识的而已。画中国画还有一种乐趣,是可以在画上题诗,可寄一时意兴,抒感慨,也可以发一点牢骚,曾为宗璞画牡丹,只占纸的一角,题曰:人间存一角,聊放侧枝花。欣然亦自得,不共赤城霞。宗璞把这首诗念给冯友兰先生听了,冯先生说:“诗中有人。”

⑥我的画,遣兴而已,只能自己玩玩,送人是不够格的。最近请人刻一闲章:“只可自怡悦”,用以押角,是实在话。

⑦体力充沛,材料凑手,做几个菜,是很有意思的。做菜,必须自己去买菜。提一菜筐,逛逛菜市,比空着手遛弯儿要“好白相”。到一个新地方,我不爱逛百货商场,却爱逛菜市,菜市更有生活气息一些。买菜的过程,也是构思的过程。想炒一盘雪里蕻冬笋,菜市场冬笋卖完了,却有新到的荷兰豌豆,只好临时“改戏”。做菜,也是一种轻量的运动。洗菜,切菜,炒菜,都得站着(没有人坐着炒菜的),这样对成天伏案的人,可以改换一下身体的姿势,是有好处的。

⑧做菜要实践。要多吃,多问,多看(看菜谱),多做。一个菜点得试烧几回,才能掌握咸淡火候。冰糖肘子、乳腐肉,何时软入味,更重要的是要富于想象。想得到,才能做得出。我曾用家乡拌荠菜法凉拌菠菜。半大菠菜(太老太嫩都不行),入开水锅焯至断生,捞出,去根切碎,入少盐,挤去汁,与香干(北京无香干,以熏干代)细丁、虾米、蒜末、姜末一起,在盘中抟成宝塔状,上桌后淋以麻酱油醋,推倒拌匀。有余姚作家尝后,说是“很像马兰头”。这道菜成了我家待不速之客的应急的保留节目。有一道菜,敢称是我的发明:塞肉回锅油条。油条切段,寸半许长,肉馅剁至成泥,入细葱花、少量榨菜或酱瓜末拌匀,塞入油条段中,入半开油锅重炸。嚼之酥碎,真可声动十里人。

⑨我很欣赏《杨恽报孙会宗书》:“田彼南山,芜秽不治。种一顷豆,落而为萁。人生行乐耳,须富贵何时。”“人生行乐耳,须富贵何时”,说得何等潇洒。不知道为什么,竟惹怒了汉宣帝,我一直想不透。这样的话,也不许说么?

(选自《汪曾祺作品:自得其乐》  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各题。

笔下犹能有花开

肖复兴

    ①秋末冬初,天坛里那排白色的藤萝架,上边的叶子已经落得差不多了。想起春末,一架紫藤花盛开,在风中像翩翩飞舞的紫蝴蝶---—还是季节厉害,很快就将人和花雕塑成另外一种模样。

②没事的时候,我爱到这里来画画。这里人来人往,坐在藤萝架下,以静观动,能看到不同的人,想象着他们不同的性情和人生。我画画不入流,属于自娱自乐,拿的是一本旧杂志和一支破毛笔,倒也可以随心所欲、笔随意驰。

③那天,我看到我的斜对面坐着一位老太太,个子很高,体量很大,头戴一顶棒球帽,还是歪戴着,很俏皮的样子。她穿着一件男士西装,不大合身,有点儿肥大。我猜想那帽子肯定是孩子淘汰下来的,西装不是孩子的,就是她家老头儿穿剩下的。老人一般都会这样节省、将就。她身前放着一辆婴儿车,车的样式,得是几十年前的了,或许还是她初当奶奶或姥姥时推过的婴儿车呢。如今的婴儿车已经“废物利用”,变成了她行走的拐杖。车上面放着一个水杯,还有一块厚厚的棉垫,大概是她在天坛里遛弯儿,如果累了,就拿它当坐垫吧。

  ④老太太长得很精神,眉眼俊朗,年轻时定是关人。我们相对藤梦架,只有几步距离,彼此看得很清楚。我注意观察她,她也时不时地瞄我两眼。我不懂那目光里包含什么意思,是好奇,是不,还是不以为然?正是中午时分,太阳很暖.透过藤萝残存的叶子,斑斑点点洒落在老太太身上,老太太垂下脑袋,不知在想什么,也没准儿是打瞌睡呢。

    ⑤我画完了老太太的一幅速写像,站起来走,路过她身边时,老太太抬起头问了我一句:“刚才是不是在画我?”我像小孩爬上树偷摘枣吃,刚想下来,看见树的主人站在树底下等着我那样,有些束手就擒的感觉。我很尴尬,赶紧坦白:“是画您呢。”然后打开旧杂志递给她看,等待她的评判。她扫了一眼画,便把杂志还给我,没有说一句我画的她到底像还是不像,只说了句:“我也会画画。”这话说得有点儿孩子气,有点儿不服气,特别像小时候体育课上跳高,我跳过去了那个高度,另一个同学歪着脑袋说:“我也能跳。”

    ⑥我赶紧把那本旧杂志递给她,对她说:“您给我画一个。”她接过杂志,又接过笔,说:“我没文化,也没人教过我,我也不画你画的人,我就爱画花。”我指着杂志对她说:“那您就给我画个花,就在这上面,随便画。”她拧开笔帽,对我说:“我不会使这种毛笔,我都是拿铅笔画。”我说:“没事的,您随便画就好!

    ⑦架不住我一再请求,老太太开始画了。她很快就画出一朵牡丹花,还有两片叶子。每个花都画得很仔细,手一点儿不抖,眼一点儿不花。我连连夸她:“您画得真好!”她把杂志和笔还给我,说:“好什么呀!不成样子了。以前,我和你一样,也爱到这里画画。我家就住在金鱼池,天天都到天坛来。”我说:“您已经够棒的了,都多大岁数了呀!”然后我问她有多大岁数了,她反问我:“你猜。”我说:“我看您没到八十岁。”她笑了,伸出手冲我比划:“八十八啦!”

    ⑧八十八岁了,还能画这么漂亮的花,真让人羡慕。我不知道我能不能活到老太太这岁数,能活到这岁数的人,身体是一方面原因,心情和心理是另一方面原因。这么一把年纪了,心未与年俱老,笔下犹能有花开,这样的老人并不多。

    ⑨那天下午,阳光特别暖。回家路上,总想起老太太和她画的那朵牡丹花,忍不住好几次翻开那本旧杂志来看,心里想:如果我活到老太太这岁数,也能画出这么漂亮的花来吗?

(选自《北京晚报》,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题。

父亲的灶台母亲的爱

    ①炊烟是灶台盛开的花。

    ② 灶台像是一家之主,左右着乡下人的日子。“树大分杈,儿大分家”,在老家新媳妇接过门满一年就分家,而分家时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支锅垒灶,过上“有锅才有家”的日子。另立炉灶时村里人总会想到父亲,父亲是村里有名的泥水匠,支灶台是他拿手的活儿。支灶台有一定的学问和规矩,烧起来要省柴,还要美观耐用。父亲充分考虑到柴草燃烧时发出的热量和使用时的方便,每次总能把灶台支出新意。

    ③那时,日子过得紧紧巴巴的,砌好后的灶台用石灰粉平、刷白,一口大锅坐在上面就可以“热锅”了。所谓“热锅”就是在新支起的灶台上做一顿饭,“热锅”既表达了主人的一番谢意,又检测了匠人的手艺。热锅时左邻右舍都会到主人家祝贺,父亲总会醉醺醺的,十分得意的回家。

    ④父亲用土坯垒起的我家的灶台,台面是泥灰抹的。厨房低矮、昏暗、潮湿,炊烟把厨房熏得黑黢黢的,房顶上挂着黑灰条,墙角缀着蜘蛛网。日子一长,灶面就会裂开道道深浅不一的缝隙,用洗碗布擦洗时,常常会沾起泥浆,总也抹不干净。

 ⑤父亲从东家到西家忙着做些泥水活,母亲一个人忙里忙外,天天既要围着灶台转,又要打理田里的一切。父亲很少坐在灶膛前烧火,灶台属于母亲一个人的舞台。母亲从田里回到家时,总是风风火火连夹带拖地拽进一捆棒子秸放在灶台跟前,在她松手的霎间,抖落满地深秋的气息。母亲拿着一个小板凳,点着一小撮棒子叶,小心翼翼地送入灶膛内,一边挑起棒子秸叶,一边向灶膛吹着气,偶有一股浓烟从灶口窜出,整个厨房霎时被浓烟笼罩着。母亲深受其害,总是被熏得直流泪,呛得直咳嗽。

    ⑥烧锅是一份苦差事,硬柴棍好烧,可不多,过多的是棒子秸和树叶,却都不耐烧,得寸步不离地在灶门口守着。但看着柴火在灶膛里翩翩起舞,又觉得十分温馨。棒子秸燃后的红炭轻如薄羽,在静静红光里脱下一件件白的衣衫,红的骨头越来越细,越来越薄,白的衣衫越脱越多,围着越来越小的骨头,火骨头脱光衣衫,松软地坐在火炉里,一火炉的白衣衫,层层翻卷,安详圆满,一如村里的长者安详地走过的一生。揭开锅盖,会飘起一屋子的蒸汽,幸福便像饱和了一样,弥漫在周围,香喷喷地。

    ⑦灶台烧起来,屋里暖了,人也暖了,整个岁月便都暖了起来。读初中时离家远,冬天来临时母亲每天做饭都会在灶膛里塞上一块红薯,让将灭未灭的灰烬慢慢地烘熟它。上学时,母亲把红薯掏出来,在两只手上不停地翻动着,一边翻动一边拍打红薯上的草木灰,然后用一块棉布包严实了交给我,让我带着一路上捂手,等到学校的时候,红薯也渐渐凉下来,很快就成了我的腹中之物,天气再冷我的手也从未冻坏过。

 ⑧ 我们兄妹逐渐长大时,土灶台换成砖灶台并砌上烟囱,用水泥抹上光滑平整的灶面,灶身、烟囱全都抹上石灰,一片洁白。日子在母亲的侍弄下如灶膛里的火又红又旺。后来我们像散落的种子在城市的角落里生根发芽。吃饭的人少了,母亲说烧大灶废柴,父亲便扒了大灶支起精致的小灶,还贴上瓷砖,十分洁净、漂亮。灶台就这样烹调着母亲的苦乐年华,洗刷着生活日记里的一页页美与酸。

    ⑨灶台开出的花是乡下人的图腾,只要灶膛里有火,日子就不会停止,乡下人的心里就会多一份安慰、踏实,家就永远那么温暖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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