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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困难

2017届陕西省榆林市高三高考模拟第一次测试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米的恩典

甘典江

    在所有的汉字当中,我最敬重的一个字,是“米”。

    甲骨文中,“米”字像琐碎纵横的米粒,典型的一个象形字。《说文解字》曰:“米,果实也。象禾实之形。”意思是,米是谷物和其他植物去壳后的籽实。

    断奶之后,我们开始要吃饭了。民以食为天,说明吃饭是天大的事。多少年以来,中国人见面都要问候一句:“吃了吗?”难怪古代的圣人早就明察:仓凛实而知礼节。

    吃饭要靠天,更要靠地。没有谁能够管得了天,但是,地,却是被人牢牢控制住了。

    在中国的传统中,土地是万有之源,万物都从中孕育化生。《易经》云:“安土敦乎仁,故能爱。”安土便能乐业,就会诞生故乡,同时,还象征着淳朴的道德选择与坚守的精神意志。土地联系着历史与道德、政治与民生,而其中的媒介与命脉,即是白花花香喷喷的米。一切财富与权力,最终,都可以通过米来衡量与转化,以“石”计量。

    广义的“米”,包括稻米、高粱、玉米、小米、黄米等等,一般而言,主要指稻米,即大米。在南方,稻田随处可见,甚至在陡抖的山坡上,也被开垦出一圈一圈的梯田。在雾气中,在月光下,那些成片的梯田,像大地的行为艺术,在视觉上极为震撼,彰显着人的力量和创意。

    上世纪八十年代,母亲带我去粮店买米,揣着一册购粮本。彼时,每个人的粮食,都是一个定数,有钱也多买不到一两。卖米的工作人员常常带着居高临下的目光,我们则像是等待贩济的灾民,需要他们来拯救。我突发恐惧:要是哪天他们关门不卖米了,我们又怎么办?

    幸好,某一天,人们又做起了交易,在农贸市场,大米开始自由流通,只要有钱,想买多少买多少。望着那些被解放了的大米,我觉得生活才真正开始。

    吃饱饭后,人性苏醒了。接着,我们各式各样的欲望,日益膨胀。不知不觉之间,人们见面,不再问候吃饭,而是关心挣钱发财。很快,米的命运也发生了变迁,它们被包装进入超市。在某种意义上,这时候的米,面目全非,与土地紧密的关系已经断裂。顾客从一袋米中,看不到四季的替换,闻不着泥巴、雨水和阳光的气味,也无视农夫的喘息与农妇的忧伤。可怜的米,被抽象成了一种消费符号。

    每次不得不去超市,面对琳琅满目的商品,我都在猜想:假如苏格拉底看到这一切,不知还会发出怎样的感叹。在两千多年前,他就对物质消费不屑一顾:“我们的需要越少,就越接近神。别人为食而生,我为生而食。”也就是,对于这位伟大的哲学家来说,他只需要粮食即可生存,生活更重要的是精神与理性。

    许是因为苏格拉底的提醒,我开始尽量少去超市,实在要去,也要}i 7心自问一番:是不是因为听从了大米的召唤?我越来越相信:过度的物质消费,是一种恶习,甚至,是对人类独立于物质的高贵精神的冒犯。

    每一粒大米,无论是干瘪的还是饱满的,一起经历了四季的轮回,演绎了生命的涅桨,见证过土地的馈赠,追逐过阳光雨露,都领受了人的安抚和神的祝福。在此意义上,它们都是平等的,都有权利进入人的胃,化为人的血肉与精气。

    联想到米的“远亲”—麦子。西方人眼中的麦子具有神性,因为麦子经过“施洗”已经脱胎换骨,变成了有信仰的面包,荣升为基督的圣餐。我想,倘若真有神灵可以降福于诸般良善与恩惠、纯洁与正义,那么它可以启示麦子,同样也能祝福大米。

    粮食是至善至美的对象,敬畏粮食,就是遵守心灵的律法,可以凭此找回自我,梳结人与大地的伦理,并抵达感恩的故乡。

从一粒大米的恩典中,我领受了永恒的充实与安宁。

(选自2014年6月4日《人民日报》)

(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与评价,不恰当的一项是(    )

A、文章开篇点题,明确交代“米”是我最敬重的一个汉字,奠定了全文的情感基调。 B、《说文解字》《易经》中的词句、苏格拉底的话以及西方对麦子的膜拜,既表达了对米的深厚理解,更增强了文本的厚重与力量。 C、文中叙述,母亲带我去粮店买米,工作人员居高临下的目光使我突发恐惧。后来,大米开始自由流通,人们真正的幸福生活便开始。 D、文章融叙事、写景、抒情、议论于一体,内涵丰富语言极富感染力,告诉读者粮食是至善至美的对象,并非抽象的一种消费符号。
(2)、综观全文,分析文章结尾句中加下划线词“恩典”的内涵。

(3)、概括全文主旨,并联系文本及现实谈谈你的看法。

举一反三
阅读《想北平》选段,完成小题。

    设若让我写一本小说,以北平作背景,我不至于害怕,因为我可以捡着我知道的写,而躲开我所不知道的。但要让我把北平一一道来,我没办法。北平的地方那么大,事情那么多,我知道的真是太少了,虽然我生在那里,一直到廿七岁才离开。以名胜说,我没到过陶然亭,这多可笑!以此类推,我所知道的那点只是“我的北平”,而我的北平大概等于牛的一毛。

    可是,我真爱北平。这个爱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我爱我的母亲。怎样爱?我说不出。在我想作一件讨她老人家喜欢的事情的时候,我独自微微的笑着;在我想到她的健康而不放心的时候,我欲落泪。语言是不够表现我的心情的,只有独自微笑或落泪才足以把内心揭露在外面一些来。我之爱北平也近乎这个。夸奖这个古城的某一点是容易的,可是那就把北平看得太小了。我所爱的北平不是枝枝节节的一些什么,而是整个儿与我的心灵相黏合的一段历史,一大块地方,多少风景名胜,从雨后什刹海的蜻蜓一直到我梦里的玉泉山的塔影,都积凑到一块,每一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这只有说不出而已。

    真愿成为诗人,把一切好听好看的字都浸在自己的心血里,像杜鹃似的啼出北平的俊伟。啊!我不是诗人!我将永远道不出我的爱,一种像由音乐与图画所引起的爱。这不但辜负了北平,也对不住我自己,因为我的最初的知识与印象都得自北平,它是在我的血里,我的性格与脾气里有许多地方是这古城所赐给的。我不能爱上海与天津,因为我心中有个北平。可是我说不出来!

    伦敦,巴黎,罗马与堪司坦丁堡,曾被称为欧洲的四大“历史的都城”。我知道一些伦敦的情形;巴黎与罗马只是到过而已;堪司坦丁堡根本没有去过。就伦敦、巴黎、罗马来说,巴黎更近似北平——虽然“近似”两字要拉扯得很远——不过,假使让我“家住巴黎”,我一定会和没有家一样的感到寂苦。巴黎,据我看,还太热闹。自然,那里也有空旷静寂的地方,可是又未免太旷;不像北平那样既复杂而又有个边际,使我能摸着——那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面向着积水滩,背后是城墙,坐在石上看水中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我可以快乐的坐一天,心中完全安适,无所求也无可怕,像小儿安睡在摇篮里。是的,北平也有热闹的地方,但是它和太极拳相似,动中有静。巴黎有许多地方使人疲乏,所以咖啡与酒是必要的,以便刺激;在北平,有温和的香片茶就够了。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韦花如雪

查干

    ①家乡有苇湖,规模可观,风来摆动出一片风景。我们称其为:胡鲁斯台淖尔。胡鲁斯台,蒙古语:芦苇。淖尔:湖泊。那时的家乡,生态环境可圈可点,不仅有河水精神着,有湿地兴旺着,还有星罗棋布的水泡子镶嵌在那里。水生植物,到处游动,而且葳蕤。其中芦苇是我最喜爱的一种禾草。一打春,它便急着往上蹿,头尖尖的,像箭镞。由浅黄变浓绿,似乎是一夜之间的事,有点魔幻意味。

    ②芦苇入诗,自古有之。最早见于《诗经·秦风·蒹葭》里:“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蒹葭,即芦苇。而芦苇被人曲解,始于 明代大学问家解缙的一副对联:“墙上芦苇,头重脚轻根底浅;山间竹笋,嘴尖皮厚腹中空”。从此,这两种无辜植物,便成为轻薄、空洞、无知的代名词。这种偏 见,经过岁月沉淀,很多东西早已真相大白,然而,习惯性的用法仍继续延伸。

    ③自古至今,芦苇浑身是宝,为人类造的福,恐怕一言两语是说不尽的。芦叶、芦花、芦茎、芦根、芦笋,无一不入药。芦茎编织的工艺品和生活制品, 是农家之爱。它的根,我挖过,并非浅,而是把泥土抓得牢牢的。所谓“头重脚轻根底浅”,只是视觉上的偏差而已。解老夫子一次信口开河,竟使它蒙羞至今,令人扼腕。

    ④在童年的家乡,芦苇是常见植物。比较集中的,就属胡鲁斯台淖尔这一处。春夏季节,浓绿如毡,浩荡一片。尤其那微风中的千层摆动,真是婀娜到了极致。秋冬季节,家乡的芦花,色若初降的白雪,在阳光照射下,显得仙气十足。一旦风起,无垠的苇波,推波助澜,浩然荡远。尤其令人感喟的是,当芦叶枯萎落尽之时,芦杆依然挺立不倒,撑得芦花昂扬如旗,激活四野。

    ⑤在芦苇的旺盛期,飞禽、昆虫,以及蛙类,都得益于它的庇护与滋养。尤其在宁静的月明之夜,此起彼伏的蛙声,给人的感觉是温馨的,美妙的。它使你不由联想,婴儿求乳时的嘤嘤之声。

    ⑥穷乡僻壤的贫寒人家,火炕上所铺的席子就是用芦苇编织成的。我的母亲,就是一位编织能手,她能编织出极美的图案。母亲说,芦苇这种野草,颇通人性。你怎么想,它就怎么来,顺手又顺心。芦苇割下来之后,立即剖开,就比较容易编织。时日一长,则需要用水泡软。母亲用它编织席子,真是得心应手,速度 也快。一张炕席,用不了两天,便编织完成,还不误做饭、烧水、喂猪之类家务活儿。编织完毕,需要晾干,用旧布块擦拭干净,便可铺炕。新鲜芦苇那浸人心脾的 清香,唯有梦中才可独享。

    ⑦在冬日彻骨的寒风中,芦苇还能为我们抵挡风雪,胜似暖衣或者棉被。在秋末冬初之时,将割来的芦苇捆成一人粗的捆子,一捆紧挨一捆地埋入房子外围挖开的坑道里,再用红柳条将它们绑定,暖围子便成了。再凛冽的风雪,也吹不透它。下雪之后,将雪堆在围子后边,又多了一层屏障。如此,不但家里暖和,连院子里的牛马羊、猪狗鸡,都可以暖暖地过冬了。

    ⑧童年的我,就把芦苇看做是一种可亲近之物,有一种发小般的亲密感浸于其中。之后,在几十年的漂泊岁月中,无论走到哪里,每当看到芦苇,就像见到了久违的乡亲,心就发热。这种感觉,使我一次又一次强烈地思念起故乡和白发苍苍的母亲来。

(选自《人民日报(海外版)》,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我读《时间简史》【注】

毕飞宇

    《时间简史》这本书我读过许多遍,没有一次有收获。每一次读《时间简史》我都觉得自己是在旅游,在西藏,或者在新疆。窗外就是雪山,雪峰皑皑,陡峭,圣洁,离我非常远。我清楚地知道,我这辈子都不可能登上去。但是,浪漫一点说,我为什么一定要登上去呢?再浪漫一点说,隔着窗户,远远地望着它们“在那儿”,这不是很好么?

    和霍金相比,爱因斯坦更像一个小说家。我喜欢他。在普林斯顿,爱因斯坦这样给年轻的大学生解释了相对论——一列火车,无论它有多快,它都追不上光的速度。因为火车越快,它自身的质量就越大,阻力也越大。当我在一本书里读到这段话的时候,我高兴得不知所以,就差抓耳挠腮了。我居然“听懂”相对论了。理性一点说,爱因斯坦的这番话谁都能听得懂。我只能说,在爱因斯坦用火车这个意象去描绘相对论的时候,他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诗人。

    毕加索有一个特殊的喜好,他爱读爱因斯坦。毕加索说:“当我读爱因斯坦写的一本物理书时,我啥也没弄明白,不过没关系,它让我明白了别的东西。”毕加索说得多好啊,如果你喜欢读爱因斯坦,你会“明白别的东西”。事实上,阅读最大的魅力就在这里——我是乞丐,我向你索取一碗米饭,你给了我一张笑脸或一张电影票,你是仁慈的,慷慨的。我接受你的笑,接受你的票,并向你鞠躬致谢。

    爱因斯坦告诉我们,“空间—时间”并不是一个平面,它是“有弧度”的,“弯曲”的。他这么一说我就明白了,“时间—空间”其实就是一张阿拉伯飞毯,我们就生活在四只角都翘起来的那个飞毯里头。我要说,人类所有的快乐与悲伤都与时间和空间的限度有关。我要住更大的房子,我要开更快的汽车,我要活更长的寿命。是的,人们都渴望自己在时间和空间这两个维度上获得更大的份额。

    顾拜旦是了不起的,是他建立了现代奥林匹克。现代奥林匹克精神在本质上其实就是两条:第一,争夺更多的空间;第二,用最短的时间去争夺最大的空间。现代奥林匹克精神的伟大之处就在这里,它不是灭绝贪婪,而是给贪婪以“出路”,也就是制定游戏的规则。于是,贪婪体面了,贪婪文明了,贪婪带上了观赏性。最关键的是,现代奥林匹克有效地规避了贪婪所带来的流血、阴谋、禁锢和杀戮。它甚至可以让争夺的双方变成永恒的朋友。

    在我还是一个乡村儿童的时候,家里一贫如洗。可是,我母亲却有一块瑞士手表,方圆几十里之内唯一的手表。我崇拜我的母亲。任何人,只要他想知道时间,得到的建议只能是这样的:“去找陈老师。”那时我以为,时间是手表内部的一个存在。等我可以和母亲“对话”的时候,母亲却告诉我,手表的内部并没有意义,就是零件,最重要的是玻璃罩着的那个“表面”。长针转一圈等于一分钟,短针走“一格”等于五分钟。我母亲的“时间教育”是有效的,我知道了,时间其实不是时间,它是空间。它被分成许多“格”。这个世界根本就没有什么时间,所谓的时间,就是被一巴掌拍扁了的汤圆。

    我人生的第一次误机是在香港机场。那是上个世纪的90年代。香港机场的候机大厅里有一块特殊的表,非常大。那块透明的“大表”是由无数的齿轮构成的,每一个齿轮都是一颗光芒四射的太阳。我终于发现了,时间其实是一根绵软的面条,它在齿轮的切点上,由这一个齿轮交递给下一个齿轮。它是有起点的,当然也有它的终点。我像一个白痴,傻乎乎的,就这样站在透明的机芯面前。我无法形容内心的喜悦,为此错过了我的航班。这是多么吊诡的一件事:表是告诉我们时间的,我一直在看,偏偏把时间忘了。是的,我从头到尾都在“阅读”那块硕大的“手表”,最终得到的却是“别的”。

    回到《时间简史》。我不知道别人是如何阅读《时间简史》的,我读得极其慢,有时候,为了一页,我会耗费几十分钟。我知道,这样的阅读不可能有所收获,但是,它依然是必需的。难度会带来特殊的快感,这快感首先是一种调动,你被调动起来了。一个人所谓的精神历练,也一定和难度阅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个没有经历过难度阅读的人,很难得到“别的”快乐。

【注】《时间简史》:英国著名物理学家斯蒂芬•霍金的作品,介绍了爱因斯坦的狭义相对论以及时间、宇宙的起源等宇宙学。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小题。

月,阙也

张晓风

    “月,阙也。”这是一本近两千年前的文学专著的解释。阙,就是“缺”的意思。

那解释使我着迷。

    曾国藩把自己的住所题作“求阙斋”,求阙?为什么?为什么不求完美?

    那斋名也使我着迷。

    “阙”有什么好呢?“阙”简直有点像古中国性格中的一部分,我渐渐爱上了“阙”的境界。

    在中国的传统里,“天残地缺”或“天聋地哑”的说法几乎毫无疑问地被一般人所接受。也许由于长期的患难困顿,中国神话对天地的解释常是令人惊讶的。

    在《淮南子》里,我们发现中国的天空和中国的大地都是曾经受伤的。女娲以其柔和的慈手补缀抚平了一切残破。当时,天穿了,女娲炼五色石补了天。地摇了,女娲折断了神鳖的脚爪垫稳了四极。她又像一个能干的主妇,扫了一堆芦灰,止住了洪水。

    中国人一直相信天地也有其残缺。

    我非常喜欢中国西南部一个少数民族的神话。他们说,天地是男神女神合造的。当时男神负责造天,女神负责造地,等他们各自分头完成了天地而打算合在一起的时候,可怕的事情发生了:女神太勤快,把地造得太大,以至于跟天没办法结合得起来。但是他们终于想到一个好办法,把地折叠了起来,形成高山低谷,然后,天地才结合起来了。

    是不是西南的崇山峻岭给他们灵感,使他们想起这则神话呢?

    天地是有缺陷的,但缺陷造成了褶皱,褶皱造成了奇峰幽谷之美。月亮是不能常圆的,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当我们心平气和地承认这一切缺陷的时候,我们忽然发觉没有什么是不可以接受的。

    另一则汉民族的神话里,说到大地曾被共工氏撞不周山时撞歪了——从此“地陷东南”,长江黄河便一路浩浩淼淼地向东流去,流出几千里惊心动魄的风景。而天空也在当时被一起撞歪了,不过歪的方向相反,是歪向西北,据说日月星辰因此哗啦一声大部分都倒到那个方向去了。如果某个夏夜我们抬头而看,忽然发现群星灼灼的方向,这让我们相信,属于中国的天空是“地倾西北”的吧!

    五千年来,汉民族便在这歪倒倾斜的天地之间挺直脊骨生活着。

    而月亮,到底曾经真正圆过吗?人生世上其实也没有看过真正圆的东西,一张葱油饼不够圆,一块镍币也不够圆,即使是圆规画的圆,如果用高度显微镜来看也不可能圆得很完美。

    真正的圆存在于理念之中,而不在现实世界里。在现实世界里,我们只能做圆的“复制品”。就现实的操作而言,一截圆规上的铅笔芯在画圆的起点和终点时,已经粗细不一样了。

    所有的天体远看都呈球形,但不是绝对的圆,地球是约略近于椭圆形。

    就算我们承认月亮约略的圆也算圆,那也是“方其圆时,即其缺时”。有如十二点整的钟声,当你听到钟声时,已经不是十二点了。

    花朝月夕,固然是好的,只是真正的看花人哪一刻不能赏花?在初生的绿芽嫩嫩怯怯地探头出土时,花已暗藏在那里;当柔软的枝条试探地在大气中舒手舒脚时,花隐在那里;当蓓蕾悄然结胎时,花在那里;当花瓣怒张时,花在那里;当香销红黯委地成泥的时候,花仍在那里;当一场雨后只见满丛绿肥的时候,花还在那里;当果实成熟时,花恒在那里;甚至当果核深埋地下时,花依然在那里。

    或见或不见,花总在那里。或盈或缺,月总在那里。不要做一朝的看花人吧!不要做一夕的赏月人吧!人生在世哪一刻不美好完美?哪一刹那不该顶礼膜拜感激欢欣呢?

因为我们爱过圆月,让我们也爱缺月吧——它们原是同一个月亮啊!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记念刘和珍君(节选)

鲁迅

    我在十八日早晨,才知道上午有群众向执政府请愿的事;下午便得到噩耗,说卫队居然开枪,死伤至数百人,而刘和珍君即在遇害者之列。但我对于这些传说,竟至于颇为怀疑。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然而我还不料,也不信竟会下劣凶残到这地步。况且始终微笑着的和蔼的刘和珍君 , 更何至于无端在府门前喋血呢?

    然而即日证明是事实了,作证的便是她自己的尸骸。还有一具,是杨德群君的。而且又证明着这不但是杀害,简直是虐杀,因为身体上还有棍棒的伤痕。

    但段政府就有令,说她们是“暴徒”!

    但接着就有流言,说她们是受人利用的。

    惨象,已使我目不忍视了;流言,尤使我耳不忍闻。我还有什么话可说呢?我懂得衰亡民族之所以默无声息的缘由了。沉默呵,沉默呵!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五

    但是,我还有要说的话。

    我没有亲见;听说,她,刘和珍君,那时是欣然前往的。自然,请愿而已,稍有人心者,谁也不会料到有这样的罗网。但竟在执政府前中弹了,从背部入,斜穿心肺,已是致命的创伤,只是没有便死。同去的张静淑君想扶起她,中了四弹,其一是手枪,立仆;同去的杨德群君又想去扶起她,也被击,弹从左肩入,穿胸偏右出,也立仆。但她还能坐起来,一个兵在她头部及胸部猛击两棍,于是死掉了。

    始终微笑的和蔼的刘和珍君确是死掉了,这是真的,有她自己的尸骸为证:沉勇而友爱的杨德群君也死掉了,有她自己的尸骸为证;只有一样沉勇而友爱的张静淑君还在医院里呻吟。当三个女子从容地转辗于文明人所发明的枪弹的攒射中的时候,这是怎样的一个惊心动魄的伟大呵!中国军人的屠戮妇婴的伟绩,八国联军的惩创学生的武功,不幸全被这几缕血痕抹杀了。

    当但是中外的杀人者却居然昂起头来,不知道个个脸上有着血污……。

    六

    时间永是流驶,街市依旧太平,有限的几个生命,在中国是不算什么的,至多,不过供无恶意的闲人以饭后的谈资,或者给有恶意的闲人作“流言”的种子。至于此外的深的意义,我总觉得很寥寥,因为这实在不过是徒手的请愿。人类的血战前行的历史,正如煤的形成,当时用大量的木材,结果却只是一小块,但请愿是不在其中的,更何况是徒手。

    然而既然有了血痕了,当然不觉要扩大。至少,也当浸渍了亲族;师友,爱人的心,纵使时光流驶,洗成绯红,也会在微漠的悲哀中永存微笑的和蔼的旧影。陶潜说过,“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倘能如此,这也就够了。

    七

    我已经说过: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但这回却很有几点出于我的意外。一是当局者竟会这样地凶残,一是流言家竟至如此之下劣,一是中国的女性临难竟能如是之从容。

    我目睹中国女子的办事,是始于去年的,虽然是少数,但看那干练坚决,百折不回的气概,曾经屡次为之感叹。至于这一回在弹雨中互相救助,虽陨身不恤的事实,则更足为中国女子的勇毅,虽遭阴谋秘计,压抑至数千年,而终于没有消亡的明证了。倘要寻求这一次死伤者对于将来的意义,意义就在此罢。

    苟活者在淡红的血色中,会依稀看见微茫的希望;真的猛士,将更奋然而前行。

    呜呼,我说不出话,但以此记念刘和珍君!

阅读下面一段文字,完成小题

讲故事的人

    ①我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跟着母亲去卖白菜,有意无意地多算了一位买白菜的老人一毛钱。算完钱我就去了学校。A当我放学回家时,看到很少流泪的母亲泪流满面。母亲并没有骂我,只是轻轻地说:“儿子,你让娘丢了脸。”

    ②我十几岁时,母亲患了严重的肺病,饥饿,病痛,劳累,使我们这个家庭陷入了困境,看不到光明和希望。我产生了一种强烈的不祥之兆,以为母亲随时都会自己寻短见。每当我劳动归来,一进大门就高喊母亲,听到她的回应,心中才感到一块石头落了地。如果一时听不到她的回应,我就心惊胆战,跑到厨房和磨坊里寻找。B有一次找遍了所有的房间也没有见到母亲的身影,我便坐在了院子里大哭。这时母亲背着一捆柴草从外面走进来。她对我的哭很不满,但我又不能对她说出我的担忧。母亲看到我的心思,她说:“孩子你放心,尽管我活着没有一点乐趣,但只要阎王爷不叫我,我是不会去的。”

    ③有一段时间,集市上来了一个说书人。我偷偷地跑去听书,忘记了她分配给我的活儿。为此,母亲批评了我,晚上当她就着一盏小油灯为家人赶制棉衣时,我忍不住把白天从说书人听来的故事复述给她听,起初她有些不耐烦,因为在她心目中说书人都是油嘴滑舌,不务正业的人,从他们嘴里冒不出好话来。但我复述的故事渐渐地吸引了她,以后每逢集日她便不再给我排活,默许我去集上听书。为了报答母亲的恩情,也为了向她炫耀我的记忆力,我会把白天听到的故事,绘声绘色地讲给她听。

    ④很快的,我就不满足复述说书人讲的故事了,我在复述的过程中不断地添油加醋,我会投我母亲所好,编造一些情节,有时候甚至改变故事的结局。我的听众也不仅仅是我的母亲,连我的姐姐、我的婶婶、我的奶奶都成为我的听众。我母亲在听完我的故事后,有时会忧心忡忡地,像是对我说,又像是自言自语:“儿啊,你长大后会成为一个什么人呢?难道要靠耍贫嘴吃饭吗?”

    ⑤我理解母亲的担忧,因为在村子里,一个贫嘴的孩子,是招人厌烦的,有时候还会给自己和家庭带来麻烦。我在小说《牛》里所写的那个因为话多被村子里厌恶的孩子,就有我童年时的影子。我母亲经常提醒我少说话,她希望我能做一个沉默寡言、安稳大方的孩子。但在我身上,却显露出极强的说话能力和极大的说话欲望,这无疑是极大的危险,但我说故事的能力,又带给了她愉悦,这使她陷入深深的矛盾之中。

    ⑥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尽管我有父母亲的谆谆教导,但我并没有改掉我喜欢说话的天性,这使得我的名字“莫言”,很像对自己的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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