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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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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浙江省宁波市2018-2019学年高一下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品质

〔英〕高尔斯华绥

    那座店房有某种朴素安静的特色,门面上没有注明任何为王室服务的标记,只有包含他自己日耳曼姓氏的“格斯拉兄弟”的招牌;橱窗里陈列着几双靴子。……那几双靴子太美观了——有一双轻跳舞靴,细长到非言语所能形容的地步;那双带布口的漆皮靴,叫人看了舍不得离开;还有那双褐色长筒马靴,闪着怪异的黑而亮的光辉,虽然是簇新的,看来好像已经穿过一百年了。只有亲眼看过靴子灵魂的人才能做出那样的靴子——这些靴子体现了各种靴子的本质,确实是模范品。

    他本人就有点儿像皮革制成的:脸庞黄皱皱的,头发和胡子是微红和鬈曲的,双颊和嘴角间斜挂着一些整齐的皱纹,话音很单调,喉音很重;因为皮革是一种死板板的物品,本来就有点儿僵硬和迟钝。这正是他的面孔的特征,只有他的蓝灰眼睛含蓄着朴实严肃的风度,好像在迷恋着理想。他哥哥虽然由于勤苦在各方面都显得更虚弱、更苍白,但是他们两兄弟却很相像,所以我在早年有时要等到跟他们订好靴子的时候,才能确定他们到底谁是谁。

    有一次(也只有这一次),我穿着那双因为急需才在一家大公司买的靴子,漫不经心地走进他的店铺。他接受了我的定货,但没拿皮革给我看;我可以意识到他的眼睛在细看我脚上的次等皮革。他最后说:

    “那不是我做的靴子。”

    他的语调里没有愤怒,也没有悲哀,连鄙视的情绪也没有,不过那里面却隐藏着可以冰冻血液的潜在因素。为了讲究时髦,我的左脚上的靴子有一处使人很不舒服;他把手伸下去,用一个手指在那块地方压了一下。

    “这里痛吧,”他说,“这些大公司真不顾体面。可耻!”跟着,他心里好像有点儿沉不住气了,所以说了一连串的挖苦话。我听到他议论他的职业上的情况和艰难,这是惟一的一次。

    “他们把一切垄断去了,”他说,“他们利用广告而不靠工作把一切垄断去了。我们热爱靴子,但是他们抢去了我们的生意。事到如今——我很快就要失业了。生意一年年地清淡下去——过后你会明白的。”……

    他的面孔和声调使我获得很深刻的印象,结果在随后几分钟里,我定了许多双靴子。这下可糟了!这些靴子比以前的格外经穿。差不多穿了两年,我也没起想要到他那里去一趟。

    后来我再去他那里的时候,我很惊奇地发现:他的店铺外边的两个橱窗中的一个漆上另外一个人的名字了——也是个靴匠的名字,当然是为王室服务的啦。那几双常见的旧靴子已经失去了孤高的气派,挤缩在单独的橱窗里去了。我也比平时等了更长的时间,才看到一张面孔向下边窥视,随后才有一阵趿拉着木皮拖鞋的踢踏声。最后,他站在我的面前了;他透过那副生了锈的铁架眼镜注视着我说:

    “你是不是——先生?”

    “啊!格斯拉先生!”我结结巴巴地说:“你要晓得,你的靴子实在太结实了!看,这双还很像样的呢!”我把脚向他伸过去。他看了看这双靴子。

    “是的,”他说,“人们好像不需要结实靴子了。”

    为了避开他的带责备的眼光和语调,我赶紧接着说:“你的店铺怎么啦?”

    他安静地回答说:“开销太大了。你要做靴子吗?”

    虽然我只需要两双,我却向他订做了三双;……过了好几个月以后,我又到他的店铺里去;我记得,我去看他的时候,心里有这样的感觉:“呵!怎么啦,我撇不开这位老人——所以我就去了!也许会看到他的哥哥呢!”

    因为我晓得,他哥哥很老实,甚至在暗地里也不致于责备我。

    我的心安下了,在店堂出现的正是他的哥哥,他正在整理一张皮革。

    “啊,格斯拉先生,”我说,“你好吗?”

    他走近我的跟前,盯着我看。

    “我过得很好,”他慢慢地说;“但是我哥哥死掉了。”

    我这才看出来,我所遇到的原来是他本人——但是多么苍老,多么消瘦啊!我以前从没听他提过他的哥哥。我吃了一惊,所以喃喃地说:“啊!我为你难过!”

    “的确,”他回答说,“他是个好人,他会做好靴子;但是他死掉了。”他摸摸头顶,我猜想,他好像要表明他哥哥死的原因;他头上的头发突然变得像他的可怜哥哥的头发一样稀薄了。“他失掉了另外一间铺面,心里老是想不开。你要做靴子吗?”他把手里的皮革举起来说,“这是一张美丽的皮革。”

    ……

    一个星期以后,我走过那条小街,我想该进去向他说明,他替我做的新靴子是如何的合脚。但是当我走近他的店铺所在地时,我发现他的姓氏不见了。橱窗里照样陈列着细长的轻跳舞靴、带布口的漆皮靴、以及漆亮的长统马靴。

    我走了进去,心里很不舒服。在那两间门面的店堂里——现在两间门面又合而为一了——只有一个长着英国人面貌的年轻人。

    “格斯拉先生在店里吗?”我问道。

    他诧异地同时讨好地看了我一眼。

    “不在,先生,”他说,“不在。但是我们可以很乐意地为你服务。我们已经把这个店铺过户过来了。毫无疑问,你已经看到隔壁门上的名字了吧。我们替上等人做靴子。”

    “是的,是的,”我说,“但是格斯拉先生呢?”

    “啊!”他回答说,“死掉了!”

    “死掉了!但是上星期三我才收到他给我做的靴子呀。”

    “啊!”他说,“真是怪事。可怜的老头儿是饿死的。”

    “慈悲的上帝啊!”

    “慢性饥饿,医生这样说的!你要晓得,他是这样去做活的!他想把店铺撑下去;但是除了自己以外,他不让任何人碰他的靴子。他接了一份订货后,要费好长时间去做它。顾客可不愿等待呀。结果,他失去了所有的顾客。他老坐在那里,只管做呀做呀——我愿意代他说这句话——在伦敦,没有一个人可以比他做出更好的靴子!但是也得看看同业竞争呀!他从不登广告!他肯用最好的皮革,而且还要亲自做。好啦,这就是他的下场。照他的想法,你对他能有什么指望呢?”

    “但是饿死——”

    “这样说,也许有点儿夸张——但是我自己知道,他从早到晚坐在那里做靴子,一直做到最后的时刻。你知道,我往往在旁边看着他。从不让自己有吃饭的时间;店里从来不存一个便士。所有的钱都用在房租和皮革上了。他怎么能活得这么久,我也莫名其妙。他经常断炊。他是个怪人。但是他做了顶好的靴子。”

    “是的,”我说,“他做了顶好的靴子。”

(1)、理解下列句子中加下划线词的含义

①也是个靴匠的名字,当然是为王室服务的啦。

②这是一张美丽的皮革。

(2)、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
(3)、小说多次出现陈列在橱窗里的三双靴子,请分析其在小说中的作用。
(4)、小说主要是以第一人称来展开叙述的,但为什么作者要把格斯拉生命中的最后时刻,交给那个年轻人来叙述?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错放

三石

    “二狗被警察抓走了!”

    村里人奔走相告,大家极兴奋,三五成群地聚集在一起,争先恐后地数落着这些年来二狗的种种劣行。

    张三说:“这狗日的,去年冬天,他带着几个人到我酒店里喝酒,酒足饭饱,钱一分不付,还耍酒疯,将我的腿都打折了。到现在还没好利索,走路还不便呢。”说罢,张三还一瘸一拐走了几步给大家看。

    李四说:“就上月,二狗在村头调戏邻村过路的一闺女,我看人家闺女吓哭了,就上前劝二狗两句。这二狗,正正反反地扇了我十几个耳光,牙都给打落了好几颗。”说罢,李四还张嘴给大家看。

    王五说:“今年春上,有一天中午,二狗翻墙到我家偷东西,恰巧被我给撞见了,他不但不跑,还耍横,操起我家的菜刀劈了我两刀。喏,疤还在这里呢。”说罢,王五把袖子捋起,露出胳膊上两条赤色的伤疤给大家看。

    ……

    夜里,不过年不过节的,村里好些人家都放了炮仗。

    别看二狗平日在村子里横行霸道,进了号子就成了酱黄瓜,竹筒倒豆子,把几年来造的孽干的坏事,一五一十地都招了,其中便包括打折张三的腿、扇落李四的牙、偷盗不成刀伤王五的事情。

    警察便到村里来调查核实。

    找到张三,张三却说:“二狗倒是隔三差五地会来我酒店里喝酒,可都是村里人,乡里乡亲的,怎么可能喝酒不付钱呢?”至于腿是如何折的,张三解释说:“那是上山砍树不小心摔了一跤,摔折的。”

    找到李四,李四也说:“没有的事,二狗这人,虽然说不正经,可也不至于光天化日之下行不轨之事,没这胆量。”至于牙是如何脱落的,李四解释说:“唉,没办法,年纪大了,牙都掉得差不多了。”

    找到了王五,王五更是一脸迷惑:“哪有这事?二狗在村里霸道不假,可借他个胆,他也不敢跟我耍横。你们打听打听,方圆几十里地,谁敢动我王五一根毫毛!”至于胳膊上的伤疤,王五笑着解释说:“这怎么会是刀疤?这是我当年做篾匠时,被毛竹片划伤的,已经好些年了。”

    警察还找了些人,但这些人都跟张三李四王五说的一样。

    二狗被关了不到一个礼拜,便被放了出来。

    于是,村里人又经常看见二狗趾高气扬走街串巷,就有人悄悄发泄对警察的不满来。

    张三说:“警察有个鸟用,二狗干的坏事多如牛毛,竟然查不出来,我看只配回家给老婆洗裤头。”

    李四说:“据说警察在村里办案的吃喝费用都是二狗家给开支的,这样能查出案子来才怪呢!”

    王五说:“二狗有人,他表舅的女婿的姑父的一个同学,在公安局当科长。你们说,有这关系,能不放人吗?”

    不过,大家也就背后发发牢骚,对二狗却是不敢造次,老远看见二狗,就躲。躲不掉的,就低声下气跟二狗打招呼。

(原载《上饶晚报》2013年12月23日)

阅读下面的材料,完成下面小题。

拣麦穗

张洁

    当我刚刚能够歪歪咧咧地提着一个篮子跑路的时候,我就跟在大姐姐身后拣麦穗了。

    有一天,二姨看着我那盛着稀稀拉拉几个麦穗的篮子说:“看看,我家大雁也会拣麦穗了。”然后,她又戏谑地问我:“大雁,告诉二姨,你拣麦穗做哈?”我大言不惭地说:“我要备嫁妆哩!”二姨贼眉贼眼地笑了,还向围在我们周围的姑娘、婆姨们眨了眨她那双不大的眼睛:“你要嫁谁嘛!”

    是呀,我要嫁谁呢?我忽然想起那个卖灶糖的老汉。我说:“我要嫁那个卖灶糖的老汉!”她们全都放声大笑,像一群鸭子一样嘠嘎地叫着。

    笑啥嘛!我生气了。难道做我的男人,他有什么不体面的地方吗?

    卖灶糖的老汉有多大年纪了?我不知道。他脸上的皱纹一道挨着一道,顺着眉毛弯向两个太阳穴,又顺着腮帮弯向嘴角。那些皱纹,给他的脸上增添了许多慈祥的笑意。

    我的话,很快就传进了他的耳朵。那天,他挑着担子来到我们村,见到我就乐了。说:“娃呀,你要给我做媳妇吗?”“对呀!”他张着大嘴笑了,露出了一嘴的黄牙。他那长在半个葫芦样的头上的白发,也随着笑声一齐抖动着。

    “你为啥要给我做媳妇呢?”

    “我要天天吃灶糖哩!”

    他把旱烟锅子朝鞋底上磕着:“娃呀,你太小哩。”

    你等我长大嘛!”

    他摸着我的头顶说:“不等你长大,我可该进土啦。”

    听了他的话,我着急了。他要是死了,那可咋办呢?我那淡淡的眉毛,在满是金黄色的茸毛的脑门上,拧成了疙瘩。我的脸也皱巴得像个核桃。他赶紧拿块灶糖塞进了我的手里看着那块灶糖,我又咧着嘴笑了:“你别死啊,等着我长大。”

    他又乐了。答应着我:“我等你长大。”

    “你家住哪哒呢?

    “这担子就是我的家,走到哪哒,就歇在哪哒!”

    我犯愁了:“等我长大,去哪哒寻你呀!”

    “你莫愁,等你长大,我来接你!”

    这以后,每逢经过我们村子,他总是带些小礼物给我,还乐呵呵地对我说:“看看我的小媳妇来呀!”我呢,也学着大姑娘的样子要我娘找块碎布,给我剪了个烟荷包,还让我娘在布上描了花。

    我缝呀,绣呀……烟荷包缝好了,我娘笑得个前仰后合,说那不是烟荷包,皱皱巴巴,倒像个猪肚子。我让我娘给我收了起来,我说了,等我出嫁的时候,我要送给我男人。

    我渐渐地长大了。到了知道认真地拣麦穗的年龄了。懂得了我说过的那些个话,都是让人害臊的话。卖灶糖的老汉也不再开那玩笑了。不过他还是常带些小礼物给我。我知道,他真疼我呢。

    我不明白为什么,我倒真是越来越依恋他,每逢他经过我们村子,我都会送他好远。

    有一年,过腊八的前一天,我约摸着卖灶糖的老汉,那一天该会经过我们村。我站在村口上一棵已经落尽叶子的柿子树下,朝沟底下的那条大路上望着,等着。那棵柿子树的顶梢梢上,还挂着一个小火柿子。小火柿子让冬日的太阳一照,更是红得透亮。那个柿子多半是因为长在太高的树梢上,才没有让人摘下来。真怪,可它也没让风刮下来,雨打下来,雪压下。

    路上来了一个挑担子的人。走近一看,担子上挑的也是灶糖,人可不是那个卖灶糖的老汉。我向他打听卖灶糖的老汉,他告诉我,卖灶糖的老汉老去了。

    我仍旧站在那棵柿子树下,望着树梢上的那个孤零零的小火柿子。它那红得透亮的色泽,依然给人一种喜盈盈的感觉。可是我却哭了,哭得很伤心。哭那陌生的但却疼爱我的卖灶糖的老汉。

    后来,我常想,他为什么疼爱我呢?无非我是一个贪吃的,因为生得极其丑陋而又没人疼爱的小女孩吧?

    等我长大以后,我总感到除了母亲以外,再也没有谁能够像他那样朴素地疼爱过我——没有任何希求,没有任何企望的。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丑兵

莫言

    七六年冬天,排里分来几个山东籍新战士,除王三社外,都是小巧玲珑的身材,白白净净的脸儿。王三社,真是丑得扎眼眶子,与其他人在一起,恰似白杨林中生出了一棵歪脖子榆树,白花花的鸡蛋堆里滚出了一个干疤土豆。

    我刚提排长,意气洋洋,神气得像只刚扎毛的小公鸡。我不但在军事技术、内务卫生方面始终想压住兄弟排,就是在风度上也想让战士们都像我一样(我是全团有名的“美男子”)。可偏偏来个丑八怪,大煞风景。丑兵对任何事情都热心得让人厌烦,喜欢提建议,口齿又不太清楚,常常将我的姓“郭”字读成“狗”字。我对他的反感与日俱增。

    小豆子他们几个猴兵,天天拿丑兵开心,稍有空闲,就拉着丑兵问:“哎,老卡(卡西莫多,小说《巴黎圣母院》中的人物,艾丝米拉达也是),艾丝米拉达没来找你吗?”丑兵既不怒,也不骂,只是用白眼珠子望着天,连眼珠也不转动一下。

    有一天中午,全排正在吃饭,小豆子他们对着丑兵笑,我瞅了丑兵一眼。老天爷,真没想到,这位老先生竟然戴了个黑不溜秋、皱皱巴巴的脖圈!

    “哎,老卡,”小豆子指指丑兵的脖圈说,“这是艾丝米拉达小姐给你织的吧?”丑兵的眼睛里仿佛要渗出血来,他把一碗豆腐粉条扣在了小豆子脖子上,小豆子吱吱哟哟叫起来了。

    我把饭碗一摔,对着丑兵就吼道:“把脖圈撕下来!你也不找个镜子照照!马铃薯再打扮也是土豆!”他瞪了我一眼,慢慢地解开领扣,仔细地拆下脖圈,装进衣袋,嘴里嘟哝着:“脖圈是俺娘给织的,俺娘五十八了,眼睛不好……”他抽抽搭搭地哭起来,大家把责备的目光投向小豆子,小豆子低下了头。

    丑兵向连里打了一个很长的报告,要求到生产组喂猪,连里同意了他的请求。

    一晃三年过去了,我已提升为副连长,主管后勤,又和丑兵打起交道来。

    七九年初,中越边境关系紧张。连里召开动员会,抽调一批老战士上前线。晚上,支委会讨论去南边的人员名单,丑兵闯了进来。

    他说:“请问连首长,这次是选演员还是挑女婿?”大家面面相觑,他又说:“像我这样的丑八怪放出的枪弹能不能打死敌人,扔出的手榴弹会不会爆炸?”丑兵眼睛潮乎平地说,“我长得不好看,但我也是解放军战士!我也要上前线!”

    丑兵被批准上前线了。开完欢送会,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惭愧的心情愈来愈重。

    我披衣下床,向丑兵住的屋子走去。

    时间正是古历的初八九,半个月亮明灿灿地照着营区,像洒下一层碎银。小屋里还亮着灯,我推开门走进去,丑兵正在用玉米糊糊喂一头小猪崽,看见我进去,他慌忙站起来,连声说:“副连长,快坐。”他一边说着,一边把喂好的小猪抱进一个铺了干草的筐子里:“这头小猪生下来不会吃奶,放在圈里会饿死的,我把它抱回来单养。请连里赶快派人来接班,我还有好多事要交待呢……”

    “副连长,我这次不打出个样子来,就不活着回来。”

    “我要求来喂猪是有私念的。我看好了这间小屋,它能提供一个很好的学习环境。两年来,我读了不少书,并开始写一部小说。”他从被子下拿出一叠手稿:“这是我根据我们家乡的一位抗日英雄的事迹写成的。他长得丑,小时天花落了一脸麻子,后来他牺牲了……”

    他把手稿递给我,“副连长,我要上前线了,这部稿子就拜托您处理吧。”

    几个月后,电台上、报纸上不断传来激动人心的消息,我希望能听到或看到我的丑兄弟的名字,他的名字始终未出现。丑兵的小说投到一家出版社,编辑部来信邀作者前去谈谈,可是丑兵却如石沉大海一般,这实在让人心焦。

    终于,小豆子来信了。他左目已瞎,右目只有零点几的视力,他向我报告了丑兵的死讯:“我和三社并肩前进,不幸触发地雷,我眼前一黑,倒了下去。不知过了多久,我感觉被人背着慢慢爬行。我问:‘你是谁?’他瓮声瓮气地说:‘老卡。’我挣扎着要下来,他不答应。后来,他越爬越慢,我意识到不好,赶忙喊他,摸他。我摸到了他流出来的肠子。我拼命地呼叫:‘老卡!老卡!’他终于说话了,伸出一只手让我握着:‘小豆子……不要记恨我……那碗豆腐……炖粉条……’他的手无力地滑了下去……”

    丑兵死了,竟应了他临行时的誓言。我的泪水打湿了信纸,心在一阵阵痉挛,我的丑兄弟,我的好兄弟,我多么想对你表示点什么,我多么想同你一起唱那首丑娃歌,可是,这已成了永远的遗憾。

(选自《莫言中短篇小说散文选》,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面是一生最好的渴念

葛永平

    ①这张照片,大约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秋,一个阳光亮眼的正午,父亲做了面,是用三样面做的:白面(麦子磨的面)、豆面(大豆磨的面)、粉面(玉米发酵后磨的面),擀成“三和面”。父亲说,好面啊,溜溜长。父亲捞了面,就坐在单位的食堂门口。过往的职工看着父亲碗里的面,心里就痒不住地翻出话来:葛师傅,吃面啊。父亲就应和道:是啊,吃面。我记得就是这样一种单纯的对话感染了我,我从屋子里取出相机,给父亲照下了这张吃面的照片。照片上的面很长,父亲以幸福的姿态跷着二郎腿,同时,我感到了麦穗里面的福气正朝着美好的生活鼓出来。

    ②吃面有一种无法言说的解馋,就像南方人吃大米一样。北方人,几天不吃面便觉得心焦难耐。我最喜欢吃的面就是三和面,浆水菜哨子,捧着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为人民服务”大海碗,坐在自家的土窑炕上,边吃面边听妈唠叨,“吃饱饱的,出门在外吃不上妈的手擀面了。”世界那么大,阳光那么好,成长是多么不开心的事啊。我那时虽然只有十几岁,自小常想长大事,长大是要离家的,家是爸妈在灶前扬眉与低首之间的一个幸福,在家的日子就是蒙着爸妈的开恩,想吃面,不动手一碗面来了。出门的人,就算一碗面在眼前,可那面里头再没有了爸妈的唠叨,再好吃的面都显得寡淡了。成长让一个人岁月静好尘埃落地,好么?也好也不好。成长,刀锋似的,瞬间削你到老。

    ③面是天地之间,最普通、最实在、最没有富贵气的民间食物,千百年来,人们对面的态度,反映着社会、生活的水平。有面吃,才能饭饱生余事。偶尔翻书,看到面大约在1900多年前的东汉就有,东汉恒帝时有一个很喜欢吃面的尚书叫崔寔,写了一本《四民月令》的书。书上说“五月,阴气入脏,腹中寒不能腻。先后日至各十日,薄荷味,毋多肥浓,距立秋毋食煮饼及水溲饼”。据考证“煮饼”、“水溲饼”是最早的面食。崔寔尚书吃面居然吃出了经验,知道吃面也有自伤的时候,也就是说有些月份是不可以多吃面的。面在魏晋时称“汤饼”,南北朝称“水引”。我由是喜欢面的先祖“水引”。你来想象一下,就像中药罐中的药引子七粒红枣一样,失去了引子,中药药性就失去了大半。面是水引,在清水中一掩一映,一蓬一丛垂吊在筷上,散披在锅里,让静伏在炉畔的嘴:先是汩汩欲出口水;再是一阵难奈的下咽,时不时地涌进半帘香雾,拿了细瓷青花碗一舀一吆,馋得人真要举臂欲飞了。《齐民要术》介绍说:做水引,先要肉汁将面和好,然后用手将面挼成筷子粗细的条,一尺一断,放在盘中用水浸,做时手临锅边,面条要挼得如韭叶一般薄,用沸水煮熟,即为“水引面”。我想也该就是我们如今吃的拉面了。

    ④面的发展要数宋朝,北宋汴梁城内,北食店有“淹生软羊面”、“桐皮面”、“冷淘榛子”等;川饭店有“插肉面”、“大燠面”;面食店有“桐皮熟脍面”;寺院有“素面”,山林之家有“百合面”和“梅花汤面”等。南宋城都临安城内,南食店有“铺羊肉”、“煎面”、“鹅面”等;面食店有“鸡丝面”、“三鲜面”、“银丝冷淘”等;菜店则专卖“菜面”、“齑淘”、“经带面”。曾经浓墨重彩的汴梁城里,面把李师师丰仪得如雪地春风。面于李师师,李师师于赵皇帝,赵皇帝李师师的故事于北宋难民,就是生活里的阳光,就是那爱情一传老远的声气,就是颠沛流离的南逃路上星星点点的斑斓春梦。

    ⑤面是由花朵历经季候修成的正果,皆是雨露、日月凝结的养分。物竞天择,水到渠成,人们除了具有对面类饮食的惯性外,亦具备了对面的发现惯性,总应和着“民以食为天”的古训。经过两千年的发展,面条的做工进一步形成了擀、拽、抻、揪、切、削、压、捻、搓、拔、擦、剔、溜等多种制法,以及煮、蒸、炒、炸、烩、炝、卤、拌等多种烹调方法。春季烧卤面,夏季凉拌面,秋季肉炒面,冬季热烫面的四季吃法,吃得北方汉子人高马大,走南闯北,一碗面落肚,逞气要强的面子就显出来了。北京风味的打卤面、山西风味的刀削面、陕西风味的臊子面、山东风味的伊府面、上海风味的阳春面、四川风味的担担面、湖北风味的热干面、浙江风味的虾爆鳝面、江苏风味的锅盖面、新疆风味的回手面、福建风味的八宝面、广东风味的虾蓉面、安徽风味的酥鸭面、贵州风味的太师面、甘肃风味的清汤牛肉面、黑龙江风味的北城三丝面、吉林风味的朝鲜冷面、台湾风味的椒油凉拌面等。面如我们的五千年文明,飘溢着一股文化香风,也让我们闻到了一股王者与平民平常过日子的优雅和闲逸之气。

    ⑥有面吃,实在是有一份无可比拟的踏实啊。面恩养了人的筋骨,大地上才能感觉到清晰的甩臂声。想想看,出产麦子的地方,每人每天都要吃面。一碗面下肚天塌下来也不会慌神,还扬起头说:“再来一碗!”面是北方人的天,是把日子快过成光景了,憋着足劲走在人前头去的精神。面是走长路的粮食,是把人安顿住了,以圆润姿态把持着每一颗或远或近的心,是诚实、稳当、知足、认死理和一好百好的德性根源,世上的山珍海味再好也抵不过实实在在的一碗面!

    ⑦我妈说,吃了由面粉揉筋道的面,人才能长结实,才能长出硬面一样的肌筋,才敢向着离家很远的地方走。土地用它的出产养育着它上面的人。如果说吃是健康的肯定,那么,有面吃该是一生最好的渴念了。吃就是一种世俗呀,张家大爷海碗里的面拌了葱花的香气,那香气是什么呀,是心平气和翻闹出你对于旧时光阴的依恋。也许你爱过一个正当妙龄的女子,但是,最让你动心的怕是居家过日子香透窗棂的那一碗面吧!原谅我对于其他食物认识有限,我是一个只知吃面的人,因为面,我无法长时间奔赴异乡。

    ⑧如今,照片上吃面的人已经丢下我走远了,走远到我打听不到任何音信的地方,而活着的我几天无面就长夜难眠,饥肠辘辘。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子夜(节选)

茅盾

    虽然此时他已经坐在一九三○年式的汽车里,然而并不是他对儿子妥协。他早就说过,与其目击儿子那样的“离经叛道”的生活,倒不如死了好!他绝对不愿意到上海。荪甫向来也不坚持要老太爷来,此番因为土匪实在太嚣张,而且邻省的共产党红军也有燎原之势,让老太爷高卧家园,委实是不妥当。这也是儿子的孝心。吴老太爷根本就不相信什么土匪,什么红军,能够伤害他这虔奉文昌帝君的积善老子!但是坐卧都要人扶持,半步也不能动的他,有什么办法?他只好让他们从他的“堡寨”里抬出来,上了云飞轮船,终于又上了这“子不语”的怪物——汽车。

    汽车发疯似的向前飞跑。吴老太爷向前看。天哪!几百个亮着灯光的窗洞像几百只怪眼睛,高耸碧霄的摩天建筑,排山倒海般地扑到吴老太爷眼前,忽地又没有了;光秃秃的平地拔立的路灯杆,无穷无尽地,一杆接一杆地,向吴老太爷脸前打来,忽地又没有了;长蛇阵似的一串黑怪物,头上都有一对大眼睛放射出叫人目眩的强光,啵——啵——地吼着,闪电似的冲将过来,准对着吴老太爷坐的小箱子冲将过来!近了!近了!吴老太爷闭了眼睛,全身都抖了。他觉得他的头颅仿佛是在颈脖子上旋转;他眼前是红的,黄的,绿的,黑的,发光的,立方体的,圆锥形的,——混杂的一团,在那里跳,在那里转;他耳朵里灌满了轰,轰,轰!轧,轧,轧!啵,啵,啵!猛烈嘈杂的声浪会叫人心跳出腔子似的。

    不知经过了多少时候,吴老太爷悠然转过一口气来,有说话的声音在他耳边动荡:“四妹,上海也不太平呀!上月是公共汽车罢工,这月是电车了!上月底共产党在北京路闹事,捉了几百,当场打死了一个。听三弟说,各工厂的工人也都不稳。随时可以闹事。时时想暴动。三弟的厂里,三弟公馆的围墙上,都写满了共产党的标语……”

    “啊哟!真不知道哪里来的这许多不要性命的人!——可是,四妹,你这一身衣服实在看了叫人笑。这还是十年前的装束!明天赶快换一身罢!”

    是二小姐芙芳和四小姐蕙芳的对话。吴老太爷猛睁开了眼睛,只见左右前后都是像他自己所坐的那种小箱子——汽车,都是静静地一动也不动。不知从什么高处射来的一道红光,又正落在吴老太爷身上。这里正是南京路同河南路的交叉点,所谓“抛球场”。东西行的车辆此时正在那里静候指挥交通的红绿灯的命令。

    蕙芳偷眼看一下父亲,又看看左右前后安坐在汽车里的时髦女人,轻声说:“可不是。乡下女人的装束也是时髦得很呢,但是父亲不许我——”

    像一枝尖针刺入吴老太爷迷惘的神经,他心跳了。他的眼光本能地瞥到二小姐芙芳的身上。他第一次意识地看清楚了二小姐的装束;虽则尚在五月,却因今天骤然闷热,二小姐已经完全是夏装:淡蓝色的薄纱紧裹着她的壮健的身体,袖口缩在臂弯以上,露出雪白的半只臂膊。一种说不出的厌恶,突然塞满了吴老太爷的心胸,他赶快转过脸去,不提防扑进他视野的,又是一位半裸体似的只穿着亮纱坎肩,连肌肤都看得分明的时装少妇,高坐在一辆黄包车上,翘起了一只赤裸裸的白腿。 “万恶淫为首”!这句话像鼓槌一般打得吴老太爷全身发抖。然而还不止此。吴老太爷眼珠一转,又瞥见了他的宝贝阿萱(吴老太爷之子,排行第七)却正张大了嘴巴,出神地贪看那位半裸体的妖艳少妇呢!老太爷的心卜地一下狂跳,就像爆裂了似的再也不动,喉间火辣辣地,好像塞进了一大把的辣椒。

    此时指挥交通的灯光换了绿色,吴老太爷的车子便又向前进。冲开了各色各样车辆的海,冲开了红红绿绿的耀着肉光的男人女人的海,向前进!机械的骚音,汽车的臭屁,和女人身上的香气,霓虹电管的赤光——一切梦魇似的都市的精怪,毫无怜悯地压到吴老太爷朽弱的心灵上,直到他只有目眩,只有耳鸣,只有头晕!直到他的刺激过度的神经像要爆裂似的发痛,直到他狂跳不歇的心脏不能再跳动!

    呼噜呼噜的声音从吴老太爷的喉间发出来,但是都市的骚音太大了,二小姐,四小姐和阿萱都没有听到。老太爷的脸色也变了,但是在不断的红绿灯光的映射中,谁也不能辨别谁的脸色有什么异样。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各题。

抓着自己的头发飞起来

东君

    ①认识鬼金是在青创会上。甫一见面,便要跟我聊小说.他读过的外国小说似乎比我 还要多,有些书名与人名我都不曾听过。他对那种名气不大却能够入得心来的作家的喜爱程度恐怕有过于托尔斯泰,正如他对北京某条老巷的喜爱程度超过长安街.

    ②鬼金通常是这样介绍自己的:一个写作者,一个吊车司机。在我想象中,现实生活中的鬼金应该是驾着恐龙般的吊车在工地上来回移动,铁臂舒展,不无威武之气。后来在现代文学馆的园子里听他谈起自己的工作,才知道,那种吊车是悬在车间的半空中的,而他置身其中,一坐就是六七个小时,除了吃喝拉撒,很少从上面下来.每个月他的工作日是22天 或24天,每天工作8小时。有一回,他跟我谈到“四班三运转”这种上班模式时,我听了一脸茫然。他就作了补充解释:两个班是早7点40分接班,下午3点40分下班,白班上完第二天下午3点40分接班,半夜11点40分下班,这是两个班;之后休息一个白天,第二 天半夜11点40分接班,至凌晨7点40分下班,这又是两个班。每个月“四班三运转”,循 例进行,月月如此,年年如此。我问他,那么,你是怎么安排写作时间呢?他只吐出两字:少睡。

    ③可以说,他的写作时间是从工作时间中挤出来的,坐在禁闭室一般的吊车驾驶室内,如果没事可做,他会偷偷写点诗,或琢磨一些小说片段至于看书,在工作时间是严格禁止的,一经发现就以违反劳动纪律论处。"三班倒"之后,他一回家倒头即睡,醒来第一件事 就是看一会儿书或写点什么。事实上,他完全有理由偷个懒,干点、别的什么不必动脑子的活儿,但他就是喜欢跟文字打交道,甚至认为这是一种"生理需要”。

    ④这些年,他有没有可能换个工作?可能性很小,他说,他这20多年来,只有一回因 为工厂放假,跑出去做了几个月的记者,后来回到工厂。他长年待在笼子般的吊车内,就仿 佛一只大鸟待在老巢里,呼吸着污浊的空气,不甘就此堕落,却又无法远走高飞。

    ⑤20多年来,他从一个坐在吊车里的小吊车司机,熬成了一个诸事顺其自然而不试图 逆袭的老吊车司机。然而,他的生活还是因为文学而发生了一点点改变:当吊车司机刘政波坐在吊车里,一个叫鬼金的写作者就会从他那里分离出来,以精神的形态存在着.记得有一回,有人在文学讨论会上谈到“入不能抓着自己的头发飞起来”时,鬼金突然来了情绪,他说,他就是试图抓着自己的头发飞起来的那个人。

    ⑥鬼金大概不相信“灵感”这玩意儿,什么时候有空,他就开始伏案写作.他之勤奋, 时常让我汗颜。鬼金说,他一旦进入写作,内心就有一种东西在撕扯,生怕自己一松手,那股气就拢不住了。大概是因为长期写作带来的焦虑,他经常犯胃病;反过来说,随着胃病的加重,—种说不清的焦虑也在日复一日地折磨着他。

⑦有一年,他一口气写出了十几部中短篇小说,这在我简直是不可思议的.我曾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你这么疯狂地写作,不怕脑子写坏掉啊。没法子啊,鬼金说,我不写就得饿死(因为胃病,他病休,每月仅开1000多块钱工资)。他说这话的时候,我心头好像被什么带棱角的东西撞了一下”是的,我现在知道他为什么坐立不安了。因为他身后一直有一个被我们称为“不名之物”的东西在追赶着他。他稍作停留,那“不名之物”就会追上来,给他 一顿暴打。于是,他就在房间里逃跑,骑着凳子逃跑,驾着吊车逃跑,提着笔逃跑。他一直在逃跑。他的写作就是一次大逃亡.我曾在电视上见过俄罗斯芭蕾舞演员、同时也是“脚中灵魂”项目发起人达利安•沃尔科夫的双脚,因为过度训练,导致脚骨错位严关节松弛,看起来像一双劳改犯的脚。如果一个高产作家的灵魂也有脚,那么,它的形状大概也是这样子 吧

    ⑧鬼金没有跟刘政波好好相处,于是就有了一种我们称之为小说的东西。那个写小说的鬼金驾驭着文字,超然于吊车司机刘政波之上,由此我们可以相信:一个写作者是可以抓着自己的头发飞起来的。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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