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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江苏省徐州市第三中学实验学校2016-2017学年七年级下学期第一次月考语文试题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拜见母亲大人

七堇年

       拜见母亲大人是需要谨慎的.

       扎起马尾,露出额头——她喜欢看我一直保持着十几年前的中学生模样,不管我现在已经多少岁。

       挑选一件十分显胖的衣服——她永远嫌我瘦,每次见到我便立刻皱着眉头打量,鉴定结果是我瘦了,然后她开始问:“是不是过得不好了,没有好好照顾自己”。

       衣服不仅要显胖,还一定要是亮色,不能穿深色——她永远嫌弃我黑色衣服太多,用她的话来说,“别一天到晚穿得黑黢黢的”。白色也不太好,她会说,“白色不经脏的,怎么洗谁给你洗的啊,看这都发暗了”。所以要选红色,红色经脏,又显得面色红润,气色好。

       一定要化妆,但又必须是裸妆那类,气色鲜润就好,千万不能妆太浓。但不化妆的话,显得不够精神,她又会说,“怎么都不收拾一下自己”。

       总之,我会把自己收拾成——穿着少女时代的红毛衣、扎马尾,学生味儿十足的样子。这样我就不会露出任何一点破绽,让她忧心忡忡地打开话题:“你是不是过得不好”。

       时间差不多了,掐着表,准时去接母亲。把车靠边,远远地,看见她站在人群的边缘。她穿着那一件我很熟悉的旧风衣,一双不相配但便干走路的体闲鞋,背着我当年上学用过的那个阿迪迭斯的双肩包,包的侧面很实用地装着一只水壶。

把母亲接到,她像个孩子一样,乖乖上车,坐后排座位。因为她是典型的“副驾驶控制狂”,一旦她坐我旁边,就会保持高度紧张,大声指挥我怎么开车,碰到路边闪出一辆电动车,她会尖叫,把我吓一跳;不然就是高声指挥我:“按喇叭!”“打灯!”“啊!小心那个人!”……我快崩溃了,我都有8年驾龄了,视力5.2,早就是老油条司机了,而她视力明明很差,开车更是彻头彻尾的菜鸟,每次还要这么指挥我。每当这时候,我恨不得分给她一个喇叭捏在手里,任她自己随便按。

       但有一次,我与母亲一起,坐上了一位阿姨的车。我很紧张,因为阿姨的车开得实在太菜鸟了。奇怪的是,母亲在副驾驶座一路安安静静地坐着,什么都没说,更没有指挥人家,偶尔很轻松地和“菜鸟阿姨”聊个天。

       下车后我问母亲:“为什么你不指挥别人开车,只指挥我开车?”

       “别人我不管,你是我女儿啊。”她说。

       可怜天下父母心。所以后来,我都让母亲坐后排。这样对大家都好。

       接到母亲,带她去了餐厅。坐下来点菜。我点了她喜欢吃的清淡的菜,然后点了一个豆腐青菜汤,叫“一清二白”。点完菜,服务生向我们重复一遍菜名,报完最后一个“一清二白”,我点头确认,示意可以了。

       服务生走后,母亲欲说还休,最后非常不安地问我:“一千二百这顿饭就要一千二百啊!”

       我哭笑不得地看着她,窗外的阳光,把母亲零星的白发,一根一根地扯了出来。

       母亲看上去比较年轻,所以我一直没发现她的衰老——我一直认为她还年轻着,永远不会老。就像她以为,我一直还是那个中学生的样子,停在那几年,永远不会长大。但时间容不得我们的幻觉。她现在老了,渐渐变成了我的孩子。现在,我要像一个母亲照顾孩子那样,给她一个无忧无虑的晚年。

       少年时与母亲的种种怨怼,已经渐渐释然。那会儿叛逆时,动辄会想:“我要是当妈,我才不会……”现在才知道,做一个好母亲实在太难,她已经尽力了。

       如今,轮到我,其实我也只能说,我尽力。

                                                                                                                                                                                       (《读者》2015年第21期)

(1)、第三段中两个划线的“又”字具有怎样的表达效果?

(2)、第七段划线句属于什么描写?从中可以看出母亲具有怎样的性格特点?

(3)、第十五段划线句使用了拟人的修辞手法,试分析其表达效果。

窗外的阳光,把母亲零星的白发,一根一根地扯了出来。

(4)、下列选项中对文意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A、“我”将与母亲相见称为“拜见”,是母女关系显得遥远而生硬,属于用词不当。 B、“我”在于母亲见面前精心打扮,是因为想让母亲见到自己能够放心,也符合其自身的审美标准。 C、加入一位开车很“菜鸟”的阿姨的情节,是用对比的手法凸显出母亲对“我”的深切关心。 D、文章倒数第二段说“做一个好母亲实在太难,她已经尽力了”这句话表明“我”虽然深爱母亲,但内心对她还是有着许多不满。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下列各题。

小麦物语

    “二月初二龙抬头”,在刚刚过去的农历二月初二,大部分的中国北方家庭,都会全家共吃意喻“龙耳”的饺子。或许跟饺子里喷香的肉馅相比,饺子皮不太像是主角,但是没了用面粉做的饺子皮,又怎么能够称作饺子呢?它是安安心心地将一切包裹起来的基础。我愿意把“神奇”二字赋予面粉的来源—小麦。

    大约一万年前,在中东黎凡特新月地区、约旦河谷的某个好奇的人类,在土地里有意或无意地播下了一些野麦的种子。后来,在这片土地丰饶肥沃、气候干爽的冲积平原上,这些种子萌发并生长起来,结出了野麦粒,人们惊喜地发现,自己可以通过劳作,掌控播种和收获,定居下来,不必再逐水草而生,原始农业就此应运而生,农业和耕作使人口开始有了稳定增长,土地、私产的概念出现并强化,随后有了社会分工和统治层级;一言以蔽之,人们通过耕种早期作物,向更高层次的文明迈进。而小麦,就是早期作物的一种。

    我们食用的,其实是小麦的颖果,淀粉主要来源于给胚芽提供营养的胚乳。和其它主食不一样,我们一般不把小麦的果实用来直接食用,而是将它磨碎成面粉,在面粉的基础上再进行加工。其中,未去除表皮麸质、粗糙且颜色较深的,就是我们说的“全麦”,而去除麸质的白面粉则更加细腻。当然,白面最初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吃得起的。小麦的英语单词wheat来自古日耳曼语,意为“发光的、洁白的”,可见早期白面粉在人们餐桌上的崇高地位。18世纪以后,白面才成为欧洲大部分地区的主食,在这之前,多数人吃的面都是带麸质的全麦、黑麦和燕麦的混合物。

    需要深加工的小麦,之所以能够打败可以直接吃的同行,成为当仁不让的主食,也是有其神奇之处的。首先,是小麦中蕴含的能量密度相对较高,能够和它匹敌的就只有水稻和玉米,这也是为什么玉米、水稻、小麦分居全球主食产量前三甲。小麦强大的适应能力,则是它的另外一个优势。只要在日照充足的季节,有稳定的灌溉水源,就能够生长,凭借发达的根系,小麦甚至可以在高纬度高海拔的高原地区顽强生存。

    小麦的另外一个神奇之处是面筋蛋白。在过去,肉可是稀罕东西,人们需要从天然的作物中获取蛋白质,小麦以仅次于大豆的蛋白含量(大约10%-15%)当仁不让地承担起了这个重任。此外经过磨碎处理的小麦面粉,含水量可以很低,不易腐坏,所以可以长时间贮存。

    占据西方人餐桌的主食面包,是小麦最为常见的面目之一。烤面包的时候,面粉和水形成的面筋蛋白像一张充满弹性的网,把酵母释放出的二氧化碳裹在它的怀抱里,这种由古埃及人最先研发出来的烤面包技艺,让面粉变身成蓬松而富有韧性的食物。也难怪“面包”一次又一次地被各种各样的文学作品提及,“牛奶会有的,面包也会有的”,是人们对生活的期盼。在天主教圣餐礼时使用的“圣餐面包”,则代表着耶稣基督的身体和圣意。在过去,面包甚至是人们社会生活的一部分。从小麦到面包,需要磨坊磨面,需要大型的炭炉烘烤,需要面包房师傅的手艺。因此,在欧洲许多村镇和城市,面包房往往位于公共区域的中心。吃这件小事,从而也和社会经济融为了一体。

    小麦的另一个分身,则是面条。有了面筋蛋白,面条的“变型”功能更加强大,可以容易地揉搓、拉成长条。不同的地方小麦,品种不同,面筋蛋白的含量也不同,不同的加工技术让面条呈现出不同的口感。除了面包和面条,小麦的其他分身也让人眼花缭乱,新疆的馕、阿拉伯的皮塔饼、墨西哥卷饼;饺子馄饨包子油条披萨饼干曲奇蛋糕等等等等,简直不胜枚举。这些都是我们人类创造力的非凡体现,把各式各样的风味和文化,以恰到好处的方式,融入小麦的蛋白和淀粉赐予我们的生命建筑原料中,人类的文明才得以延续。

    诞生于新月地区的小麦,通过人类的迁徙、交换和贸易,走向世界各地,并扎根在除南极洲以外世界大部分的地区,孕育了一代又一代的文明。小麦作为一种食物,改变了人类的历史,也见证着人类走向繁荣的脚步。“我们驯化了小麦,小麦也驯化了我们”。

(选文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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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姑:淡淡的乡愁

鹿子

       异国,异乡,异地,异土。如果再每日吃面包沙拉,恐怕不出一个月,漂洋过海而来的华人跑回国的会过大半。所幸,在大西洋边这个名叫海兰公园的小城,华人超市如雨后春笋,接二连三地开张:美东、上海、香港、金门、大中华,还有韩国超市,互相竞争。

       无论在哪个中国人开的超市里,你都可以遇到中国南北的特产:慈姑、红藕、芋头、茭白、藤藤菜(空心菜)有些在国内都难以碰到的南方菜蔬,竟然红粉翠绿地躺在货架上。慈姑,七角一斤,就是换算成人民币,也不太贵。每次孩子带我去买菜,只要见到,我总要挑一塑料袋,回来放在冰箱的冷藏室里。慈姑炖排骨汤、慈姑烧鱼丸汤,都是美味。

       慈姑,一个美丽的名字。它长在水里,像藕一样,出污泥而不染。一个个圆头圆脑,带一个尖尾巴。把薄薄的一层外皮刮去,就露出丰腴雪白的身子。一剖两半,放在汤里,煮到发酥,吃起来微苦带甜,清香无比。大多时,汤里的慈姑捞光了,排骨犹存。可这样既便宜又美味的东西,如果不是小时候吃过,一般人是不会问津的,特别是小孩子,大多不敢尝,有的浅浅地咬一口,皱起小眉头,说:怪!

       儿子小时候在郑州的菜市场见到过,我大约买过。他到了新泽西,见到后,自然想起了童年,就买了几磅。我去探亲,在中国超市见到,简直喜出望外,买回去,煮在鱼丸汤里,还有点舍不得放开吃。那又面又酥又白又香的慈姑,让我回到了江南水乡的老家。我简直连饭也不盛了,只捞汤里的小白胖子。小孙女笑我:不苦吗?不苦,很甜很香。

       像小孙女这么大的时候,我随母亲从四川回到长江边的水乡。那里有慈姑、芋头、茭白这些水里生长的菜蔬。煮芋头蒸芋头红烧芋头,可以叫你百吃不厌。还有一种糖芋艿,是挑出来的圆圆的小芋头,把皮刮掉,煮熟,放上糖,再煮到汤汁浓稠。一口一个芋艿,又甜又滑,你简直不敢相信,世上会有这样的美味。慈姑,常常放在肉汤里炖,在鱼汤里就切成片。这种东西,往往是看着大人吃得香,小孩子才尝试着吃,一旦吃上,就不可收拾,愈吃愈爱。

       我在水乡读完初小,就坐船到上海,那时妈妈已经在工厂的小学校当老师,和另外两个女教师同住在一间狭窄的宿舍里,三张床一字排开。每当周末我从住校的中学回来,妈妈就要在大床边加上一块搁板,妈妈、弟弟和我挤在一张床上。而里面那位老师如果半夜要去厕所,就得从搁板边的一个仅容一人侧身而过的夹缝里,小心翼翼地通过。就是这样拮据的生活,妈妈也会到菜市场去买点肉骨头和慈姑,在一只煤油炉子上炖汤给我们解馋。我还记得那只煤油炉是搪瓷的,宝蓝色的,很好看。

       后来,妈妈在杨浦区纱厂的子弟小学找到一份工作,经济上宽裕些,在一个阁楼上租了一间房子,好像可以在平台上生一只煤球炉子。记得是一只手可以拎起来的很小的桶形炉子。用纸蘸点煤油,生着了,赶快放上几块木片,红红的火舌变成蓝火苗,就可以放煤球了。煤球一压,一股股浓烟呛得人直流眼泪。冒完烟,煤球变得红通通的,才坐上锅炖汤。刮慈姑的活儿,总是我干。用一个边缘很薄的洋铁皮匙子来刮,既不会刮掉太厚的皮,又不会刮不净。我常常把慈姑的小尾巴刮掉,妈妈就会说:“不要把慈姑蒂蒂弄断了,煨在汤里很鲜的。”

       中国人无论到天涯海角,总会保留着自己独特的饮食习惯。在新泽西的中国人,大约南方的不在少数。要不,慈姑排骨汤、红藕排骨汤,这些只有南方人才独爱的靓汤,怎么会在万里之遥的异乡出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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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茧成蝶

    ①乡居年代,我曾在蚕房里住过两年。我洞悉蚕在其生命轮回过程中每一个隐秘的细节。由黑珍珠一般的子儿,到肉嘟嘟的蚕儿,到沉睡茧中的蛹,最后羽化成蛾,这个神秘的精灵就完成了一次生命的变异

    ②观察这样的过程是需要耐心的。不过,我愿意等,我始终认为,这样的等本身就是诗意的。当可爱的蚕儿吸取了充足的甘露润泽之后,便用生命的丝线织茧而栖,沉沉而睡。生命被无尽期的黑暗覆盖,沉埋于寂静之中。其实,它是在做一个坚实的梦,蕴蓄着一次生命的复活。

    ③终于,它咬破自己织制的茧子,出来了,由蛹化蛾。完成了生命本质的飞跃,给我惊喜的震颤。请原谅我的固执,让我称它为蝶。因为它让我想到化蝶的传说。我想,这个细小的生命,它短暂的沉睡,类似于一次死亡。而当它痛苦地咬破自己织制的茧,羽化成蝶,就完成了生命的复活。这个小精灵,在其短暂的一生中,是那么专注于自己的生命,用重生来拒绝死亡。穿越了生死的界限,让生命得以绚烂。透过它的生命过程,从某种性质上说,它接近于神话中涅槃的凤凰。

    ④我感动于破茧成蝶带来的美学意蕴。很多时候,我看着它振动透明的薄翼,时而以舞者的姿态翩飞于屋檐下,时而款款行走于墙壁之上。这只蝶使我的思绪得以穿过虚与实的空间。我在想,当初它的沉睡,就是在做着一个蝶梦,一个死与生相连的梦。这个梦既洋溢着古典的气息,又充满着生命的哲思。

    ⑤其实在生活中,很多时候,我们就如那小小的蚕儿,经常会陷于一种生存的窒息状态,或是处于绝望的境地。对于我们个体生命而言,有时心灵也会结上一种“茧”。如果我们能用心去咬破自己构筑的外壳,尽管这一过程会很痛苦,但于生命的重生,它又实在是一种必须。

    ⑥所以破茧成蝶,是人生的一种境界。能够破茧成蝶,就会重获生命的欢愉和快慰。

【注】①羽化:昆虫由蛹变为成虫。②化蝶的传说:梁山伯、祝英台的爱情故事。梁祝为爱殉情,双双化蝶。③涅槃(niè  pán):指所幻想的超脱生死的境界。在文中指通过死亡获得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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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糖

周波

    那年,老家的炊烟像云朵一样悠悠地飘着。

    晌午,父亲拖着一身的泥巴吭哧吭哧地走回家。这日头!父亲心里一阵嘀咕。

    “回来了?”母亲把毛巾递给父亲。

    “嗯,先喝口水。”父亲走到水缸边,用勺满满地盛了一碗凉水,咕噜一声灌进肚里。

    我那时年龄小,每天屋里屋外跑。父亲背着一大摞农具进院门时,我每次比母亲跑得快。

    “丫头,又看我喝水?”父亲滴着汗珠朝我笑。

    “甜吗?爹。”我两手搭着缸沿咯咯地笑弯着头。

    ①“甜,很甜,像吃棉花糖。”爹又笑。

    于是那天起我记住了棉花糖的滋味,做梦也想吃棉花糖。后来我上学了,看到学校的门口有流动的商贩卖好看的棉花团一样的东西。同学们说那是棉花糖。棉花糖?我禁不住诱惑,用零碎的硬币买了一小团吃。真的很甜,还带着香味。

    回家的路上,我一直想着父亲陶醉的样子。父亲说缸里的水是棉花糖味,这是真的吗?难道是棉花糖化了变的?

    我急切地穿过窄窄的田埂,我没见到父亲行走的身影,却看见母亲提着竹杆沿着河塘在追赶鸭群。

    我打开家门,扔下书包就蹿到院里的水缸边。我个子矮,踮着脚看不到水的影子。我端来一把椅子站上去,才终于看见那一汪被父亲快喝光了的棉花糖水。

    “你不要命了?”母亲不知啥时候进来的,见我的头隐没在缸里,大叫起来。

    我后来对母亲说:“没有您一声叫,我也许就掉不进缸里去,也不会明白缸里的水根本不是棉花糖的味。”

    父亲惊慌地把我湿漉漉从缸里拎了出来,嘴里咕噜噜地想说什么。然后我看见父亲舀了一瓢水喝,父亲那会儿喝水的样子一点也不好看。当然我不敢问缸里的水甜不甜,因为我已经知道水不是棉花糖味的。

    惊魂未定的母亲给我换干衣服后去了堂屋,我根本没想到她会去找那根赶鸭的竹杆来打我。

    “你这是作啥?放下!”父亲扔了水瓢吼道。

    “今天不打她一下,明天还会掉进缸去。”母亲气着说。

    我受了太大的惊吓,在两个水缸缝隙里躲藏。

    “出来!”父亲朝我喊。我从缸缝里看见父亲的脸铁青,筋脉一根根在颤抖。

    “不出来我要砸缸了!”父亲嗓门特别大。

    我只好出来,我想父亲一定不会打我,因为他从来没打过我,刚才还阻止了我母亲的竹杆。但我很快感到不妙了,父亲的眼睛转来转去显然是在寻找打我的家伙。

    果然父亲在堆满农具的墙角一顿乱翻,第一次他拿起一根粗大的竹棍子走到我跟前,把我吓得半死。第二次他换成扁担又走到我跟前,我哭着求饶。第三次他拿起一顶草帽,我破涕为笑。然而父亲还是没打下来。而这时让我惊奇的是父亲蹲在地上拼命地在拔一根草。拔草作啥?我呆呆地看着父亲。

    “站好了!”父亲站起身命令我。

    我很听话,毕恭毕敬地站着。

    随着一阵风吹过颈部,父亲说惩罚结束。原来父亲用那根草在我脸上打了一下。我用手摸了摸自己的脸。有点痒。

    晚上,父亲来到我床头边,问:“丫头,疼吗?”

    我大哭起来,紧紧地抱住了父亲。

    “小孩子不能喝生水,要得病的。”父亲微笑着对我说。

    “今天我买了棉花糖吃,爹不是说缸里的水和棉花糖一个味吗?”我伤心地说。

    “爹骗你的。”父亲愣愣地看着我。

    父亲走的那年我正读大学。有一天,我接到加急电报,告知父亲病危的消息,我连夜乘火车赶回老家。

    父亲一直等着我,在病床上他老泪纵横地捏紧着我的手。可父亲的手冰冷。

    “爹……这辈子……只打过你……一次。”父亲喘着气说。

    “您……一次……也没打过。”我感动得泣不成声。

    母亲在一边默默地流着泪。

    “爹,还记得这个吗?我把它带回来了。”我从书包里取出一个小布包,一层层地打开。

    “一根草?”周围的人全惊讶万分。

    ②我把那根草轻轻地放到父亲的手心上,然后我把自己的手放上去,再把父亲的五指合起来……

阅读下文,完成各题。

改变一生的闪念

    ①这是我的老师的故事,至今珍藏在我心里,让我明白在人世间,其实不应该放过每一个能够帮助别人的机会。

    ②多年前的一天,她正在家里睡午觉,突然电话铃响了,她接过来一听,里面传来一个陌生粗暴的声音:“你家的小孩偷书,现在被我们抓住了,快来啊!”从话筒里传来一个小女孩的哭闹声和旁人的呵斥声。

    ③她回头望着正在看电视的唯一的女儿,心中立刻明白过来,肯定是有一个女孩因为偷书被售货员抓住了,而又不肯让家里人知道,所以胡扯了一个电话号码,却碰巧打到这里。

    ④她本可以放下电话不理,甚至也可以斥责对方,因为这件事和她没有任何关系。但通过电话,她隐约设想出,那是一个一念之差的小女孩,现在一定非常惊慌害怕,正面临着也许是人生中最尴尬的境地。犹豫了片刻之后,她问清了书店的地址,匆匆忙忙地赶了过去。

    ⑤正如她所料的那样,在书店里站着一个满脸泪痕的小女孩,而旁边的大人们,正恶狠狠地大声斥责着。她一下子冲了上去,将那个可怜的小女孩搂在怀里,转身对旁边的售货员说:“有什么事就跟我说吧,我是她妈妈,不要吓着孩子。”在售货员不情愿的嘀咕声中,她交清了罚款,领着这个小女孩走出了书店。看着那张被泪水和恐惧弄得一塌糊涂的脸,她笑了笑,将小女孩领到家中,好好清理了一下,什么都没有问。小女孩临走时,她特意叮嘱道,如果你要看书,就到阿姨这里来吧。惊魂未定的小女孩,深深地看了她一眼,便飞一般地跑掉了,从此再也没有出现。

    ⑥一晃十几年过去了。一天中午,门外响起了一阵敲门声。她打开房门后,看到了一位年轻漂亮的陌生女孩,满脸笑容,手里还拎着一大堆礼物。“你找谁?”她疑惑地问。但女孩却激动地说出了一大堆话。好不容易,她才从那陌生女孩的叙述中,恍然明白,原来她就是当年那个偷书的小女孩,已经大学毕业,现在特意来看望自己。

    ⑦女孩眼睛里泛着泪光,轻声说道:“虽然我至今都不明白,您为什么愿意充当我妈妈,解脱了我,但我总觉得,这么多年来,一直好想喊您一声妈妈。”老师的眼睛开始模糊起来,她有些好奇地问道:“如果我不帮你,会发生怎样的结果呢?”女孩轻轻地摇着头说:“我说不清楚,也许就会去做傻事,甚至去死。”老师的心猛地一颤。

    ⑧望着女孩脸上幸福的笑容,她也笑了。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捅马蜂窝

    ①爷爷的后院虽小,它除去堆放杂物,很少人去,里边的花木从不修剪,快长疯了,枝叶纠缠,阴影深浓,却是鸟儿、蝶儿、虫儿们生存和嬉戏的一片乐土,也是我儿时的乐园。我喜欢从那爬满青苔的湿漉漉的大树干上,取下又轻又薄的蝉衣,从土里挖也筷子粗肥大的蚯蚓,把团团飞舞的小蜢虫驱赶到蜘蛛网上去。那沉甸甸压弯枝条的海棠果,个个都比市场买来的大。这里,最壮观的要属爷爷窗檐下的马蜂窝了,好像倒垂的一只大莲蓬,无数金黄色的马蜂爬进爬出,飞来飞去,不知忙些什么,大概总有百十只之多,以致爷爷不敢开窗子,怕它们中间哪个冒失鬼一头闯进屋来。

    ②“真该死,屋子连透透气儿也不能,哪天请人来把这马蜂窝捅下来!”奶奶总为这个马蜂窝生气。

    ③“不行,要蜇死人的!”爷爷说。

    ④“怎么不行?头上蒙块布,拿竹竿一捅就下来。“奶奶反驳道。

    ⑤“捅不得,捅不得。“爷爷连连摇手。

    ⑥我站在一旁,心里却涌出一种捅马蜂窝的强烈渴望。那多有趣!当我给这个淘气的欲望鼓动得难以抑制时,就找来妹妹,趁着爷爷午睡的当儿,悄悄溜到从走廊通往后院的小门口。我脱下褂子蒙住头顶,用扣上衣扣儿的前襟遮盖下半张脸,只露一双眼。又把两根竹竿接绑起来,作为捣毁马蜂窝的武器。我和妹妹约定好,她躲在门里,把住关口,待我捅下马蜂窝,赶紧开门放我进来,然后把门关住。

    ⑦妹妹躲在门缝后边,眼瞧我这非凡而冒险的行动。我开始有些迟疑,最后还是好奇战胜了胆怯。当我的竿头触到蜂窝的一刹那,好像听到爷爷在屋内呼叫,但我已经顾不得别的,一些受惊的马蜂轰地飞起来,我赶紧用竿头顶住蜂窝使劲摇撼两下,只听“嗵”,一个沉甸甸的东西掉下来,跟着一团黄色的飞虫腾空而起,我扔掉竿子往小门那边跑,谁料到妹妹害怕,把门的里边插上,她跑了,将我关在门外。我一回头,只见一只马蜂径直而凶猛地朝我扑来,好像一架燃料耗尽、决心相撞的战斗机。这复仇者不顾一死而拼死的气势使我惊呆了。我抬手想挡住脸,只觉眉心像被针扎似的剧烈地一疼,挨蜇了!我捂着脸大叫。不知道谁开门把我拖进屋。

⑧当夜,我发了高烧。眉心处肿起了个枣大的疙瘩,自己都能用眼瞧见。家里人轮番用了醋、酒、黄酱、万金油和凉手巾把儿,也没能使我那肿包迅速消下去。转天请来医生,打针吃药、七八天后才渐渐复愈。这一下好不轻呢!我生病也没有过这么长时间,以致消肿后的几天里不敢到那通向后院的小走廊上去,生怕那些马蜂还守在小门口等着我。

    ⑨过了些天,惊恐稍定,我去爷爷的屋子,他不在,隔窗看见他站在当院里,摆手招唤我去,我大着胆子去了,爷爷手指窗根处叫我看,原来是我捅掉的那人蜂窝,却一只马蜂也不见了,好像一只丢弃的干枯的大莲蓬头。爷爷又指了指我的脚下,一只马蜂!我惊吓得差点儿叫起来,慌忙跳开。

    ⑩“怕什么,它早死了!”爷爷说。

    ⑪仔细瞧,噢,原来是死的。仰面朝天躺在地上,几只黑蚂蚁在它身上爬来爬去。

⑫爷爷说:“这就是蜇你的那只马蜂。马蜂就是这样,你不惹它,它不蜇你。它要是蜇了你,自己也就死了。”

    ⑬“那它干嘛还要蜇我呢,它不就完了吗?”

    ⑭“你毁了它的家,它当然不肯饶你。它要拼命的!”爷爷说。

    ⑮我听了心里暗暗吃惊。一只小虫竟有这样的激情和勇气。低头再瞧瞧这只马蜂,微风吹着它,轻轻颤动,好似活了一般。我不禁想起那天它朝我猛扑过来时那副视死如归的架势;与毁坏它们生活的人拼出一死,真像一个英雄……我面对这壮烈牺牲的小飞虫的尸体,似乎有种罪孽感沉重地压在我心上。

    ⑯那一窝马蜂呢,无家可归的一群呢,它们还会不会回来重建家园?我甚至想用胶水把这只空空的蜂窝粘上去。

    ⑰这一年,我经常站在爷爷的后院里,始终没有等来一只马蜂。

    ⑱转年开春,有两只马蜂飞到爷爷的窗檐下,落到被晒暖了的木窗框上,然后还在去年的旧窗的残迹上爬了一阵子,跟着飞去而不再来。空空又是一年。

    ⑲第三年,风和日丽之时,爷爷忽叫我抬头看,隔着窗玻璃看见窗檐下几只赤黄色的马蜂忙来忙去。在这中间,我忽然看到,一个小巧的、银灰色的、第一间蜂窝已经筑成了。

⑳于是,我和爷爷面对面开颜而笑,笑得十分舒心。我不由得暗暗告诉自己:再不做一件伤害旁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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