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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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2016-2017学年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邵樊片八年级下学期第一次月考语文试卷

阅读的赵宏欣的《手》一文,完成小题。

    ①已经客满的大巴车打了个饱嗝儿,停了一下,又上来两个青年男人,一个甩着手,一个夹着公文包。“公文包”的脚后跟还在车门外边,客车就又开动了。

    ②甩手青年坐在门口的马扎上,“公文包”顺手将公文包放在行李架上就直奔车后座去了,那样子好像他买了对号入座的票,最后一排正有一个空位子热情地等着他的屁股呢。事实上他奔的不是座位, 而是座位上的人,最后排靠左的那个胖男人正在熟睡中,“公文包”的手灵巧地伸进胖男人的上衣衣兜里,夹出一把单据名片之类的东西,显然这类东西不是“公文包”想要的,就又放回原处,然后揪住了胖男人的衣领,甩给他左右两个嘴巴。

    ③胖男人抹了一把脸,把拳头捏得咯咯响,只一下就反剪了“公文包”鸡爪子一样的手,然后拨打110,将贼人绳之以法。

    ④事实上没有,胖男人只是活动活动肩膀,整理一下衣服,继续睡去了,发生了什么全当梦一场。

    ⑤“公文包”又瞄准了一个打瞌睡的小伙子,小伙子的手机在牛仔裤的裤兜里,清楚地凸现着它的形状,“公文包”细长的手指在这个形状外游弋了一阵子,牛仔裤绷得太紧,硬拽怕是要惊醒梦中人了。

    ⑥原来这个小伙子在假寐,他一把就抓住“公文包”的手,像扔抹布一样地将他扔出车外。

    ⑦事实上没有,小伙子的确在假装睡觉,他也抓住了“公文包”那只游弋的手,不过他悄悄地给放了。“公文包”感觉到这只手的力量,小伙子真跟自己斗等于缚鸡。对这样的主儿还是离远一点。

    ⑧这时他的目光落在一个女式皮包上,皮包被抱在女孩的怀里,由于女孩也在打瞌睡,抱包的胳膊有些松弛,但拉链的开端在女孩的胳膊下压着。“公文包”变戏法儿似的手 里多出一个贼亮亮的刀片!他用食指和中指夹着,修长而白皙的手指看上去那么优美。

    ⑨“叔叔,你的手真好。”

    ⑩女孩旁边一个七八岁的男孩打破了车里黑夜一般的寂静。自从这两个人上车,大胡子司机和女售票员的说笑就戛然而止,女售票员将马扎腾给甩手青年,自己坐在大胡子身后 一个袋子上,将肥硕的屁股伸给所有的乘客,然后一丝不苟盯着前方,天塌地陷与她无关了。

    ⑪“叔叔,”男孩又开始说话了,“你的手指这么长,钢琴一定弹得很棒,老师一定很喜欢你,老师也喜欢我,只是我的手还小,够不到八度。”

    ⑫男孩的一番话使那个贼亮亮的刀片离开了了女孩的包,被握在有着细长手指的手里。手的主人随着车身的颠簸,身子斜歪了一下。那个甩手青年递过来一只马扎。“公文包”坐下。额头上亮亮的,是汗。

    ⑬“叔叔,我才考钢琴二级,我要是有你这么长的手就可以多考,至少四级,叔叔,今天你也去考试吗?考几级啊?”

    ⑭“公文包”看了一眼男孩,男孩也看着他,期待着他的回答。

    ⑮“叔叔的确弹过钢琴,‘六一’的时候还上台演出过,这双手曾将钢琴七级的曲子弹得流水一般,不过那是十三年以前的事情。我的钢琴老师说我是他教的学生当中资质最好的,手指上的天分最高。父母也希望我将来是最优秀的钢琴演奏家。可是后来父母离婚了。虽然他们争着要我,可是我谁也不跟,我离家出走,流浪街头,就被一个团伙看上了这双手。从此这双手在滚烫的肥皂水里接受另外一种训练。(A)看见门口那个人了吗,看见大胡子了吗,看见大屁股了吗,就是司机和卖票的,都是一伙的。我只是干活,等着分成的人不止这仨呢。小弟弟,这双手如果不给他们干活,回去就得少一截指头,这辈子就别想弹琴了。”

    ⑯“公文包”想用手去抚摸一下男孩的头,告诉他这一切。

    ⑰事实上他没有。他只是将那双手攥紧了,躲开男孩期待的目光①,也回避门口那人刀剜一样的目光②,他知道自己已经被乘客的目光③包围。

    ⑱男孩等不到回答就只好盯着那双手,盯着盯着,就见一只红色的小虫子从指缝里探头探脑地钻出来,接着第二只,第三只

    ⑲“叔叔,”男孩说,“你的手,流血了。”

    ⑳“公文包”用另一只没有流血的手轻轻抚摸了一下男孩的头,在大巴车再次打了饱嗝儿停下的时候,“公文包”夹着他的公文包和甩手青年就下车了。

(1)、本文故事情节简单,但人物个性鲜明,请结合文章相关内容,用简洁的语言概括以下人物的性格特征。

(2)、文章第⑰段写“公文包”发现了三种目光同时盯着自己,他清楚这些 “目光”的内涵各有不同,请为这三种目光的主人配上一句描写人物心理的语句来诠释它们各自的内涵。

(3)、文学是语言的艺术,从语言的角度来分析小说,是了解人物形象的重要途径,请简析文章第⑱段划线句的表达效果。

(4)、文章的题目“手”在全文的结构上起什么作用?作者通过“手”寄托了什么主题?

(5)、小男孩到底有没有发现“公文包”是个小偷?请结合你对小男孩形象的认识予以探究。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①“娘,您别送了,”我喉咙涩涩的,“天不早了,您回去吧!”
        ②“娘晓得。我儿上了大学,娘心里高兴,我儿给娘和你爹争了气。”车窗外的娘眼眶红红的,笑着说,“娘没文化,讲不出什么大道理。娘只指望我儿今后碰到什么不顺心的事要多挺一挺,咬咬牙也就过去了……”
        ③“我记住了,娘……”我哽咽着,低下头……
        ④娘终于回去了,一直没有回头——我知道,娘一回头,就又舍不得走了,娘每走几步,便伸起手擦眼泪。娘瘦小的背影渐渐模糊,泪水顺着我的脸颊毫无顾忌的流下来。
        ⑤那一晚,我失眠了——想娘,为了儿女苦了一辈子的娘。
        ⑥娘不识字。小时没念过书,就因为家里穷。十三四岁的时候,就跟着别人到大山中去砍柴,晒干了晾干了,再挑到十几里外的集市上去卖。收购干柴的老板欺负娘不识字,记数用“壹贰叁肆”。故意克扣柴的重量。娘气得不行,只有哭。她一边哭,一边暗暗发誓:以后就是典家什、当土地,也要供自己的孩子识字念书,不能当“睁眼瞎”。
        ⑦穷人的孩子当家早,理事早。哥哥和我小时念书用功,期中、期末总是每人摞着一叠奖状回家,这是娘最高兴的时候。但一到开学,娘就犯愁了。兄妹三人都念书,三双要钱的手都伸向娘。爹心眼儿实,只能靠卖力气挣钱,可那点微薄的收入仅够敷衍油盐酱醋。娘只有一个办法一一借!
        ⑧东家跑,西家串,鞋底磨穿了,嘴皮也磨破了。大清早出去借,往往半夜才能回来。好几次梦中醒来,我听见娘和爹的叹息声、交谈声,还有娘低低的抽泣声。娘为了凑齐兄妹三人的学费,好几天都吃不下饭,却从来没抱怨过半句——娘一辈子也忘不了那个誓言。
        ⑨我读高二那年,家里已经穷得叮当响。欠了一屁股债不说,屋破偏逢连绵雨,娘在干活时又不慎扭伤了脚。赤脚医生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没能医好娘的脚。由于没钱进医院,娘从此走起路来一瘸一瘸的。可娘粗活、重活照样干。那时,我在校寄宿。礼拜六,我回家拿伙食费,看娘的表情,我没忍心问。礼拜天,娘一太早就出去了,傍晚还没回来。我苦着脸,正打算返校时,远远地,我看见娘了——娘拄着一根竹竿,一瘸一拐地走回来了!长长的大路上,夕阳的余辉将娘的身影拉得好长好长。每走一步,娘都要咬一下嘴唇——娘分明疼啊!但娘为了省那五角钱车费,硬是咬着牙从十几里外的亲戚家一步一拐地走回来了!五角钱!就为了省五角钱给儿子作伙食费啊!
        ⑩我跑过去,扶着娘,看见娘的嘴唇已咬得裂开了一个大口子。娘从怀里掏出两张10元钞票,吃力地笑着说:“儿,总算借到了。天快黑了,快回学堂吧!”
        ⑪我拿着钱,无言地跪下了,泪水一点一滴地洒在钞票上。
        ⑫前几天,妹妹来信说,娘收到我在天安门前照的相片后,用一块新手绢小心地包着。几乎每天晚上她都要就着昏暗的灯光细细地瞅着,看的时候,总是一个人乐着。
        ⑬读着读着,泪水不由得又盈满了我的眼眶,我又想起了娘,想起为儿女苦了一辈子的娘……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花落的声音

张爱玲

       ①家中养了玫瑰,没过多少天,就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听到了花落的声音。起先是试探性地一声“啪”,像一滴雨打在桌面。紧接着,纷至沓来的 “啪啪”声中,无数中弹的蝴蝶纷纷从高空跌落下来。

       ②那一刻的夜真静啊,静得听自己的呼吸犹如倾听涨落的潮汐。整个人都被花落的声音吊在半空,竖着耳朵,听得心里一惊一惊的,像听一个正在酝酿中的阴谋诡计。

       ③早起,满桌的落花静卧在那里,安然而恬静。让人怎么也无法相信,它曾经历了那样一个惊心动魄的夜晚。

       ④玫瑰花瓣即使落了,仍是活鲜鲜的,依然有一种脂的质感、缎的光泽和温暖。我根本不相信,这是花的尸体,总是不让母亲收拾干净。看着它们脱离枝头的拥挤,自由舒展地躺在那儿,似乎比簇拥在枝头,更有一种遗世独立的美丽。

       ⑤这个世界,每天似乎都能听到花落的声音。

       ⑥像樱、梨、桃这样轻柔飘逸的花,我从不将它们的谢落看作是一种死亡。它们只是在风的轻唤声中,觉悟到自己曾经是有翅膀的天使,它们便试着挣脱枝头,试着飞,轻轻地就飞了出去……

       ⑦有一种花是令我害怕的。它不问青红皂白、没有任何预兆、在猝不及防间整朵整朵任性地鲁莽地不负责任地骨碌碌地就滚了下来 , 真让人心惊肉跳。曾经养过一盆茶花,就是这样触目惊心的死法。我大骇,从此怕了茶花。怕它的极端与刚烈,还有那种自杀式的悲壮。不知那么温和禅定的茶树,怎会开出如此惨烈的花。

       ⑧只有乡野那种小雏菊,开得不事张扬,谢得也含蓄无声。它的凋零不是风暴,说来就来,它只是依然安静温暖地依偎在花托上,一点点地消瘦,一点点地憔悴,然后不露痕迹地在冬的萧瑟里,和整个季节一起老去。

       ⑨一花一世界,一叶一春秋。生命来的时候就预约了走。花如是,人亦如是,自然而然的发生。无论是花的凋零还是人的离世,都不是悲喜剧,那只是生命的一个无声的句点。有的人一生都是传奇,惟有死亡——在窗帘低垂的家里,一个人躺在地毯上静静地睡去——才真正顺应了生命最自然的声音。这也是一个惊世骇俗的人一生中,最朴素最简洁也最澄澈的一笔。

       ⑩当告别来临的时候,我们只需怀着一颗对生的感恩之心,静静地闭上眼睛。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遇见你的纯真岁月

丁立梅

    他是第一个分配到我们乡下学校来的大学生。

    他着格子衬衫,穿尖头皮鞋,操一口流利的普通话,这令我们着迷。更让我们着迷的是,他有一双小鹿似的眼睛,清澈、温暖。

    两排平房,青砖红瓦,那是我们的教室。他跟着校长,绕着两排平房走,边走边跳着去够路旁柳树上的树枝。附近人家养的鸡,跑到校园来觅食了,他看到鸡,竟兴奋得张开双臂,扑过去,边扑嘴里边惊喜地叫:“啊啊,大花鸡!”惹得我们笑弯了腰,有同学老气横秋地点头说:“我们老师,像个孩子。”

    他真的做了我们的老师,教我们语文。第一天上课,他站讲台上半天没说话,拿他小鹿似的眼睛,看我们。我们也仰了头对着他看,彼此笑眯眯的。后来,他一脸深情地说:“你们长得真可爱,真的。我愿意做你们的朋友,共同来把语文学好,你们一定要当我是朋友哦。”他的这个开场白,一下子拉近了他与我们的距离,全班学生的热血,在那一刻沸腾起来。

    他的课,上得丰富多彩。一个个汉字,在他嘴里,都成了妙不可言的音符。我们入迷地听他解读课文,争相回答他提的问题。不管我们如何作答,他一律微笑着说: “真聪明,老师咋没想到这么答呢?”有时我们回答得太离谱了,他也佯装要惩罚我们,结果是,罚我们唱歌给他听。于是教室里的欢笑声,一浪高过一浪。那时上语文课,在我们,是期盼,是幸福,是享受。

    他还引导我们阅读。当时乡下学校,课外书极其匮乏,他就用自己的工资,给我们买回很多的书,诸如《红楼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红与黑》之类的。他说:“只有不停地阅读,人才能走到更广阔的天地去。”我至今还保留着良好的阅读习惯,应该是那个时候养成的。

    春天的时候,他领我们去看桃花。他说:“大自然是用来欣赏的,不欣赏,是一种极大的浪费,而浪费是可耻的。”我们哄一声笑开了,跟着他蹦蹦跳跳走进大自然。花树下,他和我们站在一起,笑得面若桃花。他说:“永远这样,多好啊。”周围的农人,都看稀奇似的,停下来看我们。我们成了风景,这让我们备感骄傲。

    我们爱他的方式,很简单,却倾尽我们所能:掐一把野地里的花儿,插进他办公桌的玻璃瓶里;送上自家烙的饼,自家包的粽子,悄悄放在他的宿合门口。他总是笑问:“谁又做好事了?谁?”我们摇头,佯装不知,昂向他的,是一张张葵花般的笑脸。

    我们念初二的时候,他生了一场病,回城养病,一走两个星期。真想他呀,班上的女生,守在校门口,频频西望——那是他回家的方向。被人发现了,却假装说:“啊,我们在看太阳落山呢。”

    是啊,太阳又落山了,他还没有回来。心里的失望,一波又一波的。那些日子,我们的课,上得无精打采。

    他病好后回来,讲台上堆满了送他的礼物,野花自不必说,一束又一束的。还有我们舍不得吃的糖果和自制的贺卡。他也给我们带了礼物,一人一块巧克力。他说:“城里的孩子,都兴吃这个。”说这话时,他的眼睛湿湿的。我们的眼睛,也跟着湿了。

    他的母亲千方百计把他往城里调。他是独子,拗不过母亲。他说:“你们要好好学习,将来,我们会有重逢的那一天的。”他走的时候,全班同学哭得很伤心。他也哭了。

    多年后,遇见他,他早已不做老师了,眼神已不复清澈。提起当年的学生,却如数家珍般的,一个一个,都记得。清清楚楚的,一如我们清楚地记得他当年的模样。那是他和我们的纯真岁月,彼此用心相爱,所以,刻骨铭心。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断头树也有春天

【英】珍·古德

    ①写下这段文字时,我正坐在英格兰伯恩茅斯的家中,抬头就能望见窗外的几棵树。其中一棵山毛榉树是我的最爱。小时候,它的树枝便是我最好的椅背,倚着它,我读完了《人猿泰山》,幻想着自己有一天也能生活在森林里。

    ②山毛榉树是我最好的玩伴,我常常在树上一待就是几个小时。我每天都会轻唤着它的名字,把自己的一些小秘密说给它听。夏日午后,当微风穿过枝丫,我仿佛听到了它的呢喃低语。A叶儿轻轻摆着,边歌边舞,那是它为我精心设计的演出。刮大风的时候,我搂紧它的臂膀,随它一起在风中摇晃。

    ③每当我徘徊在一棵大树下时,我总是惊叹于树里隐藏了多少岁月的故事,那展臂迎风的树枝经受了多少载的风雨,还有那多到无法数清的树叶,有多少歌儿要吟唱。我们所能看到的地面上的部分,只是树的一部分,在那深不可及的地下,埋藏着它最深沉的心事和渴望。B也许是与树接触久了,我似乎读懂了树的语言,理解了与人类密不可分的另一个世界。

    ④“幸存者”是一棵在“9·11”恐怖袭击事件中幸存的豆梨树。20世纪70年代起,它就被栽植在世贸中心5号楼附近,年年用绽放的白色小花,为水泥世界里的人们送来春的讯息。与同伴一样,它也被埋在了倒塌的双子塔下。

    ⑤一个月后,清理残骸的工人发现了它。彼时,树已经被“肢解”——水泥碎块砸得它“身首异处”,剩下的树干被烧焦,树根严重受损。人们把它送入纽约公园的苗圃。

    ⑥苗圃的管理人员告诉我,第一次看见这棵断头树时,他觉得根本不可能有任何方法让这棵树起死回生,他没想到去掉表层烧焦部分的“幸存者”,竟在苗圃的优质土壤里生根了。

    ⑦“幸存者”注定拥有不平凡的生命。2010年春天,一场可怕的风暴以每小时160公里的速度席卷了“幸存者”所在的区域。风暴过后,“幸存者”已有部分树根裸露在外,苗圃管理人员给“幸存者”又做了一次大手术。

    ⑧起初他们不敢有太大的动作,只是把树枝抬起来一些,让树干跟地面依然保持一定角度。在根部堆上覆盖物和肥料。他们甚至不敢直接给树浇水,而是每天轻轻为它洒水。几周后,“幸存者”再一次起死回生。

    ⑨2010年12月,“幸存者”被移回发现它的地方。“9·11”纪念馆的设计负责人说最初一些人反对将“幸存者”移回来,认为原址上种满了新树,而“幸存者”作为唯一的豆梨树,会破坏园林景观的对称性。事实上,作为世贸中心遗址上唯一幸存的生命,人们纷纷来与它合影,将象征着感恩、鼓励、关爱的蓝丝带系在它的树枝上。

    ⑩四月的一个清冷的早晨,金色的阳光包围在它的四周,我看到的是一位戴着光环的精神领袖。站在为保护它而设立的护栏外,眼泪模糊了我的视线。它的花期已过,枝头略显寂寥。但就在我站了很久,准备离去时,惊喜出现了:我突然看见三朵小小的白花挤在一起,仁慈、悲悯的博大意义的体会世间某种美好和温暖生意的感受尊重、善待其他生命的认知,藏在枝叶深处。它仿佛在告诉人们:“不要伤感,只要还有希望,哪怕受尽伤害,哪怕春已远离。”

阅读下面的文章后,完成下列小题

一碗情深

李光彪

    ①在那个肠胃生锈的年代,我和二姐如母亲饲养的两头猪崽儿,肚子像条大麻袋,再装多少吃食进去都感到饥饿。因此,二姐和我常为吃饱肚子而争执打闹。

    ②家里吃饭盛菜用的全是土陶碗,由于没有丰盛的菜上桌,一家人的碗七大八小也没几个,除了装菜的钵头汤碗碴儿、大碗外,每人只有一个碗。有次,我麻利地帮母亲拿碗、端菜、收碗,慌忙中,手里的碗“咣当”一声落地。碗摔烂一个少一个。

    ③不知是母亲有意惩罚我,还是家里无钱买新碗。吃饭时,母亲总让二姐定量先吃,等二姐吃完后,再把碗洗干净,用同一个碗舀饭给我吃。我守望在二姐的旁边,看着“吧嗒、吧嗒”细嚼慢咽吃饭的二姐,总是催促二姐赶快吃,巴不得叫二姐直接倒进肚子。常常是二姐才刚端起碗,没吃几口,我就迫不及待对母亲大声喊:“二姐的饭吃完了,快点儿、快点儿,轮到我吃了。”二姐毫不示弱,反驳说:“饭还有半碗呢,催工不催吃。”母亲转过身来一看,便劝我耐心等待。那时的我多么仇恨二姐啊!

    ④后来,省吃俭用的母亲不知从哪儿买回一个小花洋碗,继续采取二姐和我共同使用的办法,早饭二姐先吃,我后吃,晚饭我先吃,二姐后吃,让我和二姐轮流用那个小花洋碗吃饭。轮到我吃饭时,我总是故意拖延时间,让等在一旁的二姐垂涎欲滴。有时,我明知饭快吃光了,可偏要留下一小撮儿在碗底,慢条斯理地一粒一粒数着吃。直到母亲看不过意朝我发火,催我迅速吃完饭,二姐才可以接过我手里的小花洋碗,自己洗刷,交由母亲分舀饭菜吃饭。肚饱眼不饱的我仍不愿走开,站在二姐身边,既监督母亲,也监督二姐,生怕母亲偏心,让二姐多吃多占。

    ⑤那天,未嫁进家的二嫂的父亲来“踩家”,母亲在灶房里忙前忙后,不仅杀鸡,还做了好几个香喷喷的菜,碗自然就不够用。爱面子的母亲怕我不懂规矩,就舀一碗饭,夹了三块鸡肉,让我先吃,但不准我上桌。我“稀里哗啦”吃完后,就被母亲特意安排在屋外的院子里喂猪食,闷闷不乐的我总觉得母亲对自己不公平,为什么让二姐上桌,不准我上桌,便对那几头猪又打又骂,发无名火。母亲知道我的心思,只好又叫二姐来替我喂猪。像只馋猫的我跑到饭桌旁,缠着母亲磨磨蹭蹭啃鸡脚,母亲说小娃娃不能吃,吃了手摇写不好字;我吃鸡肠子,母亲说小孩子吃了鸡肠子,连横竖都画不直;我啃鸡头,母亲又说那是敬长老的;我吃鸡冠,“老亲爹”却给了二姐,说姑娘吃了长大后才会绣花;我吃鸡脑髓……无奈之下,母亲只好把她碗里的一块鸡翅分给了我,说我吃了长大以后会远走高飞。拿着那块鸡翅,我一下子就飞奔出家门,满村子边跑边啃……

    ⑥直到我九岁那年,三个哥哥和大姐娶的娶、嫁的嫁。我和母亲与大哥一家,二姐和二哥一家,另立门户分家过日子。分家时,二姐和我都想要那个小花洋碗,两个人争得面红耳赤,最终在母亲的“裁判”下,小花洋碗归我所有。从此,我和二姐成了两头分槽的猪崽儿,不再共用那个小花洋碗轮流吃饭了。那个不知多少次被我端掉在地上的小花洋碗,搪瓷已经东一块、西一块掉了很多,乌黑的铁皮斑斑点点露了出来,成了我吃饭的专用碗。可小花洋碗再好,吃不饱肚子仍是家常便饭的事。而二姐却比我懂事,二哥家有什么好吃的,总会悄悄留一点儿埋在饭下面,端着离开饭桌,跑到我面前私分一点儿给我尝个味道。

    ⑦就这样,我和二姐如母亲菜园里栽种的番茄、辣椒、南瓜、虹豆,朝夕相处,并肩长大。不知不觉二姐就到了女大当嫁的年龄,我十六岁正读初中时,二姐出嫁了,第二年,二姐生下孩子,当了妈妈。母亲带着我去二姐家“送祝米”,我忍痛割爱,把那个小花洋碗当礼物送给了二姐,让孩子用它吃饭。

    ⑧令我没有想到的是,我的孩子满月时,二姐来“送祝米”,又把那个多年未见的小花洋碗,用红油漆涂抹过,有些旧,送给了我“掌上明珠”的姑娘。

    ⑨如今,二姐和我都过上了端着“金饭碗、银饭碗”的富足生活,但我们几乎一年半载都难以坐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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