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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宁夏石嘴山市第三中学2016-2017学年高一下学期期中考试语文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布拉格的歌声

【俄】彼特洛·洛斯基

    行动之前,杰夫卡夫斯基就有一种强烈的预感,这绝不是一次例行演习那么简单。果然,短短三个小时之后,装甲车队便开入布拉格,而天空的广播也同时传来讯息,这次行动绝不是针对捷克斯洛伐克人民,而是逮捕杜布切克分子(见背景资料)。

    守护在布拉格边缘的一条要道,杰夫卡夫斯基和战友一样,他心里非常焦虑,这次取名为“尤里复仇”的行动到底要持续多久?

    街对面不远处是一个教堂,悠扬的钢琴声隐隐约约地从里面传出来,杰夫卡夫斯基情不自禁地侧耳细听,曲子有点像《伏尔加母亲》,那是他最喜爱的一首曲子,如果不是德军突然入侵,杰夫卡夫斯基想,自己现在一定是一名钢琴师,至少不会手里拿着枪。

    杰夫卡夫斯基无奈地笑笑,抬起头看看天空,只见晴空万里,太阳直直地照着脚下的城市,连影子都不见一点,这是个好兆头,久经战场的他可以肯定,战争已经结束,或者根本就没有发生,因为天空连一架飞机都没有,这就说明伟大的莫斯科再次取得了绝对性的胜利。

    这样想着,杰夫卡夫斯基便觉全身轻松起来,反复观察了下周边,没什么异动,便向远处的战友打了声招呼,自己一个人慢慢朝教堂走去。琴声已经停止,但教堂却并没有静下来,透过门缝,杰夫卡夫斯塞看见一群孩子正整齐地唱着歌,什么曲子他听不出来,只觉得歌声在教堂里显得特别响亮。

    杰夫卡夫斯基喜欢这种感觉,便不由自主地走进去,他想问问这首歌的名字,甚至还想跟他们一起学习歌唱。然而,当他出现在那群孩子面前,歌声却突然停止,他们一个个惊恐万分,稍小一点的女孩甚至在往后躲.

    杰夫卡夫斯基抱歉地笑笑,刚想说自己的来意,一个男孩却突然朝自己奔来,这是一个勇敢的男孩,杰考卡夫斯基在心里默默赞许。可男孩大概跑得太急,竟然在阶梯处绊倒。遇到这种情况,杰夫卡考斯基当然是毫不犹豫地向前搀扶。

    意外就发生在搀扶的那一刻,男孩拼命甩开他的手,大声哭诉:“坏人,你还我爸妈来,你们都是坏人!”与此同时,男孩竟然掏出一支手枪对准杰夫卡夫斯基的胸口,“啪”的一声,枪声在教堂里格外清脆。

    杰夫卡夫斯基显得特别沉重,他真的不希望发生这种事,但当他发现男孩拿出手枪那一刻,还是习惯性地先下了手。教官曾无数次地训练他应对类似的情况,所以,枪杀男孩的事情完全可以算得上一次对敌作战,杰夫卡夫斯基甚至还可以把战绩上报。但是,在枪声之后,他却只觉天旋地转,怎么也站不起来,他看见男孩的脸,竟然带着微笑,一种解脱的微笑。

    当战友冲进教堂,一支支枪口对准教堂里的孩子时,杰夫卡夫斯基终于挣扎着站起来,他告诉战友,这里没有杜布切克分子,男孩完全是自己一时冲动而错杀,回去后,他会主动接受军法处置。

    教堂里所有的人都默不作声,无论是小孩又或者大人,他们脸上都有种奇怪的表情。因为就在刚才,他们亲眼看见杰夫卡夫斯基把男孩的手里的枪塞在自己怀里,一个军人竟然保护敌人的伙伴,这简直就是奇迹。

    当杰夫卡夫斯基与战友跨出教堂的大门,外面阳光依旧明媚,整个布拉格宁静得像莫斯科的早晨,而就在杰夫卡夫斯基回头那一刻,透过教堂的大门,他看见那群孩子紧紧地靠在一起,悠扬的歌声再次响起,越唱越响,歌声从门口飘出来,弥漫在布拉格的天空。

(选自《意林》2011年04期,有删改。)

背景资料:1968年,捷共中央第一书记杜布切克发起布拉格之春改革,希望借此摆脱苏联。8月20日,苏军以军事演习的名义突袭机场并占领布拉格,逮捕了杜布切克,控制了捷克全境。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杰夫卡夫斯基守护在布拉格边缘的一条要道,和战友一样心里非常焦虑,他们厌恶战争,想尽快结束。 B、主人公听到教堂传出像《伏尔加母亲》的钢琴声,那是他最喜爱的一首曲子,所以后来他去教堂询问其名字。 C、小男孩脸带微笑,是一种解脱的微笑,是对“坏人”的抗议,是想到死后会在天堂看到父母的幸福。 D、杰夫卡夫斯基告诉战友,自己一时冲动错杀男孩,教堂里所有的人默不作声,因为面对敌人的枪口。 E、布拉格的歌声是呼唤和平的歌声,是人类精神力量的象征,代表着捷克斯洛伐克的希望和未来。
(2)、小说中多处描写歌声,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杰夫卡夫斯基的性格特点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4)、杰夫卡夫斯基是合格的军人吗?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救人

三石

    我觉得还是应该再采访一下他。

    一件如初夏的信江水一般温暖的事情。

    沿信江河往上,拐过森林公园,便没有那么热闹了,冷冷清清的,只有几个好静的人散步游玩。然而一个失恋的女孩,却打破了这里的清静。

    她跳进了信江河。

    开始的时候,几个散步的人并没有注意到什么不对,只有他,从女孩整齐的衣装中感觉到,女孩绝对不是下水游泳。

    于是,他跳了下去,跳进了信江河。当然,在跳进水的一刹那,他没有忘记呼喊一声“快来人哪,有人落水了”。

    可他不会水,或者说是水性极差的那种,他在水中扑腾着,眼见要沉入水底,更别说救女孩了。好在他入水前的那一声呼喊,引来了一对散步的恋人,他们冲了过来,先后跳进了信江河。

    恋人中的男孩将失恋的女孩救了上来。而让他没有面子的是,恋人中的女孩费尽力气,将足有70公斤的他打捞上岸。

    次日的晚报刊登了这则暖人的新闻。

    这新闻便是我采写的。

    而我想,是否能为这则新闻做一个后续报道?

    之所以会有这个想法,原因种种,但他的特殊身份应该是其中之一。

    他是个不小的领导,在当地算得上是号人物。他应该不会水,一个不会水的领导,为什么会在第一时间毫不犹豫地下水救人?是什么促使他将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

    答案或许只有他能告诉我。

    在他那间宽敞气派的办公室,我再次见到了他。

    他并不想接受我的采访,态度很坚决,直到我退而求其次,表明只是想解答一下内心的疑问,同时还动用了他的一位老领导的关系——他的这位老领导恰巧是我的长辈,他才勉为其难。

    所以,我至今不知道这算不算是正式采访。

    事情的经过极为简单,没有必要过多赘述,我只是直接表达内心的疑问。

    “是的,我不会水。”他很坦然地说,“我是西北人,老家一片黄土高坡,只有几个小沟小渠,最深的时候也不会过腰,所以我从没有学过游泳,典型的旱鸭子。”

    “可你一点儿都不会水,怎么没有丝毫犹豫便跳进水中去救人?初夏的信江河,水流湍急,难道你就一点儿没有考虑自身安危吗?”

    “谁说我没有犹豫?”

    “你犹豫了吗?”

    “我当然犹豫了,只不过时间很短,也就几秒或者十几秒吧。”

    我点了点头,赞赏地说:“你犹豫了,说明你考虑了后果,在这种情形下,你仍然义无反顾下水救人,我觉得更加高尚。”

    他笑了。

    不知为什么,他的笑给我一种无可奈何的感觉。所以我问:“你为什么这么笑?”

    他沉默了,没有立即回答。

    于是我追问:“你为什么不回答?”

    他仍没有回答,却反问我:“你觉得在当时的情况下,我除了下水救人,还有其他更好的选择吗?”

    “你为什么这么说?说一句你可能不爱听的话,你的选择可能是最糟糕的选择,原本人家只需要救那女孩便可以了,因为你贸然下水救人,救援的人还得救你。”

    他又沉默了。过了好一会儿,他叹了口气,又摇了摇头,眼睛看着别处,说:“其实,我下水不是为了救人,我是救我自己。”

    我瞪大了眼睛,表情绝对云里雾里。

    他继续说:“你知道,在这个不大的城市里,我也算是个知名人士了,认识我的人不少。那天散步的时候,一路上有不少人跟我打招呼,当时的情况是,如果我不果断下水救人,以我的身份,事后肯定会有闲言碎语,指责、谩骂可能会铺天盖地。所以,虽然我不会水,虽然我也有些犹豫,但只能跳下去。至于跳下去之后怎样,那也只能听天由命了。”

    说完这段话,他又笑了,却是苦笑。

    我恍然。虽然潜意识中也认为他的这种想法多少有点儿道理,但我还是表示了不同意见,我说:“你不会水,这是能够解释清楚的,我想公众也是能够理解的。”

    “解释?你认为我有解释的机会吗?有人会相信我的解释吗?”他的语气咄咄逼人。

    “万一,我是说万一,在场的人都不会游泳,即使会游泳,也不能保证一定能将你救上来,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说到这儿,我顿住了,但我想他能明白我的意思。

    果然,他盯着我,一字一顿地说:“我明白你的意思,跳下去,我可能被水淹死;问题是,如果不跳,我可能被唾沫淹死。”

    时值初夏,我竟然打了个寒噤。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一根玉米

    那年皖北一带大旱,那可是百年未遇的大旱,老天爷六个月没下过一滴雨,河床干裂成一块块的。田地里看不到一点绿色,到处扬着飞尘,整个世界在白晃晃的毒日下淡成一片模糊。荡在蛤蟆村人的头顶上死亡的气息稠得像雾。吃尸的乌鸦像云一样在村子上空飞来飞去,乌鸦血红色的嘎叫声让村人的目光变得青紫。

    村长敲响了村头古槐树下的钟,干裂的钟声如玻璃一样在村人的心上划过。

    村人都来到槐树下。

    往年绿意葱茂的槐树如今光秃秃的,槐树叶子早让村人吃光了,但槐树又冒出淡淡的绿。

    村长看着或坐或躺在槐树下零乱一片的村人,眼里就酸辣了。村长把酸辣咽回肚里去,说,我们不能等死,蛤蟆村不能绝,还是去外逃荒吧,熬过这荒景,就回。村长的话让村人的脸灰黑一片。

    第三天,就有拖儿带女的村人拿着棍端着碗出了村。他们走得很慢很慢,两条腿似有千斤重,挪不开。女人的嘶哭声震得头顶上的槐树枝摇摇晃晃。男人不哭,紫黑色的泪水汪洋了他们凄凉的脸。

    几天后,村里的房子大都空了。没走的大都是老弱病残。土根和槐花不属于老弱病残却没走。槐花已怀了六个月身孕,土根说,赤地千里,往哪儿走?死在外面还不如死在家里。

    但根本弄不到东西吃,土根只能吃红土,把那红土晒干,捏成粉,然后配一点晒干的槐叶、野草,煮成糊,闭了眼睛往肚里灌。吃了三天,土根拉不出来,肚子却涨得痛极。槐花说,再也不能吃红土了,吃多了会涨死。土根说,吃什么呢?能吃的树叶已吃完了,野草也吃完了……有了,树皮可以吃。土根就拿了刀剥槐树皮。

    这样又熬过了一个月。

    槐花说,再熬不下去了,你别管我,还是走吧。走了,或许可以活下来。槐花说这话时,泪水血淋淋地汪在眼里。“我们死也要死在一起”,土根把槐花揽进怀里说,泪水也一滴一滴地砸在槐花头上。槐花说,可怜了肚里的娃儿,他还未看一看这天、这地、这山、这水,也未看我们一眼,就……

    槐花青一块紫一块的哭声鞭子一样抽打着土根的心。土根求道,别哭了,别哭了,我的心在滴血呢。土根劝槐花别哭,自己却哭了。后来两人索性抱成一团,哭了个天昏地暗。

    这时传来踢门声,土根忙抹了泪,开了门,进来的是村长。村长说,你们吃了啥好吃的东西,还有精神哭?

    土根看到村长手里拿着一根玉米,土根的目光就绿了,绿色的涎水也淌下来了。村长说,这玉米是给你的。原本我留着做种子,唉,也顾不了那么多了,村里没走的人每户给一根。土根接过玉米,恨不得一口吃了。但土根把涎水又吞回肚里了,他一口也没舍得吃。槐花说,不到真饿死的份上,我们不吃这个玉米。

    十几天又熬过去了。

    土根说,留在村里的人只剩下我们俩人了,我们也要死了,还是把那根玉米煮了吧。槐花说,我就煮了。槐花从罐里拿出那根玉米,玉米的香味把屋子塞得满满当当,一点缝隙也没有,土根贪婪地吸着这香味。土根说,这样死了也值。槐花说,我去外面看看有没有一点野菜野草什么的。槐花说着出了门。槐花并没有去寻野菜野草,槐花只是想把那整根玉米让给土根吃。或许土根吃了那根玉米,能多熬两天,到时一下雨,满山的野菜野草不就出土了?槐叶不就长出来了?那土根不就可以活下来了?槐花这样想着,纵身跳进了村头的那口枯井。此时的土根也这样想。

    土根也出了门,也纵身跳进了村头的那口枯井。

    第二天就下雨了,瓢泼样的大雨一连下了两天两夜,土根那茅草屋也倒了。

    后来,出外逃荒的村人断断续续回蛤蟆村了。蛤蟆村原来有五十多户人家,经过这次干旱,现在只剩下八户了。

    那八户人回村后才发现他们没种子了,都叹着气说,这是天意,蛤蟆村命该绝。有人说,再在村人家里找找,算不定能找到种子。

    就有村人在土根倒塌的房子里发现了几株玉米苗。

    一声欢呼,所有的村人都来了。都围着玉米苗跪下了,亮晃晃的泪水掩盖不了他们的激动。蛤蟆村有救了,蛤蟆村有救了。震天动地的欢呼声,如黄灿灿的日头一样,落满了村里的沟沟壑壑。

    他们又都抱成一团疯了样的大哭。

    白汪汪的哭声把头顶上的日头都震得一摇一晃。

(摘自《当代小小说集萃》,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珠子灯

汪曾祺

    ①这里的风俗,有钱人家的小姐出嫁的第二年,娘家要送灯。送灯的用意是祈求多子。元宵节前几天,街上常常可以看到送灯的队伍。一堂灯一般是六盏。四盏较小,大都是染成红色或白色而画了红花的羊角琉璃泡子。一盏是麒麟送子:一个染色的琉璃角片扎成的娃娃骑在一匹麒麟上。还有一盏是珠子灯:绿色的玻璃珠子穿扎成的很大的宫灯。这盏灯分量相当的重,送来的时候,得两个人用一根小扁担抬着。这是一盏主灯,挂在房间的正中。旁边是麒麟送子,玻璃泡子挂在四角。

    ②到了“灯节”的晚上,这些灯里就插了红蜡烛。点亮了,从十三“上灯”到十八“落灯”,接连点几个晚上。平常这些灯是不点的。屋里点了灯,气氛就很不一样了。尤其是那盏珠子灯,洒下一片淡绿的光,绿光中珠幡的影子轻轻地摇曳,如梦如水,显得异常安静。元宵的灯光扩散着吉祥、幸福和朦胧暧昧的希望。

    ③孙家的大小姐孙淑芸嫁给了王家的二少爷王常生。她屋里就挂了这样六盏灯。不过这六盏灯只点过一次

    ④王常生在南京读书,秘密地加入了革命党,思想很新。订婚以后,他请媒人捎话过去:请孙小姐把脚放了。孙小姐的脚当真放了,放得很好,看起来就不像裹过的。

    ⑤孙小姐是个才女。孙家对女儿的教育很特别,教女儿读诗词。除了《长恨歌》《琵琶行》,孙小姐能背全本《西厢记》。嫁过来以后,她也看王常生带回来的黄遵宪的《日本国志》和林译小说《迦茵小传》《茶花女遗事》……两口子琴瑟和谐,感情很好。

    ⑥不料王常生在南京得了重病,抬回来不到半个月,就死了。

    ⑦王常生临死对夫人留下遗言:“不要守节”。

    ⑧但是说了也无用。孙王二家都是书香门第,从无再婚之女。改嫁,这种念头就不曾在孙小姐的思想里出现过。这是绝不可能的事。

    ⑨从此,孙小姐就一个人过日子。这六盏灯也再没有点过了。

    ⑩她变得有点古怪了,她屋里的东西都不许人动。王常生活着的时候是什么样子,永远是什么样子,不许挪动一点。王常生用过的手表、座钟、文具,还有他养的一盆雨花石,都放在原来的位置。孙小姐原是个爱洁成癖的人,屋里的桌子椅子、茶壶茶杯,每天都要用清水洗三遍。自从王常生死后,除了过年之前,她亲自监督着一个从娘家陪嫁过来的女佣人大洗一天之外,平常不许擦拭。

    ⑪她病了,说不清是什么病。除了逢年过节起来几天,其余的时间都在床上躺着,整天地躺着。除了那个女佣人,没有人上她屋里去。

    ⑫她就这么躺着,也不看书,也很少说话。她躺着,听着天上的风筝响,斑鸠在远远的树上叫着双声,“鹁鸪鸪——咕,鹁鸪鸪——咕”,听着麻雀在檐前打闹,听着一个大蜻蜓振动着透明的翅膀,听着老鼠咬啮着木器,还不时听到一串滴滴答答的声音,那是珠子灯的某一处流苏散了线,珠子落在地上了。

    ⑬女佣人在扫地时,常常扫到一二十颗散碎的珠子。她这样躺了十年。

    ⑭她死了。

    ⑮她的房门锁了起来。

    ⑯从锁着的房间里,时常还听见散线的玻璃珠子滴滴答答落在地板上的声音。

(选自《汪曾祺文集》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光荣

孙犁

    饶阳县城北有一个村庄,这村庄紧靠滹沱河,“七七”事变那一年,河滩上的芦草长得很好。那时候,东西北三面都有了炮声,国民党的军队和官员,整天整夜从这条渡口往南逃,还不断搔扰抢劫老百姓。

    这一天,原生在河滩上割满了草筐,忽听得有人叫他。他回头一看,是秀梅,秀梅低声说:“那道边有一个逃兵,拿着一支枪。”原生紧握他那镰刀,拨动苇草往东边去了。秀梅跟在后边,低声说:“去吧,我帮着你。”

    原生一脚把他踢趴,拿起枪枝,回头就跑。到了村边,两个人才站下来喘喘气,秀梅说:“明天你就去当游击队!”

    原生说:“你听见人家唱了没?‘男的去当游击队,女的参加妇教会’。咱们一块去吧!”“我不和你一块去,叫你们小五和你一块去吧!”秀梅笑一笑,就舞动小镰回家去了。

    原生当兵去了。小五是原生的媳妇,常常和婆婆吵架,后来就是长期住娘家,秋收也不来。秀梅在村里当了干部,有一天,一群妇女在一家梢门洞里做活,小五刚从娘家回来,站在一边摇着扇子。秀梅笑着坐下,说:“当兵是为了国家的事,是光荣的!”

    “光荣几个钱一两?”小五说,“我看也不能当衣穿也不能当饭吃!”

    “是!”秀梅说,“光荣不能当饭吃、当衣穿。这得看是谁说,有的窝窝囊囊吃上顿饱饭,穿上件衣裳就混的下去,有的人还要想到比吃饭穿衣更光荣的事!”别的妇女也说:“秀梅说的一点也不假,打仗是为了大伙。”小五说:“你不是干部吗?我要和他离婚!”

    大伙都一愣,望着秀梅。秀梅说:“你不能离婚,你的男人在前方作战!”

    “有个头没有?”小五说。“怎么没头,打败日本就是头。”

    小五回来就又和公婆闹,闹得公婆没法,咬咬牙叫她离婚走了。

    自从小五走了以后,秀梅就常常到原生家里,帮着做活。

    日本投了降,原生回来了。说:“队伍往北开,攻打保定,我请假回家来看看。”新农会的主席手里扬着一张红纸,说:“咱们原生在前方立了大功,活捉了蒋介石的旅长,队伍里选他当特等功臣,全区要开大会庆祝哩!”

    第二天,在村中央的广场上开庆功大会。全村的男女老少,都换了新衣裳,先围到台下来,台上高挂全区人民的贺匾:特等功臣。各村新农会又有各色各样的贺匾说辞,台上台下全是红绸绿锻,金字彩花。

    区长讲完了原生立功的经过,他号召全区青壮年向原生学习,踊跃参军,为人民立功。接着就是原生讲话。台下妇女群里喊了一声,欢迎秀梅讲话,全场的人都嚷赞成。秀梅到台上讲了这段话:“原生立了大功,这是咱们全村的光荣。有人问,什么时候打败蒋介石?这问自己就行了。我们要快就快,要慢就慢,我们坚决,我们给前方的战士助劲,胜利就来得快;我们不助劲,光叫前方的战士们自己去打,那胜利就来得慢了。这只要看我们每个人尽的力量和出的心就行了。有的人,说光荣不能当饭吃。不明白,要是没有光荣,谁也不要光荣,也就没有了饭吃;有的人,却把光荣看得比性命还要紧,我们这才有了饭吃。”台下面大声的鼓掌。

    接着就是游行大庆祝。最前边是四杆喜炮,两面红绸大旗:一面写“为功臣贺功”,一面写“向英雄致敬”。后面是大锣大鼓,中间是英雄匾,原生骑在枣红马上,马笼头马颈上挂满了花朵。

    每到一村,锣鼓相接,男男女女挤得风雨不透,热汗齐流。街上的老头老婆们连声说:“修下这样好儿子,多光荣呀!”

    队伍在平原的田野和村庄通过,带着无比响亮的声音,无比鲜亮的色彩。太阳在天上,花在枝头,声音从有名的大鼓手那里敲打,这是一种震动人心的号召:光荣!光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菜大爷

刘奇叶

    菜大爷是居住在城郊西村的一位退休工人。菜大爷姓蔡,“菜大爷”不是他的真名,而是邻里送给他的一个雅号。

    菜大爷的住房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建造的砖瓦民房,后面有个小菜园子。退休后,他把下地种菜当作一种乐趣。菜园子一年四季都能产菜,除了供给他与老伴儿老两口平常生活吃菜外,总是还剩余不少菜。于是,菜大爷在闲余之际也挑着自己种的菜到菜市场上去卖。

    菜市场离菜大爷的家很近,穿过一条街道就到了。买菜的很有眼光,尝过菜大爷的菜后,下一次哪怕菜大爷卖得比其他的摊位贵,也会被一扫而光。

    人们知道,菜大爷种的菜用有机肥料施肥,吃起来好吃又健康,属于真正绿色环保的蔬菜。菜大爷除了平常注意累积肥料,还经常去附近的养猪场挑猪粪施肥。渐渐地,前来买菜的人们都知道了菜大爷的菜好,亲切地称他为“菜大爷”。知道大伙儿对他种的菜十分钟爱,每次上市场卖菜归来,菜大爷心里头总是乐滋滋的。

    儿子在外地工作,多次提出想接老两口过去一块生活,但菜大爷觉得现在的生活很不借,他喜欢这种自娱自乐卖菜的滋润生活,所以一直没有答应儿子离开这个城市,他也打心里舍不得这个菜园子。

    隔壁的邻居老李头也卖菜,但他的菜是从外地贩来的蔬菜,属于无机肥料种植的那一种,味觉营养都没法跟菜大爷的菜比,人们一般不喜欢买他的菜,所以老李头每天卖菜总是早上出去,很晚才归来,有时候还要剩余些许残菜回来。

    偶尔,老李头会同菜大爷一块去市场卖菜,两人年龄相仿,又是邻居,还算谈得来。

    一天,老李头天没亮就贩回满满一担的蔬菜,在家里照常分拣为几元一把的小份后,刚要挑市场上去卖,突然感到肚子一阵绞痛,顿时瘫倒在地上。这一切正好被菜大爷瞧见了,他赶紧叫车把老李头送进了医院急救,接诊医生说是急性阑尾炎,需要做切除手术。

    手术后的第二天,菜大爷去医院看望老李头时,老李头躺在床上动弹不得,老伴儿正在给他喂粥,一见菜大爷来了,老李头两口子一个劲地道谢。见老李头手术很成功,菜大爷也为他高兴。聊天中,一贯热心肠的菜大爷问老李头还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没有,如果有就尽管说,邻里邻居的互相照应嘛。老李头听了,却欲言又止的样子,菜大爷便追问他是什么事情。原来,他是心痛前日贩回的一担蔬菜还放在家里没有卖掉,担心自己住院几天后,那一担蔬菜会白白地烂掉,怪可惜的。菜大爷听了,未加思索地答应帮老李头把菜挑去市场上卖了。

    回去后,菜大爷二话没说,到了老李头家便把那担蔬菜挑去了市场。才到菜市场口,买菜的人们就一窝蜂围拢上来,容不得菜大爷说明一下这菜的来源情况,那担菜又被一扫而光了,哪有菜大爷陈情解释的空隙?望着一副空空的担什和一堆零零碎碎的钱币,菜大爷愣在那里好一阵,仿佛做了一件大亏心事似的。

    当天下午,菜大爷把卖菜的钱如数交给了老李头,说了一声家里有事就走了。老李头高兴地接过钱一点,居然比平常赚的钱要高出一倍多。他心里对菜大爷钦佩得五体投地!

    半个月之后,老李头出院了,特地买了两瓶好酒去敲隔壁菜大爷家的门,结果敲了半天没有人应。老车头问其他邻居,邻居说,菜大爷老两口搬儿子那儿去了。

    菜大爷为什么突然搬走了呢?好久好久,老李头仍没有想明白。

(选自2016年第4期《小说月刊》)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垃圾人

谢初勤

    老余的老家在贵州山区,因为看着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老余才会举家来到沿海讨生计。说是举家,也就他夫妇俩,加上一个年刚五岁的小儿子。

    其实,老余只不过就四十出头,只是长年在地里干活,身上的“水气”早叫干渴的土地给吸完了,人,也就显得黑瘦。

    老余到了这个地方,连续找了几家厂,可是,人家刚跟他打个照面,就皱起眉头朝他直挥手。后来,老余就带着老婆、儿子,踏着他那辆只剩下三个轮胎和一只后架的车子,到处捡拾破烂。

    有一次,一家人捡了满满一车东西,老余在高兴之余,还唱起了小曲。当然,老余一高兴,老婆和儿子也跟着乐呵呵。这时,他们一家听到了头顶一阵巨大的轰鸣声。儿子最先抬头一看,哦,好大的一个东西,银白银白的,两只翅膀大得像那些工厂的大门!那时,一家人都给眼前这种景象震住了,呆呆地盯着那个大东西远远地歇在一大片空阔的水泥地上。

    那是……一只大鸟。儿子惊骇之余,半天才说出话来。

    不。那是飞机。老余纠正着儿子的说法。那是一种只在天上飞翔的机器,所以叫作飞机。那,飞机是用什么做的?儿子又问。

    铁。用铁做的。老余肯定地说。

    儿子听了,点点头,大声说,是不是用我们这种铁做的?说着,他把三轮车壁的铁皮打得咣咣响。

    望着儿子这种天真执着的样子,老余开心地笑着。这小子,就爱打破砂锅问到底!

    经过了这一次,以后,每回路过这里,儿子总是会叫他停一停,后来,不用儿子提醒,老余到这儿都会让车子停一会儿。当然,每一回,儿子看了飞机,都会问出一些问题,比如说飞机为什么能飞,比如说飞机是吃什么长这么大的等等。对于儿子的问题,老余能答则答,有一些自己实在不懂的,他也能编出一个似是而非的答案。老余就是喜欢儿子这副样子,儿子能够这样问他,说明这小家伙聪明嘛,爱动脑筋嘛。因此,儿子在问他话的时候,老余感觉到自己的生活原来是充满阳光,充满希望的。

    老余对儿子是满怀信心的,他的下一代,一定能活出个人样,而不是像他这样低三下四地去看人眼色,捡破烂收垃圾。

    过了年,他就把儿子送进了当地一家幼儿园。可是,没几天,儿子就吵着说他不去幼儿园了,一打听,老余才知道带孩子的老师都是讲本地话。儿子在那里边,听不懂,玩不成,简直就是在受罪。

    不读就不读吧。老余心里想,再过一两年吧!再过一两年就把他送回家乡念小学。一定……有一次,老余一家路过飞机场时,正赶上飞机起飞,儿子高兴得欢蹦乱跳,一双小脚把三轮车板踏得咣咣响。飞机过后,儿子还呆呆地盯着那个方向。老余唤了儿子一声。儿子这时转过头来,大声地对老余说,爸爸,我长大了,也要开飞机!说着,儿子就张开双臂,做出了一个飞机的样子。

    老余一愣,随即兴奋了,他呵呵地笑着:行啊,小子!有志气!开飞机呢。那老爸就等着享福。儿子又说,等我开上了飞机,我就带着你和阿妈两人去很远很远的地方,去一个没有人捡破烂的地方,我们可以用飞机拉很多很多的破烂回来,爸爸就不用再和那些人争了。

    儿子得意扬扬地说完,以为老爸总是要像平时一样夸奖他两句。谁知,老余一听,脸色就阴得可以挤出水来。一会儿,突然高高地扬起手掌,“啪”地给那小子的屁股来上重重的一下!

    儿子没提防挨了这么一下子,他眼巴巴地望着车上的爸爸,就像看着一个陌生人一样,委屈地哭了起来。他的哭声在空旷无人的大路上传得很远,很亮……

    老余的老婆坐在车上,一会儿看看这个,一会儿看看那个,她还搞不懂他们爷儿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

(选自《2011中国微型小说年选》,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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