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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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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浙江省宁波市2018-2019学年高一下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品质

〔英〕高尔斯华绥

    那座店房有某种朴素安静的特色,门面上没有注明任何为王室服务的标记,只有包含他自己日耳曼姓氏的“格斯拉兄弟”的招牌;橱窗里陈列着几双靴子。……那几双靴子太美观了——有一双轻跳舞靴,细长到非言语所能形容的地步;那双带布口的漆皮靴,叫人看了舍不得离开;还有那双褐色长筒马靴,闪着怪异的黑而亮的光辉,虽然是簇新的,看来好像已经穿过一百年了。只有亲眼看过靴子灵魂的人才能做出那样的靴子——这些靴子体现了各种靴子的本质,确实是模范品。

    他本人就有点儿像皮革制成的:脸庞黄皱皱的,头发和胡子是微红和鬈曲的,双颊和嘴角间斜挂着一些整齐的皱纹,话音很单调,喉音很重;因为皮革是一种死板板的物品,本来就有点儿僵硬和迟钝。这正是他的面孔的特征,只有他的蓝灰眼睛含蓄着朴实严肃的风度,好像在迷恋着理想。他哥哥虽然由于勤苦在各方面都显得更虚弱、更苍白,但是他们两兄弟却很相像,所以我在早年有时要等到跟他们订好靴子的时候,才能确定他们到底谁是谁。

    有一次(也只有这一次),我穿着那双因为急需才在一家大公司买的靴子,漫不经心地走进他的店铺。他接受了我的定货,但没拿皮革给我看;我可以意识到他的眼睛在细看我脚上的次等皮革。他最后说:

    “那不是我做的靴子。”

    他的语调里没有愤怒,也没有悲哀,连鄙视的情绪也没有,不过那里面却隐藏着可以冰冻血液的潜在因素。为了讲究时髦,我的左脚上的靴子有一处使人很不舒服;他把手伸下去,用一个手指在那块地方压了一下。

    “这里痛吧,”他说,“这些大公司真不顾体面。可耻!”跟着,他心里好像有点儿沉不住气了,所以说了一连串的挖苦话。我听到他议论他的职业上的情况和艰难,这是惟一的一次。

    “他们把一切垄断去了,”他说,“他们利用广告而不靠工作把一切垄断去了。我们热爱靴子,但是他们抢去了我们的生意。事到如今——我很快就要失业了。生意一年年地清淡下去——过后你会明白的。”……

    他的面孔和声调使我获得很深刻的印象,结果在随后几分钟里,我定了许多双靴子。这下可糟了!这些靴子比以前的格外经穿。差不多穿了两年,我也没起想要到他那里去一趟。

    后来我再去他那里的时候,我很惊奇地发现:他的店铺外边的两个橱窗中的一个漆上另外一个人的名字了——也是个靴匠的名字,当然是为王室服务的啦。那几双常见的旧靴子已经失去了孤高的气派,挤缩在单独的橱窗里去了。我也比平时等了更长的时间,才看到一张面孔向下边窥视,随后才有一阵趿拉着木皮拖鞋的踢踏声。最后,他站在我的面前了;他透过那副生了锈的铁架眼镜注视着我说:

    “你是不是——先生?”

    “啊!格斯拉先生!”我结结巴巴地说:“你要晓得,你的靴子实在太结实了!看,这双还很像样的呢!”我把脚向他伸过去。他看了看这双靴子。

    “是的,”他说,“人们好像不需要结实靴子了。”

    为了避开他的带责备的眼光和语调,我赶紧接着说:“你的店铺怎么啦?”

    他安静地回答说:“开销太大了。你要做靴子吗?”

    虽然我只需要两双,我却向他订做了三双;……过了好几个月以后,我又到他的店铺里去;我记得,我去看他的时候,心里有这样的感觉:“呵!怎么啦,我撇不开这位老人——所以我就去了!也许会看到他的哥哥呢!”

    因为我晓得,他哥哥很老实,甚至在暗地里也不致于责备我。

    我的心安下了,在店堂出现的正是他的哥哥,他正在整理一张皮革。

    “啊,格斯拉先生,”我说,“你好吗?”

    他走近我的跟前,盯着我看。

    “我过得很好,”他慢慢地说;“但是我哥哥死掉了。”

    我这才看出来,我所遇到的原来是他本人——但是多么苍老,多么消瘦啊!我以前从没听他提过他的哥哥。我吃了一惊,所以喃喃地说:“啊!我为你难过!”

    “的确,”他回答说,“他是个好人,他会做好靴子;但是他死掉了。”他摸摸头顶,我猜想,他好像要表明他哥哥死的原因;他头上的头发突然变得像他的可怜哥哥的头发一样稀薄了。“他失掉了另外一间铺面,心里老是想不开。你要做靴子吗?”他把手里的皮革举起来说,“这是一张美丽的皮革。”

    ……

    一个星期以后,我走过那条小街,我想该进去向他说明,他替我做的新靴子是如何的合脚。但是当我走近他的店铺所在地时,我发现他的姓氏不见了。橱窗里照样陈列着细长的轻跳舞靴、带布口的漆皮靴、以及漆亮的长统马靴。

    我走了进去,心里很不舒服。在那两间门面的店堂里——现在两间门面又合而为一了——只有一个长着英国人面貌的年轻人。

    “格斯拉先生在店里吗?”我问道。

    他诧异地同时讨好地看了我一眼。

    “不在,先生,”他说,“不在。但是我们可以很乐意地为你服务。我们已经把这个店铺过户过来了。毫无疑问,你已经看到隔壁门上的名字了吧。我们替上等人做靴子。”

    “是的,是的,”我说,“但是格斯拉先生呢?”

    “啊!”他回答说,“死掉了!”

    “死掉了!但是上星期三我才收到他给我做的靴子呀。”

    “啊!”他说,“真是怪事。可怜的老头儿是饿死的。”

    “慈悲的上帝啊!”

    “慢性饥饿,医生这样说的!你要晓得,他是这样去做活的!他想把店铺撑下去;但是除了自己以外,他不让任何人碰他的靴子。他接了一份订货后,要费好长时间去做它。顾客可不愿等待呀。结果,他失去了所有的顾客。他老坐在那里,只管做呀做呀——我愿意代他说这句话——在伦敦,没有一个人可以比他做出更好的靴子!但是也得看看同业竞争呀!他从不登广告!他肯用最好的皮革,而且还要亲自做。好啦,这就是他的下场。照他的想法,你对他能有什么指望呢?”

    “但是饿死——”

    “这样说,也许有点儿夸张——但是我自己知道,他从早到晚坐在那里做靴子,一直做到最后的时刻。你知道,我往往在旁边看着他。从不让自己有吃饭的时间;店里从来不存一个便士。所有的钱都用在房租和皮革上了。他怎么能活得这么久,我也莫名其妙。他经常断炊。他是个怪人。但是他做了顶好的靴子。”

    “是的,”我说,“他做了顶好的靴子。”

(1)、理解下列句子中加下划线词的含义

①也是个靴匠的名字,当然是为王室服务的啦。

②这是一张美丽的皮革。

(2)、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
(3)、小说多次出现陈列在橱窗里的三双靴子,请分析其在小说中的作用。
(4)、小说主要是以第一人称来展开叙述的,但为什么作者要把格斯拉生命中的最后时刻,交给那个年轻人来叙述?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狼来了

凌鼎年

    七丫村附近有座狼山,狼山之所以叫狼山,没有什么典故,也没有什么历史传说,仅仅因为这山上早年有狼,村民们就把这山称之为狼山,后来叫顺叫习惯了,狼山之名也就写进了《娄城志》里。

    名不副实的是,这叫狼山的山,早就没有狼了,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组织过多次搜山打狼,后来不要说狼,连猪獾、狗獾、果子狸、刺猬等野生动物也极少能见到。

    狼山上没有庙宇,没有民居,没有名胜古迹,更没有人住,有的只是老树、灌木、荆棘、杂草,经济价值不大,一直没有开发。

    文革时,有一位老干部,与一位老知识分子先后吊死在狼山的歪脖子树上,等发现时,已腐烂,生了蛆,不但臭不可闻,而且面目狰狞,这以后,老百姓就不大敢随便上山了,父母更是不让孩子上山。不久,就流传起狼山有鬼出现的传闻,还传得有鼻子有眼。这一来,就更没有人敢轻易上山了。

    去年中秋的一个晚上,突然从狼山上传来了“狼来了!狼来了!!救命啊!救命啊!!”的呼声,凄厉而恐惧,但呼救者喊破嗓子,并不见有人上山去救。

    第二天,山下七丫村的村民议论:这山哪有狼啊,几十年都没有狼迹了。假的,百分之百假的,肯定是谁吃饱了撑的,寻开心找乐子忽悠大家,谁上山谁傻子。

    是啊,不救没有人怪;你上山去救了,去打了狼,万一狼没有见着,见着个受伤的,半死不活的,赖上了你,那不是大麻烦吗。再说了,狼如今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就算有,谁敢打?你打了,打死了,打伤了,有关部门要你罚款,你罚不罚?别没事找事,自找麻烦。

    对对对,村民都这么认为。

    第二天,胆大的山旺说:“走,上山上去看看,大白天去,我们几个人结伙去,还怕撞着鬼吗?”

    山旺等几个在半山腰发现了一条死狼,看样子死了一段时间了,已有点腐烂。

    难道狼山真的又有狼了?

    山旺看了半天说:像狼,也像狗,可能是狼。也可能是狗。

    其他几个反反复复看了,有说是狼,有说是狗,大家吃不准究竟是狼是狗。

    关于狼山到底有没有狼,成了疑问。

    但不知怎么回事,没几天狼山有狼的说法越传越远。

    古庙镇镇政府决定组织人上山考察,看看到底有没有狼。

    娄城电视台决定跟踪拍摄。

    村民甲说:懂了吧,这是策划的,肯定早有人策划。

    村民乙说:看来镇政府准备开发狼山了,要不如此兴师动众干吗?

    多位村民说:幸好那晚上没有上当受骗。

    就在考察队出发的前一天晚上,村民们又听到狼山上有人喊:“狼来了!狼来了!!……”

    这一次,连山旺也彻底不相信了,他对老婆说:“我们管我们,别理他,肯定是为明天考察造舆论,假到底了。”

    第二天,镇政府组织的考察队出发时,镇宣传委员带队,镇党委书记来送行,场面还不小,可惜只有看热闹的,并没有哪个跟着上山。七丫村的山旺等村民对电视台不无调侃地说:“卖力点,好好拍几个狼咬人的画面,也让我们开开眼界……”

    考察的结果说是发现了狼粪、狼毛、狼窝,这都有镜头的,最最出人意外的是拍到了昨晚被狼咬伤的一位中年人,腿上被咬了一口,据他自己讲:后来爬到树上才逃过一劫。电视画面是真真切切的,那中年人腿上的伤口也确确实实留着血,有牙齿印,很痛苦的面部表情给电视观众留下极深刻的印象。

    这中年人村民都没有见过,电视台介绍说他叫赵宇纶,省里的地质工程师。村民们弄不懂的是他晚上跑到狼山干什么?难道勘察到了什么宝贝?村民们奇怪,关于这些,电视台语焉不详,会不会是出于保密?

    至于狼山到底是真有狼,还是需要狼,村民们两派意见,山旺与村民甲、村民乙等说打死也不信狼山有狼。村书记认为电视台都播了有狼,那一定有狼,不相信镇政府,不相信电视台,难道相信你山旺?你山旺算个球。

    不过,除七丫村部分村民以外,娄城全市上下,包括外地的都为狼山高兴,狼山终于又有狼了,狼山名副其实。至少到目前为止,没有听说谁公然质疑狼山发现狼的报道。

很多人都想来狼山一游呢。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不忍的句号

迟子建

    一个幅员辽阔的国家,春光注定是参差不齐的。三月,我离开故乡时,它还是一世界的白雪,可是到了广东,花间已是落英缤纷了。一个似晴非晴的日子,我来到了南海丹灶镇的苏村,拜谒康有为故居。

    一入苏村,看到的是一幅安恬的乡村生活图景:青砖的民居旁蜷着打盹的狗,荷花在水塘里静悄悄地开。挎着菜篮的妇女缓缓地通过石桥,耕牛在树下休憩,这一切,似乎都与我心目中康有为出生地的情景大相径庭,它是那么的和风细雨、欣欣向荣,没有丝毫的荒凉之气、沧桑之气。青少年时代生活在这里的康有为,其心中日益积聚的政治“风暴”,缘何而来?

    我对康有为的了解,基本上限于历史教科书上的“定义”,至于他个人的内心经历,不甚了了。看过康有为故居,我很想走近他,了解他。

    康有为发蒙读书时,萦绕耳际的除了诵读“四书五经”的声音,还有异乡战事中兵戈相击的声音。这一“士”风与另一“仕”风的交汇,影响了康有为的人生,他日后心中积累的政治风暴,与这两股风的吹拂有关。

    当时的中国,内忧外困,他痛恨朝野的“不作为”和软弱,痛恨洋人蚕食祖国的疆土。这不安和愤懑压迫着他,难以解脱。康有为似乎迷途了,他一度遁入风景秀丽的西樵山。康有为的西樵山静坐,其实是想把自己幻化为一支可以烛照人生的蜡烛,这样他面对沉重的黑暗时,内心会有勇气。康有为走出西樵山时,开始了更广博的读书,他的阅读不仅仅局限于历史、文学方面,而是扩展到自然科学上。同时,他还对西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西学的科学民主与人道精神的渗透,与中国传统的儒学思想的滋养,使康有为视野开阔起来,他恍然觉得“道”已在心中。

    一八八八年,康有为离开故乡,向着京师北行,开始了他维新变法的旅程。然而,康有为是乘兴而来,败兴而归。

    康有为活了七十岁,但他的生命,在戊戌年他四十一岁时,已然终结。尽管其后他在印度撰写了《大同书》,但他身上的勇气和锐气,在戊戌年后,已不复存在。康有为曾请人在一枚印章上刻下了这样的文字:“维新百日,出亡十六年,三周大地,游遍四洲,经三十一国,行六十万里。”可惜这些“眼界”并没有让他变得开阔和深刻,他在归来后反对的是孙中山领导的国民革命,支持和参与的是张勋复辟。直到他去世的那一年,他还赴天津,为溥仪祝寿。但康有为还是了不起的,“公车上书”和“百日维新”,使他成为中国近代思想启蒙运动的鼻祖,成为个性解放的先驱。

    读过关于他的一些文字,我在四月份来到青岛。广东的春天过去了,但青岛的春天正在高潮,桃花点点红,樱花簇簇白。我去了康有为在福山路最后的寓所,门厅里摆放着一幅徐悲鸿先生画的康有为的肖像,他白发苍苍,目光温和,但这温和中却掩饰不住茫然。他嘴角微蹙,似在咀嚼着荣辱和苍凉。他坐在那里,坐在四月的微风中,看着来来往往的人。我想,以他不羁的性情,他并不喜欢坐在画框中。在他心中,那也是一种“牢”吧。

    康有为的墓地,在浮山脚下,朝向大海。拜谒他墓地的那天,是个晴好的日子。本该是万木葱茏的时节,可墓地却衰草凄凄。他的墓是圆形的,青白色。远远看去,像是一个句号。康有为就躺在这个句号中。康有为五十六岁时,曾创办了《不忍》杂志。我想他一生最不忍的,大概就是这个句号。在广东南海的苏村,我看到的是康有为的起点,而在青岛,我看到的却是他的终点。他的起点到终点,曲曲折折,波澜壮阔。

    康有为离开这个世界,整整八十年了。他墓地面前的大海,已不是一览无余的海了。近年来迅速兴起的海景高层住宅,正逐渐地分割着他视野中的海。大海破碎了。不过康有为见过的海多了,见过的破碎的山河也多了,他不会介意的。更何况,不管大海怎样被遮挡住,那海水在风暴来临时的惊涛拍岸之声,他仍能深切地感受到。康有为最爱的,不正是这样的声音吗?

(摘编自迟子建《云烟过客》 )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下面小题。

    韦云起,京兆万年人,尝奏事文帝前,帝曰:“外事不便,可言之。”时兵部侍郎柳述侍,云起即奏:“述性豪侈未尝更事特缘主婿私握兵要议者谓陛下官不择贤此不便者”帝顾述曰:“云起言,而药石也,可师之。”仁寿初,诏百官举所知,述举云起通事舍人。大业初,改谒者。建言:“今朝廷多山东人,自作门户,附下罔上,为朋党。不抑其端,必乱政。”因条陈奸状。炀帝属大理推究,于是左丞郎蔚之、司隶别驾郎楚之等皆坐免。会契丹寇营州,诏云起护突厥兵讨之,启民可汗以二万骑受节度。云起使离为二十屯,屯相联络,四道并引,令曰:“鼓而行,角而止,非公使,毋走马。”三喻五复之。既而一人犯令,即斩以循。于是突厥酋长入谒者,皆膝而进,莫敢仰视。始,契丹事突厥无间,且不虞云起至。既入境,使突厥始云诣柳城与高丽市易,敢言有隋使在者斩,契丹不疑。因引而南,过贼营百里,夜还阵,以迟明掩击之,获契丹男女四万。帝大喜,会百官于廷,曰:“云起将突厥兵平契丹,以奇用师,有文武才,朕自举之,”拜治书御使。因劾奏:“内史侍郎虞世基,御史大夫裴蕴怙宠妨命,四方有变不以闻,闻不以实。朝议少贼,不多发兵,官兵少,贼众。数见败北,贼气日张。请付有司案罪。”大理卿郑善果奏:“云起訾大臣,毁朝政,所富不情。”贬大理司真。武德初,进上开府仪同三司,改遂州都督、益州行台兵部尚书。时仆射窦轨数奏生獠反,冀得集兵以戚众,云起数持掣,轨宣言云起通贼营私,由是始隙。云起弟庆俭、庆嗣事隐太子。太子死,诏轨息驰驿报。轨疑云起有变,阴设备,乃告之。云起不信,曰:“诏安在?”轨曰:“公建成党,今不奉诏,反明矣。”遂杀之。

(节选自《新唐书·列传第二十八》)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周小胖,跟上!

麦 子

    在一个春日的黄昏,爷爷将将周小胖带回了家。看到周小胖的第一眼,我和爸爸妈妈都吓了一跳:灰黑色的皮毛,瘦骨嶙峋的身材,鼻上、身上长满发出恶臭味的癣,一条细长的尾巴则紧贴在左后腿。我们没有办法拒绝周小胖。除了它瘦得可以数得清的一根又一根的肋骨外,还因为它怯怯而茫然的眼神。

    经过大半年的调养,周小胖居然慢慢“胖”了起来,皮里有了肉,骨头隐进了肉里,身上的癣疤也渐次褪去,长满光亮的毛,眼睛也变得清亮清亮。爷爷暗地里为此得意,常带着欣喜的目光,默不着声地看着周小胖,就像他曾看着我那样。

    在第三个年头,它的右眼突然蒙上了一层白翳。爷爷找来兽医,说是已经太迟,无法手术。就这样,本来就有些难看的周小胖成了一只独眼狗。

    独眼的周小胖除了像从前一样,常在房前屋后瞎转悠外,还常随在爷爷的后面,像保镖似地跟着他。

    随着年龄的增长,爷爷的记忆越来越差。一开始是忘带家里的钥匙、忘关水龙头之类的小事,但慢慢地连熟悉的路、熟悉的人也开始模糊。那时,爸爸妈妈忙着镇上新开的饭店,而我要上学,家里就常常只剩爷爷和周小胖。

    那是一个冬日的下午,我们回家后四处都没见着爷爷,而候在院前的周小胖看见是我们,似乎也很失望。

    “小胖,爷爷呢?”妈妈责问。周小胖茫然地看着妈妈。它还没有完全明白过来。后来,李婆婆告诉我们,说看见爷爷在岭上将周小胖撵回了家。

    我们开始找,可是没有找到。

    很晚的时候,我们才回到家里。“周小胖,爷爷不见啦!”回去后,我干的第一件事,就是将等候我们很久的周小胖狠狠地踹了一脚。

    “汪——汪。”这一次,周小胖好像听懂了,呜咽地叫了两声。过了一会儿,妈妈端食给周小胖时,却发现它不见了。

    “人不见了,连狗也跑了。”妈妈急得直掉泪。“是不是周小胖去找爹了?”爸爸猜测。于是,我们又拿上电筒,沿着大道,重新开始寻找。

    我们一路走,一路叫着爷爷和周小胖。大概过了三小时,我们借着月光、电筒光,突然发现对面的山坡上行来一人一狗。正是爷爷和周小胖!

    原来,爷爷早上准备去亲戚家,没想到遇上一熟人,唠叨了几句,就又给迷路了。因为,走的是人迹罕至的山路,所以一直没有人发现,直到周小胖将他找到。自从发生这事后,爷爷走到那里,周小胖就跟到那里,无论爷爷怎么吼它、赶它,都死乞白赖地跟着。

    那年的暑假,在炎热的八月,妈妈和我带着爷爷,还有周小胖到爸爸开的饭店。因为客人多,我和妈妈忙着招呼客人,爷爷和周小胖在门口坐着。过了一阵,突然有人叫我们,说爷爷上了一辆中巴车。“周小胖呢?”我们问。“跟在车屁股后撵着。”

    爸爸忙骑着摩托车朝报信人说的方向追去。

    追上周小胖时,它已经累得不行了,嘴里甚至吐出了白沫,看到爷爷下车的瞬间,它居然一下趴在了地上。过了几天,它又恢复过来,只是左后腿无缘无故就给瘸了。

    以前它总是跟在爷爷的后面,“追车事件”后周小胖就绕到了爷爷的前面。它领着爷爷去菜地,领着爷爷去看庄稼,带着爷爷去村尾的樟树下乘凉,或是岭上晒太阳。这个时候的爷爷就像一个小孩子,周小胖走到那,他就跟到那,一如从前他走到那,周小胖跟到哪。

    后来爷爷住了几次院后便卧床不起了。陪伴爷爷的除了电视、收音机,便是周小胖了。爷爷是在一个栀子花开的清晨离去的。爷爷走的最后一刻,不是爸爸妈妈,也不是我陪在他身边,而是周小胖。爷爷去世后,周小胖在他的房里整整待了三天三夜。它不吃不喝,只是呆呆地趴在地上。

    周小胖没有了从前的生气,更加木讷,更加绵沓,走路也缓缓的,而无论多么软滑的食物都会在它的嘴里停留很久。过了一段时间,周小胖不知怎么找到了山坡上爷爷的坟墓。从那以后,它就常常慢慢地踱到那里,坐在那里,躺在那里,或是趴在那里,晒太阳,听鸟叫,或是就那么呆呆地看着远处。偶尔,它会站起来,用那只独眼,凝望着爷爷放在墓碑上的相片;“汪”,偶尔,它也会叫一声,仿佛在和爷爷说着什么。

    爷爷是走在一个春暖花开的日子,而周小胖是走在一年后的金秋。它在我们家一共待了整整11年,我们一直不知道它真实的年龄,我们只是知道它寿终正寝。

(选自《意林》,有删节)

阅读下面这篇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合欢树

史铁生

①十岁那年,我在一次作文比赛中得了第一。母亲那时候还年轻,急着跟我说她自己小时候的作文做得还要好:“老师找到家来问,是不是家里的大人帮了忙。我那时可能还不到十岁呢。”我听得扫兴,故意笑:“可能?什么叫可能还不到?”她就解释。我装作根本不再注意她的话,对着墙打乒乓球,把地气得够呛。不过我承认她聪明,承认她是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女的。她正给自己做一条蓝地白花的被子。

②二十岁,我的两条腿残废了。为了我的腿,母亲头上开始有了白发。尽管医院已经明确表示,我的病目前没办法治。但母亲的全副心思却还放在给我治病上,到处找大夫,打听偏方,找来稀奇古怪的药,让我吃,让我喝,或者是洗、敷、熏、灸。“别浪费时间啦!根本没用!”我说。我一心只想着写小说,仿佛那东西能把残废人救出困境。“再试一回,不试你怎么知道会没用?”她说,每一回都虔诚地抱着希望。最后一回,我的胯上被熏成烫伤。这对于瘫痪病人差不多是要命的事。母亲惊惶了几个月,昼夜守着我,一换药就说:“怎么会烫了呢?我还直留神呀!”幸亏伤口好起来,不然她非疯了不可。

③后来她发现我在写小说。她跟我说:“那就好好写吧。”我听出来,她对治好我的腿也终于绝望。“跟你现在差不多大的时候,我也想过搞写作,”她说,“你小时的作文不是得过第一?”她提醒我说。她到处去给我借书,顶着雨或冒了雪推我去看电影,像过去给我找大夫、打听偏方那样,抱了希望。

④三十岁时,我的第一篇小说发表了,母亲却已不在人世。过了几年,我的另一篇小说又侥幸获奖,母亲已经离开我整整七年。

⑤获奖之后,登门采访的记者就多。我摇着车躲出去,坐在小公园安静的树林里,想:上帝为什么早早地召母亲回去呢?迷迷糊糊的,我似乎听见回答:“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我的心得到一点安慰,睁开眼睛,风正在树林里吹过。

⑥我摇车离开那儿,在街上瞎逛,不想回家。

⑦母亲去世后,我们搬了家。母亲住过的那个小院儿在一个大院儿的尽里头。我偶尔摇车到大院儿去坐坐,但不愿意去那个小院儿。有一年,院儿里的老太太们终于又提到母亲:“到小院儿去看看吧,你妈种的那棵合欢树今年开花了!”我心里一阵抖,却推说手摇车进出太不易。大伙就不再说,忙扯些别的,说起我们原来住的房子里现在住了小两口,女的刚生了个儿子,孩子不哭不闹,光是瞪着眼睛看窗户上的树影儿。

⑧我没料到那棵树还活着。那年,母亲到劳动局去给我找工作,回来时在路边挖了一棵刚出土的“含羞草”,以为是含羞草,种在花盆里长,竟是一棵合欢树。母亲从来喜欢那些东西,但当时心思全在别处。第二年合欢树没有发芽,母亲叹息了一回,还不舍得扔掉,依然让它长在瓦盆里。第三年,合欢树却又长出叶子,而且茂盛了,母亲高兴了很多天,以为那是个好兆头 , 常去侍弄它,不敢再大意。又过一年,她把合欢树移出盆,我在窗前的地上,有时念叨,不知道这种树几年才开花。再过一年,我们搬了家,悲痛弄得我们都把那棵小树忘记了。

⑨与其在街上瞎逛,我想,不如就去看看那棵树吧。这回,想摇车进小院儿真是不能了。家家门前的小厨房都扩大,过道窄到一个人推自行车进出也要侧身。我问起那棵合欢树。大伙说,年年都开花,长到房高了。这么说,我再也看不见它了。我挺后悔前两年没有自己摇车进去看看。我摇着车在街上慢慢走,不急着回家。人有时候只想独自静静地呆一会儿。悲伤也成享受。

⑩有一天那个孩子长大了,会想起童年的事,会想起那些晃动的树影儿,会想起他自己的妈妈,他会跑去看看那棵树。但他不会知道那棵树是谁种的,是怎么种的。

(节选自《史铁生作品集》,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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